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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xxxx

(2008年版)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規劃委、城鄉建設交通委),國務院各有關部

門:

為進一步貫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確保建筑

工程設計質量,我部組織中南建筑設計院(主編)等單位編制了《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

深度規定》(2008年版),經審查,現批準頒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

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03年版)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前言

目錄

目錄.............................................................................1

1總則.........................................................................2

2方案設計......................................................................3

2.1一般要求...............................................................3

2.2設計說明書.............................................................3

2.3設計圖紙...............................................................7

3初步設計......................................................................8

3.1一般要求...............................................................8

3.3總平面..................................................................8

3.4建筑...................................................................10

3.5結構..................................................................12

3.6建筑電氣...............................................................13

3.7給水排水...............................................................17

3.8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20

3.9熱能動力...............................................................22

3.10概算................................................................24

4施工圖設計...................................................................25

4.1一般要求..............................................................25

4.2總平面..................................................................26

4.3建筑.................................................................28

4.4結構.................................................................32

4.5建筑電氣..............................................................36

4.6給水排水..............................................................38

4.7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42

4.8熱能動力..............................................................45

4.9預算48

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49

條文說明.......................................................................49

1總則....................................................................49

2方案設計.................................................................49

3初步設計..................................................................51

4施工圖設計...............................................................53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55

第一章總則...............................................................55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55

第三章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57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57

第五章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58

第六章建設工程質量保修....................................................59

第七章監督管理............................................................60

第八章罰則...............................................................61

第九章附則...............................................................64

附刑法有關條款................................................................64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64

第一章總則...............................................................64

第二章資質資格管理........................................................65

第三章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發包與承包.........................................66

第四章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編制與實施...................................67

第五章監督管理............................................................68

第六章罰則...............................................................68

第七章附則...............................................................69

建筑工程方案設計招標技術文件編制內容及深度要求................................69

建筑工程方案設計招標技術文件編制深度規定......................................70

一、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設計文件深度........................................70

二、建筑工程實施性方案設計文件深度........................................72

1總則

1.0.1為加強對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工作的管理,保證各階段設計文件的質量

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規定。

1.0.2本規定適用于境內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業廠房、倉庫及其配套工程的新

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

1.0.3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的編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現行工程建沒標

準規范的規定,其中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必須嚴格執行。

1.0.4民用建筑工程一般應分為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對

于技術要求相對簡單的民用建筑工程,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且合同中沒有做初步設計

的約定,可在方案設計審批后直接進入施工圖設計。

1.o.5各階段設計文件編制深度應按以下原則進行(具體應執行第2、3、4章條

款):

1方案設計文件,應滿足編制初步設計文件的需要。

注:本規定僅適用于報批方案設計文件編制深度。對于投標方案設計文件的編制深度,

應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頒發的相關規定。

2初步設計文件,應滿足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

3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對于將項目

分別發包紿幾個設計單位或實施設計分包的情況,設計文件相互關聯處的深度應滿足各

承包或分包單位設計的需要。

1.0.6在設計中宜因地制宜正確選用國家、行業和地方建筑標準設計,并在設計

文件的圖紙目錄或施工圖設計說明中注明所應用圖集的名稱。

重復利用其他工程的圖紙時,應詳細了解原圖利用的條件和內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

改,以滿足新設計項目的需要。

1.0.7當設計合同對設計文件編制深度另有要求時,設計文件編制深度應同時滿

足本規定和沒計合同的要求。

1.0.8本規定對設計文件編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對于具體的工程項目設計,

執行本規定時應根據項目的內存和設計范圍對本規定的條文進行合理的取舍。

1.0.9本規定不作為各專業設計分工的依據。本規定某一專業的某項設計內容可

由其他專業承擔設計,但設計文件的深度應符合本規定要求。

2方案設計

2.1一般要求

2.1.1方案設計文件。

1設計說明書,包括各專業設計說明以及投資估算等內容;對于涉及建筑節能設計的專

業,其設計說明應有建筑節能設計專門內容;

2總平面圖以及建筑設計圖紙(若為城市區域供熱或區域煤氣調壓站,應提供熱能動力

專業的設計圖紙,具體見第1.3.3條);

3設計委托或設計合同中規定的透視圖,鳥瞰圖、模型等。

2.2設計說明書

2.2.1設計依據、設計型求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1與工程設計有關的依據性文件的名稱和文號,如選址及環境評價報告、用地紅線圖、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立項報告的批文、設汁任務書或協議書等;

2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

3設計基礎資料,如氣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質、地震基本烈度、區域位置等;

4

簡述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項目設計的要求,如對總平面布置、環境協調、建筑風

格等方面的要求。當城市規劃等部門對建筑高度有限制時,應說明建筑物、構筑物的控

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簡述建設單位委托設計的內容和范圍,包括功能項目和設備設施的配套情況;

6工程規模(如總建筑面積、總投資、容納人數等)、項目設計規模等級和設計標準(包

括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建筑防火類別、耐火等級、裝修標準等);

7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如總用地面積、總建筑面積及各分項建筑面積(還要分別列出地

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積)、建筑基底總面積、綠地總面積、容積率、建筑密度、綠

地率、停車泊位數(分室內、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層數、層

高和總高度等項指標;根據不同的建筑功能,還應表述能反映工程規模的主要拄術經濟

指標,如住宅的套型、套數及每套的建筑面積、使用面積,旅館建筑中的客房數和床位

數,醫院建筑中的門診人次和病床數等指標;當工程項目(如城市居住區規劃)另有相應

的設計規范或標準時,技術經濟指標應按其規定執行。

2.2.2總平面設計說明。

1概述場地現狀特點和周邊環境情況及地質地貌特征,詳盡闡述總體方案的構思意圖和

布局特點,以及在豎向設計、交通組織、防火設計、景觀綠化、環境保護等方面所采取

的具體措施。

2說明關于一次規劃、分期建設,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樹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

面的總體設想。

2.2.3建筑設計說明。

1建筑方案的設計構思和特點;

2建筑群體和單體的空間處理、平面和豎向構成、立面造型和環境營造、環境分析(如

日照、通風、采光)等;

3建筑的功能布局和各種出入口、垂直交通運輸設施(包括樓梯、電梯、自動扶梯)的布

置;

4建筑內部交通組織、防火和安全疏散設計;

5關于無障礙和智能化設計方面的簡要說明;

6當建筑在聲學、建筑防護、電磁波屏蔽以及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時,應作相

應說明;

7建筑節能設計說明:

1)設計依據;

2)項目所在地的氣候分區;

3)概述建筑節能設計及圍護結構節能措施。

2.2.4結構設計說明。

1千程概況。

1)工程地點、工程分區、主要功能;

2)各單體(或分區)建筑的長、寬、高,地上與地下層數,各層層高,主要結構跨度,特

殊結構及造型,工業廠房的吊車噸位等。

2

設計依據。

1)主體結構設計使用年限;

2)自然條件:風荷載、雪荷載、抗震設防烈度等,有條件時簡述工程地質概況;

3)建設單位提出的與結構有關的符合有關法規、標準的書面要求;

4)本專業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

版本號)。

3建筑分類等級:建筑結構安全等級、蓮筑抗震設防類別、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抗震等級、

地下室防水等級、人防地下室的抗力等級,有條件時說明地基基礎的設計等級。

4上部結構及地下室結構力案。

1)結構縫(伸縮縫、沉降縫和防震縫)的設置;

2)上部從地下室結構選型概述,上部及地下室結構布置說明(必要時附簡圖或結構方案

比選);

3)闡述設計中擬采用的新結構、新材料及新工藝等;簡要說明關鍵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法,

包括分析方法(必要時說明擬采用的進行結構分析的軟件名

稱)及構造措施或試驗方法;

4)特殊結構宜進行方案可行性論述。

5基礎方案。有條件時闡述基礎選型及持力層,必要時說明對相鄰既有建筑物的影響等。

6主要結構材料。混凝土強度等級、鋼筋種類、鋼絞線或高強鋼處種類、鋼材牌號、砌

體材料、其他特殊材料或產品(如成品拉索、鑄鋼件、成品支座、阻尼器等)

的說明等。

7需要特別說明的其他問題。如是否需進行風洞試驗、振動臺試驗、節點試驗等。

對需要進行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或其他需要進行專項論證的項目應明確說明。

2.2.5建筑電氣設計說明。

1工程概況。

2本工程擬設置的建筑電氣系統。

3變、配、發電系統:

1)負荷級別以及總負荷估算容量;

2)電源,城市電網提供電源的吧壓等級、回路數、容量;

3)擬設置的變、配、發電站數量和位置;

4)確定自備應急電源的型式、電壓等級、容量。

4其他建筑電氣系統對城市公用事業的需求。

5建筑電氣節能措施。

2.2.6給水排水設計說明。

1

給水。

1)水源情況簡述(包括自備水源及市政給水管網);

2)用水量及耗熱量估算:總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時用水量).熱水供應設計小時

耗熱量和設計小時熱水量,消防用水量(用水量標準、一次滅

火用水量);

3)給水系統:簡述系統供水方式;

4)消防系統:簡述消防系統種類、供水方式;

5)熱水系統:簡述熱源、供應范圍及系統供應力式;

6)中水系統:簡述設計依據、處理水量及處理方法;

7)循環冷卻水:重復用水及采取的其他節水、節能減排措施;

8)飲用凈水系統:簡述設計依據、處理方法等。

2排水。

1)排水體制(室內污、廢水的排水合流或分流,室外生活排水和雨水的合流或分流),污、

廢水及雨水的排放出路;

2)估算污、廢水排水量,雨水量及重現期參數等;

3)排水系統說明及綜合利用;

4)污、廢水的處理方法。

3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2.2.7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說明。

1工程概況及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范圍;

2采暖、空氣調節的室內設計參數及設計標準;

3冷、熱負荷的估算數據;

4采暖熱源的選擇及其參數;

5空氣調節的冷源、熱源選擇及其參數;

6采暖、空氣調節的系統形式,簡述控制方式;

7通風系統簡述;

8防排煙系統及暖通空調系統的防火措施簡述;

9節能設計要點;

10廢氣排放處理和降噪、減振等環保措施;

11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2.2.8熱能動力設計說明。

1供熱。

1)簡述熱源概況及供熱范圍;

2)鍋爐房及場區面積、區域供熱時換熱站的面積;

3)供熱負荷估算;

4)供熱方式及供熱參數;

5)熱力管道的布置及敷設方式;

6)水泥、水質、水壓要求。

2燃料供應。

1)燃料來源、種類及性能要求;

2)燃料供應范圍;

3)燃料消耗量估算;

4)燃料供應方式;

5)廢氣排放、灰渣儲存及運輸方式。

3

其他動力站房。

1)站房內容、性質;

2)站房的面積及位置;

3)簡述工藝系統形式;

4)用量估算。

4節能、環保、消防及安令措施。

2.2.9投資估算文件一般由編制說明、總投資估算表、單項工程綜合估算表等內

容組成。

1投資估算編制說明。

1)編制依據;

2)編制方法;

3)編制范圍(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項目與費用);

4)主要拄術經濟指標;

5)其他必要說明的問題。

2總投資估算表。由工程費用、其他費用、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價差預備費)、建

沒期貸款利息、鋪底流動資金、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組成。

其他費用、預備費、建設期貸款利息、鋪底流動資金、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編制內

容可參照第3.10節有關概算文件的規定。

3單項工程綜合估算表。由各單位工程的建筑工程、裝飾工程、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

室外工程等專業的工程費用估算內容組成,

編制內容可參照第3.10節和第4.9節有關建筑工釋概、預算文件的規定。

2.3設計圖紙

2.3.1總平面設計圖紙。

1場地的區域位置;

2場地的范圍(用地和建筑物各角點的坐標或定位尺寸);

3場地內及四鄰環境的反映(四鄰原有及規劃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地性質或建筑性

質、層數等,場地內需保留的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歷史文化遺存、現有地形與

標高、水體、不良地質情況等);

4場地內擬建道路、停車場、廣場、綠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與各類

控制線(用地紅線、道路紅線、建筑控制線等)、相鄰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及建筑

物總尺寸,基地出入口與城市道路文叉門之間的距離;

5擬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稱、出入口位置、層數、建筑高度、設計標高,以及地形復雜時

主要道路、廣場的控制標高;

6指北針或風玫瑰圖、比例;

7根據需要繪制下列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圖:功能分區、空間組合及景觀分析、交通分

析(人流及車流的組織、停車場的布置及停車泊位數量等)、消防分析、地形分

析、綠地布置、日照分析、分期建設等。

2.3.2建筑設計圖紙。

1

平面圖。

1)平面的總尺寸、開間、進深尺寸及結構受力體系中的柱網、承重墻位置和尺寸(也可

用比例尺表示);

2)各主要使用房間的名稱;

3)各樓層地面標高、屋面標高;

4)室內停車庫的停車位和行車線路;

5)底層平面圖應標明剖切線位置和編號,并應標示指北針;

6)必要時繪制主要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內布置;

7)圖紙名稱、比例或比例尺。

2立面圖。

1)體現建筑造型的特點,選擇繪制一、二個有代表性的立面;

2)各主要部位和最高點的標高或主體建筑的總高度;

3)當與相鄰建筑(或原有建筑)有直接關系時,應繪制相鄰或原有建筑的局部立面圖;

4)圖紙名稱、比例或比例尺。

3剖面圖。

1)剖面應剖在高度和層數不同、空間關系比較復雜的部位;

2)各層標高及室外地面標高,建筑的總高度;

3)若遇有高度控制時,還應標明最高點的標高;

4)剖面編號、比例或比例尺。

2.3.3熱能動力設計圖紙(當項目為城市區域供熱或區域燃氣調壓站時提供)。

1主要設備平面布置圖及主要設備表;

2工藝系統流程圖;

3工藝管網平面布置圖。

3初步設計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設計文件。

1設計說明書,包括設計總說明、各專業設計說明。對于涉及建筑節能設計的專dk,其

設計說明應有建筑節能設計的專項內容;

2有關專業的設汁圖紙;

3主要設備或材料表;

4工程概算書;

5有關專業計算書(計算書不屬于必須交付的設計文件,但應按本規定相關條款的要求

編制)。

3.3總平面

3.3.1在初步設計階段,總平面專業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

注:1當工程項目(如城市居住區)有相應的規劃設計規范時.技術經濟指標的內容應按

其執行;

2計算容積率時,通常不包括±0.00以下地下建筑面積。

3.3.3設計圖紙。

1區域位置圖(根據需要繪制)。

2總平面圖。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測量坐標網、坐標值,場地范圍的測量坐標(或定位尺寸),道路紅線、建筑控制線,

用地紅線;

3)場地四鄰原有及規劃的道路、綠化帶等的位置(主要坐標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

構筑物的位置、名稱、層數、間距;

4)建筑物、構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車庫、油庫、貯水池等隱蔽工程用虛線表示)

與各類控制線的距離,其中主要建筑物、構筑物應標注坐標

(或定位尺寸)、與相鄰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及建筑物總尺寸、名稱(或編號)、層數;

5)道路、廣場的主要坐標(或定位尺寸),停車場及停車位、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筑消防撲

救場地的布置,必要時加繪交通流線示意;

6)綠化、景觀及休閑設施的布置示意,并表示出護坡、擋土墻,排水溝等;

7)指北針或風玫瑰圖;

8)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表3.3.2);

9)說明欄內注寫:尺寸單位、比例、地形圖的測繪單位、日期,坐標及高程系統名稱(如

為場地建筑坐標網時,應說明其與測量坐標網的換算關系),

補充圖例及其他必要的說明等。

3

豎向布置圖。

1)場地范圍的測量坐標值(或定位尺寸);

2)場地四鄰的道路、地面、水面,及關鍵性標高(如道路出入口);

3)保留的地形、地物;

4)建筑物、構筑物的位置名稱(或編號),主要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室內外設計標高、層

數,有嚴格限制的建筑物、構筑物高度;

5)主要道路、廣場的起點、變坡點、轉折點和終點的設計標高,以及場地的控制性標高;

6)用箭頭或等高線表示地面坡向,并表示出護坡、擋土墻、排水溝等;

7)指北針;

8)注明:尺寸單位、比例、補充圖例;

9)本圖可視工程的具體情況與總平面圖合并;

10)根據需要利用豎向布置圖繪制上方圖及計算初平上方工程量。

3.4建筑

3.4.1在初步設計階段,建筑專業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和設計圖紙。

3.4.2設計說明書。

1設計依據。

1)摘述設計任務書和其他依據性資料中與建筑專業有關的主要內容;

2)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

2設計概述。

1)表述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總面積、建筑占地面積、建筑層數和總高、建筑防火類

別、耐火等級、設計使用年限、地震基本烈度、主要結構選型、

人防類別和防護等級、地下室防水等級、屋面防水等級等;

2)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藝要求;

3)簡述建筑的功能分區、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與周圍環境的關系;

4)簡述建筑的交通組織、垂直交通設施(樓梯.電梯、自動扶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

電梯、自動扶梯的功能、數量和噸位、速度等參數;

5)綜述建筑防火設計;

6)無障礙、智能化、人防等方面的設計要求和內容以及所采取的特殊技術措施;

7)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能反映建筑規模的總建筑面積以及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數、旅

館的房間數和床位數、醫院的門診人次和住院部的病床數、車

庫的停車位數量等;

8)簡述建筑的外立面用料、屋面構造及用料、內部裝修使用的主要或特殊建筑材料;

9)對具有特殊防護要求的門窗有必要的說明。

3多子項工程中的簡單子項可用建筑項目主要特征表(表3.4-2)作綜合說明。

4對需分期建設的工程,說明分期建設內容和對續建、擴建的設想及相關措施。

5幕墻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他需要另行委托設計、加工的工程內容的必要說明。

6需提請審批時解決的問題或確定的事項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7

建筑節能設計說明;

1)設計依據;

2)項目所在地的氣候分區及圍護結構的熱工性能限值;

3)簡述建筑的節能設計,確定體型系數、窗墻比、大窗屋面比等主要參數,明確屋面、

外墻(非透明幕墻)、外窗(透明摧墻)等圍護結構的熱工性能

及節能構造措施。

3.4.3設計圖紙、

1平面圖。

1)標明承重結構的軸線、軸線編號、定位尺寸和總尺寸;注明各空間的名稱,住宅標注

套型內臥室、起居室(廳)、廚房、衛生間等空間的使用面積;

2)繪出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配件,如非承重墻、壁柱、門窗(幕墻)、天窗、樓梯、電梯、

自動扶梯、中庭(及其上牛)、夾層、平臺、陽臺、雨篷、臺

階、坡道、散水明溝等的位置;當圍護結構為幕墻時,應標明椿墻與主體結構的定位關

系;

3)表示主要建筑設備的位置,如水池、衛生器具等與設備專業有關的設備的位置;

4)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間的防火分區和防火分區分隔位置和面積,宜單獨成圖;

5)標明室內、外地面設計標高及地上、地下各層樓地面標高;

6)底層平面標注剖切線位置、編號及指北針;

7)繪出有特殊要求或標準的廳、室的室內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據需要選擇繪

制標準層、標準單元或標準間的放大平面圖及室內布置圖;

8)圖紙名稱、比例。

2立面圖。應選擇繪制主要立面,立面圖上應標明:

1)量端的軸線和編號;

2)立面外輪廓及主要結構和建筑部件的可見部分,如門窗(幕墻)、雨篷、檐口(女兒墻)、

屋頂、平臺、欄桿、坡道、臺階和主要裝飾線腳等;

3)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頂、屋頂高聳物、檐口(女兒墻)、室外地面等處主要標高或高

度;

4)可見主要部位的飾面用料;

5)圖紙名稱、比例。

3剖面圖。剖面應剖在層高、層數不同、內外空間比較復雜的部位(如中庭與鄰近的樓

層或錯層部位),剖面圖應準確、清楚地繪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關部

分內容,并應表示:

1)主要內、外承重墻、柱的軸線,軸線編號;

2)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造部件,如地面、樓板、屋頂、柵口、女兒墻、吊頂、粱、柱、內

外門窗、天窗、樓梯、電梯、平臺,雨篷、陽臺、地溝、地坑,

臺階、坡道等;

3)各層樓地面和室外標高,以及建筑的總高度,各樓層之間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4)圖紙名稱、比例。

4對于貼鄰的原有建筑,應繪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

3.5結構

3.5.1在初步設計階段,結構專業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和計算

書。

3.5.3設計圖紙。

1基礎平面圖及主要基礎構件的截面尺寸;

2主要樓層結構平面布置圖,注明主要的定位尺寸、主要構件的截面尺寸;結構平面圖

不能表示清楚的結構或構件,可采用立面圖、剖面圖,軸測圖等方法表示;

3結構主要或關鍵性節點、支座示意圖;

4伸縮縫、沉降縫、防震縫、施工后澆帶的位置和寬度應在相應平面圖中表示。

3.5.4計算書。計算書應包括荷載統計,結構整體計算、基礎計算等必要的內容,

計算書經校審后保存。

3.6建筑電氣

3.6.I在初步沒計階段,建筑電氣專業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

主要電氣設備表、計算書。

3.6.2設計說明書。

1設計依據。

1)工程概況:應說明建筑類別、性質、結構類型、面積、層數、高度等;

2)相關專業提供給本專業的工程設計資料;

3)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部門(如供電部門、消防部門、通信部門、公安部門等)認定的工

程設計資料,建設單位設計任務書及設計要求;

4)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

5)上一階段設計文件的批復意見。

2設計范圍。

1)根據設計任務書和行關設計資料說明本專業的設計內容,以及與相關專業的設計分工

與分工界面;

2)擬設置的建筑電氣系統。

3變、配、發電系統。

1)確定負荷等級和各級別負荷容量;

2)確定供電電源及電壓等級,要求電源容量及回路數、專用線或非專用線、線路路由及

敷設方式、近遠期發展情況;

3)備用電源和應急電源容量確定原則及性能要求;有自備發電機時,說明啟動方式及與

市電網關系;

4)高、低壓供電系統接線型式及運行方式:正常工作電源與備用電源之間的關系;母線

聯絡開關運行和切換方式;變壓器之間低壓側聯絡方式;重要負荷的供電方式;

5)變、配、發電站的位置、數量、容量(包括設備安裝容量,計算有功、無功、視在容

量,變壓器、發電機的臺數、容量)及型式(戶內、戶外或混合),設備技術條件和選型

要求,電氣設備的環境特點;

6)繼電保護裝置的設置;

7)電能計量裝置:采用高壓或低壓;專用柜或非專用柜(滿足供電部門要求和建設單位

內部核算要求);監測儀表的配置情況;

8)功率因數補償方式:說明功率因數是否達到供用電規則的要求,應補償容量和采取的

補償方式和補償前后的結果;

9)諧波:說明諧波治理措施;

10)操作電源和信號:說明高,低壓設備的操作電源、控制電源,以及運行信號裝置配

置情況;

11)工程供電:高、低壓進出線路的型號及敷設方式;

12)選用導線、電纜、母干線的材質和型號,敷設方式;

13)開關、插座、配電箱,控制箱等配電設備選型及安裝方式;

14)電動機啟動及控制方式的選擇;

4照明系統。

1)照明種類及照度標準,主要場所照明功率密度值;

2)光源、燈具及附件的選擇.用明燈具的安裝及控制方式;

3)室外照明的種類(如路燈、庭園燈、草坪燈、地燈、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電壓等

級、光源選擇及控制方法等;

4)照明線路的選擇及敷設方式(包括室外照明線路的選擇和接地方式);若設置應急照

明.應說明應急照明的照度值、電源型式、燈具配置、線路選擇

及敷設方式、控制方式、持續時間等。

5電氣節能和環保,

1)擬采用的節能和環保措施;

2)表述節能產品的應用情況。

S防雷。

1)確定建筑物防雷類別,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雷電防護等級;

2)防直接雷擊、防側擊雷。防雷擊電磁脈沖、防高電位侵入的措施;

3)當利用建筑物、構筑物混凝土內鋼筋做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時,應說明采取的

措施和要求。

7接地及安全措施。

1)各系統要求接地的種類及接地電阻要求;

2)總等電位、局部等電位的設置要求;

3)接地裝置要求,當接地裝置需做特殊處理時應說明采取的措施、方法等;

4)安全接地及特殊接地的措施。

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按建筑性質確定保護等級及系統組成;

2)確定消防控制室的位置:

3)火災探測器、報警控制器、手動報警按鈕、控制臺(柜)等設備的選擇;

4)火災報警與消防聯動控制要求,控制邏輯關系及控制顯示要求;

5)概述火災應急廣播、火災警報裝置及消防通信;

6)概述電氣火災報警;

7)消防主電源、備用電源供給方式,接地及接地電阻要求;

8)傳輸、控制線纜選擇及敷設蟄求;

9)當有智能化系統集成要求時,應說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其他子系統的接口方式及聯

動關系;

10)應急照明的聯動控制方式等:

9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

1)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模.確定風險等級、系統組成和功能;

2)確定安全防范區域及防護區域的劃分;

3)確定視頻監控、入侵報警、出入口管理設置地點、數量及監視范圍;

4)訪客對講、車庫管理、電子巡查等系統的設置要求;

5)確定機房位置、系統組成;

6)傳輸線纜選擇及敷設要求。

10有線電視和衛星電視接收系統。

1)確定系統規模、網絡組成、用戶輸出口電平值;

2)節目源選擇;

3)確定機房位置、前端設備配置;

4)用戶分配網絡、傳輸線纜選擇及敷設方式,確定用戶終端數量;

5)若設置閉路應用電視.應說明電視制作系統組成及主要設備選擇,

11廣播、擴聲與會漢系統,

1)系統組成及功能要求;

2)會議擴聲、投影、同聲傳譯及視頻會議系統傳輸方式;

3)同聲傳譯模式;

4)確定機房位置、設備規格;

5)傳輸線纜選擇及敷設要求。

12呼應信號及信息顯示系統。

1)系統組成及功能要求(包括有線或無線);

2)顯示裝置、時鐘等安裝部位、種類;

3)設備規格;

4)傳輸線纜選擇及敷設方式。

13建筑設備監控系統;

1)系統組成及控制功能;

2)確定機房位置、設備規格;

3)傳輸線纜選擇及敷設要求。

14計算機網絡系統。

1)系統組成及網絡結構;

2)確定機房位置、網絡連接部件配置;

3)網絡操作系統,網絡應用及安全;

4)傳輸線纜選擇及敷設要求。

15通信網絡系統。

1)根據工程性質、功能和近遠期用戶需求,確定電話系統的組成、電話配線形式,配線

設備的規格;

2)當設置電話交換總機時,確定電話機房的位置、電話中繼線數量及各專業技術要求;

3)傳輸線纜選擇及敷設要求;

4)確定市話中繼線路的設計分工、中繼線路敷設和引入位置;

5)防雷接地、工作接地方式及接地電阻要求。

16

綜合布線系統。

1)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的性質、功能和近期需求、遠期發展,確定綜合布線的組成以及設

置標準;

2)確定綜合布線系統交換、配線設備規格;

3)傳輸電纜的選擇和敷設要求。

17智能化系統集成。

1)集成形式及要求;

2)設備選擇。

18其他建筑電氣系統。

1)系統組成及功能要求;

2)確定機房位置、設備規格;

3)傳輸線纜選擇從敷設要求。

19需提請在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

3.6.3設計圖紙。

I電氣總平面圖(僅有單體設計時.可無此項內容)。

1)標示建筑物、構筑物名稱、存量,高低壓線路及其他系統線路走向、回路編號,導線

及電纜型號規格,架空線、路燈、庭園燈的桿位(路燈、庭園

燈可不繪線路),重復接地點等;

2)變、配、發電站位置、編號;

3)比例、指北針。

2變,配電系統。

1)高、低壓供電系統圖:注明開關柜編號、型號及回路編號、次回路設備型號、設備

容量、計算電流,補償容量、導體型號規格、用戶名稱、二次

回路方案編號;

2)平面布置吐:應包括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母干線、發電機、控制屏、直流電源及

信號屏等設備平面布置和主要尺寸,圖紙應有比例;

3)標示房間層高、地溝位置、標高(相對標高)i

3配電系統(一般只繪制內部作業草圖,不對外出圖)。包括主要干線平面布置圖、豎向

干線系統圖(包括配電及照明干線、變配電站的配出回路及回路編號)。

4照明系統。對于特殊律筑,如大型體育場館、大型影劇院等,應繪制照明平面圖。該

平面圖應包括燈位(含應急照明燈)、燈具規格,配電箱(或控制箱)位置,不

需連線。

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圖;

2)消防控制室設備布置平面圖。

6通信網絡系統。

1)電話系統圖;

2)電話機房設備布置圖,

7防雷系統、接地系統。一般不出圖紙,特殊工程只出頂視平面圖、接地平面圖。

8其他系統。

1)各系統所屬系統圖;

2)各控制室設備平面布置圖(若在相應系統圖中說明清楚時,可不出此圖)。

3.6.4主要電氣設備表。注明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

3.6.5計算書。

1用電設備負荷計算;

2變壓器選型計算;

3電纜選型計算;

4系統短路電流計算;

5防雷類別的選取或計算,避雷針保護范圍計算;

6照度值和照明功率密度值計算;

7各系統計算結果尚應標示在設計說明或相應圖紙中;

8因條件不具備不能進行計算的內容,應在初步設計中說明,井應在施工圖設計時補算。

3.7給水排水

3.7.1在初步設計階段,建筑工程給水排水專業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設

計圖紙、主要設備器材表、計算書。

3.7.2設計說明書。

1設計依據。

1)摘錄設計總說明所列批準文件和依據性資料中與本專業設計有關內容;

2)本專業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

版本號);

3)設計依據的市政條件;

4)建筑和有關專業提供的條件圖和有關資料。

2工程概況:工程項目設置,建筑防火類別,建筑功能組成、建筑面積(或體積)、建筑

層數、建筑高度以及能反映建筑規模的主要技術指標,如旅館的床位數,劇

院、體育館等的座位數,醫院的門診人數和住院部的床位數等。

3設計范圍,根據設計任務書和有關設汁資料,說明用地紅線(或建筑紅線)內本專業設

計的內容和由本專業技術審定的分包專業公司的專項設計內容;當有其他單位

共同設計時。還應說明與本專業有關聯的設計內容。

4

建筑室外給水設計。

?)水源:由市政或小區管網供水時,應說明供水于管方位、接管管徑及根數、能提供的

水壓;當建自備水源時,應說明水源的水質、水溫、水文地質及

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及凈化處理:工藝;說明各構筑物的工藝設計參數、結構型式、基

本尺于、設備選型、數量、主要性能參數、運行要求等;

2)用水量:說明或用表格列出生活用水定額及用水量、生產用水水量、其他項目用水定

額及用水量(含循環冷卻水系統補水量、游泳池和中水系統補

水量,洗衣房、鍋爐房、水景用水,道路澆灑、汽車庫和停車場地面沖洗、綠化澆灑和

末預見用水量及管網漏失水量等)、消防用水量標準及一次滅火

用水量、總用水量(最高日用水景、半均時用水量、最大時用水量);

3)給水系統:說明給水系統的劃分及組合情況、分質分壓分區供水的情況及設備控制方

法;當水量、水壓不足時采取的措施,并說明調節設施的容量、

材質、位置及加壓設備選型;如系擴建工程,還應簡介現有給水系統;

4)消防系統:說明各類形式消防設施的設計依據、設計參數、供水方式、設備選型及控

制方法等;

5)中水系統:說明中水系統設計依據、水質要求、設計參數、工藝流程及處理設施、設

備選型,并宜繪制水量平衡圖;

6)雨水利用系統:說明雨水用途、水質要求、設計重現期、日降雨量、日可回用雨水量、

日用雨水量、系統選型、處理工藝及構筑物概況;

7)循環冷卻水系統:說明根據用水設備對水量和計量、水質、水溫、水壓的要求,以及

當地的有關氣象參數(如室外空氣干、濕球溫度和大氣壓力等)

選擇采取循環冷卻水系統的組成、冷卻構筑物和循環水泵的參數、穩定水質措施及設備

控制方法等;

8)當采用重復用水系統時,應概述系統流程、凈化工藝并繪制水量平衡圖;

9)管材、接門及敷設方式。

5建筑室外排水設計。

1)現有排水條件簡介:當排入城市管渠或其他外部明溝時,應說明管渠橫斷面尺寸大小、

坡度、排入點的標高,位置或檢查井編號。當排入水體(江,

河、湖、海等)時,還應說明對排放的要求、水體水文情況(流量,水位);

2)說明設計采用的排水制度(污水、雨水的分流制或合流制)、排水出路:如需要提升,

則說明提升位置,規模、提升設備選型及設計數據、構筑物形

式、占地面積、緊急排放的措施等;

3)說明或用表格列出生產、生活排水系統的排水量(。當污水需要處理時,應說明污水

水質、處理規模、處理方式、工藝流程、設備選型、構筑物概況

以及處理后達到的標準等;

4)說明雨水排水采用的暴雨強度公式(或采用的暴雨強度)、重現期、雨水排水量等;

5)管材、接口及敷設方式。

6

建筑室內給水排水設計。

1)水源:由市政或小區管網供水時,應說明供水干管的方位、接管管徑及根數、能提供

的水壓;

2)說明或用表格列出各種用水量定額、用水單位數,使用時數、小時變化系數、最高日

用水量、平均時用水量,最大時用水量;

注:此內容在本條第4款第2項中表示清楚時.則可不表示。

3)給水系統:說明給水系統的選擇和給水方式,分質、分壓、分區供水要求和采取的措

施,計量方式,設備控制方法,水箱和水池的容量、設置位置、

材質,設備選型、防水質污染、保溫、防結露和防腐蝕等措施;

4)消防系統:遵照各類防火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要求.分別對各類消防系統(如消火栓、

自動噴水、水幕.雨淋噴水、水噴霧、泡沫、消防炮、細水

霧、氣體滅火等)的設計原則和依據、計算標準、設計參數、系統組成、控制方式、消

防水池和水箱的容量,設置位置以及主要設備選擇等予以敘

述;

5)熱水系統:說明采取的熱水供應方式、系統選擇、水溫、水質、熱源、加熱方式及最

大小時熱水量、耗熱量、機組供熱量等;說明設備選型、保溫、

防腐的技術措施等;當利用余熱或太陽能時,尚應說明采用的依據、供應能力、系統形

式、運行條件及技術措施等;

6)對水質、水溫、水壓有特殊要求或設置飲用凈水、開水系統者,應說明采用的特殊技

術措施,并列出設計數據及工藝流程、設備選型等;

7)中水系統:說明中水系統設計依據、水質要求、工藝流程、設計參數及處理設施、設

備選型,并宜繪制水量平衡圖;

8)排水系統:說明排水系統選擇、生活和生產污(廢)水排水量、室外排放條件;有毒有

害污水的局部處理工藝流程及設汁數據;屋面雨水的排水系

統選擇及室外排放條件,采用的降雨強度和重現期:

9)管材、接口及敷設方式。

7節水、節能減排措施:說明高效節水、節能減排器具和設備及系統設計中采用的技術

措施等。

8對有隔振及防噪聲要求的建筑物、構筑物,說明給排水設施所采取的技術措施;

9對特殊地區(地震、濕陷性或脹縮性上、凍土地區、軟弱地基)的給水排水設施,說明

所采取的相應技術措施。

10對分期建設的項目,應說明前期、近期和遠期結合的設計原則和依據性資料。

11需提請在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

12施工圖設計階段需要提供的技術資料等。

37.3設計圖紙(對于簡單工程項目初步設計階段一般可不出圖)。

1建筑室外給水排水總平面圖。

1)全部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平面位置、道路等,并標出主要定位尺寸或坐標、標高,指北

針(或風玫瑰圖)、比例等;

2)給水排水管道平面位置,標注出干管的管徑、排水方向;繪出閘門井、消火栓撲、水

表井、檢查井、化糞池等和其他給排水構筑物位置;

3)室外給水排水管道與城市管道系統連接點的控制標高和位置;

4)消防系統、中水系統、冷卻循環水系統、重復用水系統、雨水利用系統的管道平面位

置,標注出干管的管徑;

5)中水系統、雨水利用系統構筑物位置、系統管道與構筑物連接點處的控制標高。

2建筑給水排水局部總平面圖。

1)取水構筑物平面布置圖。如自建水源的取木構筑物,應單獨繪出地表水或地下水取水

構筑物的平面布置圖。各平面圖中應標注構筑物平面尺寸、相

對位置(坐標)、標高、方位等;必要時還應繪出工藝流程斷面圖,并標注各構筑物之間

的標高關系;

2)水處理廠(站)總平而布置及工藝流程斷面圖。如工程設設項目有凈化處理廠(站)時

(包括給水、污水、中水等),應單獨繪出水處理構筑物總平

面布置圖及工藝流程斷面圖;平面圖中應標注構筑物平面尺寸、相對位置(坐標)、方位

等;工藝流程斷面圖應標注各構筑物水位標高關系,列出

建筑物、構筑物一覽表,表中內容包括建筑物、構筑物的結構形式、主要設計參數、主

要設備及主要性能參數;各構筑物是否要繪制平、剖面圖,

可視工程的復雜程度而定。

3

建筑室內給水排水平面圖和系統原理圖。

1)應繪制給水排水底層(首層)、地下室底層、標準層、管道和設備復雜層的平面布置圖,

標出室內外引入管和排出管位置、管徑等;

2)應繪制機房(水池、水泵房、熱交換站、水箱間、水處理間、游泳池、水景、冷卻塔、

熱泵熱水、太陽能和屋山雨水利用等)平面設備和管道布置

圖(在上款中已表示消清楚的,可不另出圖);

3)應繪制給水系統、排水系統、各類消防系統、循環水系統、熱水系統、中水系統、熱

泵熱水、太陽能和屋面雨水利用系統等系統原理圖,標注于管

管徑、設備設置標高、水池(箱)底標高、建筑樓層編號從層面標高;

4)應繪制水處理流程圖(或方框圖)。

3.7.4主要設備器材表。列出主要設備器材的名稱、性能參數、計數單位、數量,

備注使用運轉說明(宜按子項分別列出)。

3.7.5計算書。

1各類用水量和排水量計算;

2中水水量平衡計算;

3有關的水力計算及熱力計算;

4設備選型和構筑物尺寸計算。

3.8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

3.8.1在初步沒計階段,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文件應有設計說明書,除小型、

簡單工程外,初步設計還應包括設計圖紙、設備表及計算書。

3.8.2設計說明書。

1設計依據。

1)與本專業有關的批準文件和建設單位提出的符合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2)本專業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

版本號);

3)其他專業提供的設計資料等。

2簡述工程建設地點、規模、使用功能、層數、建筑高度等。

3設計范圍。根據設計任務書和有關設計資料,說明本專業設計的內齊、范圍以及與有

關專業的設計分工。

4設計計算參數。

1)室外空氣計算參數;

2)室內空氣設計參數(參見表3,8.2);

5采暖。

1)采暖熱負荷;

2)熱源狀況、熱媒參數、室外管線及系統補水定壓方式;

3)采暖系統形式及管道敷設方式;

4)采暖熱計量及室溫控制,系統平衡、調節手段;

5)采暖設備、散熱器類型、管道材料及保溫材料的選擇。

6空調。

1)空凋冷、熱負荷;

2)空調系統冷源及冷媒選擇,冷水、冷卻水參數;

3)空調系統熱源供給方式及參數;

4)各空調區域的空調方式,空凋風系統簡述,必要的氣流組織說明;

5)空調水系統設備配置形式和水系統制式,系統平衡、調節手段;

6)潔凈空調注明凈化級別;

7)監測與控制簡述;

81管道材料及保溫材料的選擇,

7通風。

1)設置通風的區域及通風系統形式;

2)通風量或換氣次數;

3)通風系統設備選擇和風量平衡。

8防排煙及暖通空調系統的防火措施。

1)簡述設置防排煙的區域及方式;

2)防排煙系統風量確定;

3)防排煙系統及設施配置;

4)控制方式簡述;

5)暖通空調系統的防火措施。

9節能設計。按節能設計要求采用的各項節能措施。

注:1節能措施包括計量,調節裝置的配臂、全空氣空調系統加大新風比數據、熱回收

裝置的設置、選用的制冷和供熱設備的性能系數或熱效率(不低于節能標準要求)、變風

量或變水量設計等;

2節能設計除滿足現行國家節能標準的要求外,還府滿足工程所在省、市現行地方節能

標準的要求。

10廢氣排放處理和降噪、減振等環保措施。

11需提請在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

3.8.3設備表。列出主要設備的名稱、性能參數、數量等(參見表3.8.3)。

3.8.4設計圖紙。

1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初步設計圖紙一般包括圖例、系統流程圖、主要平面圖。各種管

道、風道可繪單線圖。

2系統流程圖包括冷熱源系統、采暖系統、空調水系統、通風及空調風路系統、防排煙

等系統的流程。應表示系統服務區域名稱、設備和主要管道、風道所在區域和樓層,標

注設備編號、主要風道尺寸和水管干管管徑,表示系統主要附件、建筑樓層編號及標高。

注:當通風及控凋風道系統、防排煙等系統跨越樓層不多.系統簡單,且在平面圖中可

較完整地表示系統時。可只繪制平面圖,不繪制系統流程圖。

3采暖平面圖。繪出散熱器位置、采暖干管的入口、走向及系統編號。

4通風、空凋、防排煙平面圖。繪出設備位置,風道和管道走向、風口位置,大型復雜

工程還應標注出主要干管控制標高和管徑,管道交叉復雜處需繪制局部剖面。

5冷熱源機房平面圖。繪出主要設備位置、管道走向。標注設備編號等。

3.8.5計算書。對于采暖通風與空調工程的熱負荷、冷負荷、風量、空調冷熱水

量、冷卻水量及主要設備的選擇,應做初步計算。

3.9熱能動力

3.9.1在初步設計階段,熱能動力專業設計文件應有設計說明書,除小型、簡單

工程外,初步設計還應包括設計圖紙、主要設備表、計算書。

3.9.2設計說明書。

1

設計依據。

1)本專業設汁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

版本號);

2)與本專業設計有關的批準文件和依據性資料(水質分析、地質情況、地下水位、凍土

深度、燃料種類等);

3)其他專業提供的設計資料(如總平面布置圖、供熱分區、熱負荷及介質參數、發展要

求等)。

2設計范圍。

1)根據設計任務書和有關設計資料,說明本專業承擔的設計范圍和分工(當有具他單位

共同設計時);

2)對今后發展或擴建的考慮;

3)改建、擴建工程,應說明對原有建筑、結構、設備等的利用情況。

3鍋爐房。

1)熱負荷的確定及鍋爐形式的選擇:確定計算熱負荷,列出各熱用戶的熱負荷表;確定

供熱介質及參數;確定鍋爐形式、規格、臺數,并說明備用情

況及冬夏季運行臺數;

2)熱力系統:應說明熱力系統,包括熱水循環系統、蒸汽及凝結水系統、水處理系統、

給水系統、定壓補水方式、排污系統、供熱調節方式、各種水

泵的臺數及備用情況等;

3)燃料系統:說明燃料種類、燃料低位發熱量、燃料來源及煙氣排放;當燃料為煤時,

說明煤的種類,確定煤的處理設備、計量設備及輸送設備,確定煙氣的除塵、脫硫設備,

確定除渣設備;當燃料為油時,說明油的種類,簡介燃油系統,說明油罐位置、大小、

數量,油的儲存時間利運輸方式;當燃料為燃氣時,說明燃氣種類,確定燃氣壓力,確

定調壓站位置;

4)技術指標:列出建筑面積、供熱量、供汽量、燃料消耗量、灰渣排放量、軟化水消耗

量、自來水消耗量及電容量等。

4其他動力站房。

1)熱交換站:說明加熱、被加熱介質及參數;確定供熱負荷;簡述熱力系統,包括熱水

循環系統、蒸汽及凝結水系統、水處理系統、定壓補水方式等;確定換熱器及其他配套

輔助設備;

2)柴油發電機房:說明供油系統及排煙方式;

3)燃氣調壓站:確定調壓站位置,確定燃氣用氣量,簡述調壓站流程,確定調壓器前后

參數,選擇調壓器;

4)氣體站房:說明各種氣體的用途、用量和參數,簡述供氣系統,選擇主要設備;

5)氣體瓶組站:確定氣體用途、用量,簡述調壓和供氣方式,簡述瓶組站流程,確定調

壓器前后參數,確定瓶組容量及數量。

5室內管道:確定各種介質負荷及其參數,說明管道及附件的選擇,說明管道敷設方式,

選擇管道的保溫及保護材料。

6室外管網:確定各種介質負荷及其參數,說明管道走向及敷設方式,選擇管材及附件,

說明防腐方式,選擇管道的保溫及保護材料。

7節能、環保、消防、安全措施等。

8需提請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

3.9.3設計圖紙。

1

鍋爐房。

1)熱力系統圖:表示由熱水循環系統、蒸汽及凝結水系統、水處理系統、給水系統、定

壓補水方式、排污系統等內容;標明圖例符號、主要管徑、介質流向且設備編號(應與

設備表中編號一致);標明就地安裝測量儀表位置等;

2)平面圖:繪制鍋爐房、輔助間及煙囪等的平面圖,注明建筑軸線編號、尺寸、標高和

房間名稱;并布置主要設備,注明定位尺寸及設備編號(應與設備表中編號一致)。對較

大型鍋爐房,根據情況繪制表示鍋爐房及相關構筑物的尺寸及相對位置的區域布置圖。

2其他動力站房:繪制平面布置圖及系統原理圖。

3室內外動力管道:室外動力管道根據需要繪制平面走向圖。

3.9.4主要設備表。列出主要沒備名稱、性能參數、單位和數量等,對鍋爐設備

應注明鍋爐效率。

3.9.5計算書。包括負荷計算、主要設備選型計算、水電和燃料的消耗量計算、

主要管道的水力計算等,并將主要計算結果列入設計說明書中有關部分。

3.10概算

3.10.1建設項目設計概算是初步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概算文件應單獨成

冊。設計概算文件由封面、簽署頁(扉頁)、編制說明、建設項目總概算表、其他費用表、

單項工程綜合概算表、單位工程概算書等內容組成。

3.10.2封面、簽署頁(扉頁),參照第3.1.2條。

3,10.3概算編制說明。

1工程概括:簡述建設項目的建設地點、設計規模、建設性質(新建、擴建或改建)和項

目主要特征等。

2編制依據:

1)設計說明書從設計圖紙;

2)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建設和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程;

3)當地和主管部門現行的概算指標或定額(或預算定額、綜合預算定額)、單位估價表、

類似工程造價指標、材料及構配件預算價格、工程費用定額和有關費用規定的文件等;

4)人工、設備及材料、機械臺班價格依據;

5)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概算的其他資料;

6)工程建設其他費用計費依據;

7)有關文件、合同、協議等。

3概算編制范圍。

4其他特殊問題的說明。

5概算成果說明。

1)說明概算的總金額、工程贊用、其他費用、預備費及列入項目概算總投資中的相關費

用;

2)技術經濟指標;

3)主要材料消耗指標。

3.10.4

建設項目總概算表。由工程費用、其他費用、預備費及應列入項目概算總投資中

的相關費用組成。

第一部分:工程費用。按各單項工程綜合概算表匯總組成。

第二部分:其他費用。包括建設用地費、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建設單位管理費、勘

察設計費、設計咨詢費、施工圖審查費、配套設施費、研究試驗費、前期工作

費,環境影響評價費、工程監理費、招標代理費、工程保險費、辦公和生活家具購置費、

人員培訓費、聯合試運轉費等。

第三部分: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價差預備費。

第四部分:應列入項目概算總投資中的相關費用。包括建設期貸款利息、鋪底流動資金、

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3.10.5其他費用表。列明費用項目名稱、費用計算基數、費率、金額及所依據

的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文件、文號。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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