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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項目名稱:海寧市同維電子有限公司 新建數據通訊設備及配套設備項目建設單位(蓋章):海寧市同維電子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 1 41 61 附圖3-項目平面布置圖附圖5-項目周圍環境現狀照片附圖6-海寧市水功能區劃圖附圖7-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圖1造□改建□擴建□技術改造□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2表1-1本項目專項評價設置情況表專項評價的類別設置原則本項目情況設置情況大氣排放廢氣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且廠界外500米范圍內有環境空氣保護目標2的建設項目本項目排放的廢氣污染物主要是錫及其化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無地表水新增工業廢水直排建設項目(槽罐車外送污水處理廠的除外);新增廢水直排的污水集中處理廠本項目廢水納管無環境風險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存儲量超過臨界量3的建設項目本項目Q<1,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存儲量未超過臨界量無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圍內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類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無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無注:1.廢氣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納入《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的污染物(不包括無排放標準的污染物)。2.環境空氣保護目標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居住區、文化區和農村地區中人群較集中的區域。3.臨界量及其計算方法可參考《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附錄B、附錄C。規劃名稱:《海寧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總體規劃調整(修改)》浙環函[2017]462號3《海寧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總體規劃調整(修改)》的限定在海寧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管轄范圍之內,北以新塘河為界,東、東分為五個功能區,即居住及旅游服務綜合區、工業區、生態觀光農業區、以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為先導,第二產業為主體,以旅游度假和生態景觀住農發區規劃工業用地總面積794.27公頃,工業用地主要安排三大區塊,即中堤河東工業區塊、中堤河西工業區塊、許巷二圍區工業區塊。中堤河東工業區塊規劃為綜合性工業區塊,主要以輕工、機械、農副產品加工、紡織等工業為主,三類工業主要以現狀工業為主;中堤河西工業區塊規劃以一、二類工業用地為主,發展以信息技術為主的高新技術產業;許巷二圍區工業區塊規劃為綜合性工業區塊,主要發展一、二類工業,以高新技術產業、輕工、機械、農4本項目主要從事數據通訊設備制造,為信息技術產業的二類工業項目,符合中堤河西工業區塊規劃的產業導向。因此,本項目符合海寧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海寧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總體規劃調整(修改)環境影響跟蹤評價》由酸乙酯、臭氣濃度超標,區域內河道水質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標現象,地下水現標準限值等。除此之外農發區在用地性質、區域敏感性、基礎設施建設污染物控制、污染物控制、環境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本次跟蹤環評針對農發區現狀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合理整改要求,以確保降低環境影響,提高農發區環出了相應的整改方案。以原規劃、環評及其審查意見為依據,指引下,農發區正在逐步調整產業發展類型,近幾年來通過狠抓污染整治,關實行“退二進三”等等一系列環保整治工作后,大大減少了區內各類污染物的排行計算前提下,本環評提出了合理的環境影響減緩對策及措施,并對農發區存在的一些問題及不足,分析原因,提出了相應的整改方案及今后發展過程中的展放在同樣重要的位置,遵循本報告對區域目前主要環境問題提出的建議與要求,科學招商,合理調整產業布局,解決農發區目前存在的不足,切實落實各5項措施建議,強化環境管理體制,并加快和完善區內市政道路建設,增強對區內用地場地調查及土壤修復的意識,進一步加強有機廢氣污染型企業的整治提升,逐步改善區內環境質量,應可以實現開發區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促進區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實現農發區經濟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雙豐收,將根據《海寧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總體規劃調整(修改)》,項目與該規劃6表1-2與《海寧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序號類別主要內容符合性分析1生態空間清單工業區內的規劃區塊生態空間名稱及編號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創智路以北,東堤河以南中部區塊中部工業發展環境優化準入1、嚴格控制三類工業項目建設,鼓勵對三類工業項目進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有條件地限制二類工業企業入園,鼓勵符合產業政策及排污量較小的企業入園,限制能耗大、排污量大的企業入園;2、鼓勵發展照明燈具、紡織、機械,針織品業,服裝制造業,皮革制品業,紙制品業,電信業(有線通訊),食品加工(不含發酵),印刷業,塑料制品業(無化學反應過程),文化用品制造業,工藝美術品及其他日用雜品生活用品制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電子及通信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業,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等;3、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4、合理規劃生活區與工業區,在居住區和工業園、工業企業之間設置隔離帶,確保人居環境安全;5、嚴格實施畜禽養殖禁養區和限養區政策,在城鎮規劃建設開發控制區內禁止畜禽養殖;6、加強區域性生態、綠色廊道和生態屏障規劃建設,完善綠地系統和生態屏障體系。本項目從事數據通訊設備的生產,為二類工業項目,項目的建設符合該管控單元產業布局和準入條件,本項目位于工業項目嚴格本項目嚴格實施污染物符合該生態空間清單相關要求。2現狀開發存在的存在問題解決方案符合性分析產業結構規劃產業政策執行不到位。部分一類、二工用地內入駐化工、建材等三類業企業積極開展技術改造、退二進三措施,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產業結構。本項目屬于二類址地屬于二類工結構要求。空間布局部分用地性質與原規劃不對于用地性質發生變化但目前暫無相應用地性質調整控規的,應本項目廢氣收集7主要問題和整改措施清單符:之江路、秋潮路、啟潮路、啟航路圍合區塊原規劃為工業用地,實際變化為商業商務混合用地,滄海路、杭海路、之江路與邊界圍合區塊原規劃為工業用地,實際變化為商業居住混合用地,兩處用地變化的相應控規仍在編制或審批過程中;之江路北側2.4ha工業用地變化為商業商務混合用地,農發區西北角部分原規劃的防護綠地,面積約1.70ha,實際較早期已開發為工業用地,已建設鑫源染整,這兩處用地變化暫無用地性質調整的控規。目前創智路以南、啟潮路以西地塊已規劃為居住用地,并已掛牌出讓。而緊鄰該區塊的北側區域為西子重工,屬于二類工業企業。根據調查,西子重工內有多條噴漆生產線,有機廢氣排放量較大,對緊鄰的居住用地有一定的影響。盡快開展相應控規的編制工作,對于已開展的區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求盡快完成編制審批工作,對上述地塊用地性質進行調整,調整后將符合規劃要求。加強環境管理、查找原因,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嚴格控制西子重工油漆廢氣的收集與處理,盡量減少廢氣排放對周邊環境的不利影響。治理后達標排放,同時加強廢氣治廢氣防治措施正址地土地性質為間布局要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危廢貯存場所不固定,區域企業產生的危廢對環境存在潛在危害。農發區內印染、化工類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較多,農發區應加強對產生固廢企業的監督與管理,嚴格控制企業危廢儲存與外送處理,要求企業對危廢必須妥善保管并送有資質單位處理,并向環保部門備案本項目建設規范托有資質單位處8保基礎設施建設要求。企業污染防治農發區65家重點污染企業中,產生危險固廢的企業共有49家,目前有33家在環保部門登記備案,部分企業危險固廢未按要求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如海寧勝暉化學工業有限公司、海寧錦宏化學工業有限公司的化驗室廢棄物,海寧崇舜化工有限公司的廢有機樹脂,浙江薛永興氨綸有限公司的硫酸銨,目前尚未找到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處置;農發區內部分彩印包裝企業如浙江申達化妝品包裝有限公司,還未完成整治工作,VOCs廢氣的收集、處理效率偏低,未達到《浙江省印刷和包裝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規范》中的相關要求。按照《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方案》及各行業環境整治要求,進行有機物污染整治,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必須設置危險廢物儲存庫,做好防滲防漏,危險固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并在環保部門登記備案。本項目廢氣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符合相關整治要托有資質單位處污染防治要求。環境質量PM2.5、非甲烷總烴、乙酸乙酯、臭氣濃度超標。嚴格監測和控制汽車尾氣排放濃度。加強區域大氣環境污染控制,繼續強化各行業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區域環境監管,加大處罰力度,減少事故性排放及環境風險。海寧紫薇水務有限責任公司目前已完成鹽倉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一、二、三期處理工程均已安裝的除臭措施,需保證除臭措施的正常運行。經落實本評價提出各項污染防治氣污染物均能達9地表水:各監測斷面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標現象,均不能滿足Ⅳ類功能區要求,目前為劣Ⅴ類。農發區現狀地表水環境質量超標的項目主要為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總磷,僅2#一個監測斷面石油類有2次超標。其中,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為本次監測11個斷面全部超標的因子,而氨氮超標最為嚴重,最大平均值標準指數為3.943。加快污水管網建設,提高污水截污納管率。結合“五水共治”和“滅Ⅴ類行動”,進一步加強開展河道綜合整治。做好環境管理工作,加快雨污管道破損情況的排查,及時修補。標排放。本項目廢水經廠區預處理達標后海寧鹽倉污水處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后排入錢塘江,對附近水體不產生直接影響。本項目所在地塊實車間地面硬化、污水處理設施防滲等土壤防治措環境影響較小。地下水現狀已受到污染,已不能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1993)中的Ⅳ類標準限值,主要超標因子為氨氮,另外,3#泛太平洋針織西北還出現亞硝酸鹽超標現象,本次地下水現狀監測中超標最嚴重的為氨氮,最大超標倍數在1#星星港灣內達到1.67倍。加強廢水排放監管。對規劃區塊內廢水排放量較大的企業進行調查,對污水管線存在破損的企業提出整改要求。做好環境管理工作,嚴查農發區內餐飲小攤餐飲廢水排放情況,加強雨污管道破損情況的排查,一旦發現破損,應及時修補。根據監測數據,農發區內部分道路交叉口測點的晝間、夜間噪聲超標,根據現場調查發現農發區內現狀多處道路路況較差,且區內車流量較大,交通常常較擁堵,主對破損道路定期檢修,加強對大型物流車輛的管理,對噪聲污染嚴重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實施機動車禁鳴、限速,限制高噪聲車輛通過時間。要是由于農發區內菜鳥物流、天天快遞、中通快遞等大型物流公司較多,因此運輸車流量很大,聲環境質量受交通噪聲影響較大。河流底泥監測點現狀能滿足(GB15618-1995)的二級標準值,但7#新城河處底泥監測點中鋅出現超標。開發單位應因地制宜,做好應急預案,以規避此類事故的發生,或一旦發生此類事故,可迅速采取措施防止其不利影響的蔓延。此外,農發區今后要加強區內原有騰退工業企業等可能涉及被污染的土壤的場地調查和監測,降低土地性質調整后轉為其它類型用地項目入駐的風險,對于有土壤、底泥指標超標的區塊,應判定土壤深度環境現狀,根據實際需要開展土壤修復工程,同時嚴格控制涉及危險品或含重金屬原料、危險廢物的工業企業的原料及危廢的儲存和處置去向管理,避免工業廢液泄漏污染區內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等環境。環境管理1、目前農發區已將經濟發展辦部門設置為兼管環境保護部門,對企業行使綜合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能;其環保管理職能由長安環保分局執行,其日常的環境監測均委托海寧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和第三方檢測機構執行。2、環保制度執行情況:入園企業265家,其中編寫環評報告的企業合計256家,環評執行率為96.6%,通過環保竣工驗收的企業合計為204家,已通過編寫環評報告的企業環保“三1、需進一步加大開發區內企業在線監控工作力度。根據“醫化企業、涉重企業、VOCs行業整治”要求,安裝在線連續監控并正常運行。2、落實企業環評制度及“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現有未辦理環評手續的企業應限期補辦,不符合條件的企業應進行關停;對于未進行竣工環保驗收的企業,應摸清原因,根據其具體情況敦促企業加快完成竣工環保驗收。3、建議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管理監督,對排放工藝廢水廢氣和產生危險固廢的企業開展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工作。本項目按要求落建成后將按要求開展竣工環保驗收及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工作。79.7%。3、風險防范及應急措施:農發區已編制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建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系統,但目前還未定期組織演習。其他工業區單位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新鮮水耗、廢水產生量以及COD、SO2排放量均不能達到綜合類生態園區指標要求,區內企業物排放量普遍較大,總體清潔生產水平一般。加強農發區內企業清潔生產工作,提高企業清潔生產水平。本項目消耗能源主要為生活用水和循環冷卻水補充水,用水量不量及COD排放量較少,不涉及SO2潔生產水平較高,項目實施后將根據實際運營情況進一步提高企業清潔生產水平。3污染物排放總量項目環境質量變化趨勢,能否達環境質量底線符合性分析水污染物總量管控限值COD(t/a)現狀排放量434.70能本項目新增廢水污染物排放量按1:2調劑削減總量管控限值501.22能削減量//氨氮(t/a)現狀排放量43.47能總量管控限值能管控限值清單削減量//TP現狀排放量8.69能總量管控限值能削減量//大氣污染物總量管控限值SO2(t/a)現狀排放量516.855能不涉及總量管控限值408.315能削減量108.540/NOX(t/a)現狀排放量305.565能不涉及總量管控限值241.396能削減量64.169/煙粉塵(t/a)現狀排放量350.781能本項目無需總量調劑總量管控限值293.395能削減量57.386/VOCs(t/a)現狀排放量4924.425能本項目新增VOCs排放量按1:1調劑總量管控限值2596.522能削減量2327.903/乙酸乙酯(屬于類VOCs)(t/a)現狀排放量2327.903能不涉及總量管控限值851.654能削減量151.063/危險廢物管控總量限值(t/a)現狀排放量6446.1能本項目危險廢物委托資質單位處置總量管控限值6775能削減量//。4規劃優化調整規劃內容調整建議符合性分析規劃以高新技術產業及一、二類工業為主導發展方向,休閑旅游度假為特色的綜合性開發區主動融入杭州城東智造大走廊,充分承接杭州高端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全力打造為杭州產業轉移的前沿陣地本項目屬高新技規劃以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為先導,第二1、現狀存在的二類、三類工業企業,實施搬遷較為困難,建議首本項目從事數據建議清單產業定位產業為主體,以旅游度假和生態景觀住宅為特色,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先控制農發區今后不得增加三類工業用地;其次,要控制三類工業企業發展規模,在污染物能夠得到區域削減調劑平衡的前提下,可在現有場地內實施技術改造或提升改造。2、建議未開發工業用地區域多引進污染治理水平高的高端、高效益、高附加值的企業,適當增加技術含量高、污染少的裝備制造類項目。目租用海寧仰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空余廠房實施,用地為二類工業位產業布局中堤河東工業區塊,主要以輕工、機械、農副產品加工、紡織等工業為主;中堤河西工業區塊規劃以一、二類工業用地為主,發展以信息技術為主的高新技術產業;許巷二圍區工業區塊主要發展一、二類工業,以高新技術產業、輕工、機械、農副產品加工、紡織等工業為主北部工業區塊致力于打造成以家紡為代表的傳統產業以及電子商務及汽車零部件等現代工業為主導產業的區塊;中部工業區致力于打造以高端裝備制造業為主導的先進制造業區;南部工業區凸顯高新特色,注重研發創造。此外,創智路以西工業區塊及新興路以東工業區塊規劃進行“退二進三”轉型升級。本項目選址地屬于中堤河西工業從事數據通訊設術產業的二類工業區塊規劃的產業布局用地布局目前創智路以南、啟潮路以西地塊已規劃為居住用地,并已掛牌出讓。而緊鄰該區塊的北側區域為西子重工,屬于二類工業企業。根據調查,西子重工內有多條噴漆生產線,有機廢氣排放量較大,對緊鄰的居住用地有一定的影響。1、合理布局:企業盡量在遠離居住區的位置布置生產車間。2、項目準入控制:建議在規劃居住片區500m范圍內,禁止新建、擴建三類工業項目,新上項目不得增加廢氣污染物排放量,不得加重惡臭等環境影響;鼓勵對現有項目進行提升改造,削減廢氣污染物排放;3、目前《海寧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總體規劃調整(修改)》正在修編中,建議,結合開發現狀、環境制約因素以及《海寧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2020)》,盡快完成修編工作本項目租用海寧仰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空余廠房工業用地,周邊500m范圍內無居合用地布局污水集中處理規劃開發區污水收集以中堤河為界分為東西兩個相對獨立的收集系統,主干管分別沿春瀾路的東西兩端接入污水處理廠。雨水由雨水管收4、由鹽倉污水處理廠處理農發區廢水,農發區采用雨污分流排水體制。規劃各地塊建設完善的雨水收集系統,道路下也建雨水管道,雨水由雨水管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道本項目廢水納管排入附近河道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道。集中供熱規劃開發區熱電廠擬建在中堤路與春瀾路交叉口的西南側5、海寧市紅寶熱電有限公司位于海寧市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春潮路11號,占地約17.76萬平方米,工程設計三臺130t/h鍋爐為二開一備,設計供熱能力為234萬噸/年不涉及處理處置規劃在污水處理廠西南側建設一垃圾處理廠(含固體廢棄物處理)6、區內生活垃圾主要由環衛部門收集后經鹽倉中轉站運至海寧綠色動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焚燒處置。本項目一般固廢險廢物委托有資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5環境準入條件清單分類行業清單工藝清單產品清單制定依據符合性分析海塘路以航路安瀾路以號直河以聆濤中部區塊禁止準入類產業生產和供應業火力發電(含熱火力發電(燃煤)火力發電(燃煤)《海寧市環境功能區劃(2015)》及農發區管委會、當地環保管理部門意見本項目非禁止準入類產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①煉鐵、球團、錳、鉻冶煉①煉鐵、球團、燒結;②煉鋼;③鐵合金制造;錳、鉻冶煉鋼材、鐵、鐵合金等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①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②有色金屬合金制造①有色金屬冶煉(含再生有色金屬冶煉②全部重金屬、輕金屬、貴金屬、稀有金屬、有色金屬合金等金屬制品業金屬制品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非金屬礦物制品業①水泥制造②耐火材料及其制品③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石墨碳素煉焦業①原油加工、天頁巖等提煉原①除單純混合、分裝外;②焦化、煉焦;③煤炭液化、氣化;電石;焦炭焦爐煤氣和其他煉焦化學產品等油、煤制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②煉焦、煤炭熱解、電石③煤化工(含煤炭液化、氣化)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①基本化學原料涂料、染料、顏料、油墨及其類似產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專用化學品制造;炸藥、火工及焰火產品制造;②肥料制造③日用化學品制造①除單純混合和分裝外;②除單純混合和分裝外;③除單純混合和分裝外;/食品制造業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制造除單純混合和分裝外;/醫藥制造業化學藥品制造全部化學藥品化學纖維制造業①生物質纖維素乙醇生產②化學纖維制造①全部;②除單純紡絲外的;生物質纖維素乙醇;除單純紡絲外的化學纖維造紙和紙制品業紙漿、溶解漿、造紙(含廢紙造紙)全部全部橡膠和塑料制品業輪胎制造、再生橡膠制造、橡膠加工、橡膠制品制造及翻新橡膠加工、橡膠制品制造除外輪胎、再生橡膠、翻新橡膠制品羽毛及其皮革、毛皮、羽毛(絨)制品制革、毛皮鞣制/制品和制鞋業公共設施管理業城鎮生活垃圾(含餐廚廢棄物)集中處置餐廚廢棄物集中處置餐廚廢棄物集中處置環境治理業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利用及處置醫療廢物利用及處置醫療廢物利用及處置限制準入產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壓延加工冷軋冷軋板等能耗大產品①《海寧市環境大、排污量大的企業入園②海寧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規劃的主導產業③環境質量現狀,PM2.5、非甲烷總烴、乙酸乙酯已超過環境質量標準限值④農發區、當地環保管理部門意見本項目屬于通屬于限值準入產業,且項目VOCs廢氣經有效處理后達標排放,新增VOCs總量按1:1調劑削減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①印刷電路板、電子元件及組件制造涉及有機溶劑的印刷工藝(涉及該類項目廢氣收集及治理方案應通過專家評審,并取得相應總量)/其他產業/涉及有機溶劑的印刷、復合、涂層、燙金、橡膠制品制造工藝(涉及該類項目廢氣收集及治理方案應通過專家評審,并取得相應總量);/6環境標準清單主要內容符合性分析準入標準①中部工業發展環境優化準入區(1-1)1、嚴格控制三類工業項目建設,鼓勵對三類工業項目進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有條件地限制二類工業企業入園,鼓勵符合產業政策及排污量較小的企業入園,限制能耗大、排污量大的企業入園;2、鼓勵發展照明燈具、紡織、機械,針織品業,服裝制造業,皮革制品業,紙制品業,電信業(有線通訊),食品加工(不含發酵),印刷業,塑料制品業(無化學反應過程),文化用品制造本項目從事數據通訊設備的生產,為二類工業項目,項目的建設符合該管控單元產業布局和準入條件,業,工藝美術品及其他日用雜品生活用品制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電子及通信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業,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等;3、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4、合理規劃生活區與工業區,在居住區和工業園、工業企業之間設置隔離帶,確保人居環境安全;5、嚴格實施畜禽養殖禁養區和限養區政策,在城鎮規劃建設開發控制區內禁止畜禽養殖;6、加強區域性生態、綠色廊道和生態屏障規劃建設,完善綠地系統和生態屏障體系。本項目位于工業項目嚴格本項目嚴格實施污染物符合空間準入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廢水1、一般企業納管污水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其中氨氮和總磷執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少數特殊行業企業納管污水執行行業排放標準,如:紡織染整企業納管標準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中的間接排放標準;制藥企業納管標準執行《化學合成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水污染排放濃度限值;2、鹽倉污水處理廠廢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本項目廢水納管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31-2020)中的間接排放限《工業企業廢水(DB33/887-2013)廢氣1、一般企業生產過程中排放的廢氣分別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的二級標準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2、特殊行業企業:紡織染整企業執行《紡織染整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962-2015)中表1規定的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學合成類制藥企業執行《化學合成類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015-2016)中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3、鍋爐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紅寶熱電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中染物綜合排放標(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級臭氣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GB14554-93)重點地區表2規定,紅寶熱電擬計劃于2017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實現超低排放。二級新擴改建標準。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物無組織排放控(GB37822-2019)中的特別排放限值。規劃區內居住片區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工業片區內執行3類標準,其中交通干道兩側執行4類標準;施工廠界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廠界晝夜間噪聲界環境噪聲排放(GB12348-2008)3類區標準。(GB18597-2001)。一般廢物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和《關于發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等3項國家污染物控制標準修改單的公告》(環保部公告2013第36號)中的有關規定。一般固體廢棄物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GB18599-2020)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2020修訂版)》中廢物的排放執行GB18597-2001《危險廢物貯存(2013年修正)》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修訂版)》中的有關規定。環境質量管控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限值1、水污染物總量管控限值:COD501.22t/a,NH3-N50.12t/a,TP10.02t/a;2、大氣污染物總量管控限值:SO2408.315t/a,NOx241.396t/a,煙粉塵293.395t/a,VOCs2596.522t/a,乙酸乙酯(屬于VOCs)851.654t/a;3、危險廢物管控總量限值:6775t/a。本項目實施后企業總量控制指標建議值為CODCr0.888t/a、NH3-N0.089t/a、VOCs1.807t/a、粉中新增VOCs總量按1:1調劑平衡,新增CODCr、NH3-N按1:2調劑平衡。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常規污染物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特殊污染物參照執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的居住區大氣有害物質最高允許濃度以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等,TVOC參照《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本項目周圍環境質量按要求執行水環境質量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標準、《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Ⅳ類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3、4a類標準。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工業用地執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中的三級標準,農業生產用地及居住、商業用地等執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中的二級標準;底泥參照執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中的二級標準。行業準入標準開發區涉及行業需執行的環境準入條件、環境準入指導意見,以及行業準入條件、技術規范等(1)浙江省滌綸產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修訂)(2)浙江省化學原料藥產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修訂)(3)《海寧市環境功能區劃》(2015)(4)《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本項目為通訊設區行業準入標準表1-3與《海寧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總體規劃調整(修改)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審查意見符合性分析序號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1有中小企業的兼并重組,提高開發區內的企業本項目位于長安鎮(高新區)文海北路1038號,屬于中堤河西工業區塊,是農發區總體規劃用地布局中工業用地的三大區塊之一,系高新技術產業區塊,本項目主要從事數據通訊設備制造,為信息技術產業的二類工業項目,符合中堤河西工業區塊功能布局和產業結構。符合2關資質單位處理,公用工程建設基本已按原本項目雨污分流,廢水預處理后納管,最終經鹽倉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外排,本項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符合3程度的超標,開發區應按照電鍍、印染等行業綜合整治長效管理要求,根據分析,本項目污染物經治理后可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本項目使用工藝技術水平較高的自動化生產線。本項目危廢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依法進行申報登記,并按相關要求進行收集、貯存、運輸,危廢全部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符合4改善區域水環境質量。根據前述分析,本項目符合環境準入條符合5要求企業按要求建立環境事故應急體境監管體系,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符合6環境影響評價時,應遵循《報告書》主要結論和提出的環保對策措施,本項目環評文件根據規劃環評及《建設影響類試行)》等要求進行簡化符合1.3與《關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環評根據《關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環評[2016]150號),對相關原則的相符性進行分表1-3“三線一單”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序號“三線一單”內容要求本項目是否符合1保護紅線生態空間范圍內具有特殊重要生態功能必須實行強制性嚴格保護的區域本項目實施地位于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長安鎮(高新區)文海北路1038號新華三電子信息產業園,其用地屬于工業用地。項目不在海寧市鹽官下河飲用水水源保護水源涵養生態保護紅線區、長山河長水塘飲用水水源保護水源涵養生態保護紅線區、袁花鎮山體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保護紅線區、黃灣鎮牛頭山高陽山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保護紅線區內,不涉及《海寧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等相關文件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滿足生態保護紅線要求。是2環境質量底線國家和地方設置的大氣、水和土壤環境質量目標,也是改善環境質量的基準線在正常工況下,本項目的建設對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現狀影響不大,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大氣環境質量底線要求。本項目廢水預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對附近水體不產生直接影響。本項目所在地塊為工業用地,在落實車間地面硬化、污水處理設施防滲等土壤防治措施的基礎上,本項目對土壤環境影響較小,符合土壤環境質量底線要求。綜上,根據項目所在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和污染物排放影響分析,本項目實施后對區域內環境影響較小,環境質量可以保持現有水平,符合環境質量底線要求。是3資源利用上線各地區能源、水、土地等資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項目所用能源為電能,且能源消耗不大,不屬于高能耗項目,滿足能源資源利用上線目標要求。本項目用水主要為生活用水和循環冷卻水補充水,用水量不大,符合水資源利用上線要求。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租用海寧仰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空余廠房,滿足土地資源利用上線目標要求。故本項目符合資源利用上線要求。是4環境準入基于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和資根據《海寧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本項目滿足海寧市長安鎮產業集聚重點管是源利用上線,以清單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別化環境準入條件和要求控單元(ZH33048120002)的準入要求。根據《海寧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海寧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項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要求符根據表1-4,本項目符合海寧市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表1-4海寧市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目標本項目是否符合保護紅線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浙江省生態保護紅線的通知》,生態保護紅線原則上按照禁止開發區域進行管理,禁止工業化和城鎮化。本項目所在地不涉及《海寧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等相關文件劃定的生態保護紅是環境質量底線大氣環境質量底線目標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人體健康為基本出發點,結合海寧市大氣環境治理相關工作部署,分階段確定海寧市大氣環境質量底線目標:到2020年,PM2.5年均濃度達到35μg/m3及以下,O3污染惡化趨勢基本得到遏制,其他污染物穩定達標,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0%。到2022年,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PM2.5年均濃度穩定達到35μg/m3及以下,O3濃度達到拐點,其他污染物濃度持續改善。到2030年,PM2.5年均濃度達到30μg/m3左右,O3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其他污染物濃度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實現根本好轉。根據2020年海寧市監測數據,區域大氣環境為達標區,經落實本評價提出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項目大氣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不會突破大氣環境質量底線。是按照水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原則,基于水環境主導功能、上下游傳輸關系、水源涵養需求、需要重點改善的優先控制單元等內容,銜接水環境功能區劃等既有要求,考慮水環境質量改善潛力,確定水環境質量底線。到2020年,海寧市水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在上游來水水質穩定改善的基礎上,全面消除縣控以上(含)Ⅴ類及劣Ⅴ類水質斷面;嘉興市控以上(含)斷面水質好于Ⅲ類(含)的比例達到60%以上,水質滿足功能區要求的斷面比例達到60%以上。到2025年,海寧市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在上游來水水質穩定改善的基礎上,切實保障Ⅴ類及劣Ⅴ類水質斷面消除成效,嘉興市控以上(含)斷面水質好于Ⅲ類(含)的比例達到75%以上,水質滿足功能區要求的斷面比例達到75%以上,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和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力爭實現100%達標。到2035年,海寧市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重點河流水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本項目廢水經廠區預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最終經海寧鹽倉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后排入錢塘江,對附近水體不產生直接影響,符合水環境質量底線要其他符合性分析環,水質基本滿足水環境功能要求。按照土壤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原則,結合浙江省、嘉興市和海寧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設置土壤環境風險防控底線目標:到2020年,海寧市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2%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到2030年,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到95%以上。本項目所在地塊為工業用地,在落實車間地面硬化、污水處理設施防滲等土壤防治措施的基礎上,本項目對土壤環境影響較小,符合土壤環境質量底線要資源利用上線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18〕17號)、《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17〕19號)和《嘉興市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要求,確定海寧市能源利用上線:到2020年,海寧全市累計騰出用能空間55.5萬噸標準煤以上;能源消費總量達到370萬噸標準煤,天然氣和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分別達到8.6%、22.7%。本項目消耗能源為電能,能源消耗量較小,不會突破區域能源利用上線是根據《浙江省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加快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實施方案》、《嘉興市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加快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實施方案》和《嘉興市水利局關于下達2020年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標的通知》等要求:到2020年,海寧市用水總量、工業和生活用水總量分別控制在3.8422億立方米和1.6775億立方米以內(無地下水取水),萬元GDP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比2015年降低22%和16%以上(國內生產總值、工業增加值為2015年可比價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至0.659以上。本項目用水主要為生活用水和循環冷卻水補充水,用水量不大,符合水資源利用上線要求。銜接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對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總量及強度的管控要求,包括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人均城鎮工礦用地等因素,作為土地資源利用上線要求。經銜接,到2020年,海寧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7.36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41.60萬畝。2020年海寧市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35.70萬畝以內,土地開發強度控制在28.8%以內,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30.10萬畝以內。到2020年,海寧市人均城鄉建設用地控制在220平方米,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130平方米,萬元二三產業GDP用地量控制在25.0平方米以內。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租用海寧仰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空余廠房,滿足土地資源利用上線目標要求。故本項目符合資源利用上線要求。),表1-5與海寧市長安鎮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符合性分析管控方案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空間布局約束1、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實施分區差別化的產業準入條件。本項目主要從事數據通訊設備的生產,符合該管控單元產業布局和準入條件,已通過海寧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備案。是2、合理規劃布局三類工業項目,控制三類工業項目布局范圍和總體規模,鼓勵對現有三類工業項目進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本項目為二類工業項目。是3、禁止新增鋼鐵、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嚴格執行相關污染物排放量削減替代管理要求和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提高電力、化工、印染、造紙、化纖等重點行業環保準入門檻,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本項目不屬于上述重點行業。是4、嚴格限制新、擴建醫藥、印染、化纖、合成革、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塑料和橡膠等涉VOCs重污染項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全部進入工業功能區,嚴格執行相關污染物排放量削減替代管理要求。本項目不屬于上述重污染項目,但為新建涉VOCs排放項目,本項目選址位于長安鎮(高新區)文海北路1038號,屬于工業功能區。項目嚴格執行總量控制要求,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海寧市范圍內削減替代。是5、所有改、擴建耗煤項目,嚴格執行相關新增燃煤和污染物排放減量替代管理要求,且排污強度、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必須達到國內先進平。本項目不涉及。是6、合理規劃居住區與工業功能區,在居住區和工業區、工業企業之間設置防護綠地、生態綠地等隔離帶。本項目位于長安鎮(高新區)文海北路1038號,屬于工業功能區。工業園區與居住區之間設置了綠化等隔離帶。是污染物排放管控1、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削減污染物排放本項目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是2、新建二類、三類工業項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本項目屬于二類工業項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是3、加快落實污水處理廠建設及提升改造項目,推進工業園區(工業企業)“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所有企業實現雨污分流。本項目廠區實行雨污分流,可滿足“污水零直排區”要求。是4、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與修復。本項目實施后,將按照環評要求落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是環1、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本項目實施后,要求企業積極是境風險管控集聚區環境和健康風險。配合當地生態環境部門開展環境和健康風險評估。2、強化工業集聚區企業環境風險防范設施設備建設和正常運行監管,加強重點環境風險管控企業應急預案制定,建立常態化的企業隱患排查整治監管機制,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要求企業建立環境風險防范制度,定期進行隱患排查。是資源開發效率要求推進工業集聚區生態化改造,強化企業清潔生產改造,推進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要求,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項目嚴格控制用電、用水,消耗量總體相對較少,不會突破地區能源、水、土地等資源消耗上線,不會給該地區造成資源負擔。是環評根據《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2021年修正)》(省政府線范圍內;根據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海寧市環境空氣屬于達標區。預計本項目投產后,周邊環境空氣、地表水、聲等均能達標或維持現狀,不會突破環境質量底線;本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海寧仰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空余廠房進行生產,不新增占用區域土地資源;用水由市政給水管網統一供給;用電由市政供電管網提供,均能滿足項目需求。項目建成后不突破區域資源利用上限,符(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廢氣經有效收集處理后《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興市大運河核心監控區),表1-6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重點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設項目的環境可行性本項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海寧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中要求,環保措施合理,污染物可穩定達標排放。符合環境影響分析預測評估的可靠性項目大氣、噪聲、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根據相關要求進行。符合環境保護措施的有效性本項目只要切實落實本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各類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達標排放或者不對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環境保護措施是可靠合理的。符合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科學性綜合考慮建設項目實施后對各種環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響,環境結論是科學的。符合(一)建設項目類型及其選址、布局、規模等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當地總體規劃,符合國家、地方產業政策,各類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達標排放或者不對外直接排放,對環境影響不大,環境風險很小,項目實施不會改變所在地環境質量水平和環境功能,可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統一,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不屬于不予批準的情形(二)所在區域環境質量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環境質量標準,且建設項目擬采取的措施不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管理要求本項目所在區域地表水環境為達標區,大氣環境為達標區。本項目只要切實落實本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各類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達標排放或者不對外排放,對環境影響不大,環境風險很小,項目實施不會改變所在地的環境質量水平和環境功能。不屬于不予批準的情形(三)建設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無法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和控制生態破壞本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本項目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和控制生態破壞。不屬于不予批準的情形(四)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未針對項目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項目為新建項目,不涉及。不屬于不予批準的情形(五)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礎資料數據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陷、遺漏,或者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不明確、不合理。數據屬實、結論合理。不屬于不予批準的情形綜上所述,本項目建設符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四性五不準”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7本項目與《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相關要求相符性分析序號《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中的要求本項目是否相符1VOCs物料儲存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基本要求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包裝袋、儲罐、儲庫、料倉中。本項目乙醇、助焊劑等均儲存于密閉的容器。是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應存放于室內,或存放于設置有雨棚、遮陽和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時應加蓋、封口,保持密閉。本項目盛裝乙醇、助焊劑等的包裝桶存于室內,在非取用狀態時加蓋,保持是VOCs物料儲庫、料倉應滿足3.6條對密封空間的要求。本項目VOCs物料儲庫滿足密封空間的要求。是2VOCs物料轉移和輸送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基本要求液態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采用非管道輸送轉移液態VOCs物料時,應采用密閉容器、罐車。本項目乙醇、助焊劑等采用密閉容器轉移。是3工藝過程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含VOCs產品的使用過程VOCs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產品,其使用過程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含VOCs產品的使用過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業:調配(混合、攪拌等);涂裝(噴涂、浸涂、淋涂、輥涂、刷涂、涂布等);印刷(平版、凸版、凹版、空版等);粘結(涂膠、熱壓、復合、貼合等);印染(染色、印花、定型等);干燥(烘干、風干、晾干等);清洗(浸洗、噴洗、淋洗、本項目廢氣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是其他符合性分析沖洗、擦洗等)。其他要求企業應建立臺賬,記錄VOCs原輔料和含VOCs產品的名稱、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按要求建立臺賬,記錄VOCs原輔料的名稱、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是通風生產設備、操作工位、車間廠房等應在符合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根據行業作業規程與標準、工業建筑及潔凈廠房通風設計規范等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風量。車間廠房風量滿足相關規范要求是載有VOCs物料的設備及其管道在開停工(車)、檢維修和清洗時,應在退料階段將殘存物料退凈,并用密閉容器盛裝,退料過程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清洗及吹掃過程排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按要求在檢維修時,將管道中乙醇、助焊劑等,并用密閉容器盛裝,退料過程廢氣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是工藝過程產生的含VOCs廢料(渣、液)應按照第5章、第6章的要求進行儲存、轉移和輸送。盛裝過VOCs物料的廢包裝容器應加蓋密本項目乙醇、助焊劑等的廢包裝桶加蓋密閉。是4VOCs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處理系統要求基本要求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應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行。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運行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能同步運行是廢氣收集系統要求企業應考慮生產工藝、操作方式、廢氣性質、處理方法等因素,對VOCs廢氣進行分類收集。本項目對VOCs廢氣進行分類收是廢氣收集系統排風罩(集氣罩)的設置應符合GB/T16758的規定。采用外部排風罩的,應按GB/T16758、AQ/T4274-2016規定的方法測量控制風速,測量點應選取在距排風罩廢氣收集系統排風罩(集氣罩)的設置符合GB/T16758的規是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不應低于0.3m/s(行業相關規范有具體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廢氣收集系統的輸送管道應密閉。廢氣收集系統應在負壓下運行,若處于正壓狀態,應對輸送組件的密封點進行泄漏檢測,泄漏檢測值不應超過500μmol/mol,亦不應有感官可察覺泄漏。泄漏檢測頻次、修復與記錄的要求按第8規定執行。廢氣收集系統采用密閉管道,且在負壓下運行。是VOC放控制要求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污染物排放應符合GB16297或相關行業排放標準的規定。廢氣收集處理設施達到GB16297相應標準。是對于重點地區,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時,應配置VOCs處理設施,處理效率不應低于80%;采用的原輔材料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除外。本項目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配置VOCs處理設施,VOCs廢氣處理效率80%。是排氣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慮或有特殊工藝要求的除外),具體高度以及與周圍建筑物的相對高度關系應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排氣筒高度15m是記錄要求企業應建立臺賬,記錄廢氣收集系統、VOCs處理設施的主要運行和維護信息,如運行時間、廢氣處理量、操作溫度、保留時間、吸附劑再生/更換周期和更換量、催化劑更換周期和更換量、吸收液pH值等關鍵運行參數。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落實臺賬管理。是5企業廠區內及周邊污染監控要求企業邊界及周邊VOCs監控要求執行GB16297或相關行業排放標準的規定。廠界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GB16297-1996標準。是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根據當地環境保護需要,對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狀況進行監控,具體實施方式由各地自行確定。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要求參見附錄A。根據當地環境保護需要,對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狀況進行監是號),本項目相符性分析見表1-7。由表可知,本項目符合《浙江省“十四五”表1-7本項目與《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方案要求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助力綠色發展引導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合成革、化纖、紡織印染等重點行業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類建設項目,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項目。貫徹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目錄》,依法依規淘汰涉VOCs排放工藝和裝備,加大引導退出限制類工藝和裝備力度,從源頭減少涉VOCs污染物產生。本項目不屬于重點行業,且使用硅膠固定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不屬于高VOCs含量膠粘劑、清洗劑。符合嚴格執行“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制(修)訂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等行業綠色準入指導意見。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新增VOCs排放量區域削減替代規定,削減措施原則上應優先來源于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與建設項目位于同一設區市。上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的區域,對石化等行業的建設項目VOCs排放量實行等量削減;上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的區域,對石化等行業的建設項目VOCs排放量實行2倍量削減,直至達標后的下一年再恢復等量削減。根據《海寧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本項目位于“海寧市長安鎮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經對照,本項目的實施符合“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本項目嚴格落實總量控制制度,,新增VOCs排放量在海寧市范圍內削減替代。大力推進綠色產,強化源頭控制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原輔材料的企業,各地應結合本地產業特點和本方案指導目錄,制定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實施計劃,明確分行業源頭替代時間表,按照“可替盡替、應代盡代”的原則,實施一批替代溶劑型原輔材料的項目。本項目使用硅膠固定膠及水基清洗劑,不屬于高VOCs含量膠粘劑、清洗劑。符合嚴格環節控制,減少嚴格控制無組織排放。在保證安全前提下,加強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做好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環節的管理。生產應優先采用密閉設備、在本項目車間密閉,并設置廢氣收集設施。符合過程泄漏密閉空間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收集方式,原則上應保持微負壓狀態,并根據相關規范合理設置通風量;采用局部集氣罩的,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應不低于0.3米/秒。對VOCs物料儲罐和污水集輸、儲存、處理設施開展排查,督促企業按要求開展專項治理。升級改造治理設施,實施高效治理建設適宜高效的治理設施。企業新建治理設施或對現有治理設施實施改造,應結合排放VOCs產生特征、生產工況等合理選擇治理技術,對治理難度大、單一治理工藝難以穩定達標的,要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的,吸附裝置和活性炭應符合相關技術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換活性炭。組織開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組合技術等VOCs治理設施排查,對達不到要求的,應當更換或升級改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設施改造升級,石化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70%以上,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合成革等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60%以上。本項目VOCs廢氣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工藝處理,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80%以上。符合加強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按照治理設施較生產設備“先啟后停”的原則提升治理設施投運率。根據處理工藝要求,在治理設施達到正常運行條件后方可啟動生產設備,在生產設備停止、殘留VOCs收集處理完畢后,方可停運治理設施。VOCs治理設施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生產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產設備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項目實施后將加強治理設施運行管理,落實治理設施較生產設備“先啟后停”的原則提高治理設施投運率。符合由表可知,本項目符合《嘉興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表1-8本項目與《嘉興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相關要求相符性分析規劃要求落實情況符合性嚴格控制涉VOCs項目建設。嚴格限制新、擴建醫藥、印染、化纖、合成革、工業涂裝、包裝印刷、項目選址位于工業功能區,且嚴格執行總量符合塑料和橡膠等重污染項目。禁止新、改、擴建涉高VOCs含量溶劑型涂料、油墨和膠黏劑等生產和使用的項目。嚴格控制新建涉VOCs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全部入園區,實行區域內現役源2倍削減量替代,并從源頭加強控制,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配套安裝高效收集、治理設施。控制要求。項目符合該區域準入條件,已通過海寧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備案。本項目廢氣按要求配套安裝收集、治理設施。根據《嘉興市生態環境局護航經濟穩進提質助力企業紓困解難若干措施》(嘉環發[2022]36號)的相關規定,本項目新增,VOCs總量指標按1:1調劑平衡。堅持源頭減排、過程控制、末端治理和強化管理相結合的綜合防治原則,深入開展工業VOCs治理,全面執行VOCs特別排放限值。對VOCs廢氣末端處理工藝進行提升改造,鼓勵企業采用多種技術組合工藝,提高VOCs治理效率,確保達標排放本項目VOCs廢氣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工藝處理,確保達標排放。符合嚴格落實《省環保廳等7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深化治理與減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浙環發〔2017〕41號),大力推進化工、石化、包裝印刷、工業涂裝、合成革、紡織印染、橡膠和塑料制品、家具制造和電子信息等行業VOCs深化治理。全面推廣低(無)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和產品,汽車原廠涂料、木器涂料、工程機械涂料、工業防腐涂料即用狀態下的VOCs含量限值分別不高于580、600、550、650克/升。有機原料、中間產品與成品全部密閉儲存,有效控制產品儲存VOCs逸散;產生VOCs的工序須密閉操作,并對相關廢氣進行收集和處理。有條件的工業聚集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本項目為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不涉及涂料使用,本項目鋼網擦拭、鋼網清洗及焊接過程有機廢氣均配備收集處理裝置。符合表1-9與《嘉興市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堅行動方案(2021-2023年)》相符性分析類別方案要求落實情況符合性優化產業結構調整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各地根據空氣質量改善需求可制訂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積極建設“清新園區”。嚴格涉VOCs排放項目的環境準入,新建、印刷(吸收性承印材料)、木業項目應全面使用低(無)VOCs含量原輔料,其他工業涂裝類項目如未使用燃燒處理技術,則使用低(無)VOCs含量原輔料比例需不小于60%。加強對涉VOCs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嚴格審批,并按總量管理要求,在全市范圍內實行削減替代,并將替代方案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對新建、改建、擴建VOCs產生量超過10噸項目加強監管。本項目項目選址位于工業功能區,且嚴格執行總量控制要求。項目符合該區域準入條件,已通過海寧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備案。符合大力推進源頭替代根據“能粉不水、能水不油、油必高效”的源頭治理管控原則,推廣使用高固體分、粉末涂料和低(無)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等原輔材料,替代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重點推進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的源頭替代項目200個。力爭到2023年底前,家具制造、印刷(吸收性承印材料)等行業全面采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已使用高效處理設施的除外)。將全面使用符合國家要求的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企業納入正面清單和政府綠色采購清單。本項目使用硅膠固定膠及水基清洗劑,不屬于高VOCs含量膠粘劑、清洗劑。符合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根據《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對含VOCs物料儲存、物料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露、敞開液面無組織逸散、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等薄弱環節加強整治力度。按照“應收盡收”的原則,提升廢氣收集系統收集效率,所有可能產生VOCs的生產區域和工段均應設置廢氣收集裝置,將廢氣收集后有效處理。大力推廣使用先進高效的生產工藝,通過采用全密閉、連續化、自動化等生產技術減少工藝收集”、“全處理”和“全監管”,削減VOCs無組織排放。其他企業中有氣態、液態VOCs物料的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大于等于2000個的,按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要求全面梳理建立臺賬,開展LDAR工作。本項目鋼網清洗、鋼網擦拭及焊接求按照廢氣收集裝置,收集的VOCs廢氣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工藝處理,確保達標排放。本項目載有氣態、液態VOCs物料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未達到2000個的,不需開展LDAR工作。符合推進建對涉VOCs企業治理設施使用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結合行業治理水平,組織專家提供專業化技術支持,開展涉VOCs重點行業“一行一策”方本項目鋼網清洗、鋼網擦拭廢氣與波峰焊廢氣、回流焊符合設適宜高效治理設施案制定和涉VOCs重點企業“一企一策”管理。對濃度和形狀差異較大的廢氣進行分類收集,結合實際選擇合理高效的末端治理設施,低濃度、大風量廢氣,宜采用沸石轉輪吸附、活性炭吸附、減風增濃等濃縮技術,提高VOCs濃度后凈化處理;高濃度廢氣,優先進行溶劑回收,難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溫焚燒、催化燃燒等技術;現有采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噴淋及上述組合工藝等低效治理設施的企業,對達不到要求的VOCs治理設施進行更換或升級改造,確保實現達標排放。對一直采用低效治理設施的企業強化監管力度。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的,應定期更換活性炭,廢舊活性炭應再生或處理處置。重點排污單位實行VOCs排放濃度與去除效率雙控。廢氣分別收集處理,用“二級活性炭吸附”廢氣處理所用活性炭定期更換并作為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2022年版)>浙江省實施細則》的通知,本項目與該文件相關要求表1-10《<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浙江省實施細則》相符性條例文件要求項目實際情況是否符合第五條禁止在自然保護地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護地建設項目準入負面清單(試行)》的項目。禁止在自然保護地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嚴重改變地形地貌、破壞自然生態、影響自然景觀的開發利用行為。禁止在I級林地、一級國家級公益林內建設項目。自然保護地由省林業局會同相關管理機構界定。本項目不涉及自然保護地的岸線和河段符合第六條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不符合《浙江省飲用水源保護條例》的項目。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由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相關管理機構界定。本項目不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符合第七條禁止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相關管理機構界定。本項目不涉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符合第八條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一)禁止挖沙、采礦;(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三)禁止開(圍)墾、填埋或者排干濕地;(四)禁止截斷濕地水源;(五)禁止傾倒有毒有害物質、廢棄物、垃圾;(六)禁止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和遷徙通道、魚類洄游通道,禁止濫采濫捕野生動植物七)本項目不涉及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符合禁止引入外來物種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撈、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活動。國家濕地公園由省林業局會同相關管理機構界定。第九條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本項目不涉及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符合第十條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生態環境保護、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本項目不涉及《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符合第十一條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本項目不涉及《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符合第十二條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本項目不涉及長江支流及湖泊,且本項目不新設排污口符合第十三條禁止在長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本項目不涉及長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線符合第十四條禁止在長江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擴建除外本項目不涉及長江重要支流岸線符合第十七條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中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落后產品投資項目,列入《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的外商投資項目,一律不得核準、備案。禁止向落后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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