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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云帆濟滄海。住在富人區的她2022年湖南省株洲考試錄用法院工作人員計劃模擬卷(含答案)(圖片大小可自由調整)全文為Word可編輯,若為PDF皆為盜版,請謹慎購買!卷I一.全考點綜合押題密卷(共100題)1.王某為一高校計算機專業的研究生,他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違法侵入學校行政管理系統進行破壞,被公安機關查獲。公安機關對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但同時認為對王某暫緩執
行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在王某的父母提出的以下哪些擔保人中,公安機關不可以暫緩執行?()
A.王某回國探親的舅舅
B.王某的父親,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現已刑滿釋放
C.王某的叔叔,在外省擔任某公安局局長
D.王某已經工作的同學,和王某一起制作了這些計算機病毒,但沒有進行破壞行為
答案:A,C,D
解析:。《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08條。2.根據我國《對外貿易法》和《反傾銷細》的有定,下列謎正確的是、()
A.傾銷損害是指進口產品對我國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或實質阻礙產業的建立
B.2004年修訂《對外貿易法》增加了關于第三國傾銷、反規避等規定
C.反傾銷稅對終裁裁定公告之日起進口的產品適用,但在特殊情況下,對實施臨時反傾銷稅的期間追溯征收反傾銷稅的,采取多退少補的原則
D.商務部認為出口經營者作出的價格承諾能夠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決定中止或者終止反傾銷調查,不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或者征收反傾銷稅
答案:A,B,D
解析:A、B、D
考點:反傾銷
講解:傾銷損害是指進口產品對我國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或實質阻礙產業的建立,故A正確。2004年修訂《對外貿易法》增加了關于第三國傾銷、反規避等規定,故B正確。反傾銷稅對終裁裁定公告之日起進口的產品適用,但在特殊情況下,對實施臨時反傾銷稅的期間追溯征收反傾銷稅的,采取多退少不補的原則,故C錯。如果商務部認為出口經營者作出的價格承諾能夠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決定中止或者終止反傾銷調査,不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或者征收反傾銷稅。故D正確。3.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雙方在仲裁過程中達成和解協議,此種情況下甲公司不具有下列哪一種權利?
A: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
B:撤回仲裁申請
C:達成和解協議并撤回仲裁申請后反悔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D:請求法院執行仲裁過程中達成的和解協議
答案:D
解析:《仲裁法》第49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因此,選項AB正確;根據《仲裁法》第50條的規定: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撤回仲裁申請后反悔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因此,選項C正確;和解協議不具有執行力,只有仲裁裁決才具有執行力,因此,選項D錯誤。4.下列關于債的擔保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債的擔保是以第三人的信用來保障債權人債權實現的制度
B.債的擔保是對債的效力的一種加強和補充,是對債務人信用的一種保證措施
C.定金擔保屬于物的擔保的一種特殊形態
D.保證擔保對于債權人行使權利以保障其利益是十分方便的,該種擔保方式不存在不足之處
E.納稅擔保的擔保方式受限,保證.留置.定金等不適用于納稅擔保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核債的擔保。債的擔保是以第三人信用或特定財產來保障債權人債權實現的制度。所以選項A錯誤。在保證擔保中,債權人的利益是否能夠確保還取決于第三人即保證人的信用,而保證人的信用具有浮動性,其財產也是處于不斷變動之中。這是保證擔保的不足之處。所以選項D錯誤。納稅擔保的擔保方式受限,留置、定金等不適用于納稅擔保。所以選項E錯誤。5.案情:美意制鞋廠位于滄河的上游,下游不遠處水流平靜,水質干凈,十分適合冷水魚的養殖。當地鄧市吳縣五溝村村民舉債在此設置網箱,養殖冷水魚。2013年9月,美意制鞋廠于夜間偷偷排放污水,導致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并直接導致18位村民網箱中的冷水魚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350萬元,村民們血本無歸,遂向鄧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18位村民提起訴訟后,五溝村村委會向他們推薦了本村的青年張某代理訴訟。張某雖不是法律專業者,但常年研習法律,頗有心得,村民們同意委托其代理訴訟。但法院認為村民們在此事中損失慘重,情緒十分激動,且由于四處舉債,牽扯利益眾多,五溝村自古民風彪焊,處理稍有不慎極易引起群體性糾紛。而張某是個“刺頭”,由其代理訴訟對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不利,不許可其代理該訴訟。
問題:
1.除了這18名村民之外,針對美意制鞋廠偷排污水的行為,還有哪些主體可以提起訴訟?
2.法院不許可張某代理訴訟的行為是否恰當?張某能否被委托為該案原告的訴訟代理師?
3.鄧市人民法院認為本案的標的額雖然達到了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標準,但本案案情并不復雜,且易釀成群體性糾紛,確有必要交吳縣人民法院審理。此時鄧市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4.本案的舉證責任應當如何分配?
5.18位村民共同推選出趙某作為訴訟代表人,趙某的訴訟行為其效力是否當然及于所代表的當事人?
答案:
解析:1.除了這18名村民之外,針對美意制鞋廠偷排污水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民事訴訟法》第55條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美意制鞋廠偷排污水屬于污染環境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針對該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院不許可張某代理訴訟的行為不恰當,張某可以被委托為該案原告的訴訟代理《民事訴訟法》第58條第2款規定,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1)律師、基本法律服務工作者;(2)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3)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相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因此,人民法院是否許可不是公民代理訴訟的必要條件,法院不許可張某代理訴訟的行為是錯誤的。張某作為當事人所在村委會推薦的公民可以被委托為該案原告的訴訟代理人。
3.鄧市人民法院應當報請其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經批準后,可以將該案交吳縣人民、法院審理。《民事訴訟法》第38條規定,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確有必要將本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交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報請其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4.本案中,村民們應當就美意制鞋廠的侵害事實和自身的損害結果承擔舉證責任;美意制鞋廠應當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第2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和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對于侵權訴訟而言,需證明的事實包括侵害事實損害結果、侵害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聯系。《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第4條第1款第1項規定,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因此,村民們應當就美意制鞋廠的侵害事實和自身的損害結果承擔舉證責任;美意制鞋廠應當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5.趙某的訴訟行為其效力并不當然及于所代表的當事人。《民事訴訟法》第5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6.下列哪一項是美國首創的法律制度?()
A.最早制定了版權法
B.首創了立法和司法的雙軌制
C.改造了“遵循先例”的原則
D.創造了統一立法的單軌制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美國法的發展。美國法是在批判繼承英國法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適合美國國情的具有美國特色的法律制度,在英美法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美國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資產階級成文憲法,創造了立法和司法的雙軌制,最早建立了反壟斷制度。而“遵循先例”原則是普通法系固有的特色,并非由美國首創。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為B項。7.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貨款向A縣法院申請支付令,經審查甲公司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A縣法院向乙公司發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間沒有履行給付貨款的義務,而是向A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公司承擔因其提供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違約責任。關于本案,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支付令失效
B: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請強制執行
C:A縣法院應當受理乙公司的起訴
D:A縣法院不應受理乙公司的起訴
答案:A,C
解析:【考點】支付令【詳解】《民訴意見》第223條規定,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訴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但是,若債務人在法定期間內向本院就該債權債務關系起訴的,支付令失效。本題中,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間內向A縣法院就該債權債務關系提起訴訟,因此支付令失效,發出支付令的法院應當受理乙公司就該債權債務關系提起的訴訟。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AC。8.下列關于民事糾紛解決方式的表述,正確的是:()
a.張某是某信息中心員工,因公受傷,為賠償問題與該信息公司發生爭議,張某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b.李某和趙某因合同爭議遂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并達成調解協議,但調解協議并未經司法確認,后李某不履行調解協議,趙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應當受理
c.法院受理后,經審查發現有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d.法院調解達成協議一般不制作判決書,而仲裁機構調解達成協議可以制作裁決書
答案:A,B,D
解析:。如果當事人起訴后,人民法院審查后發現有仲裁協議,將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發現有仲裁協議,或被告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將駁回起訴,所以C選項錯誤。9.作家岳某是岳飛的后裔,其著有(大賣國賊秦檜)一書。秦某是秦檜的后裔,他通過研究認為,秦檜在歷史上屬于很有才氣的宰相,并未做有損國家之事。秦某向法院起訴,請求判決岳某侵犯秦檜的名譽權,并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法院應支持秦某的請求,認定岳某侵害了秦檜的名脊權,并支持精神損害賠償
B.法院應支持秦某的請求,認定岳某侵害了秦檜的名譽權,但不支持精神損害賠償
C.法院應支持秦某的請求,不認定岳某侵害了秦檜的名譽權,但支持精神損害賠償
D.法院不支持秦某的請求,不存在侵害秦檜的名譽權
答案:D
解析:。死者的人格利益受保護,不是指歷史上的死者;同時,只有近親屬才有權向人民法院主張保護死者的人格利益。秦某非秦檜近親屬,其向法院起訴,主張恢復秦檜的名譽,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題正確選項為D。10.趙某是某看守所的監管人員,2009年在其值班之際,為了發泄對看守所領導人員的不滿,私自將在押人員錢某放走,致使錢某由此脫逃。對本案的定性正確的是:()
A:趙某構成私放在押人員罪,錢某是共犯
B:錢某構成脫逃罪,趙某是共犯
C:趙某構成私放在押人員罪,錢某構成脫逃罪,對兩者仍適用總則共犯的規定
D:趙某構成私放在押人員罪,錢某構成脫逃罪,對兩者不適用總則共犯的規定
答案:D
解析:【考點】私放在押人員罪。詳解:在刑法分則已經將某種幫助、教唆行為單獨規定為犯罪的情況下,通常不適用總則關于共犯的規定。對趙某而言,其作為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私放在押人員,構成私放在押人員罪;對錢某,則直接認定為脫逃罪而不認為是私放在押人員罪的共犯。11.關于版權保護,下列哪一選項體現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對《伯爾尼公約》的補充?
A、明確了攝影作品的最低保護期限
B、將計算機程序和有獨創性的數據匯編列為版權保護的對象
C、增加了對作者精神權利方面的保護
D、無例外地實行國民待遇原則
答案:B
解析:【考點】《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伯爾尼公約》【詳解】《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對《伯爾尼公約》的補充表現在兩個方面:在保護客體方面,將計算機程序和有獨創性的數據匯編列為版權保護的對象;在權利內容方面,增加了計算機程序和電影作品的出租權。所以B項正確。《伯爾尼公約》第7條規定攝影作品和作為藝術作品保護的實用藝術作品的保護期限由本同盟各成員國的法律規定;但這一期限不應少于自該作品完成之后算起的25年。所以A項錯誤。《伯爾尼公約》第11條規定保護作者的精神權利,所以C項錯誤。《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在第3條第1款中,專門提到了伯爾尼公約第6條和羅馬公約第16條第1款(b)項。這兩個條款原都是允許成員國在特殊場合以“互惠”原則取代國民待遇原則。現在,知識產權協議仍舊允許在這個范圍內的“取代”。在這兩條所涉及的范圍之外,關貿總協定的成員在其域內法律中依照原有的四個公約對保護知識產權作出過其他例外規定,即可以用互惠原則或其他原則來代替國民待遇了。在這兩條范圍之內,關貿的成員有權選擇以“互惠”取代國民待遇,但須通知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理事會。所以D項錯誤。12.依據憲法和相關法律,下列哪項組合屬于全國人大主席團的職權?①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法律議案②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請國務院組成人員的罷免案③向全國人大提出憲法修正案④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⑤確定國家主席、副主席的正式候選人名單
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④⑤
C、①②③④
D、②③④⑤
答案:B
解析:根據《立法法》第12條第1款的規定,全國人大主席團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法律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故①正確;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15條的規定,全國人大3個以上代表團或者1/10以上的代表提出對于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等人員的罷免案,由主席團提請大會審議,故②正確;根據《憲法》第64條第1款之規定,向全國人大提出憲法修正案的權力只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1/5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故③錯;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6條第1款的規定,全國人大主席團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所以④正確;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13條的規定,國家主席、副主席的人選,由主席團提名,經各代表團醞釀協商后,再由主席團根據多數代表的意見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故⑤正確。13.關于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B.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證據,均應及時告知公安機關、檢察院
D.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經實施犯罪的,應及時告知司法機關
答案:A,B
解析:本題考查辯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刑事訴訟法》第38條規定,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所以A項正確。第39條第1款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所以B項正確。第42條規定,辯護人收集的有關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于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應當及時告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辯護人及時告知的內容并非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而是法定的相關內容。第48條規定,辯護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關情況和信息,有權予以保密。但是,辯護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應當及時告知司法機關。對于其委托人曾經實施的犯罪行為,辯護人并沒有告知司法機關的義務。14.甲乙丙三國企業均向中國出口某化工產品,2010年中國生產同類化工產品的企業認為進口的這一化工產品價格過低,向商務部提出了反傾銷調查申請。根據相關規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4年)
A.反傾銷稅稅額不應超過終裁決定確定的傾銷幅度
B.反傾銷稅的納稅人為傾銷進口產品的甲乙丙三國企業
C.商務部可要求甲乙丙三國企業作出價格承諾,否則不能進口
D.傾銷進口產品來自兩個以上國家,即可就傾銷進口產品對國內產業造成的影響進行累積評估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反傾銷措施。A項,《反傾銷條例》第42條規定:“反傾銷稅稅額不超過終裁決定確定的傾銷幅度。”A項正確。
B項,《條例》第40條規定:“反傾銷稅的納稅人為傾銷進口產品的進口經營者。”本題中,甲乙丙三國企業為該產品的出口商,B項錯誤。
C項,《條例》第31條規定:“傾銷進口產品的出口經營者在反傾銷調查期間,可以向商務部作出改變價格或者停止以傾銷價格出口的價格承諾。商務部可以向出口經營者提出價格承諾的建議。商務部不得強迫出口經營者作出價格承諾。”C項錯誤。
D項,根據《條例》第9條,傾銷進口產品來自兩個以上國家(地區),可以就傾銷進口產品對國內產業造成的影響進行累積評估,但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1)來自每一國家(地區)的傾銷進口產品的傾銷幅度不小于2%,并且其進口量不屬于可忽略不計的;(2)根據傾銷進口產品之間以及傾銷進口產品與國內同類產品之間的競爭條件,進行累積評估是適當的。D項表述中忽略了兩個必要條件,故錯誤。15.甲、乙、丙一同搶劫丁,在搶劫過程中,甲、乙主張殺掉丁滅口,而丙不作聲,后甲、乙將丁殺害,在此過程中丙一直旁邊協助制服丁并望風。后案發,經一審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后,對甲、乙二人均以搶劫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數罪并罰后,判決死刑立即執行,對丙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一審判決后,甲、乙、丙均沒有提起上訴,檢察院也沒有提起抗訴。
假設本案需重審,則下列選項說法正確的有:()查看材料
A.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將本案發回高級人民法院重審,高級人民法院可以將本案提審
B.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將本案發回高級人民法院重審,高級人民法院可以將本案發同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C.最高人民法院只能將本案發回高級人民法院重審
D.一審的中級人民法院重審本案,可以不經開庭,直接改判
答案:A,B
解析:本題考查不予核準死刑的處理。《刑訴解釋》第354條規定,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復核程序審理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準,發回高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高級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第二審程序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可知A、B選項正確,C選項錯誤。《刑訴解釋》第353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準死刑的,根據案件情況,可以發回第二審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應當開庭審理。第二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須通過開庭查清事實、核實證據或者糾正原審程序違法的,應當開庭審理。可知,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應當開庭審理。所以D項錯誤。綜上,應該選AB。16.關于民事法律行為,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王某以自己的鋼琴為他人設立質權的行為是負擔行為
B.陳某去世前設立遺囑的行為是身份行為
C.司法考試輔導老師張某將其收入捐贈給青海地震災區的行為是單方行為
D.張某對李某說我考上博士一定請你吃大餐,后張某如愿考上博士,但未兌現承諾,張某構成違約
答案:A,B,C,D
解析:根據效力區分,民事法律行為分為處分行為和負擔行為。處分行為是直接發生財產權轉移或者消滅的行為,處分行為的結果是權利的轉移、權利內容的縮小或改變、權利上設定負擔以及權利消滅等。負擔行為是發生給付義務效果的行為,負擔行為的結果是權利不能直接實現,須經義務人的履行才能實現。A項王某的行為為自己的所有權設立了限制,因此屬于處分行為,故A項說法錯誤。根據發生的效果是身份關系還是財產關系,民事法律行為分為身份行為和財產行為。身份行為是指發生身份變動效果的民事法律行為,如辭去委托監護、收養、結婚等。財產行為是發生財產變動效果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拋棄物權、交付標的物等。B項中陳某設立遺囑的行為并沒有發生身份變動的效果,而是發生了財產變動的效果,因此屬于財產行為,故B項說法錯誤。以是否由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為標準,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單方行為和雙方行為。單方行為是指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例如遺囑、代理權授予、無權代理的追認、拋棄所有權等。雙方行為是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恩惠不能濫施于人”的理論,贈與實際上需要贈與方和受贈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選項C中的捐贈行為應屬于雙方行為,故C項說法錯誤。張某的行為屬于情誼行為,不欲發生民法上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張某與李某之間不屬于民事法律關系,張某的行為不構成違約。故D項說法錯誤。17.張小甲在部隊服役期間,為國外某機構多次竊取部隊的軍事秘密,張小甲的行為構成何罪?()
A.間諜罪
B.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
C.為境外竊取國家秘密、情報罪
D.為境外竊取軍事秘密罪
答案:D18.法醫劉某是某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他對一起傷害案件的傷情作了鑒定,鑒定意見為輕傷,那么他處于何種訴訟地位?()
A.偵查人員
B.訴訟參與人
C.既是偵查人員又是訴訟參與人
D.不是偵查人員也不是訴訟參與人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訴訟參與人。劉某是運用自己的法醫知識對傷情這樣一個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的人,因此是訴訟參與人,而非偵查人員。19.保險法中的保險利益原則是指投保人應當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否則會導致保險合同無效。下列哪些選項符合保險利益原則?
A:甲經同事乙同意,為其購買一份人壽險
B:丙為自己剛出生一個月的孩子購買一份人身險
C:丁公司為其經營管理的風景區內的一顆巨型鐘乳石投保一份財產險
D:戊公司為其一座已經投保的倉庫再投保一份財產險
答案:A,B,C,D
解析: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4)與投保人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除前述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訂立合同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合同無效。因此A、B項正確。C項中,丁公司對投保的鐘乳石有經營管理權,符合保險利益原則,C項也正確。保險法允許重復投保,不認為其違反保險利益原則,D項也正確。20.共用題干
甲于某晚9時駕駛貨車在縣城主干道超車時,逆行進入對向車道,撞上乙駕駛的小轎車,乙被卡在車內無法動彈,乙車內黃某當場死亡、胡某受重傷。后查明,乙無駕駛資格,事發時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動措施。(事實一)甲駕車逃逸。急救人員5分鐘后趕到現場,胡某因傷勢過重被送醫院后死亡。(事實二)交警對乙車進行切割,試圖將乙救出。此時,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52mg/100ml)與丁各自駕駛摩托車“飆車”經過此路段。(事實三)丙發現乙車時緊急剎車,摩托車側翻,猛烈撞向乙車左前門一側,丙受重傷。20分鐘后,交警將乙抬出車時,發現其已死亡。現無法查明乙被丙撞擊前是否已死亡,也無法查明乙被丙撞擊前所受創傷是否為致命傷。(事實四)丁離開現場后,找到無業人員王某,要其假冒飆車者去公安機關投案。(事實五)王某雖無替丁頂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給其5萬元酬勞,否則不答應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錢。王某第二天用該款購買100克海洛因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5天后,丁被司法機關抓獲。(事實六)請回答第86~91題。
關于事實三的定性,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丙、丁均觸犯危險駕駛罪,屬于共同犯罪
B:丙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丁構成危險駕駛罪
C:丙、丁雖構成共同犯罪,但對丙結合事實四應按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對丁應按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D:丙、丁未能完成預定的飆車行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
答案:A,D
解析:【考點】交通肇事罪【詳解】甲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逆行進入對向車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的嚴重后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構成,不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構成,因此A是正確的,B是錯誤的。交通肇事罪屬于過失犯,因此C的說法是錯誤的。乙雖然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無駕駛資格,事發時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動措施,對事故的發生亦負有責任,但主要責任系甲的行為導致的,因此乙不構成交通肇事罪,D是錯誤的。故,BCD當選。
【考點】交通肇事罪【詳解】甲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逆向行駛,撞到乙駕駛的車輛,致使胡某重傷,雖然急救人員在5分鐘之內趕到,但是胡某因傷勢過重被送醫院后死亡,因此胡某的死亡與甲的肇事行為存在因果關系,與逃逸行為不存在因果關系,所以A是正確的,B是錯誤的。《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事實二中甲逃逸后,胡某得到了救助,急救人員在5分鐘之內趕到了現場,胡某系因傷勢過重被送醫院后死亡,因此甲不屬于“因逃逸致人死亡”,不適用該法定刑,C的說法是錯誤的。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自首成立的條件有二:自動投案和如實供述。只要甲主動向警方投案并如實交待罪行,應認定為自首,與是否逃逸沒有關系,因此D是正確的。所以正確答案是AD。
【考點】危險駕駛罪;犯罪既遂【詳解】丙和丁以競賽為目的危險駕駛顯然滿足了違反交通法規,危險駕駛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并且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實施統一行為,應該構成危險駕駛罪,屬于共同犯罪。因此A是正確的,B是錯誤的。結合事實四,由于無法查明乙被丙撞擊前是否已死亡,也無法查明乙被丙撞擊前所受創傷是否為致命傷,故不能認定丙的行為與乙的死亡之間有因果關系,因此無法認定丙構成交通肇事罪。因此C是錯誤的。丙和丁駕駛車輛追逐競駛,并且情節惡劣,構成危險駕駛罪,犯罪既遂并不以完成預定的飆車行為為條件,因此D是正確的。綜上,本題選AD。
【考點】因果關系【詳解】從題干來看,甲和丙的行為都有可能是導致乙死亡的原因,也都有可能不是。在此情形下,按照刑法規定的證據標準,以及推定應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則,無法認定甲和丙的行為與乙的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因此A和B均錯誤。處置現場的警察對乙進行了積極救助,與乙的死亡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因此C的說法是錯誤的。雖然乙沒有駕駛資格,事發時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動措施,但甲逆行,根據題干描述無法判定如果沒有乙的違章行為是否還會發生交通事故,以及是否還會造成乙的死亡,因此也無法認定乙的過失行為與其死亡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D錯誤。因此,ABCD當選。【陷阱】刑法上的因果關系與民法上的因果關系有非常大的區別。在民法上,如果甲和乙的行為都與結果有關,但無法認定是誰的行為具體造成了損害結果,則甲乙都要承擔責任。但在刑法上,則只能認定甲乙都不用承擔責任。這是由刑法與民法的性質和目的所決定的。
【考點】妨害作證罪;包庇罪;教唆犯【詳解】根據我國《刑法》第307條第1款的規定,妨害作證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妨害作證行為必須發生在訴訟過程中。因此丁指使王某頂包的行為不構成妨害作證罪。丁讓王某為自己頂罪,屬于指使他人為自己作假證明,不能成立包庇罪的共犯。因為一旦認定丁構成包庇罪,則成了丁自己包庇自己,這顯然不符合常理。由于王某根本沒有替丁頂罪的意思,也沒有實際實施假冒飆車者去投案的行為,因此王某本人也不構成包庇罪。丁的教唆行為沒有使他人產生犯罪意圖,因此不構成犯罪。所以ABCD當選。
【考點】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詳解】雖然王某是利用被騙者丁的非法行為來騙取財物,但是丁如果沒有王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就不會交付財物,王某的行為完全符合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應認定為詐騙罪。因此AB都是錯誤的。如果行為人購買毒品的目的是販賣,或者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是為了販賣而去購買毒品的,則構成販賣毒品罪;如果行為人是因為沾染吸毒惡習后,為滿足其吸毒需要,非法購買較大以上數量毒品的,或者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為他人代買僅用于吸食的毒品,數量達到較大以上數量的,則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此C的說法是錯誤的。王某將毒品藏在家中的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不構成窩藏毒品罪,因此D的說法是正確的。所以ABC當選。21.2005年,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出《關于退休職工增加養老金問題的復函有關問題的請示》(勞函字[2005]第023號文)。針對此請示,勞動和承社會保障部給該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發了《關于退休職工增加養老金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2005]第104號文)。葉某向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公開《關于離退休職工增加養老金問題的復函有關問題的請示》。但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以《通知》的形式答復:“本局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請示工作的函件(即第023號文),屬于政府內部公文事項,不予公開。”葉某對《通知》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葉某提出申請時,應出示有效身份證件
B.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答復《通知》應當自收到葉某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作出
C.在行政訴訟中,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應當對該《通知》的根據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說明理由義務的情況舉證
D.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葉某的訴訟請求
答案:C
解析:考點: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
講解:《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25條第1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稅費繳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政府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據此,只有申請公開與自身相關的信息時才需出示有效證件,故選項A錯誤。根據第24條第2款規定,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15+15工作日”不等于“1個月”,故選項B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5條第1款規定:“被告拒絕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應當對拒絕的根據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說明理由義務的情況舉證。”題干中的《通知》實際是拒絕公開,故選項C正確,應選。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據此,葉某申請公開的《請示》是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4條第4款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據此,拒絕公開的法定理由只能是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以屬于政府內部公文事項而不予公開的理由是不成立的。故葉某要求公開的訴訟主張應當得到支持,而非駁回。故選項D錯誤。正確的判決方式應當是:撤銷《通知》,并判決被告在一定期限內公開(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9條第1款)。22.某市政府征收轄區內某村的部分集體土地用于建造港口。該村村民孫某因對補償款數額不滿,到港口施工現場進行阻撓。市公安局派警察到現場處理,警察將孫某強行帶離并進行了詢問。經調查后,市公安局決定對孫某處以10日拘留。孫某不服,向市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市法院受理。根據《行政訴訟法》及司法解釋規定,下列關于本案涉及的審查對象和舉證責任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市法院對市政府征收土地的行為是否合法應予以審查,理由是該行為是本案的附帶審查對象
B.市法院對市政府征收土地的行為是否合法應予以審查,理由是該行為是本案的主要審查對象
C.若市公安局提出孫某的起訴超過法定期限,則市公安局應提供證據對此加以證明
D.若孫某提供的證明市公安局拘留決定違法的證據不成立,則市公安局對拘留決定合法性的舉證責任依法免除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審查的內容、被告的舉證責任。市公安局就孫某到港口施工現場進行阻撓的行為進行拘留處罰,孫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無需對市政府征收土地的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所以選項A、B錯誤。原告提供的證據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對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性的舉證責任。所以選項D錯誤。23.脫逃罪的主體不能包括:
A.被宣告緩刑、假釋并在考驗期限內的犯罪分子
B.被判處管制、單處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
C.被監視居住的被告人
D.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
答案:A,B,C,D
解析:【考點】脫逃罪的主體
【解析丨《刑法》第316條第1款規定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脫逃的,處……”是為脫逃罪。“依法被關押”意為“依法被剝奪人身自由”。就《刑法》而言,依法被剝奪人身自由的罪犯包括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就《刑事訴訟法》而言,依法被剝奪人身自由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包括被拘留、逮捕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A、B、C、D均屬不同程度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剝奪人身自由。24.甲、乙簽訂保管合同,約定當甲的木材運至A市時,由乙將該批木材置于其倉庫內為甲保管2個月。甲的貨物到達A市后,乙如約收貨并將木材運至其倉庫代為保管。乙的下列哪項行為沒有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
A:因乙的倉庫漏雨,為防止甲的木材被淋濕,乙將木材運至丙的倉庫暫時存放
B:丁持甲的欠款憑據對木材主張權利,乙經核對后讓丁將木材運走,并立即通知了甲
C:乙的弟弟急用木材,在其保證1個月之內歸還的情況下,乙讓其取用了一部分
D:保管期限屆滿,甲因其資金周轉困難暫時無法支付保管費,要求先把木材取走,賣出后即向乙支付保管費。乙不同意,半個月后甲仍未支付保管費,乙即將該批木材賣予戊,在扣除了保管費后將剩余的價款返還給甲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369條規定:保管人應當妥善保管保管物。當事人可以約定保管場所或者方法。除緊急情況或者為了維護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變保管場所或者方法。甲乙約定了保管場所為乙的倉庫,但由于乙倉庫漏雨,乙為維護甲的利益而改變保管場所并不違反合同法規定。因此,A項正確。《合同法》第373條規定: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依法對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執行的以外,保管人應當履行向寄存人返還保管物的義務。第三人對保管人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保管人應當及時通知寄存人。故除非依法對保管物采取保全或執行以外,保管人應向寄存人返還保管物。因此,B項錯誤。《合同法》第372條規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C項錯誤。《合同法》第380條規定:寄存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保管費以及其他費用的,保管人對保管物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另依《擔保法》第87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債權人留置財產后,債務人應當在不少于2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合同中未約定的,債權人留置債務人財產后,應當確定2個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債務人在該期限內履行債務。債務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留置物。留置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債務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乙雖享有留置權,但其行使留置權時違反了《擔保法》的規定。因此,D項錯誤。25.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匯票的持票人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提示付款的,其法律后果是()。
A.持票人喪失全部票據權利
B.持票人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仍然應當承擔票據責任
C.持票人在作出說明后,背書人仍然應當承擔票據責任
D.持票人在作出說明后,可以行使全部票據權利
答案:B
解析:根據《票據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內為付款提示的,則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是,持票人喪失的追索權僅僅限于前手,而對于承兌人并不發生失權的效果。因為承兌人是匯票的主債務人,所負責任為絕對責任,即使承兌人未在法定期限內為付款提示,承兌人仍應承擔票據責任。26.甲、乙系好朋友,甲給乙500元錢,委托其代買隨身聽1部,在公共汽車上500元錢被小偷偷走。則500元錢的損失應由誰負擔?()
A.甲
B.乙
C.甲、乙平均分擔
D.乙承擔大部分,甲適當分擔
答案:A
解析:。依《合同法》第406條第1款的規定,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本題中,甲、乙之間的委托合同為無償合同,乙為受托人,其對500元錢款的被偷不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故對該損失不承擔責任,該損失應由委托人甲承擔。本題正確選項為A。27.某地法院審理齊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關于對作證人員的保護,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可指派專人對被害人甲的人身和住宅進行保護
B:證人乙可申請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等個人信息
C:法院通知偵查人員丙出庭說明訊問的合法性,為防止黑社會組織報復,對其采取不向被告人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的措施
D:為保護警方臥底丁的人身安全,丁可不出庭作證,由審判人員在庭外核實丁的證言
答案:A,B,D
解析:依據《刑事訴訟法》第62條規定,AB兩項均正確。C項中的偵查人員是“出庭說明情況”,而并非作為證人“出庭作證”,所以,不受證人保護法律規范的約束。故C項不正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2條規定,D項正確。28.下列哪些行為應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論處?()
A.明知是編造的虛假恐怖信息,印刷下來,四處張貼
B.在微博上,發布自己編造的某醫院丟失放射性物質的信息
C.吃飯聊天時,將自己編造的某商場將會爆炸的信息,告訴同桌的人
D.明知是編造的虛假險情信息,仍無聊地復制到手機中的數個微信群
答案:B,D
解析:成立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要求“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據此,A項中張貼虛假恐怖信息,C項中口頭傳播虛假爆炸信息,都不能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D項中的行為成立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與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不是對立的關系,如果行為人編造虛假恐怖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同樣成立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B項的行為屬于“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成立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BD為正確答案。29.當發生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情形時,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哪幾項?
A:當事人既不得重新申請仲裁,也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
B: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協議申請仲裁,但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C: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但不得再重新申請仲裁
D:當事人既可以根據重新達成的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答案:A,B,C
解析:由于裁決被撤銷或被不予執行后,原來的仲裁協議或者本身并不存在,或者無效,或者因為已經據此作出了裁決,完成了其應有的程序而失效,當事人要想再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其糾紛,必須重新簽訂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30.2006年6月,佛易納公司與晉堂公司簽訂了一項買賣運動器材的國際貨物銷售合同。晉堂公司作為買方在收到貨物后發現其與合同約定不符。依據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如果貨物與合同不符的情形構成根本違反合同,晉堂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B、根據貨物與合同不符的情形,晉堂公司可以同時要求減價和賠償損失
C、只有在貨物與合同不符的情形構成根本違反合同時,晉堂公司關于交付替代物的要求才應當被支持
D、如果收到的貨物數量大于合同規定的數量,晉堂公司應當拒絕接受多交部分的貨物
答案:A,B,C
解析:《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25條規定,如果貨物與合同不符的情形構成根本違反合同,買方可以解除合同,故A正確;依公約第50條的規定,如貨物與合同不符,不論貨款是否已付,買方都可以要求減低價格。公約第74-77條對損害賠償進行了規定,買方或賣方所進行的其他補救,并不妨礙其同時提出損害賠償的要求,故B正確;依公約第46條(2)的規定,買方只有在貨物與合同不符構成根本違反合同時,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貨物,故C正確。31.某村村委會未經村民會議討論,制定了土地承包經營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權益,引發了村民的強烈不滿。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確的?()(2015年)
A.村民會議有權撤銷該方案
B.由該村所在地的鄉鎮級政府責令改正
C.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請法院予以撤銷
D.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聯名提出罷免村委會成員的要求
答案:A,B,D
解析: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4條第1款第(4)項,土地承包經營方案須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根據該法第23條第1款,村民會議有權撤銷或者變更村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故A項對。根據該法第36條第2款,村民委員會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法定義務的,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故B項應選。
根據該法第36條第1款,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成員作出的決定侵害村民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責任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故C項對。
根據該法第16條第1款,本村1/5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并說明要求罷免的理由。故D項對。32.夏麥(男)與黎芳(女)結婚半年,因性格不合經常發生爭吵,直至分居。黎芳遂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某區法院判決準許離婚,并在判決中對家庭財產進行了分割處理。夏、黎二人在法定期限內均未上訴。2個月后,黎芳想起她的1件祖傳玉器被夏麥占有,該玉器系黎芳結婚后其父所贈,后來黎芳給了夏麥。黎芳在訴訟過程中未提及玉器之事。黎芳如想要回玉器,可以:()
A.上訴
B.申訴
C.申請再審
D.另行起訴
答案:D
解析:。根據《民訴意見》第209條的規定,當事人對生效離婚判決中沒有涉及的財產應該另行起訴,而不能申請再審。33.王某因不堪忍受張某對其多次誹謗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受理后,王某又與張某進行了“私了”,并向法院申請撤訴,則關于本案的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A.王某與張某的“私了”行為,違反了刑事訴訟中“偵査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行使”的基本原則
B.法院應充分尊重自訴案件當事人的意愿,經審查王某確系自愿,應準予其撤訴
C.本案件的處理體現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基本原則
D.法院應宣布張某無罪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查法定不起訴的情況。《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本題屬于第(4)類情形,這類案件一般與被害人有特殊的利害關系,法律允許被害人酌情決定是否告訴,法院應尊重被害人的選擇,被害人沒有告訴或者告訴以后又撤回告訴的,法院不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根據《刑訴解釋》第272條的規定,對于自訴人要求撤訴的,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確屬自愿的,應當準許;經審查認為自訴人系被強迫、威嚇等,不是出于自愿的,應當不予準許。34.甲欠乙企業100萬元的貸款,乙對甲的債權時效期間只剩3個月。此時甲與丙達成免責的債務承擔協議,并將該協議內容通知了乙。關于該債務承擔協議的效力及通知的意義,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甲與丙的債務承擔協議自通知到達乙時生效
B:若乙同意債務承擔協議,則丙可對乙行使甲對乙的抗辯權
C:若乙不同意債務承擔協議,則丙對乙行使甲對乙的抵銷權
D:甲與丙的債務承擔協議自通知到達乙時發生時效中斷的效力
答案:B,D
解析:債務承擔協議自通知達到債權人時發生時效中斷的效力,債權人同意發生債務承擔的效力。在債務承擔中,債務受讓人可對債權人行使原債務人的抗辯權,但不能行使原債務人的抵消權。35.下列哪一項不屬于狹義的刑事司法協助?()
A:詢問證人
B:引渡
C:搜查
D:扣押
答案:B
解析:狹義刑事司法協助的內容。刑事司法協助,是指一國的法院或者其他的司法機關,根據另一國的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機關的請求,代為或者協助實行與刑事訴訟有關的司法行為。狹義上的刑事司法協助,是指與審判有關的刑事司法協助,包括送達刑事司法文書、詢問證人和鑒定人、搜查、扣押、有關物品的移交以及提供法律資料等。廣義上的刑事司法協助除包括狹義上的刑事司法協助內容以外,還包括引渡等內容。因此,引渡不屬于狹義的刑事司法協助,本題的答案為B。36.近代意義憲法產生以來,文化制度便是憲法的內容。關于兩者的關系,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
A、1787年美國憲法規定了公民廣泛的文化權利和國家的文化政策
B、1919年德國魏瑪憲法規定了公民的文化權利
C、我國現行憲法對文化制度的原則、內容等做了比較全面的規定
D、公民的文化教育權、國家機關的文化教育管理職權和文化政策,是憲法文化制度的主要內容
答案:A
解析:【考點】國家的基本文化制度【詳解】文化制度是指一國通過憲法和法律調整以社會意識形態為核心的各種基本關系的規則、原則和政策的綜合。本題A選項中1787年美國憲法是早期資產階級憲法典型代表,其中僅就聯邦國家機構以及聯邦和州的權力界限問題進行了規定,而沒有涉及公民文化權利和國家文化政策的內容,所以A選項是錯誤的。B選項是正確的,作為“現代憲法”開端的魏瑪憲法中規定了廣泛的積極性權利,其中就包括了公民的文化權利。C選項表述也是正確的,我國現行憲法對文化制度的原則、內容等做了比較全面的規定,憲法第19條、第20條、第21條和第22條分別對教育科學文化建設作出了具體規定,第24條對思想道德建設作出了明確規定。而憲法中的文化制度實際上又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從公民權利的角度,文化制度體現為公民的文化教育權;另一方面是從國家權力的角度,文化制度體現為國家機關的文化教育管理職權和文化政策,所以D選項的表述也是正確的。37.關于構成要件要素的分類,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中的“販賣”是記述的構成要件要素,“淫穢物品”是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
B:販賣毒品罪中的“販賣”是記述的構成要件要素,“毒品”是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
C:強制猥褻婦女罪中的“婦女”是記述的構成要件要素,“猥褻”是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
D:搶劫罪的客觀構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
答案:A,C,D
解析:【考點】記述的構成要件要素和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和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詳解】依照刑法理論,構成要件要素可分為記述的構成要件要素與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在解釋構成要件要素和認定是否存在符合構成要件要素的事實時,如果只需要法官的認識活動即可確定,這種構成要件要素便是記述的構成要件要素;如果需要法官的規范的、評價的價值判斷才能認定,這種構成要件要素就是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對于“販賣”、“毒品”、“婦女”的理解,以及對客觀事實是否符合這些要素,都只需要一般的認識活動與基本的對比判斷就可以得出結論,因而屬于記述的構成要件要素。反之,例如“猥褻”和“淫穢物品”,則需要司法者的規范的、評價的行為才能認定。因此AC正確,B錯誤。構成要件要素還可分為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與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明文規定的構成要件要素。絕大多數構成要件要素都是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條文表面上沒有明文規定,但根據刑法條文之間的相互關系、刑法條文對相關要素的描述所確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須具備的要素。就一些具體犯罪而言,由于眾所周知的理由或者其他原因,刑法并沒有將所有的構成要件要素完整地規定下來,而是需要法官在適用過程中進行補充。搶劫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就屬于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故D正確。38.張某經甲市乙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租用一個店面經營百貨。一日,該局的兩名執法人員到張某店中征收管理費時,因沒能很好地招待執法人員,兩名執法人員即強行沒收了張某的一臺彩電。張某對查封商店的行為不服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如果甲市所屬的某省沒有特別規定,張某既可以向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復議,也可以向乙區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B.復議機關接到張某的復議申請后,應在H)日內進行審查
C.復議機關應當責令某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返還張某的彩電
D.兩名執法人員的行為系濫用職權的行為
答案:A,C,D
解析:。考查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與決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定,申請人對經國務院批準實行省以下垂直領導的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選擇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省、自治區、直轄市另有規定的,依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辦理。故A項的說法正確。根據《行政復議法》第17條的規定,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故B項的說法錯誤。C項的說法符合《行政復議法》第29條的規定。兩位執法人員因沒有得到好的招待,就采取措施,屬于濫用職權。39.劉某因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涉訟,在法庭上,劉某侮辱、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法院認為劉某的行為已構成犯罪。對劉某的犯罪行為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有關司法解釋?
A:應將劉某移交刑事審判庭處理
B:直接由審理該案件的審判組織予以判決
C:在判決前,劉某要求委托辯護人辯護,審理該案件的審判組織不予準許
D:在判決前,劉某要求陳述意見,審理該案件的審判組織聽取了他的陳述意見
答案:B,D
解析:根據《民訴意見》第125條的規定,嚴重擾亂法庭秩序,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審理該案的審判組織直接予以判決;在判決前,應當允許當事人陳述意見或者委托辯護人辯護。因此,BD兩項符合該司法解釋的規定。根據《民訴意見》第126條的規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應當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的,由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直接受理并予以判決。《民訴意見》第127條規定:(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3)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4)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5)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6)任何單位和個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辦理。所以應該注意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屬于何種方式,從而根據法律的規定選擇相應的程序予以追究。40.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根據該條例,下列各項有關法官紀律處分的選項中正確的是哪一選項?()
A.甲法官在退休前違反辦案紀律,應受記大過處分,但其在處分決定作出前就已經退休,故A法院不再依照本條例給予其紀律處分
B.乙法官違反辦案紀律被記大過處分,在其受處分期間,B法院為其晉升了工資檔次
C.某案合議庭集體違反了辦案紀律,C法院僅處分了作為審判長的丙法官
D.丁法官違法辦案,且已經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刑罰,所以D法院不再依照本條例給予其紀律處分
答案:A
解析:。A項正確,因為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退休之后違紀違法,或者在任職期間違紀違法、在處分決定作出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紀律處分;但是,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B項錯誤,因為法官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C項錯誤,因為人民法院領導班子、有關機構或者審判組織集體作出違紀違法決定或者實施違紀違法行為,需要給予處分的,根據各自應當承擔的紀律責任分別給予處分。D項錯誤,因為在人民法院作出處分決定前,巳經被依法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照本條例需要給予處分的,應當根據其違紀違法事實給予處分。41.照我國法律規定和訴訟理論,審判監督程序與死刑復核程序是不同的,但二者也并非沒有共同點。關于這個問題,下述各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二者都屬于審判程序
B.二者的適用對象都是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
C.二者都是在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時才可引起
D.兩者的適用機關都只是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審判監督程序和死刑復核都是屬于審判程序,死刑復核程序的對象并非生效的判決或者裁定,啟動死刑復核的原因并不是判決裁定有錯,而是法律的明文規定。審判監督可以由各級人民法院啟動,因此BCD選項均有錯誤。
42.下列選項中,哪些屬于財產刑?()
A.罰金
B.罰款
C.剝奪政治權利
D.沒收財產
答案:A,D
解析:罰款不屬于刑罰,所以B選項錯誤。剝奪政治權利不屬于財產刑,所以C選項錯誤。43.吳某,15歲,因涉嫌強奸罪而被公安機關拘留。公安機關在訊問他時,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A: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
B:訊問時應由兩名以上的偵查人員進行
C:訊問應于吳某被拘留后的24小時內進行
D:吳某對于偵查人員的提問應如實回答
答案:A
解析:【考點】訊問犯罪嫌疑人。詳解:《刑事訴訟法》第270條規定:“對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訊問和審判時,應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A應選。《刑事訴訟法》第116條第1款規定:“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可見,B不選。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4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可見,C不選。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8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可見,D不選。44.共用題干
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張醫生利用開處方的便利,收取藥品銷售商回扣10萬元,構成受賄罪
B:張醫生利用開處方的便利,收取藥品銷售商回扣10萬元,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C:張教授代表所在學校采購教學用品時,收取銷售方購物卡5萬元,構成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D:張教授代表所在學校采購教學用品時,收取銷售方購物卡5萬元,不構成犯罪
答案:B
解析:侵犯商業秘密罪,是指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獲取的商業秘密,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本案中,廖得志雖然將屬于M公司商業秘密的某種染料生產工藝流程和某種染料的3個結構式披露給乙某,但是最終未造成嚴重損失,廖得志的行為不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但是,廖得志的行為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因為廖得志系M公司副總工程師,而不是國家工作人員,故其不構成受賄罪,因此,D選項正確。
根據《關于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條的規定,醫療機構中的醫務人員,利用開處方的職務便利,以各種名義非法收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銷售方財物,為醫藥產品銷售方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163條的規定,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定罪處罰。故B正確,A錯誤。第5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教師,利用教學活動的職務便利,以各種名義非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銷售方財物,為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銷售方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163條的規定,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定罪處罰。第7條規定,商業賄賂中的財物,既包括金錢和實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錢計算數額的財產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裝修、含有金額的會員卡、代幣卡(券)、旅游費用等。具體數額以實際支付的資費為準。故C、D錯誤。45.聯合國會員國甲國出兵侵略另一會員國。聯合國安理會召開緊急會議,討論制止甲國侵略的決議案,并進行表決。表決結果為:常任理事國4票贊成、1票棄權;非常任理事國8票贊成、2票否決。據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決議因有常任理事國投棄權票而不能通過
B、決議因非常任理事國兩票否決而不能通過
C、投票結果達到了安理會對實質性問題表決通過的要求
D、安理會為制止侵略行為的決議獲簡單多數贊成票即可通過
答案:C
解析:選項A、B錯誤,選項C正確,安理會討論維持和平、制止侵略的決議案,在聯合國安理會屬于實質性事項。對于非程序事項或稱實質性事項的決議表決,要求包括全體常任理事國在內的9個同意票,此又稱為“大國一致原則”,即任何一個常任理事國都享有否決權,非常任理事國并無否決權。棄權不構成否決。選項D錯誤,簡單多數是聯合國大會對一般問題進行表決時所要求的標準,而非安理會表決的規則。46.吳某幫鄰居陳某修建新房時不慎從腳手架上跌落,腰椎骨被摔斷,需做一次大手術方能康復。醫院讓吳某預交10000元保證金,陳某替吳某交了2000元,其余拒絕支付。吳某訴至法院并申請讓陳某先行支付8000元。在此種情況下,以下說法錯誤的有:()
A.如果吳某不能提供擔保,那么法院不能作出先予執行的裁定
B.法院經審查后,不但可以決定對8000元先予執行,而且也可以決定對手術費先予執行
C.本案屬于先予執行的案件類型,法院應當作出先予執行的裁定
D.如果法院作出先予執行的裁定,陳某對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復議申請
答案:A,B,D
解析:考查先予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6~108條的規定,A、B、D項錯誤。需注意的是,先予執行的法律文書是裁定書,而非決定書,C項正確,47.劉某原是甲公司的技術總監,公司與他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合同解除或終止后3年內,劉某不得在本行業從事相關業務,公司每月支付其補償金2萬元。在劉某離職后,公司只在第一年按時給予了補償金,此后一直沒有支付,劉遂在離職1年零兩個月后到甲公司的競爭對手乙公司上班。甲公司得知后要求劉某支付違約金。則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A.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期限不符合法律規定
B.劉某可以提出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C.劉某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競業限制期間內未支付的補償金,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D.對甲公司要求劉某支付違約金的請求,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答案:A,C,D
解析: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2年。選項A表述正確;用人單位未按協議約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不符合規定超過3個月,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甲公司不按協議約定按月支付劉某經濟補償時間為2個月,未到達標準,選項B表述不正確。用人單位未按協議約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后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選項C表述正確。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后,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選項D表述正確。48.根據《商業銀行法》,關于商業銀行分支機構,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
A.在中國境內應當按行政區劃設立
B.經地方政府批準即可設立
C.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
D.撥付各分支機構營運資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總行資本金總額的70%
答案:A,B,D
解析:本題考查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A、B項:《商業銀行法》第19條第1款規定:“商業銀行根據業務需要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設立分支機構必須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分支機構,不按行政區劃設立。”據此,A、B兩項錯誤,當選。
據此,C項正確,不當選。
C項:《商業銀行法》第22條第2款規定:“商業銀行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在總行授權范圍內依法開展業務,其民事責任由總行承擔。”
D項:《商業銀行法》第19條第2款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撥付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營運資金額。撥付各分支機構營運資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總行資本金總額的百分之六十。”據此,D項錯誤,當選。49.某商業銀行,為增加貸款業務量,與李某合作,李某協助該商業銀行開拓聯系貸款客戶和辦理貼息貸款業務,并在貼息中獲取個人報酬。自2017年以來,李某長期使用該銀行場地及柜員開展業務,經查李某是該銀行離職人員。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李某可以開展銀行貸款業務
B.銀行與李某的合作應該遵循公平競爭原則
C.商業銀行資產的安全性與流動性呈反比關系
D.商業銀行資產的安全性與收益性呈反比關系
答案:B,D
解析:《商業銀行法》第11條第2款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因此,李某作為個人不可以開展銀行貸款業務。A選項錯誤。《商業銀行法》第9條規定:"商業銀行開展業務,應當遵守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在市場經濟中,商業銀行之間不可避免地會發生競爭,通過競爭能夠促進銀行業不斷地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增強服務意識,為社會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商業銀行的競爭,應當遵守公平競爭的原則。經營者在經營中應當遵守國家法律,遵守誠實信用等民法原則進行正當競爭。本題中,該銀行為實現業務的快速擴張,違反審慎經營原則,違法與個人開展合作,系不正當競爭行為。故B選項正確。《商業銀行法》第4條第1款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一般情況下,資產流動性越強,其安全性越高,流動性與安全性呈正比關系,故C選項錯誤。效益性越高,則風險性也就越高,安全性越低,安全性與收益性呈反比關系,故D選項正確。50.根據《民訴解釋》規定,對于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不得少于()。
A.10日
B.30日
C.15日
D.60日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民事訴訟中的舉證期限。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于10日。51.1996年1月22日,賽格公司根據與深圳市聯京工貿有限公司和無錫市北塘恒昌車輛貿易總公司(以下簡稱恒昌公司)簽訂的代理進口摩托車發動機協議,對外開立了信用證。為此,恒昌公司按照約定簽發了金額分別為450萬元和650萬元的承兌匯票。該匯票到期日分別為同年11月16日、12月16日,收款人均為賽格公司,中國農業銀行無錫市郊區支行為此兩張匯票承兌。這兩張銀行承兌匯票,被恒昌公司在交付給賽格公司前遺失。法院受理后立即發布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并將申報權利的期間定為60日。
申請公示催告應向以下哪個法院提出?()
A.賽格公司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
B.恒昌公司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
C.中國農業銀行無錫市郊區支行所在的無錫市郊區人民法院
D.中國農業銀行無錫市郊區支行所在的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95條規定,按照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持有人,因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可以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52.甲承包經營某國有企業內部招待所。由于招待所生意不好,甲找來乙協商,由甲負責提供場所和管理,乙負責物色賣淫女。乙找來6名女性后,甲隨即安排這些女性從事賣淫活動,并抽取50%的嫖資作為“管理費”。甲、乙平分非法所得。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后,拘留了甲和乙,同時抓獲了正在招待所內嫖娼的丙和賣淫女丁。另查明:丙先后3次到此嫖娼(其中一次,丙明知對方為13周歲的初中女生而與之進行了性交易);丙和丁均患有梅毒。
丁的行為的性質:
A.如果其賣淫時明知自己患有梅毒,則構成傳播性病罪
B.如果其賣淫時明知自己患有梅毒,則構成故意傷害罪
C.如果其賣淫時不明知自己患有梅毒,則不構成傳播性病罪
D.如果其與丙之間發生性關系不存在交易,則無論其主觀上無論是否明知自己患有梅毒,都不可能構成傳播性病罪,但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答案:A,C,D
解析:根據上題解析,A、C項當選無疑。如果丁與丙之間發生發生性關系不存在交易,則無論其主觀上無論是否明知自己患有梅毒,都不可能構成傳播性病罪,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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