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致謝 PAGE PAGE I畢 業 論 文 題目: 我國合同(h tong)約定解除制度的 理解(lji)與分析系 別: 法 律 系專 業: 法 學姓 名: 劉 喜 超學 號: 161408233指導(zhdo)教師: 王 艷 芳河南城建學院2012年5月20日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摘要 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摘要摘 要 合同(h tong)約定解除制度是合同解除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是私法自治精神和合同自由原則的具體體現。它不同于法定解除,由法律直接規定合同解除情形;也不同于協議解除,以一種新協議代替舊協議;也不同于附條件解除,約定的解
2、除條件成就時,合同當然解除。合同約定解除是單方行使解除權,其效力溯及既往并且約束未來,當約定的情形(qng xing)成就時,合同并不當然解除。依我國大陸法律規定,自解除權人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之日起,合同即宣告解除。對方當事人可在約定的異議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沒有約定異議期限的,對方當事人可在自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我國大陸地區法律并未對解除權的行使期限作出明確規定。 關鍵詞:合同約定解除(jich),原則,行使期限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英文摘要 Abstract The contract termination system is a
3、n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system, one of the private law is autonomy and freedom of contract principle concrete manifestation. It different complete relieve, directly by the law stipulates the contract termination situations; Also different from agreement relieved, and a
4、 new agreement to replace the old agreement; Also different from a conditional relieved, and remove the accomplishment of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the contract of course lifted. The contract is unilaterally terminate remove exercise, its effect retroactive and restrain the future, when agreed the
5、 accomplishment of the situation, not remove contract, of cours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law in China mainland, the right to terminate a person to remove of the contract notice arrived the date of the other party, the contract is all lifted. The other party but in conventional obje
6、ction to the peoples court within the time limit, the party was not prescribed objection period, from the other party available to receive the notice of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within three months after a peoples court. But China mainland area legal did not exercise of the right to terminate a d
7、efined time limit.Key words: the contract termination, principles, exercise deadline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目錄 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目錄目 錄摘 要 Abstract 引 言 1一、合同(h tong)約定解除制度的概述 2 (一)合同約定解除(jich)制度的歷史淵源 2 1.合同約定解除制度(zhd)的初步誕生 2 2.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產生及發展 2 3.合同約定解除制度在我國大陸的確立 3 (二)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法理分析 3 1.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法理依據 3 (1)合同約定
8、解除與合同自由原則 3 (2)合同約定解除與平等自愿原則 4 (3)合同約定解除與誠實信用原則 4 (4)合同約定解除與善良風俗原則 5 2.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法理意義 5 (1)合同自由原則為合同約定解除制度奠定了理論基礎 5 (2)平等自愿原則為合同約定解除權提供了保障 6 (3)誠實信用和善良風俗原則為合同約定解除權設置了限制 6二、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理論構建 8 (一)合同約定解除的概念及特征 8 1.合同約定解除的概念 8 2.合同約定解除的特征 8 (1)合同約定解除是私法自治的產物 8 (2)合同約定解除是單方行使解除權 8 (3)相對方享有異議權 9 (4)約定解除的情形發生時
9、,合同并不當然解除 9 (5)約定解除的效力溯及既往,并約束未來 9 (二)合同約定解除與其他解除制度(zhd)的區別 10 1.約定解除(jich)與法定解除的區別 10 (1)產生原因(yunyn)不同 10 (2)解除權享有主體不同 10 (3)法律規制程度不同 11 2.約定解除與協商解除的區別 11 3.約定解除與附條件解除的區別 11 (三)合同約定解除的現實意義 11三、我國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法律規定及研究現狀 13 (一)合同約定解除權的歸屬 13 (二)合同約定解除的發生情形及約定內容 13 (三)合同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 14 (四)合同約定解除權行使方式 14 (五)合同約
10、定解除的異議權 15四、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完善 16結束語 17參考文獻 18致 謝 19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引言PAGE 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引言引 言合同是當事人之間根據自己意思表示自主訂立的協議,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在當今飛速發展的商業社會中,合同應用(yngyng)非常廣泛。在私法領域,奉行著一條經典法則即“法無禁止(jnzh)則自由”,也就是私法自治。合同自由原則是私法自治精神在合同法領域的具體表現。合同自由不僅(bjn)包括締約的自由,而且還包括變更合同的自由、解除合同的自由。合同當事人不僅享有依法選擇合同形式、商定合同內容、變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而且享
11、有選擇糾紛解決方式以及選擇裁判法院的自由。合同自由原則是合同約定解除權產生的理論基礎,合同約定解除是合同自由原則在合同解除制度中的具體體現。以法國為代表的大陸法系傳統理論上的合同解除,僅指法定解除,而不包括約定解除。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直到德國民法典的頒布,合同約定解除制度方才在大陸法系國家確立。通說認為,合同解除可分為四種情形,即約定解除、法定解除、協議解除和法院基于公平原則裁決解除。大多數學者認為,合同約定解除的一切事由皆可由當事人約定,因此,其常常作為意思自治的產物,而被廣大學者所忽視。合同約定解除賦予當事人更多的選擇權,有利于當事人根據市場情況適時調整策略,從而降低市場風險,避免或減少
12、當事人的經濟損失,提高市場經濟運營效率,增創社會效益。保留解除權的條款的設置,賦予當事人合同的解除權,當事人可以在特定情形下,使自己從不利于自身利益的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本文主要從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起源、合同約定解除權的性質、合同約定解除權的歸屬、合同約定解除權享有的權限、發生情形以及合同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合同約定解除的內容等方面談談自己對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一些理解。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引言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概述2一、合同(h tong)約定解除制度的概述(一)合同約定解除(jich)制度的歷史淵源1.合同解除(jich)制度的初步誕生合同約
13、定解除制度的產生是商品經濟高速發展的產物,也是社會法制進步的標志,是合同解除制度完善和民法發達的體現。合同約定解除制度是合同解除制度的一部分,合同解除制度與合同的訂立、合同的變更等共同構成完整的合同制度體系。在羅馬法時代,法律并沒有設置獨立的合同解除制度。傳統羅馬法認為,契約當事人雙方并不享有契約的解除權,只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契約當事人雙方之間互負債務,互享債權。雖然雙方債權債務之間緊密牽連,但雙方債權同時互相獨立,根據“契約必須嚴守”規則,當事人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所負債務時,只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而無消滅雙方債務之解除權1 王利明.合同法教程M.北京: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2;20
14、5.。但在司法實踐中,羅馬法規定,只有在買賣中,可以附加“于一定期間內,不支付價金者,則契約解除”的約定,即所謂失權約款2 鄭玉波.民法債編總論M.臺灣:三民書局,1998:350.。失權約款的出現,標志著合同解除制度的初步誕生。 2.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產生及發展 鑒于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法國民法典在繼承古羅馬法合同理論的基礎上,創立并發展了現代意義上的合同解除制度。法國民法典第1184條規定:“在一切雙務合同中,一方當事人在不履行其債務時,視為有解除合同的約定”,即在雙務合同中,只要有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其債務時,合同即可解除,但必須由法院裁判解除。這就是法定解除制度的前身。也就是說,法國民法典
15、在設置合同解除制度時,僅規定了法定解除,這也就是近代意義上所說的狹義的合同解除。傳統意義上狹義的合同解除,不僅其內容由法律直接規定,并且其解除權的行使必須經由法院裁判才能生效。后來,德國民法典在批判繼承羅馬法理論及借鑒法國民法典關于合同解除制度理論的同時,改進了合同解除制度,增加了約定解除的內容,系統地規定了合同解除制度的內容和性質。德國民法典規定,合同解除權的行使不必須依托于法院裁判,只是雙方當事人達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即當事人雙方可以協議或約定解除合同。德國民法典無疑開啟了近代大陸法系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先河,合同制度的發展進入大躍進的黃金發展時期。此后,日本及我國臺灣地區的民法典亦采用了
16、德國民法典有關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理論,認為契約的解除,只需有解除權的一方向另一方傳達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可宣告合同溯及既往解除。這標志著現代意義上的合同約定解除制度在大陸法系國家正式確立。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概述PAGE 13.合同約定解除制度(zhd)在我國大陸的確立我國大陸合同法理論借鑒吸收了大陸法系國家關于合同約定(yudng)解除制度的理論,并綜合比較英美法系國家關于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規定,創設了我國獨特的合同解除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gudng):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
17、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此條文的規定,確立了合同約定解除制度在我國的正式法律地位。我國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關于合同約定解除的行使方式、對方的異議權以及異議權的行使期限的規定,標志著合同約定解除制度在我國大陸范圍內的確立。(二)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法理分析1.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法理依據合同約定解除制度是私法自治的產物,它貫穿并體現著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如合同自由原則、平等自愿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效率原則等。根本意義上,契約即是人與人之間就某種標的達成的協議,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合同具有相對性,一般情況下合同只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可以依據自己的真實意思自由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約定合同變更的
18、事項,約定爭議解決的方法,約定合同的解除事項。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之間可以自主協商確定有關合同的一切事項。合同是市場交易的媒介,效率是其追求的目標之一。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確立,使當事人可以不必訴諸于法院,通過法院裁判來解除合同,從而提高了市場運營效率,節約了社會資源。本文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闡述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的法理依據: (1)合同約定解除與合同自由原則“法無禁止即自由”,這是私法領域的金科玉律,即私法自治。私法自治是指“各主體根據他的意志自主形成法律關系的原則”1 邵建東譯.德國民法總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142.,合同自由原則即是私法自治規則在合同
19、法領域中的具體體現。我國合同法第4條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第77條和第93條規定,合同當事人享有依法選擇合同形式、商定合同內容、變更和解除合同、選擇糾紛解決方式以及選擇裁判法院的自由。這表明我國法律充分保障當事人自由進行合同行為的權利,充分尊重并捍衛合同自由原則。合同自由原則是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產生和發展的理論基礎,合同約定解除是合同自由原則的內在要求。合同約定解除是指當事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解除情形,通過訂立所謂的解約條款,賦予合同當事人一方解除權。這種約定是基于雙方當事人享有自由訂立合同、自由解除合同的權利,得益于合同自由原則的支撐和指引。
20、合同自由不僅包括當事人締約合同的自由,還包括變更合同的自由、解除合同的自由。合同自由原則的本質要求賦予當事人依據自身真實意思表示實施合同行為的權利,這種自主權利受到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 (2)合同(h tong)約定解除與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常常被稱為民法(mnf),特別是債法中的最高指導原則或稱為帝王(dwng)原則”1 王利明.民法總則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121。“誠實信用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時,應誠實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義務,不得濫用其權利,規避法律或合同規定的義務”2 王利明.民法總則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122。
21、誠實信用原則適用于民法的各個領域,而不是某個領域。我國合同法第六條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被定位為合同法重要的原則之一,指導著合同領域各項行為的進行。合同約定解除雖然是由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確定的,但違約方一般不享有合同解除權。這是當事人對自身誠信利益的一種保護。誠實信用原則是對合同約定解除權的一種限制,這種規制基于誠信利益的考慮,限制違約方或受益方享有合同的解除權,防止利益損失方的損失擴大,保護交易公平。(3)合同約定解除與平等自愿原則 平等自愿原則是合同法的重要原則之一。平等自愿是訂立一切合同的必要準則,也是一切合同合法有效的必要前提。“民法是指
22、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3 王利明.民法總則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3。平等,當事人雙方法律地位平等,是一切民商法律行為的黃金法則。平等自愿是指當事人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同等的權利和義務,依據自己的意思表示作出法律行為。合同約定解除正是在這一原則的保障之下產生與發展的。當事人之間具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奠定了當事人共同協商的基礎。如果漠視這一原則,將會喪失合同的公平和訂立合同的意義。沒有平等,就不可能有協商,沒有自愿,就無約定。為追求實質平等,我國法律在保障享有解除權一方當事人利益的同時,賦予另一方當事人異議權,并且對約定解除權的行使作了限制性規定。(4
23、)合同約定解除與善良風俗原則 我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善良風俗原則是民法所特有的一項基本原則,所謂善良風俗原則是指法律主體在進行各項法律行為時,要遵從社會公德的要求,不得違背社會公德。善良風俗其實是某一社會發展時期,占據主流地位的社會道德理念或者價值觀。自然法學派認為符合社會正義的法律才具有國家強制力,即所謂的“惡法非法”,法律要服從社會道德的要求和規范,社會正義凌駕于法律之上。這里的社會正義就可以理解成某個時期的社會主流價值觀,即社會道德理念。在當今法制高度發達的時代,善良風俗發揮著其獨到的
24、作用,有些道德風俗理念甚至成為法官判案的依據。善良風俗代表著一個民族或區域優秀的向上的文化,是特定時期社會的主流價值取向。法律的實施要考慮其社會效果,即是對社會公德理念的影響。在盡可能的情況下,司法實踐中應禁止或減少某些法律行為對善良風俗的破壞。合同法亦把善良風俗原則作為合同實踐中最高的指導原則之一。2.合同約定解除制度(zhd)的法理意義 上文中簡單介紹了合同(h tong)約定解除制度的各項法理依據,并對這些法律原則做了簡單的闡述。在下文中,主要想探討一下關于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法理意義。了解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法理意義有助于更深層次地理解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內涵。本文所講的法理意義即是各項法理
25、原則的作用,具體來說,就是合同約定解除制度各項法理依據與合同約定解除的辯證關系。 (1)合同自由原則為合同約定解除制度(zhd)奠定了理論基礎 合同約定解除權的設立有賴于合同雙方當事人享有自由締結契約、自由解除契約的權利。合同自由原則的要義是自由,即當事人雙方根據自己意思表示作出民事行為的自由,并為自己作出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合同自由的宗旨在于充分保障當事人獨立自主行使合法權利和履行義務,合同自由原則是法律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權和發展權的重要體現。作為法律意義上自由的人,每個法律主體都享有自主表達并踐行自己真實意思的權利。法律行為在本質上是一種社會行為,是人與人之間的行為,依賴于人的行為能力
26、和權利能力。在合同法領域,合同自由貫穿始終,如果沒有合同自由,合同則無生存的土壤。合同本質上是法律主體之間就某種標的達成的協議,是當事人雙方意思達成一致的結果。而合同自由則是合同的基礎。合同約定解除制度作為合同領域中重要的一環,其要點在于約定,即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這就要求當事人首先必須享有行為的自由。解約自由是合同自由的題中之義,是建立在合同自由之上的自由。因此,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設立是建立在合同自由原則基礎之上的,合同自由原則為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發展提供了理論支撐。(2)平等自愿原則為合同約定解除權提供了保障 平等自愿是一切合同行為的前提。平等是指當事人雙方法律地位平等,廣義上包括實質平等和
27、形式平等。在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為達到社會的平衡發展,人們越來越追求一種實質意義上的平等。自愿是指行為人根據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自主實施法律行為。自愿不僅表現為意思表示的自愿,也表現為行為上的自愿。思想支配行為,行為執行意志,平等是前提,自愿是根本。 人們締結合約的目的是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之上,通過這種雙方達成的協議獲取利益。締約方可以協商契約的一切事項,包括契約的內容,履行方式,利益分配,爭議解決方法等等。在實踐中,往往(wngwng)因為締約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地位不平等,而造成了社會的不公平。為追求實質的公平和正義,法律對部分嚴重侵害另一方利益的條款做出了限制性規定。比如,我國合同法對部分格式
28、條款的限制和規范。一般來說,無平等則無正義,無自愿則無公平。合同約定解除權設立的初衷則是為了保護利益受損害方的利益,防止利益損害擴大,從而保障社會公平和正義。而合同的平等自愿原則為合同的約定解除權提供了保障。合同約定解除權的享有和實施的前提是雙方當事人擁有平等協商的地位和權利,只有平等,才能協商,只有自愿,才能公平。平等自愿原則作為合同法中的重要原則之一,指導著合同行為的實施,保障著合同當事人的利益。因此,平等自愿原則為合同約定解除權的有效行使提供了保障。 (3)誠實信用和善良(shn lin)風俗原則為合同約定解除權設置了限制 在合同約定解除制度中,雖然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行
29、使方式以及效力等多方面,但我國法律對合同約定解除并非沒有(mi yu)設置限制。誠實信用原則便是對其限制之一。誠實信用是儒家傳統道德規范之一,古人有言“君子無信則不立”。在合同法領域,誠實信用原則要求合同主體在實施合同行為時,必須遵從誠信的要求,不得欺詐,不得脅迫他方作出不真實意思表示。依據誠實信用原則,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享有合同約定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應在合理期限內盡快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及早確定合同的效力狀態。為避免因解除權人怠于行使解除權給相對方當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我國法律賦予相對方當事人以催告權。此外,善良風俗要求合同主體在為合同行為時,要遵從社會禮儀道德,不得違背社
30、會良知和道德。通常來講,合同約定解除權只被賦予守約方或利益受損一方,而不是賦予違約方或受益一方,也是受到了社會公平道德理念的影響。違約一方違背了誠信原則,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顯失公平,法律賦予或當事人約定守約方享有合同解除權。一般情況下,當事人不會約定將解除權賦予違約方或在合同中處于利益優勢地位的一方。但有時候,當事人可能出于某種特殊情況,約定將解除權賦予違約方或在合同中處于利益優勢地位的一方,這就會嚴重損害另一方利益,危害社會公平。因此,為保障社會正義,誠實信用原則和善良風俗原則特為此設置了限制,即合同約定解除的內容不能違背誠實信用和善良風俗。誠實信用和善良風俗原則是對合同約定解除規范的最低線
31、。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理論構建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理論構建二、合同約定解除(jich)制度的理論構建(一)合同約定解除(jich)的概念及特征 1.合同(h tong)約定解除的概念 合同約定解除是傳統大陸法系的一種合同解除方法。從上文中我們了解到,合同約定解除制度出現得較晚,直到德國民法典頒布,現代意義上的合同約定解除制度方才得以確立。后經過日本以及我國臺灣地區民法典對此項制度的確認和發展,約定解除制度終于在大陸法系國家得以普遍適用。英美法系國家也對約定解除制度做了詳盡的規定,如美國商法從合同約定解除的約定內容、約定解除權行使期
32、限、行使方式等各個方面對約定解除制度做出了較為細致的規范。我國在吸收借鑒上述國家關于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優秀理論成果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確定了我國獨特的合同約定解除制度。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這表明合同約定解除制度在我國的正式確立。合同約定解除是指“當事人以合同方式,約定一方或雙方保留解除權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權的合意,稱之為解約條款”1 王利明,崔建遠.合同法(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167.。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合同約定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行使方式以及效力等,我國法律保護當事
33、人的自由權利。解除權可以在合同訂立時約定,也可以在合同履行時設立,可以約定一方享有解除權,也可以約定當事人雙方享有解除權。合同約定解除的約定事項和范圍比較廣泛,只要雙方當事人就約定事項達成合意,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德,那么約定解除事項即對雙方當事人發生法律效力。2.合同約定解除的特征(1)合同約定解除是私法自治的產物 合同約定解除是私法自治的產物,也是商品經濟發展的成果,是社會進步的表現。合同約定解除權是基于當事人的合意確定的,而不是由法律規定產生的。其自身擁有很大的靈活性,當事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根據自己主觀意愿自主約定合同解除權的發生情形。 (2)合同約定解除是單方行使解除權 在合同約
34、定解除制度中,當事人一方單方行使解除權,享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解除權不需要征得對方的同意或認可,只需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傳達給另一方當事人即可解除合同。解除權的設定雖是當事人雙方合意行為,但其行使卻是單方法律行為。在當事人雙方約定解除的情形發生時,合同一方當事人即享有解除權,解除權人可以通知形式告知對方解除合同的意思,對方當事人在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時,合同即宣告解除。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理論構建(3)相對方享有(xingyu)異議權 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gudng):“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
35、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ky)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這即是合同相對方享有的異議權,是法律在確認當事人合同約定解除權的同時,為保障社會公平和正義,為約定解除權設置的限制。當事人異議權的行使,可通過訴諸法院或請求仲裁機構仲裁發生。當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合同一方當事人即因雙方約定取得解除權。這時合同處于一種隨時被解除的危險狀態,解除權人什么時間解除合同,相對方當事人并無從知曉。因此,一旦一方當事人獲得合同約定解除權時,另一方當事人的權益就處于受侵害的危險邊緣。鑒于此,我國合同法賦予了相對方當事人催告權。如果解除權人在對方當事人催告后合理期限內仍然不行使其權
36、利,解除權歸于消滅。但是,當解除權人行使其解除權不符合法律規定或嚴重侵犯相對方當事人的權益時,相對方當事人究竟該怎么辦?為了保障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國法律賦予了相對方當事人以異議權。(4)約定解除的情形發生時,合同并不當然解除 約定解除的一個重要特征是,當合同約定解除的情形發生時,合同并不當然解除,而是賦予合同當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權。合同是否解除,仍然取決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若享有解除權的當事人一方作出合同解除的意思表示,并且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時,合同方才宣告解除。若解除權人不行使其權利,合同將繼續有效。(5)約定解除的效力溯及既往,并且約束未來 約定解除制度中,當事人在達成解
37、除合同的合意時,一般是在合同訂立時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僅針對的當前的合同的效力,而且約定某種情形發生時,合同解除權即產生。它并不是直接約定當前合同無效或解除,合同的解除與否取決于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旦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因當事人的約定即享有合同的解除權。如果解除權人行使解除權,將解除合同的通知傳達給對方當事人,那么自相對方當事人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合同即宣告解除,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終止,債權債務關系消滅。但原合同中約定合同解除的條款,即保留解除權條款,并不隨著原合同效力的消滅而消滅,而是繼續有效,調整合同解除后的事項。(二)合同(h tong)約定解除與其他解除制度的區
38、別關于合同解除制度的種類劃分,通說有三分法和四分法兩種,姚歡慶教授認為,根據解除權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還是(hi shi)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可將合同解除制度分為三類,即法定解除、約定解除、協商解除,四分法有三種:第一種將合同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理論構建解除分為法定解除、約定解除、協商解除和附條件解除(參見鄧輝、許步國主編合同法學),第二種將合同解除分為法定解除、約定解除、協議解除和單方解除,此說的國內代表學者有王利明教授、謝懷栻教授等。此外,陳小君教授還將合同解除分為雙方協議解除和單方行使解除權解除兩種,主要有法定解除、協議解除、約定解除和以公平原則裁判解除(參
39、見陳小君主編合同法學(第二版)。所謂基于公平原則裁決解除,是指在滿足情勢變更制度的適用(shyng)條件時,裁判機關得以當事人的請求裁決解除合同1 陳小君.合同法學(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11:236.。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由此可知,我國立法明確規定了裁決解
40、除。本文采四分法中的第三種分法的觀點。本節內容主要將合同約定解除與法定解除、協商解除以及附條件解除進行區分,以期更好的理解合同約定解除制度。1.約定解除與法定解除的區別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同稱為有解除權解除,二者解除權的實施都是建立在享有合法解除權的基礎之上,這是二者的相似點。其不同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產生原因不同 法定解除權是指當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形出現時,當事人因法律規定而取得解除權。約定解除權是指當事人約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形出現時,當事人一方取得合同解除權。換言之,法定解除是當事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而取得解除權,約定解除權是基于當事人的合意而取得。根據解除條件適用的范圍不同,
41、法定解除又可分為一般法定解除和特別法定解除。(2)解除權享有主體(zht)不同 基于法定(fdng)解除而產生的解除權,一般情況下由合同一方當事人享有,而不能雙方同時享有。而基于雙方約定取得的約定解除權,雙方可約定由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享有,法律并沒有強制性規制。(3)法律規制(u zh)程度不同 法定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行使方式以及行使條件均由法律明文規定,當事人不可自行約定。而關于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約定解除權本身是基于合同當事人的約定確立的,是當事人自由行使權利的表現,締約當事人可以自主商定設置約定解除權的行使方式、行使期限以及發生情形等。法律為法定解除權設置了很多的限制,但對于合同約定解
42、除,法律并沒有給予太多的規制。2.約定解除與協商解除的區別 協商解除是指合同成立之后未履行完畢之前,締約當事人通過協商而使原合同效力歸于消滅的雙方法律行為。實質上,“合意解除,以第二契約解除第一契約,而非以一方意思表示之解除”1 史尚寬.債法總論M.臺灣:臺灣榮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1954: 505.。約定解除與協商解除二者有許多相似之處,比如合同解除條件都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協商解除與約定解除雖然都是由當事人自主協商確定合同解除事項,同是合同自由原則的具體體現,但差別就在于二者的實質不同。正如史尚寬先生所說,協商解除本質上是以一種新合約代替舊合約,即雙方當事人通過訂立新的合約,使之前的合同效
43、力歸于消滅。雙方當事人作出解除原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就解除原合同的各種事項達成新的協議。而約定解除并不是以一種新的協議代替舊的協議,它只是待合同約定的特定情形出現時,賦予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合同解除權,約定解除權的條款是原合同的內容之一。3.約定解除與附條件解除的區別 附條件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一旦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合同當然解除,而無須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而約定解除是在合同中約定解除條件,待條件成就時,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享有合同解除權,合同并不當然消滅。享有合同解除權當事人行使解除權時,合同方歸于消滅。若合同解除權人不行使其權利,在合理期限內其權利將歸于消
44、滅,原合同繼續有效。此外,附條件解除的效力溯及既往,不針對未來,而約定解除既溯及既往,又附加到未來。附條件解除一般在合同訂立時確定,而約定解除既可以在合同訂立時確立,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合同履行中確立。(三)合同約定(yudng)解除的現實意義約定解除制度是合同解除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市場經濟的運營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制度的設置賦予了當事人更多的選擇權,在復雜多變的市場經濟運行環境中,有利于當事人根據市場情況適時調整策略,從而降低市場風險,避免或減少當事人的經濟損失,提高市場經濟運營效率(xio l),增創社會效益。保留解除權的條款的設置,使當事人享有合同的解除權。如此,當事人即可在特定情
45、形下,使自己從有害自身合法利益的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設立,正是順應了市場發展的需要。基于經濟效益和社會公平的考量,合同約定解除制度通過合同約定賦予當事人合同解除權,使當事人在市場行為中時刻處于主體地位。合同約定解除的基本要求是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雙方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解除權的歸屬、解除權行使期限以及解除權行使方式等。當發生經濟糾紛或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當事人即可依據合同約定條款行使各自權利,履行各自義務。訂有解除權條約的雙方當事人,待合同約定的解除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自主行使解除權,而不必通過法院訴訟或仲裁裁決解除合同。不僅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合同糾紛的發生
46、,并且節約了司法資源,更重要(zhngyo)的是提高了市場經濟運營效率,維護了當事人自身合法權益,達到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我國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法律規定及研究現狀三、我國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法律規定(gudng)及研究現狀(一)合同約定(yudng)解除權的歸屬我國現行法律并未對合同約定解除權的歸屬作出明確規定,也沒有做出確切(quqi)限制。因此,根據私法領域法無禁止即自由的黃金定律,我們可以理解為合同約定解除權的歸屬由雙方當事人自主約定,即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約定解除權歸屬一方,也可以約定合同約定解除權歸屬于雙方。目前理論界通說也持這種觀點。但也有學者
47、指出,合同約定解除權應歸屬于利益受損方或者守約方,而不應歸屬于強勢一方或者違約方。其理由是,在司法實踐中,經常會有社會地位不平等的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強勢的一方就會利用其權勢或者強大的經濟實力,迫使另一方簽訂對其本身不利的條款。如果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的解除權歸屬于地位強勢的一方所有,那么社會公平就蕩然無存。因此,現行法律應當對約定解除權的歸屬作出限制。本文認為,合同約定解除權的歸屬應以雙方當事人自主協商為主,法律適當作出規制為輔。對于同約定解除權的限制,我們可以參照我國合同法中關于合同格式條款的有關規定,對顯失社會公平的合同約定解除條款或者其他特殊情況應予以限制。但公權力介入的前提,必須是當事人
48、尋求公權力的救濟。(二)合同約定解除的發生情形及約定內容究竟何時發生合同約定解除權?我國現行法律并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理論界界普遍認為,可由當事人自主約定發生情形。至于約定內容,我國法律也未規定。多數學者認為,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合同解除約定的內容應遵守法律法規,不得違背社會公德。有學者建議,立法應當明確規定合同約定解除發生的情形及內容。我不贊同此觀點,首先,若立法明確規定了合同約定的全部內容,合同自由原則就受到了嚴重侵犯,約定解除就成為了法定解除。另一方面,約定內容怎么規定,以什么標準規
49、制,怎樣適度規制當事人約定解除內容,在立法及司法實踐中很難確定。如果法律限制太多,有可能就再無約定解除權;如果規制太簡,又很不明確,法律條文形同虛設。根據合同自由原則,我認為合同約定解除的內容應由當事人自主協商確定,我國法律可以對約定內容做出大致范圍限制。(三)合同約定(yudng)解除權行使期限 關于(guny)合同約定解除權的行使期限,我國法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五條規定(gudng):“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對于本條第一款學者無爭議
50、,但對于第二款規定中“合理期限”的理解,學界爭議比較大。究竟合理期限是多久?從什么時間開始計算?針對此問題的看法,學界眾說紛紜。有的主張參照其他法律事項的期限,有的主張立法應重新設置期限。約定解除權的行使期限不明確,解除權的存在時效就無法計算。如果解除權人遲遲不行使其權利,行使期限又不太明確,那么合同的效力將始終處于不穩定狀態,不利于相對方當事人維護其合法權益。而且損害了市場交易秩序,影響了市場交易的效率。因此,合同約定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問題不容忽視。(四)合同約定解除權行使方式關于合同約定解除權的行使方式,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
51、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第二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依據法條,解除權人行使合同約定解除權時,應以通知方式告知對方。由此可以看出,關于合同約定解除的行使方式我國采取的是通知主義,即自通知到達對方之日,合同即宣告解除。關于通知的具體形式以及到達時間的確認,有的學者建議立法應當加以明確,我認為關于通知的具體形式法律沒必要作出專門規定,可以參照合同法中關于要約或承諾的規定。關于本條第二款的規定就很容易理解了,即有法律特殊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有學者提出,當事人能不能直接通過法院訴訟,而不采用合同約定的形式或者通知的形式行
52、使解除權呢?換一種說法,即是享有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能不能直接訴諸法院,請求法院裁判合同解除呢?我認為這個問題沒有探討的現實性。試問,在我國司法實踐中,訴訟程序紛繁復雜,參與訴訟不僅要耗費當事人大量的人力和財力,而且取得效果并無不同。依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享有合同約定解除權的當事人可以通過相對方當事人發送解除合同的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解除權人為何還要訴諸法院呢?(五)合同(h tong)約定解除的異議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gudng):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qurn)解除合同的效力。這即是我國法律關于合同約定解除制度中異議權的條文規定,是合同約
53、定解除異議權在我國大陸地區的法律依據。所謂異議權,是指法律主體享有對涉及自身利害關系的法律行為提出異議的權利。我國法律為何要賦予合同相對方當事人異議權?原因在于:待合同約定解除的條件成就時,合同一方當事人即享有合同解除權。從上文可知,我國法律規定合同約定解除權由解除權人單方面行使。解除權人只需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到對方,原合同債權債務關系即歸于消滅。因此,解除權的行使與否直接關系到合同相對方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如果解除權人長期怠于行使其權利,當事人雙方的合同關系將時刻處于不穩定狀態。這不僅會損害相對方當事人的利益,也損害了交易秩序。此外,法律賦予對方當事人異議權,在于保障雙方當事人的平等權利
54、,維護交易公平,防范因合同解除權的不正當使用嚴重損害一方利益。從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可以看出,異議權的行使方式有兩種:一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合同解除有效或無效,即當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二是通過仲裁機構,直接請求仲裁機構確認合同的效力。即當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 關于異議權的歸屬主體,自然是不享有合同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而不是享有解除權的一方。然而享有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能不能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呢?我認為可以,但當事人行使的不是異議權,而是解除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當事人對合
55、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九條規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債務抵銷雖有異議,但在約定的異議期限屆滿后才提出異議并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當事人沒有約定異議期間,在解除合同或者債務抵銷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從此條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我國法律明確設置了合同約定解除的異議權行使期限,即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當事人之日起三個月。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完善河南城建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合同約定解除制度的完善四、合同約定解除制度(zhd)的完善 合同約定解除(jich)制度在市場經濟的運營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應當受到立法機關的重視。合同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qxin)的確定有利于確定合同效力的存續狀態,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合同約定解除權待合同約定解除的情形出現時,隨即產生。但此時,合同仍然繼續有效。合同雙方當事人仍然受到合同效力的約束,應繼續履行合同義務。若解除權人長期怠于行使其權利,當事人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將處于一種不穩定狀態。相對方當事人一方面要做好隨時解除合同的準備,另一方面又要如約履行合同義務,其權利處于一種被侵犯的狀態。這不僅會損害相對方當事人的利益,也損害了合同交易秩序。在合同交易領域,效率就是其生命。我國大陸地區雖然已經確立了合同約定解除制度,但對于某些問題的規定還不是很明確,由此給司法界帶來了很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廢舊混凝土回收合同范本
- 魄羅皮膚管理項目介紹
- 雕塑保護方案模板范本
- 防爆柜使用規范
- 塑膠場地施工方案及合同
- 2025至2031年中國注射用氨芐西林舒巴坦鈉行業投資前景及策略咨詢研究報告
- 西安工商學院《商務談判與銷售管理》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試卷
- 草原鷹巢安裝施工方案
- 《經理的職責》課件
- 蘭州鋼結構閣樓施工方案
- 農村兄弟林地協議書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2024年6月真題(第1套)翻譯
- 2024北京房山區高一(下)期中數學試題及答案
- 【幼兒園繪本故事】神筆馬良
- 2025年03月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14人筆試歷年典型考題(歷年真題考點)解題思路附帶答案詳解
-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
- 《裝配式生物安全實驗室技術標準-》
- 體育熱身活動課件
- 2025年光大銀行校園招聘筆試參考題庫(帶答案)
- 湖南郵政2025春季校園招聘在線筆試預易考易錯模擬試題(共500題)試卷后附參考答案
- 2025年內蒙古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單招職業技能測試題庫新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