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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安全生產知識100問(2014年第1期燃氣)1天然氣的化學成分?為什么要給天然氣加臭?答:天然氣主要成分烷烴,其中甲烷占絕大多數,另有少量的乙烷、丙烷和丁烷,此外一般有硫化氫、二氧化碳、氮和水汽和少量一氧化碳及微量的稀有氣體,如氦和氬等。天然氣是無色無味的,為了有助于泄漏檢測,在送到終端用戶之前,要給天然氣添加臭味。

2天然氣燃燒的產物是什么?答:完全燃燒的產物是二氧化碳和水;

不完全燃燒的產物是一氧化碳和水。3燃燒的定義及分類?答:燃燒是可燃物質(氣體、液體或固體)與助燃物(氧或氧化劑)發生的伴有放熱和發光的一種激烈的化學反應。根據可燃物狀態的不同,燃燒分為氣體燃燒、液體燃燒和固體燃燒三種形式。根據燃燒方式的不同,燃燒分為擴散燃燒、預混燃燒、蒸發燃燒、分解燃燒和表面燃燒。根據燃燒發生瞬間的特點,燃燒分為閃燃、著火和自燃三種形式。4燃燒必須具備的條件是?答:有可燃物質、有助燃物質、有點火源

5控制物質燃燒的基本條件是什么?答:1.控制可燃物;2.隔絕空氣;3.消除著火源;4、防止火熱蔓延

6爆炸的定義及分類?答:物質由一種狀態迅速地轉變為另一種狀態,并瞬間以機械功的形式放出大量能量的現象,稱為爆炸。按爆炸能量的來源分類,爆炸可分為物理爆炸和化學爆炸兩類。化學爆炸按參加物質的反應類型,分為簡單分解爆炸、復雜分解爆炸和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7什么是爆炸極限?甲烷的爆炸上限、下限各是多少?答:可燃物質(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與空氣(或氧氣)必須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均勻混合,形成預混氣,遇著火源才會發生爆炸,這個濃度范圍稱為爆炸極限,或爆炸濃度極限。甲烷與空氣混合的爆炸極限為5%~15%。可燃性混合物能夠發生爆炸的最低濃度和最高濃度,分別稱為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8家庭火災的原因大多是什么?答:生活用火和家用電器使用不慎或易燃、可燃品使用不當。9國務院國資委2011年1月5日對外公布了《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禁令》,以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這九條禁令包括哪些?答:⑴嚴禁在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隱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下組織生產。⑵嚴禁使用不具備國家規定資質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⑶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⑷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⑸嚴禁違反程序擅自壓縮工期、改變技術方案和工藝流程。⑹嚴禁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無安全保障的特種設備。⑺嚴禁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⑻嚴禁未經安全培訓教育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上崗作業。⑼嚴禁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10《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規定,安全生產管理,要堅持什么方針?答: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11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黨政雙責”的具體含義是什么?答:所謂“一崗雙責”是指領導干部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也必須做好單位內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黨政同責是指黨委、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共同負有領導責任。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承擔具體領導責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負責人,對其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具體責任。1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什么職責?答:(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3華潤燃氣安全管理總的指導方針和安全生產原則是什么?答:總指導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安全生產原則:1.“一把手負總責”原則;2.“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3.“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原則;4.“一票否決”原則;5.“三同時”原則;6.“四不放過”原則;7.“五同時”原則

14什么是安全生產?答:安全生產就是不發生工作事故、職業病,沒有設備或財產損失的狀況,即人不受傷害,物不受損失。

15什么是勞動保護?答:勞動保護是指國家和單位為保護勞動者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方法、組織和技術措施的總稱。

16什么是動火作業?答:能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工藝設置以外的非常規作業,如使用電焊、氣焊(割)、噴燈、電鉆、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熾熱表面的非常規作業。

17什么是高處作業?答:高處作業是指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18什么是受限空間作業?答:進入或探入受限空間進行的作業。受限空間為與外界相對隔離,進出口受限,自然通風不良,足夠容納一人進入并從事非常規、非連續作業的有限空間。如各類塔、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閥井(深度1.5m以上)、下水道及其它封閉、半封閉場所。19什么是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才能從事特種作業,哪些工種需要辦理特種作業證?答:特種作業是指由國家認定的,對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圍人員和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因素的作業。需要辦理特種作業證的人員有:場內機動車駕駛員、起重機械操作工(包括電梯工)、壓力容器作業人員、鍋爐作業人員、電工、焊工、登高作業人員

20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條件是什么?答: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保證身體健康,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21危險源辨識應考慮的三種時態、三種狀態和七種危險因素類型是什么?答:三種時態:過去、現在、未來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七種危險因素:物理、化學、生物、心理、生理、行為、其他

22《職業病防治法》所指的職業病定義是什么?答: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3什么是職業危害?答:職業危害又稱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及各類職業健康損害的各種危害。

24什么是“四不放過原則”?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25什么是“三違”現象?答: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26什么是“三不傷害”?答: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別人傷害。

27特種設備是指的哪些設備?答: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28國發〔2011〕40號文件中提出的安全生產“三個事關”指的是什么?答: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安全生產事關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安全生產事關黨和政府形象和聲譽。29《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企業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要做到哪五個到位?答:要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30危險化學品的含義是什么?答: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31帶電滅火應注意哪些事項?答:(1)防止撲救人員身體觸及帶電體;(2)必須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劑;(3)撲救高壓設備的火災,滅火器和人體與帶電體保持一定距離;(4)撲救人員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等個人護具。

32《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主要內容是什么?答:崗位達標、專業達標、企業達標。

33《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強制淘汰落后技術產品。其中,符合予以強制性淘汰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包括哪些方面?答:包括不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安全性能低下的、職業危害嚴重的、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

34重點防火部位要做到哪“四有”?答:(1)有防火負責人;(2)有防火安全制度;(3)有義務消防組織;(4)有消防器材。

35勞動者可以在哪里進行職業病診斷?答: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戶籍所在地和本人經常居住地。36職業病人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包含哪些待遇?答: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待遇和傷殘待遇。

37消防安全“三會三化”的內容是什么?答:消防安全三會是指會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三化是指管理標準化、標示明細化和宣傳常態化。

38報告事故應當包括哪些內容?答:(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39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設置哪些裝置?答:應當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40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享有什么權利?答: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有權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41對違反《安全生產法》的有關人員,可以追究哪幾種法律責任?答: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42國發〔2011〕40號文件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哪些安全生產制度?答:(1)安全生產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政府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制度。(2)高危行業建設項目審批安全許可前置制度。(3)安全生產全員培訓制度。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一律經嚴格考核、持證上崗。(4)加強公路客運和校車安全監管制度。(5)非煤礦山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6)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7)政府引導帶動、各方共同承擔的安全生產投入制度。(8)安全生產失信懲戒制度。(9)安全生產績效考核獎懲制度。(10)安全生產監督制度。

43國發〔2011〕40號文件中提到的“三同時”制度的具體內容是什么?答: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44安全生產“三非”行為的具體內容是什么?答: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建設。

45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的主要內容有哪些?答:(1)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職業衛生標準;(2)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識;(3)職業衛生管理相關知識;(4)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規定的其他內容。

46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哪些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答:(1)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2)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4)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5)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6)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7)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8)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9)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10)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11)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12)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1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治制度。

47用人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職業病人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哪個部門報告?答: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48用人單位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如何安置?答: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49職業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50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什么?答: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在崗期間的健康檢查;離崗時的健康檢查;應急健康檢查;離崗后的醫學隨訪。

51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哪些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答: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

52什么是職業禁忌癥?答:是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狀態。53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勞動者享有哪些職業衛生保護權利?答:勞動者享有下列職業衛生保護權利:(一)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二)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三)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四)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五)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六)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七)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54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勞動者有哪些義務?答:(一)勞動者應當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增強職業病防范意識;(二)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三)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四)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55工作場所中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是否就一定會發生職業病?為什么?答:不一定。職業病的發生與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或強度)、勞動者接觸時間、防護措施以及勞動者的健康狀況、年齡、性別、敏感性等有關。

56哪些情況不應認定為工傷?答: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1)犯罪或違法;(2)自殺或自殘;(3)斗毆;(4)酗酒;(5)蓄意違章;(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7《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作出了明確規定。通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從業人員要達到什么要求?答:從業人員要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8用人單位在委托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時,應當如實提供哪些文件、資料?答:(1)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2)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及其接觸人員名冊;(3)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評價結果。

59用人單位應當采取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的主要內容?答:(1)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2)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3)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5)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6)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0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應當包括哪些內容?答:(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3)隱患的治理方案。

61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哪些內容?答:(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62在事故責任劃分時,應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的情況是什么?答:一是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造成事故的;二是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三是違反勞動紀律、擅自開動機械設備、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置和設備造成事故的。

63為保證事故調查處理的公正性,對事故調查處理的監督形式主要有哪些?答: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組織監督。

64事故調查處理有哪些原則?答: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四不放過”原則;公正、公開的原則;分級管轄原則。

65勞動防護用品選用的基本原則是什么?答:一是根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選用;二是根據生產作業環境、勞動強度選用;三是根據生產崗位接觸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質、濃度和防護用品的防護性能選用;四是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工作。66危險化學品主要包括哪些?答: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67高層建筑物發生火災時,人員逃生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答:可以利用避難層或疏散樓梯逃生;利用樓房的陽臺、落水管和避雷管線逃生;用繩子或床單撕成布條連接起來,把一端捆扎在牢固的固定物件上,順另一端落到地面;封閉房間門窗的縫隙,阻止煙霧和有毒氣體進入。

68什么是重大危險源?答: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69《安全生產法》對承包租賃有哪些安全管理規定?答: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內容,并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和管理。

70從業人員使用護品,應做到哪“三會”?答:做到會檢查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護品;會正確維護保養護品。

71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哪些條件?答:(1)經營場所和儲存設施符合國家標準;(2)主管人員和業務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其他條件。

72國家對哪些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答: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73我國安全標志常用哪幾種顏色?分別表示什么含義?答:我國常用的安全標志顏色有:紅色,表示禁止、停止和防火;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黃色,表示警告、注意;綠色,表示提示、安全狀態、通行。

7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哪些基本條件?答:(1)年滿18周歲;(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考核并成績合格;(4)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75制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的目的是什么?答: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76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定義是什么?答: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77什么是一般事故隱患?答: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78什么是重大事故隱患?答: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79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該如何處理?答: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80《安全生產法》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是如何規定的?答: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81生產經營單位發生重大事故時,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怎樣做?答:立即組織可搶救,并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82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設置什么裝置,配置什么?答:報警裝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8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所稱的事故遲報是如何認定的?答:報告事故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屬于遲報。

8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所稱的漏報是如何認定的?答:因過失對應當上報的事故或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內容遺漏未報的,屬于漏報。

8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所稱的謊報是如何認定的?答:故意不如實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有關內容的,屬于謊報。86《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所稱的瞞報是如何認定的?答:故意隱瞞已經發生的事故,并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的,屬于瞞報。87追究生產安全事故法律責任的對象主要包括哪些?答:追究生產安全事故法律責任的對象主要包括:(1)生產經營單位;(2)各級地方政府主要領導;(3)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4)生產事故直接責任人;(5)涉及安全生產事故負責行政審批的責任單位等。

88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有哪些?答:主要內容包括:(1)思想教育,主要是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安全科學技術知識教育,主要是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3)勞動紀律教育,典型事故經驗教訓教育;(4)特種作業安全培訓,并經指定部門考核發證上崗。

89除從事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外,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置什么機構或者配備哪類人員?答: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90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載明哪些事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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