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河船舶建造檢驗指南內容_第1頁
內河船舶建造檢驗指南內容_第2頁
內河船舶建造檢驗指南內容_第3頁
內河船舶建造檢驗指南內容_第4頁
內河船舶建造檢驗指南內容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13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內河鋼質船舶建造檢驗指南目錄

第1章通則.....................................

1.1目的

1.2適用范圍

1.3檢驗依據

1.4設計圖紙審查

1.5檢驗申請

1.6船舶開工前檢查

第2章原材料檢驗..................................22

第3章船體檢驗....................................23

3.1船體放樣檢查

3.2船體裝配檢驗

3.3船體焊接檢驗

3.4焊縫無損檢測

3.5船體密性試驗

3.6船舶下水前檢驗

第4章陋裝設備的檢驗.............................29

4.1錨及系泊設備的安裝檢查及試驗

4.2拖曳及系結設備的安裝檢查及試驗

4.3舵及導流管設備的安裝檢查及試驗

4.4集裝箱及車輛系固裝置檢驗

第5章輪機檢驗..................................33

5.1鍋爐的安裝檢查及試驗

5.2空氣瓶、空壓機安裝檢驗

5.3主機及推進裝置的檢驗

5.4軸系和螺旋槳的檢驗

5.5輔機及防污染設備的檢驗

5.6管系檢驗

5.7機艙自動化裝置檢驗

第6章電氣設備檢驗................................51

6.1電氣設備檢驗的一般規定

6.2電纜敷設的檢驗

6.3電氣設備的安裝檢驗

6.4防爆電器的特殊要求

第7章船舶安全設備檢驗........................59

7.1無線電設備檢驗

7.2航行設備的檢驗

7.3信號設備的檢驗

7.4消防、防火設備的檢驗

7.5救生設備的安裝檢查及試驗

第8章起重設備檢驗...........................85

8.1起重設備的安裝檢查及試驗

第9章艙室設備檢驗..........................87

9.1客船艙室設備的檢驗

9.2船員艙室設備檢驗

第10章船舶噸位丈量.................................88

10.1申請受理

10.2復核提請

10.3下水前實船復核

10.4完工前復核

10.5證書發放

第11章傾斜試驗.....................................90

11.1檢驗條件

11.2檢驗內容

11.3檢驗要求及標準

第12章系泊試驗.....................................92

12.1.系泊試驗前的準備

12.2.錨泊設備和錨機試驗

12.3錨機的空載運行試驗

12.4效用試驗

12.5.舵裝置及舵機試驗

12.6.主機、輔機冷卻系統的試驗

12.7.滑油系統的試驗

12.8.燃油系統

12.9.壓縮空氣系統試驗

12.10.輔鍋爐/廢氣試驗

12.11.風機及通風系統試驗

12.12.艙底水系統及艙底泵的試驗

12.13.壓載系統及壓載泵試驗

12.14.主機系泊試驗

12.15.柴油發電機組的試驗

12.16.船舶自動控制和遙控設備

12.17主電源裝置采用蓄電池組時應進行下列試驗:

12.18主電源裝置采用軸帶發電機時應進行下列試驗

12.19應急電源裝置的試驗

12.20配電板應進行下列試驗

12.21對照明應進行下列試驗

12.22船內通信和報警系統應進行下列試驗

12.23甲板機械、重要輔機和泵組的電動機和控制裝置應進行下列試驗

第13章航行試驗.................................102

13.1.試驗前的準備

13.2.主機試驗

13.3.主機最低工作穩定性試驗

13.4.拆開檢查

13.5.軸系扭轉振動測量

13.6.側向推進器試驗

13.7.拋、起錨試驗

13.8.操舵試驗

13.9.航行性能試驗

13.10無線電通信設備

13.11電氣設備的一般性檢查

13.12發電站

13.13.主推進裝置遙控系統試驗

13.14.集中控制與監視設備試驗

第14章完工資料的提交及船舶證書的簽發.............108

14.1船廠質量證明書的提交

14.2船檢證書及檢驗報告的簽發

附錄:河船建造需提交的圖紙、資料目錄..................................109

內河船舶建造檢驗指南

第1章通則

1.1目的

LL1為把好建造船舶檢驗關,落實中國海事局強化源頭管理的要求,加強建造船舶現場檢

驗管理,明確建造檢驗項H的檢驗要求,提高船舶建造檢驗質量,促進船舶建造檢驗工作規

范化,制定木指南。

1.2適用范圍

1.2.1本指南適用于內河船長為20m及以上的鋼質船舶。

1.3檢驗依據

1.3.1檢驗應遵守和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法令和中國海事局頒布或接受的有關規范、規則及

技術標準。

1.3.2本指南僅對驗船師在建造(含改建)檢驗過程中執行法規和規范時,提供適當的指導

和必要的技術支持,但不能替代法規和規范,當本指南與法規和規范有矛盾時,應以法規和

規范為準。

1.4設計圖紙審查

1.4.1船舶建造前,應將圖紙資料送交船舶檢驗機構審查,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向船舶檢驗機

構申請船舶建造(含改建)檢驗。

1.4.2已批準的圖紙資料如有涉及法規、規范規定的原則性修改或補充,申請單位應將修改

或補充部分重新提交審查。

1.4.3當法規、規范及其修改通報的生效影響到批準的圖紙資料的有效性,而船舶在此生效

日期之后開工建造時,即使是批量生產的船舶,業經批準的圖紙資料也應按現行法規、規范

進行修改并送船舶檢驗機構審查批準后方可使用。

1.4.4圖紙審查一般應經過初審、復審、審核和批準等程序。初審人員應根據船舶種類,按

現行法規、規范和有關規定要求審查設計圖紙,提出初審意見,并編制《審圖交換意見備忘

錄》與申請人進行書面交流;復審人員應對復審項目的完整性和正確性進行驗證,對《審圖

交換意見備忘錄》進行復核。

1.4.5圖紙審查注意事項

1.4.5.1審圖人員應首先對送審圖紙適用的法規、規范和有關規定等進行梳理,明晰審圖依

據,并根據船舶種類,按適用的法規、規范和有關規定對送審圖紙進行預審,審查送審圖紙

是否齊全。

1.4.5.2復審人員重點復查法規的適用性、圖紙是否齊全等,對重點圖紙及項目進行復查、

驗證。

1.4.6圖紙審查要點

1.4.6.1船體

序號項目審查要點

1)應審查的事項:船舶類型、航區、主尺度、主尺度比、船上

人數等:

2)審查防撞艙壁、水密艙壁的位置,橫向艙壁的間距:首防撞

艙壁應在距首垂線0.05L-0.1L范圍,水密尾尖艙艙壁應在距尾

首垂線0.1L范圍;注意水密艙壁的開孔條件和要求;

3)注意審查燃油艙與淡水艙、食物艙、乘客艙室之間應隔開(包

1總布置圖括甲板);

4)首尖艙內禁止裝載燃油、滑油及其他易燃油類;

5)審查機艙、公共處所、起居處所的通道、梯道、出入口(含

應急出口)的數量、寬度及門的開啟方向;

6)審查廚房的布置;

7)核查舷墻、欄桿的布置及高度;

8)核查船員臥室應位于設計水線以上首防撞艙壁以后的處所。

1)審查設計依據、主尺度、肋骨或縱骨間距、航區等,數據與總

布置圖、基本結構圖一致。

2)審查船長定義。

3)注意結構設計原則要求。

4)板材及構件復核:

①注意各字母符號的定義。

②對照相應圖紙量取有關的數值,如1、h等。

③對照相應船舶類型、結構形式確定其計算適用公式,如單底或

2結構計算書雙底貨船或集裝箱船或工程船等。計算模型的選取應與圖紙一致,

如不一致修改計算書或修改圖紙。

④注意構件的跨距、間隔及連接形式等與中橫剖面圖及基本結構

圖對應。

5)總縱強度

①審查主尺度比。

②總縱彎曲強度、彎扭組合強度及屈曲強度校核:一般通過通用

程序計算,審核人員需留意什么情況要作上述計算校核。各章對

總縱強度的要求有所不同,應加以注意。

1)審查甲板、艙壁、上層建筑(包括圍壁)以及甲板室(包括

圍壁)的布置、結構形式和構件尺寸;

2)審查縱向構件的連續性,主機基座端部過渡及構件節點連接

3基本結構圖

形式等;

3)審查外板、強力甲板、舷伸甲板的厚度;

4)注意普通構件穿過縱向強構件時,腹板開口后的剩余高度。

1)剖面一般包括:船中(開口部位)、貨艙、機艙、首部、尾部

的典型剖面;

2)審查外板(船底板、毗板、舷側板、首封板、尾封板等)尺

4主要橫剖面圖

寸的正確性和與基本結構圖的一致性;

3)審查甲板邊板的寬度和厚度、構件尺寸的正確性及構件節點

連接的形式和尺寸。

1)審查舵的形式、舵的計算;

舵系布置圖2)核對舵桿、舵葉材料及尺寸;

5

及其計算書3)流線型舵上、下封板上均應設有泄水孔,且用不銹材料的栓

塞。

1)審查各設計航區(如A、B、C)瓶裝數的計算,并按最大蒯

錨、系泊設備布裝數配備錨泊設備;

6

置圖及其計算書2)注意鋼索替代錨鏈的具體要求;

3)審查系船索的長度及其代替條件、系纜設備尺寸和結構要求。

1)應對船舶的類型、航區、船長、型深、計算型深、干舷甲板、

干舷、舷弧、上層建筑、甲板室、A型船舶、B型船舶及C型船

舶、風雨密、艙室門檻的高度等進行確認;

2)注意特殊情況的修正,包括因舷弧而導致干舷甲板最低點不

在船中或船舶具有較大縱傾的情況;

干舷計算及3)注意核定的最小干舷與船舶的穩性、強度所決定的干舷不一

7

載重線標志圖致時,應取其中最大值勘劃載重線;

4)審查甲板線、載重線標志的正確性。注意各載重線均以線段

上邊緣為準;

5)注意水尺標志應在離船中圓環中心向左600mm處,其水尺刻

度的槽U方向應背向載重線標志;吃水到達水尺數字下緣時,即

表明為該數字所示的吃水。

1)確定所適用的計算依據的正確性和衡準內容的完整性;

2)計算的基本裝載情況應符合各類船舶的相應要求。對到港時

8完整穩性計算如不加壓載穩性不合格情況,尚應加算航行中途情況(汕、水各

消耗50%,壓載水同出港);

3)各工況可變重量重心的正確性。如消耗液體艙的重心高度應

以獲得盡量高的重心高度為原則,貨物應考慮設計所載較輕貨物

容量及自然堆積時實際重心高度,船員和乘客的計算重量取

75kg、重心高度按站立狀態取高出甲板或地板1m;

4)審查受風面積及風壓中心的正確性,注意計入貨物的受風面

積;

5)凡存在自由液面的液體艙(柜)應按法規考慮自由液面的修

正;

6)計算乘客集中一舷傾側力臂時,應審查每一載客處所乘客人

數及可移動的縱、橫向距離;

7)完工穩性計算時,空船重量重心的傾斜試驗結果應由現場驗

船師審查簽字。

8)考慮各水域的穩性特殊要求,以及特殊船型的穩性特別要求,

如珠江水系的客船突風穩性要求。

全船開口(包括1)審查開口位置及開孔尺寸的正確性;

9門、窗、蓋等設2)核對開口的關閉裝置(水密/風雨密)滿足規則要求;

施)布置圖3)檢查通風筒、透氣管布置及高度的正確性。

安全設備(包括1)審查救生圈、救生衣或者救生浮具的配備位置及數量;

10消防、救生)布2)市查水滅火系統、消防用品的布置、配備,及滅火的有效性;

置圖3)考慮客船、油船等特殊船型的配備。

1.4.8.2輪機

序號項目審圖內容和要求

(--)審查點:規范依據、船舶情況介紹、設備及系統的介紹。

(二)相關要求

1、輪機說明書應介紹該圖紙設計的法規、規范依據,審圖時首先要審

查圖紙設計選用的法規、規范依據是否正確。

1輪機說明書

2、輪機說明書應介紹設計船舶的船舶類型、航區、船長等主要船舶參

數,介紹設計船舶設備選用情況及全船各系統的情況。

3、審查圖紙時,應核實輪機說明書介紹的船舶主要參數是否與船體圖

紙一致,檢查說明書是否把全船各系統均已作介紹、是否滿足規范要求。

(-)審查點:選用設備的正確性、設備持有船用產品證書情況、所列

出設備的完整性及各圖紙間所表述的一致性。

(二)相關要求

1、審圖時應審查設備型號、數量及參數的正確性,選用的設備是否滿

機械設備明細

2足相關計算書的要求,如消防泵、艙底泵、通風機、固定滅火等設備的

排量、數量等參數是否滿足相應的計算的要求。

2、審查選用的設備持有船用產品證書的情況。

3、審查是否列出所有主要機械設備。

4、審查表中所列的設備與其它圖紙所表述的一致性。

審查點:燃油艙(柜)容量計算、滑油儲存艙(柜)容量計算、艙底總

機械與設備計管及支管內徑計算、艙底泵的排量計算及選用、消防水總管內徑計算、

3

算書消防泵的總排量計算及選用、機(泵)艙通風量計算及通風機的選用、

受內壓鋼管壁厚計算(舵機液壓管、壓縮空氣管、C02管等)。

(-)審查點:參數選用的正確性、材質的選用、軸徑及緊配螺栓直徑

的計算及選用、法蘭厚度及軸承長度的計算、鍵的計算。

(―)相關要求

1、軸的直徑d應不小于按下式計算的值:

3r------------------

d=100K工(———)nmi

&+160

軸系強度計算

4

書式中:

Ne——軸傳遞的額定功率;

ne軸傳遞Ne的額定轉速;

Rm軸材料的抗拉強度;

K——不同軸的設計特性系數。

2、法蘭聯軸器的法蘭厚度應不小于中間軸直徑的20%,且應不小于與

軸材料抗拉強度相等的聯軸器緊配螺栓的直徑。法蘭根部的過渡圓角半

徑應不小于聯軸器處連接的軸徑的8%?

3、聯軸器用鍵安裝到軸上時,鍵材料的抗位強度應不小于軸材料的抗

拉強度,鍵受剪切的有效截面枳應不小于按下式計算所得之值:

BL2mm2

2.6dm

式中:B——鍵的寬度,mm;

L——鍵的有效長度,mm:

d-----中間軸直徑,mm;

dm鍵中部處軸的直徑,mm:

4、聯軸器法蘭的連接螺栓一般應有緊配螺栓,其緊配螺栓直徑df應不

小于按下式計算所得之值:

世㈤+160)

-0.65/mm

JVDnZ%

式中:d------中間軸直徑,mm;

D-----螺栓孔的中心圓直徑,mm;

Z——緊配螺栓數(應不少于連接螺栓總數的50%);

Rm——中間軸材料的抗拉強度,N/mm2:

Rmb螺栓材料的抗拉強度,N/mm2,應不小于中間軸材料

的抗拉強度,但也不應大于L7倍中間軸材料的抗拉強度,且不大于

1000N/mm2o

5、鍛鋼軸的抗拉強度,一般應在下列范圍內選擇:

(1)碳鋼和錢鋼為400?760N/mm2;

(2)合金鋼不超過800N/mm2。

6、軸的材料應采用鍛鋼,直徑小于150mm(2009建造規范要求)的中

間軸和尾軸也可采用熱軋圓鋼。

(一)審查點:設備布置、艙柜分隔、通信、防護設施、維修通道。

(二)相關要求

1、出入口

機艙至少應設有2個通向干舷甲板的出入口,并盡可能分設于兩舷,且

相互遠離。

出入口應有通向機艙花鋼板的帶有扶手的金屬梯道,梯子與花鋼板的傾

角應不大于65°.

船長小于40m的船舶,若2個出入U之間設有格柵聯通,則可僅設1個

帶傾角有扶手的梯道。船長小于30m的船舶,其機艙梯道允許1個為直

5機艙布置圖梯。

2、通道

機艙內主、輔機及各種設備的布置,應有足夠的通道,以便于操縱、維

護和檢修。

3、通風

機器處所應有良好的通風,重要機器處所和設有氣體滅火系統保護的處

所的所有通風開口應能在該處所外部予以關閉。

4、艙柜分隔

下列艙柜相鄰布置時,應以隔離空艙隔開(壓載水艙可以代替隔離空艙):

(1)滑油艙柜與燃油艙柜;

(2)滑油艙柜與清水艙柜;

(3)清水艙柜與燃油艙柜。

5^通信

機艙控制主機的處所與駕駛分之間至少應設有2套獨立的通信設備,其

中1套應為能在機艙和駕駛臺均可顯示指令和回令的傳令鐘。

主機總功率不超過220kW的船舶可僅設1套通信設備。

6、防護設施

所有機械設備和管路的表面溫度可能傷人時應以欄桿或圍護進行保護,

當其表面溫度可能超過220℃時,其表面應有有效的防護設施。飛輪、鏈

條及皮帶傳動等運動部件應設有欄桿或防護罩等防護設施。

(-)審查點:材料、尺寸、緊配螺栓。

(-)相關要求

1、審查軸的材料、最小軸徑是否滿足計算書的要求。

2、成品直徑等于或大于150mm的尾管軸、螺旋槳軸、推力軸、中間軸

應為鍛鋼件,成品直徑等于或大于250mm的上述軸,應進行超聲波檢測。

3、安裝聯軸器的軸錐部的錐度應在1/10至1/20的范圍內。

4、螺旋槳軸的圓柱體與圓錐體交界處,不應有凸肩或圓角,軸上鍵槽前端

應平滑。

5、對于連接兩軸的法蘭聯軸器,法蘭厚度應不小于中間軸直徑的20%,

且不能小于與軸材料抗拉強度相等的聯軸器緊配螺栓的直徑。法蘭根部

的過渡圓角半徑應不小于聯軸器處實際軸徑的8%。

6、聯軸器法蘭的連接螺栓一般應有緊配螺拴。

7、對油潤滑的白合金軸承的長度,應不小于螺旋槳軸直徑的2倍;對

尾軸、中間軸、

6油潤滑青銅軸承的長度,應不小于螺旋槳軸直徑的4倍;水潤滑軸承的

聯軸節、尾管圖

長度,應不小于螺旋槳軸直徑的4倍。

8、尾管在船上安裝以前,應進行壓力為0.2MPa的液壓試驗。

9、圖紙應標有足夠詳細的尺寸,以及加工精度要求。

(一)審查點:裝配結構的合理性、裝配間隙、密封裝置、尾軸潤滑。

(二)相關要求

1、尾軸尾管裝配的結構要合理,且方便日后的拆裝檢修。

7尾軸尾管總圖2、對油潤滑的軸承,應裝有可靠的油封裝置。

3、對油潤滑的軸承,如采用重力油柜潤滑系統時,則油柜應設在滿載水線

以上適當的位置并建議在機艙內應設有?低油位報警裝置。

1、圖紙上應注明管子、閥和附件等的材料、連接方式、尺寸、類型、

設計壓力和設計溫度、安全閥的整定壓力等。管子、閥件的選用及管子

的連接方式應滿足規范要求。管子的材料、管徑、壁厚應滿足計算書的

要求。

2、應注明各類管子的試壓要求。

所有管路應按表2.4.4.1在車間內進行液壓試驗和裝船后進行密性試驗。

當管路液壓試驗適宜在船上進行時,可以和裝船后的密性試驗一起進行,

但試驗壓力應為1.5倍的設計壓力,但不必大于設計壓力加7MPa。

管路的液壓試驗和密性試驗表2441

試驗壓力

名稱

裝船后的內

1貨油管系

2清油管系P

3壓縮空氣管系

4蒸汽管系

管系審圖的一

85鍋爐給水管系L25P

般要求

6鍋爐放泄管系

7油艙加熱管

1.5p但<0.4MPa

8燃油管系(p>0.34MPa)

9液樂管系1.25p-7MPa

注:①P---設計FK力.NfPa:

②其飽受樂管系可僅在設計樂力下作密件試驗.

3、管路應加以固定,并應能避免因溫度變化或船體變形而損壞。

4、管子穿過水密或氣密結構處,應采用貫通配件或座板。

5、燃油艙柜的空氣管、溢流管和測量管應避免通過居住艙室,如有困

難時,則通過該類艙室的管子不應有可拆接頭。

6、蒸汽管、油管、水管、油柜和其他液體容器應避免設在配電板上方

及后面。如管路必須通過時,則不應有可拆接頭。油管及油柜尚應避免

設在鍋爐、煙道、蒸汽管、柴油機增壓器、排氣管及消聲器等的上方。

7、所有蒸汽管、排氣管和溫度較高的管路,應包扎絕熱材料,絕熱層

表面溫度一般應不超過60℃o

(一)審查點:泵的配置、管徑、艙底水吸口設置、消防栓設置、止回

裝置、管系布置。

(-)相關要求

1、每艘自航船舶的艙底泵數量應滿足:

適用范用獨立動力泵主機帶動或獨立動力泵

主機總功率>440kW11

主機總功率W440kW1

獨立動力的衛生泵、壓載泵及總用泵,如排量足夠且與艙底水系統有適

當的連接時,均可作為獨立艙底泵。艙底泵應為自吸式,或采取可靠吸

水的措施。

2、船舶都應具備有效的抽排水設備,其吸水和排水裝置的布置,應能

保證任何分艙或其他水密空間的積水均能排出。首、尾尖艙如作干艙及

首尖艙以上的錨鏈艙和水密艙室,可用手動泵排水。

貨艙艙底水吸口的布置表3.2.2.5

貨艙情況每艙艙底水吸口

船底向兩舷升高25。后指養近中縱剖面處1只

利B底船舶

船底向兩收升高<5°后端每舷1只

內底板向兩舷延伸形成妣污水溝每般1只

雙層底船舶內底板向兩舷升高中縱剖面處1只

內底板向兩舷延伸并不形成污水溝每膿1只污水井.每井內1只

艙底、壓載、消僅有個貨艙11該艙長度>35m前后端均應設置

9

防管系圖3、機器處所應設直通艙底泵的吸口,該吸口直徑應不小于該船艙底水

總管的內徑。

4、機器處所應設應急艙底水吸口,該吸口應與艙底泵以外的排量最大

的泵進口相連,吸口直徑應不小于該泵進口直徑。主機總功率不超過

440kW的船舶可免設應急艙底水吸口。機器處所還應設底水支吸口。

5、艙底泵與艙底水管系的連接,應確保當其他艙底泵在拆開檢修時,

至少有1臺泵仍能繼續工作。

6、下列附件應裝設截止止回閥:

(1)艙底水管系閥箱;

(2)直通艙底泵的艙底水管吸口處;

(3)應急艙底水管吸口處;

(4)艙底水支管吸口處。

7、消防泵的配置(數量及驅動方式)應滿足法規要求(2011法規第五

篇第三章第4節表3.4.3.1(1));

8、消防栓的數目和布置,應至少保證能有2股不是由同一消火栓射出

的水柱到達保護處所的任何部分,且其中一股僅用一根消防水帶即可。

位于靠近被保護處所的入口處應設有消火栓。機艙出口附近每舷應至少

各設一只消火栓;

9、消防泵應能至少從分設于兩舷的海底閥吸水。駁船可允許設由一舷

的海底閥吸水。

(-)審查點:設置要求、管徑、管系布置。

(二)相關要求

1、儲藏水、燃油、滑油的艙柜以及隔離空艙和管隧均應設置空氣管,

空氣管應從艙柜高處引出并遠離注入管;所有雙層底艙都應設置空氣管。

2、若貯液艙柜是用動力泵灌裝液體時,則該艙柜空氣管總截面積應不

小于該艙柜注入管的截面積的1.25倍,且空氣管的內徑應不小于50mm。

3、當艙柜僅裝1根空氣管時,該空氣管不應兼作注入管。空氣管不應

兼作測量管。

空氣管、測量管

4、燃油艙柜的空氣管管端應裝有耐腐蝕和便于更換的金屬防火網,防

10和溢流管布置

火網的有效通流面積應不小于空氣管的截面積。

5、日用燃油艙柜以及相應于空氣管高度的液體壓頭大于該艙柜所能承

受的壓力時,則用動力泵灌裝的艙柜應裝設溢流管。日用燃油和日用滑

油艙柜的溢流管應引向溢流柜或貯存艙柜。

6、溢流管截面積應不小于該艙柜注入管截面積的1.25倍。

7、每一壓載水艙、燃油艙、滑油艙、清水艙、隔離空艙和其他不易到

達的分艙均應裝測量管。

8、測量管內徑應不小于32mm。每一測量管的上端應設有銘牌,下端開

口處的艙柜底板上應安裝適當厚度的防護板。

(一)審查點:泵的配置、艙柜及管系布置、燃油切斷裝置。

(二)相關要求

1、對單機功率超過370kW的多臺主機船舶,若主機自帶燃油供給泵時,

應設置1臺備用燃油供給泵或備品泵;對單機功率超過370kW的1臺主

機船舶,應設置備用燃油泵。

2、主機、發電機組原動機和燃油加熱用輔鍋爐應能由至少2個日用油

柜或1個中間有油密隔板的油柜供給燃油,每個油柜的容量應至少能供

應主機在最大持續功率和發電機及輔鍋爐在正常負荷情況下運行4h。日

用燃油柜的下面應設置油盤。

3、日用燃油柜應設有自閉式液位計,如采用玻璃管式液位計應設有防

護罩。液位計不應用塑料管制作。

11燃油管系圖

4、所有雙層底以外的貯油艙柜、沉淀柜及日用燃油艙柜,其向外供油

管的截止閥和旋塞應直接裝在艙柜壁上或加焊的短管上。

5、雙層底以上的燃油艙柜的供油管卜.的閥件,除能就地關閉外,尚應

能在機器處所之外易于到達的位置予以關閉。主機總功率不大于440kW

的船舶,可免除此項規定。

6、主機總功率大于440kW的船舶,若燃油駁運泵為獨立動力驅動,其

動力供應除能就地切斷外,尚應能在機器處所之外易于到達的位置予以

切斷。

7、油管、油柜應避免設在配電板上方及后面。如管路必須通過時,則

不得有可拆接頭。油管及油柜尚應避免設在鍋爐、煙道、蒸氣管、柴油

機增壓器、排氣管及消聲器等上方。

(一)審查點:泵的配置、管系布置。

主輔機冷卻、滑(二)相關要求

12

油管系圖1、對單機功率超過370kW的多臺主機船舶,應設置1臺備用冷卻水泵

或備品泵;對單機功率超過370kW的1臺主機船舶,應設置備用冷卻水

泵。

2、開式冷卻的柴油機,冷卻水應通過高出柴油機最高冷卻水腔的排出

閥或直立回管通至舷外。并在排出管路上裝設觀察器。

3、閉式冷卻的柴油機,其淡水系統應設置膨脹水箱;

4、對單機功率超過370kW的多臺主機船舶,應設置1臺備用滑油泵或

備品泵;對單機功率超過370kW的1臺主機船舶,應設置備用滑油泵。

5、滑油泵的排出管路應設雙聯濾器,濾器前后應設壓力表。

(-)審查點:消聲器、絕熱措施、布置。

(-)相關要求

1、柴油機排氣管應裝設消音器。但若裝有廢氣渦輪增壓器或廢氣鍋爐,

可以免設。

2、排氣管及消聲器應有絕熱措施。

3、柴油機排氣口或廢氣渦輪增壓器排氣口應裝設膨脹接頭。

主、輔機排氣管

134、主機排氣管路若須經船側或船尾導出時,應防止江水倒灌。

系圖

5、排氣管不應布置在日用燃油柜或燃油管法蘭接頭的垂直下方,且其

間距應不小于450mm。排氣管應盡量遠離電器設備及電纜。

6、油船及裝運危險品的船舶的排氣管應設置火星熄滅器。

7、主排氣總管上如設有冷卻水套,則水套在安裝前應以0.2MPa的壓力

進行水壓試驗。

(-)審查點:空氣瓶及空壓機的配置、減壓裝置的要求、安全閥及截

止止回閥的設置。

(二)相關要求

1、用壓縮空氣起動主機的船舶至少應設2只空氣瓶。對于額定功率小

于220kW且帶有離合裝置的單機船,則可僅設1只空氣瓶(客船除外)。

其總容量應在不補充充氣的情況F,對每臺可換向的主機能從冷機連續

起動不少于12次,試驗時應正倒車交替進行,對每臺不能換向的主機能

從冷機連續起動不少于6次。

壓縮空氣管系

142、供主機起動用的充氣設備至少應設2套。其中1套應為主機以外動

力驅動的空氣壓縮機;主機額定功率小于HOkW時,其中1套充氣設備

可為排量足夠的手動空氣壓縮機。

3、每臺空氣壓縮機的排出管應直接接至每只起動空氣瓶。空氣壓縮機

或空氣管路上應設有分離油水的設備,并在壓縮空氣管路上裝有放。

4、在通往柴油機的起動空氣管路上,應設有截止止回閥或等效設施;

5、空氣壓縮機應設有壓力表和安全閥,安全閥的開啟壓力應不大于工

作壓力的1.1倍。

6、減壓閥后端應設安全閥和壓力表。減壓閥管路應設旁通管。

(一)審查點:系統原理的合理性、動力設備的配置、系統的隔離、控

制系統、安全閥、對管子的要求。

(-)相關要求

舵機液壓管系

151、自航船舶應根據其用途和航區設置1套動力或人力(機械或液壓)

原理圖

操舵裝置。動力操舵裝置應具有2臺操陀能力相同的舵機裝置動力設備。

2、對轉舵扭矩大于16kN?m的電控型舵機,其動力設備的管系和附件

應互相獨立設置,僅在油缸入口隔離閥處匯合。當其管系或1臺動力設

備發生單項故障時,此缺陷能被隔離,且能迅速轉換至另1臺使用,轉

換時間應不大于10s。

3、電控型舵機應設置2套均能在駕駛臺操作的獨立操舵裝置控制系統,

但并不要求設2套操舵手輪或操舵手柄。

4、對電控型和液控型舵機,除能在駕駛室遙控操舵外,還應能在舵機

處所設操縱手柄或按鈕進行操縱。

5、液壓系統中由于動力源或外力作用可能產生過高壓力且能被隔斷的

任何部位,均應設置安全閥。

6、舵機工作油箱應設液位計和低液位報警裝置。

7、操舵裝置應設置堅固的機械舵角限制器。對電控型舵機,還應設有

可靠的舵角限位開關。

8、駕駛室內和需在舵機處所操舵時,均應在操舵處所分別設有便于觀

察的舵角指示器,其電源應獨立于操舵裝置控制系統。

9、對可以在舵機處所實施操舵的船舶,在駕駛室與舵機處所之間應設

有通信設備。

10、對動力操舵裝置,船舶在最大營運前進航速時,每臺操舵裝置動力

設備的轉舵時間應滿足下列要求:

(1)對轉舵角度為±35。的舵機,舵從一舷35。至另一舷30。時:

①急流航段的船舶W12s,對于船長小于30m的船舶W15s;

②非急流航段的船舶W20s。

(2)對人力(機械或液壓)操舵裝置,船舶在最大營運前進航速時,

舵從?舷35°至另?舷30°的操縱手輪的力和轉舵時間應符合表9.1.4.7

的規定。

操縱手輪的力和轉舵時間表9.1.47

急流航段船舶非急流航段船舶

操縱手輪的力.NW147W147

轉舵時間.sW15W20

(-)審查點:油水分離設備的配備、標準排放接頭。

(-)相關要求

1、主、輔柴油機總功率220kW及以上的船舶,至少裝設一套油水分離

設備。油水分離設備應按國際海事組織所推薦的規格進行設計、制造和

試驗,并取得認可。

主、輔柴油機總功率22kW及以上但小于220kW的船舶,至少裝設一套

額定處理量不小于0.04m3/h的油水分離設備。此種油水分離設備的試驗

防止油類污染

16條件應符合本局的有關規定,并經認可。

系統圖

若港口設有污油水接收設備,根據設備的接收能力,到港船舶可設置污

油水艙(柜)。嚴禁將污油水直接排往舷外,污油水艙(柜)容積應滿足

法規計算要求。

2、裝有油水分掰設備的船舶應設置污油艙(柜),污油柜應設有空氣管、

測量管及液位計。

3、船舶排放的處理水的含油量應不超過15ppmo

4、排放管應引至干舷甲板上,且應設有標準排放接頭。

(-)審查點:處理裝置的配備、標準排放接頭。

(二)相關要求

1、本規定適用于下述內河航行船舶:

(1)400總噸及以上的新船;

(2)小于400總噸但核定載運船上人員15人以上的新船。

2、為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水域,船舶(包括為客船和渡船服務的意

船如設有衛生間)應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裝設生活污水貯存艙(柜),該貯存艙(柜)應有足夠的容積以貯存

船舶產生的生活污水,并應將生活污水排往接收設施;

(2)裝設生活污水處理裝置,該裝置對船舶產生的生活污水進行處理,

達到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往水域;

(3)裝設打包收集設施(免沖),將船舶產生的生活污水打包收集,打包

后的生活污水應送到接收設施。

防止船舶生活

以上的設施應滿足法規的相關要求。

17污水污染系統

3、生活污水管路不應穿過油艙或水艙。

4、生活污水管路不應穿過客艙、廚房等艙室,若不可避免時,在這些

艙室內不應有可拆接頭。

5、船上應設有通往舷外的應急旁通管路.

6、生活污水貯存柜、處理柜應設有液位計及透氣管.

7、應設有標準排放接頭。

生活污水標準排放接頭表1.5.1

』目尺寸

外徑210mm

內徑按管子的外校編定

螺性節圜直沖170mm

直沖為18mm的孔4個等距分布在1.逑直桿的螺栓節國L.槽口開至戾外沿.槽

法空槽口

n%18mm

法三厚度16mm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