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綜合技術規程(試行)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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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附件1

福建省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

綜合技術規程

(試行)

2019-11-4發布2019-12-1實施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發布

福建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

1總則

1.1為了統一和規范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測繪技術標準,滿足城鄉現代化建設、信息化管理

和信息資源綜合應用的需要,確保測繪成果質量,制定本技術規程。

1.2本規程中的工程建設項目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

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

1.3本規程適用于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和不動產登記所涉及的測繪工作。

1.4本規程中工程建設項目所涉及的測繪工作包括控制測量、規劃核實測量、綠地測量、人防測量、消

防測量、地下管線測量、用地復核測量、不動產測繪,規定了數據觀測、處理的技術方法和精度要求、成

果質量要求和提交內容等。

1.5工程建設項目的“多測合一”測繪工作,除應執行本技術規程外,還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

標準規定。

1.6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對本規程進行細化。

1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規程。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規程。

GB5768.3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GB/T17986.1-2000房產測量規范第1單元:房產測量規定

GB/T17986.2房產測量規范第2單元:房產圖圖式

GB/T18316數字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

GB/T20257.1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圖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圖圖式

GB/T24356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

GB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

GB50026工程測量規范

GB50038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

GB50180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

GB/T50280城市規劃基本術語標準

GB/T50353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

GB50420城市綠地設計規范(2016年版)

GB51251建筑防排煙系統技術標準

CH/T2009全球定位系統實時動態測量(RTK)技術規范

CH/T6002管線測繪技術規程

CJJ/T8城市測量規范

CJJ61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

CJJ/T73衛星定位城市測量技術規范

GA836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

JGJ100車庫建筑設計規范

TD/T1001地籍調查規程

DB35/T1491-20151:5001:10001:2000數字地形圖測繪規范

DB35/T1604連續運行基準站網網絡RTK高程測量技術規范

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閩政文〔2017〕33號)

2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規程。

3.1

工程建設項目

為完成依法立項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而進行的、有起止日期的、達到規定要求的一組相互關聯的

受控活動,包括策劃、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和考核評價等階段。

3.2

多測合一

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階段的規劃核實測量、綠地測量、人防測量、消防測量、地下管線測量、用地復核

測量、不動產測繪等測繪工作,實行“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

3.3

網絡RTK測量

基于連續運行基準站網,利用載波相位動態實時差分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進行定位測量。

3.4

規劃條件

對實現規劃有約束作用的條件,含條件點、長度、間距、面積、高程或高度等。

3.5

管線點

為準確描述地下管線的走向特征和附屬設施信息,在地下管線探查或調查工作中設立的測點。

3.6

防護單元

在防空地下室中,其防護設施和內部設備均能自成體系的使用間。

3.7

臨空墻

一側直接受空氣沖擊波作用,另一側為防空地下室內部的墻體。

3.8

口部

防空地下室的主體與地表面,或與其他地下建筑的連接部分。對于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口部

指最里面一道密閉門以外的部分,如擴散室、密閉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間(簡易洗消間)、除塵室、濾

毒室和豎井、防護密閉門以外的通道等。

3

3.9

掩蔽面積

供掩蔽人員、物資、車輛使用的有效面積。其值為與防護密閉門(和防爆波活門)相連接的臨空墻、

外墻外邊緣形成的建筑面積扣除結構面積和下列各部分面積后的面積:

1口部房間、防毒通道、密閉通道面積;

2通風、給排水、供電、防化、通信等專業設備房間面積;

3廁所、盥洗室面積。

4

4基本規定

4.1平面高程系統

4.1.1坐標系統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CGCS2000)。當采用地方平面坐標系統時,應與2000國家

大地坐標系建立準確轉換關系。

4.1.2高程系統采用正常高系統,高程基準采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

4.2總體作業要求

4.2.1“多測合一”測繪工作宜采用新技術、新方法、新手段,但必須滿足本規程專項測量規定的精度

要求。

4.2.2“多測合一”測繪工作以中誤差作為測量精度的衡量標準,以兩倍中誤差作為測量極限誤差。

4.2.3“多測合一”測繪工作所采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校準),并使其保持良好狀態,滿足測量

精度要求,使用的軟件應通過測試。

4.3成果檢查要求

4.3.1測繪成果應按GB/T24356和GB/T18316及地方專項測繪成果審核業務的規定進行質量檢查和評

定,并按要求編寫檢查報告。

4.3.2測繪成果質量檢查時,應按GB/T24356和GB/T18316進行質量評定。不合格的測繪成果經整改

后,應重新進行檢查。

4.3.3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應按GB/T24356和GB/T18316執行。

5

5控制測量

5.1一般規定

5.1.1“多測合一”各項測繪工作應采用統一的建設項目控制基礎。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網(CORS)、

國家和地方等級控制網等,可作為平面控制起算;國家和地方等級水準控制,由似大地水準面精化成果轉

換的高程等可作為相應等級的高程控制起算。

5.1.2平面控制測量可采用導線測量、GNSS測量、RTK測量和網絡RTK測量等,高程控制測量可采用水

準測量、電磁波測距三角高程測量和網絡RTK測量等。

5.1.3GNSS測量、RTK測量、電磁波測距三角高程測量的技術要求應符合DB35/T1491-2015《1:500

1:10001:2000數字地形圖測繪規范》中6.2.1、6.2.4、7.5的規定,導線測量、水準測量、網絡RTK測量應符

合本規程的規定。

5.1.4控制點的點位選擇要求按照DB35/T1491-2015《1:5001:10001:2000數字地形圖測繪規范》執行,

控制點宜設置固定標志或埋設帶有標志的標石,控制點間的通視要求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地形復雜、隱

蔽地區應適當加大密度。當控制點位于水泥地面、瀝青路面等硬化地面時,應刻十字或用水泥釘、鉚釘作

為其中心標志。

5.2導線測量

5.2.1導線測量應采用電磁波測距的方法,可布設成附合導線、結點導線網等,按精度等級劃分為:一

級、二級、三級及圖根。其中,一級導線點高程精度應符合四等水準精度要求,其他等級導線點高程應符

合等外水準精度要求。

5.2.2導線測量主要技術指標和觀測技術要求見表5.1。

表5.1電磁波測距導線測量主要技術指標和觀測技術要求

等級

一級二級三級圖根

項目

閉合環或附合導線長度(km)≤3.6≤2.4≤1.5≤1.0

平均邊長(m)300200120100

測距中誤差(mm)15151515

測角中誤差(″)581220

導線全長相對閉合差≤1/14000≤1/10000≤1/6000≤1/4000

導線高程閉合差(cm)±5±5±10±10

儀器等級要求

DJ2ssDJ2ssDJ6DJ2HDnJ6DHJ6n

水平角測回數213121

測微器兩次重合讀數差(″)331831818

半測回歸零差(″)881881824

一測回2C互差(″)1313/13//

同一方向值測回互差(″)9/24/24/

垂直角測回數(中絲法)222111

垂直角指標差互差(″)151525152525

6

垂直角互差(″)15/////

方位角閉合差(″)±10±16±24±40

導線全長絕對閉合差()

m0.26n0.26n0.22n0.22n

導線網中最弱點點位中誤差(相對于起算點)(cm)5555

導線高程同一邊往返測高差之差(cm)≤10s≤10s≤40s≤40s

注1:n為導線折角數,s為邊長(以km為單位,s<500m時,按500m計),H為基本等高距(以m為單位)。

注2:導線網中,結點與高級點間或結點與結點間的導線長度不大于符合導線規定長度的0.7倍。

注3:導線相鄰邊長之比不宜大于1:3。

注4:當附合導線長度短于規定長度的1/3時,導線的全長閉合差不應大于0.13m。

注5:氣溫氣壓及儀器加乘常數改正可輸入儀器直接進行改正。

注6:位于居民建成區的圖根導線邊長可不大于100m。

5.2.3導線觀測結束后,應及時整理和檢查外業觀測數據,并應在確認觀測成果全部符合表5.1規定后,

再進行導線的平差計算。

5.2.4導線平差可采用近似平差法,并按近似平差評定精度。當使用軟件進行平差時,軟件預設的精度

指標應符合表5.1規定。

5.3水準測量

5.3.1高程控制可采用水準測量的方法,可布設成附合路線、結點網或閉合環等,特殊情況下,可布設

成水準支線,按精度等級劃分為:三等、四等及等外。

5.3.2水準測量主要技術指標和觀測技術要求見表5.2。

表5.2水準測量主要技術指標和觀測技術要求

等級

三等四等等外

項目

建筑區水準點間距離(測段長度,km)1~21~21~2

非建筑區水準點間距離(測段長度,km)2~42~42~4

環線或附合于高等級點間路線最大長度(km)451512

每千米水準測量偶然中誤差(mm)35/

每千米水準測量全中誤差(mm)61015

測段、區段、路線的往返高差不符值(mm)±12±20/

測段、路線的左右路線高差不符值()

mm±8Ls±14Ls/

附合路線或環線閉合差()

mm±12Ls±20Ls±30

檢測已測測段高差之差()

mm±20L±30L±40L

水準觀測可使用的水準儀類型、、

DSZ1DLSiZ05DSZ1DLSiZ05DS3Li

視距長度(m)≥3且≤65≤80≤100

前后視距差(m)≤2≤3近似相等

前后視距累計差(m)≤5≤10/

視線高度(m)能讀數能讀數/

注1:Ls為測段、區段、路線長度,L為水準附合路線或環線長度,Li為檢測測段長度,單位均為km。

7

注2:結點網中,結點與高級點間或結點與結點間的路線長度不大于環線或附合于高等級點間路線最大長度的0.7倍。

注3:水準支路線不大于15km。

注4:檢測已測測段高差之差的限差,對單程及往返檢測均適用,長度小于1km時,Li以1km計。

5.3.3水準測量結束后,應對觀測成果進行全面檢查,確保準確無誤后再進行平差計算。計算水準點概

略高程所使用的高差應進行以下改正:水準標尺長度誤差改正、正常水準面不平行改正、水準路線或環線

閉合差改正等。往返觀測時,還應按測段往返高差不符值計算每千米水準測量偶然中誤差,當水準網的環

數大于20個時,按環線閉合差計算每千米水準測量全中誤差。偶然中誤差、全中誤差應符合表5.2的規定。

5.3.4水準測量的平差應采用條件平差或間接平差,并應評定最弱點相對于起算點的高程中誤差。平差

計算可使用相應的數據處理軟件,軟件預設的精度指標應符合表5.2規定。

5.4網絡RTK測量

5.4.1網絡RTK測量方法可用于布設平面和高程控制點。其平面精度按精度等級劃分為一級、二級、三

級及圖根,高程精度符合等外水準精度要求。

5.4.2網絡RTK平面控制點測量主要技術要求應符合表5.3規定。

表5.3網絡RTK平面測量技術要求

等級平均邊長(m)點位中誤差(cm)邊長相對中誤差RTK測回數

一級5005≤1/20000≥4

二級3005≤1/10000≥3

三級2005≤1/6000≥2

圖根1005≤1/3000≥2

注:困難地區相鄰點間距離可縮短至表中數值的2/3。

5.4.3網絡RTK高程控制點測量獲得大地高的主要技術要求應符合表5.4規定。由網絡RTK測量獲得的大

地高,需利用似大地水準面精化模型軟件計算高程異常值,將大地高轉換為正常高。當區域范圍較小時,

無需計算每個點的高程異常值,可用平均高程異常值替代。

表5.4網絡RTK高程測量技術要求

等級中誤差(cm)RTK測回數

等外3≥3

5.4.4網絡RTK測量的GNSS接收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宜選用優于表5.5規定技術指標的雙頻或多頻接收機;

2接收設備包括接收機、天線和天線電纜、數據鏈設備、數據采集器等;

3流動站接收設備應具有通信模塊,并支持相關數據通信協議;

4流動站接收設備應具備接收和處理標準差分數據功能;

5流動站宜支持BDS數據接收和處理的功能。

8

表5.5GNSS接收機的技術指標要求

類型平面標稱精度(mm)高程標稱精度(mm)

技術指標10+2×10-6×d20+2×10-6×d

注:d為基線長度,單位為毫米(mm)。

5.4.5網絡RTK流動站的主要技術要求如下:

1測回間應重新初始化;

2出現固定解丟失時,應重新初始化;

3不宜在隱蔽地帶、成片水域和強電磁波干擾源附近觀測。

5.4.6網絡RTK測量時,GNSS衛星的狀態應符合表5.6規定。

表5.6GNSS衛星狀態的基本要求

觀測窗口狀態截止高度角15°以上的同一系統衛星個數PDOP值

良好≥6<4

可用5≥4且<6

不可用<5≥6

5.4.7網絡RTK平面控制點測量流動站的技術要求如下:

1作業開始前,應檢測至少1個同等級以上(含同等級)的已知平面控制點,平面點位較差應不大

于7cm;當測量精度要求較高時,需在作業區域一定范圍內,檢測2個二級以上(含二級)的已知平面控

制點,檢測點的平面坐標(x,y)分量較差應不大于2cm;

2應采用三角支架架設流動站并保持圓氣泡居中,設置的平面收斂閾值應不大于2cm,每測回觀測

歷元數應不少于20個,采樣間隔不少于2s,各測回的平面坐標較差應不大于4cm,符合限差要求后取平

均值作為最終成果。

5.4.8網絡RTK高程控制點測量流動站的技術要求如下:

1作業開始前,宜檢測1個四等以上(含四等)的已知高程控制點,大地高較差應不大于10cm;

當測量精度要求較高時,需在作業區域一定范圍內,檢測1個四等以上(含四等)的已知高程控制點,大

地高較差應不大于2cm或正常高較差不大于3cm;

2應采用三角支架架設流動站并保持圓氣泡居中,設置的高程收斂閾值應不大于3cm,每測回觀測

歷元數應不少于20個,采樣間隔不少于2s,各測回的大地高較差應不大于4cm,符合限差要求后取平均

值作為大地高成果。

5.4.9網絡RTK控制測量外業采集的數據應及時進行備份和內外業檢查。外業觀測記錄采用儀器自帶內

存卡或數據采集器,網絡RTK控制測量外業觀測記錄項目和成果輸出包括下列內容:

1坐標系統、中央子午線、投影方式;

2控制點點名(號)、天線高、觀測時間、解的類型、PDOP值、數據采集時的衛星數等;

3控制點的平面、高程收斂精度;

4控制點點號、緯度、經度、大地高,緯度、經度格式為ddd.mmsssssss;

5控制點的地心坐標、平面和高程成果。

9

5.4.10外業檢測可采用網絡RTK檢測法測量已知控制點或采用同等級精度重測法進行比較檢核。平面控

制點外業檢測可采用相應等級的衛星定位靜態技術測定坐標、全站儀測量邊長和角度等方法;高程控制點

外業檢測可采用相應等級的水準測量、電磁波測距三角高程測量等方法。

5.5成果檢驗和提交

5.5.1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進行成果檢驗,成果檢驗內容包括:

1技術設計、技術總結和檢查報告是否符合要求;

2儀器(如全站儀、水準儀、GNSS接收機等)檢定或校準資料是否齊全;

3觀測的參數設置、觀測條件及檢測結果和輸出的成果是否符合要求;

4實地檢驗控制點的選點、埋石質量和控制點的精度。

5.5.2控制點測量任務完成后,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提交下列相關資料(部分成果圖表樣示可參考附錄B):

1技術設計書、技術總結、檢查報告;

2儀器檢定或校準資料;

3成果圖表:

1)控制點坐標成果表;

2)控制點分布圖。

4電子數據

10

6規劃核實測量

6.1總體要求

1規劃核實測量是擬申請竣工規劃條件核實的工程建設項目的竣工測量,工作內容包括竣工總平面

圖測繪、面積測算、建筑高度測算、建筑間距測算、建筑退讓紅線距離測算、主要技術經濟指標測算和規

劃比對等。

2規劃核實測量實施前應收集相關資料,如:規劃條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建筑

施工竣工圖及規劃竣工測量需要的其他相關資料。

3規劃核實測量的范圍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設用地紅線外一定范圍內(具體可根據當地總圖設計所需的地形范圍)的地形地物,若遇道路

應測完整;

2)與竣工建筑物有規劃要求的周邊建(構)筑物。

4建筑邊長、高度測量和面積測算時,精度應符合表6.1、表6.2、表6.3規定。

表6.1建筑邊長測量精度要求

精度等級中誤差限差適用范圍

一級0.007+0.0002D0.014+0.0004D特殊要求

二級0.014+0.0007D0.028+0.0014D一般房屋

三級0.028+0.002D0.056+0.004D其他

注:D為邊長,以米為單位;當D小于10m時,以10m計。

表6.2建筑高度測量精度要求

建筑高度H(m)H≤2424<H≤6060<H≤100H>100

誤差率0.5%0.3%0.2%0.15%

最大誤差值(m)0.10.150.20.5

注:H為建筑高度,以米為單位。

表6.3面積測算精度要求

精度等級中誤差(m2)限差(m2)適用范圍

一級0.01S+0.0003S0.02S+0.0006S特殊要求

二級0.02S+0.001S0.04S+0.002S一般房屋

三級0.04S+0.003S0.08S+0.006S其他

注:S為建筑面積,以平方米為單位。

5建(構)筑物底層室內外地坪的標高測量中誤差不應大于5cm,高度測量中誤差不應大于5cm,

施測困難或非特征部位可放寬0.5倍。

11

6建筑高度、建筑間距、建筑退讓紅線距離測量和面積測算完成后,須根據測量成果計算主要技術

經濟指標,然后將竣工核實測量、計算成果與規劃許可指標進行比對,量化實際建筑物各項指標與規劃設

計圖間的差異。

6.2竣工總平面圖測繪

1竣工總平面圖反映建筑物竣工后的實際分布位置,是基于竣工地形圖編制而成。

2竣工地形圖是在地形圖基礎上采集竣工實體要素編制形成。

3地形圖可以采用全野外數字化測圖進行新測或對建設工程前期地形圖修補測,比例尺一般為

1:500,技術要求應符合DB35/T1491-2015《1:5001:10001:2000數字地形圖測繪規范》,要素符號按基本

比例尺地圖相關規定執行。

4竣工地形圖測繪

1)竣工地形圖在地形圖測繪的基礎上采集建設用地范圍內的竣工實體全部要素,還應包括與建設用

地范圍線相鄰的地物、地貌,具體如下:

a)如相鄰是街道,則完整施測相鄰街道;

b)如相鄰是巷道,則完整施測相鄰巷道及靠巷道一側建筑物的輪廓線;

c)如相鄰的是建筑物,則完整施測相鄰一側建筑物的輪廓線;

d)如建設用地范圍線外無相鄰建筑,則完整施測建設用地范圍線外30m范圍內的地形、地貌,

當有斜坡、人工坎等地貌存在時,測至其頂部即可;

e)如是分期建設項目,則主體建筑外輪廓線可作為建設用地范圍;

f)滿足規劃部門的其他要求。

2)竣工地形圖測繪要求如下:

a)控制測量首級控制精度應不低于三級等級的平面控制點和等外等級的高程控制點;

b)竣工建筑物細部點、特征點測量相對鄰近控制點的點位中誤差為±5cm;

c)應表示竣工測量范圍內測量控制點、建(構)筑物、道路、綠地、水系和管線及附屬設施等

各種地形要素以及地理名稱、注記等;

d)在實地采用極坐標法,條件許可的地方可采用網絡RTK測量方法測定工程建設項目相關的

建筑物、構筑物、圍墻、道路等各要素的細部點、特征點;

e)建筑物應測量其地上與地下外輪廓主要細部點坐標及有關元素。細部點的選取,應根據建筑

類別及規劃要求確定。建筑細部點坐標測量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矩形建筑墻角點;

2圓形建筑圓心或求算點;

3其他形狀建筑墻角或其他特征點。

5竣工總平面圖繪制

1)竣工總平面圖在竣工地形圖的基礎上繪制,采用任意分幅。

2)竣工總平面圖宜表示下列內容:

a)繪制規劃四線與用地紅線,規劃四線用相應顏色繪制,用地紅線用紅粗線繪制,規劃四線在

圖幅內盡量繪制完整。標注用地紅線主要折點及圓弧的起終點處坐標;

b)用地形圖的表示方法繪制建筑外輪廓線,用粗虛線繪制地下室的范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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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標注每幢建筑與工程規劃許可證附圖設計坐標位置(外輪廓線或軸線)對應的實測坐標,每

幢不超過4個(復雜建筑物,應適當增加標注主要角點坐標);

d)標注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圖上的間距位置(軸線、墻體外輪廓線、干掛外輪廓線和檐口

外輪廓線)相對應的實測間距。當總圖上是平行的間距,實測不平行時,標注最近的一個;

e)工程規劃許可證附圖上距用地線未標注間距的,加注一個最近處間距;

f)標注一層室內地坪高程,并在()內標注比高,如:(±0.000)或(-0.300);標注工程規

劃許可證附圖屋頂上標注的高度位置相對應位置的高程,并在()加注比高,其余位置無

需標注;

g)標注建筑層次、結構材質、場地豎向標高、機動車與地下車庫出入口、小區出入口;

h)用地范圍內的地形也要參照工程規劃許可證附圖中的內容繪制及標注,主要是道路、綠化與

景觀區域、(非)機動車位范圍線和地形標高,其余與規劃核實無關的(包括道路性質、路

燈、綠化與景觀區域的水體、假山和構筑物等)可不繪制;

i)備注或說明:圖中實測坐標為軸線還是外輪廓,間距為軸線還是外墻面;坐標系統、高程系

統和單位等;

j)竣工總平面圖中屬于本次規劃核實的部分(主要是用地范圍內)可改用其他顏色,與原有地

形區分開。

6.3面積測算

面積測算是指建筑水平面積測算,包括建設用地面積、建筑基底面積、建筑面積的測算等。其中,建

設用地面積以管理部門正式批準用地范圍的面積為準。測算細則宜依據GB/T50353《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

算規范》、《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閩政文〔2017〕33號)及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

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主管部門對該市工程建設項目建筑面積在規劃、土

地、房產的管理有統一規范要求的,可按其規定執行。

6.4建筑高度測算

1建筑物高度及層高測量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筑主出入口及單元入口處的室外地坪、室內各層地坪

(含±0)、屋頂女兒墻頂、屋面上圍護欄桿頂、屋頂構件、屋面上的樓梯間機房間屋頂女兒墻頂、坡屋頂

的檐口與屋脊和建筑物最高點的高程。

2建筑高度測算宜依據《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閩政文〔2017〕33號)及各設區市(含

平潭綜合實驗區)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3建筑高度測量精度要求按表6.2執行。

4建筑物層高應按建筑物上下兩層樓面面層或地面面層的垂直距離計算,屋頂層層高應按樓面與屋

面結構面的垂直距離計算。

5建筑層數按下列規定計算:

1)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自然層數,按室內地坪±0以上計算,所在層次自下

而上用自然數表示;地坪±0以下為地下層數,自上而下用負整數表示;室內頂板面高出室外設計

地面的高度1.50m以上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該房屋計算自然層數。一層為車棚或者車庫的以當地

規劃部門批準的圖紙標注為準。

13

2)旋轉上升式的樓房,按地坪±0以上計算,以其旋轉一周且層高2.20m及以上的水平投影為自然層,

所在層次按對應的自然層次編號。

3)錯層房屋的層數按自然層來劃分。所在層次按對應的自然層次編號。

4)斜面結構屋的坡形屋凈高2.10m及以上的部分占整個頂層中層面建筑面積的2/3以上時,該層計

入房屋自然層數。

5)經規劃部門審核批準建在自然層(標準層)之間或自然層內,且可利用空間的垂直高度在2.20m

以上的設備層、轉換層等計入房屋自然層數。

6)室內頂板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0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以及設置在建筑底部且室

內高度不大于2.20m的自行車庫、儲藏室和敞開空間等不計層數。

7)夾層、插層、閣樓和裝飾性塔樓等,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電梯機房和水箱間等不計層數。

6高度測量及層高測量施測位置可參考竣工剖、立面圖或各層平面圖確定。

7建筑物標高兩次測量值的較差不應大于0.05m,取平均值作為最終值。

8對技術層、±0層或住宅層以下各層,且層高在2.20m左右(2.00m至2.40m)的,應加測凈高

檢核;單獨的地下車庫宜同時測量室內地坪及凈高。同一樓層分為多個不同層高的建筑空間時,須分別對

各區間測量層高。

9建筑物的高度及層高測量結束后應編制建筑高度示意圖,并符合下列規定:

1)需加注以±0標高為起點的比高值,與建筑設計圖紙對應;

2)可結合北立面、東立面等影響日照的竣工立面圖繪制,一個立面不能表示清楚時,應加繪其他立

面圖;

3)應標注比高和高程數據;比高位置參照竣工立面圖,±0位置需繪出,并標注絕對高程值;±0位

置以下的加“—”標注。

6.5建筑間距測算

1建筑間距是指兩幢建筑的外墻面(扣除墻柱的突出部分)之間最小的垂直距離。裙樓部分以裙樓

的外墻面為準(不以騎樓的柱為準),裙樓的外墻面和主體樓的外墻面與相鄰建筑物的間距應分別標注,

如果相鄰建筑物兩側間距不一致的應分別標注。

2坡度大于45度的坡屋面建筑,其建筑間距指屋脊線在地面上的垂直投線至被遮擋建筑的外墻面

之間最小的垂直距離。

3建筑間距測算宜依據《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閩政文〔2017〕33號)及各設區市(含

平潭綜合實驗區)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4建筑間距量算采用竣工地形圖成果為依據,結合項目規劃總平布置圖,標注于竣工總平面圖上。

5建筑間距標注時,應考慮到項目規劃時對鄰宗建筑的間距要求,不得遺漏標注。

6建筑間距以“m”為單位標注,取位至0.01m。

6.6建筑退讓紅線距離測算

1建筑退讓紅線距離指建筑物的外墻面(扣除墻柱的突出部分)與紅線的垂直距離。

2如果兩側退讓距離不一致的必須分別標注;裙樓的外墻面和主體樓的外墻面退讓紅線的距離應分

別標注。

14

3將項目用地紅線圖上用地角點坐標,展繪至竣工平面圖上,按要求標注出建筑角點或外墻面至紅

線垂直距離。

4建筑退讓紅線距離以“m”為單位標注,取位至0.01m。

6.7車位測量與統計

1用測制竣工地形圖的方法實測機動車車位范圍線,在竣工地形圖上繪制出,并標注機動車位。

機動車車位范圍線測量是實測一側泊位線外緣線與另一側泊位線外緣線的距離,如兩個泊位共用一條泊位

線,則實測該泊位線的中間點。

2機動車位的大小及布置方案參照GB5768.3《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第3部分:道路交通標線》和

JGJ100-2015《車庫建筑設計規范》相關要求執行。

3機動車庫應以小型車為計算當量進行停車當量的換算,各類車輛的換算當量系數應符合JGJ

100-2015《車庫建筑設計規范》的規定。車位數量統計符合下列規定:

1)地面、地下已畫車位線的,按類型、尺寸,以實際分類逐個統計;

2)機械式泊位按停車設備升降平臺上的泊位數量、類型、尺寸,以實際分類逐個統計;

3)未畫車位線的不計入車位數。

6.8主要技術經濟指標測算

1建設用地面積、建筑基底面積、建筑面積、綠地面積和車位用地面積等計算完成后,須計算建筑

密度、容積率、建筑系數和綠地率等指標,其中綠地面積計算詳見本規程第7章。建筑密度、容積率、建

筑系數和綠地率按下列規定進行計算:

1)建筑密度=建筑基底面積/建設用地面積;

2)容積率=地面以上各類計容建筑面積總和/建設用地面積;

3)建筑系數=(工業、倉庫項目用地范圍內建筑物占地面積+構筑物占地面積+堆場用地面積)/建

設用地面積;

4)綠地率=綠地面積/建設用地面積。

2計容建筑面積計算細則依據《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閩政文〔2017〕33號)及各設區

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6.9竣工規劃比對

1竣工規劃比對是將竣工核實測量成果與規劃許可指標進行比對,量化實際建筑物各項指標與規劃

設計圖間的差異,形成竣工規劃比對表,作為建設工程驗收的依據之一。

2竣工規劃比對工作分為分幢比對與匯總比對,具體內容如下:

1)分幢與規劃許可比對內容:建筑角點坐標、建筑四至間距、各層外輪廓、±0標高、各層層高、不

同功能建筑面積、圍墻位置及形式等;

2)規劃條件核實信息表的比對內容: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地率、總建筑面積、不同功能建筑面積

及計容建筑面積等,其中建筑密度、容積率和綠地率同時與建筑工程規劃許可及規劃條件比對。

3編制竣工規劃比對表,計算各項差值,與規劃許可指標進行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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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成果提交

規劃核實測量結束后須歸檔提交竣工規劃核實測量成果報告(報告封面、測繪責任人、測繪說明樣示

可參考附錄A,部分成果圖表樣示可參考附錄C),宜包括以下內容:

1封面

2目錄

3測繪責任人(包括測繪單位資質等級、資質證書編號、地址、聯系電話及測繪人員姓名和職業資

格證書編號等內容)

4測繪說明(包括項目概況、作業依據、作業方法、測繪精度、測繪儀器、設備及軟件等內容)

5提請規劃部門核實認定事項(視項目具體情況定)

6成果圖表

1)規劃條件核實信息比對表

2)規劃測量分幢與規劃許可比對結果表

3)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比對結果表

4)竣工規劃總平面圖

5)總平面圖與規劃許可不一致對照示意圖

6)竣工分層平面圖

7)分層平面圖與規劃許可不一致對照示意圖

8)建筑高度示意圖

9)建筑物外觀照片及拍攝位置圖

7電子數據

16

7綠地測量

7.1總體要求

1本規程中綠地測量是在竣工地形圖基礎上,按照1:500數字測圖的技術要求,詳盡測繪紅線內各

類綠化的平面位置。

2本規程中綠地面積是指用地范圍內各類平面綠地面積總和,包括公共綠地、宅旁綠地,配套公建

所屬綠地和道路綠地。

3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綠地主管部門對立體綠化面積計算另有規定的,可從其規定。

4建設工程竣工綠地測量應包括綠地竣工平面圖測量、綠地率及綠地面積統計等內容。

5建設工程竣工綠地測量實施前應收集相關資料等。

6成果取位要求:長度取位至0.01m,面積取位至0.01m2。

7.2綠地面積計算細則

1綠地面積計算的起止界規定

1)當綠地邊界與城市道路臨接時,應算至道路紅線;當與居住街坊附屬道路臨接時,應算至路面邊

緣;當與建筑物臨接時,應算至距房屋墻腳1.0m處;當與圍墻、院墻臨接時,應算至墻腳。

2)當集中綠地與城市道路臨接時,應算至道路紅線;當與居住街坊附屬道路臨接時,應算至距路面

邊緣1.0m處;當與建筑物臨接時,應算至距房屋墻腳1.5m處。

2綠地面積計算

1)綠地包括:成片綠地、園林附屬設施綠化等。

2)成片綠地(指種植喬灌花草的純綠化地),按閉合的外輪廓線計算綠地面積。計入綠化用地面積

的綠地,不得被建(構)筑物圍合、封閉。

3)栽植喬木綠化面積計算:成排栽植喬木的,當株距小于等于6m時,統一按種植池寬度(1.5m)

乘以分布范圍內首末喬木之間距離計算;當株距大于6m時按種植池尺寸計算。零散栽植的喬木,

種植池面積不大于1.5m×1.5m的,按1.5m×1.5m計算,種植池面積大于1.5m×1.5m的,按實際

面積計算綠地面積。

4)園林附屬設施綠化面積計算:建設項目附屬園林綠地中配套建設的休閑廣場、園路(小于2.5m)、

塑石、亭榭、花架、景觀水體、鋪裝場地等園林附屬設施,按占地面積計算,但不得超過規劃綠

地總面積的15%。

5)對于嵌草鋪裝場地的綠地面積,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綠地主管部門對其有規定的,按

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可按以下公式計算確認:

綠地面積=(嵌草鋪裝面積—嵌草磚硬化部分所占的總面積)×30%。

3不計入綠化面積計算情形

1)小區道路、組團道路、宅旁(宅間)道路和入戶通道;

17

2)游泳池、消防水池、嬉水池以及城市規劃控制的溪、河等水體;

3)消防通道、消防撲救面、消防回車場等功能性場地范圍內實施的綠地;

4)活動式種植池、花壇、臨時擺放的盆栽植物;

5)各類地面建筑設施,如化糞池、散水坡、蓄水池等;

6)臨時性、無固定維護措施將無法持久的種植地。

7.3綠地竣工平面圖

1綠地竣工平面圖在竣工地形圖的基礎上表示竣工綠地要素,包括下列內容:

1)公共綠地、宅旁綠地和配套公建所屬綠地和道路綠地;

2)標注各不同綠地植被,表示綠地、噴水池、硬地廣場、小于2.5m寬的園路等綠化要素。

2綠地竣工平面圖繪制宜符合下列規定:

1)圖廓按照當地基礎地形圖規定整飾;

2)綠地竣工平面圖上須繪制用地紅線、集中綠地范圍線(住宅小區項目)、消防通道等;當用地紅

線進入道路紅線時,應同時標出道路紅線;

3)在綠地竣工平面圖上區分標注地面綠化、園林鋪裝(含園路)和景觀水體等;標注時需按照本規

程7.2章節中綠地面積計算的起止界規定;

4)標注各不同綠地植被符號、標注喬木符號,并根據要求對綠地、噴水池、硬地廣場、小于2.5m

寬的園路等不同性質的綠化范圍進行顏色填充;

5)反映出該建設項目周邊一定范圍內(具體可根據當地總圖設計所需的地形范圍)現狀地物地貌及

同步代征的城市公共綠地。

7.4綠地測量成果表

1竣工綠地面積測量以綠地竣工平面圖為依據測算;綠地內喬灌木覆蓋比例參考公共綠地驗收標準。

2綠地面積測量成果表應以單塊綠地為單位,根據本規程7.2章節綠地面積計算細則采用坐標解析

法計算各塊綠化面積,統計各綠地的實測面積、各地塊喬木數量,形成綠地率及綠地面積統計表。

7.5成果提交

建設工程竣工綠地面積測量結束后應提交綠地測量報告(報告封面、測繪責任人、測繪說明樣示可參

考附錄A,部分成果圖表樣示可參考附錄D),宜包括以下內容:

1封面

2目錄

3測繪責任人(包括測繪單位資質等級、資質證書編號、地址、聯系電話及測繪人員姓名和職業資

格證書編號等內容)

4測繪說明(包括項目概況、作業依據、作業方法、測繪精度、測繪儀器、設備及軟件等內容)

5成果圖表

1)綠地測量成果表

2)綠地竣工平面圖

6電子數據

18

8人防測量

8.1總體要求

1本規程中的人防測量是指對人防工程中的各項面積、戰時主要出入口的口部位置和主要出入口的

地面位置、層高等進行的專項測繪活動。

2建設工程人防測量工作應包括下列內容:

1)根據人防工程設計圖紙,判別人防工程各類空間的性質,調查人防工程基本情況。人防工程基本

情況調查是通過調查明確各防護單元以內的防護功能設施以及輔助設施,包括防護單元戰時功能

及范圍劃分、戰時出入口位置、人防門、車位、除塵室、濾毒室、密閉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間、

擴散室、防化通信值班室、防化器材儲藏室、通信及配電間、風機房、泵房、電站、儲油間、水

庫(箱)、油庫(箱)、通風井、管道井、強弱電井、廁所等;

2)每個防護單元的建筑面積、有效面積和掩蔽面積測量;

3)人防區停車位及非機動車位統計;

4)人防工程戰時主要出入口的口部位置和主要出入口的地面位置測量,均應實測;

5)人防工程建筑面積竣工實測平面圖編制。

3建設工程人防驗收測量實施前應收集相關資料,如:人防審查意見書、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有關設

計變更資料、人防竣工圖、工程建設項目設有人防警報控制室的需提供平面圖等。

4人防測量精度要求:人防面積測量精度不宜低于本規程表6.3三級精度規定。測量成果長度取位

至0.01m,面積取位至0.01m2。

8.2人防工程建筑面積計算

1面積定義

1)人防區建筑面積界定為防護區建筑面積。

2)防護區建筑面積是由防護密閉門(和防爆波活門)相連接的臨空墻、封堵墻、外墻邊緣所包圍的

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不包括采光井、外包防水層及其保護墻)。

3)人防區有效面積是指能供人員、設備使用的面積。其值為人防工程建筑面積與結構面積之差。

4)人防區掩蔽面積是供掩蔽人員、物資和車輛使用的有效面積。其值為與防護密閉門(和防爆波活

門)相連接的臨空墻、外墻外邊緣形成的建筑面積扣除結構面積和下列各部分面積后的面積:

a)口部房間、防毒通道和密閉通道面積;

b)通風、給排水、供電、防化和通信等專業設備房間面積;

c)廁所、盥洗室面積。

2人防工程建筑面積計算細則,應符合下列規定:

1)臨空墻體、外墻按外圍線計算;

2)防護單元間墻體以墻體中間為界,量至墻體厚度的1/2處;

3)非人防區中供人防戰時使用的豎井、出入口和通道等面積為各產權人共有面積,不參與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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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人防工程建筑面積竣工平面圖編制

人防工程建筑面積竣工平面圖應實測,圖面應包括下列內容:

1各防護單元平面格局、墻體位置、墻體厚度、尺寸、功能備注;

2比例尺、圖例、測繪單位名稱、項目負責人、一級質檢員、二級質檢員以及組織實施單位名稱、

初審人、復審人、簽發人、日期等信息。

8.4成果提交

建設工程人防核實測量結束后應歸檔提交人防測量成果報告(報告封面、測繪責任人、測繪說明樣示

可參考附錄A,部分成果圖表樣示可參考附錄E),宜包括以下內容:

1封面

2目錄

3測繪責任人(包括測繪單位資質等級、資質證書編號、地址、聯系電話及測繪人員姓名和職業資

格證書編號等內容)

4測繪說明(包括項目概況、作業依據、作業方法、測繪精度、測繪儀器、設備及軟件等內容)

5成果圖表:

1)人防工程測繪總表

2)人防工程人防面積對照表

3)人防工程建筑面積竣工平面圖

6電子數據

20

9消防測量

9.1總體要求

1消防測量是指為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和監督抽查提供依據,對建設基底范圍內的建筑、道路等地

形地物的形狀、位置等要素進行數據采集,經過數據處理進而形成數據報告的測繪活動。

2建設工程竣工消防測量應包括下列內容:

1)建筑類別;

2)總平面布局;

3)平面布置;

4)防火分隔;

5)防煙分隔;

6)安全疏散和消防電梯;

7)消防設施測量;

8)防爆測量。

3消防測量實施前應收集相關資料,如: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及相應的消防總平面和建筑、給排水、

暖通和電氣等各專業涉及消防的施工圖、消防設計說明書;總圖、建筑、給排水、暖通和電氣等各專業涉

及消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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