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21191-2007 原子熒光光譜儀》是一項國家標準,主要規定了原子熒光光譜儀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方面的要求。該標準適用于以氫化物發生-原子熒光法為原理的分析儀器,主要用于測定樣品中的痕量元素含量。

在技術要求部分,明確了原子熒光光譜儀應具備的基本性能指標,包括但不限于靈敏度、精密度(重復性和再現性)、線性范圍等關鍵參數。此外,還對儀器的操作穩定性、背景校正能力等提出了具體要求,確保儀器能夠準確可靠地完成測試任務。

對于試驗方法,《GB/T 21191-2007》詳細描述了如何通過一系列標準化實驗來驗證上述提到的各項技術指標是否符合規定。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特定濃度的標準溶液進行檢測,以此評估儀器的響應特性;采用不同批次或類型的樣品重復測量,考察其長期穩定性和重現性等。

關于檢驗規則,則指出了產品出廠前必須經過嚴格的質量控制程序,只有當所有測試項目均達到標準中設定的最低接受水平時,方可視為合格品并允許銷售。同時,該章節也涵蓋了型式檢驗的相關內容,即在新產品開發階段或是現有型號發生重大變更后需要進行全面的技術評審。


如需獲取更多詳盡信息,請直接參考下方經官方授權發布的權威標準文檔。

....

查看全部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7-09-12 頒布
  • 2008-05-01 實施
?正版授權
GB/T 21191-2007原子熒光光譜儀_第1頁
GB/T 21191-2007原子熒光光譜儀_第2頁
GB/T 21191-2007原子熒光光譜儀_第3頁
GB/T 21191-2007原子熒光光譜儀_第4頁
免費預覽已結束,剩余16頁可下載查看

下載本文檔

GB/T 21191-2007原子熒光光譜儀-免費下載試讀頁

文檔簡介

犐犆犛71.040.01

犖5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犌犅/犜21191—2007

原子熒光光譜儀

犃狋狅犿犻犮犳犾狌狅狉犲狊犮犲狀犮犲狊狆犲犮狋狉狅犿犲狋犲狉

20070912發布200805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犌犅/犜21191—2007

目次

前言!!!!!!!!!!!!!!!!!!!!!!!!!!!!!!!!!!!!!!!!Ⅲ

1范圍!!!!!!!!!!!!!!!!!!!!!!!!!!!!!!!!!!!!!!!1

2規范性引用文件!!!!!!!!!!!!!!!!!!!!!!!!!!!!!!!!!!1

3分類!!!!!!!!!!!!!!!!!!!!!!!!!!!!!!!!!!!!!!!1

4要求!!!!!!!!!!!!!!!!!!!!!!!!!!!!!!!!!!!!!!!1

5試驗方法!!!!!!!!!!!!!!!!!!!!!!!!!!!!!!!!!!!!!3

6檢驗規則!!!!!!!!!!!!!!!!!!!!!!!!!!!!!!!!!!!!!7

7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8

8質量保證!!!!!!!!!!!!!!!!!!!!!!!!!!!!!!!!!!!!!8

附錄A(規范性附錄)原子熒光光譜儀測試用標準溶液的制備!!!!!!!!!!!!!!!9

犌犅/犜21191—2007

前言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工業過程測量和控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析儀器分技術委員會(SAC/TC124/

SC6)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北京瑞利分析儀器公司、清華大學、北京市計量檢測科學研究院、北京海光儀器公

司、中國地質科學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錦茂、鄧勃、臧甲鵬、周志恒、張勤。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犌犅/犜21191—2007

原子熒光光譜儀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原子熒光光譜儀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測量可形成氫化物的元素砷、銻、鉍、硒、碲、鉛、錫、鍺,原子蒸氣態汞,以及揮發性化

合物鋅、鎘等元素的非色散型蒸氣發生原子熒光光譜儀(以下簡稱儀器)。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91—2000包裝儲運圖示標志(eqvISO780:1997)

GB/T2829—2002周期檢驗計數抽樣程序及表(適用于對過程穩定性的檢驗)

GB/T15464—1995儀器儀表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JB/T9329—1999儀器儀表運輸、運輸貯存基本環境條件及試驗方法

3分類

儀器分以下三類:

a)單道;

b)雙道;

c)多道(含三道及三道以上)。

4要求

4.1正常工作條件

儀器在下列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

a)環境溫度15℃~30℃;

b)相對濕度不應大于75%;

c)無影響儀器使用的振動和電磁干擾;

d)室內無腐蝕性氣體,有良好的通風裝置;

e)供電電源:電壓220V±22V,頻率50Hz±1Hz。

4.2基線穩定性

儀器在30min內靜態基線的漂移不應大于2%。

4.3檢出限

儀器代表元素的檢出限應符合表1的規定。

4.4重復性

儀器代表元素的測量重復性應符合表2規定。

4.5校準曲線的線性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文本僅供個人學習、研究之用,未經授權,嚴禁復制、發行、匯編、翻譯或網絡傳播等,侵權必究。
  • 2.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均為PDF格式電子版文本(可閱讀打印),因數字商品的特殊性,一經售出,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 3. 標準文檔要求電子版與印刷版保持一致,所以下載的文檔中可能包含空白頁,非文檔質量問題。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