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三章動產所有權
第一節善意取得
第二節先占
第三節拾得遺失物
第四節發現埋藏物
第五節添附第一節善意取得一、概念善意取得也稱即時取得,是指動產(我國包括不動產)物權的讓與人并無處分權而以所有權轉移或者其他物權設定為目的將該動產出讓給第三人或者為第三人設定他物權,善意受讓該動產的占有者取得該動產所有權或其他物權(如質權、留置權等)的法律制度。二、善意取得的條件1、善意取得的標的物一般為動產。2、讓與人須為標的物的占有人和無處分權人。3、受讓人須通過有償行為取得。4、受讓人已經完成取得權利所必需的公示行為。5、受讓人取得標的物時必須是善意的,即受讓人受讓時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出讓人無處分權的事實。三、善意取得的理論依據1、及時時效說,也稱瞬間時效或者取得時效說。即第三人因特別時效的經過而取得所有權。2、公示原則說或權利外像說。即善意取得的依據在于占有的公信力,依公示主義,應推定占有人為所有人。3、法律賦權說。即善意取得是由于法律賦予無權處分人以處分他人所有權的權利。4、占有時效說。此說認為善意第三人是基于占有的效力而為善意取得。5、法律特別規定說。即善意取得的依據在于法律的特別規定。四、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1、受讓人與原所有人之間:受讓人取得受讓物的所有權。受讓人的行為符合善意取得條件的,依《物權法》第106條的規定取得受讓物的所有權,由于受讓人的取得是依據法律的規定,此種取得對原所有人而言系有法律上的原因,所以無不當得利可言,即使受讓人因此獲利,原所有人也不得以不當得利規定請求受讓人返還所獲利益。通說認為,取得行為的性質是原始取得。2、原所有人與讓與人之間(1)雙方之間原來存在債權關系的,如租賃、借貸、保管合同的,原所有人可以依據債務不履行之規定,向讓與人請求損害賠償。(2)雙方之間沒有合同關系,原所有人可依侵權行為法向讓與人請求損害賠償。(3)讓與人如為有償處分,由于所獲得的利益為原所有權人喪失所有權的代價,原則上應歸為原所有權人。原所有權人有權請求返還。假如讓與的價格超過了動產本身的價格,就超過的部分價值歸誰所有存在爭議。如果歸原所有權人,其獲得的利益構成了不當得利;如果歸于讓與人,其獲得利益也沒有依據,因此有人主張依據無因管理歸為原所有權人取得。(4)讓與人嗣后又取得該標的物的,不論該取得原因是偶然還是讓與人惡意為之,抑或是讓與人善意購回,該標的物所有權自動恢復為原所有權人所有。3、讓與人與受讓人之間:適用債法的有關規定。受讓人在依法取得標的物所有權的同時,應當依據受讓時的條件承擔相應的義務,不得以善意取得為由拒絕負擔義務。如果該債權行為無效或者后被撤銷,原所有人或者讓與人有權要求受讓人返還所取得的標的物。返回第二節先占一、概念先占,也稱無主物的先占,是指占有人依所有的意思對無主動產進行事實管領支配,從而取得該動產所有權的方式。通過對動產的占有而取得所有權是原始社會所有權取得的惟一方法。但在現代社會,由于絕大多數財產的所有權已有歸屬,所以先占作為所有權取得的情形十分有限。先占是先占人取得對無主物的所有權,其取得方式為原始取得。二、性質1、法律行為說。認為民法既然規定占有必須以所有的意思為要件,而該意思即為取得所有權之效果意思,因而應認為先占為法律行為。2、準法律行為說。其認為先占乃以意思為要素之準法律行為中之非表現行為,因先占非達成私法自治目的之制度,乃法律對于一定之意思行為,承認其具有取得所有權效果之制度。3、事實行為說。此說認為先占為法律基于占有之事實行為而賦予先占人取得所有權之效果,因而屬于事實行為。現在大陸法系的多數學者采此觀點。三、構成要件1、先占的客體必須是無主物。2、此無主物必須是法律允許先占之動產。一般認為,下列幾種情況不得適用先占:(1)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不得作為先占的客體。如槍支、毒品等。(2)尸體。只有在符合善良風俗情況下,由親屬保存和處理,不得作為先占的客體。(3)國家保護的文物和野生動植物。(4)土地所有權、水流、礦藏等專屬于國家所有的財產。(5)其他不得作為先占客體的情形。3、占有人的占有必須以所有意思而占有。這里的“以所有意思”,是有將占有的動產歸于自己管領支配的意思而言,即事實上欲與所有人立于同一支配地位的意思而言。4、占有人無須具有行為能力。由于先占在性質上屬于事實行為,而事實行為不以意思表示為要素,因而無須行為人具有行為能力。四、法律后果先占人具備上述條件后,即可取得該動產的所有權。返回第三節拾得遺失物一、概念拾得遺失物,是發現他人的遺失物而占有之人,在符合一定條件時取得該物所有權的法律事實。拾得遺失物能否成為取得所有權的原因,取決于一個國家的立法政策。我國《物權法》沒有采這一立法政策。而是規定拾得遺失物應交還失主,在法定期間內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國家所有。二、構成要件1、拾得遺失物的客體須為遺失物。遺失物是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而喪失占有,現又無人占有且非為無主之動產。2、須有拾得行為。該行為應當具備兩個要素:發現遺失物;占有遺失物。3、拾得人不受行為能力的限制。三、性質拾得在法律性質上為事實行為,而非法律行為。四、法律后果1、拾得人的義務(1)返還和通知義務。(2)保管義務。(3)報告和上繳義務。2、拾得人的權利(1)必要費用的償還請求權。(2)報酬請求權。3、法定期間內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國家所有。返回第四節發現埋藏物一、概念和構成要件1、埋藏物的概念和構成要件(1)通說認為,埋藏物是指埋藏和隱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權歸屬不明的動產。(2)埋藏物的構成要件:須為埋藏之物;埋藏物須為動產;埋藏物的所有人不明。2、發現埋藏物的概念和構成要件(1)發現人發現之物必須為埋藏物或者隱藏物。(2)發現人有發現埋藏物的行為。(3)該埋藏物非屬發現人所有之物。(4)發現人實際占有了埋藏物。二、性質構成所有權的原始取得,在性質上屬于事實行為而非法律行為。三、法律后果1、立法例(1)發現人所有權主義。(2)公有主義。(3)報酬主義。2、我國法律的規定我國《物權法》規定對發現埋藏物參照拾得遺失物的規定,發現人不能取得埋藏物的所有權,也不能取得報酬請求權,僅有必要費用的請求權。在發現埋藏物時,所有人明確的,返還給所有人或者有領取權的人(如所有人的繼承人等),所有人不明時,上繳國家。返回第五節添附一、概念添附是附合、混合及加工在學理上的總稱。主要指不同的動產或不動產之間通過某種方式結合而形成不可分割的混合物或新的性質的物,從而導致原物滅失或難以區分而形成所有權的得喪變更情形。二、特征1、所有權的單一性。在添附制度中,產生了不同的所有人所有之物發生了結合。這種結合之物在法律性質上只能成為一物而不能作為數物,因此法律上只能表現為單一的所有權。2、添附物所有權的歸屬性。在各國法律規定和學理上,一般認為如果不動產與動產附合,則新物歸不動產所有人所有;其他可分為主物或從物的,新物所有權歸主物人所有,否則以價值為標準,價值相當的歸原所有人共有。3、關系人利益的協調性。添附物歸于一人取得是出于立法技術的考慮,而非肯定取得人獨占添附物所有權的所有利益,按照公平對等原則,因添附而喪失了所有權或者利益之人,法律上可依不當得利的規定通過請求給付賠償金等方式行使債權請求權。三、添附的主要類型和法律后果1、附合(1)附合是指兩個以上的有形物相互結合形成一種新的物或者一物附著于他物并構成其重要成分,非毀損不能分離或者分離費用過巨,法律上認為其附合物失去了交易上的獨立性的情形。(2)動產與不動產附合。(3)動產與動產附合。2、混合(1)混合是指所有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5(易貨)外貿合同書
- 2025城市購房合同協議書簡易版
- 鑲復證轉租合同協議
- 門業設備維修合同協議
- 非隔離電源采購合同協議
- 錦鯉池施工合同協議
- 項目經理協議合同協議
- 閑置花瓶轉讓合同協議
- 食品委托開發合同協議
- 陽臺窗戶保修合同協議
- 動態軌道衡電子稱重儀及定量稱重控制系統設計概要
- 2023-2024學年浙江省舟山市小學語文二年級下冊期末自測模擬試卷
- 國有企業薪酬專項審計報告
- 部門級安全教育試題
- 氣象衛星云圖圖像識別課件
- 一建《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課件第4章質量控制
- 初中歷史八年級《甲午中日戰爭》教學課件動態PPT
- 歐洲西部資料歐洲西部 詳細版課件
- 流數據分析技術全套課件
- 3D打印圖二評分標準
- GB∕T 12237-2021 石油、石化及相關工業用的鋼制球閥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