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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教程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教程基礎知識基礎知識法/Law目 錄第一章 法學基礎理論第二章 我國憲法的基本內容 第三章 我國依法行政基礎理論法/Law第一章第一章 法學基礎理論法學基礎理論法/Law目 錄第一節 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節 法的本質和作用第三節 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第四節 社會主義法制與法治理念第五節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法/Law法/Law第一節第一節 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法的概念法 學 基 礎 知 識漢字“法” 的古體據說文解字解釋:“法者,刑也”說文解字:“平之如水,從水” “所以觸不直去之,從去”法學基礎知識法學基礎知識廌(zhi ) 一種能一種能“治獄治獄”、“別曲直

2、別曲直”的獨角的獨角神獸,神獸,“性知有罪,有罪觸,無罪則不觸性知有罪,有罪觸,無罪則不觸”。法學基礎知識 從詞源看,漢字“法”意指“平”、“正”、 “直”和“公正裁判”,含實體和程序兩種含義。法學基礎知識 與與“法法”字有密切聯系的另字有密切聯系的另一個字是一個字是“律律”。據。據說文解字說文解字解釋,解釋,“律,均布也律,均布也”。 所謂所謂 “均布均布”,古代調音律的,古代調音律的一種工具。說明律有規范人們行為一種工具。說明律有規范人們行為的作用,是普遍的人人必須遵守的的作用,是普遍的人人必須遵守的規范。規范。9、 人的價值,在招收誘惑的一瞬間被決定。2022-1-312022-1-31

3、Monday, January 31, 202210、低頭要有勇氣,抬頭要有低氣。2022-1-312022-1-312022-1-311/31/2022 7:53:23 PM11、人總是珍惜為得到。2022-1-312022-1-312022-1-31Jan-2231-Jan-2212、人亂于心,不寬余請。2022-1-312022-1-312022-1-31Monday, January 31, 202213、生氣是拿別人做錯的事來懲罰自己。2022-1-312022-1-312022-1-312022-1-311/31/202214、抱最大的希望,作最大的努力。2022年1月31日星期一

4、2022-1-312022-1-312022-1-3115、一個人炫耀什么,說明他內心缺少什么。2022年1月2022-1-312022-1-312022-1-311/31/202216、業余生活要有意義,不要越軌。2022-1-312022-1-31January 31, 202217、一個人即使已登上頂峰,也仍要自強不息。2022-1-312022-1-312022-1-312022-1-31法學基礎知識“法”與 “律”連用“法法”,強調平、正、直強調平、正、直“律律”,強調強調“人人必須遵守人人必須遵守”、“范天下之不一而歸于一范天下之不一而歸于一”二、法的特征二、法的特征 法具有以下特

5、征:法具有以下特征: 法是調整行為關系的規范:規范性(為人們法是調整行為關系的規范:規范性(為人們 提供行為模式)提供行為模式) 法是特殊的社會規范:國家意志性、強制性、法是特殊的社會規范:國家意志性、強制性、 概括性概括性 法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以權利、義務為法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以權利、義務為 內容內容 法學基礎知識社會規范法律紀律道德宗教特殊社會規范一般社會規范法學基礎知識法學基礎知識法學基礎知識 公民有依法服 兵役的義務公民行使選舉權法學基礎知識法學基礎知識法/Law第二節第二節 法的本質和作用 法學基礎知識一、法的本質法學中“爭論不休的問題”“法學的迷津”法學基礎知識非馬克思主義

6、法學對法的本質的概括古代的自然主義法學派引導人們去“和自然相一致地生活”的準則大哲學家蘇格拉底寧肯受死而不愿違反雅典的法律,因為他認為,法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人在自然面前是無能為力的 “人天然是城邦的動物”法學基礎知識體現體現“永恒正義永恒正義”的的“健全理性健全理性” 近代的自然法學派近代的自然法學派法是客觀精神和它通過人的意法是客觀精神和它通過人的意志所表現出來的精神世界之間志所表現出來的精神世界之間的統一的統一“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指導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指導著有意遵從理性的全人類:人著有意遵從理性的全人類:人們既然都是平等和獨立的,任們既然都是平等和獨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何

7、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財產。健康、自由或財產。”法學基礎知識馬克思主義對馬克思主義對法的本質法的本質的揭示和概括的揭示和概括主觀上:主觀上: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集中體現。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集中體現。客觀上:客觀上:法的內容是由統治階級所處的法的內容是由統治階級所處的 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集中體現年法國大革命初期, 制憲會議通過人權宣言和一七九一年憲法法學基礎知識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集中體現獨立宣言華盛頓年修改的美國憲法草稿法學基礎知識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集中體現十月革命勝利,制定了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新中國成立后頒布了憲法性文件 共同綱領法學

8、基礎知識法的內容是由統治階級所處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兵馬俑清明上河圖法學基礎知識法的內容是由統治階級所處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現代社會的生產力水平有了極大的提高法學基礎知識法的本質:法的本質:法是由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法是由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定的,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嚴格程序的調整障實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嚴格程序的調整行為關系的社會規范體系,是意志與規律的行為關系的社會規范體系,是意志與規律的結合,是通過利益調整從而實現社會正義的結合,是通過利益調整從而實現社會正義的工具。工具。 法學基礎知識法學基礎知識 (一)法的

9、功能 1.調控 2.導向 3.預期:對于法律意識的樹立有重要作用 4.評價 (1)法的評價客體:特定的行為,不針對思想 (2)評價的標準:合法不合法;違法不違法 (3)行為評價標準的多樣性與不可替代性 5.強制 6.教育二、法的作用法學基礎知識1.法的政治作用:確認和保障民主權利、民主體制、民主發展2.法的經濟作用:確認和保障市場主體權利和義務、利益和責任;確認和保障市場競爭規則;確認和保障宏觀調控。3. 法的文化作用:促進科技文化事業進步、促進道德建設發展憲法、知識產權法、食品衛生法、教育法等 (二)法的作用法/Law第三節第三節 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一、法律體系一、法律體系 法律體系法律

10、體系也稱也稱部門法體系部門法體系,是指把一,是指把一國現行法律按一定的結構和層次組織起來國現行法律按一定的結構和層次組織起來的有機聯系的整體。的有機聯系的整體。現行法律:國內法和被本國承認的國際法現行法律:國內法和被本國承認的國際法層層 次:基本結構次:基本結構 部門法結構部門法結構 子部門法結構子部門法結構 法律制度法律制度 法學基礎知識二、我國法律體系的基本結構二、我國法律體系的基本結構 私法:一般私法(民法)私法:一般私法(民法) 特別私法(商法)特別私法(商法) 公法公法 社會法社會法法學基礎知識 三、我國的部門法三、我國的部門法法學基礎知識政治法 行政法 民商法 經濟法 社會保障法

11、刑法法/Law第四節第四節 社會主義法制與法治理念 一、法制與法治 法制法制一詞古已有之一詞古已有之 “ 民眾而奸邪生,故立民眾而奸邪生,故立法制法制, 為度量,以禁止。為度量,以禁止。法制法制 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 可得也。可得也。”商鞅商鞅法學基礎知識西方最早使用西方最早使用法治法治一詞并給予一詞并給予科學定義的是科學定義的是亞里士多德亞里士多德。他。他認為,認為,“法治法治應包含兩重含義應包含兩重含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服從,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是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是良好的法律。良好的法律。”法學基礎知識 近代意義的近代意

12、義的法治法治,區區別于人治,別于人治,以民主以民主政治為前提,意味著法律要體現統治階級政治為前提,意味著法律要體現統治階級大多數成員的意志,同時是全社會必須服大多數成員的意志,同時是全社會必須服從法律的普遍守法原則。從法律的普遍守法原則。 現代的大多數人認為現代的大多數人認為法制法制就是法律制度,就是法律制度,區別于專制。區別于專制。法學基礎知識二、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十六字方針: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執法必嚴 違法必究 法學基礎知識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基本內涵:依法治國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本質要求公平正義價值追求服務大局重要使命 黨的領導根本保證法學基礎知識依法治國 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五大江

13、澤民同志在黨的十五大 上第一次明確提出了上第一次明確提出了依法依法 治國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 國家的治國方略。國家的治國方略。 19991999年憲法修正案對此作了明確規定:年憲法修正案對此作了明確規定:“中華人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法學基礎知識法/Law第五節第五節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 一、基本內涵 社會政治制度社會政治制度 政治生活的進步政治生活的進步法學基礎知識二、本質和特點 1.1.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 2.2.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3. 3.三

14、位一體三位一體法學基礎知識第二章第二章 我國憲法的基本內容我國憲法的基本內容法/Law目 錄第一節 憲法的地位和作用第二節 國家制度和經濟制度第三節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法/Law法/Law第一節第一節 憲法的地位和作用 一、憲法的地位法 學 基 礎 知 識 憲法是規定國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權利義務、集中體現掌握國家政權的階級或者集團的根本意志和利益的國家根本大法。 憲法區別于其它一般法律的特征:憲法區別于其它一般法律的特征: (1)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國家生活)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國家生活的基本原則;的基本原則; (2)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國家立法)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

15、效力,是國家立法活動的基礎和依據;活動的基礎和依據; (3)憲法的制定和修改均需遵循嚴格的程序。)憲法的制定和修改均需遵循嚴格的程序。(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或(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或1/5以上的全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大以全體代表國人大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大以全體代表2/3以上多數通過)以上多數通過) 法學基礎知識二、憲法的作用法 學 基 礎 知 識 1.確認和鞏固國家政權; 2.是人民當家作主、公民行使基本權利 和自由的根本法律保障; 3.憲法不僅確立了社會主義法治原則, 并且明確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最根 本要求。 三、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法 學 基 礎 知 識 憲法的

16、基本原則:是指在制定憲法過程中憲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在制定憲法過程中必須遵循的最基本的準則,是貫穿立憲和行憲必須遵循的最基本的準則,是貫穿立憲和行憲的基本精神。須具備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的基本精神。須具備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和抽象性等特征。和抽象性等特征。 (1)人民主權原則)人民主權原則 (2)人權保障原則)人權保障原則 (3)權力制約原則權力制約原則 (4)法治原則)法治原則 (5)保護財產)保護財產原則(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原則(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法/Law第二節第二節 國家制度和經濟制度 一、我國的國體法 學 基 礎 知 識 國體:國家制度,也即是國家性質,指

17、社國體:國家制度,也即是國家性質,指社會各階級在國家生活中的地位。會各階級在國家生活中的地位。 我國的國體:(憲法我國的國體:(憲法T1條)中華人民共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國國家性質的具體體現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國國家性質的具體體現(工人階級是領導力量、工農聯盟是基礎、知(工人階級是領導力量、工農聯盟是基礎、知識分子是工人階級組成部分、中國共產黨領導識分子是工人階級組成部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是一個顯著特點)的統一戰線是一個顯著特點) 二、我國的政

18、體法 學 基 礎 知 識 政體:國家政權組織形式,也稱為國家根本政體:國家政權組織形式,也稱為國家根本政治制度。政治制度。 我國政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我國政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憲法憲法T2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省級(自治區、直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省級(自治區、直轄市)、市級(省和自治區轄市、自治州)、轄市)、市級(省和自治區轄市、自治州)、縣級(市轄區、縣級市、自治縣或自治旗)、縣級

19、(市轄區、縣級市、自治縣或自治旗)、鄉級(鎮、民族鄉)鄉級(鎮、民族鄉) 我國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我國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法 學 基 礎 知 識 (1)普遍性原則(凡滿)普遍性原則(凡滿18周歲未被依法剝奪周歲未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我國公民均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政治權利我國公民均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2)平等性原則(對少數民族代表名額有所)平等性原則(對少數民族代表名額有所照顧是為保證民族平等)照顧是為保證民族平等) (3)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并用原則(直選:)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并用原則(直選:市轄區、縣級以下的人大代表)市轄區、縣級以下的人大代表) (4)無記名投票原則(有利于選民充分自由)無記名

20、投票原則(有利于選民充分自由地行使選舉權利)地行使選舉權利) (5)選民對代表實行監督和罷免的原則(受)選民對代表實行監督和罷免的原則(受選民和原選舉單位監督)選民和原選舉單位監督) 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 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三、我國國家結構形式三、我國國家結構形式法 學 基 礎 知 識 國家結構形式:國家的整體與局部之間相國家結構形式:國家的整體與局部之間相互關系所采取的外部總體形式。(分為單一制互關系所采取的外部總體形式。(分為單一制復合制,單一制只有一個中央政府、一部憲法;復合制,單一制只有一個中央政府、一部憲法;復合制指兩個

21、以上成員國家聯合組成聯盟國家復合制指兩個以上成員國家聯合組成聯盟國家或國家聯盟的結構形式,分為聯邦(美英)和或國家聯盟的結構形式,分為聯邦(美英)和邦聯(獨聯體)邦聯(獨聯體) 我國是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特點:(我國是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特點:(1)在中央政府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在中央政府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性和積極性;(2)在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實行民)在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族區域自治;(3)國家在必要時設立特別行政)國家在必要時設立特別行政區。區。 四、我國經濟制度四、我國經濟制度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 的形式的形式法 學 基

22、 礎 知 識 (1)公有制經濟形式:全民所有制經濟或稱)公有制經濟形式:全民所有制經濟或稱國有經濟(生產資料歸全體人民共有,由代表國有經濟(生產資料歸全體人民共有,由代表全體人民利益的國家占有)全體人民利益的國家占有) 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勞動者共同占有生產資料)勞動者共同占有生產資料) (2)非公有制經濟形式:個體經濟(勞動者)非公有制經濟形式:個體經濟(勞動者占有小量生產資料,以自己從事勞動為基礎的占有小量生產資料,以自己從事勞動為基礎的經濟形式)經濟形式) 私營經濟(以雇工經營為特征,私營經濟(以雇工經營為特征,存在雇傭勞動關系)其他經

23、濟形式(三資企業)存在雇傭勞動關系)其他經濟形式(三資企業)法 學 基 礎 知 識 (3)分配制度: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分配制度: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式并存(兼顧效率與公平)式并存(兼顧效率與公平) 五、我國的憲法修正案五、我國的憲法修正案法 學 基 礎 知 識 八二憲法的四次修正案八二憲法的四次修正案 1988修正案修正案 1993修正案修正案 1999修正案修正案 2004修正案修正案 法/Law第三節第三節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一、公民、公民的權利、公民的義務及我國公民、公民的權利、公民的義務及我國 公民基本權利、基本義務的特點公民基本權利、基本義務的特點法 學 基 礎

24、知 識 公民是指具有某一國國籍的人。取得國籍的公民是指具有某一國國籍的人。取得國籍的方式因出生而取得,因加入而取得。方式因出生而取得,因加入而取得。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民共和國公民。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不得保留外國國籍。公民不得保留外國國籍。 法 學 基 礎 知 識 公民的權利:公民依照憲法和法律的公民的權利:公民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作出一定的行為或者要求他人作為規定,作出一定的行為或者要求他人作為或不作為,以實現某種愿望或獲得某種利或不作為,以實現某種愿望或獲得某種利益的可能性。(公

25、民的基本權利:指由憲益的可能性。(公民的基本權利: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權利,也稱憲法權利和基本人權。基本權權利,也稱憲法權利和基本人權。基本權利具有母體性,他可以派生出其他一般的利具有母體性,他可以派生出其他一般的權利)權利) 法 學 基 礎 知 識 公民的義務:公民在社會生活或活公民的義務:公民在社會生活或活動中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對國家、社動中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對國家、社會和他人應盡的責任。(公民的基本會和他人應盡的責任。(公民的基本義務: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遵守義務: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遵守和應盡的根本責任,也稱為憲法義務。和應

26、盡的根本責任,也稱為憲法義務。公民基本義務是構成普通法律規定義公民基本義務是構成普通法律規定義務的基礎)務的基礎) 法 學 基 礎 知 識公民基本權利、基本義務的特點:公民基本權利、基本義務的特點: (1)公民權利廣泛性(主體和內容廣泛)公民權利廣泛性(主體和內容廣泛) (2)公民權利的現實性(有法律保障和物質)公民權利的現實性(有法律保障和物質保障措施,與現階段社會現狀相適應)保障措施,與現階段社會現狀相適應) (3)權利義務平等性)權利義務平等性 (4)權利義務一致性(任何公民既享有權利)權利義務一致性(任何公民既享有權利又必須履行義務,某些權利義務相互依存)又必須履行義務,某些權利義務相

27、互依存) 二、 我國公民基本權利、基本義務的內容我國公民基本權利、基本義務的內容法 學 基 礎 知 識(一)我國公民基本權利內容(一)我國公民基本權利內容 1.政治權利和自由(選舉和被選舉權;言論、政治權利和自由(選舉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結社自由;集會、游行、示威自由;批出版、結社自由;集會、游行、示威自由;批評、建議權和檢舉權)評、建議權和檢舉權) 2.宗教信仰自由(有信教與不信教,有信這宗教信仰自由(有信教與不信教,有信這種教派和那種教派的自由。宗教團體和宗教事種教派和那種教派的自由。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允許國際上的宗教勢力干涉、控制和支配)務不允許國際上的宗教勢力干涉、控制和支配)

28、3.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公民住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4.申訴、控告和取得賠償權(申訴、訴訟、申訴、控告和取得賠償權(申訴、訴訟、申請行政復議、請求國家賠償)申請行政復議、請求國家賠償) 5.社會經濟權利(公民私有財產被國家征收社會經濟權利(公民私有財產被國家征收或征用的補償權、勞動權、勞動者休息權、生或征用的補償權、勞動權、勞動者休息權、生活保障權、物質幫助權。憲法活保障權、物質幫助權。憲法T45條年老、疾病、條年老、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喪失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從

29、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幫助的權利。) 6.文化教育權利(包括受教育權、進行科學文化教育權利(包括受教育權、進行科學研究、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自由)研究、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自由)法 學 基 礎 知 識 7.婦女、老人、兒童受國家保護。(特殊保障)婦女、老人、兒童受國家保護。(特殊保障) 8.保護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益。保護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益。 (另:平等權、保障退休人員和軍烈屬的權利(另:平等權、保障退休人員和軍烈屬的權利等)等) 權利不得濫用,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權利不得濫用,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權利和自由。權利自由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權

30、利和自由。權利自由的行使受客觀物質條件所限制,雖然公民有勞的行使受客觀物質條件所限制,雖然公民有勞動權,但國家不可能完全消滅失業。動權,但國家不可能完全消滅失業。法 學 基 礎 知 識 法 學 基 礎 知 識(二)我國公民基本義務內容(二)我國公民基本義務內容 1.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的義務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的義務社會公德的義務 3.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4.保衛祖國、依法服

31、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的義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的義務務 法 學 基 礎 知 識 5.依法納稅的義務依法納稅的義務 6.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7.勞動和受教育的義務(既是權利又是義勞動和受教育的義務(既是權利又是義務)務) 8.撫養未成年子女、贍養老人的義務撫養未成年子女、贍養老人的義務 第三章第三章 我國依法行政基礎理論我國依法行政基礎理論法/Law目 錄第一節 依法行政概述第二節 行政法基本問題第三節 法治政府 法/Law法/Law第一節第一節 依法行政概述 一、依法行政的內涵法 學 基 礎 知 識 依法行政:行政主體行使行政權力、管理依法行政:行政主體行使行政權力

32、、管理公共事務,必須依據法律規定,并對行政行為公共事務,必須依據法律規定,并對行政行為的后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后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行政主體應當具有法律地位(行政主體須行政主體應當具有法律地位(行政主體須依法成立且符合法定資格條件)依法成立且符合法定資格條件) 2.行政主體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活動行政主體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活動(行政權力的取得必須有法律依據;行政權力(行政權力的取得必須有法律依據;行政權力的行使要符合實體法和程序法;行政主體應以的行使要符合實體法和程序法;行政主體應以積極作為的方式保證法律規范的實施)積極作為的方式保證法律規范的實施) 3.行政違法要承擔相應責

33、任,權責一致行政違法要承擔相應責任,權責一致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法 學 基 礎 知 識 1.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的有機統一; 2.堅持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堅持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政府工作的出發點;為政府工作的出發點; 3.堅持維護憲法權威,確保法制統一和政令堅持維護憲法權威,確保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暢通; 4.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法 學 基 礎 知 識 5.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有機結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有機結合

34、;(法律和道德的關系)(法律和道德的關系) 6.堅持推進依法行政和深化行政管理體堅持推進依法行政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有機結合;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有機結合; 7.堅持依法行政與提高行政效率的統一。堅持依法行政與提高行政效率的統一。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法 學 基 礎 知 識 1.合法行政(職權法定、實體合法、程序合合法行政(職權法定、實體合法、程序合法、法律優先和法律保留)法、法律優先和法律保留) 2.合理行政(約束自由裁量權。比例原則)合理行政(約束自由裁量權。比例原則) 3.程序正當(公開原則、回避制度、告知制程序正當(公開原則、回避制度、告知制度、聽取申辯制度)度、

35、聽取申辯制度) 4.高效便民高效便民 5.誠實守信(信賴利益補償制度)誠實守信(信賴利益補償制度) 6.權責一致權責一致 法/Law第二節第二節 行政法基本問題 一、行政法的概念法 學 基 礎 知 識 行政法是調整行政關系的法,是規范行政行政法是調整行政關系的法,是規范行政權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對行政權力進行監督權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對行政權力進行監督和對其后果予以補救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和對其后果予以補救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1)調整對象是行政關系(行政管理關系、)調整對象是行政關系(行政管理關系、行政法制監督關系、行政救濟關系、行政內部行政法制監督關系、行政救濟關系、行政內部關系)關系) (

36、2)目的是控制和規范行政權力的行使(行)目的是控制和規范行政權力的行使(行政組織法、行政救濟法、行政程序法)政組織法、行政救濟法、行政程序法) (3)形式上不存在統一法典的行政法。)形式上不存在統一法典的行政法。 二、行政法主要流派及基本觀點行政法主要流派及基本觀點法 學 基 礎 知 識 1.控權論流派控權論流派行政法是重點控制行政主行政法是重點控制行政主體權力。體權力。 基本觀點:行政法的目的是保障私人權利基本觀點:行政法的目的是保障私人權利和自由;內容是控制和限制政府權力;原則是和自由;內容是控制和限制政府權力;原則是依法行政,嚴格限制行政主體自由裁量權,強依法行政,嚴格限制行政主體自由裁

37、量權,強調無法律即無行政;手段是司法審查和行政程調無法律即無行政;手段是司法審查和行政程序。(英美)序。(英美) 二、行政法主要流派及基本觀點行政法主要流派及基本觀點法 學 基 礎 知 識 2.管理論流派管理論流派行政法重點規范行政相對行政法重點規范行政相對人的行為,保障行政管理順利進行人的行為,保障行政管理順利進行 基本觀點:行政法的目的是保障國家和社基本觀點:行政法的目的是保障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內容是調整國家管理關系、規定會公共利益;內容是調整國家管理關系、規定國家管理的原則和制度;管理原則(如黨的領國家管理的原則和制度;管理原則(如黨的領導、民主集中制、堅持社會主義等)是行政法導、民主

38、集中制、堅持社會主義等)是行政法的原則;手段主要是強制和命令性的,強調命的原則;手段主要是強制和命令性的,強調命令服從關系(前蘇聯)令服從關系(前蘇聯) 二、行政法主要流派及基本觀點行政法主要流派及基本觀點法 學 基 礎 知 識 3.平衡論流派平衡論流派行政法應盡可能在總行政法應盡可能在總體上平衡行政主體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關體上平衡行政主體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兼顧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以建立和系,兼顧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以建立和維護民主與效率有機統一和協調發展的法維護民主與效率有機統一和協調發展的法的秩序。的秩序。 二、行政法主要流派及基本觀點行政法主要流派及基本觀點法 學 基 礎 知 識

39、基本觀點:行政法目的既要保障行政管理基本觀點:行政法目的既要保障行政管理的有效實施,又要防止公民權利的濫用和違法的有效實施,又要防止公民權利的濫用和違法使用;內容調整行政關系和監督行政法律關系使用;內容調整行政關系和監督行政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原則是依法行政(對相對方權利的法律規范;原則是依法行政(對相對方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消極行政強調沒有法律規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消極行政強調沒有法律規范就沒有行政,對相對方權利義務不產生直接范就沒有行政,對相對方權利義務不產生直接影響的積極行政強調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影響的積極行政強調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手段是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如行政命令、制裁、手段是綜

40、合運用各種手段如行政命令、制裁、強制等手段以及行政指導、公民參與管理和行強制等手段以及行政指導、公民參與管理和行政管理社會化等手段。政管理社會化等手段。 三、行政法律關系行政法律關系法 學 基 礎 知 識 (一)行政法律關系的概念(一)行政法律關系的概念 行政法律關系是指受法律規范調整的因行政行政法律關系是指受法律規范調整的因行政權行使而形成的行政關系。權行使而形成的行政關系。 1.行政法律關系受法律調整和約束的一種社行政法律關系受法律調整和約束的一種社會關系會關系 2.行政法律關系因行政權力行使而形成或引行政法律關系因行政權力行使而形成或引發的關系發的關系 3.行政法律關系是行政權力主體和行

41、政權力行政法律關系是行政權力主體和行政權力客體(相對方)之間構成的法律關系客體(相對方)之間構成的法律關系 三、行政法律關系行政法律關系法 學 基 礎 知 識 (二)行政法律關系的要素(二)行政法律關系的要素 行政法律關系的要素:主體、客體和內容行政法律關系的要素:主體、客體和內容 主體:行政法律關系的實際參加者或稱行主體:行政法律關系的實際參加者或稱行政法律關系的當事人(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政法律關系的當事人(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 客體:行政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指客體:行政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包括物、精神財富和行為)向的對象(包括物、精神財富和行為) 內容:行政法律關

42、系主體在行政法上的權內容:行政法律關系主體在行政法上的權利和義務的總和利和義務的總和 三、行政法律關系行政法律關系法 學 基 礎 知 識 (二)行政法律關系的要素(二)行政法律關系的要素 (行政法律關系的變動:產生、變更和消滅。(行政法律關系的變動:產生、變更和消滅。 行政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條件:法行政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條件:法律規定、法律事實,法律事實指的是引起行政律規定、法律事實,法律事實指的是引起行政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事件和行為,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事件和行為,分為法律事件諸如自然災害、人的出生或死亡分為法律事件諸如自然災害、人的出生或死亡等,法律行為即

43、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如作為、等,法律行為即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如作為、不作為、合法行為與違法行為)不作為、合法行為與違法行為) 四、行政行為行政行為法 學 基 礎 知 識 (一)行政行為的概念(一)行政行為的概念 行政行為是指享有行政權能的組織或個人運行政行為是指享有行政權能的組織或個人運用行政權對行政相對人所作的法律行為。用行政權對行政相對人所作的法律行為。 主體要件:必須具有行政權能的組織或個人主體要件:必須具有行政權能的組織或個人 職權要件:運用行政權;職權要件:運用行政權; 法律要件:針對行政相對人所作的行政行為法律要件:針對行政相對人所作的行政行為 四、行政行為行政行為法 學 基 礎 知

44、 識 (二)行政行為的特征(二)行政行為的特征 1.執法性(從屬法律性):行政行為的權限執法性(從屬法律性):行政行為的權限和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行政行為必須嚴格遵循和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行政行為必須嚴格遵循法定程序;行政行為一般不具有最終性(相對法定程序;行政行為一般不具有最終性(相對人可以通過相應途徑尋求救濟)人可以通過相應途徑尋求救濟) 2.單方性:無論是依職權還是依申請行政行單方性:無論是依職權還是依申請行政行為,都是行政機關單方面意志所作出的決定,為,都是行政機關單方面意志所作出的決定,無需取得行政相對人的同意與否(相對人參與無需取得行政相對人的同意與否(相對人參與發表意見被行政機關采納

45、后即視為行政機關的發表意見被行政機關采納后即視為行政機關的意志)(一般情況下適用,但行政合同則具有意志)(一般情況下適用,但行政合同則具有行政性與合同性兩種屬性)行政性與合同性兩種屬性) 四、行政行為行政行為法 學 基 礎 知 識 (二)行政行為的特征(二)行政行為的特征 3.裁量性:行政機關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和幅裁量性:行政機關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和幅度內行使自由裁量權。度內行使自由裁量權。 4.權責統一性:行政機關行使權力過程是行權責統一性:行政機關行使權力過程是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的過程,是統一的。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的過程,是統一的。 四、行政行為行政行為法 學 基 礎 知 識 (三)行政行為

46、的內容(三)行政行為的內容 1.實現權利或免除義務;實現權利或免除義務; 2.設定義務或剝奪權利;設定義務或剝奪權利; 3.確定法律事實和證明法律地位。確定法律事實和證明法律地位。 四、行政行為行政行為法 學 基 礎 知 識 (四)行政行為的主要類別及區別(四)行政行為的主要類別及區別 1.行政行為指向的相對人是否特定行政行為指向的相對人是否特定抽象抽象行政行為(是)、具體行政行為(否)行政行為(是)、具體行政行為(否) 區別:調整范圍不同,前者調整不特定的人區別:調整范圍不同,前者調整不特定的人和事,后者調整特定的人和事;適用形式不同,和事,后者調整特定的人和事;適用形式不同,前者可以反復適

47、用,后者僅對本次處理事項有前者可以反復適用,后者僅對本次處理事項有效,不能適用其他事項;適用方式不同,前者效,不能適用其他事項;適用方式不同,前者不會直接導致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變化,通過具不會直接導致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變化,通過具體行政行為產生影響;后者直接影響相對人權體行政行為產生影響;后者直接影響相對人權利義務;作出程序不同,前者類似于立法程序,利義務;作出程序不同,前者類似于立法程序,后者強調調查聽證等。后者強調調查聽證等。 四、行政行為行政行為法 學 基 礎 知 識 (四)行政行為的主要類別及區別(四)行政行為的主要類別及區別 2.受法律拘束力程度不同受法律拘束力程度不同羈束行政行為羈束行

48、政行為(強)、自由裁量行政行為(弱)(強)、自由裁量行政行為(弱) 區別:前者法律明確規定了范圍、條件、形區別:前者法律明確規定了范圍、條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機關沒有選擇的余地,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機關沒有選擇的余地,后者行政機關在法律規定后者行政機關在法律規定 的范圍內有一定的自的范圍內有一定的自由選擇權力;前者在審查時只存在合法與不合由選擇權力;前者在審查時只存在合法與不合法的問題。后者行為則存在合法性與合理性問法的問題。后者行為則存在合法性與合理性問題。題。 四、行政行為行政行為法 學 基 礎 知 識 (四)行政行為的主要類別及區別(四)行政行為的主要類別及區別 3.行政主體是否主

49、動實施行政主體是否主動實施依職權行政行依職權行政行為、依申請行政行為為、依申請行政行為 區別:前者是無需相對人申請作出的行政行區別:前者是無需相對人申請作出的行政行為,后者則需要相對人申請方可作出。為,后者則需要相對人申請方可作出。 四、行政行為行政行為法 學 基 礎 知 識 (四)行政行為的主要類別及區別(四)行政行為的主要類別及區別 4.能否以行政機關單方面意思表示發生法律能否以行政機關單方面意思表示發生法律效力效力單方行政行為、雙方行政行為單方行政行為、雙方行政行為 區別:前者只需行政機關意思表示即可發生區別:前者只需行政機關意思表示即可發生法律效力,后者需雙方協商一致。法律效力,后者需雙方協商一致。 5.是否須具備法定形式是否須具備法定形式要式行政行為、要式行政行為、非要式行政行為非要式行政行為 區別:前者作出必須具備法定的形式,后者區別:前者作出必須具備法定的形式,后者則沒有法定的形式,緊急封鎖等則沒有法定的形式,緊急封鎖等 法/Law第三節第三節 法治政府 一、法治政府的內涵法治政府的內涵法 學 基 礎 知 識 法治政府就是按照現代法治精神原則運作法治政府就是按照現代法治精神原則運作行政權的政府。其本質是要求政府把依法行政行政權的政府。其本質是要求政府把依法行政作為行政權力運作的基本準則,按照合法行政、作為行政權力運作的基本準則,按照合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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