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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Q/LB.□XXXXX-XXXXII便攜式輻射燃氣取暖器范圍本文件規定了便攜式輻射燃氣取暖器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材料和結構、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質量承諾。本文件適用于室外使用的以液化石油氣為能源、額定熱負荷不大于20kW的便攜式燃氣取暖器。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T2828.1計數抽樣檢驗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GB/T2828.2計數抽樣檢驗程序第2部分:按極限質量(LQ)檢索的孤立批檢驗抽樣方案GB/T5842液化石油氣鋼瓶GB/T7306(所有部分)密封管螺紋GB/T730755°非密封管螺紋GB/T1271660°密封管螺紋GB/T13303鋼的抗氧化性能測定方法GB/T13306標牌GB/T14536.1電自動控制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6410-2020家用燃氣灶具GB/T30597-2014燃氣燃燒器和燃燒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裝置通用要求GB35844-2018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GB35848商用燃氣燃燒器具GB/T38522-2020戶外燃氣燃燒器具CJ/T30熱電式燃具熄火保護裝置CJ/T113-2015燃氣取暖器CJ/T180建筑用手動燃氣閥門CJ/T197燃氣用具連接用不銹鋼波紋軟管CJ/T346家用燃具自動截止閥CJ/T393家用燃氣器具旋塞閥總成CJ/T421家用燃氣燃燒器具電子控制器CJ/T490燃氣用具連接用金屬包覆軟CJ/T491燃氣用具連接用橡膠復合軟管術語和定義GB35848和GB/T38522-2020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基本要求設計研發應具備UG或ProE等CAD和EAD模塊化設計軟件。關鍵零部件應建立通用基礎模塊庫。應具備設計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軟件,具備對高風險質量項目進行識別以及驗證優化能力。應具備流體仿真分析系統,可進行燃燒功能研發分析。原材料與關鍵零部件燃燒網應具備耐受1300℃以上的高溫,且抗氧化等級應不低于GB/T13303中規定的2級。燃燒網具備良好的催化氧化性,燃氣燃燒后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應≤30ppm。防火罩應具備耐受800℃以上的高溫,且不變色。安全保護裝置應包含一氧化碳濃度檢測傳感器,可直接檢測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工藝與裝備應具備自動化、智能化的數控沖壓加工設備。應具備制造鈑金配件所需的焊接、折彎的自動化設備。應采用ERP對生產制造進行管理。檢驗檢測應有獨立的檢測實驗室,實驗室符合市級以上實驗中心要求,應具備氣密性、熱負荷、燃燒工況、熱效率等所有型式檢驗項目檢測能力。應具有氣相色譜儀、煙氣分析儀、氣密撿漏儀等關鍵儀器設備。材料和結構通用材料取暖器正常使用時,其材料應能夠承受可預期的機械、化學及冷熱環境的影響。取暖器不應使用含石棉成分的材料。制造取暖器的材料應能承受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溫度和荷載。取暖器燃氣管路系統零部件應采用耐腐蝕、熔點大于350℃的金屬或非燃性材料(密封、潤滑材料除外)。點火燃燒器應使用耐溫大于500℃的材料。燃燒器宜采用耐腐蝕、熔點大于700℃的材料,且不得有影響使用的缺陷。可能受腐蝕影響的金屬部件(耐腐蝕性的材料除外)應進行電鍍、噴漆或其他適合的防腐表面處理。燃氣管路焊接材料熔點不應低于450℃。燃氣管路中彈性密封材料的耐燃氣體,應符合GB/T30597-2014中表4的規定。點火線纜和材料應符合GB/T14536.1的規定。通用結構一般要求取暖器結構應安全、堅固、耐用,并應保證取暖器在正常運輸、安裝、操作時無損壞或變形。取暖器應易于清掃和維修,可觸及的部位表面應光滑。可運動零部件動作應準確、靈活。取暖器部件間采用螺釘、螺母、鉚釘等方式的連接應牢固,使用中不應松動。維護、保養時需要拆卸的部件,應進行專門設計,以保證正確、容易、安全地裝回,且能使用普通工具裝卸。取暖器出廠后應有防止用戶調節額定熱負荷的措施。用于安裝零部件的螺釘孔、螺栓孔,不應穿透燃氣通路,且孔和燃氣通路之間的壁厚不應小于1mm。燃燒器調風裝置的旋鈕或手柄應設置在便于操作的部位,應堅固耐用、操作簡便、易于調節,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不應自動滑落,應清晰地標出開、關位置及調節方向。燃氣閥門應符合CJ/T393的要求。燃氣燃燒系統基本要求燃氣系統中不允許用戶調節的零部件應有保護措施。控制和調節裝置失效時不應影響取暖器安全。點火燃燒器與主火燃燒器火孔之間的相對位置應準確固定,在正常使用狀態下不應移動。安全裝置不應因控制裝置損壞而失效。燃氣流量調節和關閉裝置燃氣流量調節應符合下列規定:由轉動控制流量的控制裝置應設計成逆時針方向打開;有多個控制裝置旋鈕時,應予以明確區分;旋塞控制裝置應符合CJ/T393的規定;當液化石油氣取暖器附帶與鋼瓶相連接的調壓器時,調壓器應符合GB35844-2018的規定。關閉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關閉裝置的操作可為手動或自動控制,且不應使用針形閥;旋塞控制裝置應符合CJ/T393的規定;自動關閉裝置應符合CJ/T346的規定;手動燃氣閥應符合CJ/T180的規定。點火裝置壓電式點火裝置應符合CJ/T393的規定。點火裝置的位置應牢固且不能改變。電極應安裝在不經常接觸黃焰的位置。采用易損件(電池等)作為點火配件時,應易于更換。點火器高壓帶電部件與非帶電金屬部件之間的距離應大于點火電極之間的距離,點火操作時不應發生漏電,手可能接觸的高壓帶電部位應進行良好的絕緣。電點火器的兩個點火電極之間的兼具以及電極與點火燃燒器之間的相對位置,應準確固定,在正常使用狀態下不應移動。燃燒器火孔部分不應可調節。噴嘴宜有不可擦除的識別方式進行標記,以防混淆。燃燒器的位置應便于檢查與維修,燃燒器可拆卸時,應易于置回正確的固定位置。燃燒器設有用戶可調節的空氣調節門時,調節門應能用常用工具進行調節,并應在適當位置固定調節門。空氣進口或空氣調節門不應設置于可能發生意外堵塞的位置;不應置于燃燒器引射管喉管處或可能導致燃氣泄露的位置。火焰監控裝置燃燒器未點燃、意外熄火或火焰監控失效時,應能安全關閉燃燒器的燃氣通路。設置常明火時,常明火熄滅時應同步關閉常明火和主火燃燒器供氣閥門。熱電式熄火保護裝置應滿足CJ/T30的要求;火焰熄滅、火焰監控失效時,應能安全關閉燃燒器的燃氣通路。設置自動燃燒器控制系統進行火焰監控時,自動燃燒器控制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自動燃燒器控制系統應符合CJ/T421的規定;自動燃燒器控制系統在點火不成功時,應能安全關閉燃燒器的燃氣通路;火焰熄滅,火焰監控失效時,應能安全關閉燃燒器的燃氣通路;自動燃燒器控制系統應具有外部故障開機自檢和運行自檢功能。壓力或流量安全裝置帶有壓力或流量安全裝置的液化石油氣調壓器應符合GB35844-2018中附錄C的規定。(增加額定壓力范圍值)燃氣連接燃氣連接管應設在不易受腐蝕和過熱的位置。采用螺紋連接時,其結構應保證其密封性能,且進出口螺紋應符合GB/T7306(所有部分)、GB/T7307或GB/T12716的規定,采用非密封螺紋連接時應保證接口端面平整。采用橡膠軟管連接時,橡膠軟管應符合CJ/T491的規定,當橡膠軟管可能暴露在陽光下時,橡膠軟管應耐紫外線老化或采取防紫外線老化的措施。采用不銹鋼波紋軟管、金屬包覆軟管連接時,不銹鋼波紋軟管應符合CJ/T197的規定,金屬包覆軟管應符合CJ/T490的規定。取暖類燃具取暖器應設置熄火保護裝置。取暖器出風口應裝有安全保護柵。技術要求外觀取暖器外殼應平整、光潔、易清洗,表面應無明顯缺陷,標識明顯、清晰。燃氣系統氣密性取暖器的燃氣系統氣密性應符合下列要求:從燃氣入口到燃氣閥門,泄漏量不應大于0.02L/h;從燃氣入口到火孔,應無泄漏。熱負荷準確度取暖器的熱負荷準確度應符合下列要求:各燃燒器的折算熱負荷與額定熱負荷的偏差不應大于10%;兩個燃燒器的取暖器總折算熱負荷不應小于單個燃燒器折算熱負荷之和的90%,具有3個以上燃燒器的取暖器總折算熱負荷不應小于單個燃燒器折算熱負荷之和的85%。燃燒工況火焰傳遞點燃主火燃燒器一處火孔后,火焰應在4s內傳遍所有火孔,且應無爆燃。火焰狀態清晰、均勻、無黑煙。主燃燒器火焰穩定性無熄火、無回火。常明火(無缺氧保護功能,刪除)點火燃燒器火焰穩定性無回火、無熄火、在主火燃燒器點燃或熄滅時,不應產生熄火現象。運行噪聲不大于80dB(A)。熄火噪聲不大于85dB(A)。干煙氣中CO(α=1)不大于0.010%。熄火保護裝置性能熱電式熄火保護裝置開閥時間不大于45s(10s),閉閥時間不大于60s。自動燃燒器控制系統點火安全時間不大于10s,熄火安全時間不大于2s,再點火安全時間不大于2s。再啟動:先關閥,再啟動。點火器性能壓電式點火器電火花點火10次應有至少8次成功點燃,不應連續2次失敗,應無爆燃。用電類點火器連續動作10次,應全部點燃燃燒器,且不應產生爆燃現象。常明火引燃能力常明火在剛好維持燃燒狀態下應能引燃主燃燒器。燃氣穩壓器后壓變化值不應大于額定壓力的5%加30Pa。壓力/流量安全裝置超壓切斷安全裝置最大允許關閉壓力的120%以上至10kPa之間應動作,切斷壓力與設定切斷壓力的誤差應小于±15%。低壓切斷安全裝置額定出口壓力2.8kPa的調壓器動作壓力為(1.6±0.2)kPa;額定出口壓力5.0kPa的調壓器動作壓力為(2.8±0.3kPa)。過流切斷安全裝置額定流暢的120%~150%時應動作。傾倒保護裝置取暖器在傾倒后,保護裝置應在10s內關閉通往燃燒器的燃氣通路,且不應自動再開啟。表面溫升正常使用過程中需接觸部位(旋鈕、手柄等)的表面金屬及其類似材料不大于35K,非金屬材料不大于45K。不易接觸的表面金屬及其類似材料不大于80K,非金屬材料不大于95K。主要零部件溫升:燃氣閥門外殼的表面不大于50K或不大于閥門的最高允許溫度,燃氣接頭不大于50K,調壓器不大于50K,點火器及導線的表面不大于50K或不大于點火線的最高允許溫度。安裝取暖器地面的表面不大于65K。液化石油氣瓶本體溫度不大于55℃。取暖器穩定性取暖器在傾斜角度15°的斜面上應保持穩定,不發生傾倒。(加嚴)抗風性能取暖器在4.5m/s的風速中能維持燃燒狀態或安全關閉。耐淋雨性能取暖器在淋雨試驗后可正常操作。耐鹽霧性能經受48h中性鹽霧試驗后,可能受腐蝕影響的金屬部件表面應無點蝕、無裂紋、無氣泡。耐極限溫度取暖器在-20℃環境下應能正常點燃。CO直接監控裝置取暖器應CO直接監控裝置,燃燒后排放的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達到250ppm時,CO直接監控裝置應動作,關閉燃氣通路。試驗方法試驗條件按GB/T38522-2020中7.1的規定進行,試驗用氣應符合GB16410-2020中6.2的規定。外觀按GB/T38522-2020中7.2的規定進行。燃氣系統氣密性按GB/T38522-2020中7.3的規定進行。熱負荷準確度按GB/T38522-2020中7.4的規定進行。燃燒工況火焰傳遞按GB/T38522-2020中7.5.1的規定進行。火焰狀態按GB/T38522-2020中7.5.2的規定進行。主燃燒器火焰穩定性按GB/T38522-2020中7.5.3的規定進行。常明火點火燃燒器火焰穩定性按GB/T38522-2020中7.5.4的規定進行。運行噪聲按GB/T38522-2020中7.5.5的規定進行。熄火噪聲按GB/T38522-2020中7.5.6的規定進行。干煙氣中CO(α=1)按GB/T38522-2020中7.5.7的規定進行。熄火保護裝置性能熱電式熄火保護裝置按GB/T38522-2020中7.6.1的規定進行。自動燃燒器控制系統按GB/T38522-2020中7.6.2的規定進行。點火器性能按GB/T38522-2020中7.7的規定進行。常明火引燃能力按GB/T38522-2020中7.8的規定進行。燃氣穩壓器按GB/T38522-2020中7.10的規定進行。壓力/流量安全裝置按GB/T38522-2020中7.11的規定進行。傾倒保護裝置按GB/T38522-2020中7.12的規定進行。表面溫升按GB/T38522-2020中7.14的規定進行。取暖器穩定性按GB/T38522-2020中7.15的規定進行。抗風性能按GB/T38522-2020中7.16的規定進行。耐淋雨性能按GB/T38522-2020中7.17的規定進行。耐鹽霧性能按GB/T38522-2020中7.18的規定進行。耐極限溫度按GB/T38522-2020中7.19的規定進行。CO直接監控裝置按CJ/T113-2015中7.9.5的規定進行。檢驗規則檢驗分類產品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出廠檢驗逐臺檢驗取暖器的出廠檢驗可采用逐臺檢驗的方式,且應至少檢驗下列項目:外觀(6.1);銘牌標志;燃氣系統氣密性(6.2);燃燒器火焰穩定性(6.4.3);熄火保護裝置性能(6.5)。抽樣檢驗當取暖器采用批量檢查驗收時,可執行抽樣檢驗,抽樣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抽樣檢驗應逐批進行抽樣,檢驗批應由同種材料、同一工藝生產、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組成;抽樣方案按GB/T2828.1的規定進行,抽樣方案可由制造商確定,所選的抽樣方案接收概率應控制在94%~96%;當選用孤立批時,按GB/T2828.2的規定執行。檢驗項目及不合格分類檢驗項目及不合格分類見表1。表1檢驗項目及不合格分類序號產品檢驗項目條款不合格分類1燃氣系統氣密性6.2A2主燃燒器火焰穩定性6.4.33壓力/流量安全裝置6.94傾倒保護裝置6.105取暖器穩定性6.126外觀6.1B7熱負荷準確度6.38火焰傳遞6.4.19火焰狀態6.4.210常明火點火燃燒器火焰穩定性6.4.411運行噪聲6.4.512熄火噪聲6.4.613干煙氣中CO(α=1)6.4.714點火器性能6.615常明火引燃能力6.716燃氣穩壓器6.817表面溫升6.1118抗風性能6.1319耐淋雨性能6.1420耐鹽霧性能6.1521耐極限溫度6.16判定依據按8.1.2的規定判斷該批次的產品是否接收,不接收批將不合格項目100%檢驗后,將不合格品剔除或整改,然后按8.1.2規定的抽樣方案再次進行檢驗。型式檢驗檢驗條件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需進行型式檢驗:新產品試制定型鑒定;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產品停產1年以上恢復生產時;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檢驗項目產品檢驗項目見表2。表2產品檢驗項目類序號產品檢驗項目條款1材料和結構第5章2外觀6.13燃氣系統氣密性6.24熱負荷準確度6.35燃燒工況火焰傳遞6.4.16火焰狀態6.4.27常明火點火燃燒器火焰穩定性6.4.48運行噪聲6.4.59熄火噪聲6.4.610干煙氣中CO(α=1)6.4.711熄火保護裝置性能6.512點火器性能6.613常明火引燃能力6.714燃氣穩壓器6.815壓力/流量安全裝置6.916傾倒保護裝置6.1017表面溫升6.1118取暖器穩定性6.1219抗風性能6.1320耐淋雨性能6.1421耐鹽霧性能6.1522耐極限溫度6.1623CO直接監控裝置6.1724標志、警示和說明書第9章包裝箱10.1.5、10.1.6、10.1.7判定規則樣品全部檢驗項目符合要求時,判定為合格。標志、警示和說明書標志取暖器應有符合GB/T13306規定的銘牌,且應牢固、耐用,并能長期地固定在取暖器醒目的位置上。銘牌上應用簡體中文至少給出下列內容:產品名稱和型號;適用燃氣類別;燃氣額定壓力,單位為千帕(kPa);額定熱負荷,單位為千瓦(kW);額定耗氣量,單位為克每時(g/h);制造商名稱;生產編號或日期;執行標準名稱和標準編號。當由于產品體積原因無法標注銘牌全部內容時,銘牌內容應施加在其外包裝上或產品說明書中;同時應在產品上標注產品型號及制造廠商名稱或代碼。警示取暖器上應有醒目的專用警示牌,且應牢固、耐用、長期保留,并應包括下列內容:取暖器應有防止誤操作警示標志及操作說明,應標明適用氣瓶種類;嚴禁私自拆卸取暖器;禁止靠近其他熱源(例如:電磁爐等)使用取暖器;取暖器使用完后,應將氣瓶卸下,并分開保管;禁止將裝有氣瓶的便攜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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