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17220-1998 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是中國一項關于公共場所衛生監測的技術標準,旨在為確保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質量,保護公眾健康提供科學、統一的監測方法和要求。該標準詳細規定了在不同類型的公共場所進行衛生監測時應遵循的程序、方法、指標及評價原則,適用于各類公共場所如學校、醫院、賓館、餐廳、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娛樂場所等的衛生監督與管理。

標準內容概覽:

  1. 范圍:明確了本標準的應用范圍,即規定了公共場所衛生監測的對象、內容及適用場所。

  2. 規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執行本標準時需要參考的其他相關標準和文件,確保監測活動的標準化和一致性。

  3. 術語和定義:對涉及的關鍵詞匯給出了明確的定義,便于理解和執行標準時的一致性。

  4. 監測項目與指標:根據公共場所的特點,具體規定了需監測的項目(如空氣衛生、水質、噪聲、微小氣候、公共用品用具的衛生狀況等)及其相應的衛生標準值或限值。

  5. 監測方法:詳細說明了各項監測項目的采樣方法、檢驗方法及所需儀器設備,確保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比性。

  6. 監測頻率與時間:根據不同場所的性質和特點,規定了監測的頻次和最佳監測時間,以及時發現并解決衛生問題。

  7. 數據處理與評價:提供了監測數據的統計分析方法及衛生狀況的評價準則,幫助判斷是否符合衛生標準要求。

  8. 報告與記錄:要求對監測過程、結果及評價結論進行詳細記錄,并按規定格式編制監測報告,作為衛生管理與監督的依據。

  9. 質量控制:強調在整個監測過程中實施質量控制措施的重要性,確保監測結果的可靠性和準確性。


如需獲取更多詳盡信息,請直接參考下方經官方授權發布的權威標準文檔。

....

查看全部

  • 廢止
  • 已被廢除、停止使用,并不再更新
  • 1998-01-21 頒布
  • 1998-10-01 實施
?正版授權
GB/T 17220-1998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_第1頁
GB/T 17220-1998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_第2頁
GB/T 17220-1998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_第3頁
免費預覽已結束,剩余9頁可下載查看

下載本文檔

GB/T 17220-1998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免費下載試讀頁

文檔簡介

ICS13.020C5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CB/T17220—1998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Technicalrulesofhealthmonitoringforpublicplaces1998-01-21發布1998-10-01實施國家技術監·督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發布

GB/T17220-1998前為貫徹執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GB9663~9673、GB16153一1996《公共場所衛生標準》,加強對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特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是與GB9663~9673—1996、GB16153一1996相配套的監測規范、本標準從1998年10月1日起實施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環境衛生監測所、廣州市衛生防疫站、上海市衛生防疫站、北京市衛生防疫站。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尹先仁、黃榮、崔玉珍、高文新。本標準由衛生部委托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環境衛生監測所負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7220-1998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Technicalrulesofhealthmonitoringforpublicplaces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測的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公共場所的衛生監測和監督。2引用標準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公共場所衛生標準3定義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3.1公共場所衛生監測healthmonitoringforpublieplaces指公共場所的發證監測、復證監測和經常性衛生監測。發證監測和復證監測是指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測,評價其衛生狀況,確定是否發放衛生許可證。經常性衛生監測是指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在取得衛生許可證之日起,至下次復核衛生許可證之間的一段時間內所進行的衛生監測,監測衛生狀況達標情況,促使衛生狀況鞏固提高!監測點的選擇4.1選點原則4.1.1空氣質量(包括物理因素)的監測點(以下稱監測點)應選擇在公共場所人群經常活動,且停留時間較長的地點,但不能影響人群的正常活動。4.1.2監測點應該考電現場的平面布局和立體布局。高層建筑物的立體布點應有上、中、下三個監測平面,并分別在三個平面上布點。4.1.3監測點應避開人流通風道和通風口,并距離墻壁0.5~1m遠,高度0.8~1.2m。4.1.4確定監測點時可用交叉布點,斜線布點或梅花布點的方法。4.1.5采樣時應準確記錄采樣現場的氣溫、氣濕、風速微小氣候,采樣流量以及采樣時間。4.1.6公共衛生用品的采樣點應選擇在人群使用該物品時接觸頻率較高的部位。4.2監測點數目4.2.1進行空氣監測時應按照公共場所不同性質、規模大小、人群經常停留場所分別設置數量不等的監測點。各類公共場所監測點數目參照第6章各類公共場所監測的要求。4.2.2對公共衛生用品進行監測時,其監測衛生用品的數量以不超過各類物品投入使用總數的5%計算。對各類衛生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文本僅供個人學習、研究之用,未經授權,嚴禁復制、發行、匯編、翻譯或網絡傳播等,侵權必究。
  • 2.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均為PDF格式電子版文本(可閱讀打印),因數字商品的特殊性,一經售出,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 3. 標準文檔要求電子版與印刷版保持一致,所以下載的文檔中可能包含空白頁,非文檔質量問題。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