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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泓域/新能源節能環保產品企業集團的公司治理

新能源節能環保產品企業集團的公司治理

xx有限公司

目錄一、產業環境分析 3二、光伏照明行業 6三、必要性分析 9四、項目基本情況 10五、韓國模式的特點、問題及啟示 12六、美國模式的特點、問題及啟示 18七、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機制 22八、母公司與子公司 26九、法人治理結構 30十、組織機構管理 44勞動定員一覽表 44十一、SWOT分析 46

產業環境分析展望“十三五”,我市面臨的發展形勢和國內外環境錯綜復雜,有利與不利因素同在,機遇與挑戰并存,機遇大于挑戰。世界經濟總體態勢趨于穩定。全球化在曲折中前行,科技和產業變革孕育新突破,移動互聯網與云計算、人工智能與先進機器人、3D打印技術廣泛應用,并與傳統產業深度融合,引發影響深遠的產業變革,為世界經濟創造新的增長空間。同時,世界經濟復蘇還存在諸多變數,新的增長動力源尚不明朗,大國貨幣政策、大宗商品價格的變化方向都存在不確定性,發達國家加快實施“再工業化”和“制造業回歸”戰略,東南亞等新興經濟體低成本競爭優勢對國際投資的吸引力進一步增強,全球投資和貿易格局正在發生重大而深刻的變革。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隨著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結構調整進入攻堅階段,我國經濟面臨的風險和挑戰更加復雜多變,但更要看到的是,經濟發展總體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我國經濟發展前景依然十分廣闊。經過“十二五”時期的發展,我國的物質技術基礎更加雄厚,人力資本的規模和累積效應正在逐步顯現,綜合比較優勢仍然顯著;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三期疊加”的負面影響將逐步消減和弱化,結構調整的成效將進一步顯現,創新驅動、內需拉動、改革推動逐漸成為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將大幅提升;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四化同步”發展孕育著巨大發展潛能,“三大支撐帶”的建設將開辟全方位開放合作和區域發展新格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將釋放巨大制度紅利、激發新的發展動力。“十三五”是我市發展歷史上重大機遇最為集中的時期。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深入實施,《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綱要》獲得國家批復,以及河北沿海地區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為唐山發展帶來了難得機遇。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為我市拓展發展新空間帶來了新的機遇。同時我市還有諸多獨特發展優勢。我市沿渤海、環京津,沿海有深港,臨港有190萬畝未利用地和建設用地,有發展臨港產業的獨特優勢;有中心城市規模較大的優勢,有利于吸納人才、技術等生產要素,依托城市發展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潛力巨大;得益于百年工業積淀,有產業基礎雄厚、產業人才較多、干部職工素質較高的優勢,被廣大投資者譽為企業發展的“黃金寶地”,加之近年來我市矢志不渝推進轉方式、調結構,傳統主導產業加速轉型升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勢頭良好,有望打開新的發展空間。尤其是隨著唐山綜合大港建設全面提速、冀蒙鐵路直通曹妃甸港,唐山將成為“一帶一路”的交匯點和重要樞紐,為我市全面融入京津“一小時”經濟圈、發展腹地拓展至大西北乃至蒙古、俄羅斯,進一步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提供了廣闊舞臺;搶抓京津冀協同發展機遇,京唐城際鐵路、石化產業基地等一批重大支撐項目取得突破,京冀曹妃甸協同發展示范區、唐山國家高新區、海港經濟開發區等一批重大戰略平臺加速興起,為我市參與世界級城市群建設和國家重大產業布局調整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同時,我們也清醒認識到,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還面臨許多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一是新常態下傳統支柱產業市場需求大幅萎縮,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大幅下滑,雖然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增長較快,但短期內恐難形成有效支撐,經濟下行壓力大。二是產業結構依然偏重,經濟增長主要依賴投資類產品生產的局面沒有根本扭轉,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總體偏低,化解過剩產能、大氣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任務艱巨。三是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研發投入不足,研發中心、技術中心、創新平臺數量偏少、規模偏小,推動科技創新的領軍人才匱乏。四是協調發展的任務艱巨,區域、城鄉發展不夠平衡,城鎮化進程與經濟發展水平還不相適應,城市能級和輻射帶動能力有待提升。五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亟待深化,對外開放水平較低,開放帶動能力不強。六是基本公共服務水平與人民群眾期盼還存在較大差距,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力度還需加大。七是干部隊伍中還存在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現象,轉變工作作風、提升能力素質的任務還很艱巨。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認真加以解決。光伏照明行業光伏照明是采用晶體硅太陽能電池供電,免維護閥控式密封蓄電池(膠體電池)儲存電能,超高亮LED燈具作為光源,并由智能化充放電控制器控制,用于代替傳統公用電力照明的燈。太陽能燈具是光電轉換技術的一種應用產品,具有節能、環保、安全、無需布線、安裝簡便、自動控制、可根據需要隨時變換插放位置等優點,主要類型有太陽能庭院燈、太陽能草坪燈、太陽能路燈、太陽能景觀燈等,可廣泛應用于庭院、小區、旅游景點、城市主次干道等場所。1、光伏照明行業概況現階段,光伏照明產品的生產基地主要集中在中國,我國已經形成了從太陽能電池片和LED光源的制造到太陽能電池與LED技術綜合應用的較為完整的產業鏈,國內企業占據了世界光伏照明市場的絕大部分份額。我國光伏照明產業發展主要聚集在珠三角、長三角和閩三角地區,形成區域性發展的特點。相比之下,光伏照明產品的消費受眾體主要是國外,集中在北美、歐洲等發達國家和地區。2、太陽能草坪燈細分市場概況隨著節能減排措施在更大范圍更深程度的推進,人們的節能意識也將越發深入,會有更多傳統燈具被太陽能燈具所替代,在過去空白的市場上開拓出新市場。(1)國外市場為消費主力太陽能草坪燈主要用于花園和草坪的裝飾及照明,其主要市場集中在歐美等發達地區。這些地區的住房多有花園或草坪,需要進行裝飾或照明;此外,根據歐美國家的文化風俗習慣,當地居民每年在感恩節、復活節、圣誕節等重大節日慶典或婚禮、演出等其他聚會活動時,通常都避免不了在戶外草坪舉行活動,這需要花費大量資金用于草坪的維護與裝飾。傳統鋪設電纜的供電方式提高了草坪維護費用,安裝后難以移動,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且需要消耗較多的電能,既不經濟也不方便。太陽能草坪燈因其方便、經濟、安全的特點逐步取代了傳統草坪燈具,目前已成為歐美家居庭院裝飾照明的首選。(2)國內市場需求逐步顯現太陽能作為無限可再生能源,逐步部分替代城市生產、生活常規能源已是大勢所趨。太陽能照明作為太陽能最重要的利用方式之一,也越來越受到能源產業和照明產業的關注。目前我國太陽能照明技術已經比較成熟,太陽能燈具的可靠性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在常規能源價格不斷上漲、能源供應緊張的情況下,太陽能照明燈具在我國大規模推廣的條件已經成熟。我國太陽能產業發展迅速,國內市場對太陽能產品的潛在需求規模也十分巨大。根據中研網的統計數據,我國太陽能草坪燈生產企業數量及規模不斷增加,產量已占全世界產量的90%以上,年銷售3億只以上,太陽能草坪燈產量近年來平均增長速度超過20%。太陽能草坪燈由于其節能、環保、安裝方便等特點,在國內外應用廣泛,雖然我國產品的應用尚未完全普及,但其需求潛力巨大。隨著經濟發展、人們消費理念的提升、城市綠化面積的增加,國內市場將進一步加大對太陽能草坪燈的供應需求,民宿、別墅、公園等場所可能是市場需求最多的地方。(3)快消品特征較為明顯經過多年發展,太陽能草坪燈逐步由新型需求逐步轉變為大眾需求,快消品的消費特點越發突出,該特點在歐美國家地區尤為明顯。快消品具有易被消費者接受,具有購買后能夠在短期內消費完畢并可能重復購買的特點。與產品的頻繁更換相對應,目前大多數小型太陽能草坪燈具的壽命為1年左右,但樣式豐富多彩以適應消費者不斷變化的需求。太陽能草坪燈具在西方季節性快消品特點更為突出,人們會自發地根據不同節日慶典而選擇不一樣的草坪燈、庭院燈,在滿足照明的同時又極具觀賞性,體現了現代都市人景與光韻律結合的時尚觀念。(4)美觀度越來越受到重視光伏照明燈具為人們提供舒適的視覺條件,各類光色的協調是景觀照明風格的體現,可以同創造的空間景觀相呼應體現藝術美感,滿足人的視覺需求、審美需求和心里需求。人們越來越重視光伏照明燈具的美觀度,具有設計制造優勢、能感知審美變化的企業將在市場開拓中占據有利地位。必要性分析1、現有產能已無法滿足公司業務發展需求作為行業的領先企業,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較高的市場知名度,產品銷售形勢良好,產銷率超過100%。預計未來幾年公司的銷售規模仍將保持快速增長。隨著業務發展,公司現有廠房、設備資源已不能滿足不斷增長的市場需求。公司通過優化生產流程、強化管理等手段,不斷挖掘產能潛力,但仍難以從根本上緩解產能不足問題。通過本次項目的建設,公司將有效克服產能不足對公司發展的制約,為公司把握市場機遇奠定基礎。2、公司產品結構升級的需要隨著制造業智能化、自動化產業升級,公司產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斷優化升級。公司只有以技術創新和市場開發為驅動,不斷研發新產品,提升產品精密化程度,將產品質量水平提升到同類產品的領先水準,提高生產的靈活性和適應性,契合關鍵零部件國產化的需求,才能在與國外企業的競爭中獲得優勢,保持公司在領域的國內領先地位。項目基本情況(一)項目投資人xx有限公司(二)建設地點本期項目選址位于xx園區。(三)項目選址本期項目選址位于xx園區,占地面積約80.00畝。(四)項目實施進度本期項目建設期限規劃24個月。(五)投資估算本期項目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根據謹慎財務估算,項目總投資38574.18萬元,其中:建設投資28976.67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75.12%;建設期利息585.69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52%;流動資金9011.82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23.36%。(六)資金籌措項目總投資38574.18萬元,根據資金籌措方案,xx有限公司計劃自籌資金(資本金)26621.29萬元。根據謹慎財務測算,本期工程項目申請銀行借款總額11952.89萬元。(七)經濟評價1、項目達產年預期營業收入(SP):76500.00萬元。2、年綜合總成本費用(TC):58594.34萬元。3、項目達產年凈利潤(NP):13112.02萬元。4、財務內部收益率(FIRR):26.07%。5、全部投資回收期(Pt):5.53年(含建設期24個月)。6、達產年盈虧平衡點(BEP):25973.05萬元(產值)。(八)主要經濟技術指標主要經濟指標一覽表序號項目單位指標備注1占地面積㎡53333.00約80.00畝1.1總建筑面積㎡95031.96容積率1.781.2基底面積㎡32533.13建筑系數61.00%1.3投資強度萬元/畝349.272總投資萬元38574.182.1建設投資萬元28976.672.1.1工程費用萬元24639.512.1.2工程建設其他費用萬元3559.522.1.3預備費萬元777.642.2建設期利息萬元585.692.3流動資金萬元9011.823資金籌措萬元38574.183.1自籌資金萬元26621.293.2銀行貸款萬元11952.894營業收入萬元76500.00正常運營年份5總成本費用萬元58594.34""6利潤總額萬元17482.70""7凈利潤萬元13112.02""8所得稅萬元4370.68""9增值稅萬元3524.70""10稅金及附加萬元422.96""11納稅總額萬元8318.34""12工業增加值萬元27754.61""13盈虧平衡點萬元25973.05產值14回收期年5.53含建設期24個月15財務內部收益率26.07%所得稅后16財務凈現值萬元19812.38所得稅后韓國模式的特點、問題及啟示在韓國,由兩大類型的企業集團:一是以家族為背景的大集團,如“現代集團”、“三星集團”、“樂喜集團”等;二是由政府投資的大企業,如“大韓石油”、“韓國信托”等,在戰后韓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這兩類企業集團發展迅速,在國民經濟中占十分重要的地位,其特點如下:①規模大。1985年,“三星”、“現代”兩大企業集團進入全球500強其中,在1990年,“三星”實現銷售收入450億美元,名列全球11位。②經營多元化。在韓國,各企業集團之間的競爭相當激烈,企業之間很少相互訂購零配件,因而就形成了各企業集團經營的項目無所不包。“三星”下屬的31家關聯企業,遍布食品、造紙、石化、重機、造船等11個行業,“現代”下屬43家企業,除經營產業外,還介入金融業。③對政府的依賴性強。可以說,韓國的大企業集團主要在20世紀50年代戰爭結束后,在美國等西方國家的扶持下成長起來的,以“金星”、“雙龍”為代表。60年代,韓國政府又實施了五年發展規劃并在發展道路上采取了“不平衡發展戰略”,政府將有限的資源配置于重化工業部門,以期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在產業組織和企業模式上,開始涉入由政府控制與大財團壟斷的模式,政府、財團和銀行之間緊密結合,政府采取各種手段支持和扶植大型企業集團,以“大宇”、“現代”為代表。目前,韓國國內50家最大的企業集團中,有近40家是在這一時期形成和發展起來的。韓國的企業集團的發展可以說為韓國經濟濟身“亞洲四小龍”的位置奠定了基礎。其治理結構特征如下:①采用“集團會長一營運委員會一子公司一工廠”的四級組織結構。在這一形式中集團會長是最高領導,在會長之下設營運委員會,相當于顧問委員會。營運委員會聘請子公司會長和社長參加,對集團的重大經營活動和發展戰略,提出意見和實施方案。營運委員會作為一個協助會長的管理和決策參謀機構,同時擁有人事任免權、投資決策權、合資公司營業計劃審批權。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身可以發行股票、募集上市。工廠是子公司的生產單位。②家族控制與家族經營。韓國企業集團多是以血緣、親緣和地緣為基礎形成的,其中以家族經營為中心的壟斷色彩異常濃厚。即使是一些實行了股份制的企業集團,從表面上看,企業已經實行了社會化、股份化,但實際上這些公司只是以家族、親屬、朋友的名義將自己的股份分散開來,其實際控制權仍然掌握在創辦人手中。③對政府的依賴程度過大,與政府關系密切。政府采用優惠貸款和稅收等措施,促使企業集團的形成,對于國家所選定的重點扶持的企業集團,政府也擁有很大的控制權,甚至直接干涉其經營。比如政府為了擴大企業經營規模,可以在極短的時期內將重要企業合并,政府還可以直接干涉企業經營的確定,甚至責成某些企業必須實現年度目標,并對實現目標的企業予以有形或無形的獎勵。④資本結構總負債率過高,債務約束不力。由于政府的多種優惠措施,韓國大企業集團采用兼并和多元化手段積極擴張,而這部分資金主要來源是銀行貸款,這就造成了企業集團過度負債經營。上述的企業集團的治理模式,到1997年以前曾經作為一種成功的典范,它不僅為韓國重化工部門奠定了雄厚的基礎,也造成了韓國經濟30年的高速增長。然而自1997年初特別是東南亞金融風暴后,這種模式暴露出了它先天性的不足,主要是其龐大的債務直接致使其破產。在30家最大的企業中,有11家宣布破產,其他幸存下來的企業紛紛減少投資規模,降低資產負債率。從上述的后果中我們可以得到如下幾點啟示:啟示之一:加強企業集團治理結構的建設,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完善相關政策和法規。我國企業集團在組建和運作中存在的很多問題與治理結構上的缺陷密切相關,而治理結構上存在的主要問題集中在產權和董事會的職能發揮上。從產權上看,不少國有企業集團產權主體不清,所有者缺位,即使進行了股份化改制,國有股比重仍然過高,普遍存在一股獨大的特點,小股東的權力根本無法保護,這與韓國企業集團家族控制有相似之處;在董事會的構成上,內部董事所占比重太高,這也與韓國企業相似,而且我國的外部獨立董事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獨立,其在受聘、報酬、董事會、決策程序等方面受經理層的控制,不少被用來作為“花瓶”,沒有真正的話語權。對我國民營企業來說,家族色彩更為明顯,盡管這種體制在企業發展初期因管理成本、協調成本小有利于發展,但在企業規模擴大到一定的程度后進一步發展肯定會受資金和職業管理人才的制約。我們只有充分地利用社會資本和職業經理人員,才能達到上述目標。我們認為,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其治理結構都必須進行改革,并可在股權結構和董事會改革方面借鑒韓國企業集團的做法,大力推行企業集團股權的多元化,大大增加獨立董事的比例,并完善獨立董事發揮作用的條件。在完善股東大會職能的做法上,利用現代通信技術如互聯網、電視電話等方式鼓勵小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尤其是在提名相關管理人員時可以采取網絡技術,以保證公開、公正的競爭。啟示之二:不要盲目追求規模和多元化經營。從韓國的大企業集團的經營情況可以看出,由于政府給予大企業一些優惠待遇,使企業競相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和領域,最終出現生產能力過剩,導致企業間發生惡性競爭,以致嚴重虧損。在我國這種情況并不少見,不少企業在沒有深入了解市場的情況下,盲目以兼并、聯合等形式,擴大生產規模,甚至通過政府行政干預,將根本沒有聯系的企業捆綁在一起。由于這種企業在兼并和多元化后,在技術、資金、管理等方面沒有跟上,淡化或分散了主業經營,或者內部成員企業間的關系難以調和,使原本生產和經營效益不錯的母公司,背上了沉重的包獄,下屬企業由于喪失了作為獨立企業所具有的高強度的市場激勵和約束及市場所賦予的靈活性,同時又得不到集團公司的支持,使各成員公司的生產經營處于被動的境地。我們認為,我國現在不少地方為了享受國家在稅收、減債、資金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組建了眾多“集而不團”的公司,因此我們在進行公司改制時,應該按市場的需要,建立真正的母子公司體制,同時建立一個良好的退出機制,一旦出現那種不適應集團發展目標的成員企業,堅決按市場機制出售或分立。啟示之三:建立合理的資本結構。利用銀行的信貸資金是企業發展的重要手段,但是韓國企業過度依賴債務擴張,給企業造成過高的債務負擔和風險,我們要引以為戒。我國企業的發展,主要是靠銀行貸款,這點與韓國十分相似,雖然經過幾次減息,與世界金融市場相比,我國的貸款利率仍然偏高,企業的利息負擔依然很重。所以,企業要盡量增加企業自用資金的比例,降低負債率,安排好投資計劃絕對不能為追求規模,將短期負債用于長期項目建設。啟示之四:減少政府對大企業集團的過度扶持和干涉。由于條塊分割、政企不分及部分經營者的抵抗,我國企業的兼并和企業集團組建遇到許多行政障礙。在處理這些障礙的過程中,政府干涉只能限于破除部門和地方利益對企業兼并、重組、聯合的束縛,為企業集團的資本化運作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和相應的政策和法律保證,而不是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韓國大企業集團為了取得政府的更多優惠待遇,競相依靠貸款擴張經營,并不斷向不同領域擴張,不斷增加生產設備投資,致使投資過度,導致惡性削價競爭,以致虧損出口的現象,值得我們在組建企業集團的過程中反思。美國模式的特點、問題及啟示美國企業集團也有兩種典型的結構,一是以家族控制為核心的壟斷財團,二是以大公司為核心的集團公司。美國財團形成于20世紀初,但是在二戰后,特別是在50年代以來,由于家族對核心企業股票控制的減少和分散,通過持股和人事關系的相互滲透的加強,原來獨立或準家族控制的企業集團已演變為若干大公司和金融組織的聯合控制。如美國的摩根銀行是摩根家族的核心企業,但戰后喪失其控制權。與家族控制為特征的壟斷財團影響力日漸衰落相比,采用集團公司組織體制的獨立系集團,在美國已經占了主導地位,其基本實行“母公司一子公司(事業部)一工廠”的三級組織結構形式。我們認為,美國的這種模式對我國企業集團的影響較大,而且相對比較成功,下面將重點分析其治理結構的特點及兩種新型組織對集團公司治理的影響以及相關的啟示。集團公司治理結構特點。從組織結構上講,美國集團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為集團公司本部或母公司,母公司的權力機構為股東大會股東通過股東大會選舉董事,再由董事聘任總經理。公司不單獨設立監事會,而是將執行和監督的職能都集中在董事會。董事會內部又專門設立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提名委員會等分支機構,這些分支機構的成員大都由外部獨立的董事構成,在董事的選擇上,非常注重獨立董事的專長,從而使外部董事在董事會中占很大的比例,一般在70%左右。兩種新型的企業組織對集團公司治理的影響。在美國20世紀80年代的接管浪潮中,出現了兩種新型組織形式,即“杠桿收購”(簡稱LBO)和經理人收購(MBO)。LBO是由幾個合伙人經營,而不是公眾持股公司,且這些合伙人也只從事有限的管理業務,其主要任務是計劃和實行新的收購,合伙者對所賣的企業并不擁有必要的產業知識和經營技能,其活動只集中在尋找目標企業、籌集資金上,進行杠桿收購。項目收購的資金主要來自融資,其中50%~70%來自銀行,其他的部分來自其他風險投資者。收購成功后,將原來的企業與核心能力無關部分分離,高度多元化經營的企業往往被分成獨立的企業,原來的事業部被建成獨立的企業,事業部的經理變成總經理,而總部消失。其主要特征如下:(1)LBO不是一個持續的組織形式,一般在3~5年之后,LBO的合伙者重新向公眾出售股票,重新變為一個富有競爭力的公眾公司。(2)高層管理人員擁有企業很高比例的股票。這種產權安排使企業的治理結構有很強的激勵性。(3)收購是由外部合伙人與公司管理層“合謀”完成。MBO是公司的高層管理者看到企業的盈利能力,相信自己得到控制權后使企業出現轉機,但由于受董事會的控制和接管的危險,自己的設想很難付諸實施,而自己要得到控股權又缺乏資金,便通過融資的方法,達到足夠控股份額后便對公司進行接管、重組。由于這種收購使所有權與控制權重新統一,其激勵不相容問題大為緩解,但同時由于收購資金全部來自貸款,其負債率過高,破產的風險也大。啟示之一:以大公司、大集團的資產重組和兼并為主體,借助資本市場的大力發展,實現我國企業的規模重組、產業重組、多元品牌重組、資本重組以及企業功能重組。縱觀美國100多年來間發生的五次兼并浪潮,在每一次兼并浪潮中,大公司、大企業始終是資產重組和企業兼并的主體。我國近年來也出現了企業集團的資產重組,并逐步由傳統的行政手段為主,向市場方式轉化。雖然一些發展較快的大企業在集團化、國際化及規模重組、產業重組、品牌重組、資本重組和功能重組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只是剛剛起步,真正的意義上的兼并和重組還必須要進行金融手段的創新和資本市場的發展,因此,應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為企業并購提供有效的融資渠道,為投資者控制公司提供有效的外部約束機制。啟示之二:增加獨立董事在公司董事會中的作用,強化對集團公司經營者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美國的大公司中,外部的獨立董事一般占70%~80%,而且均具有相關的專長,且不受總經理的控制,監督上獨立性強。在美國大公司,近幾年來隨著機構投資者對企業經營的積極介入,它們主要利用代理權競爭和董事會來改組企業經營。相比之下,我國的大公司、大集團的董事會主要由內部人員構成,董事會的獨立性和監督職能大大降低。加之國有股所有者缺位,資本市場不發達,董事會、大股東、代理權競爭及接管機制對經營者的監控都虛弱,造成高層管理者的權力過于集中,重大決策由一人說了算,甚至濫用權力、以權謀私或收受賄賂。因此我國要大幅度地增加董事會中的外部獨立董事的比重。啟示之三:注重機構投資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近幾十年來美國大企業和集團公司的股權結構發生明顯的變化,機構投資者迅速崛起,持有許多大公司的股票,并成為一些大公司的大股東。到1995年,人們估計這些機構投資者大約擁有美國所公開交易公司股票的55%。就此可以分析得出結論:美國的公司治理模式也在逐漸由外部接管機制為主向依賴內部其他治理機制為主轉移,或者二者并用,與日德模式靠近。這為我國大公司、大集團治理結構的演化提供了有益的啟示,即利用各種基金入市,并鼓勵其積極參與公司治理達到治理手段多元化。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機制對子公司權力的配置,一個極端是子公司可能僅僅為管理上的需要或基于一種長期發展的考慮,其董事會在治理上沒有任何實權;另一個極端是子公司可能有很大的自主決策權,其董事會可以依據公司條例負責公司指揮、經營管理、監督和說明責任,母公司實際上像一個距離遙遠的外部股東。在這兩個極端之間存在著廣泛的選擇范圍,概括一下,我們可以把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行為歸納為三種:間接控制、直接控制、混合控制。至于采取哪一種行為有效率,取決于母公司的治理目的和子公司的資源稟賦及戰略地位。(一)間接控制間接控制是指母公司只是通過子公司的董事會對子公司的經營活動進行控制,母公司的控制力僅在董事會這一層次體現出來。在這種模式中,母公司與子公司的聯系是董事會,母公司通過取得董事會的人數優勢或表決優勢繼而取得控制權,在子公司重大經營活動及總經理和重要管理層人員的聘用上通過董事會起控制作用,在子公司的董事會中,來自母公司的董事均為非執行董事。其優勢在于:①由于母子公司之間完全以資本為紐帶,使母公司的退出或融資機制非常有效,子公司發展得好,母公司可以通過上市、重組等方式使子公司增設股東、增加資本,推動子公司發展,子公司發展不好,母公司也可以通過資本市場將子公司出售以減少損失;②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資本所有者,而產品經營權完全下放在子公司,這使得母公司可以完全專注于資本經營和宏觀控制,有利于母公司的長遠發展,減少管理成本,同時也減少了母子公司之間矛盾;③由于子公司股東是多元化的,這使母公司可以選擇一些與子公司業務方向有關的企業共同投資入股子公司,加強對子公司經營支持和幫助。在直接控制中,必須對子公司進行財務監控,由于代表母公司的董事均為非執行董事,因此,加強對子公司財物的外部監控就顯得尤為重要。同時,建立快速信息反饋渠道,母公司應通過派人進駐子公司,經常聽取子公司的匯報,要求子公司定期書面報告等形式,增加子公司的信息來源渠道,并建立快速的反應機制,及時解決相應的問題。(二)直接控制母公司對子公司實施直接控制,就是指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均為來自母公司的執行董事,且由母公司董事會直接提名子公司的高管層,母公司的職能部門對子公司的相關職能部門實施控制和管理。母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人事、經營活動進行全面的控制。子公司的主要產品和經營方向由母公司指定,子公司的決策由母公司決定。其優點在于控制距離較短。由于實施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直接控制,使母公司的經營決策在子公司能夠得到最迅速有效地實施;信息完全,控制反饋及時。由于母公司的職能部門與子公司相應的職能部門的控制關系,使母公司能夠及時得到子公司的經營活動信息,并及時進行反饋控制;子公司的經營活動得到母公司的直接支持,母公司能夠最有效地調配各子公司的資源,協調各子公司之間的經營活動,對發揮母公司與子公司的整體經營能力,有良好的組織結構基礎。運用直接控制機制時應處理好母子公司集權與分權的關系,母公司應著重于宏觀決策,研究制定公司的總目標、總方針、總政策,將業務經營權下放到子公司,同時要完善對子公司管理層的激勵機制,使子公司管理層能夠與母公司保持目標一致,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三)混合控制混合控制是指母公司讓子公司的管理層人員參股子公司成為子公司的股東,子公司的管理層人員進入子公司的股東會及董事會等決策機構,這樣,母公司與子公司的管理層人員在經營決策及子公司的經營總目標制訂方面共同進行研究決策。子公司的董事會為母公司與子公司管理層相互協商共同決策提供了有效的機制,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在董事會上作出決定,由子公司的管理層人員負責實施,子公司的信息可以及時反饋到董事會。其優點在于:子公司的管理層人員參股子公司,成為子公司資產的所有者,母公司與子公司管理層人員的目標完全一致,子公司管理層人員通過股份分紅取得相應的收益,使子公司管理層人員有強大的動力全力投入子公司的經營;子公司管理層人員同時也是子公司的資產所有者,使子公司的盈虧與之切身相關有效地避免了“內部人控制”的現象;由于子公司管理層人員參股子公司,促使他們專注于子公司的長遠目標和發展潛力,而非追求短期利益,這對于子公司的長遠發展有積極的意義。運用混合控制應特別注重培育子公司董事會和諧的氣氛,協調子公司管理層人員與母公司董事人員目標的一致性,防止子公司各自為陣,對母公司整體利益漠不關心,同時,應注意協調子公司之間的關系,使子公司之間能互相協作,共同關注母公司發展,發揮整體優勢。(四)比較及使用范圍上述三種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各有其優缺點,特點也各自不同。所以,有必要將三種控制機制詳細地加以比較。不同的控制機制必須要結合不同的組織結構、組織規模及經營戰略。對于間接機制更適用于實施多元化戰略的綜合性企業集團;直接控制機制比較適用于產業型集團或實行集中化經營的集團;混合控制機制常常適用于高科技企業集團,因為在高科技企業集團中,子公司的學習能力對母公司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母公司與子公司(一)公司治理邊界對于一個獨立的公司來說,它具有自己獨立的企業組織邊界,即法人邊界。其公司決策意志范圍被限定在法人邊界內,也就是說公司的權利、責任的配置以及治理活動不能超越其法人邊界。從這個意義來說,一個獨立的企業,其治理邊界和法人邊界是一致的。由于企業集團的復雜性,使得企業集團的治理活動可能超越本企業的組織邊界,延伸到本企業以外,尤其是存在母子關系的企業集團中。在企業集團治理中,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系是建立在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基礎之上的。在現實中,由于集團的復雜性及信息的不對稱,子公司的行為存在著與母公司的意志背離的可能,由于母公司要對子公司的行為負責,所以,集團治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實現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另一方面,由于企業集團治理決定了母公司對子公司的行為控制,從而可能出現母公司出于自身的利益或整個集團的利益而損害子公司的利益,進而損害子公司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的現象。在上述兩種情況下,按照揭開公司面紗的原則,母子公司就要連帶承擔相應的責任。【閱讀】法人人格的否認:揭開法人的面紗日益復雜的社會經濟活動,使得將每個公司都看作獨立法人的傳統觀點與企業集團構筑起來的商業王國的現實之間存在著矛盾。因此,揭開公司的面紗理論在有限責任原則和企業集團這種大型經濟組織現實之間找到一種相對的平衡,為在立法和司法實踐中限制母子公司間的有限責任、解決母公司濫用權力行為所產生的問題提供了新的思路。①揭開法人的面紗原則在英美法系國家,揭開法人的面紗理論是法院用來處理企業集團中母公司對子公司承擔責任的重要方法。指當母公司濫用子公司的獨立法人人格,損害公司債權人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時候,法院將拋開子公司的獨立法人人格,將子公司的行為視為隱蔽在子公司背后、具有實際支配能力的母公司行為,母公司將對子公司債權人承擔相應的債務責任,并不僅以投資額為限。有人對它的作用做了一個形象的比喻,即在分離實體論的觀點支配下,揭開公司面紗理論相當于一個安全閥,隨時可以使法院在認為必要的情況下,動用這種例外,揭開隔在母子公司之間法人面紗,對母公司施加債務責任。②適用揭開法人面紗原則的行為界定A.規避契約義務行為第一,負有契約上特定的不作為義務的當事人,為回避這一義務而設立新公司,或利用舊公司掩蓋其真實行為。第二,負有交易上巨額債務的母公司,往往通過抽逃資金或解散子公司或宣告子公司破產,再以原有的營業場所、董事會、顧主、從業人員等設立另一子公司,且經營目的也完全相同,以達到逃脫原來公司巨額債務之不當目的。第三,利用子公司對債權人進行詐欺以逃避合同。B.回避法律義務行為此行為是指受強制性法律規范制約的特定主體,應承擔作為或不作為之義務,但其利用新設子公司,人為地改變了強制性法律規范的適用前提,達到規避法律義務的真正目的,從而使法律規范本來的目的落空。例如,出租車行業為防止公司業務之不法行為可能導致的巨額賠償,將本屬于一體化的企業財產分散設立若干子公司,使每一子公司資產只達到法定的最低標準,并只投保最低限額的保險,因而難以補償受害人之損失。或者利用子公司形式逃避稅務責任、社會保險責任或其他法定義務。C.資產混同行為在單一公司情形下,公司的財產是獨立的,只有財產獨立公司才能獨立地對外承擔責任。然而,在企業集團情形下,母公司在處理子公司的財產時就像處理自己的財產一樣。雖然它們之間的資產關系在形式上是很清晰的,但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子公司處于母公司的實際控制當中,二者資產很容易混同,或者干脆在賬目上混為一體。資產的混同很容易導致母公司的一些不法行為,如隱匿財產、非法移轉財產、逃避債務和責任。D.資本不足行為公司在從事其經營活動時要有足夠的資金來源,以便對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損失予以填補。一般而言,資本額是否適當,應以資本額是否足以清償公司在正常業務范圍內所可能發生的債務為標準。該標準表明隨著公司業務風險的增加,資本也應相應地增加,但對這一標準卻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在企業集團中,母公司則可以利用這一點,讓子公司承擔與其注冊資本不匹配的業務活動,來轉嫁經營風(二)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系由于母公司與子公司都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不是上下級之間的關系,母公司不能像對待分公司一樣對于公司實施行政命令的管理控制;當然它們也不是兩個互不相干的企業,母公司按其持股額的大小及法定程序,通過子公司的股東大會或在子公司的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中安排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或管理人員,達到控制子公司的目的。法人治理結構(一)股東權利及義務1、公司建立股東名冊,股東名冊是證明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證據。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種類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持有同一種類股份的股東,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種義務。2、公司在召開股東大會、分配股利、清算及從事其他需要確認股東身份的行為時,由董事會決定某一日為股權登記日。3、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請求、召集、主持、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大會,并行使相應的表決權;(3)對公司的經營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本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閱本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6)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7)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的股東,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4、股東提出查閱前條所述有關信息或者索取資料的,應當向公司提供證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種類以及持股數量的書面文件,公司經核實股東身份后按照股東的要求予以提供。股東從公司獲得的相關信息或者索取的資料,公司尚未對外披露時,股東應負有保密的義務,股東違反保密義務給公司造成損失時,股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5、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股東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認定無效。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本章程的,股東有權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6、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書面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會、董事會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7、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8、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2)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5)法律、行政法規及本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9、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進行質押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當日,向公司作出書面報告。10、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規定的,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和公司其他股東負有誠信義務。控股股東應嚴格依法行使出資人的權利,控股股東不得利用利潤分配、對外投資、資金占用、借款擔保等方式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公司應防止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通過各種方式直接或間接占用公司的資金和資源,不得以下列方式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使用:(1)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使用;(2)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控股股東及關聯方提供委托貸款;(3)委托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4)為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5)代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償還債務;(6)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資金和資源。公司財務部門應分別定期檢查公司與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杜絕控股股東及關聯方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的發生。在審議年度報告的董事會會議上,財務總監應向董事會報告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和公司對外擔保情況。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制定防止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的具體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義務維護公司資金不被控股股東占用。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協助、縱容控股股東及其附屬企業侵占公司資產時,公司董事會應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和對負有嚴重責任的董事予以罷免。發生公司股東及其關聯方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或轉移公司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的方式侵犯公司利益的情況,公司董事會應立即以公司的名義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股東所侵占的公司資產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進行司法凍結。凡股東不能對所侵占公司資產恢復原狀或現金清償或現金賠償的,公司有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及程序,通過變現控股股東所持公司股份償還所侵占公司資產。(二)董事1、公司董事為自然人,董事應具備履行職務所必須的知識、技能和素質,并保證其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其應盡的職責。董事應積極參加有關培訓,以了解作為董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熟悉有關法律法規,掌握作為董事應具備的相關知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擔任公司的董事:(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2)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總裁,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6)法律、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2、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并可在任期屆滿前由股東大會解除其職務。董事每屆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任期從就任之日起計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為止。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董事可以由總裁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兼任,但兼任總裁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總計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1/2。3、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對公司負有下列忠實義務:(1)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2)不得挪用公司資金;(3)不得將公司資產或者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4)不得違反本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5)不得違反本章程的規定或未經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6)未經股東大會同意,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本應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7)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本章程規定的其他忠實義務。(11)董事違反本條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4、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對公司負有下列勤勉義務:(1)應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賦予的權利,以保證公司的商業行為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各項經濟政策的要求,商業活動不超過營業執照規定的業務范圍;(2)應公平對待所有股東;(3)及時了解公司業務經營管理狀況;(4)應當保證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5)應當對公司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保證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若無法保證定期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或者存在異議,應當在書面確認意見中發表意見并陳述理由,公司應當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請披露;(6)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7)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本章程規定的其他勤勉義務。5、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大會予以撤換。6、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董事會將在2日內披露有關情況。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規定,履行董事職務。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辭職自辭職報告送達董事會時生效。267、董事辭職生效或者任期屆滿,應向董事會辦妥所有移交手續,其對公司承擔的忠實義務,在任期結束后并不當然解除,在半年內仍然有效。董事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期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8、未經本章程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董事以其個人名義行事時,在第三方會合理地認為該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的情況下,該董事應當事先聲明其立場和身份。9、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10、公司設立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應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的有關規定執行。獨立董事對公司及全體股東負有誠信與勤勉義務。獨立董事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要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獨立董事應獨立履行職責,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與上市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獨立董事應當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公司獨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具有高級職稱或注冊會計師資格的會計專業人士。獨立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但連續任期不得超過六年。獨立董事連續三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大會予以撤換。下列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1)在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2)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3)最近三年內曾經具有前兩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4)為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三)高級管理人員1、公司設總經理1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設副總經理3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本章程關于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同時適用于高級管理人員。本章程關于董事的忠實義務和關于勤勉義務的規定,同時適用于高級管理人員。3、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單位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其他職務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4、總經理每屆任期3年,總經理連聘可以連任。5、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1)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決議,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6)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8)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9)《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6、總經理應制訂總經理工作細則,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7、總經理工作細則包括下列內容:(1)總經理會議召開的條件、程序和參加的人員;(2)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各自具體的職責及其分工;(3)公司資金、資產運用,簽訂重大合同的權限,以及向董事會、監事會的報告制度;(4)董事會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8、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勞務合同規定。9、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開展公司的研發、生產、銷售等經營工作,對總經理負責。10、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四)監事1、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應對公司全體股東負責,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其中職工代表監事1名。監事會設主席1名。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2、監事會每6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召開監事會會議定期會議或臨時會議應分別至少提前10日和2日將監事會會議的通知以傳真、郵件方式或由專人送達全體監事。因公司遭遇危機等特殊或緊急情況,可以不提前通知的情況下召開監事會臨時會議,但召集人應當在會議上做出說明。監事會會議對所議事項的表決,可采用書面、舉手、傳簽監事會決議等方式,每名監事有一票表決權。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3、監事會制定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以確保監事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監事會議事規則規定監事會的召開和表決程序。監事會議事規則應列入本章程或作為章程的附件,由監事會擬定,股東大會批準。4、監事會應當將所議事項的決定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某種說明性記載。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由董事會秘書保存,保管期限為10年。組織機構管理(一)人力資源配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要求,本期工程項目勞動定員是以所需的基本生產工人為基數,按照生產崗位、勞動定額計算配備相關人員;依照生產工藝、供應保障和經營管理的需要,在充分利用企業人力資源的基礎上,本期工程項目建成投產后招聘人員實行全員聘任合同制;生產車間管理工作人員按一班制配置,操作人員按照“四班三運轉”配置定員,每班8小時,根據xx有限公司規劃,達產年勞動定員570人。勞動定員一覽表序號崗位名稱勞動定員(人)備注1生產操作崗位371正常運營年份2技術指導崗位57〃3管理工作崗位57〃4質量檢測崗位86〃合計570〃(二)員工技能培訓1、為了得到文化技術素質較高、操作熟練的操作人員和技術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對人員的培訓工作,這是提高企業效益、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保證經濟效益的重要環節,因此,項目建設單位應選擇國內外同類型生產設備對操作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其在上崗前熟悉操作,以保證設備順利開車及安全生產。2、人員培訓工作在設備安裝前完成,以便操作人員能在設備安裝階段熟悉現場配置和生產工藝流程,并作好單機試車、聯動試車和投料試車的各項準備工作。項目人員的培訓工作考慮在國內相似工廠進行。3、項目建設單位將對新增各類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上崗人員需經所應聘崗位和職責范圍進行應知應會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4、新增員工在上崗前,由項目建設單位培訓部門按崗位職責范圍,統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屆時聘請勞動就業局講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請消防部門和電力部門講授安全操作知識,同時加強公司經營理念綜合培訓,教育員工愛崗敬業,遵紀守法。5、本期工程項目需進行培訓的人員主要包括技術人員、生產操作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新增人員崗前培訓采用集中授課,統一考核的方式,其培訓內容及程序入廠軍訓→企業文化(管理制度)培訓→法制培訓→消防、安全培訓→技術理論培訓(設備操作程序及原理、加工工藝、檢測方法、設備維修與保養,各種原材料、輔料、備品零部件的識別及使用方法)→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培訓→考試、考核。6、項目建設單位將定期對全體員工進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做到教育有計劃、考核有標準、培訓制度化,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為企業的發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資源基礎。SWOT分析(一)優勢分析(S)1、自主研發優勢公司在各個細分領域深入研究的同時,通過整合各平臺優勢,構建全產品系列,并不斷進行產品結構升級,順應行業一體化、集成創新的發展趨勢。通過多年積累,公司產品性能處于國內領先水平。公司多年來堅持技術創新,不斷改進和優化產品性能,實現產品結構升級。公司結合國內市場客戶的個性化需求,不斷升級技術,充分體現了公司的持續創新能力。在不斷開發新產品的過程中,公司已有多項產品均為國內領先水平。在注重新產品、新技術研發的同時,公司還十分重視自主知識產權的保護。2、工藝和質量控制優勢公司進口大量設備和檢測設備,有效提高了精度、生產效率,為產品研發與確保產品質量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此外,公司是行業內較早通過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的企業之一,公司產品根據市場及客戶需要通過了產品認證,表明公司產品不僅滿足國內高端客戶的要求,而且部分產品能夠與國際標準接軌,能夠躋身于國際市場競爭中。在日常生產中,公司嚴格按照質量體系管理要求,不斷完善產品的研發、生產、檢驗、客戶服務等流程,保證公司產品質量的穩定性。3、產品種類齊全優勢公司不僅能滿足客戶對標準化產品的需求,而且能根據客戶的個性化要求,定制生產規格、型號不同的產品。公司齊全的產品系列,完備的產品結構,能夠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對公司來說,實現了對具有多種產品需求客戶的資源共享,拓展了銷售渠道,增加了客戶粘性。公司產品價格與國外同類產品相比有較強性價比優勢,在國內市場起到了逐步替代進口產品的作用。4、營銷網絡及服務優勢根據公司產品服務的特點、客戶分布的地域特點,公司營銷覆蓋了華南、華東、華北及東北等下游客戶較為集中的區域,并在歐美、日本、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初步建立經銷商網絡,及時了解客戶需求,為客戶提供貼身服務,達到快速響應的效果。公司擁有一支行業經驗豐富的銷售團隊,在各區域配備銷售人員,建立從市場調研、產品推廣、客戶管理、銷售管理到客戶服務的多維度銷售網絡體系。公司的服務覆蓋產品服務整個生命周期,公司多名銷售人員具有研發背景,可引導客戶的技術需求并為其提供解決方案,為客戶提供及時、深入的專業技術服務與支持。公司與經銷商互利共贏,結成了長期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公司經銷網絡較為穩定,有利于深耕行業和區域市場,帶動經銷商共同成長。(二)劣勢分析(W)1、資本實力不足公司發展主要依賴于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公司產能建設、研發投入及日常營運資金需求較大,目前的信貸模式難以滿足公司的資金需求,制約公司發展。尤其面對國外主要競爭對手的資本實力,以及智能制造產業升級需求,公司需要拓寬融資渠道,進一步提高技術水平、優化產品結構,增強自身的競爭力。2、產能瓶頸制約公司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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