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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第三章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與保險法,貿易環節的重要法律,課程章節,第一節 G海運合同法 第二節 G其它運輸合同法 第三節 G海運保險合同法,課程安排,時間一周半 要求:掌握以下能力 1、主要的公約法律名稱 2、提單的法律性質與糾紛處理 3、保險合同的法律特性,本次課程安排,15分鐘 復習 30分鐘 第一節 G海運合同法 25分鐘 提單性質與糾紛 20分鐘 案例練習,第一節 G海運合同 序 海上運輸、國際貿易貨物總量中大約2/3 鐵路運輸、 公路運輸、 航空運輸、 郵政運輸、 江河運輸、 管道運輸、 國際多式聯合運輸等 一、概述 二、提單運輸,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分類,一、概述,(一)海上貨物運輸與

2、海上貨物運輸法 1、海上貨物運輸 *船舶 *港至港,2、海上貨物運輸法,(1)內國法 美國1893年的哈特法, 英國1924年的海上貨物運輸法, 中國的海商法 (2)調整提單運輸的國際公約 海牙規則、維斯比規則、漢堡規則,即問即答,1、關于海上貨物運輸的國際公約中,我國參加的是 A、海牙規則 B、海牙/維斯比規則 C、漢堡規則 D、都沒有參加 答案:D 2、我國海商法第四章適用于沿海運輸合同嗎? 答案:不適用,3、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1)班輪運輸(提單運輸)合同 (2)租船運輸合同 航程租 期租 光船租,(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提單訂立的特殊性: 班輪運輸的承運人簽發的提單載明了較為詳細的運輸

3、條款,具體規定了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因此實踐中一般很少另行訂立書面運輸合同 。,(三)索賠與訴訟,1、索賠 海牙規則在3天之內提出書面異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7日內, 集裝箱物為15日;但這僅適用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情況非顯而易見的情形。 2、訴訟 (1)訴訟管轄 一般在提單按照有聯系的約定地點。 (2)訴訟時效 海牙規則一年內 漢堡規則規定的訴訟時效為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為1年。航次租船合同為2年。,二、提單運輸,(一)提單的概念和內容 (二)提單的作用 (三)提單當事人的基本義務和責任 (四)海運單與電子提單,(一)提單的概念和內容,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

4、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貨物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后,應托運人的要求,由承運人或承運人的代理人簽發提單。承運人簽發的俗稱大提單(OCEAN BILL OF LADING),承運人貨運代理人簽發的俗稱小提單(HOUSE OF LADING)。,提單并無統一的格式,可由輪船公司自行制定。目前在遠洋運輸中所使用的提單,都是由各航運公司按照自己的提單格式事先印刷好的。提單通常是一頁紙,有正反兩面。 提單背面印有詳細的運輸條款,主要規定承運人與托運人的權利和義務。,簡單說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成立與簽發提單的關系?,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成立與提單簽發的關系如下: 簽發提單是為了履行已經

5、成立的合同義務,一般是在運輸合同已經成立,根據合同托運人已經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后才簽發。因此提單雖然因載有合同條款而成為合同的最好證明,但其是否簽發,什么時候簽發對合同的成立并無必然影響。,(二)提單的作用,1、是運輸合同的證明, 2、是承運人接貨物已裝船證明;據以交貨憑證。 (1)當提單在托運人手中時,收到貨物的初步證據 (2)當提單在受讓人手中時,它是承運人收到貨物的終局性證據。 3、提單是物權憑證,憑保函換取清潔提單案(遭收貨人索賠后) 案情:原告上海某運輸公司在廈門裝載被告廈門某公司托運的5 000噸(共萬袋)白糖時,因發現有的臟包,就在收貨單上作了批注。按規定應在提單上作同樣批注。但被

6、告為能迅速出口貨物與及時結匯,請求原告接受其保函并簽發清潔提單。因考慮到被告一時難以換貨,在被告許諾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的情況下,原告給予被告適當的通融,簽發了清潔提單。當抵達科倫坡港卸完貨后,收貨人以臟包造成其損失為理由,向斯里蘭卡高等法院申請扣船并提起訴訟,船被扣達13天。經與收貨人多次交涉,終于達成由我公司賠付162 366.67美元而收貨人撤回起訴的協議。后原告以被告出具的保函為依據,起訴被告。 問題:(1)該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該保函能否對抗收貨人,為什么?,例:某貨輪將1.5萬袋咖啡豆從巴西的巴拉那瓜港運往中國上海。船長簽發了兩張清潔提單,載明每袋咖啡豆的公斤,其表面狀況

7、良好。貨到目的港卸貨后,發現其中930袋有重量不足或松袋現象,經過磅約短少25%。于是,收貨人提起訴訟,認為承運人所交貨物數量與提單的記載不符,要求承運人賠償短卸損失。承運人則認為,因其在裝船時,未對所裝貨物一一進行核對,所以承運人不應對此負賠償責任。 問:(1)提單在承運人與收貨人之間是初步證據還是最終證據?(2)本案承運人是否應對貨物數量的短缺承擔責任?,(三)承運人的義務和責任,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及代理糾紛案(遭托運人索賠) 原告浙江某公司訴稱:廣州某運輸公司承運原告承保的750箱中國紅茶時,提供了不清潔的集裝箱,上海某運輸公司作為裝箱人又未盡職檢查,致使茶葉串味污染,原告賠付了收貨人的損

8、失。要求兩被告賠償原告全部經濟損失7476.63英鎊、1881德國馬克以及從原告賠付收貨人時起至判決之日止的利息,并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廣州某運輸公司辯稱:該提單項下集裝箱運輸條款為FCL,即由發貨人裝箱、點數、鉛封的整箱貨物運輸,被告所提供的集裝箱應視為貨物的包裝,箱體檢查應為發貨人的職責。對于非被告原因引起的損失,被告不負賠償責任,并要求原告賠償其因應訴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上海某運輸公司辯稱:被告受發貨人委托進行裝箱作業,只對裝箱過程負責,不對以后發生的損失負責。根據慣例承運人應該提供清潔、干燥、無味的集裝箱,而且法律并未規定需對集裝箱進行檢查。對于不可預知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一)承

9、運人的法定義務,1、適航 2、管貨 3、不繞航,1、適航,海商法第47條:承運人在船舶開航前和開航當時,應當謹慎處理,使船舶處于適航狀態,妥善配備船員、裝備船舶和配備供應品,并使貨艙、冷藏艙、冷氣艙和其他載貨處所適于并能安全收受、載運和保管貨物。 時間、內容、主觀標準,即問即答,1、以下哪些貨損原因不屬于船舶不適航: A、在航行中忘了給貨物開艙透氣導致貨損 B、船員沒有經過消防訓練導致航行中起火 C、船舶在航行途中到中途港加油時,船上的止回排水閥門蓋板被盜,導致貨物水濕 D、貨艙沒有徹底清潔,使上一航次留下的異味污染了本航次裝載的茶葉。 答案:A、C 2、判斷正誤:船舶在開航前已經請著名的勞氏

10、船級社檢驗并取得了“適航證書”,承運人因此得以解除適航義務。 答案:錯誤。,The Hellenic Dolphin適航案,承運人運送一批石棉,在交付貨物時發現石棉已經被海水嚴重污損。致損原因是一條四英尺長的通往貨艙的凹痕,由于凹痕使海水滲入貨艙導致貨物受損,但是承運人對船舶上的這一凹痕并不知情,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該凹痕在船舶開航前或開航時就已經存在。,【法院判決】 上訴法院認為,既然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船舶不適航,而船舶在航行過程中又遭遇到大的風浪,法院推定凹痕是由本航次中遭遇的風浪所致,貨物損失是由承運人可以免責的海上風險造成,承運人無需對貨主承擔責任。 【評析】 該案實際上意味著不適航的舉證

11、責任應由貨方承擔。,經典案例,Riverstone Meat Company Ltd.訴Lancashire Shipping Company Ltd.(Muncaster Castle輪)案 此案中“Muncaster Castle”輪于1953年2月進船塢進行特別檢驗和載重線年度檢驗。檢驗時,31個防浪閥全部打開,由勞氏檢驗人員進行檢驗。檢驗完畢后,由該船塢鉗工將防浪閥重新蓋好,但有一名很有經驗的鉗工沒有把其中兩個防浪閥的螺絲擰緊,致使該船從澳大利亞回航時,在海上遇到惡劣氣候,海水通過防浪閥涌入第5艙,使該艙113箱牛舌受損。,判決,英國上議院推翻上訴法院的判決,判定謹慎處理使船舶適航是承

12、運人承擔的一項不能由他人代替的義務,承運人雇請他人代替履行這一義務,應對他人履行這一義務時的過失行為負責。,2、管貨,海商法第48條:承運人應當妥善地(業務水平)、謹慎地(責任心)裝 載、搬移、積載、運輸、保管、照料和 卸載所運貨物。 標準、內容、時間,即問即答,以下哪些違背了承運人的管貨義務: A、將相互之間會產生化學反應的貨物堆放在一起結果造成貨損。 B、由于船上沒有積載圖造成貨物不能迅速卸載。 C、使用駁船將貨物運到遠洋船舶上的過程中由于船員疏于照料使貨物受損。 D、航程受阻后,貨物受損并有繼續變質的危險,承運人既沒有將貨物出售,也沒有通知貨主。,答案:A、B、C、D,Canada Ri

13、ce Mills v. Union Marine Ins管貨案,船舶航行過程中遭遇暴風雨,為了防止海水灌入船艙,船長下令定期關閉通風設施和艙蓋,貨物由于艙內溫度過高受熱致損。貨主以承運人未盡管貨貽誤起訴要求賠償損失。,判決與評析,【法院判決】 英國上訴法院認為,在發生暴風雨的情況下,承運人關閉通風設施和艙蓋并非貨物致損的唯一原因,在此條件下,關閉通風設施和艙蓋實屬正常,導致貨損的真正原因是海難。因此,承運人可以援引海難免除其責任。 【評析】 從這一案例,法院確立了為躲避海難采取措施導致貨損承運人也免責的原則。,3、不作不合理繞航,海商法第49條: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習慣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線將

14、貨物運往卸 貨港。船舶在海上為救助或者企圖救助 人命或者財產而發生的繞航或者其他合 理繞航,不屬于違反前款規定的行為。 繞航的定義、后果、自由繞航條款,不合理繞航的后果,英國法下,不合理繞航構成根本違約, 承運人不再能援引原合同的權利和免責 等規定,而應根據侵權原則承擔責任。 我國海商法對不合理繞航的后果沒有特 別規定,學理上認為解釋為一般違約比 較合理。但不合理繞航由于是故意所為 ,承運人不再能享受責任限制的好處。,關于繞航的實例,承運人明知港口擁擠,仍然承諾將貨物運抵該港,結果只好將貨物卸在另一港口 船長錯誤判定某一航向對避開惡劣天氣有利而采用了新航向 由于承運人疏忽使貨物超程運輸 繞航必

15、須是故意的,即問即答,以下哪些可以構成繞航: A、為了讓搭便船的多余人員下船而離開預定航線停靠中途港。 B、為了加油的目的而不得不改變航向。 C、船舶接到其他船舶的求救信號而離開航線前往營救 D、由于承運人的疏忽,未將貨物在目的港卸下而運到了下一停靠港,答案:A、D,Kish(貨主)訴“Taylor”輪 案,按照租船合同要求,承租人提供足夠的木材交由船舶從墨西哥灣運至西歐。由于承租人沒有提供足夠的貨物,船長另尋其他貨物,但是由于貨物積載不良而影響船舶的穩性。船舶在航行過程中遭遇大的風浪,船長將船舶開至Halifax進行必要的修理。當船舶所有人在目的港留置貨物要求貨主承擔滯期費和空艙費時,貨主以

16、船舶開航時不適航導致不合理繞航為由,主張船舶所有人不得享有合同項下的留置權。 。,判決與評析,【法院判決】 英國上訴法院認為,盡管繞航由船舶不適航造成,但是繞航仍然是合理的,繞航是否合理不取決于造成繞航的原因,而取決于危險的真實存在。由此英國上訴法院駁回了貨主的主張。 【評析】 該判決闡明了英國法下合理繞航的判斷標準在于危險的真實存在與否,關于自由繞航提單的效力,承運人在Malaga港接收一批橙子,按照托運人的要求須將貨物運至利物浦。承運人簽發了提單并在提單中訂入“自由繞航條款”。實際航行中,承運人選擇了脫離正常地理航線的路線,致使船舶達到目的地時橙子已經腐爛。承運人引用提單中的“自由繞航條款

17、”要求免責。,判決與評析,【法院判決】 英國上訴法院認為,提單中訂有“自由繞航條款”并非意味著承運人有權在脫離一般正常的地理航線的人和港口掛靠。“自由繞航條款”僅僅授權承運人在適當的情況下,依照地理順序在本航次的正常航線上的港口靠泊。 【評析】 該案說明,在英國法下,“自由繞航”條款的作用是有限的,不能免除承運人因為不合理、不適當的繞航對托運人所應承擔的責任。,4、簽發提單,海商法第72條:貨物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 后,應托運人的要求,承運人應當簽發 提單。 提單簽發的時間、地點、內容、作用,2、承運人的法定免責事由,海商法第51條:在責任期間貨物發生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

18、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 (1)船長、船員、引航員或者承運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駕駛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過失; (2)火災,但是由于承運人本人的過失所造成的除外; (3)天災,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險或者意外事故; (4)戰爭或者武裝沖突; (5)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行為、檢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6)罷工、停工或者勞動受到限制; (7)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圖救助人命或者財產; (8)托運人、貨物所有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的行為; (9)貨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10)貨物包裝不良或者標志欠缺、不清; (11)經謹慎處理仍未發現的船舶潛在缺陷; (12)非由于承運人或者承運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過失 造成的

19、其他原因。承運人依照前款規定免除賠償責任的, 除第2項規定的原因外,應當負舉證責任。,關于航行過失免責,以往法律上從來不會明文的規定任何人對自己的疏忽或行為過失所造成的損失不用負,在哈特法的出現是破天荒頭一回。在100多年前的海上運輸業仍然是一個教具危險性的事業,而正是這項事業對一個國家的經濟和外貿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為了鼓勵航運業的發展,美國的立法當局對船東的利益作出了適當的讓步。當然要享受權利必要先履行義務,如果造成意外的原因是由于未盡基本義務,那么承運人就不能享受免責。,管船與管貨的過失區分,實踐中,管船過失與管貨過失很難區分,因為兩者相互聯系,但是它們的性質不同,管船過失可以免責,

20、而管貨過失不能免責。如果某項行為主要是針對船舶本身而作的,雖然它對貨物也產生了間接影響,但這項行為仍屬管理船舶的行為,承運人可以免責。反之,如果某項行為主要是針對貨物作出的,雖也與船舶有間接關系,但仍屬于管理貨物的行為,也就意味著,如果存在疏忽或過失而使貨物受損,承運人則不能免責。,例如,一艘船舶在寒冷天氣了,燃油艙內燃油結塊,船員對燃油艙進行加熱,使燃油能流動,但沒有及時停止加熱,使裝在燃油艙上的石蠟貨物因融化而受損,船員的這一過失屬于管理船舶這的過失;又如,某輪在航行這遇的大風浪,需要往壓載艙打壓載水,以提高船舶的穩定性,但船員誤將海水打入貨艙,使貨物受到濕損,這一過失也屬于管理船舶的過失

21、;再如,某船運輸水泥,航運途中,船員為了查看艙內貨物打開艙蓋,但出艙時忘記關上 ,后因甲板上浪,海水進入貨艙是貨物受損,這一過失屬于管理貨物的過失。,Rickard v. Forestal政府行為免責案,船舶船旗國為德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后,船東遵從德國政府的命令將船舶駛往中立港并處置了貨物。在訴訟中,船東援引政府行為主張免責。,判決與評析,【法院判決】 上訴法院懷特法官認為,盡管船舶處于中立港并且其航程并不在德國政府的管轄區域內,但是如果船東不遵循德國政府命令,一旦其今后進入德國管轄區域將有可能遭受諸如監禁等武力方面的待遇。盡管在本案中,船東沒有遭到來自德國政府的實際武力威脅,但是給予其

22、之后可能遭遇的風險,要求船東如約運送貨物對他是不公平的。因此,法院認為船東援引政府行為要求免責的主張成立。 【評析】 本案表明,在英國法下,船東(承運人)可以援引政府行為作為免責事由,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也作出了類似的規定。,Leonis v. Rank 罷工免責案,船舶達到目的港時,港口剛進行過一場工潮事件而復工。由于工潮期間碼頭積壓了大量的貨物,承運人不得不在碼頭等待泊位。當卸貨完成時,承運人延遲交貨。貨主要求承運人承擔其損失。,判決與評析,【法院判決】 英國上訴法院認為雖然船舶到達港口時工潮已經過去,但港口仍然處于非正常運轉狀態,由于罷工等后續原因導致的貨主損失,承運人可以援引罷工免責。

23、法院由此判決承運人不用承擔責任。 【評析】 本案表明,在英國法下,船東(承運人)可以援引罷工作為免責事由,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也作出了類似的規定。,政府行為免責的 例外,船舶從那不勒斯運送一批檸檬到倫敦。船舶在馬賽港停靠時根據法國政府規定接受滅鼠檢疫,貨物嚴重受損。承運人援引政府行為主張免責。,判決與評析,【法院判決】 上訴法院認為,由于承運人在前一個航次中承運了來自疫區的貨物,承運人應當預見到在馬賽接受滅鼠檢疫的可能性。因而法院判決駁回承運人的訴訟請求,由承運人承擔貨物損失。 【評析】 法院的判決表明,在英國法下,雖然政府行為可以作為承運人的免責事由,但如果這種政府行為造成的不利后果是承運人

24、可以避免的,那么承運人就不能主張免責。 【案例來源】 John F Wilson: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Financial Times Pitman Publishing, 3rd edition, p252.,承運人的實際過失和私謀 Lennards Carrying Co v. Asiatic Petroleum Co Ltd案,船舶承運汽油,航行過程中由于鍋爐潛在缺陷導致船舶在暴風雨中擱淺,從而引發火災。船東援引火災主張免責。船東辨稱將其船舶交給另一家公司運營,在航行中船舶由該公司的經理擔任船長負責指揮;船東并不知道鍋爐有缺陷,即使他通過適當的方式本應知道

25、,他也沒有直接參與在船舶不適航情況下將船舶開往風浪區的不當行為,因而對于火災的發生沒有實際的過錯。,判決與評析,【法院判決】 上訴法院認為,盡管這樣,船東在選擇其代理公司時仍然存在過失,就此構成其“本人的實際過失或私謀”,船東必須對貨主的損失承擔責任。 【判決】 該判決表明,在英國法下,如果存在“承運人的實際過失或私謀”,則承運人不得主張免責。,試航義務先行,船舶在裝貨港裝貨完畢后,獨立合同人在船舶甲板員的指揮下用氧乙炔燈清除排水管中的冰塊,引發火災,造成貨物損失。承運人主張火災發生并非其實際過失,要求對貨物損失免責。,判決與評析,【法院判決】 上訴法院認定承運人對火災發生沒有任何過失,但是火

26、災發生在開航當時,并且是由于船舶甲板員的過失造成,因此貨物損失是由船舶不適航導致。英國上訴法院認為,適航義務是承運人享受海牙規則下其他免責的前提條件,由于承運人沒有適當謹慎地處理船舶使其適航,他也不能援引火災條款主張免責。 【評析】 可見,在英國法下,適航義務是高于其他承運人義務的要求。,案例,某貨輪將A公司的17800箱蘋果從布宜諾斯艾利斯運往溫哥華。承運人簽發了清潔提單,在裝船前各有關方對蘋果進行了檢查。當蘋果抵達溫哥華時,發現所有蘋果已經處于毀損狀態。貨方要求船方賠償其損失,認為貨損是由于承運人在積載時貨箱之間間隔不充足,影響了冷藏艙內冷氣的流通。船方認為,蘋果的積載并無不當,冷氣系統也

27、沒有問題,貨損原因是蘋果在裝船前過熱,不適于漫長的海上運輸,這屬于貨物的固有缺陷,承運人可以免責。 請問: (1)如果貨損是由于積載不當引起的,承運人是否應承擔責任?為什么? (2)如果貨損是由于貨物固有缺陷引起的,承運人是否應承擔責任?,案例,上海A公司與荷蘭B公司簽訂了腸衣買賣合同,價格條例是CIF。 A公司依買賣合同的規定把貨物用水桶裝妥后交上海遠洋運輸公司運輸,承運人按托運人要求將貨物裝在水線以下遠離鍋爐的艙位,然后簽發了清潔提單。船到目的港時發現木椅全部被壓碎,造成貨物損失約15萬美元。B公司作為收貨人向承運人索賠,承運人以途中遇到大風浪使船舶劇烈顛簸和托運人對貨物包裝不當為由拒賠。

28、 請問:承運人對此項損失是否應承擔責任?請說明理由。,案例,某輪在開航前的適航檢查時,對船上的喉管進行了檢查,由于有一處喉管被木箱所覆蓋,果未對此處進行查看o在航行中,被蓋住的喉管處發生了破裂,造成了貨損。貨方認為船舶在開航前和開航時是不適航的,因此要求承運人對因此而引起的貨損承擔賠償責任。承運人認為,因為在檢查時該處被木箱所覆蓋,因此,該段喉管破裂屬于恪盡職責仍不能發現的潛在缺陷,依海牙規則的規定,承運人對盡適當的謹慎仍不能發現的潛在缺陷可以免責。貨方則認為只要將木箱移開即可發現該缺陷,這是進行檢查時適當而又合理的正常檢查方法,因此,該裂縫不屬于“恪盡職責”仍不能發現的潛在缺陷,承運人不能依

29、此免除責任。 請問: (1)上述缺陷是否屬于潛在缺陷? (2)承運人是否可以主張免責?,承運人的法定免責事由,可分成四類: 過失免責:駕駛或管理船舶中的過失。 火災,但由于承運人本人的過失造成的 除外。 類似于不可抗力的免責。 基于貨方的過失的免責。 總括性免責。,即問即答,以下哪些貨損承運人可主張免責: A、由于承運船船長判斷不當造成兩船相撞 ,貨物受損。 B、船舶為趕船期,逆風駛入強風暴,迫使通風筒關閉, 結果造成貨物汗濕。 C、由于罷工,船舶在港口滯留,水果貨腐爛。 D、為了逃避高額運費,托運人將鋼絲謊報 成鋼筋,承運人按鋼筋裝卸造成貨損。,答案:A、B、C、D,3、承運人的責任期限,集

30、裝箱貨物:裝貨港接受-卸貨港交付 非集裝箱貨物:貨物裝上船-貨物卸下船,4、賠償責任限制,海商法第56條: 承運人對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的賠償限額,按照貨物件數或者其他貨運單位計算,每件或者每個其他貨運單位為666.67計算單位,或者按照貨物毛重計算,每公斤為2計算單位,以二者中賠償限額較高的為準。 雙重責任限額、特別提款權,海商法折中了海牙規則和漢堡規則的賠償規則。,A、承運人對貨物的滅失或損壞的賠償限額,按貨物件數或其他貨運單位計算,每件或每個貨運單位為666、67SDR,或按毛重計算,每公斤2SDR,擇兩者中較高的為準;貨方不能索賠利潤損失和違約損失。 B、延遲交付貨物未滅失損壞,而只是造

31、成了其他的經濟損失的,限額為延遲交付貨物運費的2倍; C、如果托運人已經申報其貨物的性質和價值,并在提單中載明,或另約定了更高的限額,則以貨物的實際價值或另行約定為準。 D、如果貨物的滅失或損壞和遲延交付同時發生,則適用承運人對貨物滅失或損壞的賠償限額;此時,貨物滅損的金額中包括因遲延交付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金額。,計算單位,A、貨物的件是指包裝單位,如捆、盒、箱、桶、包等;其他貨運單位是對非包裝貨物而言,如機床、汽車、游艇等按臺、輛計算;運費單位主要用于散裝貨物的運輸,如谷物、礦砂等。,分析,“布萊頓”號貨輪承運兩部冷氣壓縮機,從美國費城運往德國不萊梅,托運人在裝船前聲明了該貨物的價值。該輪在

32、卸貨時發現其中一部壓縮機已損壞,損失價值34550馬克。承運人承認其對貨損負有責任,但主張應依海牙規則將其責任限制在每件100英鎊之內。貨主認為受損壓縮機并非一個“包件”,承運人應按損失負責全額賠償。 請問: (1)什么叫承運人的責任限制? (2)壓縮機是否應為一個包件? (3)承運人是否能以一個包件限制其責任?,B、如果貨物是以集裝箱、貨盤或者類似裝運器具集裝的,則提單中載明內裝件數的,應以該內裝件數為計算賠償限額的件數,如提單上未注明內裝件數的,則以每一裝運器具為一件或一個單位;如果裝運器具非承運人所有或非承運人提供時,裝運器具本身也視為一個單位。,分析,皇家打字機公司裝滿打字機的3個集裝

33、箱由某輪從漢堡運往紐約,在卸貨時,發現其第89號集裝箱中的價值79200美元的1050架打字機全部損壞。貨主要求承運人賠償全部損失。承運人則認為應以一個集裝箱為一件限制其責任,即依維斯比規則,每件賠償1萬金法郎。 請問: (1)如果集裝箱的內裝件數明確地記載于提單中,則承運人應如何限制其責任? (2)如果提單中未載明集裝箱內裝件數,則承運人應如何限制其責任?,損失計算,貨物滅失:貨物的實際價值 貨物損壞:受損前后實際價值的差額或貨物的修復費用 實際價值:CIF價格-貨方少付的費用,承運人的責任限制比較,每件666.67個SDR或每公斤2個SDR;延誤的經濟損失為運費的2倍; 我國海商法 每件8

34、32個SDR或每公斤2個SDR;集裝箱貨以提單記載為準;貨主的集裝箱視為1件;延誤的經濟損失為運費的2.5倍;漢堡規則 每件10000金法郎或每公斤30金法郎;集裝箱貨以提單記載為準海牙維斯比規則 每件或每單位貨物100英鎊海牙規則,承運人責任限制的喪失,如果經過證明,貨物的滅失、損壞或遲延交付是由于承運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損失而輕率的作為或不作為所造成,承運人便不得援用責任限制的規定; 但,如果是由于船長、船員、承運人的其他受雇人或代理人的故意或明知可能造成損失而輕率的作為或不作為所造成,承運人責任限制的并不喪失。,以案說法,廣遠所屬“三江口”輪在巴基斯坦裝載一批白糖。裝船工程中,船長先

35、后向托運人和裝貨人發出書面聲明和抗議,指出貨物堆放于碼頭無任何遮蓋物并發生了污染,宣布貨物不清潔,且理貨員理貨不準確,貨物數量有差異。但在托運人保證承運人不須對貨物短少負責的情況下,承運人仍然簽發了清潔提單。船到目的港卸貨時,發現貨物大量短少并因包裝破損受損。收貨人提出索賠.,法院判決:承運人對貨物損害應該負責,而且,由于被告廣遠在裝船時和裝船后,已經明知貨物短少及破損,并向托運人提出過抗議,但仍然簽發了清潔提單,承運人明知這樣做的結果是在目的港不可能向收貨人交付提單記載的貨物,而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根據海牙規則和我國海商法,承運人喪失了限制責任的權利。承運人的賠償數額應該以貨物的實際價值計算

36、。,如何應對承運人的免責主張和責任限制,先看承運人是否已經履行基本義務,如船舶是否適航等; 再通過申報貨物實際價值或另行約定更高的賠償限額的方法,不要忘了在提單上載明貨物的件數,不載明件數會被整個認定為一件。,(四)承運人的責任期間,第46條:承運人對集裝箱裝運的貨物的 責任期間,是指從裝貨港接收貨物時起 至交付貨物時止,貨物處于承運人掌管 之下的全部期間。承運人對非集裝箱裝 運的貨物的責任期間,是指從貨物裝上 船時起至卸下船時止,貨物處于承運人 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間。 含義,后果,案例分析,德國某公司租用中國天津遠洋運輸公司貨輪裝載袋裝化肥從漢堡運往上海,貨物于簽定航次租船合同的當天運抵漢堡碼

37、頭,準備第二天裝船。但第二天船未如期到港。當天夜里碼頭倉庫失火,全部貨物被燒毀。德夠公司向承運人索賠。承運人認為其承擔的是“鉤至鉤”責任,本案貨物沒有裝船,責任尚未開始,因此不用賠償。 請問:承運人對此貨物損失是否應賠償?,承運人責任期間比較,集裝箱貨:港至港 非集裝箱貨:鉤至鉤;舷至舷我國海商法 港至港漢堡規則 鉤至鉤;舷至舷海牙維斯比規則 鉤至鉤;舷至舷海牙規則,以案說法,“華利河”輪貨損糾紛案中,中遠承運一批集裝箱裝運的木箱包裝機器設備。在卸貨港堆場交付時,沒有發現損壞。但到收貨人倉庫拆開包裝木箱,發現貨物嚴重損壞。收貨人提出索賠。,判決與評析,法院判決:收貨人不能證明貨物損壞發生在承運

38、人責任期間內,駁回其訴訟請求。 評析: 舉證責任由貨方承擔,案例,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從Madras運送一批貨物到Vancouver,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貨物可以在航運過程中的適當時間被轉運。提單中條款將承運人的責任限制在由其實際負責運輸的區段。當貨物在新加坡等待轉運時,裝有貨物的集裝箱蓬貨車被打開,集裝箱暴露于露天遭受雨淋,貨物受損造成32,000美元的損失。托運人起訴承運人要求損害賠償。,判決與評析,【法院判決】 上訴法院認為,承運人可以援用提單中的責任限制條款,貨物是在放置于碼頭上時遭到損害的,由于這一期間與海上貨物運輸沒有關系,法官認為海牙規則沒有適用的余地。 【評析】 該判決表明,英國法院認

39、為,海牙規則有關承運人責任限制的規定只能適用于貨物處于實際運輸過程的這一段區間。,5、托運人的義務,(1)按合同約定提供托運的貨物,并對貨物情況作正確陳述 (2)及時向有關主管機關辦理必需的各項手續 (3)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托運人的義務和責任,支付運費:準時;足額 妥善包裝并提供貨物資料 辦理出運手續(印尼扣船案) 托運危險品的特殊義務: 通知;風險自負,(三)海運單與電子提單,1、海運單:又稱運單。 與提單相比,海運單不具有物權憑證的作用。 2、電子提單 所謂電子提單,是指通過電子傳送的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電子提單按密碼進行流轉,能夠有效地防止航運單證欺詐。 1990年國際商會

40、的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即承認當事人以電子提單代替紙提單的約定有效。 1990年6月通過的國際海事委員會電子提單規則,(補)實際承運人,實際承運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義與托運人訂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人。 第60條:承運人對實際承運人的行為負責。特約除外。 第61條:本章對承運人責任的規定,適用于實際承運人。 第62條:特約須經實際承運人同意。 第63條:連帶責任。,練習,我國海商法,判斷托運人的標準有:( )。 A是否訂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B是否交付貨物C是否到銀行議付D是否為貨物投保 ab 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貨運代理在實踐中可能充當的角色有:( )。 A代理人 B承租人C中介人 D承運

41、人 abd,練習,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貨運代理在實踐中可能充當的角色有:( )。 答案abd A代理人 B承租人C中介人 D承運人 我國海上貨物運輸中,承運人運送集裝箱貨的責任期間是( )。 答案c A鉤至鉤 B舷至舷 C港至港D倉至倉 班輪運輸中,承運人適航義務的時間是( )。 A開航當時 B整個運輸期間C開航之后D開航之前 答案ad,lianxi,承運人不得享受責任限制的例外情況有:( )。A當事人有特約 B貨損貨差由承運人本人的重大過失造成C貨損貨差是承運人故意所為D貨損貨差是承運人的雇傭人的故意所為 abc 根據我國海商法的規定,應當向承運人支付的( )沒有付清,也沒有提供適當擔保時,

42、承運人可以留置貨物。A運費 B共同海損分攤C滯期費D承運人為貨物墊付的必要費用 abcd,填空,1、關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有三個著名的國際公約,即_、_和_。這三個公約在國際上的適用范圍非常廣泛,不過,我國_參加這三個公約中的任何一個。答案2、海牙規則最大的特點是規定了承運人不得用合同條款_或_自己的法定最低責任,作為一種補償,同時又規定了_,包括_。答案3、依照我國法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可以在_并_的情況下由一方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除非_。提單轉讓是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轉讓的例外。提單是可以轉讓的單據,它的轉讓被視為同時_,而這種轉讓是不受_以及不得牟利的規定的限制的。答案4、根據我國海商法規

43、定,承運人必須承擔的四項義務是_、_、_、_。答案5、托運人對承運人、_所遭受的損失或者船舶所遭受的損壞_賠償責任,但此種損失是由于_造成的除外。答案6、我國海商法下,多式聯運承運人的責任采用_。,簡單論述海商法對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定解除后果規定的特殊性。,答案,海商法規定了兩種法定解除,這些規定和合同法的原則是基本一致的,但也有特殊性。如在開航前托運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海商法規定除合同另有約定以外,托運人應當向承運人支付約定運費的一半;貨物已經裝船的,并應當負擔裝貨、卸貨和其他與此有關的費用。關于開航前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解除合同,海商法規定,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運費已經支付的,承運人應當將運費退

44、還給托運人,貨物已經裝船的,托運人應當承擔裝卸費用,已經簽發提單的,托運人應當將提單退回給承運人。這也體現了合同法規定的合同解除的三種后果:終止履行、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其中退還提單不僅應是合同解除的后果,還是合同解除的前提條件。,試比較我國海商法、海牙規則、漢堡規則對承運人責任期間的規定的異同。,答案,承運人責任期間比較圖 海牙規則 鉤至鉤,舷至舷 海牙-維斯比規則 同上 漢堡規則 港至港 我國海商法 集裝箱貨:港至港非集裝箱貨:鉤至鉤,舷至舷 責任期間,是指根據法律,海上貨物運輸中承運人必須負海上貨物運輸法規定的強制性責任的期間。關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三個國際公約都有承運人責任期間的規定。

45、海牙規則規定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是從貨物裝上船時起至貨物卸下船時止,即所謂的“鉤至鉤,舷至舷”;而漢堡規則規定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是從承運人接收貨物時起至交付貨物時止,即所謂的“港至港”。與海牙規則相比,漢堡規則延長了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我國海商法第46條也規定了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根據第46條的規定,承運人的責任期間分為兩種:集裝箱運輸時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是從承運人在裝貨港接收貨物到卸貨港承運人交付貨物時止,貨物在承運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間;非集裝箱運輸時,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是指從貨物裝上船到貨物卸下船為止,貨物在承運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間。在責任期間內,承運人必須履行法律規定的適航、管貨等強制性義務,在責任期間發

46、生的貨物的滅失或損壞,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承運人應當負賠償責任,當事人之間不得通過合同約定減輕承運人的這些責任。,簡單敘述收貨人收貨時檢查貨物的義務。,答案,收貨人從承運人處收取貨物時,有義務對貨物進行檢查。如果貨物處于不良狀態,則應及時用書面通知承運人。如果貨物的滅失或損害是顯而易見的,通知應當場做出。如果不是顯而易見的,應該在貨物交付的次日起連續七日內做出。如果是集裝箱裝運的貨物,應該在交付的次日起連續十五日內做出。對不通知的制裁是,初步認定交付的貨物處于良好狀態,對于貨物在交付時的狀態與提單記載不一致的原因的舉證責任由承運人轉至收貨人。但是如果貨物交付時,收貨人已經會同承運人對貨物進行了聯

47、合檢查或檢驗的,則無需就已經查明的滅失或損壞的情況提交書面通知。 承運人和收貨人都可以在目的港交接貨物前申請檢驗機構對貨物狀況進行檢驗,要求檢驗的一方應當支付檢驗費用,但有權向造成貨物損失的責任方追償。在對貨物進行檢驗時,承運人和收貨人雙方應當相互提供合理的便利條件。 如果是遲延交付,收貨人必須自交貨次日起連續六十日內提出延遲造成經濟損失的書面通知,否則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我國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和沿海運輸法律制度的主要不同。,我國沿海運輸和國際海上運輸的法律制度的不同主要體現在幾點: 首先,使用的運輸單據不同,前者使用運單,而后者使用提單。 其次,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前者承運人責任制度是嚴格

48、責任制,而后者承運人的責任制度是不完全的過失責任制。 第三,形式上的要求不盡相同。,關于危險貨物,承運人承運一擔花生制品從達喀爾運至多米尼加共和國并簽發了提單。船舶到達目的港后發現貨物中滋生了谷斑皮蠹,并且蔓延到相鄰貨艙中小麥中。當地檢疫機構將貨物和小麥拋入海中,由此給承運人造成了巨大的運費損失以及接踵而來的訴訟風險。據此,承運人提起訴訟,要求花生制品托運人承擔承運人遭受的運費損失、船期損失以及其他由此造成的費用。,判決與評析,【法院判決】 英國上訴法院認為,谷斑皮蠹是在貨物托運時就存在于貨物當中的,承運人有權要求托運人承擔其托運危險貨物而給承運人帶來的損失,但是海牙規則第6條應該嚴格適用,如

49、果托運人在托運貨物時沒有惡意,那么承運人不能要求托運人對其損失負責。 【評析】 該判決表明,根據海牙規則第6條,危險貨物造成的損失應該由托運人負責,但托運人承擔貨損賠償責任的前提在于其有惡意。 【案例來源】 1996 1 Lloyds Rep 577.,五、提 單,提單是一種重要的運輸單據和有價證券 ,在國際貿易中處于中心地位。它曾經 為國際貿易的發展作出過重大貢獻,目 前這種單據仍然有存在的價值。海上貨 物運輸中的許多重要制度都源于提單的 使用。,使用提單的好處,1、提單使抽象的權利表現在具體的單據上,使其易于被識別,易于被轉讓,從 而簡化了交易。 2、提單減少了國際貿易中的商業風險。 3、

50、提單促成了財產權的迅速轉移,有利于 資源的合理利用。,提單的發展前景,提單合理性的前提:單據比貨物流轉更 快 目前提單面臨的最大挑戰:單據流轉速 度慢,偽造的危險大 兩派觀點:廢除或改革,(一)提單的定義,第71條: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 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 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 單證。(功能定義) 提單和其他運輸方式中的運輸單據區別 的關鍵:交貨憑證、可轉讓,(二)提單的種類,已裝船提單和收貨待運提單(shipped B/L, 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記名提單、指示提單和不記名提單(named B/L, order B/L, B

51、lank B/L) 清潔提單和不清潔提單(clean B/L, foul B/L) 直達提單和轉船提單(direct B/L, transhipment B/L)、轉換提單(switch) 班輪提單和租船合同下的提單(liner B/L, charterparty B/L) 其他特殊的提單:倒簽提單、預借提單 甲板貨提單、過期提單、短式提單,以案說法,在英國法院審理的1951年The Ardennes案中,承運人與托運人口頭約定將柑橘直接運到倫敦,但提單上卻有可以繞航的條款。實際上承運人確實先到別的港口。托運人起訴,承運人以提單上的繞航條款抗 辯。 法院判決:在托運人手中,提單不是合同而只是合

52、同證明,提單條款不能推翻承運人的口頭承諾。因為提單是在合同訂立后才簽發的,而且由承運人單方 簽署,托運人根本沒有反駁的機會。,提單的功能提單作為運輸合 同證 明,提單在托運人手中是運輸合同的初步證 明。如果有其他證據證明運輸合同和提 單記 載不符,依據運輸合同決定。 提單在托運人以外的其他提單持有人手 中是權利義務的唯一證據。(第78條) 如果有其他證據證明運輸合同和提單記 載不符,依據提單記載決定。 問題:提單持有人能否援引提單以外的運輸合同條款?,提單的證明效力 案,承運人進行提單項下的運輸,據提單記載有1,000包黃麻在裝貨港裝船,但是在卸貨港交貨時發現只有988包。承運人主張原本裝運時

53、就少兩包,因此不承擔短貨責任。 【法院判決】 法官認為,英國法下,提單在托運人手中時,提單中記載的貨物數量和重量數據只是記載內容的初步證明。承運人進行舉證,證明并沒有如提單記載數量的貨物裝上船舶,從而免除其責任。但是承運人的證據必須有足夠的說明力,僅僅指出存在少裝運的可能性是遠遠不夠的。因此,本案中的承運人必須對貨物的短少負賠償責任。 【評析】 該案判決反映了英國法對于提單的證明力的看法,即對于其上所記載的內容,提單在托運人手中時,只是承運人按照提單所載狀況收到貨物的初步證據。我國海商法第77條的規定與此相同。,(三)提單的功能 提單作為收據,1、證明的內容:貨物的品名、標志、數量、危險性質、

54、表面狀況等以及裝船的 時間 、地點等。 (第73條、76條) 問題:不知條款的效力(第75條)、記 載非強制性記載內容的效力 2、證明的效力:提單在托運人手中是承 運人接受或將貨物裝船的初步證明,在 收貨人手中是最終證據。(第77條) 問題:收貨人能否提出反證?,提單的功能提單作為據以交 付貨 物的單證,承運人交付貨物的唯一正確對象是提單 持有人 承運人對貨物的處置必須根據提單持有 人的指示進行 當有多個提單持有人時,承運人應向先 主張權利的持有人交付貨物。如果同時 主張,承運人應當向法院申請裁定 提單代表貨物的占有權,但不一定是所有權,關于憑提單交貨的案例,承運人根據托運人指示在中途港交付貨

55、物,只收回一份正本提單。 記名提單記名人因提單未到申請先提貨再補交提單。 買賣合同的買方憑副本提單要求提貨。 承運人無單放貨,托運人先向實際收貨人索要貨款,未果,再向承運人追償。 收貨人未及時提貨,承運人將貨物存放在港口倉庫,港口倉庫無單放貨。,即問即答,1、提單的三項基本功能是什么? 答案:貨物收據、運輸合同證明、交付貨物的唯一憑證。 2、提單作為貨物收據,在托運人和托運人以外的第三方手中效力有何不同? 答案:提單在托運人手中是初步證據,在第三方手中是最終證據。,(四)提單的簽發 基本要求,提單簽發是指作成提單并交付于人的一 種行為。提單一經簽發,就產生一定的 法律后果。(制作、簽字、交付)

56、 簽發提單是承運人的一項基本義務,應 當及時進行 簽發提單必須如實記載簽發時間、地點 以及貨物狀況等 提單必須簽發給正確的對象,如實簽發清潔提單,什么是清潔提單:清潔提單不等于沒有 任何批注的提單。記明貨物裝船后發生 的不良狀況的提單不是不清潔提單。對 貨物某些狀況表示不清楚或有懷疑的提 單也不一定是不清潔提單。在運輸、買 賣和信用證中對提單清潔與否的判斷標 準可能不同。 簽發清潔提單的標準:船長目力所及的 貨物表面狀況是否良好(國際慣例),簽發清潔提單的問題,表面看來和據稱內裝貨物不一致,如據 稱裝電視機的箱子漏水,或風一吹就偏 了。 借助簡單手段就可查知有問題的貨物, 如用手掂就知道太輕。

57、 需要專業知識才能判斷有問題的貨物, 如含水量過高的礦砂。,以案說法,在廣州海事法院審理的“金馬輪提單糾紛案”中,由于發現裝運的木薯片表面有霉跡,承運 人要求簽發不清潔提單,而托運人認為貨物品質已符合買賣合同約定而拒絕接受不清潔提單,雙方爭執不下,導致船 期損失。 法院判決:不能根據買賣合同中對貨物品質 的約定決定是否簽發清潔提單。簽發清潔提單的唯一標準是船長目力所及的貨物外表狀況。,(五)提單的轉讓,提單的轉讓規則:記名提單,不得轉讓 ;指示提單,經過記名背書或者空白背 書轉讓;不記名提單,無需背書,即可 轉讓。 提單轉讓的效果:貨物的推定占有權和 對承運人的直接權利的轉移(前后手) 提單轉

58、讓的主要原因:履行買賣合同或 結算合同,提單轉讓的問題,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提單轉讓的效力 幾種情況:指示提單簽發給托運人,但 記名指示人是銀行或買方。托運人持有 提單是否是提單持有人?不連續背書的 提單持有人。非經背書取得提單的提單 持有人。 記名提單是否可轉讓 提單轉讓的時間限制 提單轉讓后托運人的權利義務如何? 提單的中間持有人的權利義務如何,提單的注銷,簽發提單后,只有注銷提單承運人才能 交付貨物。 無人提貨的處理:第86條。,以案說法,1989年,香港華潤紡織品公司與日內瓦一 家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又與深圳一公司簽訂一份CIF買賣合同將貨物轉賣。深圳公司開出信 用證后,香港華潤紡織品公司發

59、貨,船抵湛江港后,湛江紡織公司憑保函提貨。銀行以單證不符退單。原告向深圳公司索要貨款未果,憑提單起訴承運人和船代。 法院判決:原告的損失是買賣合同糾紛造成的 ,原告已向深圳公司追償,也就等于承認了承運人的交貨行為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喪失了向承運人索賠的權利。,(六)倒簽和預借提單,法律性質:侵權還是違約? 區分的意義:1、是否超出了海商法第四章的調整范疇,包括能否享受責任限額 、短期時效的保護等。2、適用的準據法可能不一樣。3、賠償的原則和范圍不同 侵權的要件:行為、違法性、因果關系 、主觀過錯 違約的要件: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或不 行為、過錯、因 果關系,預借和倒簽提單問題,按照事實情況如實記載簽發時間既是合 同義務,又是法定義務。 侵權和違約競合?違約排斥侵權? 重大違約或欺詐說:“預借或倒簽提單 從其簽發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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