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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民法
1.形成權:單方意思表示就引起權利變更??腕w是民事法
律關系;沒有對應的義務;一般適應除斥期間(有例外:離
婚請求權、共有物分割請求權、收養關系解除權等);一般
不可以附條件、期限(有例外:確定的條件期間可以);不
受訴訟時效期間限制。離婚請求權是形成權;債權請求權、
債權撤銷權通說認為不是形成權。形成權可以通過明示、默
示的方式表示;抵消權、追認權是形成權。
2.抗辯權:法定的抗辯權利,承認你對我享有權利要求,
但是依據法律的規定,我享有抗辯權,我可以依法律規定主
張部分或者全部權利的消滅。附條件、附期限的抗議不是抗
辯權;包括先訴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
不安抗辯權、訴訟時效經過的抗辯權。
3.支配權:排他性。包括物權、知識產權、人格權、身份
權。不要求加害方是否有過錯;不要求受害方是否有損失,
只要有損害就行;不適應訴訟時效。但是如果加害方有過錯,
受害方有損失,在訴訟時效期間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權
(這個權就是請求權了)。
4.請求權:債權請求權、物權請求權、人格權請求權、身
份權請求權、知識產權請求權、占有保護請求權。一般適應
訴訟時效限制(返還原物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14年必
<)o排除妨害請求權、消除危險請求權適用1年的訴訟時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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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委托作品未約定著作權歸屬的,著作權歸受托人所有。
如果委托人出賣給了善意第三人,則受托人有權請求第三人
停止侵害,這是知識產權請求權(支配權,不受訴訟時效限
制,不要求受害方有損失,不要求加害方有過錯),但是基
于這個支配權產生的賠償損失權利,卻要適用訴訟時效、加
害方有錯、己方有損失才行。善意第三人只要停止侵害就行,
不用賠償損失。(委托著作權歸受托人)
6.期待權:期待的是法律上的保護權利。如合同約定的保
留物權;附生效條件、附期限的合同保留權利。繼承權不是
期待權。
7.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的救濟:且助。只有當請求權受到
侵害時,如緊急避險和形式緊迫時,才可以實施。不能超過
必要限度。一般的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都應該尋求公力救
濟。
8.胎兒的父親死亡,分割遺產時,應當為胎兒(被繼承人的
遺腹子)保留應繼份。此時,胎兒與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地
位相當。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如胎兒出生后死亡的,由其
(胎兒)繼承人繼承;如胎兒出生時就是死體的,由被繼承人
(胎兒的父親)的繼承人繼承。(遺腹子留遺產)
9.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確定
死亡先后時間的,按下列規則推定其死亡的先后:①推定沒
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
幾個死亡人輩分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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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之間無繼承關系,由他們各自的繼承
人分別繼承。(無繼長輩受益人先死,同輩同時死)
10.保險中,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不明確;受益人
比被保險人先死亡,又沒有其他受益人;受益人表示放棄收
益或失去收益權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在收益人和
被保險人同時死亡中,推定受益人先死。
11.被宣告死亡的人,如果實際未死亡的,那么在宣告死亡
期間實行的民事行為中只有民事法律行為是有效的(注意民
事行為分為民事法律行為和無效民事行為、效力待定的民事
行為、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即使與被宣告死亡的民事行為
相沖突矛盾的,也要以其實際實施的民事行為為準。撤銷宣
告死亡,如果配偶沒有再婚的,婚姻關系自行恢復,否則夫
妻婚姻關系不能自行恢復;子女收養不能自行恢復,除非收
養人和收養的小孩都同意解除收養關系的自行恢復;被繼承
了的財產要歸還,不在了的財產適當補償;第三人善意取得
(合理價格買受)的,可不歸還,而由該財產的繼承人(也
就是出賣人)補償,如果該第三人惡意或是被贈與的,則應
該返還。
宣告死亡下落不明達法定期間。①一般情形下下落不明
的,自下落不明之日起滿4年;因戰爭下落不明的,須從戰爭
結束之日起滿4年(需要注意:開始的當天不算人,均從次日
開始起算)。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自下落不明之日起滿
2年。③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不可能生存的,
無期間的限制,可以直接申請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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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關系人的順序為: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兄弟姐
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④其他有民事
權利義務關系的人(債權人、債務人)。順序的意義在于:①
前一順序的利害關系人不同意宣告死亡的,后一順序的利害
關系人無權申請宣告死亡;②同一順序的利害關系人,有的
申請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的,法院應當宣告死亡。
此外:宣告失蹤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經程序。利害關系人可以
不經宣告失蹤程序,直接申請宣告死亡。
法院依法宣告。管轄法院為失蹤人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
的基層法院。法院作出死亡宣告前應當進行公告:①因意外
事故下落不明,并經有關機關證明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為3
個月;②其他情形,公告期為1年。42103一配二父子三兄祖
孫,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利害關系人申請撤銷死亡宣告的,不受順序的限制。人
民法院依法撤銷死亡宣告。
12.民事行為能力。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三18歲的正常
成年人,16W人(18歲的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經濟來源的
人。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①10歲W人(18歲的未成年人;
②尚未完全喪失辨別能力的精神病人。純獲利益的法律行為
有效(如接受獎勵、贈與、報酬);獨立實施的與其年齡能
力相適應的法律行為有效;訂立的不能獨立訂立的合同,效
力待定;不能訂立的單方或多方法律行為、合同,無效(比
如訂立遺囑、捐助、解除合同、免除債務、合伙協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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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無民事行為能力:①(10歲的小孩子;②完全喪失辨
別能力的精神病人。純獲利益法律行為有效;與年齡能力相
適應的有效;訂立的單方、多方法律行為或合同,無效。
13.未成年人(包括未成年的精神病人)法定監護順序:父
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有關單位同意的親屬、
朋友;父或母所在單位、村委會、居委會、民政部門。注意,
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法定監護,不管是否離婚都是一直存在
的,但是與其共同生活的一方的監護責任重一些(也就是說
未與這個小孩共同生活的一方只要承擔補充責任)。
14.成年的精神病人的監護順序: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其他近親屬;有關單位同意的親屬、朋友;有關單位(所在
單位、村委會、居委會、民政局)
上述兩種法定指定監護都是由村委會、居委會指定(民
政部門不是指定單位),并且是必經程序,未經指定不能直
接起訴要求指定監護人。對指定不服的,30日內起訴,法院
按照特別程序審理。
(少病監指定前置)
委托監護的監護職責不轉移,一般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沒有約定受托人只在過錯范圍內承擔責任。
幼兒園、學校的生活的未成年人的監護不發生移轉。父
母承擔無過錯責任,學校只有在有過錯才承擔相應的責任
(按份責任)。
15.專業的知假買假然后請求賠償的法院不支持。但是新規
定,如果一般消費者知假買假,然后遭受了侵害,可以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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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者、銷售者按照實際損失(醫療費、誤工費等)賠償,
還可以按照實際物品的3倍賠償(且最低500元);如果是
生產者、銷售者明知產品有問題還生產銷售的,一般消費者
知假買假,遭受嚴重損害的,可以要求賠償實際損失(包括
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并且可以處以2倍以下該損
失的懲罰性賠償。(要求經營者惡意和消費者遭受嚴重損失)
<14年可能考的新知識點》
16.規定一般人格權的意義在于:即使加害人并未侵犯自然
人的具體人格權,但只要侵害了自然人的人格平等、人格獨
立、人格自由、人格尊嚴,情節嚴重,受害人即可以一般人格
權受侵害為由,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
如果具體的人格權受到侵害,就直接以侵害具體人格權起
訴。侵害一般人格杈的構成要件是:(1)侵害了自然人的
人格平等、人格獨立、人格自由、人格尊嚴。(2)加害人的
行為不構成對具體人格權的侵害。(3)受害人實際遭受了精
神損害,并造成嚴重后果。
17.健康權保護的是自然人生理、心理機能的正常發揮(造
成癡呆、精神失常算心理上的健康權)。身體權保護的是自
然人身體的完整性(與人體相連的不能拆卸的假牙、假肢都
算身體的一部分,能拆卸的只能算侵害財產權)。
精神損害賠償只能是自己本人主張,如果死亡了,不能
繼承、讓與賠償,但是如果死亡前就已經向法院提出精神損
害賠償,或者賠償義務人已經書面做出承諾承擔精神損害賠
償的,其近親屬可以繼承這個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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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要嚴重,不是具體人格權,不繼承讓與,除非已起訴和書
面承諾賠)
18.姓名權的侵犯只有三種:干涉(妨害、阻礙他人行使姓
名權)、盜用(未經允許,擅自使用,謀取不正常利益)、冒
用(冒名頂替)。
19.侵犯肖像權,指面部特征,而且必須以營利為目的。
20.榮譽權,必須以獲得榮譽稱號為前提。侵犯名譽權,必
須導致社會評價降低。侮辱、毀謗,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
如果是一類人則不構成,要被第三人所知悉。方式有暴力侮
辱、口頭侮辱、動作侮辱、文字侮辱等。
21.發表權是一次性的(向不特定的第三人公開),隱私權
是一次性的,發行權、商標權、知識產權都是一次性的。專
利的許可使用一次性。(一次性是指該權利所有人自行許可
別人使用、公開)
22.隱私權:公布公共利益,不能算侵犯隱私權;侵犯個人
利益、秘密,即使是為了他好,也是侵犯了隱私權。
23.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
毀損滅失的,所有權人能夠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24.下列情形,不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①法人、其他組
織的人格權受到侵害的。②在侵權之訴中未提出精神損害賠
償,訴訟終結后基于同一事實另行起訴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的。③加害給付中,受害人提起違約之訴而非提起侵權之訴
的,不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只有以侵權之訴才可以)。④因
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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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法人、審結、不提侵權訴、不嚴
重的不精神賠償)
25.法人的分類。①法人分為公法人和私法人。私法人分為
社團法人(以人為集合)和財團法人(以財產為集合)。社
團法人與財團法人(這是對私法人的分類。區分標準:成立的
基礎)法人不能享有精神損害賠償。
(1)社團法人。指以人的集合為基礎成立的私法人。公
司、企業、合作社、各種協會、學會都是社團法人??赡苁?/p>
營利法人、公益法人、中間法人。有意思機關。設立后屬于
設立的人。一人公司也是社團法人。社團法人的分為營利法
人、公益法人、中間法人。
①營利法人。營利法人指以取得營利并將營利分配給其
成員為設立目的的法人,如公司、企業。營利法人所謂的營
利,重在強調設立法人的目的在于為其成員營利,有此目的
即可,法人是否當真營利,在所不問。
②公益法人。公益法人指以公益為其設立目的的法人,如
學校、醫院、慈善機構、中國法學會等。公益法人并非不能
從事營利活動,而是不能以將營利分配給成員為設立法人的
目的。
③中間法人。中間法人指設立目的既非為了公益,亦非為
了成員的經濟利益的法人。如取得法人資格的社交俱樂部、
校友會、同鄉會。
(2)財團法人。指以一定目的財產為基礎而成立的私法
人?;饡M織、慈善組織、寺院為財團法人。只能是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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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無意思機關。設立后與出錢的人無關了,聘用理事會
管理。
26.《民法通則》將法人分為企業法人與非企業法人。非企
業法人分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
1)企業法人。指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
活動的法人。企業法人一定是私法人、社團法人、營利法人。
2)機關法人。指依法享有國家賦予的公權力,并因行使職
權的需要而享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國
家機關。機關法人具有以下特點:①機關法人因行使職權的
需要而參與民事活動時,才屬于以公法人的身份進行活動,
并與相對的民事主體處于平等地位。②機關法人因屬于公法
人,不能進行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的劃分。
3)事業單位法人。指從事非營利性的社會公益事業的法
人。包括從事文化、教育、衛生、體育、新聞等公益事業的
法人。事業單位法人的屬性各不相同:①有的屬于公法人,如
證監會、銀監會。②絕大多
數屬于私法人、社團法人、公益法人,如北京大學、同仁醫
院、中央電視臺。
4)社會團體法人。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組建,經批準
從事社會公益、文學藝術、學術研究、宗教等活動的各類法
人。如工會、婦女聯合會、工商業聯合會、宋慶齡基金會。
社會團體法人的屬性各不相同:①有的屬于公法人,如共青
團中央,婦聯。②有的屬于社團法人,如中國法學會。③有的
屬于財團法人,如宋慶齡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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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注意:①社會團體法人與社團法人不是一回事。社會
團體法人不可能是營利法人。而社團法人可分為營利法人、
公益法人與中間法人。②社會團體法人與財團法人也不是一
回事情。社會團體法人的范圍遠比財團法人廣泛。社會團體
法人中僅基金會法人屬于財團法人。
27.意思表示:①行為意思(控制自己行為的意思);②表示
意思(明白自己行為的法律行為意義的意思);③效果意思
(有法律效果)。有明示、默示、推定表示?!茨芸刂谱约旱?/p>
行為,并且知道這個行為的意義,并且有法律效果》
28.①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法
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②相對人可以催告被
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
絕追認。③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
示的,視為購買。④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
在6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曲解除合同
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⑤繼承開始
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
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⑥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
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
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1月催法代、不表示、視拒
絕;試用期、6月轉租、不表示、視接受;放繼承、受遺贈,
需明示》
29.意思表示無相對人的,一經作成即生效。如捐助、拋棄
等。遺囑是法定作成即可,死亡時生效。意思表示有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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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必須向相對人作出,并到達對方,否則無效。一類是對
特定的人(大多數);一類是對不特定的人,如自動售貨機
和要約廣告、懸賞廣告。撤回意思表示先于意思表示到達相
對人或者同時到達的(要約也一樣)意思表示即已經撤回。
意思表示是否構成重大誤解,要看作出意思表示的時間點。
對無限制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到達,純獲得利益的到達無限人
即有效,否則要到達其法代才有效。
30.單方法律行為是一方意思表示即可。雙方法律行為要有
相對應的兩個意思表示才可,多方法律行為是多個意思表
示。(不是指有多少個人)遺囑是財產法律行為。捐贈是需
要雙方意思表示的,所以是雙方法律行為。要看合同成立的
時候是否雙方有義務。?
31.實踐合同(諾成法律行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借用
合同、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代物清償協議。(代保定借款)
32.法律行為生效的要件: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
表示真實有效;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共利益。(能真
不違法)
33.意思表示不真實:①有意的表示不真實:雙方虛假行為
(相方通謀作假)、戲謔行為(善意玩笑)、隱藏行為(表面
的行為無效,被藏起來的行為如果符合條件則有效,違反法
律規定的無效)、真意保留(惡意玩笑,一般有效,例外要
看相對人是否善意)。(假戲藏真)
②無意的不真實:重大誤解。1〉重大誤解的要件有三:(1)
表意人對合同的內容發生重大誤解(例如:意思作成時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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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性質如品種、質量、規
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均為重大誤解,對標的物的價值誤解
不算重大誤解,而不是雞毛蒜皮、無關宏旨的誤解);(2)因為
誤解,致使表意人表示出來的意思與其內心真意不一致;(3)
表意人因誤解遭受較大損失。2>解釋先于錯誤;誤載不害真
意(雙方意思表示高度一致,只是寫錯了名字、數字、價格
而已)。動機錯誤不算重大誤解。由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單
方、雙方、多方法律行為)都是可撤銷、可變更的法律行為。
34.意思表示不自由:①欺詐。故意隱瞞真相,希望對方中
招并由此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對方真的因此陷入錯誤認識
(有因果關系);對方作出了不真實的意思表示;這個欺詐
具有不正當性。欺詐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欺詐訂立遺囑的
無效;其他欺詐的可撤銷。欺詐人不具有撤銷的權利,只有
被欺詐人才有,上時間(不論被欺詐人是否獲得利益)。第
三人欺詐(代理不是第三人欺詐,因為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
人承擔),要看合同相對人是否善意,如果善意則被欺詐人
不能撤銷,惡意則可以撤銷。(例如擔保合同〈欺詐第三人〉、
保險合同〈第三人欺詐別人〉)。代理行為中,要按照代理人
來判斷是否具有欺詐要件,但是只有被代理人才有被欺詐的
撤銷權。如果欺詐使對方陷入狹義動機錯誤,構成欺詐。但
是如果是狹義動機錯誤誤解,不算重大誤解。
②脅迫。故意預告將要實施危害,對方因此而恐懼,并
因恐懼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有因果關系),脅迫有不正
當性(包括目的不正當、手段不正當、目的和手段結合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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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2。第三人脅迫的,受害人都可以撤銷。(與欺詐不同,因
為脅迫的危害性更加大)。脅迫的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脅
迫訂立的遺囑無效;脅迫的其他合同可撤銷。
③乘人之危。乘對方危難之際,使對方作出不真實意思
表示,并由此遭受了重大損失。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可撤銷,
乘人之危作出的單方法律行為無效。
④顯失公平。雙務合同訂立時雙方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
顯示公平的合同可撤銷。(精誤乘要重大損失,欺脅損國訂
遺囑均無效。欺瞞真相,脅告恐懼,乘難明顯不公平)
35.附條件合同:把將來不確定發生的事實作為條件(該事
實合法、可能發生)
附期限合同:把將來確定發生的事實作為條件;或者是
時間(當事人約定)。合同已成立但是還沒有生效。(條
件不確定,確定變期限)
36.可撤銷合同的類型。該合同已成立并生效。1年除斥期間。
必須起訴或仲裁才能行使撤銷權。(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
同。(2)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詐訂立的合同
(未損害國家利益)。(4)因脅迫訂立的合同(未損害國家利
益)。(5)因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
2.合同的效力狀況。(1)撤銷前,合同已經成立并生
效。(2)撤銷后,合同自始無效(撤銷具有溯及力)。
3.撤銷權的享有者。(1)重大誤解,僅誤解方享有撤銷
杈;雙方均構成重大誤解的,雙方均有撤銷權。(2)合同成立
時顯失公平的,僅受有不利益一方享有撤銷權。(3)因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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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僅受害人享有撤銷權。⑷代理
人訂立合同時,遭受欺詐、脅迫或者發生重大誤解的,代理人
不享有撤銷權,撤銷權歸被代理人享有。
37.效力待定的合同:①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依法不能訂立的
合同,1月內催告,法定代理人未標示,視為拒絕追認,合
同自始無效。追認的自始有效。善意的人可以撤銷合同,但
是要在法定代理人追認到達前。②無權代理合同(但是不構
成表見代理);③無權處分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限人、無權代理、無權處分訂立合同)
的撤銷權可以起訴或仲裁撤銷,也可以通知撤銷,而可撤銷
合同(重大誤解、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顯失公平訂立合
同)必須起訴或仲裁才能撤銷。(可撤要訴訟,效力待定可
訴可通知解除)
無權代理的善意相對人不能適應善意取得,但是無權處
分的適應善意取得。
38.因無權處分訂立的買賣合同(不違法法律規定)是有效
的,不因無權處分影響效力,但是不一定發生物權變動,善
意買受人可以適應善意取得。(善意只能是合理價格,善意
贈與不是善意取得)。無權處分訂立的其他合同是效力待定
的。
擅自轉租房屋的合同有效,但是如果非法轉租的合同無
效。6個月出租方知道轉租的,視為同意轉租。對其他物品
的擅自出租、轉租的是有效的。(擅自出租都有效,擅自轉
租房屋的無效,擅自轉租其他物品的有效)
14
39.無效合同。(1)因欺詐、脅迫訂立且損害國家利益的合
同,無效。國家利益,指國家的經濟利政治利益、安全利益、
軍事利益。國有企業的利益不等于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
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須注意:在司
法考試”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僅在考查下
列兩個知識點的題目才會出現:一是考《合同法》第74條債
杈人撤銷權的時候;二是考房地產開發商一房數賣的時候。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①掩蓋行為屬于雙
方虛假行為,無效。②被掩蓋的行為,屬于隱藏行為,若違反
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亦無效。例如:企業之間訂立聯營合同,
目的在于非法拆借資金;訂立合建房屋合同,目的在于非法
轉讓,“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的合同,無效。“公共利益”,指任何不特定第三人的利益包
括合同內容嚴重損害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善良風俗)
兩個方面:(1)合同內容嚴重損害公共秩序。例如:以從事犯
罪或幫助犯罪為內容的合同;旨在規避納稅的合同等;意圖
影響選舉結果的贈與合同。(2)合同內容違反善良風俗,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各項:①違反性道德。例如,為了“維持”婚外
性關系而訂立的贈與合同;借腹生子合同(代孕母合同);換
妻合同。②貶損人格尊嚴或過度限制人身自由、婚姻自由。
前者如,雇傭合同中包含匯報工作必須向領導下跪的條款
(下跪條款部分無效);雇傭合同中規定雇員離開工作場地必
須接受搜身的條款。后者如,包含雇員結婚后不得生育的雇
傭合同;約定甲幫乙的父親還清債務后,乙必須嫁給甲的合
15
同;限制職業選擇自由的合同。③危害婚姻家庭關系。例如,
約定斷絕親子關系的合同;夫妻關于禁止子女隨母姓的合
同。④違反勞動者保護。例如,約定工傷概不負責的“生死
條款”;女職員一經結婚視為自動離職的所謂“單身條款”。
⑤違反公平競爭。例如,約定串通投標或者圍標的合同;分
割市場、封鎖市場的協議;限制銷售價格、限制對方進貨渠
道的協議。⑥政府特許之外的射幸合同。例如賭博合同、私
設六合彩、巨獎銷售的合同。(1)違反的必須是法律或者行
政法規。違反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的,不算。(2)違反的必
須是強制性規定。違反任意性規定的,不算。(3)違反的必須
是強制性規定中的效力規范。如果是取締規范,合同并不因
此無效。限制民事能力人不能訂立的單務合同、雙務合同無
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單務合同、雙務合同無效。(無
效合同:欺脅國串三,陰陽之陽合同,損公違法俗)
40預先免除下列兩類責任的免責條款無效:(1)免除給對方
造成人身傷害的責任的;(2)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
方造成財產損害的責任的。(生死條款無效,身份關系不代
理)
41.遺囑、結婚、離婚(有例外,離婚案件即使已經委托了,
當事人任然要到庭,特殊原因不能出庭的,要有書面意見;
如果本人不能表達意志,不需出庭,但是其法定代理人必須
出庭)、收養等身份關系不能代理。
42.公司企業的負責人超出公司章程或職權范圍作出的意思
表示,視為表見代表有效的(不算表見代理)。表見代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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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有權力外觀,對方是善意的且無過失(有審查義務)。復
代理,法定代理人的復代理是有效的,但是其余的復代理一
般效力待定,要被代理人的追認才行。除非,復代理是為了
被代理人的利益,在緊急情況下,才由被代理人承擔責任。
代理都要形成三方法律行為。因此,冒名頂替不是代理,只
有兩方法律行為。另外,事實行為不是代理,只有代理法律
行為才行。代理的行為不能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否則是無
效代理。
43.形成權適應除斥期間(有例外),支配權不適應訴訟時效
(抵押權適應訴訟時效是例外),請求權適應訴訟時效,但
是下列債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不是訴訟時效的客
體:(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杈;(2)兌付國債、金融債券
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3)基于投
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①公司請求瑕疵出資股東繳
付出資的債杈;②公司的債權人請求公司的瑕疵出資股東
(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責任的債權;③
公司的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公司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
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責任的債權。(請求權不適用時效
的:儲蓄國債出資)
44.訴訟時效是法律強制性規定,預先放棄無效,約定縮短、
延長都是無效的。但是訴訟時效經過了,債務人主動放棄的,
有效。法院不能主動沿用訴訟時效經過,也不得提醒當事人
訴訟時效已經經過了。
訴訟時效是可變期間,而除斥期間是不可變期間。
17
訴訟時效為1年的:身體受到傷害(產品侵權受到人身
傷害的幺空,環境污染問題遭受身體傷害的。)、承租人
不支付或延期支付租金、保管人損害保管物或丟失保管物
的、買賣合同標的物瑕疵違約責任;當的:一般都是2年,
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能主張權利之日起算。3年
的:環境污染侵權;4年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國際技術
進出口合同;5^:人身保險合同中支付保險金;20^:最
長的,自侵犯之日起算。(產品質量保證期”主,從產品被
交付給第一個消費者之日起算;船舶油污損害的事故發生之
日起北)(123456十二十)
不管何種訴訟時效,從取得判決后就變為執行時效,都
是2年,可中斷、中止,并且還受總的20年時效的限制。
對部分債務主張權利的,導致全部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對連帶責任人主張的,全體連帶責任人中斷,對于保證債務
各自計算。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
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
訴訟時效不中斷。向法院提交訴狀或提起口頭起訴之日或申
請支付令、仲裁起開始中斷,從中斷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起
算。執行時效從判決確定的給付之日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債權轉讓的,自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訴訟時效中斷。
45.有權占有時基于本權的占有。主要是基于物權(絕對占
有,如所有權人的占有、質權人的占有、留置權人的占有、
土地承包經營權占有)、債摳(具有相對性,買受人的占有、
承租人占有、保管人占有、運輸人占有等)、監護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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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孩子物品的占有,也是絕對占有)等。對有權占有人不得
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抵押權人的占有不是有權占有)
46.無權占有。指欠缺本權的占有。遺失物拾得人的占有(構
成無因管理的除外),小偷對贓物的占有、無效買賣合同中
買受人的占有、租賃期、借用期屆滿后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
有均為無權占有。無權占有又可以分為善意占有(可以要求
所有人支付保管費用、修理費、治療費等,善意的無權占有
自主占有不論故意還是過失都不需要賠償所有人損失,善意
的無權占有他主占有,也就是租、質押來的,超越權限使用
造成毀損滅失的要賠償)和惡意占有(不得要求支付保管費
用,損失的不論故意還是過失都要負責賠償)。(無權善意都
不陪,惡意懲罰都要賠)
47.占有回復請求權必須是占有人侵奪了所有人的占有(1年
內)行使,并且要求侵奪人必須在提出請求的時間點仍然是
直接或間接占有人,如果這個時候侵奪人已經失去了占有
(賣了),則不能使用占有回復請求權。如果是基于租、質
押、拾得、借、保管后不還的,只能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不
適用訴訟時效)。(牢記占有回復要侵奪)
48.物的重要成分是指不能分離的附和物。不能主張所有權
返還原物和保留,比如汽車的油漆。但是獨立的物(非重要
成分),比如汽車的發動機、輪子等,可以所有權保留或返
還原物。
49.分離物(非重要成分),分離出來后,如果是天然孳息的
歸原物人所有,如果不是孳息的話,原則上歸分離人占有。
19
第三種,如果是土地里埋的東西,分離出來屬于無主物,可
以先占取得。
主物和從物的區別:物質上獨立,經濟上發揮共同效
<o天然孳息,必須與原物分離出來,并且原物不能遭受根
本性破壞(礦藏是天然孳息)。法定孳息,是法律規定的孳
息(也就是不適用原本所獲得的收益),包括租金、利息、
中獎的獎品(射幸孳息),股票收益、出資收益不是法定孳
息。孳息所有權的歸屬。(1)天然孳息:①按照當事人的約定。
②沒有約定的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
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2)法定孳息:①按照當事人的
約定。②沒有約定的,按照交易習慣確定。注意:質權人、
抵押權人、留置權人享有收取孳息的權利,并對孳息優先受
償,所以取得其所有權,但是不能說他們就能取得孳息的所
有權。而土地承包經營人、采礦權人、典當權人可以取得孳
息的所有權。
婚姻法中孳息歸屬:個人婚前財產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
值,仍然歸個人所有;投資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
50.抵押權的順序:(1)同一不動產上并存數個抵押杈的,其
抵押權的順位是:①先登記的優先于后登記的。②同一天登
記(比如一個上午登記,一個下午登記)的,順位相同,按照債
權比例清償。(2)同一動產上并存數個抵押權的,其抵押權的
順位是:①登記過的優先于未登記的。②登記過的有兩個以
上的,先登記的優先于后登記的,同一天登記的順位相同。③
沒有登記的有兩個以上的,順位相同,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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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先來后到,同一天同位比例清償;動產:登記的
>未登記的〈同一位內先來后到》(光抵押先來后到,有
登記比不登記優先)(有質有抵先來后到,質權與登記抵押
同位,均優先于未登記的抵押權)(留置最優先)
51.先質抵后留置的:留〉質、抵。先留后質抵的:①留置
人設立質抵的:留〈質、抵;②所有人設立質抵的:留〉質、
抵。留置權優先于質權和抵押權。質權和抵押權:先來后來J,
但是質權優先于未登記的抵押權。
52.抵押權的抵押人不喪失所有權,所以抵押人不能用返還
原物請求權。質押、留置權適應上的除斥期間。物權請求
權(排除妨害請求權等)不能適應訴訟時效。返還原物請求
權必須是對請求之時的無權占有人行使(包括直接占有和間
接占有,其中間接占有是指借用給了別人等,但是對賣了、
丟了的、毀損滅失了,就不占有了,不能行使原物請求權)。
對有權占有人不能行使。返還的是原物和孳息。
53.返還原物請求權與占有回復請求權:返還原物請求權是
物權人針對現時間的無權占有人行使,不能對有權占有人
(不適用訴訟時效,也不適應除斥期間);而占有回復請求
權是占有人針對的是侵奪你占有的人包括繼受人行使(侵奪
是使用和平或暴力手段剝奪占有人的占有,比如盜竊、侵占,
但是拾得、贈與不算)(自侵占之日起1年的除斥期間)。兩
者可以發生競合。遺失物、盜臟物可以適應善意留置、
典當。
54.物權法定,包括種類法定、內容法定、公示方法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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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法定。當事人不能約定不動產質押權,不能約定優先受
償權。不動產抵押權設立必須登記,否則抵押權不成立,但
是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成立。(不動產不質押抵押要登記)
55.原始取得包括:善意取得、舔附、先占、取得孳息、沒
收、征收、合法建造房屋等。繼受取得:繼承、贈與、買賣
合同等。
基于非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善意取得、繼承、先占、
舔附、取得孳息、合法建造拆除房屋、法律文書取得(必須
是行使形成權形成的判決,不能是行使請求權的給付判決和
確認判決,包括四個:離婚請求權中的財產分割生效判決;
共有物分割請求形成的生效判決;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形成
判決;債權人撤銷權中的形成判決。
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單方法律行為(捐助、拋棄)、
雙方法律行為(買賣、贈與、質押、抵押)、多方法律行為
(合伙)。
(原始善意,繼受繼贈與,善意繼承非法;法物變動行為
必須有效)
56.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法律行為不成立、無效、撤
銷的,不能取得物權,但是反過來如果物權不能取得,不影
響法律行為的生效。
57.(法物3條件有效有權是必須,公示交付有例外,土包地
役、動產抵浮動抵還有國庫券股權著作權出質)基于法律行
為的不動產物權變動有效的條件3個,缺一不可:①法律行
為有效+②有權處分+③公示。其中前兩個條件必不可少,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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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條件有2個例外,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地役權。
1〉其中法律行為有效涉及當事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
表示真實有效、合同有效或效力待定(未被撤銷)等.
2〉有權處分包括沒有處分權利瑕疵,一般而言,物權人享
有處分權。但在下列情形,物權人的處分權受到限制:①辦理
移轉所有權的預告登記后,不動產所有權人不享有處分權;
②經由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取得不動產物權后,未經
宣示登記的,該不動產物權人不享有處分權;③設立抵押權
后,抵押期間,抵押物的所有人不享有轉讓(出賣、贈與、互
易、出資)該抵押物的處分權,但仍享有抵押、質押的處分權。
④部分共有人違反《物權法》第97條的規定實施的法律上的
處分行為欠缺處分權。無權處分訂立的買賣合同,有效,可
以發生物權變動,但是如果該無權處分被拒絕追認了,則合
同無效,影響物權變動無效。無權處分后,第三人符合善
意取得的,發生物權變動,因為善意取得是非基于法律行為
的物權變動。
3〉公示,包括登記、交付。交付的四種方式:現實交付、
指示交付、簡易交付、占有改定。設立動產質權時,如果采
用占有改定方式完成交付的,不發生物權變動的交付效果。
不需要公示的例外: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合同成立生效時,
發生物權變動。不需要登記。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互換的,
合同成立生效時成立,但是未經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地役權的設立,自合同成立生效時設立,不需登記,轉讓地
役權的,自轉讓合同成立生效時就成立,不需登記,但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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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未經登記,都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57.基于法律行為的動產物權變動有效條件:①有效的法律
行為+②有權處分+③交付或放棄占有。前兩個都是必須的,
不能缺少,但是第三個條件有2個例外。第一種例外:以登記
為物權變動的生效要件,包括四種情形:(1)以沒有權利憑證
的有價證券(例如國庫券、電子提單、電子倉單)出質的,質
杈自在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2)以基金份額、證
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
構(上海證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證券交易所)辦理出質登記時
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
質登記時設立。(3)以著作財產杈出質的,質權自在國家版權
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專利權出質的,質杈自在國家知
識產權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商標權出質的,質權自在
國家商標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⑷以應收賬款設立權利質
權的,質杈自在信貸征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質權設立
第二種例外:合同生效即發生物權變動,不以交付或者登記
作為物權變動的生效要件,但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
人。包括兩種情形:(1)動產抵押。(2)動產浮動抵押。
58.多重買賣。不是一物數賣,一物數賣包含多重買賣,它
包括無權處分的買賣合同在內,而多重買賣都是有權處分的
多重。多重買賣物權變動規則:汽車、船舶、航空器等需要
登記的動產,首選交付優先于登記,登記優先于未登記,再
然后時間上先來后到。對于一般物品的動產,首先是交付優
先,然后就是付款優先,再然后是先來后到。(多重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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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交記未登看時間,一般物交款看時間)
59.同理,一房數租的,規則:已經合法占有該房屋的優先,
然后是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優先,再然后是合同時間先來
后到。
60.繼承是基于非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自被繼承人死亡那
一刻,繼承人取得物權,包括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
全體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共同共有,共同承擔連帶責任,如
果遺產分割前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或者遺贈的2個月內明示
放棄的,該繼承人的所有權追溯到死亡那一刻,不具有所有
權。
61.不動產物權變動中,依前述生效判決文書、繼承、合法
建造拆除房屋取得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得處分,處分的不
發生物權變動效力。處分包括買賣、抵押、贈與,但是不包
括出租。(繼承房屋不登記不處分)
62.加工物的物權歸屬:(1)原則上,加工物的所有權歸原材
料的所有人。(2)如果因所增加的價值明顯超過了原材料的
價值,加工物的所有權歸加工人,但加工人具有惡意的除外。
⑶前述規則不適用于加工承攬合同(因為在加工承攬合同
中,雙方已經約定了所有權的歸屬)。(加工歸原加價例外承
攬不算)
63.出租物的維修義務是出租人負責維修,出租人不維修
的,承租人可自行維修,可以要求出租人負擔費用。房屋租
賃中,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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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
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
予支持;(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
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
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
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四)
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
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
定的,適用其規定。(房屋出租同意裝修、過錯擔責,不同
意裝修強迫得利,不賠償)
64.抵押物舔附的,一種是抵押物所有人喪失了所有權,舔
附給了別第三人所有,抵押權人的抵押權及于賠償金;二是
如果抵押物所有人獲得舔附后的所有權的,抵押權人仍然享
有舔附物的抵押權;三是如果舔附后歸抵押物所有人與第三
人共有的,則抵押權及于共有份額。
65.房屋的異議登記的效果是阻礙善意取得的發生,15日內
不起訴的,異議登記失去效力。不會阻礙有權處分。
66.預告登記3個月有效,阻礙所有權發生效力。包括房屋
預告登記、在建建筑物的抵押預告登記、抵押權的先后順序
的預告登記(順位保障作用)。未經預告登記權人同意,不
得處分,處分的不發生物權變動效力(處分包括買賣、贈與、
抵押)。
67.建筑物的持份共有,不是按份共有也不是共同共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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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部分的收益按照持份收益。業主將自己住宅改為經營性
場所的,要經過利害關系人的同意(指本棟建筑物的全體共
有人),行使專有權不能危害建筑物的安全。決定下列事項,
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
2/3以上的業主同意(包括本數,達至U2/3即可)(雙絕對多數
夫):①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②改
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2)決定下列事項,應當經專
有部分占建筑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業主總人數過半數
的業主同意(雙過半決):①改變共有部分用途;②利用共
有部分從事經營性活動;③處分共有部分。業主委員會不能
做原被告,只有一個例外即業主委員會解除物業服務企業時
可以做原告;業主委員會決議侵害某業主的權益的,1年內
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該決議。業主一般是一個專有算一個業
主,但是同一個小區有2套以上房子的,只能算一個業主,
開發商手上有很多未賣完的房子的,也只能算一個業主。(建
筑物區分共有)(維修資金、改重建,持份雙絕對多少決;
共有改用途經營處分,雙半數決)
68.共有人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
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
外,視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①夫妻共同共有。②家庭共
同共有。③遺產分割前,繼承人對遺產的共同共有。④被宣
告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
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69.共有物的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如加蓋房屋、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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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房屋重建;宰殺共有的牛)與法律上的處分(轉讓、
抵押、質押、設立用益物權;贈與共有的羊)。(1)根據《物
權法》第97條對共有物的處分權限:①有約定的按約定;②沒
有約定時,按份共有采絕對多數決原則,須經占份額2/3以上
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只講份額不講人數?!耙陨稀卑ū緮?,
剛剛達到2/3,也屬于“2/3以上”);共同共有采一致決原則,
須經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一人不同意就不行)。夫妻共同共
有的財產,如果是日常生活所用的,一方就可以處分無需對
方同意,但是對重大物件如房子進行處分的,需要雙方同意。
按份共有人對其所有的份額具有絕對的處分權,可以單獨處
分,不需要其他按份人同意。共有物產生的債務,對外,共
有人承擔連帶責任,對內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的按份共有
就按份,承擔責任超過應有的份額的,可以向其他按份人追
償,共同共有就共同承擔。(對外連帶,對內不連帶)
70.共有物的分割:原則是有約定從約定,但是重大事由時,
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時,按份共有的隨時可以分,共同
共有的在共有關系喪失后可以分,比如離婚、撤銷婚姻等。
夫妻共有的,一方隱藏、轉賣、變賣共有財產的,另一方可
以請求分割;一方有法定需要扶養的人需要治療重大疾病
的,一方不同意支付醫療費用,另一方可以請求分割。(按
份隨時分割,共有重大理由基礎喪失可分割)
71.按份共有人出賣自己的份額時,按份共有人對第三人具
有優先購買權(同等條件下),對其他按份人不享有優先權,
由出賣人決定賣給誰。共同共有的其他共有人具有優先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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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房屋出租的,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但是共有人的優先
權優先于出租優先購買權。(買賣不破租賃抵不過共有優先)
72.不動產善意取得必須有權屬登記簿上出現錯誤,無權處
分(無權代理不會產生善意取得),合理價格轉讓(僅需約定
即可,不一定要必須付款),已經進行了變更登記。
73.動產善意取得:占有委托物。即無權處分人基于所有權
人的意思取得占有。如租賃物、保管物、借用物、運輸物、
承攬物、試用買賣物、質物。須注意:下列動產不適用善意
取得:(1)占有脫離物。指非基于真正權利人的意思而喪失占
有的物。包括盜贓、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隱藏物、失
散的動物。(2)貨幣(包括無記名票證)。貨幣屬于特殊動產,
占有貨幣即取得所有權,沒有無權處分的問題。(3)禁止流通
物。如毒品、武器、淫穢書刊,國家不允許私人取得所有權,
自不適用善意取得。無權處分,合理價格(僅需約定即可,
不一定要必須付款),完成交付。善意取得中如果出賣人
是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那么即使買受人是符合善意取得
要件也不能適應善意取得。(1)善意取得質杈、抵押權,不要
求具備“以合理的價格受讓”這一要件。因為抵押合同與質
押合同均屬單務、無償合同。(2)不動產抵押權的善意取得
以辦理抵押登記為構成要件;動產抵押杈的善意取得并不以
“登記”或者“交付”為構成要件。(3)動產質權的善意取
得以動產交付為構成要件,但是,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不發
生動產質權的善意取得。(4)因留置權系法定擔保物權,留置
權的善意取得有其特別構造,不以無權處分為前提條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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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催告至少2個月以上。
74.對于盜贓物、遺失物、漂流物等不適應善意取得的物,
原權利人應當在知道之日起2年內行使返還請求權,過了2年
的善意人善意取得了所有權(2年內無償回復)。對于盜贓物、
遺失物,如果善意人是在拍賣、經營性場所買回來的,那么
原權利人返還原物請求時應當支付善意人支付的價款。原權
利人再去找當初的盜臟人請求侵權或不當得利返還(有償回
復)。對于盜贓物、遺失物,適應善意留置、善意典當。
75.善意取得后動產上的原抵押權、質權等消滅。除非善意
人知道有抵押、質權的,可以不消滅。善意取得后不動產的
原抵押權、質權不消滅。
76.地役權合同成立即生效,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但是不
經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設立地役權的,已有的用益物
權人同意才可。地役權與需役地上的建設用地、土地承包經
營權轉讓的,地役權一起轉讓,地役權不能單獨設定抵押,
不能單獨轉讓。地役權人濫用地役權或者到期不支付費用,
經兩次催告仍然不給付的,可以法定解除地役合同,地役權
消滅。相鄰關系是指必不可少的,沒有辦法的利用供役地,
而地役權是可以選擇的。
77.擔保物權從屬與主債權,主合同無效的,擔保物權無效,
主債權消滅的,擔保物權消滅。主債權轉讓的,不需要變更
登記或交付即可發生擔保物權轉讓的效力,但是如果主債務
轉讓的,必須經擔保物權人同意才可以,未經同意擔保物權
消滅。擔保物權具有物上代位性,如果擔保物毀損滅失、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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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的,就賠償金、補償金或保險金仍然是擔保,但是因不可
歸責與擔保人而毀損滅失的,擔保物權消滅,不能及于賠償
金、保險金。債權部分消滅的,擔保物權不變;債權部分轉
讓的,擔保物仍然對轉讓出去和未轉讓的債權承擔擔保責
任;擔保物價值增加減少的,對債權的擔保不增加減少,擔
保物分割的,仍然是共同擔保責任。(擔保物權從屬,不可
分,債權轉讓擔保轉讓,債務轉讓擔保同意才行)商事留置
權不能從屬轉讓。
78.混合擔保:原則是約定優先。沒有約定的,混合擔保中
如果有債務人自己的財產擔保的,必須優先用債務人財產受
償,之后還有債權的,其他擔保地位平等受償。如果沒有債
務人自己財產擔保的,其他擔保地位平等,有約定從約定,
沒有約定對內按份,對外債權人可以任意受償,受償后擔保
人可以直接向債務人全額追償,也可以按份向其他擔保人追
償,該份額有約定從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價值計算。債權
人免除擔保責任的,免多少擔保人就可以減少多少的擔保責
任。(混合擔保,約定優先,先自己后他人,任意還任意追
債主全額其他按份,棄免減則)
79.共同抵押。有約定從約定,約定不明的按照連帶共同抵
押來算,債務人自己也有抵押的,不需要先就債務人財產進
行受償,也可以直接受償擔保財產。按份共同抵押,按份承
擔責任,擔保財產人不能彼此追償,只能向債務人追償自己
的份額。連帶共同抵押的,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任意
受償,擔保人受償后可以任意追償(順序任意,對債權人全
31
額追償,對其他擔保人是對內按份追償,該份額有約定從約
定,沒有約定的按照價值計算)。債權人放棄多少物保,
擔保人減少多少擔保責任。(共同抵押,約定優先,按份的
按份還彼此不追償,連帶的任意還任意追債主全額其他按
份,棄免減則)
80.連帶共同保證(只有人保),債權人任意受償,受償后
保證人的追償有順序限制,必須先向債務人追償,不能向債
務人追償的部分,才可以向其他保證人追償。(連帶共同保
證,約定優先,任意還順序追先債主后其他)
81.擔保權人與所有權人混同為一人后,擔保權消滅,有1
例外,如果后面還有抵押權的,則不消滅。繼承中,老子用
自己的房子向兒子設定了抵押,后來老子死了,兒子繼承成
為了房子的所有權人,如果此時還有第二個抵押權,那么該
為兒子設立的抵押權不消滅,可以按照時間順序來實現擔
保。
82.抵押權。禁止抵押的財產:土地所有權、耕地宅基地集
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例外,法律規定的以拍賣所得荒地承包
經營權可以)、幼兒園等公益設施、法院和行政機關查封扣
押財產、所有權不明有爭議的財產、其他。(土地公所封不
明不抵押,先抵后封,不影響抵押權的實現。
83.買賣不破租賃,是指先租后抵,或者先抵未登記后租。
如果是先抵已經登記后出租的,買賣破租賃。出租人出賣出
租屋的,應該在15天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不
管買賣破不破租賃,都有優先購買權,這個優先購買權僅僅
32
是對房屋租賃,對于其他物品租賃的不存在)。
84.抵押人未經抵押杈人同意,只是不得“轉讓”(出賣、贈
與、互易、出資、抵債)抵押物,但可以不經抵押權人同意抵
押、質押、出租。
85.抵押權的讓與,對外不變,對內有效(優先保障讓與人)。
抵押權的對所有后面的人拋棄的,后面的人依次遞進;抵押
權對后面的某一個人拋棄的,對外不變,對內按比例清償。
抵押權適用訴訟時效。自然人不能動產浮動抵押,只有企業、
個體工商戶、合伙組織、農村生產經營者等可以,在動產浮
動抵押確定前,抵押人可以不需抵押權人的同意處分財產。
一經確定就不能處分了,動產浮動抵押權設立不需要登記,
抵押合同生效即成立了,未經登記(找抵押人所在地的工商
部門登記)不能抵抗善意第三人(這是說在一經確定時不能
對抗,在未確定前不管惡意善意都可以買賣)。最高額抵押
的,未確定抵押額之前,抵押權不具有移轉從屬性。(抵押
轉讓與,對外不變,對內有效,浮動抵押不需登記,確定前
可處分,確定后不能處分,未登記不抗善意第三人,最高額
抵押,未確定,不轉移)
86.債權出質的,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只要書面合同生效
即成立,但是如果是應收賬款的需要登記。出質不需要通知
債務人,如果不通知的,出質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人
可以對債權人清償,清償完畢的質權消滅,通知了的,債務
人不能向債權人清償,不發生清償的效力。(債權出質無需
債務同意,書面合同生效成立,不需要登記)
33
87.不動產不能留置,動產可以留置,留置應該是同一法律
關系的標的,企業之間留置可以是不同的標的。因侵權行為
占有動產的,不能留置。留置權要給對方至少2個月以上的
寬限期,寬限期滿可以優先受償,不易保管的可以立即變賣
受償。留置權人可以收取孳息,妥善保管,過錯賠償,不得
擅自出租、出借、處分留置物。(留置留原物,企業留置是
例外,寬限2月,易變質即變賣,妥善保管收孳息,不動產
不留)
88.所有的債都是財產法律關系。種類之債,是標的物為種
類物,不特定。特定之債是標的物特定的債,種類之債可以
轉化為特定之債,轉化為特定之債這個時間點是風險承擔的
分割點。種類之債的風險由出賣方承擔。簡單之債與選擇
之債的區分,要看給付有幾個,不是標的物有幾個。(債風
險,種類變特定之時間點)
89?債的責任分為四種,按份責任、連帶責任(對外連帶,
對內按份)、不真正連帶責任(對外連帶,對內不按份),補
充責任。四種不真正連帶責任:①產品責任,生產者與
銷售者。②醫療產品責任,醫療機構與產品制造人或者血液
提供者。③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第三人與污染者。④
因第三人的過錯導致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第三人與動物的
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對外連帶,對內不按份(全額向實際過
錯者追償)。(不正在連帶責任:污動三,生銷產醫產)
90.三種補充責任:①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
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
34
承擔侵杈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與其過錯相應
的補充責任。②安保義務人違反安保義務,第三人致人損害
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第三人不能確定或者無力賠償
的,安保義務人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補充責任。③無、限制
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因教育機構以
外第三人遭受人身損害的,由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承擔責
任;第三人不能確定或者無力承擔的,教育機構承擔與其過
錯相應的補充責任??梢园央p方列為被告。(補充責任:
勞派安保教育三)
91.公司未設立的,全體設立人對設立行為產生的債務承擔
連帶責任。瑕疵出資股東對公司的出資義務、瑕疵出資股東
對公司債權人的補充責任,公司的發起人須承擔連帶責任。
瑕疵出資股東股權的惡意受讓人須承擔連帶責任。(公司未
設立,大家連帶;出資不到位,補充出資,大家連帶,惡意
受讓你連帶)
92.保險公司向造成保險事故的第三人追償的原則:第三人
賠償和保險公司賠償的總額不能大于損失,保險公司只在第
三人賠償范圍外賠償與實際損失的差額。保險公司在賠償
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不論第三人過錯還是過失(例外的,
當第三人是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組成成員,該第三人只有
在過錯下才賠償保險公司)。被保險人在獲得保險金前,放
棄向第三人求償的,放棄過得保險公司免責多少,保險公司
賠償保險金后,被保險人放棄第三人求償權利的,無效,被
保險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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