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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古代漢語句法-上

根據洪波著《古代漢語教程》整理編輯僅供參考

【導讀】本課語文知識介紹古代漢語的幾種句法現象,共分三節。第一節介紹名詞作狀語,第二節

介紹古代漢語中的特殊述賓關系,第三節介紹古代漢語中的幾種與現代漢語不同的語序現象。在特殊述

賓關系中,常見的是使動關系、意謂關系和服務關系,是本課學習的重點之一。在語序一節中介紹了五

種語序現象,其中否定句代詞賓語前置、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和賓語前置加凸顯結構助詞標記這幾種過

去在中學都學過,所以應將學習的重點放在第四、第五兩種語序上。

第一節名詞作狀語

狀語一般是副詞的功能,但是在古代漢語里,普通名詞、時間名詞以及一些方位詞有時也可以直接置于

謂語動詞之前作狀語。普通名詞作狀語有下列情形:

一、表示動作行為的狀態

這種名詞狀語是通過名詞所表示的事物的某種行為來比喻句子主語的行為狀態。

這種名詞狀語可以翻譯成“像……那樣(一樣)地”。例如:

(1)庶民子來。(《詩經?大雅?靈臺》)

(2)豕人立而啼。(《左傳?莊公八年》)

(3)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謝。(《戰國策?秦策一》)

(4)(陳涉)斬木為兵,揭竿為旗,天下云合響應,贏糧而景從。(賈誼《過秦論》)

(5)夫飲食既不以禮,臨池牛飲,則其啖肴不復用杯,亦宜就魚肉而虎食。(《論衡?語增》)

例(1)“子來"即''像兒女一樣地來歸”;例(2)“人立”即“像人一樣站立";例(3)“蛇行”

即“像蛇一樣地爬行”;例(4)“云合響應”即“像云一樣地聚集,像回聲一樣地呼應”;“景從”

即“如影隨形一樣地跟隨";例(5)“牛飲”“虎食”即“像牛(喝水)一樣地飲酒”“像老虎(吃

食)一樣地吃魚肉”。

二、表示動作行為的方式

這種名詞狀語是通過名詞所表示的事物來比喻施事者對待受事者的態度,并以此作為行為的方式??梢?/p>

翻譯成“像對待……一樣地”。例如:

(1)今而后知君之犬馬畜飯。(《孟子?萬章下》)——【注】?(ji):孔飯,孔子之孫。

(2)君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史記?項羽本紀》)

(3)而坐須賈于堂下,置荃豆其前,令兩蹤徒夾而馬食之。(《史記?范雎蔡澤列傳》)——【注】

(cud):惻碎的草。豆:一種盛食物的器皿。

(4)豫讓日:“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眾人遇我,我故眾人報之。至于智伯,國士遇我,我

故國士報之?!保ā妒酚?刺客列傳》)

例(1)“犬馬畜飯”意思是“像豢養犬馬那樣豢養儀”;例(2)“兄事之”即“像侍奉兄長那樣侍奉

他”;例(3)“馬食之”即“像喂馬一樣喂他(吃)”;例(4)“眾人遇我”“眾人報之”即“像對

待普通人一樣對待我”“把他當作普通人一樣報答他”;“國士遇我”“國士報之”即“像對待國士一

樣對待我”“把他當作國士--樣報答他”。

三、表示動作行為的工具或憑藉

這種情況下,名詞狀語可以翻譯成“用(按)……來”。例如:

(1)晉、楚不務德而兵爭。(《左傳?宣公十一年》)

(2)叩石墾壤,箕畚運于渤海之尾。(《列子?湯問》)

(3)江南火耕水耨。(《史記?平準書》)——【注】耨(n3u):鋤草。

(4)群臣后應者,臣請劍斬之。(《漢書?霍光傳》)

(5)公子為人仁而下士,士無賢不肖,皆謙而禮交之。(《史記?魏公子列傳》)

例(1)“兵爭”即“憑藉軍隊(相互)爭斗”;例(2)“箕畚運”即“用箕畚運”;例(3)“火耕

水耨”即“用火燒(然后)耕種,用水除草”;例(4)“僉慚”即“用劍斬”;例(5)“禮交之”即

“按禮儀與他們結交”。

四、表示動作行為的處所

可以翻譯在“在……(地方)”。例如:

(1)今先生儼然不遠千里而庭教之,愿以異日。(《戰國策?秦策一》)

(2)夫山居而谷汲者,腹臘而相遺以水;澤居苦水者,買庸而決竇。(《韓非子?五蠹》)——【注】

脾(16u):古代楚國二月祭祀飲食之神的節日。臘,古代歲末舉行祭祀活動的節日。

(3)秦焚書禁學,濟南伏生獨壁藏之。(《漢書?藝文志》)

例(1)“庭教”意思是“在庭中教誨”;例(2)“山居而谷汲”意思是“在山上居住而到深谷中打水”;

“澤居”意思是“在低洼潮濕的地方居住”;例(3)“壁藏”意思是“在墻壁中藏(書)”。

方位名詞作狀語表示動作行為的方向或方位,可翻譯成“向(往)……”,"在……方(面)”。例如:

(4)足下右投則漢王勝,左投則項王勝。(《史記?淮陰侯列傳》)

(5)(孝公)南取漢中,西舉巴、蜀,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賈誼《過秦論》)

(6)相如因持璧卻立,倚柱,怒發上沖冠。(《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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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4)“右投”“左投”意思是“向右邊(西邊)投靠”“向左邊(東邊)投靠”;例(5)

“南”“西”“東”“北”意思是在南面、在西面、在東面、在北面;例(6)“上”意思是向(往)

上。

五、時間名詞“日”“月”“歲”作狀語

古代漢語里一般的時間名詞或名詞短語作狀語表示在某個時候,可以用介詞引介,也可以不用介詞引介。

例如:

(1)宰予晝寢。(《論語?公冶長》)

(2)夜繾而出。(《左傳?僖公三十年》)——【注】繾(zhui):用繩索拴住而升降人或物。

(3)子于是日哭,則不歌。(《論語?述而》)

“日”“月”“歲”三個時間名詞作狀語卻不同。這三個時間名詞作狀語一般都不用介詞引介,在意義

上有以下三種情況:

1.表示每一(日、月、歲)。例如:

(4)今有人日攘其鄰之雞。(《孟子?滕文公下》)

(5)良庖歲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莊子?養生主》)

例(4)“日攘”即“每天(偷)抓”的意思;例(5)“歲更刀”“月更刀”即“每年換一次刀”“每

月換一次刀”的意思。

2.“日”有時表示漸漸進的意思,可翻譯成“一天天地”。例如:

(6)其后楚日以削,數十年,竟為秦所滅。(《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7)(先主)于是與亮情好日密。(《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

例(6)“日以削”即“一天天削弱”的意思;例(7)“日密”即“一天天密切”的意思。

3.“日”還可以表示不久之前,可以翻譯成“往日”“不久前”。例如:

(8)文公在狄十二年,狐偃日:“日吾來此也,非以狄為榮,可以成事也?!保ā秶Z?晉語四》)

(9)晏子曰:“日宋之盟,屈建問范會之德于趙武。"(《左傳?昭公二十年》)

第二節特殊述賓關系

及物動詞作謂語中心語(述語)能帶賓語,不及物動詞和形容詞充當謂語中心語一般不帶賓語;名詞的

句法功能一般是作主語、賓語或定語,而不作謂語中心語。這是古代漢語的一般規律。但也有一些特殊

的情況:不及物動詞和形容詞充當謂語中心語時有時帶有賓語,名詞有時也出現在謂語中心語的位置上,

并帶有賓語。這些情況人們通常稱之為“詞類活用”。不過,在古代漢語里,上述情況并不能簡單地都

看作“詞類活用”,有些情況下也許確實是種臨時的“活用”,而有些情況下,很可能有詞形上的不同。

前面我們曾說過,先秦時期,還存在構形形態。比如“以其兄之子妻之?!保ā墩撜Z?公冶長》)“妻”

出現在謂語中心語的位置上并帶有賓語,讀去聲,這個去聲調來源于后綴-S,因此這里的“妻”與其他

場合下的“妻”的詞形并不相同。當一個不及物動詞、形容詞或名詞出現在謂語中心語的位置上并帶有

賓語,如果它的詞形與其他情況下有所不同,那么就不能看作是''活用”了。只是山于漢字不能完全

反映當時的語音實際情況,我們在書面上不能看出哪些是真正的“活用”,哪些并不是“活用”。如果

為教學的方便,把不及物動詞、形容詞和名詞出現在謂語中心語位置上并帶有賓語的情況叫做“活用”,

也是可以的,但是我們必須明白這只是為教學的方便,并不代表古代漢語的實際情況。本書我們不取

“活用”的說法。

當不及物動詞、形容詞或名詞充當謂語中心語并帶有賓語時,構成的述賓結構往往不是普通的動作行為

與受事的語義關系。一些及物動詞所帶的賓語有時也不是普通的受事或對象成分。本書所說的特殊述賓

結構,指的就是謂語中心語與其賓語之間不是普通的動作與受事的關系。

古代漢語特殊述賓結構的具體情況比較復雜,比較常見的有以下兒種情況:

一、使動關系

使動關系即使賓語產生某種行為或發生某種變化,可以加上“使”“讓”來理解。名詞、形容詞、不及

物動詞充當謂語中心語并帶有賓語時都可以構成使動關系,單及物動詞帶雙賓語時也可以構成使動關系。

名詞與賓語構成使動關系時,是使賓語所表示的人或物發生變化,變成謂語名詞所表示的事物或者具有

謂語名詞所表示的身份或狀態。例如:

(1)夫破人之與破于人也,臣人之與臣于人也,豈可同日而論哉?。ā妒酚?蘇秦列傳》)

(2)爾欲吳王我乎?(《左傳?定公十年》)

(3)棄黔首以資敵國,卻賓客以業諸侯。(李斯《諫逐客書》)

(4)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左傳?成公二年》)

例(1)“臣人"即''使(另D人成為臣”;例(2)“吳王我”即“使我成為吳王(那樣的人)”;例

(3)“業諸侯”即“使諸侯成就王業”;例(4)“盡東其畝”即“使其田畝(壟)都變成東西向”。

形容詞與賓語構成使動關系時,是使賓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發生變化,變成具有謂語形容詞所表示的性

質或狀態。例如:

(5)故天將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孟子?告子下》)

(6)(賢者)富而貴之,(不肖者)貧而賤之。(《墨子?尚賢中》)

(7)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孫子兵法?謀攻》)

(8)諸侯恐懼,會盟而謀弱秦。(賈誼《過秦論》)

(9)刻削之道,鼻莫如大,目莫如小。鼻大可小,小不可大也;目小可大,大不可小也。(《韓非子?說

林下》)

例(5)“苦其心志”即“使其心志痛苦”,“勞其筋骨”即“使其筋骨勞頓”;例(6)“富而貴之”

即“使他們富貴”,“貧而賤之”即“使他們貧賤";例(7)“全國”即“使敵國完整(地降服)”,

“破國”即“使敵國殘破";例(8)“弱秦”即“使秦變弱”。例(9)的“可大”“可小”后面沒有

出現賓語,但這是個被動句,主語“鼻”“目”即是使動的對象?!氨谴罂尚?,小不可大也”意思是“鼻

子大了可以使它變小,小了不可以使它變大”,“目小可大,大不可小也”意思是“眼睛小了可以使它

變大,大了不可以使它變小”。

不及物動詞與賓語構成使動關系時,是使賓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發出謂語動詞所表示的動作行為或變化。

例如:

(10)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論語?季氏》)

(11)莊公寤生,驚姜氏。(《左傳?隱公元年》)

(12)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孫子兵法?謀攻》)

(13)項伯殺人,臣活之。(《史記?項羽本紀》)

例(10)“來之”即“使他們來(歸附)例例(11)“驚姜氏”即“使姜氏受驚”;例(12)“屈人

之兵”即“使敵人的軍隊屈服”;例(13)“活之”即“使他(得以)活命”。

單及物動詞帶雙賓語時,與其中的近賓語(通常是指人賓語)構成使動關系,意思是使該賓語所表示的

人或事物發出謂語動詞所表示的行為。例如:

(14)晉侯飲趙盾酒。(《左傳?宣公二年》)

(15)王弗聽,負之斧鉞,使巡于諸侯。(《左傳?昭公四年》)

(16)我有圃,生之杞乎?(《左傳?昭公十二年》)

(17)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例(14)“飲趙盾酒”即“使(請)趙盾飲酒”;例(15)“負之斧鉞”即“讓他背著斧鉞”;例(16)

“生之杞”即“讓它生長杞”;例(17)“負秦曲”即“使秦國背上無理(的惡名)”。

單及物動詞不僅僅在帶雙賓語時能夠構成使動關系,帶?個賓語有時也可以構成使動關系。例如:

(18)欲辟土地,朝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19)嘗人,人死;食狗,狗死。(《呂氏春秋?上德》)

(20)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荀子?議兵》)

(21)沛公旦日從百余騎來見項王。(《史記?項羽本紀》)

例(18)“朝秦、楚”這里是“使秦、楚來朝”的意思;例(19)“嘗人”即“使人嘗”的意思,“食

狗"即''讓狗吃”的意思;例(20)“附民"即''便民歸附”的意思;例(21)“從百余騎”即“使百

余騎隨從”的意思。這種單及物動詞帶一個賓語構成使動關系,要靠分析上下文的語境才能弄清楚,是

學習古代漢語過程中要特別注意的。

二、意謂關系

意謂關系即句子的主語主觀上認為賓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是什么、發生了什么變化或具有什么性質,可

以加上“認為”“以為”或“把……當作……”來理解。這種述賓關系中充當謂語中心語的大多是形容

詞或名詞,動詞比較少見。

形容詞充當謂語中心語時,表示句子的主語主觀上認為賓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具有謂語形容詞所表示的

某種性質或狀態。例如:

(1)孔子登東山而小魯,登泰山而小天下。(《孟子?盡心上》)

(2)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鄰人之父。(《韓非子?說難》)

(3)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戰國策?齊策一》)

(4)時充國年七十余,上老之。(《漢書?趙充國辛慶忌傳》)

(5)人主自智而愚人,自巧而拙人。(《呂氏春秋?知度》)

例(1)“小魯”即“認為魯國小”,“小天下”即“認為天下小";例(2)“智其子”即“認為他的

兒子聰明”;例(3)“美我”即“認為我美";例(4)“老之”即“認為他(太)老了"。例(5)

中的''自"是反身代詞,所以后面沒有出現賓語,“自智而愚人”即“認為自己聰明而認為別人愚蠢”,

“自巧而拙人”即“認為自己靈巧認為別人笨拙”。

名詞充當謂語中心語時,表示句子主語主觀上認為賓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是謂語名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

例如:

(6)華元日:“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左傳?宣公十四年》)

(7)晉人及姜戎敗秦于般。其謂之“秦”何?夷狄之也。(《公羊傳?僖公三十三年》)

(8)公子乃自驕而功之,竊為公子不取也。(《史記?魏公子列傳》)

(9)齊莊公朝,指殖綽、郭最曰:“是寡人之雄也?!敝菥b日:“君以為雄,誰敢不雄?”(《左傳?襄

公二H—年》)

(10)蘇秦日:“嗟乎!貧窮則父母不子,富貴則親戚畏懼?!保ā稇饑?秦策一》)

例(6)“鄙我”即“把我(國)當作鄙野(邊境)”;例(7)“夷狄之”即“把它(秦)當作夷狄(看

待)”;例(8)“功之”即“認為它是自己的功勞”;例(9)“誰敢不雄”后面省略了賓語“之”,

意思是“誰敢不把他們當作英雄呢?”;例(10)“不子”也省略了賓語,意思是“不把(我)當作兒

子(看待)”。

動詞充當謂語中心語時,句子表示主語主觀認為賓語所表示的事物發生了謂語中心語所表示的行為或變

化。例如:

(11)不吊吾喪,不憂吾哀,是死吾君而弱其孤也。(《呂氏春秋?悔過》

(12)凡人之有鬼也,必以其感忽之間疑玄之時正之。此人之所以無有而有無之忖也。(《荀子?解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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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1)''死吾君而弱其孤”意思是“認為咱們的君已經死了而且認為咱們的嗣君幼弱”,這里的“死”

是動詞;例(12)“有鬼”意思是“認為鬼存在”,“無有而有無”意思是“把存在的當作不存在,而

把不存在的當作存在”。

三、服務關系

服務關系指謂語中心語所表示的動作行為是為賓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服務的,可以用“替+賓語+謂語

中心語”或“為+賓語+謂語中心語”格式來理解。充當謂語中心語的大多是動詞,有時也可以是形容

詞或名詞。例如:

(1)晉解張御郤克。(《左傳?成公二年》)

(2)文嬴請三帥。(《左傳?僖公三十三年》)

(3)伯夷死名于首陽之下,盜跖死利于東陵之上。(《莊子?駢拇》)

(4)叔孫太傅稱說引古今,以死爭太子。(《史記?留侯世家》)

(5)今朕夙興夜寐,勤勞天下,憂苦萬民。(《漢書?文帝紀》)

(6)父曰:“履我?!绷紭I為取履,因長跪履之。(《史記?留侯世家》)

例(1)“御郤克”即“為郤克駕車”;例(2)“請三帥”即“替三帥求情”;例(3)“死名”“死

利"即''為名而死”“為利而死”;例(4)“爭太子”即“替太子爭”;例(5)“勤勞天下”即“為

天下勤勞”,“憂苦萬民”即“為萬民憂苦”,“勤勞”“憂苦”都是形容詞;例(6)“履我”即“替

我穿上鞋子”,“履之”即“替他穿上鞋子”,這里的“履”是名詞。

服務關系的述賓結構有時也可以是雙賓語結構。例如:

(7)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尚書?泰誓》)

(8)為之斗斛以量之,則并與斗斛而竊之。(《莊子?肱篋》)

(9)秦之群臣曰:“請以趙之十五城為秦王壽?!保ā妒酚?廉頗藺相如列傳》)

例(7)“作之君,作之師”意思是“為他們立君,為他們立師”;例(8)“為之斗斛”意思是“替他

們設立斗斛等量器”;例(9)“為壽”意思是祝壽,“為秦王壽”即“替秦王祝壽”的意思。

四、與事關系

普通的與事關系是含“給予”義動詞與指人賓語構成的語義關系,但是在古代漢語里,有些名詞出現在

謂語中心語的位置上并帶賓語,也構成與事關系。這種述賓結構表示使賓語所表示的人得到謂語名詞所

表示的事物,可以加“給”字來理解。例如:

(1)吳人曰:“宋百牢我?!保ā蹲髠?哀公七年》)

(2)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論語?公冶長》)

(3)有一母見信饑,飯信。(《史記?淮陰侯列傳》)

(4)故齊冠帶衣履天下,海岱之間斂袂而往朝焉。(《史記?貨殖列傳》)

例(1)“百牢我”即“給我百牢”的意思,古代將牛、羊、豕各一頭作為禮物叫做“大牢”,“百牢”

是“一百大牢”的省略說法;例(2)“妻之”即“給他作妻子”;例(3)“飯信”即“給飯給韓信(吃)”;

例(4)“冠帶衣履天下”即“給天下(人)冠帶衣履”。

五、目標關系

表示目標關系的述賓結構表示謂語中心語所表示的某種行為是對誰或向誰而發,可加“對”“向”來理

解。充當謂語中心語的大多是形容詞或不及物動詞,有時也可以是名詞。例如:

(1)孟子不與右師言,右師不悅,日:“諸君子皆與酷言,孟子獨不與酷言,是簡雕也?!保ā睹献?離

婁下》)——【注】右師:官名。雕(huan):王雕,字子敖,齊國大夫

(2)武安侯新欲用事為相,卑下賓客。(《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3)子南之子棄疾為王御士,王每見之,必泣。棄疾曰:“君三泣臣矣。敢問誰之罪也?”(《左傳?襄

公二十二年》)

(4)哭死而哀,非為生者也。(《孟子?盡心下》)

(5)孳孳求奸,不如禮賢。(《后漢書?種暢傳》)——【注】孳孳:通“孜孜”。

例⑴“簡Q”即“對II簡慢”;例(2)“卑下賓客”即“對賓客(態度)謙卑”;例(3)“三泣

臣”即“多次對著臣(我)哭泣”;例(4)“哭死”即“對著死者哭”;例(5)“禮賢”即“對賢能

的人有禮貌(尊重)”。

六、工具關系

工具關系即賓語表示的事物是謂語中心語所表示的動作行為的工具,可以按“用+賓語+謂語中心語”

來理解。其中的謂語中心語一般是名詞充當。例如:

(1)赤之適齊也,乘肥馬,衣輕裘。(《論語?雍也》)

(2)褚師出,公戟其手曰:“必斷而足?!保ā蹲髠?哀公二十五年》)

(3)楚、越之地,地廣人稀,飯稻羹魚。(《史記?貨殖列傳》)

例(1)“衣輕裘”即“用輕裘作衣裳”;例(2)“戟其手”意思是“用他的手作戟狀”;例(3)“飯

稻羹魚”意思是“用稻(米)作飯,用魚作羹”。

七、原因關系

原因關系即賓語表示的事物是謂語中心語所表示的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可按“因為+賓語+謂語中心

語”來理解。謂語中心語一般是不及物動詞充當。例如:

(1)晉人懼其無禮于公也,請改盟。(《左傳?文公三年》)

(2)魏王怒公子之盜其兵符矯殺晉鄙,公子亦自知也。(《史記?魏公子列傳》)——【注】晉鄙:

魏國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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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人,常死其所不能,敗其所不便。(《吳子?治兵》)

例(1)“懼其無禮于公”意思是“因為他們曾對(魯國)國君無禮而害怕”;例(2)“怒公子之盜兵

符矯殺晉鄙”意思是“因為公子(信陵君)偷盜兵符矯命殺了(將軍)晉鄙”;例(3)“死其所不能,

敗其所不便”意思是“因為自己不能做(卻勉強去做)的事情而死,因為自己不熟悉(卻勉強去做)的

事情而招致失敗”。

如果謂語中心語由及物動詞充當,可以構成雙賓語。例如:

(4)一夫不耕,或受之饑;-女不織,或受之寒。(賈誼《論積貯疏》)

這里“受之饑”“受之寒”都是雙賓語結構,兩個“之”分別指代“一夫不耕”“一女不織”,是表示

原因的賓語。“受之饑”即“因之而受饑餓”,“受之寒”即“因之而受寒”。

古代漢語里,名詞出現在謂語中心語位置上帶賓語,也可以構成普通的行為與受事的關系。例如:

(5)孔丘以公退,日:“士,兵之!”(《左傳?定公十年》)

(6)帝館甥于貳室。(《孟子?萬章下》)

(7)完母死,莊公令夫人齊女子之。(《史記?衛康叔世家》)

例(5)“兵之”意思是“用兵器攻擊他”,“兵”是名詞,這里作謂語中心語,是用兵器攻擊的意思,

“兵之”是一般的行為與受事關系;例(6)“館甥于貳室”意思是“把外甥安排在貳室住下”,“館

甥”是普通的行為與受事關系;例(7)“子之”意思是“把他當作兒子”,但不是意謂關系,而是一

種實際行動,是普通的行為與受事關系。

古代漢語的特殊述賓結構情況復雜,是學習古代漢語的一個難點。分析辨別的主要方法在于充分理解語

境,只要把上下文語境弄清楚了,理解起來也就不太困難了。

第三節語序

漢語句子的基本語序是“主語一謂語一賓語”,體詞向心結構的語序是修飾語在前,中心語在后,從甲

骨文開始就是這樣。不過,在上古文獻當中,尤其是先秦時期的文獻當中,也存在一些與基本語序不一

致的情況。這些與基本語序不一致現象,有些是臨時性的移位,有些則是當時的語法規律。臨時性移位

將在“強調與省略”中討論,這里分析幾種有一定規律的異常語序。

一、否定句代詞賓語前置

古代漢語否定詞(包括否定副詞、否定代詞和表示否定意義的動詞)的數量比較多。在討論副詞的時候,

已經指出,否定副詞“弗”“勿”一般都與及物動詞搭配,但動詞后面通常不出現賓語;“不”“毋

(無)”“未”以及否定代詞“莫”不限于與及物動詞搭配。當這幾個否定詞與及物動詞搭配的時候,

該及物動詞可以帶賓語。如果賓語是名詞或名詞性短語,總是分布在動詞的后面,而如果賓語是人稱代

詞或指示代詞,往往分布在動詞的前面、否定詞的后面。例如:

(1)宴爾新昏,不我屑以。(《詩經?鄴風?谷風》)

(2)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論語?學而》)

(3)不是過也。(《國語?魯語下》)

(4)我無爾詐,爾無我虞。(《左傳?宣公十五年》)

(5)惠公蠲其大德,謂我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棄。(《左傳?襄公十四年》)——【注】

蠲(juan):明。翦:同“剪”。

(6)鄰國未吾親也。(《管子?小匡》)

(7)昔君之惠也,寡人未之敢忘。(《國語?晉語三》)

(8)三歲貫女,莫我肯顧.(《詩經?魏風?碩鼠》)

(9)知道之莫之若也,而不從道者,無之有也。(《荀子?正名》)

“弗”和“勿”所在的句子如果出現代詞賓語,也可以分布在動詞的前面。例如:

(10)故作事不以禮,弗之敬矣;出言不以禮,弗之信矣。(《禮記?禮器》)

(11)勿之有悔焉耳矣。(《禮記?檀弓上》)

人稱代詞作賓語分布在動詞前血,都是直接前置;指示代詞作賓語前置則可以加結構助詞“之”標記。

當指示代詞賓語前置加標記助詞“之”時,總是位于否定詞之前。例如:

(12)吾斯之未能信。(《論語?公冶長》)

(13)親逐爾君,爾父為厲。是之不憂,而何以田為?(《左傳?襄公十七年》)——【注】厲:禍患。

否定句代詞賓語前置一般都認為是上古漢語的一條語法規律,但這條規律并不很嚴格,例外的情況有不

少。例如:

(14)不知我者,謂我何求。(《詩經?王風?黍離》)

(15)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論語?陽貨》)

(16)以天下之民莫為之也,然而是子獨為之。(《荀子?君道》)

(17)子晰,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貴也。(《左傳?昭公元年》)——【注】嬖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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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君王寵彳幸而加封的大夫。

(18)房喜謂韓王曰:“勿聽之也。”(《戰國策?韓策二》)

相對來說,在先秦時期,否定句中人稱代詞作賓語前置的規律更強一些,例外不多。指示代詞總體上說,

不前置的反而更多些,但不同的詞有不同的情況。

“之”在否定句中作賓語,總體上是前置占優勢,其中否定詞是“未”“莫”“無”(義同“未”),

一般都前置,不前置的極少。否定詞是“不”“毋”“無”(義同“毋”),例子不多,但?律不前置。

例如:

(19)狂而不直,侗而不愿,悔怪而不信,吾不知之矣。(《論語?泰伯》)——【注】侗(t6ng):

童蒙無知,幼稚。愿:老實。控(kong)控:誠懇的樣子。

(20)是皆求名實者也,而獨不聞之乎?(《莊子?人間世》)

(21)女庸安知吾不得之桑落之F?(《荀子?宥坐》)

(22)彼自多其力,則毋以其難概之也。(《韓非子?說難》)——【注】自多其力,自己認為自己的

能力強。概,限制。

“是”和“此”的情況與“之”差不多正好相反,總體上是不前置占優勢。它們極少與“未”搭配。與

“不”搭配比較常見,此時它們的分布位置可前置也可不前置,但不前置的占絕對優勢。以“此”字為

例,據對先秦18部文獻的統計,“此”在否定句中作賓語前置的只有6例(否定詞都是“不”),而

不前置的有56例。與其他否定詞搭配的情況與跟“不”搭配時差不多一致,其中與“莫”搭配時一律

不前置。例如:

(23)在慎取相,道莫徑是矣。(《荀子?君道》)

(24)其尊德樂道不如是,不足與有為也。(《孟子?公孫丑下》)

(25)吾早從鞅之言不及此。(《左傳?哀公十四年》)

(26)莫如此不從其伍之令。(《國語?吳語》)——【注】伍:伍長。

其他指示代詞一般很少在否定句中作賓語,如果在否定句中作賓語,分布的情況與“是”“此”基本一

致。

二、疑問代詞賓語前置

先秦時期,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的規律要比指示代詞在否定句中作賓語前置的規律強得多,一般情況下,

都分布在動詞或介詞之前。例如:

(1)吾誰欺,欺天乎?(《論語?子罕》)

(2)王者孰謂?謂文王也。(《公羊傳?隱公元年》)

(3)如或知爾,則何以哉?(《論語?先進》)

(4)君奚為不見孟軻也?(《孟子?梁惠王下》)

(5)何由知吾可也?(《孟子?梁惠王上》)

(6)此胡自生?此自惡人、賊人生歟?(《墨子?兼愛下》)

(7)(晏子)曰:“君死,安歸?”(《左傳?襄公二十五年》)

(8)朝者曰:“公焉在?”其人曰:“吾公在壑谷?!保ā蹲髠?襄公三十年》)

(9)(亡國之君)雖聞,曷聞?雖見,曷見?雖知,曷知?(《呂氏春秋?任數》)

(10)居惡在,仁是也;路惡在,義是也。(《孟子?盡心上》)

疑問代詞作賓語不前置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作動詞“云”的賓語不前置。例如:

(11)子夏云何?(《論語?子張》)

(12)既見君子,云胡不喜?(《詩經?鄭風?風雨》)

2.作介詞“于”“于”的賓語不前置。例如:

(13)哀我人斯,于何從祿?(《詩經?小雅?正月》)

(14)禮起于何也?(《荀子?禮論》)

(15)盜竊之行,于誰責而可乎?(《莊子?則陽》)

3.當動詞“謂”作“認為”講時,疑問代詞賓語不前置。例如:

(16)民其謂我何?(《左傳?桓公六年》)

(17)秦伯日:“國謂君何?"對曰:“小人感,謂之不免;君子恕,以為必歸。”(《左傳?僖公十

五年》)

4.在“如(若、奈)……何”這種固定結構中不前置。例如:

(18)寇深矣,若之何?(《左傳?僖公十五年》)

(19)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論語?衛靈公》)

(20)虞兮虞兮奈若何?(《史記?項羽本紀》)

5.而“何”單獨作動詞“如”“若”的賓語構成一個固定結構時則可以前置也可以不前置。例如:

(21)士何如斯可謂之達矣?(《論語?顏淵》)

(22)請問委蛇之狀何若?(《莊子?達生》)——【注】委蛇:一種紫身朱冠的大蛇。

(23)古而無死,其樂若何?(《左傳?昭公二十年》)

(24)憂之如何?如舜而已矣。(《孟子?離婁下》)

漢代以后,疑問代詞作賓語不前置的逐漸多起來,除了上述幾種情況外,?般情況下也可以不前置。例

如:

(25)湯、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為何?(《史記?儒林列傳》)

(26)武帝曰:“言何?”(《漢書?酷吏傳》)

(27)寡人將去斯而之何?(《列子?力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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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詞“是”“此”“斯”作賓語前置

先秦時期,指示代詞“是”“此”“斯”在非否定句中作賓語也有前置的情況,其中又以“是”字最為

常見。具體有以下三種情況:

1.作動詞賓語直接前置。這種情況只有“是”具備,“是”在《詩經》中作賓語共57例,全部前置;

《左傳》《國語》里也不少,戰國晚期以后就基本上見不到了。例如:

(1)中田有廬,疆埸有瓜。是剝是范,獻之皇祖。(《詩經?小雅?信南山》)——【注】疆埸(yi):

邊境。范(zu):醛制酸菜。

(2)我有嘉賓,德音孔昭。視民不恍,君子是則是傲。(《詩經?小雅?鹿鳴》)——【注】怫(tiio):

輕薄,輕佻。傲(xiao):效法,模仿。

(3)實沈之墟,晉人是居,所以興也。(《國語?晉語四》)——【注】實沈,古人按歲星(木星)

每年運行的位置將周天分為十二等份,名為十二次,實沈是十二次之一?!皩嵣蛑妗奔磳嵣蛑巍?/p>

(4)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左傳?僖公

四年》)

2.用“之”標記。這種情況下,“斯”所在的句子的謂語動詞只限于“謂”,“此”也主要出現在“謂”

作謂語動詞的句子中,“是”則沒有限制。例如:

(5)若狄公子,吾是之依兮。(《國語?晉語三》)——【注】狄公子:指公子重耳,重耳流亡時曾

寓居于狄,故有這樣的稱呼。

(6)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論語?陽貨》)

(7)猶恐其至也,是之為日惕。(《國語?楚語下》)——【注】“是之為日惕”意思是“因為這個

緣故每天都緊張戒懼”。

(8)是詩也,非是之謂也。勞于王事而不得養父母也。(《孟子?萬章上》)

(9)弟子不敏,此之愿陳。(《荀子?賦》)

(10)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对姟吩疲骸白晕髯詵|,自南自北,無思

不服?!逼浯酥^乎?(《孟子?公孫丑上》)

(11)子貢日:“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弊迂?/p>

曰:“《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與?”(《論語?學而》)

3.作介詞“以”的賓語前置?!笆恰焙汀按恕庇羞@種用法,“斯”沒有這種用法?!笆恰薄按恕迸c介詞

“以”構成的介賓短語出現在復句的兩個分句之間,起話語銜接的作用。其中“是”在先秦時期作介詞

“以”的賓語時基本上都前置,不前置的非常罕見,而“此”則相反,前置的時候比較少。例如:

(12)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論語?為政》)——【注】饌(zhu臺n):

吃喝。

(13)以敝邑褊小,介于大國,誅求無時,是以不敢寧居。(《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14)夙興夜寐,朝夕臨政,此以知其恤民也。(《左傳?襄公二十六年》)

(15)慧者心辯而不繁說,多力而不伐功,此以名譽揚天下。(《墨子?修身》)——【注】伐:夸耀。

四、其他賓語前置

除了上述各種代詞賓語前置以外,其他賓語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前置。其他賓語前置有以下兩種情況:

1.用“之”“是”“斯”“茲”“焉”“彼”等作標記。其中用“之”作標記的最常見,其次是“是”,

“斯”“焉”“彼”等都偶爾一用。例如:

(1)吾以子為異之問,曾由與求之問。(《論語?先進》)

(2)“我之懷矣,自詒伊感”,其我之謂矣。(《左傳?宣公二年》)

(3)求,無乃爾是過與?(《論語?季氏》)

(4)豈不谷是為?先君之好是繼。(《左傳?僖公四年》)

(5)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尚書?金滕》)

(6)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左傳?隱公六年》)

(7)茍有履衛地、食衛粟者,昧雉彼視。(《公羊傳?襄公二十七年》)——【注】昧:割也。昧雉

彼視:猶昧雉是視,意思是如同割雉一樣。

(8)此以知上賢無益也,其亡茲適。(《管子?侈靡》)

用“之”作標記時可以構成“唯……之……””何……之……”等格式,用“是”作標記時可以構成

“唯……是……””將……是……”格式。相關例句請參看“結構助詞”節。

2.作介詞“以”或“與”的賓語前置。介詞“以”的賓語無論是代詞還是名詞,都常常前置,介詞“與”

的賓語有時也有前置的情況。例如:

(9)《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墩撜Z?為政》)

(10)若晉君朝以入,則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則朝以死。(《左傳?僖公十五年》)

(11)江、漢以濯之,秋陽以暴之。(《孟子?滕文公上》)

(12)鳥獸不可與同群。(《論語?微子》)

古代漢語的賓語前置,總的趨勢是隨著時間的后移而逐漸減少。至于賓語前置的原因,有些明顯是語用

因素造成的,比如,用“之”“是”等標記的前置賓語,不論是代詞還是名詞,在句子中都是話題或次

級話題,一般情況下也是句子所強調的成分(有時為了強調謂語動詞,也可以采用這種手段將賓語移位

到前面去。例如《孟子?告子下》:“禹之治水,水之道也。是故禹以四海為壑。”根據語境,這個句

子顯然是強調謂語動詞“道(導)”。)這種賓語前置顯然是由語用層面上的話題化和焦點凸顯造成的。

不過有些現象卻難以在語用上找到合理的解釋,比如,“之”在古代漢語里通常都是作賓語的,可是除

了否定句之外,皆不前置;而“是”作賓語卻往往前置,時代越早,前置的比例越高。同樣是代詞,這

種差異是很難從語用層面尋求解釋的。再比如,否定句代詞賓語前置,大多數情況下是不加“之”“是”

作標記的。當否定句代詞賓語前置不加“之”“是”標記時,前置的代詞賓語總是在否定詞的否定域內,

這說明這種賓語前置現象顯然不是話題化因素造成的。另外,否定句代詞賓語前置,不同的代詞有不同

的表現,不僅不前置的表現不同,前置時對否定詞的選擇也不相同。這種情況顯然也不容易從語用層面

找到很合理的解釋。所以,我們認為,古代漢語的賓語前置,既有語用因素,也有其他因素。在其他因

素當中,語言融合可能是一個值得考慮和重視的因素。

五、介詞短語的位置

介詞短語即介詞及其賓語構成的短語。古代漢語的介詞短語絕大多數情況下都分布在謂語中心語的前后,

但前置還是后置卻并不是隨意的。有些介詞短語總是分布在謂語中心語之后,有些介詞短語總是分布在

-14-

謂語中心語之前,而有些介詞短語則既可以分布在謂語中心語之前,也可以分布在謂語中心語之后。不

同的介詞短語的具體分布位置主要不取決于介詞短語與謂語中心語的語義關系,而是取決于介詞的不同。

(-)“于”“于”“乎”構成的介詞短語的位置

這三個介詞可以引介時間、處所以及多種對象成分,所構成的介詞短語主要分布在謂語中心語之后?!昂?,,

引介的成分總是分布在謂語中心語之后,沒有例外;“于”引介的成分基本上都分布在謂語中心語之后,

分布在謂語之前屬于例外;“于”引介的成分絕大多數都分布在謂語中心語之后,少數情況下分布在謂

語之前。例如:

(1)雞鳴狗吠相聞,而達乎四境。(《孟子?公孫丑上》)

(2)楚人生乎楚,長乎楚。(《呂氏春秋?用眾》)

(3)龍斗于時門之外消淵。(《左傳?昭公十九年》)

(4)繁啟蕃長于春夏,畜積收藏于秋冬。(《荀子?天論》)

(5)婦人笑于房。(《左傳?宣公十七年》)

(6)至于今是賴。(《國語?晉語七》)

以上是“于”“于”“乎”引介處所和時間成分。

(7)或問乎曾西。(《孟子?公孫丑上》)

(8)行無高乎此矣。(《呂氏春秋?至忠》)

(9)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論語?里仁》)

(10)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氣。(《孟子?公孫丑上》)

(11)敏于事而慎于言。(《論語?學而》)

(12)其辭卑而幣重,必不便于虞。(《谷梁傳?僖公二年》)——【注】幣:禮物。

(13)歷告爾百姓于朕志。(《尚書?盤庚下》)

(14)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詩經?大雅?思齊》)——【注】刑:典范,榜樣。這

里是“做榜樣”的意思

(15)不愧于人,不畏于天。(《詩經?小雅?何人斯》)

(16)國將興,聽于民;將亡,聽于神。(《左傳?莊公三十二年》)

以上是“乎”“于”“于”引介各種對象成分的例子。

“于”及其賓語分布在謂語中心語之前的例子極少,可視為例外。例如:

(17)于湯有光。(《孟子?滕文公下》)一【注】這句話的意思是:比商湯更加功勛卓著。

(18)如彼筑室,于道謀。(《詩經?小雅?小旻》)

(19)于后公乃為詩以貽王。(《尚書?金媵》)

“于”及其賓語分布在謂語中心語之前的用例雖然要比“于”多,但總體上仍占少數。具體情況如下:

引介時間成分有時前置,其中“于是”表示時間時一般總是前置。例如:

(20)子于是日哭,則不歌。(《論語?述而》)

(21)皆于農隙以講事也。(《左傳?隱公五年》)

(22)晉于是始起南陽。(《左傳?僖公二十五年》)

引介行為涉及的方面或范圍有時前置。例如:

(23)寡人之于國也,盡心焉耳矣。(《孟子?梁惠王上》)

(24)于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左傳?文公十八年》)

(25)吳人曰:“于周室我為長?!睍x人曰:“于姬姓我為伯?!保ā蹲髠?哀公十三年》)

(26)儒者所謂中國者,于天下乃八十分居其一耳。(《史記?孟子荀卿列傳》)

引介行為或判斷的根據時?般前置。例如:

(27)于諸侯之約,大王當王關中。(《史記?淮陰侯列傳》)

(28)(吳王)詐稱病不朝,于古法當誅。(《史記?吳王潟列傳》)

(29)于將軍度,用幾何人而足?(《史記?白起王翦列傳》)

此外,從漢代開始,“于”引介處所成分有一部分逐漸前移。例如:

(30)趙衰、咎犯乃于桑下謀行。(《史記?晉世家》)

(31)天子躬于明堂臨觀。(《史記?樂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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