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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黃埔區榕悅花園共有產權住房品質

提升項目裝修工程設計施工一體化

合同

合同編號:

發包人(甲方):廣州城投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

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3

第二部分中標通知書....................................................................13

第三部分合同條款......................................................................14

總則................................................................................14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14

1、詞語定義......................................................................14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19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19

4、設計成果文件....................................................................20

二、一般權利和義務...................................................................20

5、總監理工程師....................................................................20

6、總監理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21

7、項目管理團隊....................................................................22

8、甲方權利和義務..................................................................24

9、乙方權利和義務..................................................................26

三、工程設計..........................................................................30

10、工程設計范圍、內容、設計人員要求、設計成果要求.................................30

11、設計進度計劃...................................................................32

12、設計要求及相關服務.............................................................33

13、設計評審.......................................................................41

四、施工組織實施.....................................................................43

14、施工組織設計及資源投入.........................................................43

15、暫停施工和復工.................................................................46

16、工期............................................................................47

17、工程竣工.......................................................................49

五、質量與檢驗.......................................................................49

18、工程質量.......................................................................49

19、工程質量保證體系...............................................................51

20、檢查和返工.....................................................................52

21、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54

22、重新檢驗........................................................................55

23、施工場地的占用和管理...........................................................55

24、安全施工與檢查.................................................................56

25、安全防護.......................................................................56

26、事故處理........................................................................58

27、綠色施工安全防護...............................................................58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59

28、合同價款.......................................................................59

29、合同首期款或預付款.............................................................62

30、工程進度付款...................................................................62

31、合同價款調整...................................................................65

32、工程量的確認及支付審批.........................................................67

七、材料設備供應.....................................................................68

33、乙方采購材料設備...............................................................68

八、工程變更.........................................................................71

34、工程設計變更...................................................................71

35、其它變更約定...................................................................72

36、確定變更價款...................................................................73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77

37、竣工驗收.......................................................................77

38、工程移交........................................................................78

39、竣工結算.......................................................................80

40、缺陷責任及質量保修.............................................................84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84

41、違約...........................................................................84

42、索賠...........................................................................95

43、爭議...........................................................................96

H"一、其它............................................................................97

44、工程分包.......................................................................97

45、不可抗力.......................................................................99

46、保險...........................................................................101

47、擔保...........................................................................101

48、保密、知識產權與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102

49、合同解除.......................................................................103

50、合同生效與終止................................................................105

51、補充條款.......................................................................105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107

第五部分招標文件(包括補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紀要等)另冊..........................150

第六部分投標文件及其附件..............................................................151

2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甲方):廣州城投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合同工程實施有關事項達成一致

意見,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黃埔區榕悅花園共有產權住房項目。

L2工程名稱:黃埔區榕悅花園共有產權住房品質提升項目裝修工程設計施工一體

化。

L3工程地點:廣州市黃埔區,緊鄰黃埔東路。

1.4工程立項、規劃批準文件號:

1.5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L6工程規模:榕悅花園總用地面積約8.46萬m用總建筑面積約25.15萬而,有12

棟(Z1-Z12)高層住宅,本次負責其中Z1-Z3棟(33層)、Z4棟(29層)、Z5棟(33

層)、Z6棟(28層)、Z7棟(20層)、Z8棟(29層)、Z9棟(26層)建筑面積約141005.9

nf,合計約1869套房源及銷售中心裝修品質提升設計及施工,榕悅花園銷售中心總面

積約1200具體詳見設計任務書。

1.7本合同工程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2、承包范圍、工程內容(工程前期階段及實施階段)、承包方式和投資控制

(1)承包范圍

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設計任務書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黃埔區榕悅花園

共有產權住房品質提升項目裝修工程設計施工一體化的設計、施工、工程竣工驗收及合

同結算、工程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等。

(2)工程內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3

2.1設計部分:

2.1.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設計任務書和工程管理要求等,完成本項目招標范圍內全

過程全專業設計包括但不限于裝修工程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等

服務;

2.1.2負責完成現場服務、設計變更(含造價分析)及現場技術指導、施工及驗收

過程的配合等,包括但不限于:①設計任務書范圍內涉及的等各類報建配合、協調工作;

②除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甲方提交設計成果文件外,還應承擔工程施工過程直至

竣工驗收前的設計服務(包含施工過程中方案優化及設計變更(含造價分析)及現場技

術指導)等工作,配合業主對設計成果文件修改調整完善,保證設計變更滿足施工進度

要求;

2.1.3負責根據建設要求組織各項專家評審(如需要);

2.1.4竣工圖編制;

2.1.5如乙方不具備項目中某專業部分的相應資質,乙方應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

專業分包給具備相關資質的設計單位并簽訂分包合同。

2.2施工部分:

(1)負責裝修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以及與其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2)負責辦理工程開工及驗收所需的各項報監、報建、報驗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辦

理施工許可證或臨時施工許可(如需要)、余泥排放證等工作,并支付辦理上述工作中

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3)完成按有關規定應由乙方負責的檢驗監測工作,及配合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檢

測工作;

(4)負責施工期間至移交前的場地管理、保安、保潔、防噪音、防揚塵等管理工

作;負責設置衛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運工作;配合甲方做好各項迎檢工作,對場地進

行清掃和布置;做好與周邊住戶、單位、企業等的溝通解釋工作,化解施工過程中出現

的投訴、矛盾或糾紛等情況;

(5)本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維護工作(該部分費用包含在乙方合同價

款中);

(6)負責施工圖預算、結算等造價文件的編制工作

(7)負責裝修工程資料匯總及整理歸檔工作,包括結算資料整理匯總、竣工圖簽

審及竣工圖編制;在本工程范圍內工程資料正式移交給甲方及相關建設主管部門之前所

4

產生的費用均包括在乙方合同價款中;

(8)甲方認為應當由乙方完成而更有利于項目建設的其它工作。

(9)根據甲方、設計任務書、技術需求書等要求進行限額設計及施工。

(10)甲方將委托第三方負責銷售中心的軟裝布展部分,乙方需負責做好銷售中心

的裝修、升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銷售中心內部天花、地板、墻身、水、電、空調、照

明等,以及銷售中心外立面的品質化提升工作)。

2.3承包方式:

2.3.1乙方根據招標文件、合同文件、有關資料及說明等對本項目實施設計施工:

包設計,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包文明施工、包工

期、包承包范圍內工程驗收通過、包通水、包通電、包通燃氣、包通訊、包移交、包結

算、包組織實施工作和資料整理、包乙方應當購買的保險、包竣工圖編制(須滿足規劃

等各專項驗收要求)等],包控制投資、包報批報建等。合同價款根據招標文件和本合

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計價和結算。

2.3.2本項目嚴禁轉包或違法分包,否則嚴格按照合同條款第41.14款“工程轉包、

分包方面的違約責任”執行。凡違反以下情形之一,均視為違法分包:

(1)主體和關鍵性工程分包;

(2)分包單位不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能力;

(3)分包單位再次分包;

(4)分包未經甲方審查批準。

2.4投資控制

2.4.1本工程實行全過程限額設計和施工;嚴格控制每階段投資目標,概算不超過

估算;施工圖預算金額不得超過經審批的工程概算相應費用。乙方應制定各階段、各專

業工程限額設計指標和具體控制措施,做好投資控制工作。合同簽訂7天內,乙方制定

限額設計工作方案,統籌分解限額設計指標,包括一級指標(按分部工程劃分)、二級

指標(按子分部工程劃分)、三級指標(按分項工程劃分),確保設計人員有效開展限

額設計及方案優化工作。限額設計方案報甲方批準后執行,批準后如乙方需調整的,需

書面報甲方審批。

2.4.2乙方須保證在不降低設計任務書、項目管理要求中的主要設計指標(裝修標

準等)的前提下,確保工程施工圖預算滿足甲方對工程投資控制的要求。初步設計與概

算同步提交給甲方,并由甲方報送有權部門(如有)或第三方機構審批。

5

2.4.3在合同執行期內因施工條件、施工環境、氣候等自然條件(不可抗力除外)、

技術經濟條件(如資源、勞力、交通條件等)等因素導致調整及發生的施工費用,含在

合同價款中,不調整。

2.4.4乙方施工圖設計審查合格后20天內完成預算編制并送甲方,由甲方選定的

造價咨詢單位審核,因乙方預算送審延遲或對數造成時間延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2.4.5合同協議書第6.2款約定的合同價款(即乙方的投標中標價格)僅作為簽約

合同價。有權審核部門審定本項目工程概算且甲方審定施工圖預算后,以經甲方審定的

施工圖預算結合合同約定下浮率及施工費中標下浮率調整簽約合同價并簽訂補充合同

(其中,需要由乙方另行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須以暫估價開列;(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

施費、暫估價等非競爭性費用按合同約定下浮率下浮后作為固定費用計列),以此作為

后續工程計量支付的依據。乙方拖延或拒絕簽訂補充合同的,甲方有權按照調整合同價

支付工程進度款。調整合同價款的補充協議簽訂之前合同價款的支付具體內容詳見合同

條款第28條的約定。工程結算價最終以有權審核部門審定為準。

2.4.6需要由乙方另行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以中標價作為專業工程中標合同價款,

招標代理費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含在合同價款中,不另行開項。

2.4.7乙方編制的各階段的造價文件需滿足對應階段造價文件深度要求。

2.4.8本合同工程結算價最終以有權審核部門審定為準。

3、合同工期

3.1計劃工期:200日歷天(含設計工期),施工工期共180日歷天,計劃竣工日

期為2021年1月30日。

3.2主要節點工期(根據乙方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節點工期計劃填寫):

(1)Z3棟第16層的8套標準房及銷售中心節點工期:期20年9月1日。

3.3本工程的合同工期已包括因乙方的設計、施工未能達到甲方及相關政府部門的

要求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設計或重新施工所涉及的額外工程期限,乙方確認已對上述審批

時間作出考慮和預留。

3.4甲方根據工程實施情況,有權對本工程工期(包括關鍵節點工期和竣工日期)

進行適當調整,乙方需無條件服從甲方對本項目建設工期的要求。

4、質量標準和目標

4.1質量標準:

6

(1)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

條例》等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達到2016年版《建筑工程設計文

件編制深度規定》及行業相關規范技術標準以及本項目設計任務書等要求。

(2)施工質量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如有

新版,則按新版本執行,下同)及相應配套的各專業驗收規范等。

4.2質量目標:合格。

5、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和環境管理目標

5.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發生一般事故等級及以上的傷亡事故且工傷責任事故死亡人數為零。

5.2環境管理目標:嚴格執行《廣州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穗建質

[2008]937號)、《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廣州市加強建筑工地環保管理工作

方案的通知》(穗建質(2014)754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建設

工程揚塵防治“6個100%”管理標準細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質(2018)1394號)、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6部委關于印發廣州市建設工程綠色施工圍蔽指導圖集

(V2.0)的通知》(穗建質(2020)1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

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和《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

理落實建設各方主體責任的暫行規定》(穗建規字(2017)21號)等國家、省、市現

行標準、規定和文件要求。

6、合同價款

6.1本合同以人民幣為報價和結算貨幣,除非甲方、乙方另有約定。

6.2本合同含稅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其

中:不含稅價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o合同價款由以下費用

組成:

(1)設計費含稅價為人民幣元(大寫)(¥—元)其中:不含稅價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稅金為:¥元。此費用為包干價。

(2)施工費含稅暫定為人民幣—(大寫)(¥元),其中:不含稅價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稅金為:¥元。其中:

合同約定下浮率(是指甲方在確定招標控制價時采用的下浮率)為星勢。

單方造價為一元/平方米[中標下浮率=(施工費單方控制價-施工費單方報價)/施

工費單方控制價X100%],單方造價施工合同約定下浮率(是指甲方在確定招標控制價時

7

采用的下浮率)為577也

6.3合同協議書第6.2款約定的合同價款僅作為簽約合同價,實際合同價款按合同條

款第28條約定確定,工程結算價最終以有權審核部門審定為準。

6.4本工程增值稅按《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

增值稅稅率的通知》(粵建標函(2019)819號)執行。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新

的文件發布,則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6.5乙方應在本工程開工前按《廣州市建筑業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穗人

社發[2015]73號)的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如因乙方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導致本

工程施工許可證未能如期辦理的,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6.6乙方應在本工程開工前按《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管理辦

法》(粵人社規(2018)14號)的規定開立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如因乙方未按規定

開立、使用、變更、撤銷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導致本工程施工許可證未能如期辦理、

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資造成群體性事件或其他不良行為的,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及費用全

部由乙方承擔,如因此導致甲方先行對外賠付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全部損失,并承

擔合同條款第41.4(3)嚴重違約責任一次。若乙方仍然不予整改或未妥善解決的,甲

方有權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因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7若乙方送審結算價與有權結算終審部門審定價的凈核減率大于或等于10%,則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粵價函[2011]742號文規定的竣工結算審核咨詢費標準向甲方承擔

違約責任。

6.8為確保本工程按計劃順利完成,從進場開始,乙方應派駐專用交通工具在現場

值班,主要用于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協調、報批報建、現場會議、突發事件應急保障等工

作交通需求,使用期限至本項目實體完工。相應費用已含在合同價款中,甲方不另行支

付費用。

7、組成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各文件存在沖突

之處,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優先適用:

(1)政府及其相關主管部門關于本工程的有關文件(包括不限于市發改、國規、

住建、項目主管部門等關于本項目報批報建、竣工驗收、資金審核及支付等文件規定);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乙方簽訂的補充合同(協議)或修正文件;

(3)合同協議書;

8

(4)中標通知書;

(5)合同條款;

(6)本合同生效期間,甲方制定并執行的有關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規定及管理辦法,

與原合同及補充協議無實質性沖突的,均屬本合同組成文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工程。

(7)合同附件[屬本條第(1)項和第(6)項內容的除外];

(8)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補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屬本條第(7)項

內容的除外];

(9)乙方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標文件澄清等,屬本條第(7)項內容的除外];

(10)國家及廣東省、廣州市的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11)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經叁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通過上述順序解釋仍無法明確的事項,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

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工程建設的原則作出決定,如乙方對此決定不服的,應在接

到甲方決定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異議。如期滿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同意甲方的決

定。甲方收到乙方的書面異議后應作出進一步的決定。如乙方還不服的,可按合同條款

第43條的約定處理,但在有關部門沒有作出正式裁決之前,乙方必須無條件先行執行

甲方的決定。

8、乙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里方提交其法定代表人、

本工程指揮長(任中標單位副總經理或以上職務)、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的

姓名、身份證復印件、職務、職稱、聯系方式(包括辦公電話、手機、傳真號碼)、通

信地址等信息作為合同附件(若乙方的施工方為兩個或以上單位的,則指揮長、項目經

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由主辦方人員擔任;副指揮長、項目副經理由協辦方人員

擔任)。

9、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單位名稱變更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

上變更登記資料;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向甲方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

姓名、身份證復印件、職務、職稱、聯系電話、通信地址等信息。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更換本工程指揮長、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的,除

按合同條款的有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在更換后7日內將新指揮長、新項目經理

(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職稱、聯系電話、通信地址等信息提交給甲方。

11、指揮長駐場要求:本項目要求指揮長至少月駐場10天,在工地現場每周親自

組織一次工地現場例會,協調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會議。如果延期召開,必

9

須獲得甲方批準:如果確需缺席會議,必須向甲方請假并獲得甲方批準。違反上述規定

的,第一次發生,乙方承擔1次一般違約責任;從第二次開始,乙方每次承擔1次嚴重

違約責任。

12、乙方為聯合體的,聯合體主辦方作為本項目總負責單位,對本項目的進度、

質量、安全、投資控制、管理、協調、施工圖預算編制、工程結算、竣工圖編制、聯合

驗收、暫估價專業工程招標等負總責,聯合體各成員應當就合同項下彼此的責任和義務,

包括不限于:人力資源、材料、機械設備投入,材料設備采購及管理,工程投資控制,

設計成果文件提交、修改完善及質量保證,工程工期,工程質量安全,工程進度,工程

變更,工程竣工驗收及結算,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工程移交,缺陷責任及質量保修,

工程轉包、分包,工人工資支付,投資控制,報批報建等方面,按照招標文件及合同約

定向甲方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合同價款由甲方向聯合體各方分別支付。

13、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驗收、移交、結算、

管理及配合服務,并在缺陷責任期及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4、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按合同約定應支付

的其他款項。

15、在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參與甲方后續招標項目的投標:

(1)乙方因過錯行為被生效法律文書認定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的;

(2)乙方就其與甲方之間的爭議問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且該訴訟(或仲裁)案件尚未審理終結的;

(3)乙方不按合同及有關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分包單位合同價款及工人工資被投

訴,經甲方查證屬實的,或因此致使工人集體上訪、集聚圍阻而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4)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被其他單位或個人以訴訟或仲裁方式追索工程款或其他

費用,但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

此支出的所有訴訟或仲裁費用、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在收到甲方賠付通知后拒絕

賠付的;

(5)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應承擔兩次以上嚴重違約責任的。

16、乙方承諾

乙方向甲方承諾已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完成

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17、甲方承諾

10

甲方向乙方承諾已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和方

法辦理申請支付工程款及其他應當支付款項的手續,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甲方向乙方承諾已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和方

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18、合同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19、合同生效

甲方.、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叁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

效期至本工程質量保修期滿且竣工結算滿60日及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履行完畢時終

止。

20、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

執—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當合同正本與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時,以合同

正本為準。

11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乙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注明:乙方為聯合體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須作為本合同簽約主體簽訂本合同。

12

第二部分中標通知書

13

第三部分合同條款

總貝!1

1、根據建設項目管理規范和本工程項目管理實際,本工程將實行社會化、

專業化的管理模式。甲方將授權監理單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和合同,充分

行使其嚴格控制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投資以及合同、信息管理和協調處理現

場有關工程問題的權力。

2、甲方通過監理單位下達指令,監督乙方履約行為,乙方所有請求事項由

監理單位協調并一般均由監理單位接受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有特別要求和規定

的除外)。

3、考慮到本工程的重要性,甲方將采取較為嚴密的組織管理形式,乙方需

投入有別于其它項目的人力、物力,以滿足本工程設計及施工的需要。

4、甲方根據工程推進實際情況,有權要求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必須

常駐施工現場,協調各種事項。

5、為保證本建設項目建設有序、規范和順利進行,乙方必須主動支持甲方

工作,對甲方的指令和書面通知,若無正當理由又未提前報告、得到認可,而公

開或變相拒不執行的,應按合同條款第41.8(1)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

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6、乙方承諾遵守甲方所制訂的針對本建設項目管理的各項制度、規定,這

些管理制度、規定必須符合下列原則:

(1)符合國家、廣東省、廣州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

(2)符合對本工程進行有效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3)為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所必須;

(4)不是針對某一特定的乙方。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工程: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4

1.2甲方(發包人):指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中載明的單位,在協議

書中約定,受項目業主委托進行該工程建設管理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的當事

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設計、

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設計單位:在本合同中特指。

施工單位:在本合同中特指。

1.4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指乙方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工程設計、

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4.1項目總指揮:指乙方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工程設計、施工的總協

調人。本合同中特指。

1.4.2項目總工:指乙方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工程設計、施工的技術總

負責人。本合同中特指。

L4.3設計負責人:指乙方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工程設計負責人。本合

同中特指o

1.5監理單位:指甲方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

證書的單位。本工程的監理單位是:(另行通知)。

1.6本工程的施工圖審查單位是:(另行通知)。

L工本工程的造價咨詢單位是:(另行通知)。

1.8總監理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其具體身份和

職權由甲方、乙方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9合同價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約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約

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缺陷修復責任及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0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甲

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1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

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2節點工期:指在經甲方和總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工程

工期網絡計劃中載明的乙方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完成某一階段

或某一工序的承包天數。按工期網絡計劃的一般線路和關鍵線路分為一般節點工

15

期和關鍵節點工期。

1.13開始工作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乙方開始工作的

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4竣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圍內

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設計成果文件:指由乙方提交并通過施工圖審查單位的審查,且經里

方及政府相關部門批準后,能滿足投資與質量控制要求和作為下階段設計依據或

能指導施工實施的各階段設計圖紙、文件、計算書及說明書(含設計變更)、效

果圖、政府報批所需的模型及存有AutoCADR14或AutoCAD2000軟件生成的電

子格式文件的光盤、工程施工圖預算、配合招標工作而提供的技術規格書等技術

資料。

1.16設計完整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設計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規定的全

部文件,并保證與提交人自己保留的該部分文件完全一致。

1.17設計有效性:指設計成果文件符合合同約定并符合現行相關規范和標

準規定的要求。

1.18設計正確性:指設計成果文件均符合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同時保證設

計輸入的基礎資料完整、正確,設計方法、計算方法與結果、技術參數的選用正

確、合理,構造合理,圖面表達清楚、文字敘述準確,各專業設計協調統一。

1.19設計經濟合理性:指設計成果文件是在符合有效性要求的基礎上,采

用方案經濟比選、價值工程等評價手段,經過評審產生確定的。

1.20設計可靠性:指根據設計成果文件明示的條件情況投入的設備,所采

用的工藝、工法滿足技術控制指標要求,之后所形成的已完工程及投入使用的系

統、生產工藝滿足合同約定且能夠在設計年限內充分、正常地實現其設計功能。

1.21設計先進性:指設計成果文件采用國際上先進和適用的施工方案、技

術、工藝、工法、設備,或所采用主要或關鍵的施工方案、技術、工藝、工法、

設備為國內最優(國內同行業中技術排名前五名以內)。

1.22設計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設計成果文件中的圖樣、線條、術語、符

號、尺寸標準、文字說明等清楚準確。

16

1.23設計事故:指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約定的設計義務或履行

的設計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對本合同項目造成極其嚴重惡劣影響的行為。

1.24施工場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甲方在圖紙中具

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它場所。

1.25違約責任:指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

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一般違約責任:指雖然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但其違約行為不對本合同

的履行造成嚴重影響而應承擔的責任。

(2)嚴重違約責任。指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其違約行為足以對本合同的履

行造成嚴重或實質性的影響而應承擔的責任。

1.26安全事故等級[《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

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

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1.27質量事故等級[《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

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建質[2010]111號)]:

根據工程質量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工程質量事故分為4

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

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

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

17

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

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等級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1.28“綜合單價(合價)包干項目”、“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措

施項目清單計價”、“其它項目清單計價”、“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暫

列金額”“暫估價”等費用項目詞語定義以招標文件解釋的內容為準。

1.29元:指人民幣元。

1.30變更工程和新增工程:包括合同條款第34條所定義的工程設計變更和

第35條所定義其它變更,由于設計需要或項目建設實際需要,這些變更會引致

預算清單內數量發生變化、或預算清單內項目的局部內容發生變化、或新增了預

算清單內沒有的項目。

1.31乙供材料設備:屬乙方采購材料設備范圍,是指由乙方根據招標文件

和合同約定自行采購并支付貨款的材料設備。

1.3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

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3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

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5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

(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

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它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

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6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

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37通知:指合同中所提及的各方之間傳達意思表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申請、報告、同意、答復、批準、指令、證書、決定等。除合同有特別約定外,

只有采用書面形式的通知才有效。

1.38中國或國家: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1.39國內: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境內。

18

1.34單項工程:指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構

筑物。

1.41單位工程:指一個獨立建筑物或構筑物中的每個專業工程,如:建筑

工程、土建工程、安裝工程等。

1.42缺陷責任期:是指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缺陷修復義務,且甲方預留

質量保證金的期限。

單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該單位工程缺

陷責任期自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1.43質量保證金:是指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

留,用以保證乙方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1.44工程保險:是指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由乙方購買的保險。保

險期從辦理保險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相關費含在合同價款中。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按合

同協議書第7條的約定執行。

合同履行中,甲方、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

同的組成部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合同約定的部門規

章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

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

管理條例》。

3.3適用標準、規范

19

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國家及廣東省、廣州市現行有效的有關建設項目管

理、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和驗收標準,以及甲方根據本工程具體情況聘請專家

委員會依照國家有關標準制訂的施工技術規定及驗收辦法。合同履行過程中,如

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標準和規范改變引起的費用增加,按設計變更或新增設

計計算。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乙方按約定

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認可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

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設計成果文件

4.1本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設計工作,其設計成果文件須按約定提交給甲方;

乙方需將經施工圖審查合格后的設計成果文件報甲方備案。

4.2對設計成果文件的保密要求:由甲方提供的設計成果或其他與項目相關

的文件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用于本工程以外的項目或者轉借、出讓、泄

露給第三方。保密措施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3乙方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三套完整施工圖紙,供總監理工程師及有關人員

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4.4乙方負責的專業工程設計要求:

無。

4.5乙方提供設計成果文件時間及份數要求:詳見合同條款第10.4條約定。

4.6圖紙及設計變更通知須經甲方蓋章確認方為有效。

二、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監理工程師

5.1本項目實行工程監理。

5.2甲方委托為本工程的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

為。監理單位的職責以甲方與監理單位簽訂的委托監理合同為準。

總監理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如涉及工程變更、工期調整、合同價款

調整等事項,總監理工程師應征得甲方批準。

20

監理單位通訊地址和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收件人:郵政編碼:

5.3甲方代表及其權力的限制

(1)甲方任命()為甲方代表,其通訊方式為: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510100

聯系電話:傳真號碼:

(2)甲方對甲方代表權力做如下限制:甲方代表僅在甲方授權范圍內行使甲

方的權力,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履行相應職責,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質量及

安全,對設計變更的確認以及與本工程相關的所有文件、資料須由甲方蓋章確認

后方可生效。乙方已完全清楚了解甲方規章制度中對甲方代表的責任要求和授權

限制,甲方代表超出授權范圍的行為對叁方均不具約束力。

5.4視為送達的其他方式:甲方與乙方的文件通過監理單位傳遞,但須發文

方代袤或授權人簽字并加蓋有效印章才生效。,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另一

方的文件。甲方認為必要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向乙方發出指令,乙方代表或指定

收件人必須簽收。

5.5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方、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

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總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有

異議時,按合同條款第43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6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甲方同意外,總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釋本合同約

定的乙方任何權利與義務。

6、總監理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總監理工程師可委派總監理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總

監理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甲方。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合同附件。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在總監理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乙方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

的函件,與總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對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向

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

工程師應進行確認。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總監理工程師應進行

改正。

21

6.2在緊急情況下,總監理工程師可以當場發出口頭指令,乙方應遵照執行。

乙方在收到上述口頭指令后24小時內,應向總監理工程師發出書面確認函。若

總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書面確認函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該口頭指令應被視為總

監理工程師的正式指令。由于總監理工程師指令錯誤而延誤工期的,工期順延情

形只適用于一般節點工期。

6.3由于總監理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的,工期順延

情形只適用于一般節點工期。

6.4如需更換總監理工程師,甲方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

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6.5除特別指明外,總監理工程師對乙方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

和設備未提出否定意見的,不應視為已獲批準,也不影響總監理工程師在以后拒

絕該項工作、工程、材料設備的權利。

6.6總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應該有總監理工程師的簽字,并加蓋監理單位駐施

工場地機構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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