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期末同步檢測卷(含答案)_第1頁
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期末同步檢測卷(含答案)_第2頁
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期末同步檢測卷(含答案)_第3頁
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期末同步檢測卷(含答案)_第4頁
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期末同步檢測卷(含答案)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1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PAGE頁碼46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期末同步檢測卷(含答案)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康某對馬某的一塊浪琴表垂涎已久,某日康某騙馬某說要給其介紹對象,讓馬某請自己喝酒,趁機將馬某灌醉,然后走到一僻靜胡同,將其手表捋下拿走。現問,康某的行為符合下列哪一選項的犯罪特征?A、詐騙罪B、盜竊罪C、侵占罪D、搶劫罪【參考答案】:D【解析】此題容易將B與D相混.如果馬某的醉酒不是康某造成的,則康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2、甲企業為了參加今年的全國財務評比,想搞個虛假的會計財務證明文件。某會計師事務所(國有企業)人員收受甲企業的財物,為甲企業提供了虛假的會計財務證明文件,造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么該會計師事務所人員構成A、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B、受賄罪C、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和受賄罪D、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和受賄罪擇一重罪處斷【參考答案】:A【解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條。題干中本來該會計師事務所收受財物的行為可能構成受賄罪,但依照上述法條可知該行為只能作為中介組織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的法定加重情節。故本題只有A項為正確答案。3、屬于規定內部行政程序的規范性文件是A、《治安管理處罰條例》B、《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C、《稅法征收管理法》D、《土地管理法》【參考答案】:B【解析】以行政程序規范行政行為所涉及的對象和范圍為標準,行政程序可分為外部程序和內部程序。外部程序是行政主體對外部事務實施行政行為時所應當遵守的程序,是行政程序的核心部分。內部程序是指行政主體對內部事務實施行政行為事所應當遵循的程序,是適用于行政主體系統內的一種程序,法律化程度較低。依此,B選項應選4、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違反治安管理的,一般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并規定,受罰款處罰的人應當依法繳納罰款,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繳納的,公安機關可以按日增加罰款1――5元。這里200元罰款和1――5元的罰款的性質是什么A、都是行政處罰行為B、都不是行政處罰行為C、200元罰款不是行政處罰行為D、1―5元的罰款不是行政處罰行為【參考答案】:D【解析】:200元罰款是行政處罰,這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規定的,應當無異議,1-5元的罰款屬于罰息,不屬于行政處罰行為。5、以下不是唐朝的中央司法機關的機構是A、大理寺B、刑部C、審刑院D、御史臺【參考答案】:C【解析】:唐代沿襲隋制,皇帝以下設置大理寺、刑部、御史臺三大司法機構,執行各自司法職能,分掌中央司法審判職權。宋朝有審刑院,是宋太祖時為加強對中央司法機關的控制設立的。所以本題應選C項。6、不屬于應予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情形的有A、泄露國家秘密的B、泄露當事人的商業秘密的C、指使、誘導當事人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行賄的D、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事實,隱瞞重要證據的【參考答案】:B【解析】:《律師法》第45條,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律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泄露國家秘密的;(二)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的;(三)提供虛假證據,隱瞞重要事實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隱瞞重要事實的。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的,應當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7、陳某在搶劫時造成被害人重傷,法院以搶劫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5萬元,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5萬元。經查,陳某個人財產只有8萬元,對本判決的財產部分應當如何執行?A、罰金和賠償經濟損失以陳某現有財產按同等比例同時執行B、先執行罰金5萬元,剩余的3萬元賠償給被害人C、先執行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剩余的3萬元作為罰金執行D、先執行罰金5萬元,經濟賠償不足部分,待陳某刑滿后繼續履行賠償義務【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罰金刑的執行。刑法規定先執行賠償,才執行罰金。8、某甲與某乙因生活上的瑣事經常發生糾紛。一日某甲一時義憤將某乙殺害,其將某乙的尸體裝入一密封包中,對某丁聲稱這是一包毒品,委托某丁帶至湖邊。某丁依言而行。后尸體被發現。下列關于某甲和某丁的行為的表述,正確的是:A、某甲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某丁為故意殺人罪的共犯B、某甲的行為屬于犯罪既遂,某丁的行為屬于犯罪未遂C、某甲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某丁的行為構成包庇罪D、某甲和某丁構成運輸毒品罪的共犯【參考答案】:B【考點】間接正犯【解析】某甲與某乙之間屬于間接正犯關系。某甲的行為屬于故意殺人罪既遂,某丁的行為屬于運輸毒品罪的對象不能犯的未遂。9、下列關于我國刑法中單位犯罪規定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對于某一個具體犯罪,刑法分則條文只要沒有明文規定該罪的犯罪主體是單位,那么,這個罪的犯罪主體就只能由自然人構成B、對單位犯罪的處罰,我國刑法既規定了雙罰制,也規定了單罰制。但是,單罰制只包括了處罰單位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情形,不包括只處罰單位的情形C、黃某為進行走私成品油犯罪活動,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成立了騰龍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成立后,黃某以騰龍公司的名義大肆進行走私犯罪。該案應對騰龍公司判處罰金,對黃某判處刑罰D、單位涉嫌犯罪后,若被有關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可以直接追究其直接責任人員或主管人員的刑事責任【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單位犯罪的法定性特征,A選項是正確的。根據刑法分則和有關特別刑法、刑法修正案的規定,B選項也是正確的。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不得以單位犯罪論處。因此,C選項中黃某的行為應以自然人犯罪論處。根據有關司法解釋,D選項也是正確的。10、鄧某經某村同意在該村地界建房作經營場地。后某區土地管理局、某鄉政府等有關人員在現場指出,此建筑未辦理土地使用手續和建房許可證,屬違章建筑,應予以拆除。市城管監察大隊某區中隊未向鄧某下達任何處理決定,即帶民工10余人將房拆除。鄧某欲起訴,應以何行政主體為被告?A、某市城管監察大隊B、某市城管監察大隊某區中隊C、某區土地管理局D、某鄉政府【參考答案】:B【解析】:行政主體必須對自己實施的行政活動承擔由此產生的毒任。某市城管監察大隊某區中隊拆房行為是其自己行使法律、法規所接職權的行為,應為被告。11、在聯合國的主要機構中,有權采取行動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機關是A、大會B、安理會C、國際法院D、秘書處【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涉及聯合國各機構職能。根據聯合國憲章的規定,安理會有權采取行動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1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下列哪一項屬于地方性法規可以規定的事項?A、執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事項B、執行部門規章的事項C、訴訟和仲裁制度D、基層群體自治制度【參考答案】:A【解析】:地方性法規可以規定的事項《立法法》第64條。地方性法規可以就下列事項作出規定:(一)為執行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作具體規定的事項;(二)屬于地方性事務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規的事項。除本法第八條規定的事項外,其他事項國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規。在國家制定的法律或行政法規生效后,地方性法規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相抵觸的規定無效,制定機關應當及時予以修改或者廢止。”選項A為正確答案。從位階上看,地方性法規之上只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而沒有部門規章,選項B錯誤。根據《立法法》第8條的規定,訴訟和仲裁制度、基層群體自治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而不能制定地方性法規,選項C、D是錯誤的。13、我國《憲法》第58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該條屬于哪種規范?A、授權性規范B、義務性規范C、非規范性法律條文D、命令性規范【參考答案】:A【解析】:法律規范依照其職能的不同,可以分為授權性規范、命令性規范和禁止性規范。授權性規范是指法律關系主體可以作出或要求別人作出一定行為的規范。授權性規范是關于主體權利的規定。授權性規范的作用在于,賦予人們一定的權利去建立或改變他們的法律地位和法律關系,以建立和調節國家所需要的法律秩序。授權性規范的特點是具有任意性,即既不強令人們必須作出一定行為,也不禁止人們不得作出一定行為,人們有行為選擇的自由。命令性規范和禁止性規范都是義務性規范。命令性規范是要求法律關系主體應當從事一定行為的規范,即規定必須為一定行為的義務的規范。禁止性規范是規定法律關系主體不應當從事一定行為的規范,即規定必須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的規范。命令性規范和禁止性規范規定的,行為規則的內容是確定的,不允許主體一方或雙方任意改變或違反,縣有強制性。如果不履行.就要受到法律的一定制裁。14、法律終止生效是法律時間效力的一個重要問題。在以默示廢止方式終止法律生效時,一般應當選擇下列哪一原則?A、特別法優于一般法B、國際法優于國內法C、后法優于前法D、法律優于行政法規【參考答案】:C【解析】:法的時間效力是指法何時生效、何時終止效力及法對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為有無溯及力的問題。而法終止生效即法被廢止、法的效力消滅,它包括明示的廢止和默示的廢止兩種情況。明示的廢止是指新法或其他法律明文規定廢止舊法。默示的廢止,即在適用新法的過程中,立法機關沒有明確規定廢止舊法,又出現了新法和舊法沖突,由于適用新法而導致舊法事實被廢止。可見,默示的廢止適用的是“后法優于前法的原則”,所以C項正確。A項是適用法律的原則,是指一個行為既可以適用一般法又可以適用特別法時,特別法優先于一般法。B項也是適用法律的原則,我國《民法通則》第142條第2款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D項是指法律和行政法規對一個行為都有規定時,優先適用法律,因為從效力層次上看,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規。可見A、B、D三項都不是關于法律的時間效力的問題,而是法律的適用問題。所以應當選C項。15、有的公園規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規定從法學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釋為:不允許無故毀損整株花木。這一解釋屬于下列哪一項?A、擴大解釋B、文法解釋C、目的解釋D、歷史解釋【參考答案】:C【解析】:目的解釋是指從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來解釋法律。本題中,公園的規定的目的無非是保證公園花木的正常生長,因此解釋為不允許無故毀損整株花木,屬于目的解釋。因此C選項是正確的。擴大解釋,即擴充解釋,這是指法律條文的字面涵義顯然比立法原意為窄時,作出比字面涵義為寬的解釋。在本題,公園的規定只是禁止攀枝摘花,解釋為不允許無故毀損整株花木,很明顯超出了公園規定的字面涵義。因此,我們認為A選項也是可以的16、當代中國法律淵源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下列哪一選項?A、習慣法B、憲法C、法規D、不成文法【參考答案】:B【解析】:當代中國法律淵源中主要是制定法,所以D不能選;習慣法明顯不是當代中國法律淵源中最重要的部分,所以也不能選;在“憲法”和“法規”兩個選項中,“憲法”更符合題意,“憲法”的地位顯然比“法規”更重要,所以本題應選B。17、甲某與乙某為鄰居,常有口角。一天,由于乙某養的羊吃了甲某萊地上的菜,甲某大怒,遂砍伐乙某屋前的果樹十棵。乙某向鄉派出所控告,鄉派出所接到控告,經調查后,以縣公安局的名義對甲某作出5天的拘留決定,并責令甲某賠償乙某500元。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哪個?A、乙某因對果樹享有所有權而形成的法律關系屬于保護性的法律關系B、縣公安局與甲某形成了平權的法律關系C、甲某因砍伐乙某的果樹而形成的損害賠償關系屬于相對法律關系D、甲某因砍伐乙某的果樹而形成的損害賠償關系屬于一般法律關系【參考答案】:C【解析】:法律關系的種類A項中所形成的法律關系應屬于絕對法律關系:B項中所形成的法律關系應屬于隸屬的法律關系;D項中所形成的法律關系應屬于相對法律關系;只有C項的說法是正確的。18、下列何種表述不屬于法的原則?A、公民的權利能力一律平等B、民事活動應當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C、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部履行自己的義務D、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按照法律的規定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不得定罪處罰【參考答案】:C【解析】:法的規則,即法律規則,是指采取一定的結構形式具體規定人們的法律權利、法律義務以及相應的法律后果的行為規范。看一個法律條文表述的是不是法律規則,關鍵看該法律條文是否表述的是權利或者義務;如果表述了權利或者義務,那么就是法律規則。C選項具體規定了合同當事人履行合同約定的法律義務,因此表述了一個法律規則。A、B、D表述的都是法律原則。19、關于中外法律制度中的習慣法,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確的?A、中國西周時期的禮是對社會生活起著調整作用的習慣法B、英國法的源頭是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的習慣法C、法國公元九世紀至十三世紀是以習慣法為主的時期D、德國學者薩維尼認為法律是分階段發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學術法階段,接下來便形成了習慣法階段【參考答案】:D【解析】:中外習慣法禮是中國古代社會長期存在的、維護血緣關系和宗法等級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則以及言行規范的總稱。西周的禮已經具備法的性質。首先。西周的禮完全具有法的三個基本特性,即規范性、國家意志性和強制性。其次,周禮在當時對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有著實際的調整作用。因此,中國西周時期的札是對社會生活起著調整作用的習慣法。選項A正確,不當選。縱觀英國法的發生史,得知早在5世紀中葉,來自北歐的盎格魯一撒克遜人入侵了不列顛島,他們在英格蘭地區建立起一系列的封建小王國,于是,在古代日耳曼人社會習俗的基礎上,產生了英國早期習慣法。選項8說法正確,不當選。公元9一13世紀法蘭西王國由于政治上分散,過去的成文習慣法《撒利克法典》和王室法令不再通行,而實行本地區的習慣法,這種習慣法是在日耳曼法和羅馬法融合的基礎上形成的,包括日耳曼法和羅馬法兩種因素,以日耳曼法為主。故,法國公元9一13世紀是以習慣法為主的時期。C項正確,不當選。德國學者歷史法學派的代表薩維尼反對德國匆忙制定民法典,其中一個重要的反對理由就是。他認為,法律是分階段發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習慣法階段,接著是學術法階段,第三階段才是法典編纂階段,而德國仍處于第二階段。制定民法典為時尚早。薩維尼認為習慣法階段法律發展階段的第一階段。D項認為習慣法階段是第二階段。錯誤,當選。[難度系數]**20、關于法律與人權關系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人權的法律化表明人權只能是一種實有權利B、保障人權是法治的核心內容之一C、人權可以作為判斷法律善惡的標準D、法律可以保障人權的實現,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權的現象【參考答案】:A【解析】:法與人權的關系所謂人權,是指人的個體或群體,基于人的本性。并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基于一定的經濟結構和文化發展,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而必須平等具有的權利。人權包括三個層次:應有權利、法律權利和實有權利。(1)所謂應有權利,是指作為人應該享有的權利,在此,人權是一種道德意義上的、應然性的權利。(2)所謂法律權利,即被法律所確認的人權,也就是人權的法律化。并不是所有的應有權利都可以上升為法律權利,法律權利的范圍是小于應有權利的范圍的。(3)所謂實有權利,是指人權得以實現,成為一種為人們所享有的現實權利,是一種實然性的權利。在人權的前兩個層次,人權作為一種應然權利與法律權利,僅僅為人權的實現提供了一種可能性與資格,這顯然是不夠的,人權還必須是一種實有權利,一種實實在在的現實權利。這就要求法律權利上升為實有權利,使人權在現實中得以活生生地實現。但由于在實踐中受各種客觀條件的制約,并不是每一項法律權利都可以成為實有權利。從范圍來說,應有權利、法律權利、實有權利逐步縮小,反映了現實和理想的差距。因此。并不能說人權的法律化表明人權只能是一種實有權利,法律化的人權和實有人權都不過是人權的一部分、一個層次、一種特定的表現方式,人權本身要經歷一個從應有權利到法律權利再到實有權利的過程。因此。選項A說法錯誤,為應選項。關于B項,現代法治的內容包括法律至上,司法公正,限制國家權力,保障人權等。其中,限制國家權力,保障人權是根本目的,也是法治的核心內容。因此,選項B說法正確,由于本題屬于選非項,故B項不當選。關于選項c,人權是現代民主政治的目的。也是現代社會文明法律所要實現的價值目標之一。它構成了法律的人道主義基礎,指出了立法所應堅持的最低的人道主義標準和要求;用人權可以診斷現實社會生活中非法侵權的癥結,從而提出相應的法律救濟的措施,有利于實現法的有效性,促進法律的自我完善。因此,一般來說,體現人權精神和內容的法律,都是好的法律,是體現社會進步的法律;而不體現人權要求的法律就不是好的法律.是永遠不會產生促成法制秩序的法律。人權為人們判斷法律的善與惡、好與壞提供了一種標準。故C項正確,不應選。關于選項D。社會發展到今天,可以說,無法律也就無人權可談。人權的實現要靠法律的確認和保護。其一,法律設定了人權保護的一般標準。從而避免了其他保護(如政策)手段的隨機性和相互沖突的現象;其二,人權的法律保護以21、李某系富家子弟,王某系下崗職工子女,二人共同傷害(輕傷)被害人張某。在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鑒于二人犯罪情節較輕且認罪態度較好。決定取保候審,對李某采取了保證金的保證方式.由于王某經濟困難,對其采取了保證人的保證方式。公安機關的做法,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下列哪一要求?A、實體公正B、追求效率C、執法為民D、公平正義【參考答案】:D【解析】: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涵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公安機關針對李某和王某不同的家庭背景,在遵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分別為李某和王某進行了兩種不同方式的取保候審,這并不是不公平,而是針對具體案情合情合理的處理方式,公平正直,沒有偏私。這樣做的結果是李某和王某都能夠依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公平地實現了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公安機關的做法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公平正義的要求。選項D正確。實體公正就是要根據經過依法審查的證據來認定案件事實,準確使用法律,使裁判結果或者有關決定符合公正的價值理念。實體公正要嚴把事實關和法律關。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實體公正是對司法過程中的要求,而題干中講述的是公安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的做法,并沒有涉及司法,因此無關實體公正。選項A不當選。而追求效率則是指要降低執法的成本和提高執法的產出,本案中講述的是在遵守法律的規定的前提下,對不同的人采取不同方法保護其權利,無關效率問題.選項B不當選。題干中的側重點是公安機關對李某和王某兩個人分別采取不同的取保候審方式,說明的問題與執法為民無直接聯系。選項C不當選。[難度系數]**22、一般說來,規定國家權力的正確行使和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應是憲法基本內容的兩個方面。下列哪一部憲法沒有明確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A、1918年的《蘇俄憲法》B、1789年的《美國憲法》C、1791年的《法國憲法》D、1923年的《中華民國憲法》【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中外憲法歷史知識「解析」《蘇俄憲法》是全體俄國人們制定的憲法。是全體蘇俄人民意志的體現,規定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權利。《美國憲法》是美國各階層人民代表共同制定的,但只規定了國家基本制度的內容,關于公民權利的內容規定在其修正案中。《法國憲法》是人民與主權者共同制定的憲法,在一定程度上是人民與主權者妥協的產物,規定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權利。《中華民國憲法》目的是為了維護主權者的統治,但也規定了有限的公民權利。所以,本題選B23、中國籍公民王某與華僑李某在某國相識后結婚并定居該國。9年后王某在定居國起訴離婚,但該國法院以當事人雙方均具有中國國籍為由拒絕受理該案。王某遂向自己在中國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訴。依我國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下列哪一個選項是正確的?()A、因雙方在定居國結婚,不應受理B、因王某已定居國外9年,不應受理C、該中國法院有權受理D、告知雙方先訂立選擇中國法院管轄的書面協議【參考答案】:C【解析】:《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民訴意見》)規定,雙方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于王某在我國法院的訴訟,我國法院可以受理,王某的最后居住地法院有權管轄,c是正確選項。24、西漢末年,某地一男子偷盜他人一頭牛并販賣到外鄉,回家后將此事告訴了妻子。其妻隱瞞未向官府舉報。案發后,該男子受到懲處。依照漢代法律,其妻的行為應如何處理?()。A、完全不負刑事責任B、按包庇罪論處C、與其丈夫同罪D、按其丈夫之罪減一等處罰【參考答案】:A【解析】:西漢時期的“親親得相首匿”原則該原則是漢宣帝時期確立的,主張親屬間首謀藏匿犯罪可以不負刑事責任,它反映出漢律儒家化,并且一直影響后世的封建立法。25、下列選項中,哪一項不是民法法系的特點?()。A、以制定法為主的法律淵源B、存在公法與私法的分類C、糾問制D、歸納式思維【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民法法系「解析」西方國家的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之間存在著諸多差異,但是民法法系在法律思維方面是以演繹思維為主。26、下列關于法律效力和法律實效的表述正確的是:()。A、法律效力表達的是法律的實然的狀態,而法律實效表達的是法律的應然狀態B、法律的實效究竟如何取決于法律的強制力的強或弱C、個別人違反法律并不影響法律的效力,但是肯定會影響法律的實效D、根據凱爾森的觀點,法律實效是法律效力的基礎,若一部法律遭到多數人的違反,那么該法律是沒有實效的,由此我們推出其法律效力也歸于消失【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法律效力和法律實效的概念及相互關系「解析」法律效力是法律規范在應然狀態下所具有的作用力,是個規范的概念;而法律實效則是法律規范在實際運行中所表現出的實然狀態,是個描述性概念。凱爾森認為,法律規范只能在一個整體上有實效的法律體系中,才能被認為是有效力的,因此,法律實效是法律效力存在的基礎。在這樣一個大體上是有實效的法律體系中,法律是否有效力的標準往往是它的形式有效性,所以C項正確。B項不全面,國家強制力盡管是法律獲得實效的主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有時候人們遵守法律并不是因為有強制力的存在。而有時人們不管國家的強制力仍然去普遍地違反法律。27、關于法的本質,以下說法中哪一項是不正確的?()。A、由于法最終體現為法的社會性,所以法最終由歷史傳統、風俗習慣、國家結構、國際環境等條件決定B、在階級社會中,階級對立使得法所體現的國家意志實際上是統治階級的意志,但法的階級性并不完全排除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被統治階級的意志C、法的內容受一定社會因素制約,由一定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來決定D、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正式的官方確定的行為規范,法的本質最初表現為法的正式性【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法的本質「解析」我們一般說的法的本質的理論是指馬克思主義法的理論中的法的本質理論。法的本質最初表現為法的正式性,也稱法的官方性、國家性;法的本質其次反映為法的階級性;法的本質最終體現為法的社會性,指法的內容是受一定社會因素制約的,最終也是由一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歷史傳統、風俗習慣、國家結構、國際環境等條件是社會因素中相對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次要的因素。28、中國籍15歲少年吳某隨父赴甲國讀書。其父在甲國為吳某購買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國,行前安排乙國籍好友李某監護吳某在甲國期間學習生活。現有關吳某的監護問題在中國某法院涉訴。關于本案的法律適用,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只能適用甲國法律,因吳某在甲國有經常居所B、只能適用中國法律,因吳某為中國籍C、應適用乙國法律,因監護人李某為乙國籍D、應適用甲國法或中國法中有利于保護吳某權益的法律【參考答案】:D【解析】:依《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30條:“監護,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中有利于保護被監護人權益的法律。”A和B不正確,都說“只能”適用。C沒有依據,也不正確。D符合第30條的規定,是正確答案。29、關于最惠國待遇,以下說法錯誤的是()A、施惠國給受惠國的國民和法人待遇B、最惠國待遇只適用于國際經濟關系的特定領域,如貿易或投資等C、如某國給予其鄰國在經貿領域的待遇高于其他國家,則違反了最惠國的待遇原則D、最惠國待遇通常是建立在互惠的基礎上【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最惠國概念。C項,鄰國之間為方便邊境貿易而相互給予的某優惠與最惠國待遇并不相同,其非相鄰國家不得主張“平等”享有。30、下列關于行政合同的特征表述不正確的是:A、行政合同的當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機關B、行政合同不具備合同的一般特征C、對行政當事人自由的限制、行政公益權與經濟補償的平衡是行政合同的內容特征D、行政合同雙方當事人承擔更多的公法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行政合同具備合同的一般特征,如合意性、法定性。它還具備與一般民事合同不同的特征,如行政性,體現在:一方是行政主體;內容具有公益性;在行政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上有行政優越權,等等。31、甲公司走私汽車獲利人民幣4000萬元后,欲通過乙公司(非國有)的帳戶將這筆資金換成外匯轉移至香港,并說明可按資金數額的10%支付手續費。乙公司得知該筆資金為甲公司走私犯罪所得,仍同意為該資金轉帳提供帳戶,并在收取手續費400萬元后,將該資金折換成438萬美元,以預付貨款為名匯往甲公司在香港的帳戶。乙公司的行為構成:A、走私罪(共犯)B、洗錢罪C、逃匯罪D、單位受賄罪【參考答案】:B【解析】:甲公司走私汽車的犯罪行為已經結束,因此乙公司不構成共犯。洗錢罪有四種上游犯罪:,據我國1997年刑法第191條以及《刑法修正案二》的規定,洗錢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走私、恐怖活動、黑社會組織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以提供資金帳戶、協助的行為。因此B正確乙公司是非國有單位,這里明顯不構成單位受賄罪,因為單位受賄罪的主體是國有企事業單位,本題主體不符合。32、我國刑法規定了_____法定原則,_____法定原則的經典表述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刑法同時規定了_____相適應原則,即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_____和承擔的_____相適應;死刑只適用于_____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在這段話的空格中:A、2處填寫“罪行”,4處填寫“罪刑”B、3處填寫“罪行”,6處填寫“罪行”C、4處填寫“罪行”,2處填寫“罪行”D、3處填寫“罪刑”,2處填寫“罪行”【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目是對我國刑法基本原則的理解,罪行指的是犯罪行為,而罪刑則是犯罪和犯罪的法律后果。第一處為罪刑,第二處為罪刑,第三處為罪刑,第四處為罪行,第五處為刑罰,第六處為罪行33、下列關于國家承認的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A、國家承認是既有國家確認某一實體作為國際法意義上的國家而存在,并表示愿意將其視為國家而與其交往的行為B、既有國家有必須承認新國家的法律義務,沒有承認新國家的自由。C、既有國家對新國家的承認須受國家法的制約D、國家承認的新國家必須具備國際法意義上的國家的要素,新國家的建立必須符合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參考答案】:B【解析】:既有國家既無必須承認新國家的法律義務,也無任意承認新國家的絕對自由。34、甲國A公司與乙國政府在甲國訂立了一項能源開發合同,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A公司以乙國政府沒有及時按照合同支付有關款項為由訴至甲國法院,乙國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闡述了乙國一貫堅持的絕對豁免主義立場。如果甲國是采取相對豁免主義的國家,根據目前的國際法規則和實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乙國政府向法院反訴A公司違反合同,構成對其國家豁免權的管轄放棄,甲國法院可以管轄B、乙國訂立上述合同行為本身,是一種商業活動,構成對其國家豁免權的放棄,甲國法院可以管轄C、因為乙國在其他案件上曾經接受過甲國法院的管轄,意味著甲國法院在此案中當然地可以管轄D、乙國出庭應訴,視為已接受了甲國法院的管轄,法院判決也可予以執行【參考答案】:A【解析】:國家主權豁免相關規則可以概括為如下:(1)實踐中,國家主權主要表現在司法豁免方面,可以概括為管轄豁免、訴訟程序豁免、執行豁免三層。(2)國家豁免權可以通過明示和默示的方式自愿放棄,明示的方式主要是指國家或其授權的代表通過條約、合同、其他正式文件或聲明等明白的語言文字表達方式放棄豁免,默示方式通常是指國家通過在外國法院的與特定訴訟直接有關的積極行為表示放棄豁免而接受外國法院的管轄,包括作為原告起訴、正式出庭應訴、提起反訴、作為利害關系人介入訴訟等。放棄一項豁免或一個特定訴訟的豁免不意味著放棄另一項豁免。(3)國家在外國領土內從事商業活動本身不意味著豁免的放棄,國家或其授權的代表為主張或重申國家的豁免權,對外國法院的管轄做出反應,出庭闡述立場,或要求外國法院宣布判決或裁決無效,都不構成豁免的默示放棄。35、國際法主體的范圍不包括()。A、主權國家B、國際組織C、法人D、爭取獨立的民族【參考答案】:C36、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外國對新中國的承認是:A、對新政府的承認B、對新國家的承認C、對新國家和新政府的承認D、對新國家或對新政府的承認【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政府的承認。【解析】正常情形下的政府的變更并不發生政府的承認問題,只有通過社會革命或者通過政變取得政權而建立新政府才有政府問題。對國家的承認則只發生在新國家產生的情況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是通過社會革命取得政權而建立起來的新政府,所以外國對新中國的承認是屬于對政府的承認,故A項為正確答案。37、以下關于國際法效力根據的表述中正確的是。A、國際法效力的根據是社會連帶關系的事實,并由統治階級把這種連帶關系的事實制定成條約或法律的形式B、國際法效力的根據是現實的國家意志C、國際法效力的根據是體現各國的協調意志的協議D、國際法效力的根據是自然人和國家意志的合一【參考答案】:C【解析】:國際法的效力依據是指國際法依據什么對國家發生法律效力的問題。對此,不同法學流派存在不同認識。我們認為,體現各國的協調意志的協議,構成了國際法效力的根據。38、下列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繼承的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A、自新政府宣布成立之日起,原屬國民黨政府所有的中國境內的一切動產和不動產和中國境外的一切動產自動轉屬于新政府所有B、自新政府宣布成立之日起,原屬國民黨政府所有的中國境內外的一切動產和不動產,均自動轉屬于新政府所有C、新政府對于國民黨政府及此前歷屆政府負擔的“惡債”,一律不予承認D、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惟一合法政府,中國在國際組織的代表權必須由新政府行使,國民黨政府不再具有代表中國的資格【參考答案】:A【解析】:新政府繼承舊政府的一切財產,無論動產還是不動產,也不論是否位于中國境內。39、針對《刑法》的適用范圍,下列觀點正確的是A、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都適用我國刑法B、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我國刑法,但是在我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停靠的國家不認為是犯罪的除外C、我國《刑法》的適用范圍采用的是以屬地管轄為主,屬人管轄、保護管轄和普遍管轄為輔的原則D、我國《刑法》采用的是普遍管轄原則,即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只要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刑法的適用范圍。我國采用混合原則;A項錯誤在于還包括除外情況如外交豁免;B項無除外情況;D項將犯罪結果地和發生地擇一原則誤認為是普遍管轄原則。40、關于國際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海牙公約》和《蒙特利爾公約》,在“劫機”問題上都規定A、劫機是一種可引渡的罪行,但劫機者所在國不負有引渡義務B、劫機是一種可引渡的罪行,劫機者所在國負有引渡義務C、劫機行為者是不可以被引渡的,由其所在國提請司法程序D、劫機是一種不能引渡的罪行,劫機者不得被引渡【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國際民航安全制度A項應選,B項不選。《海牙公約》、《蒙特利爾公約》都規定了非法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及其機場安全的罪行是可引渡的罪行。另外還規定了如兩公約的締約國之間未訂有引渡條約,可根據這兩項公約引渡罪犯。但兩公約都未規定強制引渡的義務,也就是說劫持者所在國并不負有引渡義務。CD兩項不選,上述兩個公約都引入了“或引渡或起訴”原則,發現嫌疑犯的國家如不將其引渡給有管轄權的國家,則不論罪行是否在其境內發生,一律應將案件提交主管當局,以便起訴。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權力制約是依法治國的關鍵環節。下列哪些選項體現了我國憲法規定的權力制約原則?A、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B、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C、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對“一府兩院”監督D、法院對法律合憲性審查【參考答案】:A,B,C3、關于法律論證中的內部證成和外部證成,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A、法律論證中的內部證成和外部證成之間的區別表現為,內部證成是針對案件事實問題進行的論證,外部證成是針對法律規范問題進行的論證B、無論內部證成還是外部證成都不解決法律決定的前提是否正確的問題C、內部證成主要使用演繹方法,外部證成主要使用歸納方法D、無論內部證成還是外部證成都離不開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規則【參考答案】:A,B,C4、法與原始社會規范有著根本的區別,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原始社會規范是人們在長期的共同生產和生活過程中自發形成的B、法適用于國家主權所及的地域內的所有居民,原始社會規范適用于氏族聯盟內部C、法反映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志,原始社會規范則反映原始社會全體成員的利益和意志D、法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以國家強制力保證法的實施;原始社會規范則依靠社會輿論力量、傳統力量和氏族部落領袖的威信'等保證實施【參考答案】:A,C,D【考點】法與原始社會規范的主要區別【解析】A項表述的是法與原始社會規范產生的方式的不同,正確;C項表述的是二者反映的意志和利益的不同,正確;D項表述的是二者保證實施力量的不同,也正確。B項表述的是二者的適用范圍的不同,但是,原始社會規范適用于同血緣的本氏族部落成員,而不是氏族聯盟內部,氏族聯盟內部有不同血緣的氏族成員。故表述不準確,不應當選。5、下列哪些情形中,行政訴訟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A、李某是行醫多年的老中醫,他根據祖傳秘方和多年行醫的經驗研制了一種藥膏,可以治療顏面性損傷痤瘡,于是通過專利中介機構申請發明專利,但是申請幾經努力卻遭駁回,李某于是提起行政訴訟B、在選項A中若李某申請外觀設計專利被駁回而提起行政訴訟C、某貿易公司利用來料加工合同走私貨物被海關查獲,遭到罰款的行政處罰。該公司認為自己是正當渠道進口,不服該處罰,于是提起行政訴訟D、某市某區政府在舊城區改造拆遷過程中因拆遷補償問題被某街100多戶居民告上法庭,晚報、電視新聞均予以報道【參考答案】:A,C,D【解析】:《行政訴訟法》第14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一)確認發明專利權的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二)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三)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行政訴訟法第14條第(3)項規定的“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一)被告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層人民法院不適宜審理的案件;(二)社會影響重大的共同訴訟、集團訴訟案件;(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案件;(四)其他重大、復雜案件。”選項AC很明顯是屬于中級人民法院管轄,B則不能選。D中,被告為區政府,且為集團訴訟,為多家新聞媒體報道社會影響巨大,屬于《行政訴訟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的案件,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但是注意,該《解釋》第8條的4種情形時擇一而不是必須全部具備。6、王五開,某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因嚴重違紀被免除職務,后又經法定程序被任命為法官,下列有關他的說法正確的是:A、王五開被免去檢察員職務,須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B、王五開不得擔任法官C、任命王五開為法官的機關發現任命有錯的,應當撤銷該項任命D、上級人民法院發現下級人民法院的法官的任命有錯的,應當命令下級人民法院撤銷該項任命,或者命令下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銷該項任命【參考答案】:B,C【解析】:檢察官的任免、法官的任免《檢察官法》第12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員由本院檢察長提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而無須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因此選項A錯誤。《法官法》第10條規定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擔任法官,所以選項B正確。《法官法》第14條規定:對于違反法官法規定的條件任命法官的,一經發現,做出該項任命的機關應當撤銷該項任命;上級人民法院發現下級人民法院法官的任命有違反法官法規定的條件的,應當建議下級人民法院依法撤銷該項任命,或者建議下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撤銷該項任命。因此選項C正確,選項D錯誤。綜合考查檢察官、法官的任免程序,以及法官的任職資格。注意檢察員的任免與檢察長的任免程序不同,上級法院發現下級法院法官任命有錯的權限。《檢察官法》第11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擔任檢察官:(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與《法官法》第10條的規定相同,但需注意這只是任職的禁止性條件,《檢察官法》第10條和《法官法》第9條分別規定了任職的積極條件,需要注意。兩法均以第五章規定了兩者的任免程序,尤其要注意檢察長和法院院長的不同。7、杰克是受雇于北京某外企的美國人,于2009年1月至2009年10月在中國居住但是無住所。在此期間,杰克的下列哪些收入應當依據中國的個人所得稅法向我國稅務機關繳納個人所得稅?()A、中國某大學向其支付的月薪1萬元人民幣B、期間內到中國其他大學作講座,取得授課報酬3000美元C、從國外取得的稿酬800美元D、在中國出版書籍所得2萬元【參考答案】:A,B,D《個人所得稅法》第l條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該外國人在華期間不滿l年,故其在中國境內的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ABD項均為此種情況,C項為國外所得,不必繳納所得稅。8、行政訴訟中適用裁定的有A、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B、訴訟期間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或者駁回停止執行的申請C、準許或不準許撤訴D、準許或不準許回避【參考答案】:A,B,C【解析】:《行政訴訟法解釋》第63條規定,裁定適用于下列范圍:(一)不予受理:(二)駁回起訴:(三)管轄異議:(四)終結訴訟:(五)中止訴訟:(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轄:(七)訴訟期間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或者駁回停止執行的申請:(八)財產保全:(九)先予執行:(十)準許或者不準許撤訴:(十一)補正裁判文書中的筆誤:(十二)中止或者終結執行:(十三)提審、指令再審或者發回重審:(十四)準許或者不準許執行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項.對第(一)、(二)、(三)項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據此,AB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9、以下說法正確的是何種?()A、執行軍事任務的預備役人員,也可以成為軍人違反職責罪的主體B、某軍人在戰時將非法獲取的軍事秘密故意泄露給外國記者;應以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和故意泄露軍人秘密罪實行數罪并罰C、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D、戰時違抗命令罪是指戰時故意違背抗拒上級的命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行為【參考答案】:A,D【解析】:答案:AD解析:B應以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罪從一重處罰。C不能是單位本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10、公民劉某因毆打他人被公安機關處以拘留15天的行政處罰,劉某遂向該公安機關的上級機關提起行政復議,復議機關予以維持,劉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法院審理后對公安機關的處罰決定予以維持,劉某不服提起上訴,認為原審法院認定的事實錯誤。那么二審法院應該:A、書面審理,因為行政訴訟二審以書面審理為原則,開庭審理為例外B、書面審理,只要二審法院認為原審事實清楚即可書面審理C、開庭審理,二審只是可以在特定情況下書面審理D、開庭審理,當事人對原審法院認定的事實有爭議的,二審法院就應當開庭審理【參考答案】:C,D【解析】:二審審理方式。《行政訴訟法》第5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認為事實清楚的,可以實行書面審理。《行訴解釋》第67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對原審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全面審查。當事人對原審人民法院認定的事實有爭議的,或者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原審人民法院認定事實不清楚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依照上述法條,可知只有C、D項的說法是正確的,而A、B項的說法違背了法律的規定。本題考查的是二審審理方式,即開庭審理和書面審理各自適用的情形。此部分內容雖然不是司法考試中的熱點,但也絕不可忽視。對于二審的審理方式而言,重點需要掌握《行政訴訟法》第59條上訴審為書面審的規定,以及《行訴解釋》第67條第2款開庭審的例外規定11、下列關于轉委托的說法正確的是哪些?A、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后,不得擅自轉委托他人代理B、律師接受委托后,如果必須進行轉委托,一般應得到委托人的書面同意C、由于委托人是與律師事務所簽定的委托協議,而律師是受律師事務所的指派提供法律服務的,因此律師需要進行轉委托時,征得律師事務所的同意即可D、律師擅自轉委托他人代理,是違反律師執業紀律的行為,律師事務所應當對其予以停止執業3個月的處罰【參考答案】:A,B【解析】:《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范》第34條規定,律師接受委托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轉委托他人代理。需要注意的是具有迷惑性的D項。由于律師事務所本身對律師沒有處罰權,因此D項是錯誤的。12、國際法的淵源包括:A、國際條約B、國際習慣C、一般法律原則D、法院判例【參考答案】:A,B,C【解析】:國際法淵源。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是國際法的主要淵源,但除此之外,一般法律原則即各國法律體系所共有的原則,如時效原則等,在某些時候可以填補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的不足,也是國際法的補充淵源。注意區分國際習慣與國際慣例的不同:在實踐中,“國際習慣”與“國際慣例”(internationalusage)常常混用,而在國際法中,兩詞的內涵和性質都有區別。國際習慣專指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國際慣例。國際慣例的概念在使用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慣例既包括有法律拘束力的國際習慣在內,也包括尚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通例”(generalpractice)或稱“常例”(usus)。在與國際習慣同時使用或者在通常情況下,國際慣例取其狹義含義,即作為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通例使用,《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一項條款對此作了表述。在實踐中,假若慣例經過相當時間后,被各國認為具有了法律拘束力,其便轉化為習慣,即“作為通例之證明而經接受為法律者”。在國際法學界一般認為,國際習慣與國際慣例不同:(1)國際慣例是尚未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慣常行為,而國際習慣是各國重復采用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不成文的法律規范;(2)慣例可以是相互矛盾的,而習慣應該是相互統一和一致的。國際習慣是由各國在長期的國際交往實踐中重復相同或類似的行為。假若慣常做法或慣例發展成為一種自覺的法律信念,便成為了習慣規范或習慣法。13、中國古代社會一些啟蒙作品多涉及到當世的法律觀念和司法制度.這在下列的哪些表述中有所體現?A、《幼學瓊林》:“世人惟不平則鳴,圣人以無訟為貴”B、《弟子規》:“財物輕,怨何生。言語忍,忿自泯”C、《增廣賢文》:“禮義生于富足、盜出干貧窮”D、《女兒經》:“遵三從,行四德,習禮義,看古人,多賢德,為法則”【參考答案】:A,B,C,D【考點】中國古代法律觀念和司法制度【解析】選項A中“世人惟不平則鳴,圣人以無訟為貴”是指人們只有看到不公平的現象時才會挺身而出,有道德的人以不進行訴訟為貴,這充分體現了中國古代“無訟以求”、“息訟止爭”的法律思想。選項A當選。選項B中“財物輕,怨何生,言語忍,忿自泯”是指把錢財看輕了,相互之間的怨恨又如何產生呢?說話互相忍讓了,憤恨也就自然消除了。這是典型的“以和為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止爭”觀點,是“無訟”法律思想的重要體現,在中國的傳統文化思想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古代官員在審判中一般也會根據當時的主流文化觀點進行審判,因此選項B的說法也體現了中國古代法律的傳統。在西周時期,就有出禮入刑的制度。禮是中國古代社會長期存在的、維護血緣宗法關系和宗法等級制度一系列精神原則以及言行規范的總稱,具有法律的作用。盜在戰國時期就是一種罪名,《法經》中將《盜法》列為法典之首,認為“王者之政莫急于盜賊”。“禮義生于富足、盜出于貧窮”解釋的是古代人們認為的守法的條件和違法的來源,即當人們感到富足了就會遵守法律,而當人們貧窮的時候就會滋生各種盜賊犯罪,體現的也是當時人們的法律思想和司法制度.選項C正確。古代的婦女要遵循三從四德的規定,“三從四德”是為適應父權制家庭穩定、維護父權一夫權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據“內外有別”、“男尊女卑”的原則,由儒家禮教對婦女的一生在道德、行為、修養中進行的規范要求。三從是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是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婦女不順父母的,屬于七出的其中之一,即婦女不順從父母的話,夫家可以休棄之。可見對這些道德法則的遵守也是對法律的遵守,這正體現了古代法律中的“德主刑輔”的法律思想。選項D正確。14、根據《環境保護法》規定,下列哪些選項屬于農業環境保護的措施?()。A、防治土地沙化、鹽漬化、貧瘠化、沼澤化B、防治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源枯竭C、推廣植物病蟲害的綜合防治D、合理使用化肥、農藥及植物生長激素【參考答案】:A,B,C,D15、檢察官徐某因泄露國家秘密構成犯罪而被追訴,下列關于徐某紀律責任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無論徐某主觀上是否出于故意,只要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即應予開除B、如果徐某主觀卜出于故意,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判處管制拘役,即應予開除C、如果徐某主觀上出于過失,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不一定予以開除D、如果徐某被依法免于刑事處罰,應予降級或撤職處分【參考答案】:A,B,C,D【考點】對違法犯罪檢察人員的處分【解析】檢察官因泄露國家秘密構成犯罪而被追訴的,除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外,還要受到紀律處分,根據《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第19條規定,凡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給予開除處分。故意犯罪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給予開除處分。過失犯罪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視情節可不給予開除處分,但應當給予撤職處分。被免予刑事處罰的,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本題中,檢察官徐某構成泄露國家秘密罪,關于其紀律責任,應當區分其犯罪的主觀心理狀態、被判處刑罰的期限長短以及是否被免予刑事處罰等情況而給予不同的紀律處分,根據上述規定。正確選項是ABCD16、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下列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哪些說法是錯誤的?()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召集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選舉本次會議的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本次會議的議程和其他準備事項的決定C、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必要或者1/5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公開舉行;在必要的時候,經主席團和各代表團會議決定,可以舉行秘密會議【參考答案】:A,D參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l、5、20條和《憲法》第61條。A項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的規定,每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由上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召集。故錯誤。D項應當是經主席團和各代表團團長會議決定。17、關于財產性犯罪,下列定性正確的是?A、李小(女)與陳大(男)在酒吧相識,二人發展成情人關系,后陳大想與李小分手,李小向其索要300萬補償費,并聲稱自己握有二人發生性關系的錄影帶,如果陳大不給就將其公布,陳大知道實際上李小并無錄影帶,但覺得如果妻子知道會很麻煩,于是答應其要求,李小構成詐騙罪B、李小在某小區車棚內偷了一輛電動自行車,某日他騎到某商業區,尋找買主,陳大見其神色慌張,再看其衣著破舊,心想這車一定是偷來的,于是走上前去,大喝一聲,“這不是我的車嗎!”,李小一驚,因該地區人來人往,他也不敢多言,任憑陳大將車推走,陳大構成詐騙罪C、陳大是一地痞,在當地橫行霸道,某日其來到李小的書店,聲稱如果不給其保護費,一個禮拜后就會帶人來砸店,并大了李小幾巴掌,李小不得已給付保護費,陳大的行為構成搶劫罪D、李小與陳大簽訂了購銷合同,但陳大一直拖欠貨款,李小催要無果,偶然間得知陳大正與一外商洽談一筆大生意,遂對陳大說,如果不給付貨款就向外商告知其不講商業信譽的行為,李小不構成敲詐勒索罪【參考答案】:B,D【解析】:如果行為人的行為同時具有欺騙和恐嚇的性質,對象陷入錯誤認識而交付財物的,構成詐騙罪;如果行為人僅產生恐懼心理而交付財物的,構成敲詐勒索罪。A選項的被害人并沒有陷入錯誤認識,因此成立敲詐勒索罪,A選項錯誤。B選項中,李小以為陳大是車主人,陷入了錯誤認識,因此陳大構成詐騙罪,B選項正確。C選項,陳大的行為屬于利用被害人的恐懼心理而取得財物,因僅使用了輕微暴力,且威脅的內容是日后實現,因此構成敲詐勒索罪,而非搶劫罪,C選項錯誤。行使正當權利的,排除行為的違法性,D選項中,李小索要債權是正當的,因此不構成敲詐勒索罪,D選項正確。本題應選BD。18、B省光棍甲飼養有數十菜鴿,在院子里自由放養,有時侯自己也殺幾只做下酒菜。但有一天晚上他發現鴿籠里多了一只紅眼睛的信鴿,腳環上還有編號,拿到當地信鴿協會遍詢眾人(信鴿協會會員),方知這是一只名貴紅眼雨點雌信鴿,而且通過腳環上的編號在信鴿協會的電腦上查到,此信鴿在全國比賽中獲過大獎。信鴿協會會員乙出主意說,不如甲委托他賣掉,大家掙點錢花,甲聽了很高興。后乙幫忙將信鴿賣了2萬元,并接受了甲3000元好處費。A省失主丙得知后,上門找到甲索賠。原來是失主丙在一次比賽中將該鴿子放飛,鴿子飛到B省,鴿子因遭遇暴風雨在甲處臨時落腳。但甲拒不賠償,聲稱這只雌信鴿是他家的雄性菜鴿在外“自由戀愛帶回來”的,既然雌信鴿“嫁”到他家,理應歸他所有。請問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光棍甲構成侵占罪B、光棍甲構成盜竊罪C、信鴿協會會員乙構成銷售贓物罪D、信鴿協會會員乙構成幫助轉移贓物罪【參考答案】:A,C,D【解析】:考察盜竊罪、侵占罪的區別。信鴿是主人飼養的、具有回到原處能力或習性的寵物,不管寵物處于何處,都應認定為飼主占有(注意:這里說的是“占有”)。行為人非法取得該寵物的,成立盜竊罪。不成立侵占。信鴿協會會員乙既有教唆甲犯罪又有幫助行為,是甲盜竊行為的事中共犯,也定盜竊罪,所以乙不作為銷售贓物罪處理。只有B正確;而ACD錯誤,符合題意,入選。19、依照《行政復議條例》的規定,復議管轄一般以“上一級機關管轄”為原則,但下列哪些情況除外?A、對法律、法規和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的復議,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職能部門管轄B、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的復議,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職能部門管轄C、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的復議,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轄D、對國務院各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的復議,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部門管轄【參考答案】:C,D【解析】:本題涉及行政復議的管轄。參見《行政復議法》第14條20、李某尚在管制執行期間,李某的下列哪些行為是違反管制規定的行為?A、與他人合作寫了一本《股市參與技巧》,使用化名出版B、悄悄回云南老家為父親辦理喪事C、家中經常去人,來去匆匆,形跡可疑,且從未報告D、每天買一撂報紙回家,不知干什么【參考答案】:A,B,C【解析】:《刑法》第39條。21、甲是到澳大利亞投資的英國人,其在澳大利亞的投資全部被國有化且未得到任何補償,英國欲行使外交保護權。英國行使外交保護權必須具備的前提條件是:A、甲的投資必須來自于英國B、甲在英國行使保護權期間不得離開澳大利亞C、甲用盡了澳大利亞所能提供的救濟手段D、甲自始至終擁有英國的國籍【參考答案】:C,D【解析】:國家行使外交保護權的前提條件有三項:一是本國國民的合法權益受到所在國的不法侵害;二是受害人自受害之日至其本國行使外交保護權之日,須持續具有保護國的國籍;三是受害人須用盡當地救濟而未獲合理補償。A、B選項均與前提條件無關而不當選。外交保護權是國家享有的權利,對于本國保護在國外的本國人的利益至關重要,尤其是在投資領域。國籍繼續原則和用盡當地救濟原則是國家行使外交保護權的前提。22、法官職業道德的主要內容包括下列哪些?A、保障司法公正B、提高司法效率C、遵守司法禮儀D、約束業外活動【參考答案】:A,B,C,D【解析】:法官職業道德的主要內容包括:(1)保障司法公正;(2)提高司法效率;(3)遵守司法禮儀;(4)約束業外活動。23、大陸甲公司與臺灣地區乙公司簽訂了出口家具合同,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產生糾紛,乙公司拒絕向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在大陸將爭議訴諸法院。關于向臺灣當事人送達文書,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可向乙公司在大陸的任何業務代辦人送達B、如乙公司的相關當事人在臺灣下落不明的,可采用公告送達C、郵寄送達的,如乙公司未在送達回證上簽收而只是在郵件回執上簽收,可視為送達D、郵寄送達未能收到送達與否證明文件的,滿三個月即可視為已送達【參考答案】:B,C24、下列選項中所涉及的犯罪行為不構成搶劫罪的是:A、某甲一日傍晚騎摩托車在大街上閑逛時,見前邊青年男子手提一個旅行包正在趕路,便加大油門沖上前去,欲一把奪過旅行包開車逃離,但該男子并未撒手,甲遂利用摩托車行進的力量強行拖拽,將該男子帶倒在地,摔成重傷B、某村村民李某,見同村另一村民劉某承包村里漁塘后,收入頗豐,就心生嫉恨,恰好村里有一些人也患“紅眼病”,李某便組織了一批人,利用夜晚,炸毀漁塘護坡,哄搶了3個漁塘里即將上市的成魚。劉某制止不住。事后清點,造成損失5萬余元,幾乎使劉某破產C、某乙與某丙商定夜晚到公園附近去搶些錢財。晚9時許,乙、丙二人到達公園門口時,見一中年人在買東西,遂進入商店,乙先叫了一聲“叔叔”,中年人回頭看乙時,丙乘機將其裝有1000元現金的錢包搶走D、某丁(20歲)從家中偷拿其父人民幣500元參與賭博,將500元全部輸給某戊。丁怕回家無法交待,便將戊騙至無人處,用匕首對其進行威脅,并扎其大腿一刀,逼迫戊將錢還給自己【參考答案】:B,C,D【解析】:答案:BCD【考點】搶劫罪的認定【解析】2005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出,搶劫賭資、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的,以搶劫罪定罪,但行為人僅以其所輸賭資或所贏賭債為搶劫對象,一般不以搶劫罪定罪處罰。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關規定處罰。對于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以下簡稱“駕駛車輛”)奪取他人財物的,一般以搶奪罪從重處罰。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以搶劫罪定罪處罰:(1)駕駛車輛,逼擠、撞擊或強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機奪取財物的;(2)駕駛車輛強搶財物時,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強拉硬拽方法劫取財物的;(3)行為人明知其駕駛車輛強行奪取他人財物的手段會造成他人傷亡的后果,仍然強行奪取并放任造成財物持有人輕傷以上后果的。B項的行為構成聚眾哄搶罪。25、行政訴訟法不同于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有A、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原則B、被告行政機關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負有舉證責任C、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D、人民法院獨立審判原則【參考答案】:A,B【解析】:行政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有區別于民事訴訟法之處。行政訴訟法第5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第32條規定: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26、法官應當自覺避免受到媒體的不當影響。下列哪些行為不利于實現這一目標?A、仔細分析媒體上對案件事實問題發表的評論,并作筆記,而且在形成判決過程中作為參考B、媒體上關于自己負責的案件的相關報導、評論一概不讀C、將媒體上關于案件法律問題的研究與評論加以認真研究D、發現媒體的報導有明顯失實之處,便在媒體上公開發表言論予以評論【參考答案】:A,D【解析】:法官職業準則第四十四條,法官可以參加有助于法制建設和司法改革的學術研究和其他社會活動。但是,這些活動應當以符合法律規定、不妨礙公正司法和維護司法權威、不影響審判工作為前提。第四十五條,法官發表文章或者接受媒體采訪時,應當保持謹慎的態度,不得針對具體案件和當事人進行不適當的評論,避免因言語不當使公眾對司法公正產生合理的懷疑。27、“憲法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這句話說明A、憲法是對公民權利的基本保障B、憲法主要保護統治階級的權利,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護被統治階級的權利C、從整體上看,公民的合法權利均受憲法保護D、保障公民權利在憲法中居于核心的支配地位【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考的是憲法對公民權利的保護。憲法和公民權利之間存在著密切聯系,憲法是對公民權利的基本保障。憲法首先由近代資本主義國家建立,并通過其來確認和保障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實質上是資產階級的權利和自由)。社會主義憲法同樣是公民權利的基本保障。雖然憲法主要保護統治階級的權利,但不論資本主義國家憲法還是社會主義國家憲法,對被統治階級的權利也不忽視。從整體上看,公民在政治、人身、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合法權利均受憲法保護,保障公民權利在憲法中居于核心的支配地位。因此,憲法是一國法律體系中系統、全面地規定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部門。28、下列哪些選項屬于積極義務的范疇?A、子女贍養父母B、嚴禁刑訊逼供C、公民依法納稅D、緊急避險【參考答案】:A,C【考點】積極義務【解析】義務是指國家通過法律規定,對法律主體的行為的一種約束性手段,是法律規定人們應當做出的和不得做出的某種行為的界限。義務在結構上分為兩個部分:第一。積極義務或者作為義務,指義務人必須根據權利的內容做出一定的行為,如贍養父母、撫養子女、納稅、服兵役等。第二,消極義務或者不作為義務,是指義務人不得做出一定行為的義務,如不得破壞公共財產、禁止非法拘禁、嚴禁嚴刑逼供等。從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選擇A中的子女贍養父母和選項C中的公民依法納稅是積極義務的表現,而選項8中的嚴禁刑訊逼供是消極義務的表現。選項D中的緊急避險既不是權利也不是義務,而是一種法律事實,即緊急避險可以作為法律事實而存在,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或消滅。29、關于法的適用與法律論證,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A、法的適用所處理的問題,既包括法律事實問題也包括法律規范問題,還包括法律語言問題B、法的適用通常采用邏輯中的三段論推理C、法的適用只要有外部證成即可,毋需內部證成D、法律論證是一個獨立的過程,與法律推理、法律解釋沒有關系【參考答案】:C,D30、根據2002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的《關于審理反傾銷行政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和《關于審理反補貼行政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列哪些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與反傾銷或反補貼行政行為有關的行政訴訟?()A、向國務院主管部門提出反傾銷或反補貼調查書面申請的申請人B、與反傾銷或反補貼調查有關的出口經營者C、與反傾銷或反補貼調查有關的進口經營者D、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參考答案】:A,B,C【考點】中國反傾銷、反補貼措施的司法審查【解析】《關于審理反傾銷行政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規定,與反傾銷行政行為具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個人或者組織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前款所稱利害關系人,是指向國務院主管部門提出反傾銷調查書面申請的申請人,有關出口經營者和進口經營者及其他具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所以正確答案是ABC。三、不定向選擇題1、以下說法不正確的是:A、1919年《魏瑪憲法》是第一部現代憲法B、l830年法國憲法是欽定憲法C、英國是世界上制定憲法最多的國家D、1787年美國憲法是世界首部成文憲法【參考答案】:B,C【考點】憲法歷史;德國憲法;法國憲法;美國憲法[答案及解析]BC。魏瑪憲法是第一部現代憲法,它第一次規定了公共福利制度,第一次規定了國家文化制度。1830年法國憲法是協定憲法。法國才是世界上制定憲法最多的國家。1787年美國《聯邦憲法》是世界首部成文憲法。2、下列哪些情形屬于國家賠償的范圍?A、警察王某之子玩弄王某手槍走火,致人傷殘的B、章某因盜竊被判刑后,為達到保外就醫目的而自傷的C、民事訴訟中,申請人提供擔保后,法院未及時采取保全措施致使判決無法執行,給申請人造成損失的D、警察接到報警后,拒不出警造成財物被搶劫的【參考答案】:C,D【解析】:老版解析:《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1款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選項A的行為并不是行使職權的行為,因此不屬于國家賠償的范圍。根據《國家賠償法》第5條的規定,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選項B也不屬于國家賠償的范圍。《國家賠償法》第31條規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的程序,適用本法刑事賠償程序的規定。”因此,選項C屬于國家賠償的范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是否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規定,由于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應當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因此,選項D屬于國家賠償的范圍。新版解析: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1款,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造成損害的,才有可能產生國家賠償責任。選項A并不屬于執行職務的行為,故不屬于國家賠償的范圍。根據《國家賠償法》第5條的規定,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選項B不屬于國家賠償的范圍。《國家賠償法》第38條規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的程序,適用本法刑事賠償程序的規定。”因此,選項C屬于國家賠償的范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是否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規定,由于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應當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因此,選項D屬于國家賠償的范圍。故本題答案為選項CD。3、依照唐律可以適用自首原則的犯罪有下列哪些?A、重傷人身B、私習天文C、詐騙錢財D、私渡關津【參考答案】:C【解析】:唐代以犯罪未被舉發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為自首,自首者可以免罪,但贓物必須按法律規定如數償還。但是謀反等重罪或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無法挽回的犯罪如“于人損傷,于物不可備償”,“越渡關及奸,并私習無文者”,即使投案也不適用自首原則。4、法學家們關于法與道德的關系的討論主要有兩種對立的觀點:一種是自然法學,一種是實證主義法學。下列哪些觀點是后者的觀點?A、只有體現道德內容的法律,才具有法的品質B、惡法亦法C、法與道德之間,實然的法與應然的法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D、法是國家主權者的命令,是一個“封閉的邏輯體系”【參考答案】:B,C,D【解析】:本題考查法與道德之間的關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