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篩查工作制度與流程_第1頁
產前篩查工作制度與流程_第2頁
產前篩查工作制度與流程_第3頁
全文預覽已結束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產前篩查工作制度與流程診療常規的核心是讓進行產前檢查的所有孕婦均有機會做產前篩查,并對產前篩查的結果做出正確的解釋,根據醫療原則處理需要進一步作產前診斷的病例。具體內容包括:1.1.對所有的孕婦進行宣傳,對其說明產前篩查的意義、目的,讓進行篩查的孕婦均有機會進行知情選擇接受產前篩查。2.2.建議所有小于 3535 歲的孕 15-2015-20 周的孕婦做產前篩查;大于 3535 歲的孕婦(大于 3535 歲系指預產期時 3535 歲)及高位孕婦做細胞遺傳學檢查。3 3 . .對要做產前篩查的孕婦,必須進行詳細的病史采集及掌握問診方法。(1)(1)詳細詢問孕婦的年齡、末次月經、體重、是否有胰島素

2、依賴性糖尿病。(2)(2)是否為多胎妊娠,是否吸煙,異常妊娠史,前胎是否是 21-21-三體、18-18-三體等。4 4. .咨詢醫生根據掌握的婦產科學、遺傳學、優生學等知識對遺傳咨詢做出科學的解答。(1)(1)整個遺傳咨詢過程中,咨詢醫生只需將可能發生的情況及后果向病人進行陳述,由病人自行選擇采取的措施。(2)(2)必須使篩查者清楚篩查的局限性,在此基礎上要求孕婦簽署知情同意書。(3)(3)醫生應該確定被篩查孕婦的年齡、孕周(必要時 B B 超確診胎齡)等病史后開出產前篩查送檢單。5 5. .對篩查結果的解釋與臨床處理原則:(1)(1)對篩查結果為 21-21-三體、18-18-三體高風險孕

3、婦,醫生應告知孕婦其結果只說明胎兒患這兩種先天異常的可能性很大,但不是確診。建議其進行羊水胎兒染色體核型分析,以排除染色體病(2)(2)對于年齡3535 歲的高齡孕婦,即使做了篩查且是低風險,醫生也應告之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的區別,給孕婦提供選擇細胞遺傳學檢查的機會。(3)(3)對于 NTDNTD 高風險孕婦,應建議 B B 超檢查以排除神經系統發育異常的可能性。(4)(4)對篩查陰性或低風險的孕婦應告知其結果只說明孕婦胎兒患某一先天缺陷的可能性很小,但不是絕對排除。6 6. .下列孕婦應該直接做產前診斷:(1)(1)3535 歲以上的高齡孕婦。(2)(2)產前篩查結果屬高危人群。(3)(3)曾生育過染色體病患兒的孕婦。(4)(4)產前篩查懷疑胎兒患染色體病的孕婦。(5)(5)夫婦一方為染色體異常攜帶者。(6)(6)孕婦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