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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附錄4化妝品安全評估操作實施指南為保障化妝品質量安全,做好化妝品安全評估工作,促進行業安全評估能力穩步提升,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和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等有關規定,結合化妝品行業現狀,制定此操作指南。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化妝品行業整體安全評價水平還有差距,因此在過渡期內,產品配方整體安全分析(具體見示例1)可作為化妝品產品安全評估資料,用于保障化妝品的質量安全。一、產品配方整體安全分析的主要內容產品配方整體安全分析是根據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權威機構的評估結果、原料歷史使用濃度、化妝品監管部門公布的原料最高歷史使用量等不同證據類型,對產品配方進行分析以確定其安全性,在過渡期

2、內可作為化妝品產品安全評估資料用于保障化妝品的質量安全。主要內容包括:(一)摘要。(二)產品簡介。包括產品名稱、使用方法、日均使用量、駐留因子、暴露劑量等。(三)配方分析(僅針對于兒童產品)。(四)配方中各成分的安全評估。包括產品中所有配方成分的標準中文名稱、原料/成分在配方中的百分比、原料/成分風險評估情況等內容。(五)可能存在的風險物質的安全評估。對產品可能含有的風險物質進行識別,并評估其安全性。(六)安全評估結論。(七)安全評估人員簽名。(八)安全評估人員簡歷。(九)參考文獻。(十)附錄二、產品配方整體安全分析的證據類型產品配方整體安全分析是依據不同證據類型,按照以下順序依次對化妝品產品

3、配方進行分析以確定其安全性。具體證據類型排序如下:(一)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中的限用組分、準用防腐劑、準用防曬劑、準用著色劑和準用染發劑列表中的原料。(二)國內外權威機構如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美國化妝品原料評估委員會(CIR)等已公布的安全限量或結論如:化妝品安全使用結論、日允許攝入量、日耐受劑量、參考劑量、一般認為安全物質(GRAS)等、國際日用香精協會(IFRA)已發布的香料原料標準等。(三)原料歷史使用濃度,是指原料在企業已上市(至少3年)的相同使用方法產品中的濃度。證明文件包括:1)國產特殊用途產品和進口產品遞交的注冊或

4、備案配方(須與申報時提交配方一致);行政許可批件或備案憑證;以及產品上市證明文件;2)國產非特殊用途產品帶原料含量或可計算原料含量的生產記錄、工藝單、配料單;備案憑證;以及產品上市證明文件;3)不良反應監測情況說明。(四)化妝品監管部門公布的原料最高歷史使用量。三、評估結論判定原則(一)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中有使用規定的原料,必須符合其使用要求。(二)權威機構評估結論中所列的具有限制條件(如刺激性要求等)的原料,在采用該結論時應結合原料歷史使用濃度、毒理學測試或人體臨床測試結果,確保產品滿足相應限制要求。(三)只有系統毒性評估結論的原料,如一般認為安全物質GRAS)原料、具有長期安全食用史的原料

5、等,在采用該證據時應結合產品或原料歷史使用濃度、毒理學測試結果或人體臨床測試結果,對產品刺激性等局部毒性進行評估。(四)同類產品配方中原料使用濃度應不高于原料歷史使用濃度或化妝品監管部門公布的原料最高歷史使用量。(五)同類產品配方中原料使用濃度高于產品原料歷史使用濃度或化妝品監管部門公布的原料最高歷史使用量,應按照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進行安全評估證明其安全性。(六)對于普通化妝品,不同類型產品的原料歷史使用濃度可相互參考,暴露量高和接觸時間長的產品,可用于暴露量低和接觸時間短的產品評估,但需要從目標人群、使用部位和使用方式等方面充分說明其合理性。(七)對于無法使用任一證據類型的原料和風險物質

6、,應按照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進行評估證明其安全性。為促進我國化妝品行業安全評價能力的逐步提升,積極鼓勵注冊人、備案人嚴格依據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進行產品的安全評估,形成產品安全評估報告(具體見示例2)。示例:1、產品配方整體安全分析2、產品安全評估報告4示例1*產品配方整體安全分析注:本報告格式和內容僅供參考公司名稱:*公司地址:*評估單位:*評估人:*評估日期:*一、摘要*面霜為駐留類產品,適用于面部,依據化妝品過渡期實施方案有關規定,對產品的微生物、有害物質和穩定性等進行了檢測,并對配方所用的水、甘油、角鯊烷、1,3-丙二醇、苯氧乙醇、墨角藻(FUCUSVESICULOSUS)提取物、

7、異鯨蠟醇、花生醇、香精、蜂蜜和氯化鎂等11種原料,可能存在的二甘醇和苯酚2種風險物質進行安全評估。結果顯示,該產品在正常、合理及可預見的使用情況下不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二、產品簡介1、產品名稱:*面霜2、產品使用方法:本產品可涂抹于面部。3、日均使用量(g/day):1.54*4、產品駐留因子:1.005、暴露劑量(SED)=日均使用量X駐留因子X成分在配方中百分比X經皮吸收率三體重#6、安全邊際(Mos)=NOAEL/SED注:*日均使用量參考THESCCSNOTESOFGUIDANCEFORTHEESTINGOFCOSMETICINGREDIENTSANDTHEIRSAFETYEVALU

8、ATION(10THREVISION),Table2A:DailyexposurelevelsfordifferentcosmeticproductcategoriesinEurope,calculatedbymultiplyingdailyamounts(Halletal.2007,Halletal.2011)andFret。#經皮吸收率以100%計;體重一般為默認的成人體重(60kg)。三、配方中各成分的安全評估表1各成分的安全評估標準中文名稱成舊量術規范TH技權威機構評估結論原料歷史使用量()水79.783已獲批準產品中最高歷史使評估結論用量()本產品使用的水符合國家飲用水甘油16.85

9、0CIR評估結果顯示,駐留類產品濃度為78.5%時,在化妝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本配方中添加量在安全角鯊烷2.00045.0001,3-丙二醇1.000本配方中的添加量低于已獲批準歷史使用量(序號為*),原料風險在可接受范圍急性毒性:急性經口毒性試驗顯皮膚刺激性:該原料濃度為100激性;眼刺激性:該原料濃度為皮膚變態反應:該原料濃度為5膚光毒性:該原料不具有紫外光具有皮膚光毒性;致突變性:該變性或染色體畸變性。系統毒性該原料的未觀察到有害作用齊1000mg/kgbw/d;生殖和發育毒生殖和發育毒性。暴露劑量(SED經計算安全邊際MoS=1000/0.27本產品中應用風,險在可接苯氧乙醇0.500符

10、合化妝品準用防腐劑(表4)規定滿足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墨角藻(FUCUSVESICULOSUS)提取物0.100CIR結果顯示,濃度不高于5%時該原料在化妝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8標準中文名稱成分含量(%)術規范VI技權威機構評估原料歷史使用量()已獲批準產品中最高歷史使用量()評估結論異鯨蠟醇0.0500.070在備案號為*的面霜中,異鯨.本產品添加量為0.050%,該原料險在可接受范圍之花生醇0.006花生醇為1-二十烷醇,屬于直鏈直鏈長鏈飽和脂肪醇類物質的CnH2n+20,該類物質都具有直有末端醇羥基作為關鍵官能團,碳鏈長短的不同。因此,花生醇度的飽和脂肪醇(如1-十八醇、性質、危害描述、危害

11、特征描述互參考。花生醇的毒理學纟急性毒性:急性經口毒性試驗顯毒性。急性經皮毒性試驗顯示皮膚刺激性:根據原料供應商提據,濃度為50.000%時,該原料眼刺激性:根據原料供應商提供濃度為50.000%時該原料對皮膚變態反應:該原料經動物測皮膚光毒性:含有該原料的產品無皮膚光毒性致突變性:根據原料供應商提供無潛在基因突變性或染色系統毒性:經過危害特征描述,有害作用的劑量水平(NOAEbw/day。生殖和發育毒性:該原二十二醇在重復劑量毒性/生殖和觀測到發育和生殖毒性反應,mg/kgbw/day。另一交叉參考物育毒性試驗中也未觀測到發育和NOAEL為2000mg/kgbw/day。似性,花生醇(C=2

12、0)的生殖和十二醇和1-十八醇相近。此外,飽和脂肪醇的經皮、經口吸收率關。當碳鏈長度大于7時,飽和口吸收率隨碳鏈長度的增加而下的生殖和發育毒性應不高于其交育毒性.基干保守原則.NOA標準中文名稱成分含量(%)術規范VI技權威機構評估結論原料歷史使用量()已獲批準產品中最高歷史使用量()評估結論bw/day。安全評估用NOAEL:.驗資料的NOAEL1000mg/kg/c際。暴露劑量=1.54*1000*0=0.00154mg/kg/d。安全1000/0.00154=6493該原料在本產品中的應用風險香精0.005其使用符合國際日用香料香精協規要求。蜂蜜0.005該原料作為食物有悠久食用歷史該原

13、料無皮膚刺激性、眼刺激性膚光毒性等局部毒性,且作為食無系統毒性風險。因此該原料在險在可接受范圍氯化鎂0.001氯化鎂毒理學終點急性毒性:急性經皮毒性試驗顯皮膚刺激性:該原料濃度為10.0性。眼刺激性:該原料濃度為10.0C性。皮膚變態反應:該原料皮膚光毒性:目前已有數據未發性。致突變性:該原料無潛在的基因變性。系統毒性:該原料在配方中的濃量為15.4yg/d,根據現有數據,可歸為Cramerm類物質,由于其分類中無基因毒性的類別中要求類物質的TTC值(90|ig/day)毒性。該原料在本產品中應用風險在四、可能存在的風險物質的安全評估本產品的生產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生產過程和產品包裝材料進

14、行嚴格的管理和控制,產品的風險物質識別是基于原料供應商提供的產品規格以及原料生產工藝,對化妝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進行危害識別,并進行風險評估。基于評估結果,認為相關風險物質在本產品正常及合理的、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不會對人體造成潛在危害。風險物質檢測報告或涉及特殊風險物質的相關原料規格見附件。根據原料的理化特性、生產工藝、現有毒理學試驗數據、臨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學調查等資料,經危害識別該產品可能含有以下風險物質:表2化妝品中安全性風險物質危害識別表標準中文名稱可能含有的風險物質備注水無/甘油二甘醇歐洲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關于二甘醇雜質的意見中,濃度不超過0.1%時,其在化妝

15、品中的存在是安全的。終產品二甘醇的檢驗報告附后。角鯊烷無/1,3-丙二醇二甘醇歐洲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關于二甘醇雜質的意見中,濃度不超過0.1%時,其在化妝品中的存在是安全的。終產品二甘醇的檢驗報告附后。苯氧乙醇苯酚苯酚:根據日本化妝品標準允許使用的防腐劑中,苯酚在化妝品中的限量為O.lg/lOOg,本產品中苯酚含量為0.002g/100g,因此,本原料不具有安全性風險,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潛在的危害墨角藻(FUCUSVESICULOSUS)提取物無/異鯨蠟醇無/花牛醇無/香精無/蜂蜜無/氯化鎂無/此外,該產品的檢驗報告顯示其鉛、汞、砷、鎘、二噁烷檢驗結果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

16、15年版)表2化妝品中有害物質限量與其對應的指標要求。五、安全評估結論本產品為面霜(駐留類產品),可每日使用,涂抹于面部。主要暴露方式為經皮吸收,根據產品的特性,對本產品的暴露評估僅考慮經皮途徑。通過對產品以下各方面的綜合評估:1、各成分的安全評估結果顯示,所有成分在本產品濃度下不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2、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檢測及評估結果顯示,不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3、防腐劑挑戰試驗結果符合有關要求;4、微生物檢驗結果顯示該產品微生物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有關要求;5、有害物質檢測結果顯示,該產品有害物質含量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有關要求;6、產品的理化

17、特性、穩定性檢測結果顯示,符合相關要求;7、產品與包裝材料的相容性評估結果顯示,符合相關要求;8、配方中各成分之間未預見發生有害的相互作用;9、上市后的安全監測信息將隨時補充入評估資料。綜上,認為該產品在正常及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風險在可接受的范圍之內,不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六、安全評估人員的簽名評估人:XXXX日期:2020年XX月XX日地址:XXXXXXXXXXXXXXX七、安全評估人員簡歷八、參考文獻(略)格式舉例:1.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發布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268號2. RalphGingell,JeannieB.Kirkpat

18、rick,andDavidR.SubchronicToxicityStudyof1,3-PropanediolAdministeredOrallytoRats.InternationalJournalofToxicology,2000,19:27323. SafetyAssessmentofBrownAlgae-DerivedIngredientsasUsedinCosmetics.Finalreport2019availablefromCIR九、附錄1、原料供應商提供的1,3-丙二醇、花生醇、氯化鎂毒理學檢測報告2、使用異鯨蠟醇的備案號為*的面霜資料3、產品中二甘醇、苯酚檢測報告4、香精的I

19、FRA證書5、防腐劑挑戰報告6、微生物檢測報告7、有害物質檢測報告8、理化特性、穩定性檢測報告9、包裝材料相容性檢測報告16示例2*身體乳安全評估報告注:本報告格式及數據僅供參考公司名稱:公司地址:評估單位:評估人:評估日期:目錄一、摘要12二、產品簡介12三、產品配方12四、配方中各成分安全評估13五、可能存在的風險物質的安全評估14六、使用說明及警示用語16七、安全評估結論16八、安全評估人員簽名16九、安全評估人員資質證明(簡歷)16十、參考文獻(略)16十一、附錄17一、摘要*身體乳為駐留類產品,適用于全身,可每日使用,參考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有關規定,對產品的微生物、有害物質和穩定

20、性等進行了檢測,并對配方所用的水、香精、1,3-丙二醇、苯氧乙醇、墨角藻(FUCUSVESICULOSUS)提取物、蜂蜜、花生醇和氯化鎂8種原料,可能存在的二甘醇、苯酚等風險物質開展了安全評估。結果顯示,該產品在正常、合理及可預見的使用情況下,風險在可接受的范圍之內,不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二、產品簡介1、產品名稱:2、產品使用目的及使用方式:*身體乳本產品可涂抹于全身,以達到保濕作用3、日均使用量(g/day):7.82*4、產品駐留因子:1.005、暴露劑量(SED):SED=日均使用量x駐留因子x成分在配方中百分比一體重#6、安全邊際(MoS):MoS=NOAEL/SED注:*:日均使用

21、量參考THESCCSNOTESOFGUIDANCEFORTHEESTINGOFCOSMETICINGREDIENTSANDTHEIRSAFETYEVALUATION(10THREVISION),Table2A:DailyexposurelevelsfordifferentcosmeticproductcategoriesinEurope,calculatedbymultiplyingdailyamounts(Halletal.2007,Halletal.2011)andFret。#:體重一般為默認的成人體重(60kg);經皮吸收率以100%計。三、產品配方本配方中所使用的成分均已列入中國已使用

22、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2015年版)或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表1產品配方表序號標準中文名稱INCI名原料含量(%)復配百分比(%)實際成分含量(%)功能1水WATER95.3939100.000095.3939溶劑2香精PARFUM2.0000100.00002.0000芳香劑3水WATER2.000045.00000.9000皮膚調理劑1,3丙二醇PROPANEDIOL50.00001.0000墨角藻(FUCUSVESICULOSUS)提取物FUCUSVESICULOSUSEXTRACT5.00000.10004苯氧乙醇PHENOXYETHANOL0.5000100.00000.

23、5000防腐劑5蜂(Apismellifera)蜜HONEY0.1000100.00000.1000皮膚調理劑6花生醇ARACHIDYLALCOHOL0.0060100.00000.0060乳化穩定劑7氯化鎂MAGNESIUMCHLORIDE0.0001100.00000.0001皮膚調理劑表2產品成分濃度整合表標準中文名稱INCI名實際成分含量(%)水WATER96.2939香精PARFUM2.00001,3丙二醇PROPANEDIOL1.0000苯氧乙醇PHENOXYETHANOL0.5000墨角藻(FUCUSVESICULOSUS)提取物FUCUSVESICULOSUSEXTRACT0.

24、1000蜂(Apismellifera)蜜HONEY0.1000花生醇ARACHIDYLALCOHOL0.0060氯化鎂MAGNESIUMCHLORIDE0.0001四、配方中各成分的安全評估1號原料:水,本產品所用的水是經過微孔過濾,離子交換,熱滅菌等工藝獲得的純化水,無安全性風險問題。2號原料:香精,產品中所使用的香精符合IFRA證書要求。3號原料:水、1,3-丙二醇和墨角藻(FUCUSVESICULOSUS)提取物的混合物。水,本產品所用的水是經過微孔過濾,離子交換,熱滅菌等工藝獲得的純化水,無安全性風險問題。1,3-丙二醇,急性毒性:急性經口毒性試驗顯示該原料為低毒性;皮膚刺激性:該原

25、料濃度為100%時對皮膚有輕微刺激性;眼刺激性:該原料濃度為100%時無刺激性;皮膚變態反應:該原料濃度為50%時無致敏性;皮膚光毒性:該原料不具有紫外光吸收特性,因此不具有皮膚光毒性;致突變性:該原料無潛在基因突變性或染色體畸變性。系統毒性:經危害特征描述,該原料的未觀察到有害作用劑量(NOAEL)為1000mg/kgbw/d;生殖和發育毒性:該原料未觀察到生殖和發育毒性12。暴露劑量(SED)=1.3mg/kgbw/d,經計算安全邊際MoS=1000/1.3=769>100,原料在本產品中應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之內。墨角藻(FUCUSVESICULOSUS)提取物,CIR評估結果顯示,

26、濃度不高于5%時該原料在化妝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3,該原料的添加量為0.1000%,在本產品中應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之內。4號原料:苯氧乙醇,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表4化妝品組分中準用防腐劑規定,苯氧乙醇的限用量為1%4,本配方的添加量為0.5000%,符合要求。該原料在本產品中應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之內。5號原料:蜂(Apismellifera)蜜,該原料無皮膚刺激性、眼刺激性、皮膚致敏性、皮膚光毒性等局部毒性5,6,且作為食物有悠久食用歷史,無系統毒性風險。因此該原料在本產品中的應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6號原料:花生醇,為1-二十烷醇,屬于直鏈長鏈飽和脂肪醇。直鏈長鏈飽和脂肪醇類物質

27、的通用分子結構式為CnH2n+2O,該類物質都具有直鏈碳鏈結構,且都具有末端醇羥基作為關鍵官能團,化學結構的區別是碳鏈長短的不同。因此,花生醇和具有近似碳鏈長度的飽和脂肪醇(如1-十八醇、1-二十二醇)在理化性質、危害描述、危害特征描述等上的數據可以相互參考。花生醇的毒理學終點:急性毒性:急性經口毒性試驗顯示該原料為實際無毒性。急性經皮毒性試驗顯示該原料為微毒性。皮膚刺激性:根據原料供應商提供的毒理學安全數據,濃度為50%時,該原料對皮膚無刺激性。眼刺激性:根據原料供應商提供的毒理學安全數據,濃度為50%時該原料對眼睛無刺激性。皮膚變態反應:該原料無致敏性。皮膚光毒性:該原料無皮膚光毒性。致突

28、變性:無潛在基因突變性或染色體畸變性。系統毒性:經過危害特征描述,該原料的未觀測到有害作用的劑量水平(NOAEL)為1000mg/kgbw/day。生殖和發育毒性:該原料的交叉參考物1-二十二醇在重復劑量毒性/生殖和發育毒性試驗中未觀測到發育和生殖毒性反應,其NOAEL為1000mg/kgbw/day。另一交叉參考物1-十八醇在生殖和發育毒性試驗中也未觀測到發育和生殖毒性反應,其NOAEL為2000mg/kgbw/day。鑒于化學結構的相似性,花生醇(C=20)的生殖和發育毒性應與1-二十二醇和1-十八醇相近。此外,據研究表明,直鏈飽和脂肪醇的經皮、經口吸收率與碳鏈長度直接相關。當碳鏈長度大于

29、7時,飽和脂肪醇的經皮、經口吸收率隨碳鏈長度的增加而下降。因此,花生醇的生殖和發育毒性應不高于其交叉參照物的生殖發育毒性,基于保守原則,NOAEL選取1000mg/kgbw/day7-9。安全評估用NOAEL的選擇:選取經口重復染毒試驗資料的NOAEL1000mg/kg/day用以計算安全邊際。暴露劑量=7.82*1000*0.006*1*1/(60*100)=0.00782mg/kg/d。安全邊際MoS=1000/0.00782=127877100。該原料在本產品中的應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7號原料:氯化鎂,急性毒性:急性經皮毒性試驗顯示氯化鎂為低毒性;皮膚刺激性:該原料濃度為10.000%

30、時對皮膚無刺激性;眼刺激性:該原料濃度為10.000%時,對眼睛無刺激性;皮膚變態反應:該原料無致敏性;皮膚光毒性:目前已有數據未發現該原料具有光毒性;致突變性:該原料無潛在的基因突變性或染色體畸變性;系統毒性:該原料在配方中的濃度為0.0001%,經計算,暴露量為7.82卩g/d,根據現有數據,該原料無遺傳毒性,可歸為CramerIII類物質,由于其暴露量低于Cramer分類中無基因毒性的類別中要求最嚴格的CramerIII類物質的TTC值(90卩g/day),可忽略其潛在系統毒性。該原料在本產品中應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之內。五、可能存在的風險物質的安全評估本產品按照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的要

31、求,基于當前科學認知水平,對可能由化妝品原料帶入、生產過程中產生或帶入的風險物質進行了危害識別分析,分析結果表明:該產品生產過程遵從良好生產規范實踐,整個生產過程中未帶入或產生其它安全性風險物質。產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是技術上無法避免、由原料帶入的雜質。殘留的微量雜質在正常合理使用條件下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我公司保證該產品的風險評估真實,科學,如有不實之處,本企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負責。表3安全性風險物質危害識別表標準中文名稱可能含有的風險物質備注水無/香精無/1,3-丙二醇二甘醇歐洲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ees)關于二甘醇雜質的意見中,濃度不超過0.1%時,其在化妝品中的存在是安全的。終產品二甘醇的檢驗報告附后。苯氧乙醇苯酚苯酚:根據日本化妝品標準允許使用的防腐劑中,苯酚在化妝品中的限量為O.lg/lOOg,本產品中苯酚含量為0.002g/100g,因此,本原料不具有安全性風險,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潛在的危害墨角藻(FUCUSVESICULOSUS)提取物無/蜂蜜無/花生醇無/氯化鎂無/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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