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16453.6-2008 水土保持綜合治理 技術規范 崩崗治理技術》與前版《GB/T 16453.6-1996 水土保持綜合治理 技術規范 崩崗治理技術》相比,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更新和調整:

  1. 技術內容的更新:2008版標準根據近十幾年來水土保持科學研究和技術實踐的新成果,對崩崗治理的技術方法、材料選擇、施工工藝等進行了修訂,引入了更先進的技術和更科學的方法,以適應新時期水土流失防治的需求。

  2. 環境保護要求的加強:新標準更加注重生態保護與恢復的理念,強調在崩崗治理過程中應采取措施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如要求采用生態友好型材料,保護原有植被,促進生物多樣性等,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3. 安全標準的提升:針對施工安全和工程穩定性,2008版標準增加了對治理工程安全評估和監測的要求,確保崩崗治理不僅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同時保障工程本身及其周圍環境的安全。

  4. 規范性增強:為了提高標準的可操作性和執行力度,新版標準對各項技術指標、操作流程和質量控制標準進行了細化和明確,便于技術人員準確理解和執行,提高了水土保持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5. 管理與維護指導:2008版標準還新增了關于治理工程后期管理和維護的內容,指導使用者如何進行長期有效的管理和維護,確保治理效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

  6. 術語和定義的完善:鑒于學科發展和技術進步,標準對一些專業術語進行了重新定義或補充,確保了術語使用的準確性和時代性,有助于減少理解上的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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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8-11-14 頒布
  • 2009-02-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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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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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犌犅/犜16453.6—2008

代替GB/T16453.6—1996

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

崩崗治理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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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4發布200902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標準

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

崩崗治理技術

GB/T16453.6—2008

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發行

北京復興門外三里河北街16號

郵政編碼:100045

網址www.spc.net.cn

電話:6852394668517548

中國標準出版社秦皇島印刷廠印刷

各地新華書店經銷

開本880×12301/16印張0.5字數11千字

2009年2月第一版2009年2月第一次印刷

書號:155066·135669

如有印裝差錯由本社發行中心調換

版權專有侵權必究

舉報電話:(010)68533533

犌犅/犜16453.6—2008

前言

GB/T16453《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共分為六個部分:

———GB/T16453.1—2008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坡耕地治理技術;

———GB/T16453.2—2008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荒地治理技術;

———GB/T16453.3—2008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溝壑治理技術;

———GB/T16453.4—2008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16453.5—2008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風沙治理技術;

———GB/T16453.6—2008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崩崗治理技術。

本部分代替GB/T16453.6—1996《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崩崗治理技術》。

本部分與GB/T16453.6—1996相比,作如下修改:

a)“基本規定”改為“總則”;

b)3.3.3“發展林果生產”改為“發展竹、茶、林、果等經濟植物”;

c)4.2.1“集水區”改為“匯水區”;

d)刪除4.2.2、4.2.3、4.2.4和4.2.5,改用新條文;

e)5.2.2中截水溝的功能與相應的比降改為截水溝布設;

f)刪除5.3.2條文內容。

本部分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水利部提出。

本部分由水利部國際合作與科技司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監測中心、黃河水利委員會黃河上中游管理

局、黃河水利委員會農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長江水利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松遼水利委員會農田水利處、珠

江水利委員會農田水利處、海河水利委員會農田水利處、淮河水利委員會農田水利處、北京林業大學水

土保持學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段巧甫、劉萬銓、吳昌田、徐傳早、佟偉力、魯勝力、寧堆虎、郭索彥、張長印、

趙永軍、陳法揚、余新曉、陳麗華、叢佩娟、常丹東、馮偉、李琦。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6453.6—1996。

犌犅/犜16453.6—2008

引言

GB/T16453.6—1996已經實施十余年,在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導作用。隨著

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村產業結構的變化,水土保持工作的內容、性質等方面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

為了適應新形勢下的水土保持工作,進一步規范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根據水利部國際合作與科

技司、水土保持司的統一安排,進行了修訂。

犌犅/犜16453.6—2008

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

崩崗治理技術

1范圍

GB/T16453的本部分規定了崩崗治理的規劃、設計、施工和管理等技術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我國南方風化花崗巖地區有各種形式崩崗危害的地方。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1645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

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

部分。

GB/T16453.2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荒地治理技術

GB/T16453.3—2008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溝壑治理技術

3總則

3.1針對崩崗的特點與發展規律,應采取預防與治理并重的方針,對可能產生崩崗的荒坡,應采取預防

保護措施;對已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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