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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三章稅收法律制度稅收法律制度稅收概述稅收概念、特征稅收分類稅法分類稅法構成要素(11項)主要稅種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收征管稅務登記發票開具與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代理稅收檢查與法律責任第一節稅收概述一、稅收的概念與分類(一)稅收概念與分類1、稅收的概念:以國家為主體,為實現國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按照法定標準,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特定分配方式。2、稅收的作用(1)稅收是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稅收是國家調控經濟運行的重要手段;(3)稅收具有維護國家政權的作用;(4)稅收是國際經濟交往中維護國家利益的可靠保證。(二)稅收的特征

強制性、無償性(核心)和固定性(三)稅收分類標準類型代表稅種征稅對象流轉稅類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所得稅類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財產稅類房產稅、車船稅、船舶噸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資源稅類資源稅行為稅類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車輛購置稅征管分工體系工商稅類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企業、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關稅進出口關稅、對入境旅客和個人郵遞物品的進口稅征收權限中央稅關稅、消費稅地方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共享稅增值稅、印花稅、資源稅計稅標準從價稅增值稅、營業稅、房產稅從量稅資源稅、車船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消費稅中啤酒黃酒復合稅卷煙、白酒(糧食白酒、薯類白酒)(一)稅收與稅法的關系1、稅法的概念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1)稅法的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授權機構(2)稅法的調整對象:稅收分配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2、稅收與稅法的關系稅收依據稅法的規定進行,稅法是稅收的法律保障。稅收作為一種經濟活動,屬于經濟基礎范疇;稅法是一種法律制度,屬于上層建筑范疇。二、稅法及構成要素(二)稅法的分類分類標準類型代表法律法規功能作用稅收實體法(具體稅種)《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稅收程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外國稅法法律級次效力依次遞減稅收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稅收征收管理法》《個人所得稅法等稅收行政法規(國務院制定)××條例,××暫行條例《營業稅暫行條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稅收規章(稅收主管部門)××辦法《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稅務代理試行辦法》稅收規范性文件(數量最多效力最低)《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11個要素——征稅人、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減免稅和法律責任。其中最基本得要素為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率1、征稅人——“征稅”主體2、納稅義務人——“納稅”主體3、征稅對象——納稅對象,征稅客體,課稅對象征稅對象是稅法最基本的要素,征稅對象是區別不同稅種的重要標志。4、稅目----征稅的具體范圍稅目制定方法:(1)列舉法;(2)概括法。5、稅率(1)比例稅率,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等。(2)定額稅率(固定稅額),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3)累進稅率①全額累進稅率②超額累進稅率——個人所得稅③超率累進稅率——土地增值稅。(三)稅法的構成要素6、計稅依據(稅基)(1)從價計征---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2)從量計征。以征稅對象重量、體積、數量為計稅依據。消費稅中的黃酒、啤酒以噸數為計稅依據;汽油、柴油以升數為計稅依據。應納稅額=計稅數量×單位適用稅額(3)復合計征。既包括從量計征又包括計價從征。如我國現行的消費稅中的卷煙、白酒等。應納稅額=計稅數量×單位適用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7、納稅環節---從生產到消費的流轉過程8、納稅期限:按期納稅;按次納稅;按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9、納稅地點一般實行屬地管轄,納稅地點為納稅人的所在地。10、減免稅(1)減稅和免稅(直接減免;一定期限內的減免)(2)起征點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稅,達到或超過起征點的,則就其全部數額征稅。(3)免征額(免征額的部分不征稅,只就其超過免征額的部分征稅。)11、法律責任第二節主要稅種一、增值稅---價外稅(一)概念與分類1、概念:是對從事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征收范圍:(1)銷售貨物---有形動產貨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3)進口貨物★征稅對象:增值額2、分類(1)生產型增值稅——不允許扣除任何外購的固定資產價款。(2)收入型增值稅——只允許扣除納稅期內應計入產品價值的固定資產折舊部分。(3)消費型增值稅——納稅期內購置的用于生產產品的全部固定資產的價款在納稅期內一次全部扣除。(世界上使用最普遍的增值稅類型)我國從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消費型增值稅。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納稅人,可以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認定標準,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者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以上其他的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的;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標準的商業企業以外的小規模企業,會計核算健全能核算并準確提供銷項稅、進項稅,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2、小規模納稅人經營規模較小,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且會計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三)增值稅稅率——比例稅率1、一般納稅人---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適用于低稅率:糧食、食用植物油、鮮奶;自來水、暖氣、冷氣、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2、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3%(四)增值稅應納稅額1、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1)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銷售額=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價外稅)。★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3%)或(1+17%)

(2)進項稅額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①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②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③向農業生產者或小規模納稅人購買免稅農產品:準予抵扣進項稅額=買價*13%扣除率④關于運費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運費+建設基金)*7%的扣除率(裝卸費、保險費等不得計算扣除)2、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3%)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注意】(1)小規模納稅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2)見“零售”“直接銷售給消費者”,其價格均為含稅銷售額,應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3、某企業為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本月購進材料不含稅價為40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進項稅額為68000,取得運費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運費為20000元,包裝費5000元,本月向農民購入免稅農產品30000元用于生產產品,本月銷售產品70萬元,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則本月應交的增值稅是多少?例:1、2010年3月,某商店(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童裝150套,“六一”兒童節之前以每套103元的價格全部零售出去,該商店本月銷售這安批童裝應納增值稅為多少?不含稅銷售額=103*150/(1+3%)=15000應納增值稅額=15000*3%=450元2、某生產企業外購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0萬元,已入庫,支付運輸企業的運輸費為800元,(貨票上注明運費600元,保險費60元,裝卸費120元,鐵路建設基金20元)。進項稅是多少?外購原料準予抵扣進項稅額=100000*17%=17000元運費準予抵扣進項稅額=(600+20)*7%=43.4元本月銷項稅額=700000*17%=119000元本月準予抵扣進項稅額=68000+20000*7%+30000*13%=73300元本月應納增值稅額=119000-73300=45700元3、進口商品應納增值稅:進口商品應納增值稅=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17%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進口價格+關稅+消費稅=(進口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例:某企業為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進口一批消費品,關稅完稅價格為10000元,關稅10%,消費稅20%,增值稅17%,計算該公司應繳納的增值稅額。組成計稅價格=(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10000+10000×10%)/(1-20%)=13750元應納增值稅額=13750*17%=2337.5元(五)增值稅征收管理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2)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3)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合同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4)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5)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6)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7)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送的當天。(8)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2、納稅期限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1個季度。(1)1個月或1個季度——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2)1日、3日、5日、10日、15日——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稅款。(3)納稅人進口貨物——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3、納稅地點

固定業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構申報納稅。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或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進口貨物——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一)消費稅的概念與計稅方法1、消費稅的概念消費稅是指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在特定的環節征收的一種流轉稅。2、消費稅的計稅方法從價定率、從量定額和復合計征三種方式。(二)消費稅納稅人1、凡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委托加工及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都是消費稅納稅人。2、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三)消費稅稅目與稅率1、消費稅稅目(14個):煙、酒與酒精、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車輪胎、小汽車、摩托車、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二、消費稅---價內稅2、消費稅稅率(1)稅率形式: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和復合計征三種形式。

①比例稅率②定額稅率:黃酒、啤酒、成品油★③復合稅率:卷煙、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四)消費稅應納稅額1、銷售額的確認(1)從價定率: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銷售額是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向購貨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2)銷售額的確定:①其他價外費用,均并入銷售額計算征稅。②含增值稅銷售額的換算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4、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扣除(1)以外購的已稅消費品為原料連續生產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在計稅時應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準予扣除外購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2)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費稅。3、從價從量復合計征卷煙、白酒采用從量定額與從價定率相結合復合計稅。復合計征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例:某煙草企業是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2008年6月銷售甲類卷煙1000標準條,取得銷售收入含稅93600元。(已知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003元/支,1標準條有200支,比例稅率為56%)計算消費稅稅額應納消費稅=93600/(1+17%)*56%+1000*200*0.003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1)銷售的應稅消費品----與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相同。(2)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移送使用的當天(3)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提貨的當天(4)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報關進口的當天(5)鉑金飾品、珠寶、鉆石在零售環節納稅。2、納稅期限消費稅的納稅期限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季度。(1)1個月或1季度——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2)1日、3日、5日、10日、15日——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3)進口貨物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3、納稅地點(1)銷售及自產自用----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2)委托個人加工----委托方向其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3)委托單位加工----受托方向其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4)進口的----報關地海關(五)消費稅征收管理(一)營業稅征稅范圍(在我國境內)1、提供應稅勞務(非加工修理修配)2、轉讓無形資產3、銷售不動產(二)營業稅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三)營業稅的稅目、稅率1、營業稅稅目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2、營業稅稅率(比例稅率:建交文郵3%,娛樂業5-20%,其余為5%)三、營業稅---價內稅(四)營業稅應納稅額1、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營業額(全部價款+價外費用)2、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應納稅額按人民幣計算)例:某歌星租用大華體育館舉辦個人演唱會,每場租金30000元,共演出3場,由體育館銷售,共取得票款600000元,按票款收入的2%給歌星經紀人支付傭金,營業稅稅率3%。體育館應為歌星代扣代繳營業稅為多少?(600000-30000x3-600000x2%)*(五)營業稅征收管理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收訖營業收入款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憑據的當天。(1)轉讓土地使用或銷售不動產預收款的---收到預收款當天(2)無償贈送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當天(3)自建后銷售---銷售自建建筑物時分別按建筑業和銷售不動產征稅(4)自建自用不繳營業稅2、納稅期限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3、納稅地點——實行屬地征收管理(1)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的,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2)納稅人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或不動產,應當向其土地所在地或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3)納稅人提供其他勞務,或者是轉讓除土地使用權外的無形資產的應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住所的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一)企業所得稅的概念企業所得稅是對在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種稅。(二)征稅對象和納稅人★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注意】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四、企業所得稅(三)企業所得稅稅率---比例稅率★1、基本稅率為25%;(1)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2)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或未設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納稅人居民企業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企業或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境內境外所得均納稅境內所得及境外與境內機構有關的所得僅就境內所得納稅(四)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1、收入總額(1)貨幣形式收入(2)非貨幣形式收入★2、不征稅收入——不是企業營利性活動帶來的收益(1)財政撥款;(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3、免稅收入(1)國債利息收入;(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入;(條件:持有12個月以上)(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收入;(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4、準予扣除的項目(1)成本;(2)費用;(3)稅金;*注意:稅金不包含增值稅。(4)損失;(5)其他支出(6)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年銷售收入的15%,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年度結轉(7)業務招待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但是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5‰(8)企業職工福利支出,不超過工資總金額的14%;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2%;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年度結轉★5、不得扣除的項目(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2)企業所得稅稅款;(3)稅收滯納金;(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但納稅人逾期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規定加收的罰息,不屬于行政性罰款,允許在稅前扣除;(5)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外的捐贈支出。(年利潤12%以內的可扣除)(6)贊助支出;(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6.虧損彌補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例:1、某企業2009年通過民政局向貧困地區捐贈50萬,直接向大學捐款10萬,均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該企業當年的利潤總額為400萬元,假設不考慮其他納稅調整事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規定,該企業2009年應納稅所得額為多少?

允許扣除捐贈限額=利潤總額*12%=400x12%=48應納稅所得額=400+10+2=4122、某企業2005年發生虧損20萬元,2006年盈利12萬,2007年虧損1萬元,2008年盈利4萬元,2009年虧損5萬元,2010年盈利2萬元,2011年盈利38萬元,則該單位2005年-2011年總計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多少?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4-20+12-1+4-5+2+382005年虧損彌補期至2010年應納稅所得額=38-1-5=32萬應納所得稅=32*25%=8萬(五)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1、納稅地點:登記注冊地(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或扣繳義務人所在地)2、納稅期限:

按年計征,分月或者分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3、納稅申報(1)按月或按季預繳的,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2)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或應退稅款。(3)企業交納所得稅以人民幣計算。(4)企業在納稅年度內無論盈利或者虧損,都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一)個人所得稅概念

個人所得稅是對自然人的各類應稅所得征收的一種稅。(二)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單位或個人為扣繳義務人。五、個人所得稅【注意】住所標準和居住時間標準是判定居民身份的兩個要件,只要符合或達到其中任何一個條件,就可以被認定為居民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投資企業也是個稅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人中國境內有住所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在居住滿1年的個人非居民納稅人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在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境內外所得均納稅僅就境內所得納稅1、工資、薪金所得;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個人承包)4、勞務報酬所得;(個人從事非雇傭的各種勞務)5、稿酬所得;(個人出版圖書,或者文章)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買賣股票)7、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專利或者著作權)8、財產租賃所得;(租房,租車)9、財產轉讓所得;(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10、偶然所得;(個人得獎、中獎、中彩)11、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三)個人所得稅的應稅項目和稅率11個稅目1、工資、薪金所得---3%~45%的超額累進稅率2、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3、稿酬所得---20%的比例稅率,但減征30%,實際稅率為14%4、勞務報酬所得---20%的比例稅率,一次收入畸高,實行加成征收5、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5%~35%的超額累進稅率20%比例稅率個人所得稅實行超額累進稅率與比例稅率相結合的稅率體系。1、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每月收入額-3500元)×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扣減稅法允許扣除的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納稅年度收入總額-必要費用)×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四)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4、勞務報酬所得(1)每次收入≤4000元的,允許扣除800元應納稅額=(每次收入-800)×20%;(2)每次收入>4000元的,允許扣除20%收入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3)每次收入>2萬元的,加成征收—三級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5、稿酬所得(1)每次收入≤4000元的,允許扣除800元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元)×20%×(1-30%);(2)每次收入>4000元的,允許扣除20%收入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20%(五)免征個稅項目1、省級政府、國務院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的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教、文、衛、體、環保方面獎金2、國債以及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4、福利費、撫恤費、救濟金5、保險賠款6、軍人轉業費、復員費7、國家統一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8、依照我國有關規定應予免稅的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所得9、中國政府參加國際公約、簽訂協議中規定的免稅所得10、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的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從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11、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的其他所得(六)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以代扣代繳為主、自行申報為輔的征收方式。★1、自行申報納稅義務人(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2、代扣代繳支付個人應納稅所得的各類單位、個體工商戶及人人第三節稅收征管一、稅務登記稅務登記種類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停業、復業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注銷登記等。(一)開業登記(設立登記)——先工商后稅務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后辦理的納稅登記。1、開業稅務登記的對象(1)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各類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包括個體工商戶等★(2)其他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以外的納稅人,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提示】即使是免稅的和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也應當辦理

2、開業稅務登記的時間和地點(“自……起30日”——單選)(1)領取工商營業執照---30日---生產經營地或納稅義務發生地;(2)批準設立---30日

---生產經營地或納稅義務發生地;(3)納稅義務發生之日---30日---納稅義務發生地;(4)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承包承租地;(5)外出經營,自其在同一縣(市)實際經營或提供勞務之日起,在連續的12個月內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6)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勘探等,提供勞務的,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項目所在地;(7)其他非生產經營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均應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3、開業稅務登記程序納稅人稅務機關①填寫稅務登記表,報送資料②受理30日內審核完畢,核發稅務登記證內資企業稅務登記表分支機構稅務登記表個體經營稅務登記表其他單位稅務登記表涉外企業稅務登記表稅務登記表納稅人填寫存放稅務機關稅務登記證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正本及副本臨時稅務登記證正本及副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扣繳稅務登記證每年驗證,3年換證有效期30日,最長不超過180日4、稅務登記證作用開立銀行賬戶;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領購發票;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辦理停業、歇業;其他有關稅務事項5、稅務登記證的內容納稅人名稱、稅務登記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生產經營地址、登記類型、核算方式、生產經營范圍、發證日期、證件有效期6、稅務登記證的主管---縣級以上的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7、稅務登記證得管理(1)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3年換證,每年驗證(2)公開懸掛(3)遺失:15日內書面報告稅務主管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補辦(4)銀行賬戶管理自開立、變更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主管機關書面報告(二)變更稅務登記(先工商后稅務)1、適用范圍:(1)改變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或經濟類型(2)改變住所和經營地點(不涉及主管稅務機關變動的)(3)改變生產經營方式、增減注冊資本、改變隸屬關系(4)改變生產經營期限、權屬、改變或增減銀行賬號及其他內容2、時限要求——30日(1)納稅人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2)銀行賬號發生變化,應自變化之日起15日報告稅務機關(3)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審核辦理變更稅務登記。3、是否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看變化的內容是否涉及證件(1)表變,證也變---收回舊證,核發新證(2)表變,證不變---不發新證,只變表(三)停業、復業登記1、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2、納稅人的停業期限不得超過1年。3、納稅人在申報辦理停業登記時,應如實填寫停業申請登記表,說明停業理由、停業期限、停業前的納稅情況和發票的領、用、存情況,并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稅務機關應收存其稅務登記證件及副本、發票領購簿、未使用完的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4、停業期間發生納稅義務的,應申報納稅。(判斷題)5、納稅人應于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復業登記,填寫《停、復業報告書》。6、納稅人停業期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延長停業登記申請。納稅人停業期滿未按期復業又不申請延長停業的,稅務機關應當視為已恢復營業,實施正常的稅收征收管理。

(四)注銷登記——與變更區分(先稅務后工商)1、注銷登記的原因和時限(1)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15日(2)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銷——15日(易考點)(3)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改變稅務機關——30日2、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在項目完工、離開中國前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3、注銷程序納稅人稅務機關登記管理環節稅務機關發票管理環節稅務機關征收環節稅務機關稽查環節②①③④(五)外出經營報驗登記(外管證)1、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前,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2、外管證按一地一證原則核發,有效期30日,最長180日。3、外出經營活動結束,納稅人應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并結清稅款、繳銷未使用完的發票。4、在《外管證》有效期滿10日內,納稅人應回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繳銷手續。(六)納稅人稅種登記(了解)1、稅種登記的范圍2、登記申報所需的資料(七)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登記(了解)

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領取扣繳稅款登記證件。(八)違反稅務登記的法律責任

未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注銷——責令限期改正可處2000以下罰款;情節嚴重2000—1萬未按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轉借、涂改、毀損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處2000—1萬罰款,情節嚴重1萬—5萬二、發票開具與管理

(一)發票的概念1、發票是確定經濟收支行為發生的法定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2、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的印刷、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3、發票特征:合法性、真實性、時效性、共享性、傳遞性(二)發票的種類1、按用途及反映內容分增值稅專用發票國家稅務總局管理----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用普通發票省級稅務機關管理行業發票專用發票廣告費結算發票商品房銷售發票營業稅納稅人增值稅小規模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時專業發票金融保險業憑證郵電通信業收據交通運輸業客貨票2、發票聯次:普通發票三聯(增值稅發票還多一個抵扣聯)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聯次是固定的四聯:第一聯:記賬聯第二聯:抵扣聯第三聯:發票聯第四聯:存根聯其他的發票可由縣以上稅務機關根據需要適當增減聯次并確定其用途(三)發票的印制1、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的企業印制。

①禁止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

2、印制發票應當使用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全國統一的發票防偽專用品。

②禁止非法制造發票防偽專用品。3、發票應當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式樣和發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發票監制章由省、級稅務機關制作。發票實行不定期換版制度。

③禁止偽造發票監制章。4、發票應當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發票,可以加印當地一種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實際需要的,也可以同時使用中外兩種5、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發票應當在本省內印制;確有必要到外省、印制的,應當經印制地省級稅務機關同意,由印制地省、稅務機關確定的企業印制。

④禁止在境外印制發票(四)發票領購1、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申請領購手續。2、主管稅務機關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3、領購單位和個人憑發票領購簿的種類、數量、以及購票方式向稅務機關領購發票。4、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

⑤禁止非法代開發票。5、臨時外出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證明,向經營地稅務機關領購經營地的發票。稅務機關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保證金,并限期繳銷發票。按期繳銷發票的,解除保證人的擔保義務或者退還保證金;未按期繳銷發票的,由保證人或者以保證金承擔法律責任。

稅務機關收取保證金應當開具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五)發票開具要求1、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得開具發票。2、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3、不符合規定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4、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1)為他人、為自己虛開;(2)讓他人為自己虛開;(3)介紹他人虛開。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1)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制、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3)拆本使用發票;(4)擴大發票使用范圍;(5)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7、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發票限于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8、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

⑥禁止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9、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總結:禁止,不得作出行為未經批準不得作出1、禁止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2、禁止非法制造發票防偽專用品3、禁止偽造發票監制章4、禁止在境外印制發票5、禁止非法代開發票6、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7、不得虛開、轉借、轉讓發票1、不得對外出售發票2、租店、租柜不得使用出租單位發票3、不得拆本使用發票4、不得跨規定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5、不得套印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六)《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1、一般納稅人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2、專用發票實行最高開票限額管理(單份專用發票開具的銷售額合計數)最高開票限額為10萬——區縣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為100萬———地市級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為1000萬以上————省級稅務機關審批2007.9.1之后,最高開票限額下降至區縣級3、納稅人到稅務機關進行初始發行(即納稅人將信息載入空白金稅卡和IC卡)4、一般納稅人憑《發票領購簿》、IC卡和經辦人身份證明領購專用發票5、一般納稅人不得領購開具專用發票:(1)會計核算不健全(2)有稅收違法行為,據不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3)有下列行為之一,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虛開、私印、私買、借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未按專用發票開取要求開具專用發票;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和專用設備;未按規定申請辦理防偽稅控系統變更發行;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6、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范圍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的,可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7、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1)向消費者個人零售貨物或應稅勞務(2)銷售免稅貨物或應稅勞務(3)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8、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1)收到退回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2)不符合作廢條件的,購買方向稅務機關申請開紅字專用發票。9、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時限規定:(1)直接收款----收到銷售款或取得索取憑據當天(2)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當天(3)賒銷、分期收款----書面合同約定收款日期當天或貨物發出當天(4)預收貨款----貨物發出當天(5)代銷---收到代銷清單或收到貨款當天;或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6)投資或分配股東----貨物移送當天1、應開未開,或未按規定開具發票,或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2、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3、未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軟件程序說明資料報稅務機關備案,或未按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4、拆本使用發票的;5、擴大發票使用范圍的;6、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7、跨規定區域開具發票的;8、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的;9、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

(七)違反發票管理的法律責任(2011.2.1實行)罰款1萬元以下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萬元;情節嚴重,1~3萬元跨規定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及出入境1、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發票防偽專用品、發票監制章2、轉借、轉讓、受讓、開具、存放發票罰款1~5萬元;情節嚴重,5~50萬元虛開<1萬元發票罰款5萬元以下虛開≥1萬元發票罰款5萬元~50萬元以下對違反發票管理規定2次以上或者情節嚴重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可以向社會公告。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1倍以下的罰款。(一)對象: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享受減免稅待遇的減免稅期間也按規定辦理辦理稅務登記后,沒有應納稅款也應進行納稅申報(二)納稅申報方式1、直接申報:親自去辦稅服務廳、巡回征收點、代征點申報2、郵寄申報(使用納稅申報特快專遞專用信封)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政局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3、數據電文申報(電子申報)

以稅務機關計算機網絡系統收到數據電文時間為實際申報日期4、其他方式:簡易申報、簡并征期、委托申報(三)違反納稅申報規定的法律責任未按規定期限納稅申報或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定期代扣代繳、代數代繳的,稅務機關責令限改,處2000以下罰款;情節嚴重2000—1萬三、納稅申報四、稅款征收(一)稅款征收原則1、稅務機關是征稅唯一主體2、稅務機關只能依法征收稅款3、稅務機關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緩征收稅款或者攤派稅款4、稅務機關征收稅款必須遵守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的原則5、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時,必須向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或開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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