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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第五次個人自
檢卷(附答案和解析)
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
1、2007年7月,賴某在與孫某等人賭博中輸給孫某5000元,賴某
懷疑孫某在賭博中作弊,即回到家中取來砍刀,要求孫某退回輸掉的
5000元,遭到孫某的拒絕。賴某遂連砍孫某數刀,孫某被迫交出5000
元。賴某得款后逃離現場。經鑒定,孫某構成輕傷。賴某的行為構成?()
A、搶劫罪
B、故意傷害罪
C、聚眾斗毆罪
D、尋釁滋事罪
【參考答案】:B
【解析】C、D兩項顯然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
的意見》規定,搶劫賭資、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的,以搶劫罪定罪,但行為人僅以其所輸賭資或所贏
賭債為搶劫對象,一般不以搶劫罪定罪處罰。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關規定處罰。
2、甲公民成立了一個公司,但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該
公司在經營中與A公司發生合同糾紛,A公司應當以為被告提起訴訟
A、甲公民
B、甲公民成立的公司
C、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D、以上任何一個
【參考答案】:A
1
【解析】:考查當事人的確定。《民訴意見》第49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登記而未登
記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組織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或者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后仍以其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以直接責任人為當事人。
公司尚未登記注冊,不是合乎法律規定的公司,不是法律意義上的
主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本案中無任何過錯,更不應成為被告。非真
正的法人以法人名義活動的,當然以直接責任人為當事人,因為該法人
并不存在。
3、某縣土地管理部門根據某地方法規的規定,發布一個文件,”授
權該縣所有村民委員會對各村濫占濫用農地的單位和個人行使行政處罰
權”,那么村民委員會應當以誰的名義做出行政處罰:()
A、村民委員會自己的名義
B、村民委員會隸屬的鄉政府
C、縣土地管理部門
D、縣政府
【參考答案】:C
【解析】《行政處罰法》第18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
其法定權限內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托其他組織或者
個人實施行政處罰。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并對該行為的
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受委托組織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得再委托其他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需要注意的是,該文件中的“授權”實為“委托”。
4、下列選項中體現合同關系相對性的是:
A、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B、債務人無償處分其財產使債權人的債權受到侵害,債權人可請求
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處分行為
C、債務人向債權人交付標的物被第三人毀壞時,債權人追究第三人
的侵權責任
D、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
任
2
【參考答案】:D
【解析】:合同相對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合同當事人之間發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當事人
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對方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而不能向與其無合同關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請求,
也不能擅自為第三人設定合同義務,合同債權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護。據此,正確答案為D。
A項在理論上稱為“買賣不能擊破租賃”,實際上是賦予租賃權對
抗第三人的物權效力。因此,這種債權物化的情形屬于合同相對性理論
的例外,不可選。B項體現的是《合同法》對撤銷權的規定,債權人可
以依據合同請求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的行為,也屬于合同相對性理論的
突破和例外規定,不可選。C項中,涉及一個第三人侵害債權問題,雖
然在學理上尚存在爭議,但其是對合同相對性的典型突破,故也不選。
本題很好地總結了合同相對性的幾種例外,鑒于司法考試較偏重于
理論考查的先例,希望考生多加注意。
5、甲涉嫌刑訊逼供罪被立案偵查。甲以該案偵查人員王某與被害人
存在近親屬關系為由,提出回避申請。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
A、王某可以口頭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請
B、作出回避決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偵查工作
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D、如甲的回避申請被駁回,甲有權申請復議一次
【參考答案】:C
6、為維護國家、集體或他人合法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在侵權人
無力賠償的情況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可以
A、責令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
B、判決侵權人的親屬代為賠償
C、不予支持
D、由國家給予賠償
3
【參考答案】:A
【解析】:根據民通意見第142條的規定,為維護國家、集體或者他人合法權益而使自己受到
損害,在侵害人無力賠償的情況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
7、某外國公司在向我國政府申請設立外資企業時,存在以下情況,
請問其中哪一項違反了我國法律的規定?
A、該外資企業由申請人獨家出資設立
B、申請人要求將該外資企業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
C、申請人聲明該外資企業將采用先進技術和設備,但其產品僅有
40%出口
D、申請人聲明該外資企業的各項保險將向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參考答案】:D
【解析】:根據《外資企業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外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
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不包括外國的企業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第3條第1款規定,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于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
國家鼓勵舉辦產品出口或者技術先進的外資企業。
第8條規定,外資企業符合中國法律關于法人條件的規定的,依法
取得中國法人資格。
根據以上規定,選項
A、B、C符合中國法律規定,不當選。第16條規定,外資企業的各
項保險應當向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故選項D不符合中國法律規定,
當選。
8、甲向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預訂了一套住房,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
同,并首付了30%的款項,雙方辦理了預告登記。后房地產開發公司因
資金緊張又將該套樓盤整體抵押給某銀行,房地產開發公司因到期不能
償還銀行貸款而發生糾紛。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銀行能取得該樓盤的抵押權,包括對甲所購房屋的抵押權
4
B、銀行不能取得甲所購房屋的抵押權
C、甲的權利優于銀行的抵押權
D、銀行的抵押權優于甲的權利
【參考答案】:B
【解析】:《物權法》第20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
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
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本題中甲已對所購房產進行預告登記,產生公示效力,后
抵押行為對所購房屋不發生物權效力,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既然銀行不能取得抵押權,也就無
所謂權利優先問題了,CD選項錯誤。
9、甲公司與乙公司發生貿易往來,甲公司簽發匯票給乙公司,由甲
公司在乙公司所在地的甲公司的子公司丙付款,后來乙公司背書轉讓給
TT,后來又經過戊、己、庚連續背書轉讓,最后庚向丙提示承兌時,
遭到拒絕,行使追索權,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庚可以對甲、乙、戊、己任何一人行使追索權
B、庚可以只對己行使追索權
C、庚可以對甲、己行使追索權
D、庚對已行使追索權后,不能再對戊、乙行使追索權
【參考答案】:D
【解析】:根據《票據法》第68條規定,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
承擔連帶責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
權。持票人對匯票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已經進行追索的,對其他匯票債務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
被迫索人清償債務后,與持票人享有同一權利。所以,選擇D說法錯誤,應當選。
10、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下列關于退回補
充偵查的哪一表述是錯誤的?
A、退回補充偵查應在一個月以內偵查完成
B、退回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
5
C、審查起訴期間改變管轄的,改變管轄后退回補充偵查的次數不得
超過兩次
D、審查起訴期間改變管轄的,改變管轄前后退回補充偵查的次數總
共不得超過兩次
【參考答案】:C
11、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民事訴訟法的一個基本原則,關于
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的下列理解,正確的是:
A、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民事案件的審判權,不受任何機關、社會
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B、審判組織獨立行使審判權,并對其所審理的案件獨立負責
C、人民法院作為一個整體獨立行使審判權,并對其所審理的案件負
責
D、審判組織在本院審判委員會的指導下獨立行使審判權,并對其所
審理的案件負責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含義。《民事訴訟法》第6條規定:民事案件
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
體和個人的干涉。我國的法院獨立指法院作為一個整體的獨立。A項中不應為“任何機關”,應為“
行政機關”,法院獨立而非審判組織獨立,
B、D項均不正確。
12、2006年夏日的某日晚,某女青年甲在下夜班的路上被男青年乙
強奸。事后,甲非常痛苦,在乙強奸后準備離開時,撿起路邊一塊大石
頭向乙腦袋砸去,造成乙重傷。甲的行為構成:()
A、緊急避險
B、故意犯罪
C、正當防衛
6
D、防衛過當
【參考答案】:B
【考點】正當防衛
【解析】正當防衛必須符合五個條件,在前提、時間、主觀、對象及限度上應該符合一定的條
件才構成正當防衛。本案中,乙的強奸行為已經實施完畢,不法侵害已經停止,喪失了正當防衛的時
間條件,所以,甲的行為構成了故意傷害犯罪。
13、在保證擔保的方式中,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保證最主要的區別
是什么?
A、一般保證的保證范圍為主債權,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范圍為全部
債權
B、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不享
有這一權利
C、一般保證的保證期限為六個月,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限為兩年
D、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形下,一般保證的保證人
僅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責任,而連帶責任擔保不受此限制
【參考答案】:B
【解析】:見保證基本知識
14、下列關于國際私法中的“識別”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A、國際私法中的識別是指對沖突規范進行分析,從而確定其是屬于
單邊沖突規范、雙邊沖突規范、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還是重疊適用的沖
突規范的過程
B、國際司法實踐中,各國大都依“對不同的案件依據不同的法律進
行識別說”進行識別
C、識別的最終目的是確定解決法律沖突所應適用的準據法
D、識別是指對沖突規范中的“連結點”進行解釋,以使其作為確定
準據法的依據進一步明確化的過程
7
【參考答案】:C
【解析】:識別的過程,應包括兩個相互制約和影響的內容:其一,是對有關的法律事實或問
題進行識別其二,是對沖突規范本身的識別,即對沖突規范“范圍”和“連結點”中的有關法律概念
進行解釋應適用于案件的準據法。
15、甲、乙二人欲合伙經營一個汽車修理廠.雙方在合伙協議中約
定:甲為汽車修理廠的負責人,負責全面的經營管理:乙不得過問合伙
企業的經營事務,也不承擔企業的虧損.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甲、乙二人應當共同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B、甲全面負責汽車修理廠的經營和管理,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C、乙以汽車修理廠的名義對外所為的法律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由
乙自己承擔
D、乙以汽車修理廠的名義對外所為的民事法律行為,經甲追認后才
能生效
【參考答案】:A
【解析】:盡管合伙協議規定,甲為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人,乙不得過問經營事務,但是,協
議約定不能免除乙應當承擔的法定義務,根據《合伙企業法》第33條的規定,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
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故甲、乙二人應當共同對外承擔民事責
任,A選項正確,B選項不正確.乙以合伙企業的名義對外從事民事法律行為時成立表見代理,無執
行權的合伙人對外以合伙企業的名義與善意第三人進行的法律行為的法律責任仍由合伙企業和全體合
伙人承擔,故
C、D選項不正確.
16、中國某公司從日本裝運一批貨物,到達我國上海港,經海關人
員檢查發現部分貨物因受雨淋已霉變,并且還嚴重短量。該運輸合同中
注明投保的是水漬險。則保險公司應當()O
A、只賠償霉變部分
B、只賠償短量部分
C、拒絕賠償
8
D、全部賠償
【參考答案】:C
【解析】:雨淋屬于一切險的范圍,不屬于水漬險的承保范圍
17、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一架飛機在飛越韓國領空時,一名美國乘客
尋釁滋事,將一名中國乘客打成重傷。我國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該美國乘
客提起公訴,本案應由下列哪一個人民法院審判?()o
A、該飛機在中國的最初降落地中級人民法院
B、該飛機在中國的最初降落地基層人民法院
C、該航班所在航空公司的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
D、該航班所在航空公司的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
【參考答案】:A
【解析】《高法解釋》第9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的中國航空器內的犯罪,由犯
罪發生后該航空器在中國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刑事訴訟法》第20條規定:“中級人民
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
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國人犯罪的案件。”因本案的被告人是外國人,故依法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
轄。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A。
18、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其“適用意見”的規定,按規定可以背
書轉讓的票據持有人,因票據被盜、遺失或滅失,可以向哪個基層人氏
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A、票據出票地
B、票據背書轉讓地
C、票據被盜、遺失或滅失地
D、票據支付地
【參考答案】:D
【解析】:詳見《民事訴訟法》第193條規定
9
19、甲某之子因為無證駕駛違章撞傷一行人后逃逸,致被害人因為
延誤救治而死亡。甲某謊稱是自己駕駛的,替其子頂罪。另查明:甲某
曾經將受到公安機關通緝的毒品犯乙某窩藏在家中達3個月之久。還從
甲某家中起獲乙某存放在其家中的1000克海洛因和50萬元毒資。對甲
某的行為的認定錯誤的是:()
A、窩藏罪
B、包庇罪
C、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D、窩藏毒品、毒贓罪
【參考答案】:A
【考點】窩藏罪;包庇罪
【解析】替人頂罪,屬于作假證明包庇犯罪分子的情況,故構成包庇罪;關于C包庇毒品犯罪
分子罪和D窩藏毒品、毒贓罪,屬于法條競合,參見刑法第349條。
20、客運合同成立。
A、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
B、交通工具出發時
C、旅客登上交通工具的那一刻
D、旅客向承運人支付票款時
【參考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293條規定,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
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所以選A。
21、關于死刑緩期執行限制減刑案件的審理程序,下列哪一說法是
正確的?
A、對一審法院作出的限制減刑的判決,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可
以獨立提起上訴
10
B、高級法院認為原判對被告人判處死刑緩期執行適當但限制減刑不
當的,應當改判,撤銷限制減刑
C、最高法院復核死刑案件,認為可以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并限制減刑
的,可以裁定不予核準,發回重新審判
D、最高法院復核死刑案件,認為對部分被告人應當適用死刑緩期執
行的,如符合《刑法》限制減刑規定,應當裁定不予核準,發回重新審
判
【參考答案】:B
22、在代表人訴訟中,當事人眾多一般指幾人以上,當事人可以推
選出幾人為代表人?
A、十,一至三
B、十,二至五
C、十五,二至五
D、十五,一至三
【參考答案】:B
【解析】:《民訴意見》第59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和第五十五條規定的當事人
一方人數眾多,一般指十人以上。”第62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和第五十五條規定的代
表人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依照以上兩個法條規定可知,
ACD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
23、在甲國登記的法人A,其章程中規定的住所地在乙國,其主要
辦事機構所在地在丙國。現在中國法院審理涉及法人A在中國業務的案
件。請問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法院應以哪里作為該法人A的住所?
A、在甲國的登記地
B、在乙國章程規定的住所地
C、在丙國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D、在中國的營業地
11
【參考答案】:C
【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39條,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因此C正確
24、在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保險人承保何種險方可賠償被保
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遭受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單獨海損?
A、只有承保?切險”才可能
B、只有承保?切險”或“水漬險”才可能
C、只有承保附加險才可能
D、只要承保?切險”、“水漬險’或“平安險”郡有可能
【參考答案】:B
【解析】:海洋貨物運輸保險的主要險別有三種,即平安險、水漬險和一切險.平安險的英文
意思為“單獨海損不賠”.單獨海損指貨物由于意外造成的部分損失.對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
遭受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單獨海損,不是平安險的責任范圍,但水漬險和一切險賠償這種損失.附加險
是投保人在投保主要險別時,為補償因主要險別范圍以外可能發生的某些危險造成的損失所附加的保
險.故B選項正確,ACD選項錯誤.
25、提單,是指可以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或貨物已由承運人
接管或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根據提單是否有批
注,可以分為。
A、記名提單、不記名提單和指示提單
B、清潔提單和不清潔提單
C、倒簽提單和預借提單
D、直達提單、轉船提單和聯運提單
【參考答案】:B
【解析】:本題考點是提單的分類。根據不同的標準,對提單有不同的分類。以貨物是否裝船
分為已裝船提單和收貨待運提單。技收貨人抬頭分為記名提單、不記名提單和指示提單。以提單是否
有批注分為清潔提單和不清潔提單。按運輸方式分為直達提單、轉船提單和聯運提單。按運費支付時
間分為運費預付提單和運費到付提單。按實際裝船日期和信用證要求裝運日期的關系分為倒簽提單與
預借提單。故選B。
12
26、我國某遠洋客輪從上海港起航駛往加拿大,在船經公海領域時,
輪上的一美國乘客盜竊英國一游客的錢物而被抓獲,該船到達英國港口
后,該英國游客要求船長將盜竊犯繩之法,此時船長應:()
A、將該犯交由英國法院,按英國法律處罰
B、將該犯交由日本法院,按日本法律處罰
C、將該犯交由中國法院,按中國法律處罰
D、以本船無刑事管轄權為由,釋放該犯
【參考答案】:C
【考點】刑法適用范圍之屬地管轄原則
【解析】《刑法》第6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
適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因此,此案件適用我國法律。
27、對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哪一種民事裁定、決定,當事人不可
以申請復議
A、關于先予執行的裁定
B、關于回避問題的決定
C、關于管轄權異議的裁定
D、關于罰款的決定
【參考答案】:C
【解析】:第九十九條當事人對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
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第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應當在申請提出的三日內,
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
被申請回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對復議申請,應當在三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并
通知復議申請人.第一百零五條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準。拘傳應當發拘傳票。罰款、拘留
應當用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第三十
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的人
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第一百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對管轄權有異議的適用裁定。
A、B、D三項中都可以申請復議。
13
28、外資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錢某,利用單位為全體職工辦理財產
保險的機會,而為其機動車投保后,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
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10萬元歸己所有,錢某的行為構成何罪?()。
A、貪污罪
B、保險詐騙罪
C、詐騙罪
D、職務侵占罪
【參考答案】:B
【考點】貪污罪與保險詐騙罪的區別
【解析】《刑法》第19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
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
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
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
險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
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本題中的錢某是外資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
不構成貪污罪,只能構成保險詐騙罪。因此,選項B正確。
29、依照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下列哪些特殊侵權行為適用推定
過錯責任?
A、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侵權致人損害
B、建筑物致人損害
C、環境污染致人損害
D、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
【參考答案】:B
【解析】:《民法通則》第126條規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
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
己沒有過錯的除外。”受害人無需就侵權人的過錯舉證,侵權人想要免責,必須由他自己證明沒有過
錯。這正是過錯推定原則的含義。A之“特殊”,并不在于歸責原則上,而在于承擔責任的主體''特
14
殊”,《民法通則》將該類侵權行為特別規定,僅僅是意在表明:即使國家機關必須對其工作人員的
職務侵權行為承擔責任。CD皆為無過錯責任原則,即,致損人是否存在過錯在所不論。
30、以下選項中關于國有獨資公司的表述,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國有獨資公司的章程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
B、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
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
司。
C、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
職權。
D、國有獨資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
構委派
【參考答案】:A
【解析】:根據《公司法》第66條,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或者
由董事會制訂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A項不符合法律規定,BCD三項與法條完全吻合。
31、下列案件事實中,并非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的是:
A、甲公司訴乙公司侵犯其產品制造方法發明專利,對于乙公司產品
的制造方法不同于甲公司的專利方法
B、李某訴供電局安裝的高壓線過低而電死其牛,對于供電局已經采
取安全措施并盡到警示義務的事實
C、胡某訴吳某飼養的狼狗咬傷自己,對于胡某有故意的事實
D、曾某訴某公司產品存在嚴重缺陷致使自己人身傷害,就產品存在
嚴重缺陷的事實
【參考答案】:D
【解析】:《證據規定》第4條規定:"下列侵權訴訟,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舉證責任:(一)
因新產品制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由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其產品制造方法
不同于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六)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
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侵權責任法》第76條規定:“未經許可進入高度危
15
險活動區域或者高度危險物存放區域受到損害,管理人已經采取安全措施并盡到警示義務的,可以減
輕或者不承擔責任。”《侵權責任法》第78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
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
者減輕責任。”根據以上法條的規定,ABC選項是專利侵權、高危區域、飼養動物侵權的情形,所列
事項是被告舉證的,ABC選項不應當選。D選項的產品責任侵權產品損害缺陷的事實由原告舉證,D
選項應當選。
32、中國南方某航運公司將其所有的一艘懸掛巴拿馬國旗的遠洋貨
輪轉讓給印度一家航運公司,該船舶所有權的轉讓應適用下列哪一國法
律?
A、中國法律
B、巴拿馬法律
C、印度法律
D、船舶所在他國法律
【參考答案】:B
【解析】:物之所在地法適用的例外
1992年《海商法》第270條:”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
適用船旗國法律。”
物之所在地法的適用范圍雖然很廣泛,但由于某些標的物的特殊性
或者處于某種特殊狀態之中,在這種情況下仍適用物之所在地法便成為
不可能或不合理,必須適用其他的沖突規范。例如,由于海船航行于公
海上時,雖然占有一定的空間,但該空間不屬于任何國家法律的管轄,
所以無法適用物之所在地法這一原則,而且,海船在航行過程中又經過
許多國家,亦難確定其所在地,飛機也有類似的問題。目前,有關船舶
和飛機的所有權問題大多數國家一般都采用以船旗國法或登記國法作為
所在地法。船舶和飛機在哪國登記或注冊,就取得該國的國籍,適用該
國的法律。國際上的一般做法是不允許船舶和飛機具有雙重國籍,即所
有人不得同時向兩個國家申請登記注冊。我國1992年《海商法》第14
章就船舶物權的法律適用作了詳細的規定: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
消滅,適用船旗國法律:船舶抵押權也適用船旗國法律,但是船舶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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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租賃以前或者光船租賃期間,設立船舶抵押權的,適用原船舶登記他
國的法律;船舶優先權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題船旗國為
巴拿馬,因此,應選B項。
33、公安機關對于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
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要求復核。
在此期間,對被拘留人,應當:()O
A、在接到不批準逮捕決定時立即釋放
B、復議意見不被接受后立即釋放
C、如不提請復核立即釋放
D、待上一級人民檢察院作出復核決定后,決定是否釋放
【參考答案】:A
【解析】《刑事訴訟法》第69條第3款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
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
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
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據此,本題正確答案為A。
34、我國涉外仲裁機構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當事人請
求執行的,如果被執行人或其財產不在我國領域內,應當。
A、由當事人直接向我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B、由當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
C、由我國涉外仲裁機構向有管轄權的我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
D、由我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按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
或按互惠原則,請求外國法院承認和執行
【參考答案】:B
【解析】:考查涉外仲裁的執行。《民事訴訟法》第266條第2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
仲裁機構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當事人請求執行的,如果被執行人或者其財產不在中華人
民共和國領域內,應當由當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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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被執行人或其財產不在我國領域內,我國法院不便執行,D項
適用于己生效的法院判決、裁定。
將仲裁裁決的執行和法院判決、裁定的執行相比較記憶,列出一個
圖表,一目了然。
35、張某犯投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刑罰執行9年后,又犯
故意傷害罪(輕傷害),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數罪并罰時,其可能實
際執行的最高刑期是()
A、16年
B、14年
C、15年
D、11年
【參考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數罪并罰時的刑期計算問題。
《刑法》第69條、第71條分別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
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
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3年,拘役最
高不能超過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20年。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
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
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
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據此,張某承擔投毒罪的刑期還有14—9=5年未執行,所以投毒罪和故
意傷害罪的另外執行刑期幅度為5至7年,所以數罪并罰時,張某實際
可能執行的最高刑期就為9+7=16年。應特別注意,本題答案不是由
14+2=16年計算出來的,這種計算法是錯誤的
36、某甲向銀行取款時,銀行工作人員因點鈔失誤多付給1萬元。
甲以這1萬元作本錢經商,獲利5千元,其中2千元為其勞務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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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一個月后銀行發現了多付款的事實,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
列有關該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甲無需返還,因系銀行自身失誤所致
B、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
C、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同時還應返還1個月的利息
D、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同時還應返還1個月的利息及
3000元利潤
【參考答案】:C
【解析】:【解析】根據通說,不當得利的發生,如果受益人善意的,返還的不當利益以現存
利益(包括現存孳息)為限,利益已經滅失的不須賠償;如果行為人主觀上為惡意,返還時應返還本
金及利息。對于利潤,《民通意見》第131條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
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后,應當予以收繳。”因此,利潤應當收
繳國家而非返還,否則又構成了新的不當得利。這一條文備受學界指責,與《公司法》第61條等其
他規定不一致,復習時要注意。綜上,答案為C。
37、判長在法庭審理過程中突發心臟病,無法繼續參與審判,需在
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審判人員參加審判。法院院長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確
的?(2011年試卷二第32題)
A、指派一名陪審員擔任審判長重新審理
B、指派一名審判員擔任審判長繼續審理
C、指派一名陪審員并指定原合議庭一名審判員擔任審判長繼續審理
D、指定一名審判員擔任審判長重新審理
【參考答案】:D
【考點】集中審理原則、合議庭的組成
【解析】集中審理原則,又稱不中斷審理原則,是指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應在不更換審判人員
的條件下連續進行,不得中斷審理的訴訟原則。該原則主要包括四項內容:(1)每起案件自始至終應
由同一法庭進行審判;(2)法庭成員不得更換;(3)集中進行證據調查與法庭辯論;(4)庭審不中斷并
迅速作出裁判。其中,“法庭成員不得更換”的具體要求為法庭成員(包括法官和陪審員)必須始終在
場參加審理,對于因故(如回避)不能繼續參加審理的,應由始終在場的候補法官、候補陪審員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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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足夠的法官、陪審員可以替換,則應重新審判。本案中審判長突發心臟病無法繼續參與審判,
且需要在“庭外”另行指派審判人員,因此被指派參加審判的人員不符合“始終在場”的要求,該案
件應當重新審理,選項B、C錯誤。予以排除。關于審判長的身份資格要求,《刑事訴訟法》第47條
第6款規定,合議庭的院長或者庭長指定審判員一人擔任審判長。院長或庭長參加審判的時候,自己
擔任審判長。因此,只有審判員有資格擔任審判長,人民陪審員不得擔任審判長,選項A錯誤。不當
選。選項D正確,為應選項。
[陷阱點撥]考生容易根據集中審理原則含義中的“不得中斷庭審”
得出結論,認為在重新指派審判人員后,案件應當繼續審理,這是由于
片面理解集中審理原則而造成的錯誤。集中審理原則不僅要求庭審不得
中斷,亦要求法庭成員不得更換。
38、2006年,中國商務部決定對原產于馬來西亞等八國的橡膠制品
展開反補貼調查。根據我國《反補貼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下列關
于此次反補貼調查的哪項判斷是正確的?
A、我國商務部在確定進口橡膠制品是否存在補貼時必須證明出國
(地區)政府直接向出口商提供了現金形式的財政資助
B、在反補貼調查期間,該八國政府或橡膠制品的出口經營者,可以
向中國商務部作出承諾,取消、限制補貼或改變價格
C、如果我國商務部終局裁定決定對該八國進口橡膠制品征收反補貼
稅,該反補貼稅的征收期限不得超過10年
D、如果中國橡膠制品進口商對商務部征收反補貼稅的終局裁定不服,
必須首先向商務部請求行政復審,對行政復審決定還不服,才能向中國
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參考答案】:B
【解析】:《反補貼條例》第3條規定,補貼,是指出口國(地區)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機構
提供的并為接受者帶來利益的財政資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價格支持。故A選項錯誤。《反補貼
條例》第32條規定,在反補貼調查期間,出口國(地區)政府提出取消、限制補貼或者其他有關措
施的承諾,或者出口經營者提出修改價格的承諾的,商務部應當予以充分考慮。故B選項正確。《反
補貼條例》第47條規定,反補貼稅的征收期限和承諾的履行期限不超過5年;但是,經復審確定終
止征收反補貼稅有可能導致補貼和損害的繼續或者再度發生的,反補貼稅的征收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故C選項錯誤。《反補貼條例》第52條規定,對依照本條例第26條作出的終裁決定不服的,對依照
本條例第四章作出的是否征收反補貼稅的決定以及追溯征收的決定不服的,或者對依照本條例第五章
20
作出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可知,行政
復審不是司法審查的必經程序,D選項錯誤。本題的應選項為B。
39、依我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民用航空器的轉讓、抵押,應
當適用哪國法律?
A、民用航空器轉讓、抵押地國法律
B、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國法律
C、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國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國法律
【參考答案】:C
【解析】:我國《民用航空法》就民用航空器物權的法律適用作了如下規定:(1)關于民用航
空器的所有權,第185條規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適用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國
法律。(2)關于民用航空器的抵鉀權,第186條規定:民用航空器抵鉀權適用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
國法律。(3)關于民用航空器的優先權,第187條規定:民用航空器優先權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
在地法律。因此,本題選C。
40、下列對犯罪中止的理解正確的是:()
A、甲入室盜竊時聽見樓道傳來腳步聲,便逃跑離開盜竊現場,甲跑
出不遠又想返回繼續盜竊,但又怕被抓住,經反復思想斗爭,決定放棄
犯罪。甲的行為構成犯罪中止
B、行為人產生犯意后沒有實施犯罪行為,但其良心發現便放棄了犯
罪的念頭,該行為人成立犯罪中止
C、犯罪中止的特征是“能達目的而不欲”,能否達到目的應以行為
人的認識為標準進行判斷。只要行為人認為可能既遂而不愿意達到既遂,
即使客觀上不可能既遂,也應當成立中止
D、在結果犯場合,犯罪中止的成立要求不能發生任何犯罪結果,一
旦有危害結果的發生,則是不能有效防止結果的發生,應成立犯罪未遂
【參考答案】:C
【考點】犯罪中止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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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A項項因聽到腳步聲而被迫停止犯罪,已經成立犯罪未遂,未遂后不可能再出現犯罪
中止;B產生犯意但沒有實施犯罪行為,犯罪過程沒有開始,不成立中止;D項犯罪中止的成立不要
求沒有發生任何犯罪結果,只要沒有發生既遂所要求的結果就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
2、甲、乙、丙、丁共同投資設立了一有限合伙企業,甲、乙為有限
合伙人,丙、丁為普通合伙人。現甲、乙欲轉變為普通合伙人,下列哪
些選項是正確的?()
A、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B、甲、乙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僅承擔
有限責任
C、該企業因僅剩普通合伙人,應轉變為普通合伙企業
D、如丙、丁轉變為有限合伙人,則該有限合伙企業應當解散
【參考答案】A,C,D
【解析】根據《合伙企業法》第75條的規定,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
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轉為普通合伙企業。故C、D表述正確。
根據《合伙企業法》第82條的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
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故A正確。
根據《合伙企業法》第83條的規定,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
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
任。B錯。
3、約翰是甲國駐乙國的領事官員,某日清晨約翰目睹了發生在乙國
一街道拐角處的一起持刀搶劫事件。甲、乙兩國都是《維也納領事關系
公約》的締約國,且兩國之間沒有其他雙邊的涉及外交和領事特權與豁
免方面的協定。根據國際法的規則,下面哪些判斷是不正確的?
A、約翰就該持刀搶劫案件可以免除作證義務
22
B、約翰就該持刀搶劫案件雖然可以免除作證義務,但派遣國同意其
出庭作證時,約翰應出庭作證
C、約翰就該持刀搶劫事件不得拒絕作證,如果其拒絕,乙國法院可
以依照本國法對其強制出庭作證或予以處罰
D、約翰就該持刀搶劫事件不得拒絕作證,但如果其拒絕,乙國法院
也不得對其施以強制或處罰
【參考答案】:A,B,C
【解析】:根據《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規定,在與管轄相關的作證義務方面,領事享有一
定的豁免。領事官員對其執行職務所涉及的事項沒有作證或提供有關公文或文件的義務。除此之外領
事官員不得拒絕作證。但如果領事拒絕作證也不得對其施以強制或處罰。故ABC選項錯誤,D選項正
確。本題的應選項為ABC。
4、下列關于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的表述,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委托他人進行企業的設立登記時,應當出具投資人的授權委托書
和代理人的合法證明
B、個人獨資企業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業務
C、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應當在申
請設立登記時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D、個人獨資企業的從業人員不得少于8人
【參考答案】:A,B,C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法》第9條規定,申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由投資人或者其委
托的代理人向個人獨資企業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設立申請書、投資人身份證明、生產經營場所使用
證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時,應當出具投資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合法證明.個人獨資
企業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業務: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
應當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故ABC選項均為法條的規定,正確,當選.第8條
規定,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投資人為一個自然A:(二)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三)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四)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五)有必要的從業人
員.可見,法律并未要求個人獨資企業的從業人員不得少于8人,D選項錯誤,不當選.
5、下列行為中屬于能夠發生私法效果的默示的意思表示的是:()
23
A、甲無代理權,卻以乙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乙明知而不作否認表
示
B、租期屆滿后,當事人沒有明確解除合同,但承租人繼續交付租金,
出租人繼續收受租金Yd)」;(V)
C、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由甲寄發傳真告知乙,如果乙收信后1
個月內不作答復,即視為雙方合同終止。乙收信后在1個月內沒有作答
復
D、受贈人在知道受遺贈后2個月內沒有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
表不
【參考答案】A,B,C,D
【解析】考點:默示的判斷及其效力
講解:默示是意思表示的一種形式,包括作為的默示與不作為的默
示兩種情況。依照《民通意見》第66條的規定,前者是指“一方對對方
當事人提出民事權利的請求,對方未使用語言或者文字明確表示意見,
但其行為表明已經接受的”;后者是指沉默,沉默僅僅“在法律有規定
或者當事人雙方有約定的情況下,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
本題中,B項屬于作為的默示;A、C、D三項屬于不作為的默示,其
中A、D兩項有法律的相應規定,見《民法通則》第66條與《繼承法》
第25條的規定;C項屬于雙方當事人事前約定的情況。
6、在下列哪一種情形中,導致離婚時可能涉及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
請求?
A、某甲的丈夫乙在出外經商定居時與某女青年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B、某甲的丈夫乙在家中時常打罵凌辱甲和她的孩子
C、某甲的丈夫乙在外地用欺騙手段得以和某女青年登記結婚
D、某甲的丈夫在婚前隱瞞自己的精神病史
【參考答案】:A,B,C
24
【解析】:[測試點]離婚中的損害賠償。
【解析】:《婚姻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依此,ABC項情形屬于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
7、在民事訴訟中,法院對下列哪些事項可以不經當事人申請而作出
處理?()O
A、訴訟中裁定財產保全
B、決定回避
C、裁定移送管轄
D、裁定先予執行
【參考答案】A,B,C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92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
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
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故A項正確。根據《最高
人民法院關于審判人員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規定》第1條的規定,審判一人員具有法定的回避事
由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故B項正確。《民事訴訟法》第
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故C項正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7條的規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須
依當事人的申請。故D項不選。
8、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的規定,以下說法哪些是
正確的
A、要約應清楚表明要約人愿意按要約所列條件與對方訂立合同的目
的
B、要約須向相對人提出
C、只要要約未載明要約的有效期,則要約人可隨時撤銷其要約
D、要約撤銷的惟一辦法就是撤回通知先于要約到達被要約人
【參考答案】:A,B
25
【解析】:您所在用戶組沒有權限查看答案解析。
9、我國某進出口公司和德國商人簽訂一份買賣鋼材的合同,由德國
商人向我國公司提供鋼材200噸,交貨條件為CIF上海港。我進出口公
司依照合同規定按時開出以該德國商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德
國商人收到信用證后,按時將貨物送上船,取得船公司簽發的已裝船提
單,并辦理有關海上運輸的一切險的保險合同,取得保險公司簽發的保
險單。輪船進上海港口時,由于操作不慎,輪船和碼頭相撞,輪船和碼
頭嚴重受損,鋼材大部分掉入海中。根據《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
則》及其他國際經濟法知識,下列關于此案的表述正確的是哪些?
A、鋼材意外滅失的損失由德國商人承擔
B、德國商人不能憑信用證和有關單據要求銀行付款
C、我國公司的損失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償
D、輪船公司應當負責賠償上海港碼頭的損失
【參考答案】:C,D
【解析】:根據《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在CIF條件下,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弦以
前,貨物滅失風險由賣方承擔,自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弦以后,貨物滅失風險由買方承擔,故該風險
應該由我國公司承擔,A選項錯誤。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受益人只要能夠提供與信用證規定相符的
單據,銀行就應該付款,故德國商人能夠要求銀行付款,B選項錯誤。|學\法\網|貨物已保險,該碰
撞造成的大部分鋼材掉入海中的損失屬于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損失,故我國公司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
償,C選項正確。輪船進上海港口時,由于操作不慎,輪船和碼頭相撞,輪船和碼頭嚴重受損,輪船
公司有過錯,所以輪船公司應當賠償上海港碼頭的損失,故D選項正確。本題的應選項為CD。
10、下列哪些案件應當再審?()
A、二審法院于2004年6月1日判決解除張某與李某的婚姻關系。6
月20,張某向上級法院申請再審
B、二審法院于2002年6月1日判決張某賠償李某2萬元。2004年
10月5日,張某以原判決證據不足為由向上級法院申請再審
C、上級檢察機關于2004年10月對1998年5月下級法院所作的終
審判決提起抗訴
26
D、上級法院于2004年10月對1999年5月下級法院所作的終審判
決按審判監督程序提審
【參考答案】C,D
【解析】CD。《民事訴訟法》第183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
決,不得申請再審。所以A項不得申請再審。由《民事訴訟法》第184條的規定可知B項已經超出兩
年的時限,并且提出再審的理由是證據不足,不屬于兩年時限的例外,所以不得申請再審。C、D兩
項可以再審,沒有時間的限制。
11、甲有對乙的債權,價款200萬元。另外,甲亦欠丙200萬元。
甲為清償對丙的債務,將該債權讓與丙。下列關于該債權讓與的說法,
正確的是。
A、甲將對乙的債權讓與丙,須通知乙
B、若甲將對乙的債權讓與丙通知乙之后,又撤銷該通知,乙置之不
理而對丙清償的,仍應向甲還款
C、乙在接到債權讓與通知前對甲還款的,清償有效。
D、乙在接到債權讓與通知后仍對甲還款的,仍應向丙還款
【參考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查債權轉讓與通知的效力。
《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
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
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據此,A項正確,B項錯誤。乙在接
到債權讓與通知前,對乙不生債權讓與的效力,故乙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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