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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甄題期末補充卷含答案
和解析
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
1、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詐騙被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
24日,縣檢察院批準逮捕王某。4月10日,縣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王某三
年有期徒刑,緩期二年執行。5月10日,縣公安局根據縣法院變更強制
措施的決定,對王某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王某上訴,6月1日,市中級
法院維持原判。王某申訴,12月10日,市中級法院再審認定王某行為
不構成詐騙,撤銷原判。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因王某被判無罪,國家應當對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12月
10日期間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B、因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緩期執行,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C、因王某被判無罪,國家應當對王某在2009年6月1日至12月
10日期間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D、因王某被判無罪,國家應當對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
10日期間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D
2、甲公司因出售假種子侵害了一百戶農民的利益。后該一百戶農民
以甲公司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訴。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有六十戶農民愿
意推選乙為代表人參加訴訟,而有四十戶農民不愿意推選乙為代表人參
加訴訟,但又推選不出自己的代表人,應當如何處理?
A、人民法院應當為該四十戶農民指定代表人
B、人民法院可以和該四十戶農民協商確定代表人
C、該四十戶農民可以另行起訴
1
D、該四十戶農民可以自己參加訴訟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人數確定的代表人訴訟代表人的確定方式。民訴意見第60條規定,”依
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在起訴時確定的,可以由全體當事人推選共同的
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當事人推選自己的代表人:推選不出代表人的當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訴訟中可
由自己參加訴訟,在普通的共同訴訟中可以另行起訴。”作題中,為人數確定的代表人訴訟,又因為
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故為普通共同訴訟。根據本條的規定,推選不出代表人的當事人可以另行起訴。
C項為正確選項。
3、法院對王某故意傷害張某一案于2007年3月2日判決王某有期
徒刑5年并對被害人張某提出的附帶民事部分判決王某承擔1萬元賠償
費。張某認為賠償金額太少,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問張某的上
訴期限最晚是()
A、2007年3月7日
B、2007年3月12日
C、2007年3月17日
D、2007年3月11日
【參考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附帶民事訴訟的上訴期限,要與民事訴訟的上訴期限相區別。《刑訴法解釋》
第20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和抗訴案件,必須是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的。不服判決的
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5日。上訴和抗訴的期限,從接到判決
書、裁定書的第2日起計算。”第242條規定:“對附帶民事判決或者裁定的上訴、抗訴期限,應當
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訴、抗訴期限確定。如果原審附帶民事部分是另行審判的,上訴期限應當按照民事
訴訟法規定的期限執行。”本案是屬于對附帶民事判決的上訴,且因附帶民事判決的不是另行審判,
故應該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訴期限確定,即10日,答案選B。
4、為維護國家、集體或他人合法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在侵權人
無力賠償的情況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可以
A、責令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
B、判決侵權人的親屬代為賠償
C、不予支持
2
D、由國家給予賠償
【參考答案】:A
【解析】:根據民通意見第142條的規定,為維護國家、集體或者他人合法權益而使自己受到
損害,在侵害人無力賠償的情況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
5、一對夫婦,夫為泰國人,妻為英國人。丈夫在中國逝世后,妻子
要求中國法院判決丈夫在中國的遺產歸其所有。判斷妻子對其夫財產的
權利是基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權利還是妻子對丈夫的繼承權利的問題在國
際私法上被稱為什么?
A、二級識別
B、識別
C、法律適用
D、先決問題
【參考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國際私法關于識別的知識。識別又稱定性、歸類,是指在適用沖突規
范時,依照某一法律觀念對有關的事實或問題進行分析,將其納入一定的法律范疇,并對有關的沖突
規范的范圍或對象進行解釋,從而確定何種沖突規范適用何種事實或問題的過程。這一概念與本題題
干敘述的問題相符合。另外,選項A二級識別屬于在學術上有爭議的問題。一般來說,尚未有定論的
學說不會作為題目出現,至少不是正確的選項,可以先行排除
6、某縣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檢查中被乙打傷,公安局認定乙的
行為構成妨礙公務,據此對乙處以200元罰款。甲認為該處罰決定過輕。
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
A、對乙受到的處罰決定,甲既不能申請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B、甲可以對乙提起民事訴訟
C、對乙受到的處罰決定,甲可以申請復議但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D、對乙受到的處罰決定,甲應當先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提
起行政訴訟
3
【參考答案】:A
7、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利害關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間向人民法院申報權
利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利害關系人在申報期屆滿
后,判決作出之前申報權利的,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
A、應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
B、應裁定駁回申請
C、應告知利害關系人起訴
D、裁定駁回申請人的申請
【參考答案】:A
【解析】: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30
條規定:“利害關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間向人民法院申報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
利害關系人在申報期屆滿后,判決作出之前申報權利的,同樣應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
8、趙某多次臨摹某著名國畫大師的一幅名畫,然后署上該國畫大師
姓名并加蓋偽造印鑒,謊稱真跡售得收入六萬元。對趙某的行為如何定
罪處罰?O。
A、按詐騙罪和侵犯著作權罪,數罪并罰
B、按侵犯著作權罪處罰
C、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處罰
D、按非法經營罪處罰
【參考答案】:B
9、東方巨龍科技有限公司市場公關部工作人員李強,受公司指派拍
攝一組反映東方巨龍公司精神風貌的照片,作為市場公關的材料。后東
方巨龍公司又將李強拍攝的照片提供給文津出版社編入《青年優秀攝影
作品選》,所獲稿酬一萬元歸東方巨龍公司,所選用的作品沒有李強的
署名,只注明“東方巨龍科技有限公司供稿”。對于此事,下列說法中
正確的是:
4
A、照片拍攝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李強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
該作品
B、李強所拍攝的一組照片為職務作品,著作權由李強享有
C、東方巨龍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是在業務范圍內使用職務作品
D、東方巨龍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未侵犯李強的著作權
【參考答案】:B
【解析】:《著作權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
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
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
使用該作品。本題中,李強所拍攝的公司精神風貌照片屬于職務作品,但該作品的著作權由李強享有,
B選項正確,A選項未表明''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這一限制條件,故錯誤。|學\法\網|第10條
第1款第(二)項規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
上著名的權利;本題中,東方巨龍科技有限公司將該照片提供給出版社,所獲稿酬一萬元歸公司,已
經超出了其業務使用范圍,且作品沒有作者李強的署名,只注明“東方巨龍科技有限公司供稿”,該
行為侵犯了李強的署名權,CD選項錯誤。
10、某合營企業約定的合營期限即將屆滿,由于該企業營運良好,
投資雙方決定延長合營期限,應當在什么期限內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
請?
A、距合營期滿3個月前
B、距合營期滿6個月前
C、合營期滿前提出申請
D、最遲應在合營期滿后3個月前
【參考答案】:B
【解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13條規定:“合營企業的合營期限,按不同行業、不
同情況,作不同的約定。有的行業的合營企業,應當約定合營期限;有的行業的合營企業,可以約定
合營期限,也可以不約定合營期限。約定合營期限的合營企業,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的,應在
距合營期滿6個月前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審查批準機關應自接到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決定批準
或不批準。”故選項B當選。
5
n、某市紅旗制造廠生產的一臺高壓鍋在售出后發生爆炸,新聞媒
體對此進行了報道。市政府得知后作出一項決定,禁止使用紅旗制造廠
生產的高壓鍋,并以通知的形式下發全市。紅旗制造廠認為市政府的決
定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對市政府的決定提起了行政訴訟。下列觀點中正
確的是?()
A、市政府的決定是抽象行政行為,不屬于法院的受案范圍
B、市政府的決定是具體行政行為,屬于法院的受案范圍
C、對于市政府的決定,紅旗制造廠只能在申請行政復議時一并提出
審查要求
D、對于市政府的決定,紅旗制造廠既不能申請行政復議,也不能提
起行政訴訟
【參考答案】:B
[解析]市政府的決定屬于侵害紅旗制造廠公平競爭權的具體行政行為。
12、債權人與債務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債權人留置財產后,債務
人應當在的期限內履行債務。
A、2個月
B、3個月
C、不少于2個月
D、不多于2個月
【參考答案】:C
【解析】:《擔保法》第87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債權人留置財產后,
債務人應當在不少于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
13、甲國人瓊斯在我國工作期間不幸病故。瓊斯在我國境內遺留有
價值300萬元人民幣的財產,但未留遺囑,亦無繼承人。在這種情況下,
瓊斯遺留在我國的財產應依據什么法律處理?
6
A、依甲國法處理
B、依涉外繼承的準據法處理
C、依中國法律處理,但中甲兩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另有規定的
除外
D、交甲國駐華使領館依甲國法處理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考點為無人繼承財產歸屬問題的法律適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91條規定:在我國境內死亡的外國人,遺留在我國境內的
財產,如果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依照我國法律處理,兩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另有規定的
除外。這就是說,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絕產依中國法即遺產所在地法處理。所以,本題原答案選C。
《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第三十五條:“無人繼承遺產的歸屬,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產所在地
法律。”新法規定的范圍要更廣泛。但就本體來講,“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產所在地法律”就是中國法,
所以答案仍選C。
14、王某擔任甲省副省長期間受賄50多萬元,有關法院指定乙省W
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該項指定應當由下列哪一法院作出?
A、甲省高級人民法院
B、乙省高級人民法院
C、W市中級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參考答案】:D
15、鄭某訴劉某離婚一案,一審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鄭某不服提出
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當事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應當判決離婚。
二審法院采取以下何種做法是正確的?
A、直接改判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另案解決
B、直接改判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一并判決
7
C、在當事人自愿的情況下,通過調解解決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
割問題,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D、只對離婚事項作出判決,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發回重審
【參考答案】:C
【知識點】離婚案件的二審程序。
【解析】:《民訴意見》第185條規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
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
發回重審。”故答案應為C項。此外,第182條(一審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未作審理判決的二審如
何處理)、第183條(必須參加訴訟當事人未參加)、第184條(原審原告增加獨立訴訟請求或原審被告
反訴二審如何處理)也是非常重要的考查點
16、下列哪一行為不是具體行政行為?()
A、一某公安局對毆打他人的張某作出拘留10日的處罰
B、工商局向擬辦理工商登記的李某提供建議
C、林業局責令砍伐林木的田某補種樹木50棵
D、某衛生局對患有傳染病的黃某強制隔離
【參考答案】:B
【解析】選項ACD中的行為,分別是行政處罰、課以義務的處理決定和行政強制措施,均符合
具體行政行為的條件。選項B為行政指導,行政指導不是具體行政行為。
17、某市發布一個規范性文件,規定以投標的方式,將某塊商業用
地的使用權轉讓給出資的企業,以出資額的高低,決定中標者。甲企業
和乙企業均出資投標,甲企業和乙企業的其他條件相同,但甲企業的出
資額大大高于乙企業,但該市政府仍決定由乙企業開發這塊商業用地。
對此甲企業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理由為()O
A、侵犯相鄰權
B、侵犯公平競爭權
C、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
8
D、違法要求履行義務
【參考答案】:B
【解析】《行訴解釋》第13條第I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一)被訴的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其相鄰權或者公平競爭權的;……”。
18、下列事項不屬于必須經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會議代表三分之二
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是:
A、修改公司章程
B、增減注冊資本
C、發行公司債券
D、變更公司形式
【參考答案】:C
【解析】:第四十四條【特殊事項表決】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
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
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
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19、下列選項中哪個行為屬于緊急避險?()
A、在逃犯開車沖向鬧市時,警察開槍將其打死
B、輪船失事,船長迅速乘救生艇率先逃生
C、甲唆使自己豢養的狼狗咬乙,乙順手操起地上木棍打死狼狗
D、輪船剛駛離港口,遭遇暴風,船長為避免輪船傾覆,下令把船卜
貨物拋人海中
【參考答案】:D
9
【解析】A項警察的行為應當屬于執行職務的行為,不適用緊急避險。8項船長負有特定職責,
他不得棄船逃跑,所以其行為也不構成緊急避險。C項甲打死狼狗的行為,也不符合緊急避險的構成
要件。D項船長為了避免輪船傾覆而采取的損害另外一種較小利益的行為成立緊急避險。
20、在我國,典權屬于。
A、擔保物權
B、用益物權
C、動產物權
D、完全物權
【參考答案】:B
【解析】:典權,是指典權人支付典價,對他人的不動產進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典權
的內容是占有、使用和收益,因此屬于用益物權,而非擔保物權。典權的客體是不動產,因此排除選
項c。典物的所有權仍為出典人享有,因此典權僅僅是定限物權。
21、關于假釋的說法,正確的是:()
A、甲犯搶劫罪,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可以假釋
B、乙犯綁架罪,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可以假釋
C、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13年以上,才可以假釋
D、累犯可以假釋
【參考答案】:C
22、下列哪種有獎銷售行為不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
A、某廠為推銷質次價高的積壓商品,搞了一次聲勢浩大的有獎銷售
B、某商場促銷,規定凡購買貨物滿一萬元者,均可參加抽獎,最高
獎金8888元
C、某房地產開發商規定,凡購買房屋并同時購買車位的業主,獎勵
價值5000元的湘西五日游
10
D、某購物中心進行有獎銷售,但事前將一等獎獎券全部作為福利分
發給自己的員工
【參考答案】:C
【解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3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一)采用
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
高的商品;(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由此可知,A選項屬于該條第
(二)項規定的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不當選。B選項屬于該條第(三)項規定的不正當有獎銷售行
為,不當選。C選項最高獎的金額未超過5000元,不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當選。D選項
屬于該條第(一)項規定的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不當選。
23、在光船租賃期間,應由誰負責對船舶進行保險并負擔保險費?()。
A、A出租人
B、B承租人
C、C船舶所有人
D、D托運人
【參考答案】:B
【解析】:評析:《海商法》第148條:
在光船租賃期間,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船舶價值,以出租人
同意的保險方式為船舶進行保險,并負擔保險費用。
24、對于公訴人向法庭提出的補充偵查延期審理的建議,法院應當
如何處理?()O
A、應當同意
B、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
C、可以同意延期審理,但限制延期審理的次數只能一次
D、不應當同意
【參考答案】:A
11
【解析】《高法解釋》第157條規定,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發現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延
期審理建議的,合議庭應當同意。但是建議延期審理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故選A。
25、甲于五月二日對乙表示出賣自行車,乙于五月五日承諾。其后
發現該車于五月四日因甲的過失而滅失,其法律關系如何?
A、合同無效,甲須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B、合同無效,甲不須承擔任何責任
C、合同無效,甲須承擔違約責任
D、合同不成立,甲須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參考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要約的拘束力。
《合同法)第14條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
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據此,要約具有拘束力。
在相對人承諾前,標的物滅失或者被處分者,多為常見。在此,要約人
的責任,分三種情況。其一,在相對人承諾前,標的物非因要約人的過
失滅失的,買賣合同無效,要約人不須承擔任何責任;其二,在相對人
承諾前,標的物因要約人的過失滅失時,買賣合同無效,要約人須承擔
締約過失責任;其三,在一物二賣場合,要約人須承擔違約責任。本案
中,甲于五月二日對乙為出賣A車的要約,乙于五月五日承諾,該車于
要約前滅失時,為給付標的自始客觀不能,合同無效,甲對乙負信賴利
益的賠償責任。若甲子五月四日出賣于他人,乙承諾時,合同有效成立,
甲不能交付該車屬于主觀履行不能,應負違約責任。故本題中,正確答
案為A項。
26、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趙某提起公訴。經審理,法院認為證明
指控事實的證據間存在矛盾且無法排除,同時查明趙某年齡認定有誤.該
案發生時趙某未滿16周歲。關于本案,法院應當采取下列哪一做
法?(2009年試卷二第34題)
A、將案件退回檢察院
12
B、終止審理
C、作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D、判決宣告趙某不負刑事責任
【參考答案】:D
【考點】審理后的裁判
【解析】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分別作出不同的裁判。根據《刑訴解釋》第176
條的相關規定,有以下幾種:(1)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的罪
名成立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2)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與人民法院
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3)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
被告人無罪的,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4)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以證據不足,
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5)案件事實部分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應當依法作
出有罪或者無罪的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部分,依法不予認定;(6)被告人因不滿16周歲,不予
刑事處罰的,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不負刑事責任;(7)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
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不負刑事責任;⑻犯罪已過追
訴時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須追訴或者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應當裁定終止審理;(9)被告人死亡的,應
當裁定終止審理;對于根據已查明的案件事實和認定的證據材料,能夠確認被告人無罪的,應當判決
宣告被告人無罪。
本題中趙某未滿16周歲,符合上述第6項規定,法院應當判決宣告
被告人不負刑事責任。選項D正確。很多考生認為本案證明指控事實的
證據間存在矛盾且無法排除,法院應當以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
立。判決宦告被告人無罪。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刑訴解釋》第H7
條第3項規定:對于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2條第3項規定宣告被告人無
罪,人民檢察院依據新的事實、證據材料重新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
法受理。也就是說,如果趙某由于證據不足而判決宣告無罪.還有可能會
被人民檢察院依據新的事實、證據材料重新起訴.這樣的判決對趙某可能
更加不利。所以我們認為D項是最佳的處理結果。
27、下列關于聯合國的說法正確的有:
A、聯合國大會對于選舉托管理事會中須經選舉的理事國的決議采取
簡單多數通過
B、聯合國安理會在向大會推薦接納新會員國的問題上適用程序性事
項表決程序
13
C、聯合國安理會為制止侵略行為作出的決定,僅對當事國具有約束
力
D、聯合國秘書長由安理會推薦,并經大會簡單多數票通過后委任
【參考答案】:D
【解析】:聯合國大會對于一般問題的決議采取簡單多數通過;對于重要問題決議采取2/3多
數通過。上述重要問題就包括托管理事會中須經選舉的理事國的選舉,故A選項錯誤。安理會決議事
項分為程序事項和非程序事項,安理會在向聯合國大會推薦接納新會員國或秘書長人選、建議中止會
員國權利和開除會員國等問題上,適用非程序性事項表決程序。故B選項錯誤。安理會為制止和平的
破壞、和平的威脅和侵略行為而作出的決定,以及依憲章規定在其他職能上作出的決定,對于當事國
和所有的成員國都具有拘束力。故C選項錯誤。秘書長是聯合國的行政首長,他由安理會推薦,并經
大會簡單多數票通過后委任。故D選項正確。本題的應選項為D。
28、12、曾凡有一子曾偉偉12歲,曾某要出國學習一年,遂委托其
妹曾敏(即曾偉偉之姑母)照看曾偉偉一年,曾凡和曾敏二人約定:由曾
凡每月支付給曾敏監護費2000元;若出現曾偉偉之侵權,曾凡、曾敏依
2:8之比例分擔賠償責任。6個月后,曾偉偉將同學王小軍打傷,花去
醫療費1萬元。問王小軍的父母應如何主張該費用請求權?
A、向曾凡主張2000元,向曾敏主張8000元
B、向曾凡、曾敏任何一人主張1萬元
C、向曾凡主張1萬元,而后曾凡向曾敏主張8000元
D、向曾敏主張1萬元,而后曾敏向曾凡主張2000元
【參考答案】:C
【解析】:評析:解析:本題中并未交待曾敏在監護中有無過錯,故不能推定曾某、曾敏承擔
連帶責任,故B錯,D項亦無依據。關鍵在于:曾某、曾敏之內部約定無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此時應
理解為監護人仍應對第三人承擔全責,而后再依其與受托人的內部協議追究受托人應承擔的份額。
29、公安局對甲作出治安拘留10天處罰決定后隨即執行。甲申請復
議,上級公安局作出維持原處罰的復議決定。甲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
審法院判決維持拘留決定,甲在上訴中又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第二審人
民法院經審理,認定公安局對甲的拘留違法,應如何處理此案?()
A、撤銷第一審判決,并撤銷拘留決定,判令公安局賠償甲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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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撤銷第一審判決,并確認拘留決定違法,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
調解不成應將全案發回重審
C、撤銷第一審判決,并確認拘留決定違法,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
調解不成應將行政賠償部分發回重審
D、撤銷第一審判決,并撤銷拘留決定,并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調
解不成的,告知甲就賠償問題另行起訴
【參考答案】:D
【解析】《行訴解釋》第70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需要改變原審判決的,
應當同時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作出判決。”據此,在本案,由于公安局對甲的拘留違法,而第一審判
決維持拘留決定,所以應當撤銷第一審判決。
《行訴解釋》第71條第4款規定:“當事人在第二審期間提出行政
賠償請求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
事人另行起訴。”據此,D項正確。
30、專利法第31條規定:”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
明或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下列關于兩項以上發明專利
申請的權利要求,哪一項不符合專利法的這一規定?
A、包括在一項權利要求內的兩項產品的同類獨立權利要求
B、產品、專用于制造該產品的方法和該產品的用途的獨立權利要求
C、產品和該產品的作用的獨立權利要求
D、方法和為實施方法而專門設計的設備的獨立權利要求
【參考答案】:A
【解析】: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的理解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35條:“依照專利法第31條第1款規定,
可以作為一件專利申請提出的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
或者實用新型,應當在技術上相互關聯,包含一個或者多個相同或者相
應的特定技術特征,其中特定技術特征是指每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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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整體,對現有技術作出貢獻的技術特征。”1992年的《專利法實施細
則》(已失效)第35條(略)。
本題根據1992年的《專利法實施細則》第35條,可以得出A。
31、以下關于要約收購的說法,哪項是正確的?
A、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
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
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
B、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
收購行為完成后的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C、收購人在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購
要約
D、收購要約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過九十日
【參考答案】:C
【解析】:第九十條收購人在依照前條規定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
收購要約。在上述期限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發現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
規定的,應當及時告知收購人,收購人不得公告其收購要約。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于三十
日,并不得超過六十日。第九十六條采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收購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
人共同收購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三十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向該上市公司所有
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但是,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免除發出要約的
除外。收購人依照前款規定以要約方式收購上市公司股份,應當遵守本法第八十九條至第九十三條的
規定。第九十七條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
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
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收購行為完成后,被收購公司不再具備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應
當依法變更企業形式。第九十八條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
購行為完成后的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第九十九條收購行為完成后,收購人與被收購公司合并,并將
該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購人依法更換。第一百條收購行為完成后,收購人應當在
十五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并予公告。第一百零一條收購上市
公司中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持有的股份,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國務院證
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法的原則制定上市公司收購的具體辦法。
32、庭審過程中,被告人趙某指出,公訴人的書記員李某曾在偵查
階段擔任鑒定人,并據此要求李某回避。對于趙某的回避申請,下列哪
一選項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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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庭應以不屬于法定回避情形為由當庭駁回
B、法庭應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為由當庭做出回避決定
C、李某應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長決定
D、李某應否回避需提交檢察院檢察長決定
【參考答案】:D
【解析】參見《刑事訴訟法》第28、30、31條、《刑訴解釋》第29條、《高檢規則》第31
條。公訴人的書記員曾經擔任過本案的鑒定人,屬于應當回避的情形。庭審過程中,被告人趙某申請
公訴人的書記員李某回避,法院應當通知指派該檢察人員出庭的人民檢察院,并由該檢察院檢察長決
定。
33、王某把自己的自行車賣給了丁某。但就王某在該車上所另裝的
車燈之歸屬,雙方出現爭執。則該車燈屬于誰所有
A、歸王某所有
B、歸丁某所有
C、由二人共同共有
D、歸丁某所有,但應給王某適當補償
【參考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見》第87條規定:有附屬物的財產,附屬物隨財產所有權
的轉移而轉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又不違法的,按約定處理。因此,如無特別約定該車燈應該屬于丁
某所有。
34、下列有關公務員管理的說法哪項是正確的?()
A、公務員參加培訓的情況應作為公務員晉升的依據之一
B、除有特別情況外,為培養鍛煉公務員,應選派公務員到下級機關
掛職鍛煉
C、經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對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
D、機關聘任公務員不受規定的編制限額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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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A
【解析】《公務員法》第66條規定,根據培養鍛煉公務員的需要,可以選派公務員到下級機
關或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家企業事業單位掛職鍛煉。B的說法錯誤。第95條規定,機關
根據工作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
故C的說法錯誤。第96條規定,機關聘任公務員應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工資經費限額內進行。故
D的說法錯誤。
35、胡某購買一種品牌的保健品,但是該保健品的包裝上及內部都
沒有檢驗合格證明,在包裝上只有保質期的標識,而沒有生產日期;包
裝上列有主要成分,但是沒有含量標識。胡某因此主張退貨。對此,下
列說法正確的是:
A、因無法判斷該產品是不合格產品,因此退貨理由不成立,經營者
可不予退貨
B、因沒有造成任何損害,經營者可不予退貨
C、標識與產品質量無關,不是退貨的充分理由
D、該保健品的標識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經營者應當退貨
【參考答案】:D
【解析】:《產品質量法》第27條規定:”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并符合下列
要求:(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三)
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
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四)
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當,
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裸
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消費者權益保
護法》第16條第1款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
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可見,該保健品的包裝上及內部都沒有檢驗合格
證明,在包裝上只有保質期的標識,而沒有生產日期;包裝上列有主要成分,但是沒有含量標識,這
三點均違反了法律對于產品包裝的要求,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而不以造成損害為前提,所以D選項
正確。ABC選項錯誤。
36、某公司享有威龍號貨輪的優先權。現威龍號貨輪已由甲公司轉
讓給乙公司,某法院根據乙公司的請求予以公告。此時,某公司享有的
船舶優先權在什么時間內不行使將消滅()
A、A自某公司享有的船舶優先權產生之日起滿-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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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自某公司享有的船舶優先權產生之日起滿二年
C、C自法院應乙公司申請予以公告之日起滿九十日
D、D自法院應乙公司申請予以公告之日起滿六十日
【參考答案】:D
【解析】:評析:《海商法》第26條:
船舶優先權不因船舶所有權的轉讓而消滅。但是,船舶轉讓時,船
舶優先權自法院應受讓人申請予以公告之日起滿六十日不行使的除外。
37、人民檢察院以王某涉嫌搶劫案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
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根據案件審理情況,應當認
定王某構成搶奪罪,而非人民檢察院指控的搶劫罪。那么,人民法院應
當如何處理?()O
A、應當以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
B、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C、應當退回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
D、應當建議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
【參考答案】:B
【解析】《高法解釋》第176條規定了,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分別作出不同裁判
的九種情形。其中,對于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與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
罪名不一致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據此,本題正確答案為B。
38、甲與乙去某歌廳消費,二人共要了兩杯可樂,結賬時發現須付
1000美元,應當如何處理?
A、二人沒還價就買,應該付錢
B、歌舞廳環境好,應該付這么多錢
C、二人有權要求變更價款
D、該合同不公平,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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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C
【解析】:詳見《民法通則》第59條,《合同法》54條
39、被告人甲犯數罪被判死刑,甲向辯護人咨詢死刑復核程序的有
關情況,辯護人對此作出的下列哪一答復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
定?(2010年試卷二第37題)
A、應當調查甲的人際關系
B、應當為甲指定辯護人
C、應當審查甲犯罪的情節、后果及危害程度
D、應當開庭審理并通知檢察院派員出庭
【參考答案】:C
【考點】死刑復核程序
【解析】死刑復核程序是指有權的人民法院對判處死刑的案件進行復核,以決定是否核準死刑
判決和執行死刑所應當遵循的特別程序。《刑事訴訟法》第199條規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
準。”第201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由高級人民法院核準。”
《刑事訴訟法》第202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高
級人民法院復核死刑緩期執行的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組成合議庭進
行。”但是,死刑復核的方式并不是采用開庭審理的方式,而是按照提
審被告人、審查核實案卷材料后制作審查報告、對案件作出處理決定的
程序進行的。因此,選項D錯誤。
《刑訴解釋》第283條規定:“復核死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案件,
應當全面審查以下內容:(一)被告人的年齡,有無責任能力,是否正
在懷孕的婦女;(=)原審判決認定的主要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
充分;(三)犯罪情節、后果及危害程度;(四)原審判決適用法律是否正
確。是否必須判處死刑,是否必須立即執行;(五)有無法定、酌定從輕
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六)其他應當審查的情況。”選項C屬于上述第
3項內容,選項A中“甲的人際關系”不屬于上述人民法院應當審查的
范圍,因此選項A錯誤,選項C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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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選項B,我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沒有對律師參與
死刑復核程序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對律師參與死刑復核程序問題最早
的文字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07年
3月9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理死刑案件質量的意
見》第40條的規定:“死刑案件復核期間,被告人委托的辯護人提出聽
取意見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并制作筆錄附卷。辯護人提出
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據此,該意見只規定應當聽取被告人委托辯
護人的辯護意見,而沒有規定被告人是否享有獲得指定辯護的權利。因
此,到目前為止,我國并沒有就死刑復核程序中的指定辯護進行規定,
因此選項B沒有法律依據。但值得提及的是,近些年來,無論是理論界
還是司法實務界,呼吁對死刑案件實行律師強制辯護制度的聲音都越來
越高。《刑事訴訟法》第34條第3款規定:“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
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
供辯護。”對于該條款的規定是否適用于死刑案件第二審程序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死刑上訴案件被告人沒
有委托辯護人的是否應為其指定辯護人問題的批復》中。對此作出
40、甲和乙發生借款糾紛訴至法院,甲主張乙借款未還,乙對借款
的事實既不表示承認也不否認,對于該事實:
A、視為乙對該事實成承認
B、法院經充分說明并詢問,仍不表示肯定或否定的,視為對該事實
的承認
C、除非明確表示承認,否則不能視為自認
D、甲免除舉證責任
【參考答案】:B
【解析】:《證據規定》第8條規定:”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
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但涉及身份關系的案件除外。對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事
實,另一方當事人既未表示承認也未否認,經審判人員充分說明并詢問后,其仍不明確表示肯定或者
否定的,視為對該項事實的承認。……當事人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撤回承認并經對方當事人同意,或者
有充分證據證明其承認行為是在受脅迫或者重大誤解情況下作出且與事實不符的,不能免除對方當事
人的舉證責任。”自認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但默示的自認必須經過法官充分的釋明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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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不明確表示的,才能視為自認。因此B選項正確,AC選項錯誤。視為自認后,且不存在撤回的
情形的前提下,甲才能免除舉證責任,因此D選項錯誤。本題答案為B。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
2、成都易寶公司于2003年申請注冊了“易寶”文字商標,注冊類
別為第38類即電信類,公司主要從事計算機網絡工程設計、安裝、軟件
開發、計算機及配件銷售等業務。2005年,世維公司以互聯網方式向網
民提供了“易寶拍賣”的服務網站,并隨后申請了“易寶”服務商標,
屬于商標分類第35類的范圍,公司更名為易寶拍賣公司。為此,成都易
寶公司訴至法院。下列說法正確的有哪些?()
A、成都易寶公司有權請求停止侵害
B、成都易寶公司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C、易寶拍賣公司不構成商標侵權
D、易寶拍賣公司不需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C,D
【解析】C、D
【解析】考點:類似商標的認定講解:根據《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
解釋》第11條規定,《商標法》第52條第1項規定的類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產部門、銷
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關公眾一般認為其存在特定聯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類似
服務,是指在服務的目的、內容、方式、對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關公眾一般認為存在特定聯系、容
易造成混淆的服務。商品與服務類似,是指商品和服務之間存在特定聯系,容易使相關公眾混淆。本
題中易寶拍賣公司的“易寶”商標屬于第35類服務商標,而成都易寶公司的商標為第38類商品商標,
兩者非為類似商品、類似服務或商品與服務類似,故易寶拍賣公司不構成商標侵權,C、D項正確。
3、甲公司與乙商場簽訂一份月餅買賣合同,約定甲于農歷2000年
8月12日前向乙交付月餅若干。則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A、若甲公司所在地發生地震,致合同不能履行,則甲得解除合同
B、若甲公司所在地發生地震,致甲必須推遲1個月交貨,則乙得解
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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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若甲公司所在地發生地震,致甲只能如期交付60%的月餅,則乙
得解除合同
D、若甲公司遲延至8月15日尚未交貨,則乙得解除合同并要求賠
償損失
【參考答案】A,B,D
【解析】本題涉及延期履行的解除權問題。如果延期履行致使對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對
方可徑行合同解除權,而不必先行催告給予對方寬限期。本題中,履行標的為月餅,其期限利益特別
重要,如果延期履行必然使對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因此,對方可行使合同解除權,故ABD選項正
確無疑。本題的難點在于C選項。在此情況下,甲的部分履行不至于使乙的利益受到損害,因此,乙
應接受該合同履行,但對未履行的部分,乙仍享有合同解除權,故C選項錯誤,因為C選項所講的解
除合同是指整個合同的解除。
4、愛愛水母公司是一家在上交所公開上市的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經
營水產品批發為其主營業務。公司在2006年1月24日作出了增加公司
的注冊資本、并擬增發新股的決議,新股發行價格為每股8元,請問下
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A)作出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的決議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
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B、B)對于確定新股的具體發行價格,公司董事會也可以作出決議。
C、C)公司公開發行新股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D、D)公司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并制作認股
書。
【參考答案】:A,C,D
【解析】:分析:本題是對公司法104條、134條、135條的綜合考察。
根據104條: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
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故A項正確
23
根據134條:公司發行新股,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股東大會對下
列事項作出決議:
(一)新股種類及數額;
(二)新股發行價格;
(三)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故B項錯誤,董事會不可以對新股發行價格作出決議。
根據第135條: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公開發行新股
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并制作認股書。
故
C、D項也正確。
5、根據《公司法》關于法律責任的規定,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的下列行為中,哪些將導致其因該行為的所得收入歸公司所有?
A、董事長甲自己設立某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
業所獲得的收益
B、副董事長乙將公司的一筆暫時不用的資金以高利貸放給他人,獲
利后將這筆資金歸還
C、總經理丙以公司的一處房產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貸款提供擔保,
獲得酬金一筆
D、副總經理丁得知某種貨物價格將會上漲,將公司庫存的這種貨物
賣給自己的親戚,以后又替他將這批貨物賣出,從中分得一部分利潤
【參考答案】:A,B,C,D
【解析】:《公司法》第149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三)違反
公司章程的規定,末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
他人提供擔保……(五誅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
24
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
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AD選項符合第五項規定的情形,BC選項符合第三項規定的情形,故均當
選.
6、下列哪些情形屬于無效合同?
A、甲醫院以國產假肢冒充進口假肢,高價賣給乙
B、甲乙雙方為了在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時避稅,將實際成交價為100
萬元的房屋買賣合同價格寫為60萬元
C、有婦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約定事成后甲補償乙50萬元
D、甲父患癌癥急需用錢,乙趁機以低價收購甲收藏的1幅名畫,甲
無奈與乙簽訂了買賣合同
【參考答案】B,C
7、下列糾紛中,不能通過仲裁途徑解決的是:()
A、老李夫婦的離婚糾紛
B、林老漢的三個兒子關于繼承遺產的糾紛
C、海問公司與稅務局就海問公司應當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糾紛
D、未成年人王某的養父與未成年人王某的生母李某就未成年人王某
的監護權應當由誰行使的糾紛
【參考答案】A,B,C,D
【解析】ABCD。ABD選項屬于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等涉及身份關系的糾紛;C選項
屬于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因此都不能通過仲裁來解決。
8、追索贍養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的,可以由下列
哪個人民法院管轄?
A、各被告住所地
B、原告起訴他
C、原告住所地
25
D、原告經常居住地
【參考答案】:A,C
【解析】:見《民事訴訟法意見》第9條。
9、下列哪些情形屬于民法上的共同共有關系()
A、甲、乙二人各自出資10萬元購買了一處門市房,約定按出資比
例擁有房屋的所有權
B、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座旅館,甲、乙主張按份共有,丙主張共
同共有,都沒有證據
C、甲、乙、丙三人在共同生活期間購買的生活用房
D、甲、乙的父親去世遺留財產6萬元,甲、乙均可依法繼承遺產但
尚未分割
【參考答案】C,D
【解析】本題考查民法上的共同共有關系。
A項屬于按份共有情形,按份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對同一
項財產按照份額享有所有權。共同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基于共
同關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權。共同共有的類型主要包括:夫妻共有
財產;家庭共有財產;共同繼承財產等。據此,CD是正確答案。《民法
通則解釋》第88條規定:“對于共有財產,部分共有人主張按份共有,
部分共有人主張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證明財產是按份共有的,應當認定
為共同共有。”但《物權法》第103條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
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
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故B項不當選。
10、依據《專利法》的有關規定,下列哪些情況不授予專利權?
A、甲發明了仿真偽鈔機
B、乙發明了對糖尿病特有的治療方法
26
C、丙發現了某植物新品種
D、丁發明了某植物新品種的生產方法
【參考答案】:A,B,c
【解析】:ABCo本題考專利權授予的消極條件。
《專利法》第5條規定:“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
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仿真偽鈔機的發明違反國家法律,
故A項當選。另外三項為<;專利法)第25條所規定;“對下列各項,
不授予專利權:(一)科學發現;(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三)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四)動物和植物品種;(五)用原子核變換
方法獲得的物質。”“對前款第4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
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11、劉某與甲公司于2004年8月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約定,
甲公司將一套商品房以3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劉某。合同簽訂后,劉某支
付了房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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