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_第1頁
惠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_第2頁
惠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_第3頁
惠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_第4頁
全文預覽已結束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惠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 政 處 罰 決 定 書 惠市監罰字201939號當事人基本情況:當事人:曾玉珍,女,漢族,*歲,家住*。身份證號碼:350521*;經營地址:惠安縣崇武鎮霞西村霞垵北路329號;聯系電話:*。案由及立案情況:2019年3月5日,我局執法人員根據12315舉報函依法對當事人曾玉珍開設于惠安縣崇武鎮霞西村霞垵北路329號的“三角牌大排檔”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營業執照和小餐飲登記證。當事人未依法取得許可且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款,及福建省小餐飲登記辦法(試行)第四條第三款的相關規定。執法人員經報局領導批準,于當日

2、對當事人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以及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等物品實施扣押行政強制措施,并以當事人涉嫌未取得小餐飲登記證書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為由立案調查。經查明,當事人于2018年11月投資2萬元租下惠安縣崇武鎮霞西村霞垵北路329號,對外以“三角牌大排檔”的名義經營中餐。該店系當事人個人投資經營,面積40平方米,由當事人和雇傭的一個廚師在經營,未從事網絡訂餐經營,未經營自制生鮮乳飲品等高風險食品,符合餐飲服務即時制作、即時消費的基本特征,從業人員較少,規模較小,經營條件簡單,未達到食品經營許可條件要求,但是經營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至被查獲時,當事人未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也未辦理小餐飲

3、登記證。當事人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下列物品被我局依法扣押:蒸魚鼓油1瓶,已開封使用;永春老醋1瓶,已開封使用;菜刀1把,已開封使用;鐵盤2個。上述蒸魚鼓油、永春老醋是2019年2月從新華都超市的購進的,當事人沒有進貨查驗,沒有索取和留存進貨憑證。當事人經營期間未建立經營臺賬,經營額及違法所得無法計算。主要證據:以上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1.現場檢查筆錄1份(共2頁);2.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共1頁);3.調查(詢問)筆錄1份(共4頁);4.12315消費者舉報轉辦單1份(共1頁);5.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涉案物品清單及行政暫時扣留(或凍結)財物收據各1份(共3頁);6.現場檢查和涉案物品

4、圖片1份(共3頁)。2019年4月8日,我局向當事人送達了惠市監告字(2019)0003059號惠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及依法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在法定期限內,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案件性質、自由裁量的事實和理由:綜上,承辦人員認為:當事人在采購蒸魚鼓油、永春老醋時,未對進貨進行查驗,違反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六十九條“小餐飲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對進貨進行查驗,索取并留存進貨憑證”的規定,涉嫌構成沒有履行進貨查驗法定義務違法行為。參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七條“經營者未依法取得許可且未依法取得營

5、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依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予以查處”,第五條“經營者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由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部門予以查處;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予以查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未依法取得許可且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款“小餐飲經營者應當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登記”的規定,及福建省小餐飲登記辦法(試行)第四條第三款“小餐飲未經登記,不得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的規定,涉嫌構成未取得小餐飲登記證書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初次違法

6、危害后果輕微,經營環節產品貨值金額1000元以下危害后果輕微,且案發后能積極配合調查處理,并及時申請辦理證照,參照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六條第(五)、(六)項之規定,建議從輕行政處罰。處罰依據:1.依據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一百一十條“小餐飲違反本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由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的規定,對當事人未履行進貨查驗法定義務的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2.依據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二款“違反本條例規定,小餐飲未取得登記證書的,由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對當事人未取得小餐飲登記證書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作如下處理:沒收在扣的物品;處罰款人民幣2000元。請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沒款繳到本局崇武鎮市場監督管理所開具“繳款書”并到中國農業銀行惠安縣支行下屬網點繳納。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如對本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于收到本決定書之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