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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

TheTheoryandPracticeofInternationalTradeChapter4

WTO關于國際貿易的基本規則Chapter4

WTO關于國際貿易的基本規則

§4.1貿易條約與協定§4.2世界貿易組織概述

§4.3WTO關于國際貿易的基本規則§4.1貿易條約與協定

1、貿易條約和協定及其種類

2、關稅與貿易總協定2.1

GATT的產生2.2

GATT的主要內容、宗旨與職能2.3

GATT主持下的歷次多邊貿易談判2.4

GATT的作用

04貿易條約和協定及其種類貿易條約和協定(commercialtreatiesandagreements):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權國家為確定彼此間的經濟關系,特別是貿易關系方面的權利和義務而締結的書面協議。041貿易條約與協定的種類貿易條約(CommercialTreaties):如通商航海條約(TreatyofCommerceandNavigation)、友好通商條約、通商條約等

貿易協定(TradeAgreements)與貿易議定書(TradeProtocol)

支付協定(PaymentAgreements):兩國間關于貿易和其它方面債權、債務結算辦法的一種書面協議。

國際商品協定(InternationalCommodityAgreements):某項商品的主要生產國(出口國)和消費國(進口國)就該項商品的購銷和價格的穩定而締結的政府間的多邊貿易協定。GATT的產生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eneralAgreementonTariffandTrade,GATT):美國從其自身經濟利益出發,策動世界23個國家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內瓦簽訂的一個關于調整締約方對外貿易政策和國際貿易關系方面的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國際多邊協定。它是一個臨時性的國際多邊貿易協定,于1948年1月1日正式生效,簡稱關貿總協定或總協定。GATT是一項關于關稅和貿易準則的國際性法規,又是進行多邊貿易談判和協調爭議的場所。041GATT的主要內容包括序言、正文、附件、臨時適用議定書和加入議定書,其中正文包括4個部分,共38項條款:第一部分(1-2條):主要規定締約方之間在關稅與貿易方面相互提供無條件最惠國待遇以及關稅減讓事項。第二部分(3-23條):主要規定取消數量限制和必要時可以采取的緊急措施。第三部分(24-35條):主要規定適用范圍以及進退手續與程序方面的問題。第四部分(36-38條):主要規定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與發展應盡量給予特殊優待。此外,GATT還有9個附件,主要是對原文件的一些注釋、說明和補充。041GATT的宗旨與職能GATT的宗旨:

GATT締約方“認為在處理它們的貿易和經濟事業的關系方面,應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保證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續增長,擴大世界資源的充分利用以及發展商品的生產與交換為目的。”并提出實現這一宗旨的手段是“切望達成互惠互利協議,導致大幅度地削減關稅和其他貿易障礙,取消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以對上述目的作出貢獻”。GATT的職能:⑴組織多邊貿易談判,盡力消除各種貿易壁壘;⑵協調締約方之間的貿易關系,解決各種貿易糾紛;⑶根據國際貿易發展的新情況,制定國際貿易的新規章;⑷研究和促進各締約方經濟和貿易的發展。

041GATT主持下的歷次多邊貿易談判041GATT的作用⑴在GATT主持下,經過歷次的多邊貿易談判,關稅稅率大幅度下降,促進了資本主義國家的貿易自由化和國家貿易的發展;⑵GATT形成了一套國際貿易政策和措施的規章,在一定程度上成為該協定締約方制定和修改對外貿易政策和措施及從事對外貿易活動的主要法律依據;⑶通過在GATT主持下的磋商、調解,許多國際間的貿易爭端得到了解決,某些矛盾得到暫時緩和;⑷GATT的許多條款維護了發達國家的利益,但對發展中國家維護其自身利益和促進對外貿易發展也逐漸起到一定的作用。

041§4.2世界貿易組織概述1、WTO的建立2、WTO與GATT的聯系與區別3、WTO法律體系4、WTO的宗旨、職能與結構5、WTO建立以來的成績及問題04WTO()WTO:WorldTradeOrganization.即“世界貿易組織”。WTO是根據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達成的《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于1995年1月1日成立的正式國際經濟組織,它在組織形式上完全取代了GATT。WTO是獨立于聯合國的、全球唯一的、永久性的國際多邊貿易組織,現有成員148個,現任總干事是泰國的拉米(PascalLamy)。042

WTO的建立1994.4.15.

GATT召開最后一次會議,發表了《馬拉喀什宣言》,宣布了烏拉圭回合正式圓滿結束,也宣告了GATT向新的WTO的過渡已經開始。1994.12.8.《WTO協定》的執行會議在日內瓦召開,決定WTO于1995.1.1.成立;1995年為過渡期,與GATT并存一年。1995.1.1.

WTO正式成立;同年3月23日,任命意大利候選人魯杰羅為WTO的首任總干事;同年5月1日,魯杰羅就任總干事,任期4年,至1999年4月30日。1996.1.1.

WTO正式取代GATT。042WTO與GATT的主要聯系WTO繼承了GATT的某些合理且有效的內容:⑴WTO繼承GATT的基本原則,并將這些原則推廣到服務貿易、知識產權保護、與貿易有關投資措施等領域。⑵在組織結構上,WTO保留了GATT的秘書處,組建WTO的秘書處,負責WTO的日常工作;WTO的部長會議也是從GATT的部長級締約方全體大會發展而來。⑶在貨物貿易規則上,WTO將《GATT1947》及其附件作為《GATT1994》予以保留,并作為管轄貨物貿易的核心規范。WTO還保留了GATT達成的幾個諸邊貿易協定。⑷在運行機制上,WTO繼承了GATT的爭端解決機制,并依然主張通過多邊方式解決成員之間的貿易爭端。042WTO與GATT的主要區別WTO與GATT的區別主要體現在:⑴WTO是具有國際法人資格的永久性國際組織。而GATT僅是“臨時適用”的協定,不是一個正式的國際組織。⑵WTO管轄的范圍廣泛。GATT管轄的僅僅是部分貨物貿易。WTO則是將全部貨物、服務以及知識產權融為一體,置于其管轄范圍之內。⑶WTO成員承擔義務的統一性。⑷WTO爭端解決機制以法律形式確立了權威性。這就增強了爭端解決機構解決爭端的效力。⑸WTO成員更具廣泛性。042WTO的法律體系

WTO的基本法:《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附件一A:貨物貿易法律制度:GATT1994等附件一B:服務貿易法律制度:GATS等附件一C: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TRIPs協定附件二:爭端解決機制的法律制度:《關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的協定附件三:貿易政策審議機制的法律制度:《貿易政策審議機制》的協定附件四:諸(復)邊貿易協定:主要有四個042WTO的宗旨

⑴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提高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

⑵擴大生產和商品貿易,擴大服務貿易。

⑶促進可持續發展,合理地利用世界資源,保護環境。

⑷保證發展中國家(或地區)成員貿易、經濟的發展。

⑸建立一體化的多邊貿易體制。042WTO的職能與結構⑴制訂規則:促進WTO協定和多邊貿易協定的執行、管理和運作。⑵組織談判:為各成員方的多邊貿易談判提供場所。⑶解決爭端:管理實施爭端解決機制的規則與程序。⑷政策審議:管理實施貿易政策的審議機制。⑸宏觀合作:與其它國際經濟組織(IMF、WB)進行合作。⑴部長級會議(MinisterialConference)⑵總理事會(GeneralCouncil)⑶理事會(Council):共3個⑷委員會(Committee):主要有5個⑸秘書處(Secretariat)與總干事(DirectorGeneral)042WTO建立以來取得的主要成績⑴全面落實烏拉圭回合談判達成的進一步削減關稅、取消其他貿易壁壘等各項協議內容。⑵組織多邊貿易談判及烏拉圭回合后有關服務貿易領域的后續談判。⑶使更多的國家和地區融入多邊貿易體制中。⑷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的良好運行維護了多邊貿易體制的權威性。042WTO建立以來存在的主要問題⑴

WTO在實施有關協議時出現了不平衡。⑵西方貿易大國操縱多邊貿易體制決策進程的現象依然存在并相當嚴重。⑶新貿易保護主義的挑戰。⑷存在諸多的不完整性。⑸多邊貿易體制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矛盾。⑹最不發達國家“邊緣化”傾向問題突出。⑺權威性受到考驗。042§4.3WTO關于國際貿易的基本規則1、非歧視原則與規則2、透明度原則與規則3、自由貿易原則與規則3.1關稅保護與關稅減讓原則3.2一般取消數量限制原則3.3市場準入原則4、公平貿易原則與規則041、非歧視原則與規則指:WTO各成員之間應在無歧視的基礎上進行貿易,相互的貿易關系中不應存在差別待遇,又稱無差別原則。該原則的具體體現:

最惠國待遇原則

⑵國民待遇原則

互惠原則

非歧視原則要求成員雙方在實施某種優惠和限制措施時,不要對成員對方實施歧視待遇。該原則不僅適用于貨物貿易領域,而且擴展到知識產權領域、投資領域和服務貿易領域。在WTO中,非歧視原則體現在它的所有文件和協議中。043最惠國待遇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Most-favored-nationtreatment):一國在經濟關系中給予另一國國民的優惠不應低于該國現在和將來給予任何第三國國民的待遇。WTO實行的是多邊的、無條件的最惠國待遇原則。無條件的最惠國待遇原則是WTO的基石,其實質主要是保證國外產品與服務提供商之間處于平等競爭的地位。國民待遇原則國民待遇(Nationaltreatment):成員方保證另一方的公民、企業和船舶在本國國境內可享受與本國公民、企業和船舶所享受的同等的待遇。又稱“平等待遇”。出現在GATT中的國民待遇原則使進口產品與國內產品在同等條件下競爭,以免遭歧視性待遇。國民待遇原則的實質主要是保證國外產品與服務商和國內產品與服務商處于平等地位?;セ菰瓌t互惠原則:兩成員方在國際貿易中相互給予對方以貿易上的優惠待遇。又稱“對等原則”。WTO的互惠原則主要通過兩種形式體現:

⑴通過舉行多邊貿易談判進行關稅及非關稅措施的削減,對等地向其他成員開放本國市場,以獲得本國產品和服務進入其他成員市場的機會。

⑵由于WTO新成員可享受所有老成員過去已達成的開放市場的優惠待遇,故,在一國或地區申請入世時被要求必須按照WTO現行貿易的規定開放申請方商品或服務市場。2、透明度原則WTO的透明度原則是指:

⑴成員方所實施的與貿易有關的法令、條例、司法判決、行政決定等,都必須予以公布(不公布的貿易政策不得實施),以使各國政府及貿易商熟悉它們。⑵一成員方政府與另一成員方政府所締結的影響國際貿易的協定,也必須公布,以防止成員方之間進行不公平的貿易,從而造成對其他成員方的歧視。WTO還通過建立“貿易政策審議機制”,使透明度原則得到進一步的加強。043關稅保護與關稅減讓原則關稅減讓是GATT的主要宗旨。WTO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通過關稅減讓的多邊貿易談判逐步降低關稅,以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GATT/WTO均承認以合理的關稅保護國內市場是合法的。其理由是:關稅主要影響價格、透明度高、談判比較容易,而且比較容易執行非歧視原則,有利于市場經濟的發展。WTO規定:經過多邊談判在互惠基礎上達成的關稅減讓表對各成員方具有約束力,任何一個成員方都無權單方面予以改變;某成員方在特殊情況下要提高本國關稅,則必須與有關成員方進行談判和協商,并給予相應補償。043一般取消數量限制原則該原則是指:任何成員方除征收關稅外,不得設立或維護配額、進出口許可證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成員方領土的產品的輸出、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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