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摘要刑事和解的目的是修復因犯罪人的犯罪行為而受損的犯罪人與被害人之間原有的和諧關系,使犯罪人改過自新,回歸社會。新《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刑事和解制度,這反映了中國法制化進程的巨大進步。然而,為了實現最終目標并體現其價值,這一制度必須加以改進。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國刑事和解制度存在的問題、以及從監督機制和社區矯正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國刑事和解制度的建議。關鍵詞:刑事和解制度;問題;監督機制;社區矯正
前言2018年《刑事訴訟法》再一次修正,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刑事和解制度的內體內容,在下列兩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過道歉、賠償損失等方式獲得被害人的諒解,依法可以獲得法院從寬處罰。首先,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以及關于財產的犯罪的案件,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過失犯罪案件。筆者認為,新刑訴法雖然規定了此項制度,但是依然還有很多之處需要加以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概述刑事和解制度的含義所謂刑事和解,又稱犯罪人與被害人之間的和解,是指犯罪人與被害人之間能夠進行面對面的直接對話和協商,取得相互理解,達成協議,并最終在第三方調解的幫助下解決爭議和沖突。刑事和解是一種非正式或準司法模式,它以犯罪為解決對象,一般在司法機關的監督和控制下進行。刑事和解的目的是恢復被被害人破壞的社會關系,彌補被害人遭受的損失,恢復犯罪人與被害人之間的和諧關系,使犯罪人改造和回歸社會。刑事和解制度的特點刑事和解是現代發展的產物。它是一種刑事訴訟協議,有其自身的特點:刑事和解具有自主性司法機構在刑事和解中處于中立地位。不應誘使或強迫任何一方和解,并應充分尊重雙方的自主權。刑事和解是在受害人和犯罪人雙方自愿的基礎上進行的。是否和解以及如何和解等一系列與和解相關的事項都由雙方的自由意志決定。只有通過談判達成利益平衡,才能達成和解。刑事和解具有緩和性刑事和解的適度性體現在通過犯罪人的供述、賠償和道歉與被害人的和解中。對于一直以對抗方式進行的刑事訴訟而言,刑事和解削弱了訴訟的對抗性,使被害人和犯罪人能夠相互協商,緩和雙方的矛盾,修復犯罪行為所破壞的社會關系。刑事和解具有多贏性犯罪發生后,被害人希望自己因犯罪造成的損失得到賠償;犯罪者希望得到豁免和減輕,而不是被貼上“罪犯”的標簽,并獲得改過自新的機會。也可以達到國家刑法懲治和預防犯罪的目的。社會方面,犯罪人的人身危險基本消除,社會秩序恢復穩定,刑事和解已達到雙贏局面。我國刑事和解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與刑法的三個基本原則存在一定沖突與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則,即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和罪刑相適應原則存在沖突。刑法的強制力和威懾力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罪刑法定”原則規定,構成犯罪的,必須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未明確規定為犯罪的,不予定罪處罰。刑事和解強調人與人之間的和諧。通過刑事和解,實體的處罰往往低于法定處罰,有時甚至免除處罰。從某種程度上說,它是對罪刑法定原則的突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每個人的犯罪行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刑事和解使犯罪人因其貧窮和財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容易導致刑法適用的不平等;“罪刑相適應”要求刑罰的輕重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在刑事和解中,犯罪人可以通過賠償經濟損失和承擔民事責任來減少或減輕刑事責任,這與罪刑相適應的原則背道而馳。總之,刑事和解制度與現行刑法的三項基本原則存在一定程度的沖突,會在一定程度上損害刑罰的威懾力。經濟賠償的實現方式與社會觀念之間存在沖突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訂后,有人質疑“花錢買刑”,認為該制度是富人減少法律制裁的保護傘。經濟富裕的犯罪人為了減輕或免除處罰,客觀上主動補償被害人,但主觀上難以判斷犯罪人是否真心悔改,是否存在累犯的可能性,甚至將刑事和解變成了一個討價還價的過程,嚴重忽視了刑事和解的核心概念,即犯罪人的“悔罪”和受害方的“諒解”。同時,在目前的實踐中,刑事和解的手段相對單一。由于一次性經濟補償金支付方式即時、操作簡便、后續環節少,受到大多數當事人和案件承辦人的青睞。據不完全統計,80%以上的刑事和解案件是通過賠償經濟損失解決的。行為人是否具有足夠的賠償能力,賠償能否滿足被害人的需要,往往直接影響到雙方能否達成協議。因此,是否只有經濟補償才能達到和解的目的,是否能夠真正反映行為人和被害人的真實意思,是否能夠通過刑事和解制度恢復受損的社會關系,仍然值得思考。容易出現司法權力濫用,滋生司法腐敗在刑事和解實踐中,司法機關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人民檢察院有權向人民法院建議從輕處罰,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司法自由裁量權雖然有其合理性,但在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下,當前司法實踐中存在著片面的“寬嚴相濟”傾向。許多刑事和解案件都打著“寬嚴相濟”的旗號,使一些不符合條件的案件可以以刑事和解的形式處理。例如,檢察機關在處理未成年人強奸案件時,召集未成年人父母和當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使雙方能夠消除分歧,自愿簽訂和解協議,賠償經濟損失,最后將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由逮捕改為取保候審;此外,一些司法機關對五年內犯下故意犯罪的人進行調解。這使得司法機關的權力在無形中膨脹,可能導致濫用職權、斂財等違法行為,滋生司法腐敗,損害司法權威,使一些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和解協議缺乏公正性的判斷標準一般而言,刑事和解是建立在雙方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的。達成和解協議的條件是犯罪人自愿悔改,受害者理解并同意和解。因此,達成和解協議的過程必須反映公正和公平的原則。然而,在一些刑事和解案件中,侵略者可能通過威脅和其他非法手段迫使遇險的受害者達成和解協議。目前,很難確保和解協議的公平和公正。刑事和解的標準認定較為抽象。同樣,為了獲得較輕的懲罰或免于懲罰,侵略者會過分要求侵略者接受受害者過高的價格,也可能會出現侵略者無法實施或惡意實施的情況。完善我國刑事和解制度的幾點建議完善刑事和解制度的相關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88條至第290條規定了當事人和解的適用范圍、條件和原則,但和解協議的訂立和履行可能會出現各種問題。因此,為使刑事和解制度在司法實踐中更具可操作性,更容易被公眾接受和認可,建議有關部門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刑事和解主體,自愿平等的標準,刑事和解協議的履行期限和效力、賠償范圍、賠償方式和賠償標準。完善刑事和解的配套制度立法完善社區矯正制度《刑法》第八修正案確立了社區矯正制度,作為緩刑和假釋的一項實施措施。我們還可以將社區矯正作為刑事和解的一項輔助措施。刑事和解在司法實踐中容易被誤解。人們可能會認為這是一種“花錢買刑”的行為,導致了貧富之間的不公,法律的公平正義消失了。這主要是因為雙方刑事和解后,很少對犯罪人采取刑事措施,而只是將經濟補償作為刑事和解的主要內容。在此,社區矯正作為刑事和解制度的配套措施,集社區服務、賠償責任和刑事處罰于一體。僅僅民事賠償是不夠的。還必須開展社區服務,作為執行懲罰的一種手段。因此,即使是富人,也必須在真正悔改,履行民事賠償責任后,才能開展社區服務;即使窮人無法對受害者進行民事賠償,他們也可以在社區服務過程中獲得一定的經濟補貼,以履行其賠償責任。這樣,即使犯罪人的經濟補償能力較弱,也可以通過刑事和解對被害人進行補償,從而實現刑事和解制度的公平適用,體現司法公正。社區矯正制度中的禁止令可以防止犯罪分子再次犯罪,在社區矯正過程中約束犯罪分子,使犯罪分子意識到自己的罪行并改正錯誤,積極服務于社區矯正過程,最終實現刑事和解制度下社區矯正的目的和價值。建立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在刑事和解制度中,被害人愿意和解。首先,他看到了犯罪人的悔改態度,承認了犯罪人的悔改行為;第二,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害可以得到賠償。顯然,后一個原因是第一次影響被害人的主要因素。在當今的司法實踐中,當行為人受到懲罰時,被害人所遭受的損失實際上很難得到充分的賠償。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經濟補償可分為三個方面:來自行為人即行為人的經濟補償。如果雙方實施刑事和解,賠償可以更快到位;慈善機構或社會慈善機構的補償。對犯罪行為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在受到社會關注后,可以獲得社會的生命賠償;最后,國家賠償。設有國家賠償機構的國家可以根據犯罪的實際情況對被害人進行賠償。我國對犯罪行為的三種賠償方式中有兩種,但社會賠償基本困難。大多數能夠獲得社會補償的刑事案件都不屬于刑事和解的范圍。因此,在我國,刑事案件被害人只能從犯罪行為人那里獲得刑事賠償。首先,受害者獲得的賠償來源單一。僅僅依靠行為人的賠償來彌補犯罪行為所遭受的損失,被害人就會增加賠償金額,迫使行為人以賠償作為刑事和解的條件,這不利于真正達到松懈的目的。其次,犯罪人的經濟狀況也決定了刑事和解的成敗。如果經濟條件差,面對刑事和解的賠償數額令人嘆息,悔改的行為態度無法進入刑事和解過程,這將提升犯罪人的仇恨社會意識,與刑事和解的價值取向背道而馳。因此,應拓寬被害人的賠償渠道,努力解決單一賠償方式的危害。筆者認為,國家應當建立國家賠償機制,這更有利于刑事和解制度的發展,有利于彌補被害人所遭受的損失,緩解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矛盾,給公民一種歸屬感。國家賠償機制的原始保證金可以由國家財政先行承擔,然后再向社會收取一部分。再加上法院沒收的違法所得,筆者認為這足以完善原有的國家賠償積累制度。國家賠償受害人后,可以要求行為人每年返還部分勞動,以實現資金的可持續發展。筆者認為,國家賠償制度的存在可以促進刑事和解制度的更好發展。只有真正實現和解的價值,刑事和解制度才能越走越遠。明確和解協議公正性的判斷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對和解協議公正性的判斷標準并沒有明文規定,在實踐中刑事和解協議的公平公正性沒有明確而固定的判斷標準,所以在刑事和解中,在雙方當事人中都很可能存在表面自愿實際則迫于無奈的情況。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應將和解協議公正性的判斷標準加以明文規定,具體來講,公正性的判斷標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被害方提出的和解要求應該合理,而不是漫天要價;主持刑事和解的人員不能違反回避的基本要求;司法機關必須及時地給當事人提供相應的法律幫助;當事人應當有權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和解的內容應當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和解內容不能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習俗,不能有損他人、集體特別是國家的合法利益。只有明確規定了和解協議公正性的判斷標準,刑事和解制度才能發揮其本該具有的作用。統一刑事和解賠償標準,完善賠償履行方式在刑事立法中,通過法律條文形式具體地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賠償被害人所遭受損失的范圍、賠償方式以及賠償數額等,加害方的賠償需與其應擔負的法律責任及被害方所受損失相對應。還可以適當考慮通過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經濟情況進一步保證法律適用的公平與公正,更重要的是還可以防止被害方的“漫天要價”和加害方的“以錢買刑”不良現象的發生。此外,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加害方平等地享有和解的權利,在進行賠償時可以通過有效擔保來解決一次性賠償的困難。
結束語綜上,刑事和解制度符合中國刑事立法和司法的根本宗旨。這是一個我們必須長期堅持的制度。同時,也是我國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體現,符合從輕處罰的大趨勢。刑事和解制度的不斷完善將使我們能夠實現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統一,不斷推進我國的法治進程。早日建立完善的刑事和解制度體系,必將使其在司法體系中發揮應有的作用,促進我國新時期和諧社會的發展。
致謝本論文是在指導老師的悉心指導下完成的。老師淵博的專業知識,嚴謹的治學態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風,誨人不倦的高尚師德,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崇高風范,樸實無華、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對我影響深遠。本論文從選題到完成,每一步都是在老師的指導下完成了,傾注了老師大量的心血。在此,謹向老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參考文獻[1]張云玲.構建我國刑事和解制度的必要性與可行性[J].2021(2011-4):44-45.[2]肖之云,周鑫.我國刑事和解制度的缺陷與完善[J].2021(2016-5):39-47.[3]關力婕.我國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J].2020.[4]湯沐.我國刑事和解制度的問題及法律監督措施[J].2021.[5]史壯.我國刑事和解制度存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4年南京開放大學輔導員考試真題
- 量化風險在2025年公司戰略制定中的意義試題及答案
- 2024年吉林省林業和草原局下屬事業單位真題
- 2024年湖南省生態環境廳下屬事業單位真題
- 不同經營模式下的財務管理計劃
- 建立行業交流圈的步驟計劃
- 2024年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聘招聘筆試真題
- 2025年前端開發能力測驗及答案
- 廣東省東莞市粵華學校2025屆數學七下期末調研模擬試題含解析
- 二級VB綜合復習試題及答案
-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及農業基礎設施投資協議
- 安徽省六安市2024-2025學年八年級(下)期中歷史試卷(含答案)
- 新興原料市場分析-洞察闡釋
- 社工崗前培訓課件
- 《企業的股權規范化落地實務》-20250506
- 福建省三明市2025年普通高中高三畢業班五月質量檢測物理試卷及答案(三明四檢)
- 山東省青島市、淄博市2025年高三年級第二次適應性檢測英語試題及答案(青島、淄博二模)
- 廣東省佛山市高三二模語文試題(原卷版)
- 2024年新疆額敏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村務工作者筆試題帶答案
- 早產兒試題及答案多選
- 2025年上海市靜安區初三二模語文試卷(含答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