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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17.120.01

N12

CGAS

團體標準

T/CGASXXXX-XXXX

城鎮燃氣管道非開挖修復更新工程

技術規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renchlessrehabilitationandreplacementengineeringof

citygaspipe

(征求意見稿)

XXXX-XX-XX發布XXXX-XX-XX實施

中國城市燃氣協會發布

T/CGASXXXX-XXXX

城鎮燃氣管道非開挖修復更新工程技術規程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城鎮燃氣管道非開挖修復更新工程的術語和定義、設計、插入法、工廠預制成型折

疊管內襯法、現場成型折疊管內襯法、縮徑內襯法、靜壓裂管法、翻轉內襯法、試驗與驗收、修復更

新后的管道接支管和搶修等。

本標準適用于采用插入法、折疊管內襯法、縮徑內襯法、靜壓裂管法和翻轉內襯法對在役燃氣管

道進行沿線修復更新的工程設計、施工及驗收。

標準不適用于新建的埋地城鎮燃氣管道的非開挖施工、局部修復和架空燃氣管道的修復更新。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3512《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熱空氣加速老化和耐熱試驗》

GB/T3923.1《紡織品織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的測定(條樣法)》

GB/T6111-2018《流體輸送用熱塑性塑料管材耐壓實驗方法》

GB/T8804.3-2003《熱塑性塑料管材拉伸性能測試第3部分:聚烯烴管材》

GB/T8806《塑料管道系統塑料部件尺寸的測定》

GB/T11547《塑料耐液體化學試劑性能的測定》

GB/T15558.1-2015《燃氣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統第1部分:管材》

GB15558.2《燃氣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統第2部分:管件》

GB/T25198《壓力容器封頭》

CJJ33《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

CJJ51《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

CJJ63-2018《聚乙烯燃氣管道工程技術規程》

CJ/T358-2019《非開挖工程用聚乙烯管》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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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插入法sliplining

直接將聚乙烯管采用機械的方法,拉入或推入在役管道內的修復更新工藝。也稱內插法。

3.2

折疊管內襯法“fold-and-form”lining

將折疊成“U”型或“C”型的聚乙烯管拉入舊管道內后,利用材料的記憶功能,通過加熱與加壓

使折疊管恢復原有形狀和大小的修復更新工藝。也稱變形內襯法。

3.3

縮徑內襯法deformedandreformed

采用模壓或輥筒使聚乙烯內襯管外徑縮小后置入在役管道內,再通過加壓或自然復原的方法,使聚

乙烯內襯管恢復原來直徑的修復更新工藝。

3.4

靜壓裂管法staticpipebursting

以待更換的在役管道為導向,用裂管器將在役管道切開或漲裂,使其脹擴,同時將聚乙烯管拉入在

役管道的修復更新工藝。

3.5翻轉內襯法cured-in-placepipe

用壓縮空氣或水為動力將復合筒狀襯材浸漬膠粘劑后,翻轉推入在役管道,經固化后形成內襯層

的管道內修復工藝。

3.6

管狀復合內襯材料Plastics-coatedbabrichose

由無縫管狀機制布均勻涂覆密閉性膜材而成的高強度、耐磨、抗拉強度高、氣密性強的一次成型

且無搭接的內襯材料。

3.7

管道非開挖修復更新no-digrehabilitationandreplacement

采用非開挖施工技術在在役管道原位對管道進行沿線缺陷修復,或者原位更換在役管道以改善其性

能。本規程中管道修復包括插入法、折疊管內襯法、縮徑內襯法和翻轉內襯法。靜壓裂管法為管道更新。

4設計

4.1插入法、現場折疊管內襯法、靜壓裂管法、縮徑內襯法、預制折疊管內襯法適用于設計壓力不大

于0.4MPa的在役燃氣管道。翻轉內襯法修復技術適用于設計壓力不大于2.5MPa的在役燃氣管道。

4.2管道非開挖修復更新應根據在役管道的情況、現場環境和施工條件、修復更新后管道的輸配能力

及使用年限等因素經技術經濟比較后,選擇合理的工藝。

4.3設計前應搜集在役管道及施工現場的相關資料,應進行必要的工程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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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當選用聚乙烯管道作為修復更新材料時,設計應滿足CJJ63的相關要求。

4.5設計除符合4.4的要求外,還應包括下列內容:

a)說明修復更新后管道的使用年限、運行壓力等參數;

b)選擇修復更新工藝;

c)對在役管道內壁進行清洗的要求;

d)工作坑及預留三通的位置等。

e)修復更新后管道與熱力管道的水平、垂直凈距如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的有效保護措施。

4.6修復更新工藝對在役管道內壁的清理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在役管道內壁的清理

工藝名稱清理要求

插入法無影響插管的污物及尖銳毛刺

折疊管內襯法無明顯附著物、無尖銳毛刺

縮徑內襯法無明顯附著物、無尖銳毛刺

靜壓裂管法在役管道不堵塞,能滿足施工要求

干燥、無塵、無顆粒、無油污,且無附著突出物,除銹后應達到Sa2.5除銹

翻轉內襯法

等級。

4.7在三通、閥門、凝水缸、彎頭、預留接氣點及分段起止點等處宜進行斷管,并宜同時設置工作坑。

4.8修復更新使用的聚乙烯管材、管件應選用PE100聚乙烯混配料。管材、管件的質量應符合GB/T

15558.1和GB/T15558.2的規定,聚乙烯混配料料的拉伸強度與耐氣體組分,以及管材的拉伸屈服應力

應符合CJ/T358-2019的要求。

4.9當修復工藝需要將修復用聚乙烯管道拖拉進入在役管道時,其允許拖拉力應按式(1)計算:

D2D2

FNO

12……………………(1)

式中:

——聚乙烯管道外徑(mm);

——聚乙烯管道內徑(mm);

——允許拖拉力(N);

σ——管材的屈服拉伸強度(N/mm2),PE100,σ=21N/mm2;或實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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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修復更新用管材外徑與在役管道內徑的關系應符合表2的規定。根據在役管道內徑,可選用非標

準外徑的管材,并應進行管道連接設計。

4.11當選用SDR26的聚乙烯管時,應考慮因在役管結構失效在停氣檢修時由外載荷及管道負壓產生

的管道失穩、豎向變形過大等問題。

4.12插(襯)入的聚乙烯管與在役管道兩端的環形空間應采用柔性透氣填料封堵。

4.13不同修復更新工藝的適用條件和范圍宜符合表2的規定。當在役管道管徑超過表2的規定時,應

經修復更新工藝論證后確定。

表2不同修復更新工藝的適用條件和范圍

新管外徑d分段施工的

修復更新管適用在役管N標準尺寸比

修復更新工藝與在役管內最大適宜長可通過彎頭的能力

道材質道直徑SDR

徑dO的關系度(m)

插入法聚乙烯80~600dN≤0.90dO11、17/17.6300≤22.5°彎頭

現場0.98dO≤dN≤22.5°彎頭、彎曲半

折疊聚乙烯100~40021、26300

折疊≤0.99dO徑>5dn的45°彎頭、

管內

彎曲半徑>8的°

預制17/17.6、21、dn90

襯法聚乙烯100~500d≤0.98d500

折疊NO26彎頭

縮徑內襯法

0.90d≤d

(含模壓法和聚乙烯100~500ON11、17/17.6300≤11.25°彎頭

≤1.04d

輥筒法)O

d≤d+

靜壓裂管法聚乙烯100~400NO11—≤22.5°彎頭

100mm

復合筒狀材

翻轉內襯法100~1000d=d無400連續通過90°彎頭

料NO

注:1標準尺寸比應滿足GB/T15558.1的要求。

2采用現場折疊與預制折疊內襯法進行修復更新時,小于dn200的聚乙烯管材不應采用SDR26尺寸系列。

4.14當采用聚乙烯管道作為修復更新材料時,修復后管道的最大允許工作壓力應符合表3的要求。

表3修復后聚乙烯管道的最大允許工作壓力(MPa)

PE100

城鎮燃氣種類

SDR11SDR17/17.6SDR21SDR26

天然氣0.400.400.400.40

混空氣0.400.300.300.30

液化石油氣

氣態0.300.200.200.20

干氣0.400.300.300.30

人工煤氣

其他0.300.200.200.20

4.15當采用管狀復合內襯材料作為修復材料時,修復后管道的最大允許工作壓力不應高于在役管道的

工作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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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插入法

5.1施工準備

5.1.1施工現場應具有放置機具、設備和管材的空間,且在起始工作坑的延長線上應具有放置施工段

聚乙烯管所需的位置。

5.1.2修復更新前應清除地面和工作坑底的石塊和尖凸物。工作區域應圍好圍擋。

5.1.3修復更新前應對在役管道進行停氣、放散、吹掃,且應符合CJJ51的要求。

5.1.4施工現場應確定斷管部位、工作坑的位置及穿聚乙烯管道的分段等。工作坑的位置應避開地下

構筑物、地下管線及其他障礙物。

5.1.5工作坑(圖1)最小長度宜按式(2)計算:

1

LH4RH2……………………(2)

式中:

L——工作坑長度(m);

H——敷設深度(m);

R——聚乙烯管道允許彎曲半徑(m),且R≥25dn;

dn——聚乙烯管道管徑(mm)。

圖1插入法工作坑示意圖

1-地面滾輪架2-防磨墊3-喇叭型導入管4-在役管道

5.1.6穿管前應對在役管道內壁進行檢查和清理,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采用130萬像素以上彩色高分辨率閉路電視系統核實穿管路線、窺查管道內障礙物情況,

確定舊管道清理方案;

b)清理后應采用閉路電視系統對管道內壁進行內窺檢查,并應滿足4.6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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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應對清理出的污水、污物進行收集,并應集中處理;

d)清理后的管道應及時施工或對管道兩端進行封堵保護。

5.1.7穿管前應采用長度不小于4m,且與待插入管道同徑的聚乙烯檢測管段拉過在役管道,并檢測其

表面劃痕深度,不得超過壁厚的10%。

5.2施工

5.2.1插入前應聚乙烯管道應采用熱熔對接連接,熱熔對接連接及連接后的外觀檢查應符合CJJ63的

要求,且焊口應進行100%切邊檢查。

5.2.2插入前應在在役管道端口加裝一個表面光滑、阻力小的導滑口,并應在導滑口上涂敷潤滑劑,

且工作坑外聚乙烯管應放置在滑輪支架上拖拉。

5.2.3牽引設備的牽引能力應大于計算允許拖拉力的1.2倍,并應具有自控裝置。

5.2.4聚乙烯管插入在役管道后,每段插入管伸出在役管道端口的長度應在管道拉伸變形恢復后滿足

管道連接操作的要求,并及時對插入管段兩端進行封堵,防止雜物進入管道。

5.2.5穿管完成后宜分段進行強度試驗,試驗應滿足CJJ63的要求。

5.2.6工作坑內插入管之間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a)連接前應經過不少于24h應力松弛,并在兩段PE管上的連接管件處設置支撐點;

b)固定口焊接應采用電熔連接;

5.2.7當聚乙烯管道與在役金屬管道連接時,應選用鋼塑轉換接頭連接或法蘭連接,并應滿足

CJJ63-2018中5.4與5.5的要求。當采用法蘭連接時,宜設置檢查井。法蘭連接需要直埋敷設時,法蘭

盤、緊固件應經防腐處理,法蘭墊片應采用丁腈橡膠或氟橡膠,并應符合GB/T23658《彈性體密封圈輸

送氣體燃料和烴類液體的管道和配件》。

5.2.8連接完成后應對連接點驗漏,確認無泄漏后,方可拆除工作坑并回填。工作坑回填應滿足CJJ63

的要求。

5.3過程檢驗與記錄

5.3.1施工過程中應檢查每段插入的聚乙烯管伸出在役管道端口至少1m長管段的外表面,表面完好

或表面劃痕深度不大于聚乙烯管壁厚的10%應判為合格。

5.3.2施工過程記錄應包括下列內容:

a)聚乙烯焊口的焊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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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連接點和保護結構大樣圖(比例1:50);

c)閉路電視系統檢測記錄;

d)檢測管段的情況記錄。

6工廠預制成型折疊管內襯法

6.1一般規定

6.1.1預制折疊管在出廠前應進行模擬實際工程的安裝測試,并應提供測試報告。恢復后的聚乙烯管

道的力學性能應滿足GB15558.1的要求。

6.1.2預制折疊管制造商應提供安裝手冊,并應在安裝手冊中提供下列參數:

a)復原所需要的最大和最小內壓力值;

b)復原時管道內部和外部表面應達到的最大和最小溫度;

c)允許最大牽引力;

d)最小安裝彎曲半徑;

e)允許的環境溫度范圍。

6.1.3預制折疊管施工前應進行管材記憶能力的測試與常溫下環向拉伸應力的測定,合格后方可開工。

管材記憶能力的測試與常溫下環向拉伸應力的測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a)管材記憶恢復值應大于等于0.65倍產品標注的評價直徑;

b)常溫下環向拉伸應力應能滿足測試時間達到165h時,試樣未破壞應判為合格。若試樣被破壞,

應確定是韌性破壞或脆性破壞。當試樣在165h前發生韌性破壞,應按GB/T15558.1-2015表9選擇較

低的應力和相應的最小破壞時間重新試驗。

c)檢測方法見附錄A、附錄B的要求。

6.2材料與設備

6.2.1制造商應提供制造階段的預制折疊管的直徑、壁厚、形狀及其允許偏差等資料。

6.2.2模擬安裝測試后的管材樣品的壁厚應符合表4的要求。尺寸測量應在(23±2)℃的溫度下按GB/T

8806的要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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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模擬安裝測試后的管材樣品的壁厚(mm)

壁厚

最大平標準尺寸比SDR17標準尺寸比SDR17.6標準尺寸比SDR21標準尺寸比SDR26

均外徑

最大平均最大平

d最小壁厚最小壁厚最大平均壁最小壁厚最小壁厚最大平均壁

em,max壁厚均壁厚

eminemin厚em,maxeminemin厚em,max

em,maxem,max

1005.97.15.76.94.85.93.94.9

1257.48.87.18.567.34.85.9

1508.910.58.610.27.28.65.87.0

20011.913.911.413.39.611.37.79.2

22513.415.612.814.910.812.68.610.2

25014.817.114.216.411.913.99.611.3

30017.720.417.119.714.316.611.613.5

35020.623.619.922.816.719.313.515.6

40023.727.122.826.119.121.915.317.7

50029.733.528.332.223.927.319.121.9

6.2.3進行預制折疊管內襯法施工應具備下列施工設備和工具:

a)帶整套過程控制系統的蒸汽發生器;

b)卷盤拖車;

c)有圖形或數字型式記錄的絞盤裝置;

d)數據存儲器;

e)水汽分離器;

f)聚乙烯管焊接機具;

g)管道導向裝置;

h)擴口器、牽引頭、窗口切割器;

i)其他標準工具、設備及輔助設備等。

6.2.4施工現場所使用的設備應安全、低噪聲,且不得對空氣、地面和水源造成污染。

6.2.5預制折疊管的存放、搬運與運輸應滿足GB/T15558.1的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a)不應對預制折疊管造成機械損傷;

b)管材表面不應產生壁厚超過10%的劃痕、永久彎曲、皺痕或折痕等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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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施工準備

6.3.1對在役管道系統的停氣、放散等應符合5.1.3的要求。

6.3.2穿管前應對在役管道內壁進行檢查和清理,并應符合5.1.6的要求。

6.3.3對在役管道系統的結構狀況、阻礙物、置換的接頭、管道的沉降和(或)變形及泄漏情況等應

進行測定并記錄。

6.3.4工作坑的尺寸不宜小于式(3)的計算值:

L10Dh……………………(3)

式中:

D——內襯管外徑(mm);

h——連接裝置的長度(m);

L——工作坑長度(m)。

6.3.5清理檢查合格后還應對在役管道進行通球試驗,對通球受阻的管段應開挖處理。

6.3.6當在役管道彎頭處的最大彎曲角度及管線的最小曲率半徑滿足表5的要求時,可不設工作坑。

表5在役管道的最大彎曲角度及最小曲率半徑

彎曲類型最大彎曲角度最小曲率半徑

轉彎和接頭≤22.5°沒有限制

轉彎≤45°≥5倍內襯管外徑

轉彎≤90°≥8倍內襯管外徑

6.4施工

6.4.1當預制折疊管被牽引進入在役管道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砂礫等雜物進入折疊管與在役管道間的

環形空間。

6.4.2在預制折疊管被牽引進入的舊管管口宜設置摩擦阻力小、表面光滑的導向裝置或折疊管保護裝

置。

6.4.3預制折疊管被牽引進在役管道的牽引力應按式(1)計算。

6.4.4每段預制折疊管伸出舊管端口的長度不宜小于1.5m。

6.4.5應在預制折疊管兩端焊接密封板,安裝溫度和壓力傳感器,并與蒸汽及壓縮空氣的接口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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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當已通入的蒸汽溫度達到安裝手冊中的規定值時,可通入壓縮空氣。壓縮空氣的壓力應符合合

格的模擬安裝測試報告的要求。

6.4.7應保持預制折疊管內的壓縮空氣壓力,直到接收坑內折疊管的管外壁溫度達到安裝手冊的規定

值。

6.4.8折疊管恢復圓形后,穩壓時間不宜少于24h。

6.4.9在復原過程中,安裝溫度和壓力不應少于每2min自動地測量和記錄1次。復原的溫度和壓力

應嚴格遵守折疊管制造商所提供的工藝條件。

6.4.10就位后的預制折疊管連接前,應在內襯管的端口安裝一個剛性的內部支撐襯套。

6.4.11預制折疊管的連接除應滿足5.2.6、5.2.7條的要求外,還應滿足下列規定:

a)對SDR17/17.6系列非標準外徑預制折疊管,當擴徑至與聚乙烯管外徑及壁厚一致時方可進行連

接。當采用擴徑的方式不能滿足標準壁厚時,應采用變徑管件連接;

b)SDR26系列非標準外徑的預制折疊管應采用變徑管件連接。

6.4.12當預制折疊管為SDR21與SDR26系列時,在役管道斷管處的聚乙烯管及管件宜采取外加鋼制

套管或磚砌保護溝,并填砂加蓋板的方式進行保護。

6.5過程檢驗與記錄

6.5.1施工前應對管材、管件的表面質量及標志進行檢查,有裂口、凹陷、嚴重劃痕等缺陷的管材、

管件不應使用。

6.5.2在預制成型折疊管修復施工過程中,應對工作坑接點的位置和高程、牽引力和牽引速度、安裝

溫度和壓力、折疊管焊口及復原參數等進行記錄。

6.5.3卸壓時應打開預制折疊管端口,壓力應緩慢釋放,并應使用閉路電視系統檢查其內壁。內壁應

連續并全部恢復圓形,預制折疊管表面應無褶皺、裂紋,并應做全程錄像存檔。

7現場成型折疊管內襯法

7.1一般規定

7.1.1現場折疊管施工應在5℃~30℃環境溫度的條件下進行。

7.1.2現場折疊管的復原應采用清潔的常溫水。

7.1.3現場折疊管內襯修復用的聚乙烯管道應采用熱熔對接,工作坑內宜采用電熔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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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GASXXXX-XXXX

7.1.4現場折疊管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按附錄C的要求進行與工程相適應的工藝評定,合格后方可開

工。

7.2材料與設備

7.2.1用于現場折疊的聚乙烯管材運抵施工現場后,應按生產批次檢測管材的力學性能,并應符合表

7的規定,測試合格后的管材方可用于施工。

表6管材的力學性能

性能要求測試參數測試方法

斷裂伸長率(%)試驗形狀:類型2a

>500

e≤5mm試驗速度:100mm/min

斷裂伸長率(%)試驗形狀:類型1a

>500

5mm<e≤12mm試驗速度:50mm/min熱塑性塑料管材拉伸性

試驗形狀:類型1a能測定第3部分:聚烯烴管

材GB/T8804.3-2003

試驗速度:25mm/min

斷裂伸長率(%)

>350或

e>12mm

試驗形狀:類型3a

試驗速度:10mm/min

靜液壓強度流體輸送用熱塑性塑料管

破壞時間≥100h環應力12.0MPa材耐內壓實驗方法GB/T

(,)a

20℃100h6111-2018

燃氣用埋地聚乙烯(PE)管

壓縮復原可復原——道系統第1部分:管材

GB15558.1-2003附錄F

a如果可行,壁厚不大于25mm的管材也可采用類型2試樣,類型2試樣采用機械加工或模壓法制備。

7.2.2現場連接折疊管的管件應與折疊管管材相匹配,并應滿足GB/T15558.2的要求。

7.2.3現場折疊管壓制成型專用設備的類型應根據現場折疊管的管徑和壁厚選擇。

7.2.4牽引設備應具有牽引力自動控制裝置和顯示、記錄儀表。

7.2.5現場折疊內襯管復原所需水泵等設備應滿足工藝的要求,且應有溫度、壓力計量儀表。

7.3施工準備

7.3.1現場折疊管修復的施工準備應符合5.1的要求。

7.3.2壓制設備的壓輥間距應按照現場折疊管的規格要求進行調整。

7.4施工

7.4.1現場折疊應在對聚乙烯管進行熱熔對接連接后進行,熱熔對接連接應符合CJJ6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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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在熱熔對接冷卻期間,整個內襯管段不得受任何外力的作用;焊接好的聚乙烯管應作好端口密

封。

7.4.3聚乙烯管焊接后的檢查應符合5.2.1的要求。

7.4.4焊接檢查合格的聚乙烯管現場折疊后,應立即將纏繞帶纏繞在折疊管外。牽引端宜采用連續纏

繞,其他部分宜采用間斷纏繞,且間距不宜大于50mm。纏繞帶不應使用鋼絲或其他金屬制品。

7.4.5在役管道端口應配備現場折疊管導入裝置或折疊管保護裝置,并應滿足5.2.2的要求。

7.4.6將現場折疊管牽引進在役管道內的施工牽引力應按式(1)計算。

7.4.7壓制折疊管、折疊管纏繞和被牽引進入在役管道的牽引速度應保持同步,并宜控制在5m/min~

8m/min。

7.4.8折疊管在工作坑的兩端宜留有不少于1.5m的施工余量。

7.4.9當折疊管在在役管道內就位后,應在折疊管端部焊接密封盲板。

7.4.10復原時應嚴格控制加壓速度,應按施工工藝評定參數執行。

7.4.11現場折疊管恢復圓形并達到壓力穩定后,穩壓時間不宜少于24h。

7.4.12就位后的現場折疊管的連接應滿足6.4.10、6.4.11的要求。

7.5過程檢驗與記錄

7.5.1應通過閉路電視系統全線檢測并記錄清管結果。

7.5.2應通過閉路電視系統全線檢測折疊管的復原情況及內壁的完整性,折疊管的表面應平滑、無褶

皺和裂紋。

7.5.3應記錄施工過程中的牽引力。

7.5.4應測量并記錄復原過程中的水溫、水壓及進水量等參數。

7.5.5應在牽引端測試復原后的折疊管的壁厚并記錄。

8縮徑內襯法

8.1一般規定

8.1.1當采用縮徑內襯法進行在役管道修復時,工作段內不得有大于11.25°的彎頭。

8.1.2縮徑施工時,聚乙烯管道外徑的縮減量應小于等于其外徑值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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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經縮徑后的聚乙烯管外徑應小于在役管道內徑的2.5%,但不應小于10mm。

8.2施工準備

8.2.1當采用縮徑內襯法進行在役管道修復時,應具備多組輥筒、鍛模、絞盤車和推管機等設備。

8.2.2縮徑內襯法修復施工的在役管道內壁檢查與清理,以及工作坑開挖等施工準備應符合本規程第

5.1節的規定

8.2.3對在役管道橢圓度、腐蝕程度、裂紋等情況應進行測定并記錄。

8.3施工

8.3.1聚乙烯管道焊接及焊接后的檢查應滿足5.2.1的要求。

8.3.2牽引時,聚乙烯管端應封閉。施工牽引力應按式(1)計算。當不能滿足時,應采用液壓驅動機

協助將聚乙烯管推入舊管。

8.3.3施工時,每個施工段聚乙烯管應連續牽引進入在役管道,不應中途停頓,拉入速度宜在

1m/min~2m/min范圍內。

8.3.4聚乙烯管被置入在役管道后宜使其自然恢復原狀,恢復時間不得少于24h。若采用加水加壓使

其復原,維持水壓不得少于24h。

8.3.5就位后的聚乙烯管道的連接應滿足6.4的要求。

8.3.6施工過程檢驗與記錄應滿足6.5的要求。

9靜壓裂管法

9.1施工準備

9.1.1裂管法施工應具備裂管器、液壓動力源、液壓拉桿機、支撐架及相應數量的拉桿。

9.1.2裂管法施工準備應滿足5.1.3~5.1.5的要求。

9.1.3裂管法施工前應獲得管道沿線1.5m~2m范圍內的地下管線資料并與相關部門進行核對,確定

各類相鄰管線性質、位置、埋深及地下水位等情況。

9.1.4裂管法施工前應對在役管道進行裂管施工安全性評估,施工不得影響周圍管線與設施。

9.1.5裂管法施工接收工作坑的開槽應滿足CJJ33的要求。放置設備一側的工作坑的坑壁面應平整、

無突起硬物,并應垂直于坑底平面及在役管道中心線。工作坑的規格尺寸應滿足裂管機施工操作的要求。

9.1.6當在役管道內污物影響施工時,應對在役管道進行清理,并應符合4.6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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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施工

9.2.1聚乙烯管道焊接及焊接后的檢查應滿足5.2.1的要求。。

9.2.2裂管器連接端應完好無損,并與拉桿相連。

9.2.3裂管器進入在役管道時,割刀輪位置宜與垂直于地面的管道直徑連線在下方成30°夾角(圖2)。

圖2割刀輪位置示意圖

9.2.4聚乙烯管引入端口應封閉,施工牽引力應按式(1)計算。

9.2.5聚乙烯管道應放置在滑輪支架上拖動。

9.2.6當施工中發生牽引力陡增現象時,必須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處理后方可繼續施工。

9.2.7伸出工作坑的聚乙烯管的長度,應能滿足各段連接需要。

9.2.8聚乙烯管就位后,各管段的連接應滿足5.2.6的規定。

9.3過程檢驗與記錄

9.3.1施工過程中應嚴格記錄穿入在役管道中拉桿的數量及相應牽引力。

9.3.2裂管施工過程記錄應包括下列內容:

a)《物探報告》;

b)《地堪報告》;

c)《裂管施工記錄》。

10翻轉內襯法

10.1一般規定

10.1.1經翻轉內襯法修復后的管道仍應對金屬管道的外防腐層及陰極保護系統進行維護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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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采用翻轉內襯法修復后的管道,在粘合劑固化完成后應進行水壓爆破試驗與剝離強度試驗,并

應符合下列規定:

a)每項工程應制作一段試件并截取用于水壓爆破測試,試驗結果應符合表7要求;

表7爆破壓力

管線設計壓力PN爆破壓力

MPaMPa

PN≤0.4≥5.0

0.4<PN≤1.6≥6.0

1.6<PN≤2.5≥8.0

b)每項工程每1000m管道應截取一段不少于0.5m長的試件進行內襯90°(圓周方向)剝離強度試

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表8的要求

表8剝離強度

管線設計壓力PN剝離強度

MPaN/cm

PN≤0.4≥10

0.4<PN≤1.6≥17

1.6<PN≤2.5≥25

c)水壓爆破測試與90°剝離強度試驗試驗方法見附錄D。

10.1.3兩工作段連接用短管的材質性能應不低于在役管道材質,且應滿足在役管道的焊接要求,鋼制

管道還應進行外防腐處理,防腐性能不得低于原防腐層。

10.1.4短管連接及防腐施工和驗收應滿足CJJ33的要求。

10.1.5翻轉內襯法修復技術及輔助管道清理技術應具備清理、修復1.5D的90°彎頭能力。

10.2材料與設備

10.2.1翻轉內襯法修復用管狀復合內襯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a)紡織基材應使用無縫管狀織物,膜材應為耐磨彈性高分子材料;

b)每一批次的管狀復合內襯材料應至少進行一次厚度、單位面積克重及平鋪寬度的測量;每一批

次的管狀復合內襯材料應進行氣密性檢測、拉伸性能測試、老化測試與耐燃氣組分測試。測量/測試的

方法與要求見附錄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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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翻轉內襯法修復用粘合劑應符合下列要求:

a)每一批次的粘合劑應取樣進行粘度測試,測試結果應符合生產商提供的規格和公差數據。

b)每一批次的粘合劑應取樣待其固化后進行耐燃氣組分測試。固化后試樣面積宜為30mm×30mm,

厚度宜為1.5mm~2mm,試驗方法見附錄E。浸泡干燥后稱量,試樣質量不應低于試驗前質量的95%。

10.2.3管狀復合內襯材料和粘合劑的儲存及搬運應滿足下列要求:

a)應在專用庫房避光保存,通風良好,不應與油類、酸、堿、鹽等其他化學物質接觸;

b)管狀復合內襯材料有效期應為24個月。粘合劑有效期應為12個月。儲存超過期限的材料與粘

合劑應在使用前重新進行一次10.2.2條所規定的檢測,并記錄結果。

c)搬運和運輸時應保持密封,防塵防水、防止破損。

10.2.4翻轉內襯法施工應具備閉路電視檢測系統、清理設備及翻轉工藝操作等設備。

10.3施工準備

10.3.1在役管道的吹掃、置換等工作應符合本規程第5章的要求。

10.3.2開挖工作坑的大小根據其功能、所需斷管長度、作業所需空間、管道直徑和埋設深度決定。

10.3.3翻轉內襯修復前的清理應滿足下列要求:

a)應對在役管道內壁進行噴砂清理,并應采用配備分辨率不低于460線的CCD攝像頭的CCTV

檢測設備檢測清理效果,除銹效果應達到金屬表面處理等級Sa2.5級,表面應無可見的油、脂和污

物,且無氧化皮、鐵銹、涂層和外來雜質。任何污染物的殘留痕跡應僅呈現為點狀或條文狀的輕微

色斑;

b)之前運行人工煤氣的在役管道,應先進行高壓水清理,再進行噴砂清理。

10.3.4管狀復合內襯材料和粘合劑應與在役管道壓力級別匹配,并應根據施工段的長度進行準備。

10.4施工

10.4.1進行翻轉操作前,應對管狀復合內襯材料直徑及長度進行核查,并采用CCTV檢測設備對在

役管道內部情況和管道總長度進行復核和記錄。

10.4.2施工環境溫度應為0℃~35℃。

10.4.3膠粘劑和固化劑應按照比例充分混合均勻,攪拌桶內不應進入水滴和灰塵等雜物。膠粘劑開封

后應一次性用完。

10.4.4當管狀復合內襯材料浸漬膠粘劑時,應經充分碾壓,并達到飽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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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啟動翻轉設備前,翻轉端口應連接牢固。

10.4.6翻轉過程當中應根據管徑嚴格控制翻轉壓力與翻轉速度,宜使用自動控壓、控速翻轉設備,并

應符合下列規定:

a)翻轉壓力應小于0.15MPa,且應保證翻轉壓力穩定,壓力值變化小于±0.002MPa;

b)翻轉速度應小于5m/min,且應保證翻轉速度穩定,翻轉速度變化小于±0.5m/min。

10.4.7翻轉內襯修復后,應使用新制管段對各個翻轉段進行連接,采用焊接方式進行連接時應對已修

復管道內的內襯進行保護。工作段的兩端應環切出焊接的熱影響區,切除長度應為管徑的1/2且不小于

150mm,切口應整齊、平滑;

10.4.8翻轉完畢后應將管道兩端連接好,并安裝帶有自動記錄功能的壓力表后加壓固化。

10.4.9固化應滿足下列要求:

a)在整個固化過程中固化壓力應保持穩定。

b)固化時間應符合表9的規定:

表9固化時間

土壤溫度最短固化時間

燃氣管道設計壓力

℃小時

2548

2072

0.8MPa≤P≤2.5MPa

1596

10120

≥1024

P≤0.4MPa

>1024a

a需額外添加催化劑

c)固化結束后應緩慢卸壓,不應使管內形成負壓。

10.4.10固化完成后,啟動CCTV檢測設備對管道進行內窺錄像檢查,除管道轉彎及彎頭處可存在少

量皺褶外,整個翻轉段應連續和光滑,無污濁、無皺褶、無空鼓、無分層。

10.5過程檢驗和記錄

10.5.1翻轉內襯法修復施工中應進行管道清理檢驗、每一工作段的翻轉質量檢驗。

10.5.2施工過程中的記錄應包括下列內容:

a)《翻轉內襯修復施工記錄》

b)CCTV檢測設備錄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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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試驗與驗收

11.1一般規定

11.1.1城鎮燃氣管道非開挖修復更新工程驗收合格后超過6個月未投入使用的,應在使用前重新組織

檢查,合格后方可通氣使用。

11.1.2修復施工所使用的管材和管路附件等應在質量保證期內,并應具備相關的合格證、檢測報告等

質量證明文件。凡非標準產品,均應參照相應的標準作性能試驗或檢驗。

11.1.3舊燃氣管道修復更新完成后,應對修復更新后的管道進行吹掃、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

11.1.4燃氣管道試驗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a)管道施工已按設計文件和本規程的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檢查;

b)對管道各連接部位的安裝和接口質量,已按相關標準規定進行檢驗;

c)試驗前應由施工單位向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報送試驗方案,做好安全工作,批準后方可進行。

11.2管道吹掃與試驗

11.2.1對修復更新施工完成后的管道應進行吹掃,并應滿足CJJ63的要求。

11.2.2被修復更新的管道進行強度試驗前,應根據不同的修復工藝對其過程檢查驗收的資料進行核實,

符合設計、施工要求的管道方可進行強度試驗。

11.2.3被修復更新管道的強度試驗應滿足CJJ33的要求。

11.2.4嚴密性試驗應在強度試驗合格后進行,嚴密性試驗應滿足CJJ33的要求。

11.3工程竣工驗收

11.3.1施工單位在修復更新工程完工后,應先對修復更新管道目測進行外觀檢查并吹掃,以及強度、

嚴密性試驗預驗,合格后通知相關部門驗收。

11.3.2燃氣管道修復更新工程的竣工驗收,應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按本

規程要求進行聯合驗收。

11.3.3工程驗收應包括工程實體驗收和竣工檔案的驗收。

11.3.4工程實體驗收應包括下列內容: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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