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電氣產品國際環保法規培訓課程(153_第1頁
電子電氣產品國際環保法規培訓課程(153_第2頁
電子電氣產品國際環保法規培訓課程(153_第3頁
電子電氣產品國際環保法規培訓課程(153_第4頁
電子電氣產品國際環保法規培訓課程(153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48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電子電氣產品國際環保法規培訓課程1.DIRECTIVE ON THE RESTRICTION OF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RoHS)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2.DIRECTIVE ON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WEEE) 報廢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電子電氣設備指令電子電氣產品國際環保法規包括:DIRECTIVE ON THE RESTRICTION OF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RoH

2、S)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注意到成立歐洲共同體的條約,特別是其中第注意到成立歐洲共同體的條約,特別是其中第9595條,條, 注意到歐盟委員會的建議注意到歐盟委員會的建議 , 注意到歐盟經濟與社會委員會的意見注意到歐盟經濟與社會委員會的意見 , 注意到歐盟地區委員會的意見注意到歐盟地區委員會的意見 , 按照歐洲共同體條約第按照歐洲共同體條約第251251條所規制的程序行事并根條所規制的程序行事并根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 (1 1)各成員國為限制在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有害)各成員國為限制在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有害物質而制訂的法規或行政措施之間存在

3、的差異能產物質而制訂的法規或行政措施之間存在的差異能產生貿易壁壘和扭曲共同體內的競爭,甚至對單一市生貿易壁壘和扭曲共同體內的競爭,甚至對單一市場的建立及其功能產生直接影響。因此有必要協調場的建立及其功能產生直接影響。因此有必要協調成員國在此領域的法規,以利于保護人類健康和報成員國在此領域的法規,以利于保護人類健康和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合乎環境要求的回收和處理。廢電子電氣設備合乎環境要求的回收和處理。 (2 2)歐盟理事會于)歐盟理事會于20002000年年1212月月7 79 9日在日在威威尼斯召尼斯召開的會議上批準了部長理事會于開的會議上批準了部長理事會于20002000年年1212月月4 4日

4、就日就預防原則通過的決定。預防原則通過的決定。 鑒于鑒于以下以下1414個方面個方面: (3 3)歐盟委員會)歐盟委員會19961996年年7 7月月3030日回顧共同體廢棄日回顧共同體廢棄物管理戰略的通訊強調了減少廢物中有害物質含物管理戰略的通訊強調了減少廢物中有害物質含量的必要并指出制定在產品和加工過程中限制使量的必要并指出制定在產品和加工過程中限制使用這些有害物質的歐共體法規的潛在益處。用這些有害物質的歐共體法規的潛在益處。 (4 4)理事會)理事會19881988年年1 1月月2525日為消除鎘環境污染的日為消除鎘環境污染的歐共體行動計劃的決定要求歐盟委員會刻不容緩歐共體行動計劃的決定

5、要求歐盟委員會刻不容緩地發展該計劃中的特殊措施。人類健康也必須得地發展該計劃中的特殊措施。人類健康也必須得到保護,因此應實施一個特別限制鎘的使用及加到保護,因此應實施一個特別限制鎘的使用及加快研究其替代品的整體戰略。決定強調在不存在快研究其替代品的整體戰略。決定強調在不存在適當的和更安全的選擇的情況下應限制鎘的使用。適當的和更安全的選擇的情況下應限制鎘的使用。 (5 5)證據表明,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證據表明,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20032003年年1 1月月2727日關于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第日關于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第2002/96/2002/96/ECEC號指令規定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收集

6、、處理、號指令規定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收集、處理、回收和處置措施對于減少與涉及的重金屬和阻回收和處置措施對于減少與涉及的重金屬和阻燃劑相關的廢物管理問題很必要。然而,盡管燃劑相關的廢物管理問題很必要。然而,盡管有那些措施,但在目前的廢物處理中仍將繼續有那些措施,但在目前的廢物處理中仍將繼續發現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實質部分。即使報廢發現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實質部分。即使報廢電子電氣設備被分類收集并遵守回收程序,但電子電氣設備被分類收集并遵守回收程序,但汞、鎘、鉛、六價鉻、聚溴聯苯(汞、鎘、鉛、六價鉻、聚溴聯苯(PBBPBB)、)、聚溴聚溴二苯醚(二苯醚(PBDEPBDE)的成分仍有可能對人類健康和的

7、成分仍有可能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形成危險。環境形成危險。 (6 6)考慮到技術和經濟的可行性,確保顯著)考慮到技術和經濟的可行性,確保顯著減少這些物質對健康和環境形成的危險的最有減少這些物質對健康和環境形成的危險的最有效的、且在共同體內可實現所選擇保護水平的效的、且在共同體內可實現所選擇保護水平的方式是在電子電氣設備中以安全或更安全的物方式是在電子電氣設備中以安全或更安全的物質替代它們。限制這些有害物質的使用也就是質替代它們。限制這些有害物質的使用也就是提高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回收的可能性和經濟利提高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回收的可能性和經濟利益并減少它們對回收工廠工人健康所造成的負益并減少它們對回收工廠工人

8、健康所造成的負面影響。面影響。 (7 7)要科學研究與評估本指令管轄的物質,)要科學研究與評估本指令管轄的物質,它們已在歐共體和成員國層面受到不同措施的它們已在歐共體和成員國層面受到不同措施的管理。管理。 (8 8)本指令規定的措施考慮了現有的國際準則)本指令規定的措施考慮了現有的國際準則和建議并基于對可獲得的科學和技術信息的評和建議并基于對可獲得的科學和技術信息的評估。由于缺乏措施可能在共同體內產生危險,估。由于缺乏措施可能在共同體內產生危險,所以這些措施對實現所選擇的對人類和動物健所以這些措施對實現所選擇的對人類和動物健康及環境的保護水平是必要的。應及時檢查這康及環境的保護水平是必要的。應

9、及時檢查這些措施,必要時,考慮了獲得的科技信息后可些措施,必要時,考慮了獲得的科技信息后可進行調整。進行調整。 (9 9)本指令的實施不影響共同體在安全和衛生)本指令的實施不影響共同體在安全和衛生要求方面的立法以及共同體關于廢物管理的特要求方面的立法以及共同體關于廢物管理的特殊立法,特別是殊立法,特別是19911991年年3 3月月1818日理事會關于含有日理事會關于含有某些危險物質的電池和蓄電池的第某些危險物質的電池和蓄電池的第91/157/EEC號指令。號指令。 (12)因為產品的再利用、翻新和延長使用)因為產品的再利用、翻新和延長使用期是有益的,所以需要提供必要的零件。期是有益的,所以需

10、要提供必要的零件。 (13)與逐步停止使用和禁止使用有害物質)與逐步停止使用和禁止使用有害物質的要求免除相關的科技進步的修改應由歐盟的要求免除相關的科技進步的修改應由歐盟委員會按照委員會程序實現。委員會按照委員會程序實現。 (14)實施本指令所必要的措施應根據理事)實施本指令所必要的措施應根據理事會會1999年年6月月28日的日的1999/468/ECs決議規定的、決議規定的、實施授權給歐委會的權力的程序來采納。實施授權給歐委會的權力的程序來采納。 茲通過本指令: 本指令的目標是使各成員國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質的法律趨于一致,有助于保護人類健康和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合乎環境要求的回收

11、和處理。注意注意: : 1.1.在在WEEEWEEE指令下雖然已經有分類回收之處理指令下雖然已經有分類回收之處理還還是必須減少因電子電機產品中危險物質對環境及是必須減少因電子電機產品中危險物質對環境及健康的危害健康的危害2.2.此指令與此指令與WEEEWEEE并行并行第一條目 標 第二條范 圍 1在不違反第6條的情況下,本指令應適用于指令第2002/96/EC號指令(WEEE)附錄A規定的1、2、3、4、5、6、7和10類電子電氣設備,以及家用電燈泡和照明設施。 2本指令的實施不應違背共同體關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立法和共同體關于廢物管理的專門立法。3本指令對2006年7月1日前投放市場的電子電氣

12、設備的部件、修理部件或再利用部件不適用。 第三條 定 義 就本指令而言,適用下述定義(2條): (a)電子電氣設備或EEE指為正常運行而依賴于電流或電磁場工作的設備和指令200296EC(WEEE)附件A中列出的能產生、傳輸和測量電流和電磁場的設備,且這些設備的設計電壓是交流電不超過1000伏特,直流電不超過1500伏特; 第三條 定 義 (b)“生產者”指任何人,他們不管所采用的銷售技術,根據歐洲議會和理事會1997年5月20日關于保護遠程合同 中消費者的第19977EC號指令包括遠程通訊: (i)用自己品牌生產并銷售電子電氣設備; (ii)以自己品牌再銷售由其它供應商提供的設備,如果再銷售

13、的設備上仍保留原生產者的品牌,這樣的再銷售者不能視作為上述(i)副點的生產者;或 (iii)專業從事向成員國進口或出口電子電氣設備。 注注:僅僅是按照某種金融協議提供資金者不能被視為僅僅是按照某種金融協議提供資金者不能被視為 生產者生產者,除非他符合上述(,除非他符合上述(i)至(至(iii)副點作為生產副點作為生產者行事。者行事。 第四條防止1.從2006年7月1日起所有進入歐洲市場的電子和電器產品不能含有下列六大類的危害物質重金屬 -如汞鉛鎘六價鉻溴系阻燃劑 -聚溴聯苯(PBBs) -溴聯苯醚(PBDEs) 第四條防止歐盟2003年12月推出諮詢文件列出濃度上限建議如下 -相同材質所含的鉛

14、汞六價鉻PBB和PBDE最高濃度不得超過重量的0.1% -相同材質物料所含的鎘最高濃度不得超過重量的0.01% 第五條適應科學和技術進步 1為下列目的,旨在使附件適應科技進步的必要修改,應根據條款7(2)提及的程序而進行: (a)必要時,可建立允許在電子電氣設備的特殊物允許在電子電氣設備的特殊物質和部件中含有條款質和部件中含有條款4 4(1 1)所提及物質的最高值;)所提及物質的最高值; (b)電子電氣設備的材料和組件可背離第可背離第4 4款(款(1 1)的規定的規定,如果它們的去除或通過設計改變而使用替代品或使用不含有提及的材料或物質的材料或組件在科技上中不現實時,或替代品對環境、健康和/或

15、消費者安全造成的負面影響好象超過它們對環境、健康和/或消費者安全造成的益處時; 第五條適應科學和技術進步 (c)至少每隔四年對附件進行一次檢查,或者在將一項加入到附件后四年對附件進行檢查,加入新項的目的是考慮取消附件中的電子電氣設備材料和組件,如果它們的去除或通過設計改變而使用替代品或使用不包括第4(1)款的材料或物質的材料和組件在科技上是可行時,條件是替代品對環境、健康和/或消費者安全產生的負面影響不可能大于其對環境、健康和/或消費者安排帶來的正面利益。第五條適應科學和技術進步 2附件在遵照條款1修改之前,歐盟委員會將專門與電子電器設備生產者、回收者、垃圾處理者、環保組織和雇員與消費者協會咨

16、詢磋商。磋商結果應遞交給條款7(1)提及的委員會。歐盟委員會應考慮其收到的意見。 第六條 檢 查 在2005年2月13日之前,歐盟委員會應檢查本指令規定的措施以便必要時考慮新的科學證據。 特別是,歐盟委員會應在該日期之前提交將第200296EC(WEEE)號指令附件A所列的第8和第類的設備納入本指令范圍的建議。 委員會也將根據科學事實并考慮預防原則,研究條款4(1)中物質是否需要調整,適當時,可向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提出建議。 應當特別注意檢查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的其它有害物質應當特別注意檢查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的其它有害物質和材料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的影響。歐委會將檢查取代這和材料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的影響

17、。歐委會將檢查取代這些物質和材料的可行性,并且在適當的時候,就擴大第些物質和材料的可行性,并且在適當的時候,就擴大第4 4條的范圍向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提交建議。條的范圍向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提交建議。 第七條: 委員會 1歐盟委員會將由根據第75/442/EEC號 指令第18條成立的委員會協助工作。 2當參考本款時,應適用第1999/468/EC號決議第5條、第7條以及第8條。 第1999/468/EC號決議第5條6款規定的期間應被定為3個月。 3委員會將采用其程序規定。 第九條過 渡 1成員國應在2004年8月13日之前使符合本指令所必要的法律、規則和行政規定生效。并將這些立即通知歐委會。 當成員

18、國制訂那些措施時,它們必須包括本指令的參照號或在該國官方出版物上出版時伴以此參考號。標志此參考號的方法由成員國規定。 2成員國要將本指令范圍內制定的所有法律、規則和行政規定的文本通知歐委會。 第十條生 效 第十一條收受方 本指令將簽發至各成員國。 2003年1月23日完成于布魯塞爾 歐洲議會主席 理事會主席 P. COX G. DRYS 附錄 免除第4(1)條中所要求的鉛、汞、鎘和六價鉻的應用 (1)1小型日光燈中的汞含量不得超過5毫克/燈。 2一般用途的直管日光燈中的汞含量不得超過: 鹽磷酸鹽 10毫克; 正常的三磷酸鹽 5毫克; 長效的三磷酸鹽 8毫克。 3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燈中的汞含量。

19、 4本附錄中未特別提及的其它照明燈中的汞含量。 附錄 免除第4(1)條中所要求的鉛、汞、鎘和六價鉻的應用 (2)5陰極射線管、電子部件和發光管的玻璃內的鉛含量。 6鋼合金元素中的鉛含量達0.35%、鋁合金元素中的鉛含量達0.4%,銅合金中的鉛含量達4%。 7 高溫融化的焊料中的鉛(即:錫鉛焊料合金中鉛含量超過85%); 用于服務器、存儲器和存儲系統的焊料中的鉛(豁免準予至2010年); 用于交換、信號和傳輸,以及電信網絡管理的網絡基礎設施設備中焊料中的鉛; 電子陶瓷產品中的鉛(例如:高壓電子裝置)。 附錄 免除第4(1)條中所要求的鉛、汞、鎘和六價鉻的應用 (3)8根據修改關于限制特定危險物質

20、和預制品銷售和使用的第76/769/EEC號指令的第91/338/EEC號指令禁止以外的鎘電鍍。 9在吸收式電冰箱中作為碳鋼冷卻系統防腐劑的六價鉻。 電子電氣產品國際環保法規培訓課程1.DIRECTIVE ON THE RESTRICTION OF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RoHS)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2.DIRECTIVE ON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WEEE) 報廢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電子電氣設備指令電子電氣產品國際環保法

21、規包括:.DIRECTIVE ON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WEEE) 報廢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電子電氣設備指令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注意到建立歐洲共同體的條約,特別是其中第注意到建立歐洲共同體的條約,特別是其中第175175(1 1)條,條,注意到歐盟委員會的提案注意到歐盟委員會的提案 , 注意到歐盟經濟社會委員會的意見注意到歐盟經濟社會委員會的意見 , 注意到歐盟地區委員會的意見注意到歐盟地區委員會的意見 , 按照歐洲共同體條約第按照歐洲共同體條約第251251條所制訂的程序并根據協條所制訂的程序并根據協調委

22、員會調委員會20022002年年1111月月8 8日通過的聯合文本日通過的聯合文本 , 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 (1 1)共同體環境政策的重點目的是維持、保護和)共同體環境政策的重點目的是維持、保護和提高環境質量,保護人類健康及合理謹慎地使用自提高環境質量,保護人類健康及合理謹慎地使用自然資源。這項政策的制定是基于預防原則和其他原然資源。這項政策的制定是基于預防原則和其他原則,如應采取預防措施、資源方面的環境破壞應優則,如應采取預防措施、資源方面的環境破壞應優先補救以及制造污染者應賠償。先補救以及制造污染者應賠償。 鑒于鑒于以下以下2727個方面個方面: (2 2)共同體與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相關的

23、)共同體與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相關的政策和行動計劃(第五個環境行動計劃)政策和行動計劃(第五個環境行動計劃)認為可持續發展的實現要求當前的發展認為可持續發展的實現要求當前的發展模式、生產模式、消費模式和行為模式有模式、生產模式、消費模式和行為模式有明顯變化,并尤其倡導降低自然資源的浪明顯變化,并尤其倡導降低自然資源的浪費性消耗和預防污染。考慮到適用廢棄物費性消耗和預防污染。考慮到適用廢棄物預防、回收和安全處置原則,項目要求將預防、回收和安全處置原則,項目要求將報廢電子電氣設備作為需加以規范的目標報廢電子電氣設備作為需加以規范的目標領域之一。領域之一。 (4 4)19971997年年2 2月月242

24、4日,理事會在關于共同體廢日,理事會在關于共同體廢棄物管理戰略的決定中堅持認為,為了減少棄物管理戰略的決定中堅持認為,為了減少廢棄物處置量和保護自然資源需要促進廢棄物廢棄物處置量和保護自然資源需要促進廢棄物的恢復,特別通過再利用、再循環、合成和從的恢復,特別通過再利用、再循環、合成和從廢棄物中獲得能源的方式,并承認在任何特殊廢棄物中獲得能源的方式,并承認在任何特殊情況下所選擇的措施必須考慮到對環境和經濟情況下所選擇的措施必須考慮到對環境和經濟的影響,但是直到取得科技進步和生物周期分的影響,但是直到取得科技進步和生物周期分析技術得到進一步發展,再利用和材料回收在析技術得到進一步發展,再利用和材料

25、回收在作為最佳合乎環境要求的選擇時方可被作為優作為最佳合乎環境要求的選擇時方可被作為優先考慮的措施。理事會同時也要求委員會盡快先考慮的措施。理事會同時也要求委員會盡快制定重點廢棄物流計劃,包括報廢電子電氣設制定重點廢棄物流計劃,包括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適當的后續措施。備,的適當的后續措施。 (5 5)歐洲議會在其)歐洲議會在其19961996年年1111月月1414日的決定日的決定中,要求委員會提供一些關于重點廢棄物流,中,要求委員會提供一些關于重點廢棄物流,包括電子電氣廢棄物的提案,并要求這些提案包括電子電氣廢棄物的提案,并要求這些提案基于生產者責任原則。歐洲議會還以上述決定基于生產者責任原

26、則。歐洲議會還以上述決定中,要求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提出削減廢棄物中,要求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提出削減廢棄物總量的提案。總量的提案。 (6 6)19751975年年7 7月月1515日理事會關于廢棄物的第日理事會關于廢棄物的第75/442/75/442/EECEEC號指令規定,為可以通過單一指號指令規定,為可以通過單一指令的形式為特殊情況或第令的形式為特殊情況或第75/442/75/442/EECEEC號指令補號指令補充的關于管理特殊廢棄物類的情況制定特殊規充的關于管理特殊廢棄物類的情況制定特殊規定。定。 (7 7)共同體內產生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數量)共同體內產生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數量正迅速增長。

27、在廢棄物管理階段電子電氣設備正迅速增長。在廢棄物管理階段電子電氣設備中的有害成分含量是個重大隱患,并且廢棄電中的有害成分含量是個重大隱患,并且廢棄電子電氣設備的再循環沒有得到充分實施。子電氣設備的再循環沒有得到充分實施。 (8 8)提高對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管理的目標不)提高對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管理的目標不可能通過成員國單獨行動實現。特別是成員國可能通過成員國單獨行動實現。特別是成員國對生產者責任原則的不同適用可能導致經營者對生產者責任原則的不同適用可能導致經營者經濟負擔的重大差別。成員國產關于報廢電子經濟負擔的重大差別。成員國產關于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管理的不同政策會影響再循環政策的電氣設備管理的不同

28、政策會影響再循環政策的效果。因此,應在共同體一級制定基本標準。效果。因此,應在共同體一級制定基本標準。 (9 9)本指令條款適用于產品和生產)本指令條款適用于產品和生產者,不考慮銷售技術,包括遠程和電者,不考慮銷售技術,包括遠程和電子銷售。在這種情況下,使用遠程和子銷售。在這種情況下,使用遠程和電子銷售渠道的生產者和銷售商的義電子銷售渠道的生產者和銷售商的義務,應盡可能實際地采用同一標準,務,應盡可能實際地采用同一標準,并采用同一方式實施,以避免其他渠并采用同一方式實施,以避免其他渠道承擔本指令關于遠程或電子銷售的道承擔本指令關于遠程或電子銷售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規定的義務。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

29、規定的義務。 (1010)本指令適用于消費者使用的所)本指令適用于消費者使用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以及專業用電子電氣有電子電氣設備以及專業用電子電氣設備。本指令不違背共同體有關保護設備。本指令不違背共同體有關保護接觸報廢電子電氣設備者的健康和安接觸報廢電子電氣設備者的健康和安全的法律以及共同體與廢棄物管理相全的法律以及共同體與廢棄物管理相關的特殊法規,特別是理事會關的特殊法規,特別是理事會19911991年年3 3月月1818日第日第91/157/91/157/EECEEC號關于含有特號關于含有特定危險物的電池和蓄電器的指令。定危險物的電池和蓄電器的指令。 (11(11)指令)指令91/157/9

30、1/157/EECEEC應盡快修改,尤其是要應盡快修改,尤其是要根據本指令進行修改。根據本指令進行修改。 ( (1212)根據本指令,建立生產者責任制是鼓勵)根據本指令,建立生產者責任制是鼓勵充分考慮并有利于其維修、可能的升級、再利充分考慮并有利于其維修、可能的升級、再利用、拆裝和再循環的電子電氣設備的設計和生用、拆裝和再循環的電子電氣設備的設計和生產的方式之一。產的方式之一。 ( (1313)為保證從事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回收和處)為保證從事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回收和處理工作者的安全和健康,成員國應按照本國和理工作者的安全和健康,成員國應按照本國和共同體關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立法,決定銷售共同體關于安

31、全和健康要求的立法,決定銷售商可以拒絕回收廢棄物的條件。商可以拒絕回收廢棄物的條件。 (1515)分類收集是確保報廢電子電氣)分類收集是確保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特殊處理和再循環的先決條件,設備特殊處理和再循環的先決條件,也是在共同體內達到預定水平的保護也是在共同體內達到預定水平的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必要條件。消費者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必要條件。消費者必須積極幫助分類收集的成功,鼓勵必須積極幫助分類收集的成功,鼓勵消費者返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為了消費者返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應當建立收集報廢電達到這一目的,應當建立收集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便利設施,包括公共收子電氣設備的便利設施,包括公共收

32、集點,在那里,私人家庭可以免費地集點,在那里,私人家庭可以免費地返還廢棄物。返還廢棄物。 (1616)為了達到保護的要求和協調共)為了達到保護的要求和協調共同體環境保護的目標,成員國應當采同體環境保護的目標,成員國應當采用正確的方法去減少未分類的城市報用正確的方法去減少未分類的城市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并且達到對報廢電廢電子電氣設備,并且達到對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分類回收的高水平。為了子電氣設備分類回收的高水平。為了促進成員國努力建造有效的收集計劃,促進成員國努力建造有效的收集計劃,要求成員國對從私人家庭收集的報廢要求成員國對從私人家庭收集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實現高收集率。電子電氣設備實現高收集率。 (

33、1717)為了避免污染物擴散到再循環材料或廢)為了避免污染物擴散到再循環材料或廢物流中,有必要對報廢電子電氣設備進行特殊物流中,有必要對報廢電子電氣設備進行特殊處理。此處理是確保符合共同體環保預定水平處理。此處理是確保符合共同體環保預定水平的最有效方法。任何從事再循環和處理業務的的最有效方法。任何從事再循環和處理業務的公司或企業應符合防止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對環公司或企業應符合防止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對環境產生負面效應的最低標準。如果可獲得的最境產生負面效應的最低標準。如果可獲得的最佳的處理、回收及再循環技術能確保人類健康佳的處理、回收及再循環技術能確保人類健康和實現高水平的環保,應予以使用。可獲得的

34、和實現高水平的環保,應予以使用。可獲得的最佳處理、回收及再循環技術可按照第最佳處理、回收及再循環技術可按照第96/61/96/61/ECEC號作進一步限定。號作進一步限定。 (1818)如果適當,應優先考慮報廢電子電氣設)如果適當,應優先考慮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及其成分、組件和消費品的再利用。如果再備及其成分、組件和消費品的再利用。如果再利用不可取,那么所有分類收集的報廢電子電利用不可取,那么所有分類收集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應當被回收,通過回收過程實現高水平氣設備應當被回收,通過回收過程實現高水平的再循環與回收。此外,應鼓勵生產者在新設的再循環與回收。此外,應鼓勵生產者在新設備中使用再循環后的材料。

35、備中使用再循環后的材料。 (1919)應在共同體一級建立報廢電子電氣設)應在共同體一級建立報廢電子電氣設備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資金計劃必須有助于備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資金計劃必須有助于高收集率和生產者責任原則的執行。高收集率和生產者責任原則的執行。 (2020)私人家庭電子電氣設備的使用者應可免費將報廢)私人家庭電子電氣設備的使用者應可免費將報廢的電子電氣設備送還回收。因此生產者應負責報廢電子的電子電氣設備送還回收。因此生產者應負責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處理、回收和處置費用及回收設施的回收費電氣設備的處理、回收和處置費用及回收設施的回收費用。為使生產者責任制產生最大效果,每個生產者應負用。為使生產

36、者責任制產生最大效果,每個生產者應負責其自己產品中產生的廢棄物的管理費用。生產者應有責其自己產品中產生的廢棄物的管理費用。生產者應有能力單獨或通過加入聯合計劃完成這項義務。每個生產能力單獨或通過加入聯合計劃完成這項義務。每個生產者在產品投放于市場時,應當提供資金擔保防止其遺留者在產品投放于市場時,應當提供資金擔保防止其遺留的報廢電子電氣產品的管理費用由社會或其它生產者承的報廢電子電氣產品的管理費用由社會或其它生產者承擔。歷史廢棄物的管理費用應由成本發生時市場上所有擔。歷史廢棄物的管理費用應由成本發生時市場上所有的生產者通過聯合資金計劃按比例分攤。聯合資金計劃的生產者通過聯合資金計劃按比例分攤。

37、聯合資金計劃不應將產品量少而低的生產者、進口者以及新會員排除不應將產品量少而低的生產者、進口者以及新會員排除在外。過渡期內,允許生產者在銷售新產品時自愿地向在外。過渡期內,允許生產者在銷售新產品時自愿地向購買者出示其為按合乎環境要求的方式收集、處理以及購買者出示其為按合乎環境要求的方式收集、處理以及處置歷史廢棄物所發生的費用。使用這項條款的生產者處置歷史廢棄物所發生的費用。使用這項條款的生產者應保證提及的費用不超過實際發生的費用。應保證提及的費用不超過實際發生的費用。 (2121)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收集的成功必須)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收集的成功必須使使用者知道以下信息:不將報廢電子電使使用者知道以下

38、信息:不將報廢電子電氣設備作為未分類市政廢棄物處置的要求、氣設備作為未分類市政廢棄物處置的要求、收集系統以及其在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管理收集系統以及其在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管理中的作用。這些信息意味著要對可能在垃中的作用。這些信息意味著要對可能在垃圾箱或類似的市政廢棄物收集設備中終止圾箱或類似的市政廢棄物收集設備中終止壽命的電子電氣設備加以正確標識。壽命的電子電氣設備加以正確標識。 (2424)監控本指令目標的實現需要以下信)監控本指令目標的實現需要以下信息:投放共同體市場上的電子電氣設備的息:投放共同體市場上的電子電氣設備的重量,如不可能,可以數量代替,以及根重量,如不可能,可以數量代替,以及根據本

39、指令收集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收集據本指令收集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收集率、再使用率(包括盡可能的整機再使率、再使用率(包括盡可能的整機再使用)、回收用)、回收/ /再循環率和出口量。再循環率和出口量。 (2525)如果符合特殊要求,成員國主管)如果符合特殊要求,成員國主管部門可與經濟界通過達成協議的方式選擇部門可與經濟界通過達成協議的方式選擇實施本指令的某些條款。實施本指令的某些條款。 (2626)本指令某些條款的關于適應科技進步)本指令某些條款的關于適應科技進步的規定、附件的規定、附件A A所設類別下的產品清單、部所設類別下的產品清單、部件和材料的可選處理方式、報廢電子電氣設件和材料的可選處理

40、方式、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儲存和處理技術要求及電子電氣設備標備的儲存和處理技術要求及電子電氣設備標識符號應由歐盟委員會按照委員會程序執行。識符號應由歐盟委員會按照委員會程序執行。 (2727)執行本指令所需措施應按照理事會)執行本指令所需措施應按照理事會19991999年年6 6月月2828日關于執行授予歐盟委員會權力日關于執行授予歐盟委員會權力程序的第程序的第1999/468/1999/468/ECEC號決議采用。號決議采用。 茲通過本指令: 本指令的目的,重中之重是防治報廢電子電氣設備(WEEE),此外是實現這些廢物的再利用、再循環使用和其它形式的回收,以減少廢棄物的處理。同時也努力改進涉及

41、電子電氣設備生命周期的所有操作人員,如生產者、銷售商、消費者,特別是直接涉及報廢電子電器設備處理人員的環保行為。注意注意: : 此指令與此指令與RoHSRoHS并行并行第一條目 標 第二條范圍 1本指令適用于附件 A目錄設定類別下的電子電氣設備,如果這些設備不是本指令范圍外其它類設備的部件。附件B包含了附件A設定類別下的的產品目錄。 2.本指令將在不違背共同體關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法律和共同體關于廢物管理的特殊法規的前提下適用 3.與保護成員國重要的安全利益相關的設備、武器、軍需品和戰爭物資不適用本指令。但是,上述規定不適用于非用于特定軍事目的產品。 第三條 定 義(1) 就本指令而言,適用下述

42、定義(13條): (a)電子電氣設備或者EEE指的是屬于附件IA所列類別下的、設計使用電壓為交流電不超過1000V和直流電不超過1500V的、正常工作需要依賴電流或者電磁場的設備和實現這些電流與磁場的產生、傳遞和測量的設備。 第三條 定 義(2) (b)“報廢電子電氣設備”(WEEE)指的是按照第75/442/EEC號指令第1條(a)款定義確定為廢棄物的電子或者電氣設備,包括在產品拋棄作為其一部分的部件所有成分、部件和消耗件。(c)防治指的是旨在減少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及其所含材料和物質的數量和它們對環境危害的措施。 第三條 定 義(4) (f)“回收”指的是第75/442/EEC號指令附件B中規

43、定的可應用的任一操作。 (g)“處置”指的是第75/442/EEC號指令附件A中規定的可應用的任一操作。(h)處理指的是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為防止污染、分解、切碎、回收或處置準備而被運送到一設施后的任何行為,和其它任何為回收和/或處置報廢電子電氣設備而實施的操作。 第三條 定 義(5) i)生產者指的是任何人,不考慮其使用的銷售技術,根據歐洲議會和理事會1997年5月20日第97/7/EC號關于保護遠程合同中消費者利益指令,包括遠程通訊技術,其: (i)用自己品牌生產并銷售電子電氣設備。 (ii)用自己品牌再銷售由其它供應商生產的設備,上述(i)副點規定的生產者的品牌如果出現在再銷售的設備上,那么

44、再銷售商不能被視為生產者。 (iii)專業從事向成員國進口或出口電子電氣設備。 任何僅僅是依據或按照某種資金協議提供資金者,不能被視作為 生產者,除非根據上述i至iii副點他也作為生產者行事。 第三條 定 義(6) (j)“銷售商”是指在商業的基礎上將電子電氣設備提供給使用方的任何人。 (k)“來自私人家庭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的是來自私人家庭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和雖然來自商業、工業、機構或者其它來源但其性質和數量與來自私人家庭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相似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 (l)危險物質或者配制品指根據理事會第67/548/EEC號指令或者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第1999/45/EC號指令被認為危險的任

45、何物質或者配制品。 第三條 定 義(7) (m)資金協議指與設備有關的任何貸款、租借、租賃或者延期銷售協議或安排,不論上述協定或安排或任何間接協定或安排的條款是否規定設備所有權的轉移或可能發生轉移。 第四條:產品設計 成員國應鼓勵考慮并有利于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及其部件和材料的分解與回收,特別是再利用和再循環的電子電氣設備的設計和生產。這方面,成員國應采取適當措施以使生產者不會通過特殊的設計特征或者生產工藝阻止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再利用,除非這些設計特征或者生產工藝工程序具有最大的優點,例如,考慮了環境保護和/或者安全要求。 第五條:分類收集(1) 1成員國應采取適當措施使報廢電子電氣設備作為未分類

46、的市政廢棄物而處置的可能性最小化,并實現報廢電子電氣設備高水平的分類收集。2對于來自私人家庭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成員國應確保在2005年8月13日前: (a)建立允許最終擁有者和銷售商將這些廢棄物免費送回的系統。成員國應特別考慮人口密度確保必要的收集設施的可用性和可達性。 第五條:分類收集(3) 續2 :(d)考慮到各成員國和共同體的健康和安全標準,因污染而對人員的健康和安全具有危險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在根據(a)和(b)款返還時可以被拒絕。成員國應對這些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制定專門規定。 對于根據(a)和(b)款送回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如果這些設備中不含有基本成分或這些設備含有報廢電子電氣設備之外

47、的廢棄物,成員國制定特殊規定。 第五條:分類收集(4) 3對于來自私有家庭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之外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在不違背第9條的情況下,成員國應確保生產者或者代表其的第三方負責回收這些廢棄物。 第五條:分類收集(5) 4成員國應確保根據在上述1、2和3款收集的所有報廢電子電氣設備被送至按第6條規定授權的處理設施,除非這些設備作為整體被再利用。成員國將確保預想的再利用不會導致規避本指令,尤其是第6條和第7條。分類收集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收集和運輸應以充分實現能被再使用和再循環的部件或整機的再利用和再循環的方式進行。 第五條:分類收集(6) 5在不違背條款1的情況下,成員國應確保最晚至2006

48、年12月31日,每個私人家庭年收集完報廢電子電氣設備量至少達到人均4公斤。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在收到歐盟委員會建議并考慮了成員國的技術和經濟經驗后,應在2008年12月31日前建立一個新的強制性目標。它可以將采取前幾年銷售給私人家庭的電子電氣設備數量的百分比的形式。 第六條:處 理(1) 1成員國應確保生產者或者代表其的第三方,根據共同體法律,建立使用最佳的可用的處理、回收和循環技術的系統負責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處理。生產者可獨自或聯合建立此系統。為確保符合第75/442/EEC號指令第4條,處理至少包括將除去所有液體和一個符合本指令附件的可選處理辦法。 第六條:處 理(2) 續1:其它確保對人體

49、健康和環境保護至少可達同等水平的處理技術可按第14條(2)款提及的程序被引入附件。 為保護環境,成員國可為處理收集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制定最低質量標準。選擇此質量標準的成員國應通知歐盟委員會,歐盟委員會將公布印刷這些標準。 第六條:處 理(4) 檢查應驗證: (a)處理廢棄物的類型和數量; (b)要遵守的一般技術要求; (c)要采取的安全預防。 每年至少檢查一次,成員國應將檢查結果通知歐盟委員會。 第六條:處 理(5) 3成員國應確保任何從事處理業務的企業或公司在貯存和處理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時要遵守附件規定的技術要求。 4成員國應確保第2款提及的許可或注冊包括符合第1條和第3條要求和實現第7條規定

50、的回收目標所必須的所有條件。 5處理工作也可以在各成員國或者共同體以外進行,條件是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運輸要符合關于監督和控制在歐共體內運輸、運進和運出廢棄物理事會1993年2月1日第(EEC)259/93號規則。 第六條:處 理(6) 續5:對于符合理事會第(EEC)259/93號規則、關于制定適用于向特定非經合組織成員國運輸特類廢棄物的共同原則和程序的理事會1999年4月29日第(EC)1420/1999號規則和根據理事會第(EEC)259/93號規則決定適用于特定廢棄物運往經合組織第C(92)39號最終決定不適用的特定國家的控制程序的歐盟委員會1999年7月12日第(EC)1547/199

51、9號規則而出口到共同體外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如果出口者能夠保證回收、再利用和/或者再循環工作是根據等同于本指令要求的條件進行的,可以視為履行了本指令第7條第1款和第2款的責任與目標。 第六條:處 理(7) 6成員國將鼓勵執行處理工作的企業或公司,根據歐洲議會和理事會2001年3月19日關于允許組織自愿加入共同體生態管理和審查計劃(EMAS)的第(EC)NO761/2001號規則,引入經認證的環境管理系統。 第七條:回 收(1) 1成員國將確保生產者或者代表其的第三方,根據共同體法規單獨或聯合建立符合第5條規定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分類回收系統。成員國將優先支持整機的再使用。在第4款提及的日期之前,

52、第2款規定目標的計算將不考慮這些器具。 第七條:回 收(2)2對于根據第6條被送至處理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成員國將保證在2006年12月31日前,生產者符合下列目標: (a)附件IA中1類和10類下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 回收率將增加至每件器具平均重量的80%以上; 組件、材料和物質再利用和再循環率將增加至每件器具平均重量的75以上; 第七條:回 收(4)3為計算這些目標,成員國將確保生產者或代表其的第三方在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組件、材料或物質進入和離開處理設施和/或進入回收或再循環設施時,記錄它們的總量。 歐盟委員會將依條款14(2)規定的程序,建立監視成員國遵守第2款所設目標,包括材料規格的具

53、體原則。歐盟委員會應在2004年8月13日前提交此措施。 第七條:回 收(5)4歐洲議會和理事會,以歐盟委員會提案為基礎,將在2008年12月31日前建立回收、和再利用、再循環的新目標,包括適當可整體再利用的器具和附件IA下8類所含產品再利用的新目標。完成上述工作時,應考慮使用中電子電氣設備的環保益處,例如材料和技術領域的發展使資源效能提高。在再利用、回收和再循環、產品與材料方面的技術進步以及成員國和工作業獲得的經驗也將被充分考慮。 第七條:回 收(6)5成員國將鼓勵新的回收、再循環和處理技術的發展。第第八八條條: :來自私人家庭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資金來自私人家庭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資金(1

54、)(1) 1成員國將確保到2005年8月13日前生產者至少負責投放于根據第5條2款建立的回收設施的來自私人家庭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收集、處理、回收和環保處置的資金。 2對于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場的產品,每個生產者將負責第1款提及的、與其自己產品產生的廢棄物相關的處理資金。生產者可以選擇單獨或者加入聯合機制的方式履行此義務。 第第八八條條: :來自私人家庭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資金來自私人家庭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資金(2)(2) 成員國將確保每個生產商在將產品投放市場時提供擔保,表示將提供所有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管理資金,并保證生產者按照第11條2款清楚地標注了他們的產品。擔保將保證提供第1

55、款提及的與本產品相關處理資金。擔保方式有生產者加入一個適當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管理融資計劃的、提供一個回收保險或一個封鎖銀行帳戶。 新產品銷售時,將不向購買者單獨列明收集、處理和環保處置的費用。 第第八八條條: :來自私人家庭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資金來自私人家庭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資金(3)(3) 3在條款1提及的日期前投放市場的產品所產生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歷史垃圾”)的管理費用資金責任將由相關費用發生時市場上所有的生產者成比例地提供資金的一個或多個體系提供,例如根據它們某產品所占市場的份額比例。 成員國將確保本指令生效后的8年過渡期內(附件A中的1類為10年),允許生產者在出售新產品時向購

56、買者出示在進行環保式收集、處理和處置時的花費。提到的費用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 第第九九條條: :關于來自私人家庭用戶以外的使用者的報關于來自私人家庭用戶以外的使用者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回收處理資金廢電子電氣設備回收處理資金 成員國將在2005年8月13日前確保于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于市場的、來自私人家庭以外的使用者的電子電氣設備廢棄物的收集、處理、回收和環保處置的費用資金將由生產者提供。 對于在2005年8月13日前投放市場的產品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歷史垃圾”),其管理費用將由生產者提供。作為一種可選方法,成員國可以規定私人家庭以外的使用者也部分或全部承擔此費用。 私人家庭以外的生產者

57、和使用者在不違背本指令的情況下可以簽定協議規定其它資金解決辦法。 第十條:為使用者提供的信息(1) 1成員國將確保為在私人家庭使用的電子電氣設備使用者提供以下必要信息: (a)不將報廢電子電氣設備作為未分類市政廢物處置和分類收集這些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要求; (b)用戶可用的回收和收集體系; (c)他們在幫助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再利用、再循環和其它形式的回收方面的角色; (d)電子電氣設備中有害物質的存在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產生的潛在影響; (e)附件中所示符號的含義。 第十條:為使用者提供的信息(2) 2成員國將采取適當措施以使消費者參與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收集,并鼓勵他們推動再利用、處理和回收過程。

58、3為盡可能減少報廢電子電氣設備作為未分類市政廢物而處置,也為了便于分類收集,各成員國應確保生產者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于市場的電子電氣設備標有附件IV所示的標志符號。在特殊情況下,必要時因產品尺寸或功能原因可將標志印在電子電氣設備的包裝、使用說明書和保修單上。 4成員國可要求生產者和/或者分銷者提供與上述1到3段提及的部分或全部信息,如在使用說明書中或在銷售點。 第十一條:處理設施信息(1) 1為有利于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再利用和恰當的環保處理,包括維護、升級、翻新和再利用,成員國應采取必要措施保證,生產者在每一類新的電子電氣設備投入市場后一年之內提供再利用和處理信息。只要為符合本指令規定

59、再利用中心、處理和回收設施所需要的,這些信息將識別電子電氣設備組件和材料,以及電子電氣設備中有害的物質和配制件的部位。這些信息將由電子電氣設備的生產者以操作手冊或以電子媒體(如CDROM,在線服務)的形式提供給再利用中心、處理和回收設施。 第十一條:處理設施信息(2) 2成員國將確保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于市場的電子或電氣器具的生產者能通過器具上的標志清楚地辨認。而且,為使被器具投放市場的日期能明確識別,器具上的標志應專門指明產品是在2005年8月13日之后投放于市場的。為此,歐盟委員會將促進歐洲標準的制訂工作。 第十二條:信息和報告 (1)1、成員國將每年就成員國內投放市場的、通過各種

60、途徑收集的、再利用的、再循環的和回收的電子電氣設備的數量和種類以及出口的收集廢物的重量或如果不可能,則為廢物數量草擬一份生產商和收集信息登記簿,包括已證實的估計。 成員國應確保通過遠程通訊方式供應電子電氣設備的生產者提供符合第8條4款要求的和投放到設備購買者所居住的成員國市場的電子電氣設備數量和種類信息。 第十二條:信息和報告 (3)2在不違反第1款要求的情況下,成員國每隔三年將本指令的執行情況報告給歐盟委員會。報告應按照歐盟委員會根據1991年12月23日第91/692/EEC號規范和合理某些與環境相關的指令的執行報告的理事會指令第6條規定的程序起草的問卷或提綱的基礎上進行撰寫。問卷或提綱將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