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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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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監理實施細則

(安全監理)

****工程有限公司

—0**年**月

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第一部分編制依據

1.已批準的監理規劃

2.與專業工程相關的標準、設計文件和技術資料

3.施工組織設計

4.其他規范性文件

第二部分實施細則主要內容:

1.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的安全監理工作特點,施工現場環境狀況

2.安全監理人員的分工: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本工程的各項安全工

作,對下屬項目工程師及監理員負責安全交底,組織好在正常監理工

作中的安全檢查。

3.方法措施:利用合同賦予的權利,按照本細則第六部分指定的程

序和檢查方式,及時排除隱患,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各項安全交底、檢

查工作,確保零傷亡,零事故。

4.針對性的安全監理檢查、控制要點:詳見第三部分各分部分項工

程監理要點。

5.相關的檢查記錄(表)和資料目錄:詳見第六部分安全監理內業

工作和相關落實制度

第三部分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要點

第一節道路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監理要點

一、前期準備和清理場地

(一)檢查前期準備工作

進行拆除工程時,建設單位在委托工程監理和工程招標之前,

應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立項,納入當地建設計劃,并得到當地政府主

管部門的批準。建設單位在委托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時,應向其提供

所要拆除建筑物的有關文件和資料

(二)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

承攬拆除的施工單位,必須是取得建筑物拆除資質的單位。承

攬拆除工程必須與其資質證書、等級相一致,不準超范圍承攬工程。

(三)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四)查驗《開工報告》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查驗是否有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開工報告》及《安全生產許

可證》。

(五)做好日常巡檢

依據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運用巡視、檢查等方法

對拆除工程實施監理工作。

(六)拆除工程安全監控要點

二、土方工程(部分基礎開挖)

1、土方工程的開挖和填筑必須按照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或這專項

施工方案組織實施,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前必須清除地上障礙物和堪定地下工程,管線的準確位置,

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嚴禁使用機械對地下管線進行探查。

3、土方開挖應符合以下規定。

(1)從上而下開挖,人工挖土2人操作間距橫向不得小于2m縱向不

得小于3mo禁止采用挖空底腳方法開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質巖石。

⑵明挖放坡寬度必須大于圖紙自然破裂線寬度;開挖深度L5m以

上,且無條件放坡的,必須設置固壁支撐.固壁支撐應經過安全驗算并

隨挖深增加

(3)坑、槽、溝邊緣1m以內不得堆放棄土、機械或者其他雜物,并在

距邊緣1m處設置截水溝。

(4)機械開挖應設專人指揮。機械放置平臺保持穩定,挖掘前要先發

出信號。嚴禁人員進入機械旋轉范圍。

多臺機械開挖,挖土間距應大于10m以上。多臺階開挖應驗算邊

坡穩定,算定挖土機離臺階邊坡底角安全距離。

(5)基坑、溝槽、坑井邊緣必須設置不低于1.2m該的防護欄和夜間警

示燈。人員上下應走馬道或梯子,嚴禁蹬踏固壁支撐上下。

⑹基坑內應有良好的排水設施。當開挖深度超過鄰近建筑物(構筑

物)基礎深度時,應采取加固固璧支撐,控制降水,對建筑物進行沉

降和位移觀測。一旦發現異常應立即通知人員撤離現場,并組織群眾

撤離危險建筑。

⑺深基、深井、深溝內的開挖必須具備良好的通風條件,并經常檢

測有毒、有害氣體,不得在有毒、有害氣體超標情況下施工。遇有文

物或者不可辨認的物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并做好現場保護,嚴禁隨

意敲打、玩弄或丟棄。

4、土方填筑應符合下列規定。

(1)從硬實地面向軟土地面逐步填筑,并隨填隨壓實。

(2)設專人指揮,具有回轉車道。

(3)傾倒前應先發出信號,檢查青島位置是否有人或機械、物資;

嚴禁在填筑坡腳下站人。

(4)劃定危險區域,并設專人監控。

(5)夜間或者視線不良條件下施工,應增加照明。

(6)大量土方的開挖及填筑除符合以上規定外,尚應符合有關強制

性標準的規定。

5、土方常用機械(推土機、鏟運機、正鏟挖土機、反鏟挖土機、拉

鏟挖土機、抓鏟挖土機、裝載機、自卸汽車、壓實機械)等監

理工作要點。

(1)作業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設置物、地下敷設管道(包括

電線、電纜、給水、排水、煤氣、通信、供暖等管道)、地下坑

道等的地點及走向,并采用明顯記號表示。嚴禁在離電纜1m

距離以內作業。

(2)機械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并應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

距離不得小于下表的規定。

機械作業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

電壓(kV)

安全距離

<11?1520?4060-110220

沿垂直方向(m)1.53.04.05.06.0

沿水平方向(m)1.01.52.04.06.0

(3)在施工中遇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工,待符合作業安全條件

①填挖區土體不穩定,有發生坍塌危險時。

②氣候突變,發生暴雨,水位暴漲或山洪暴發時。

③在爆破警戒區內發出爆破信號時。

④地面涌水冒泥,出現陷車或因雨發生坡道打滑時。

⑤工作面凈空不足以保證安全作業時。

⑥施工標志,防護設施損毀失效時。

⑦配合機械作業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員,應在機械回轉半

徑以外工作。當必須在回轉半徑以內工作時,應停止機械回

轉并制動好后,方可作業。

⑧雨季施工,機械作業完畢后,應停放在較高的堅實地面上。

三、防護工程

1)邊坡防護作業,必須搭設牢固的腳手架。

2)砌石工程必須自下而上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腳手架上進行。

護墻砌筑時,墻下嚴禁站人。抬運石塊上架,跳板應堅固,并設防滑

條。

3)抹面、勾縫作業必須先上后下。嚴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

下必須用爬梯。架上作業時,架下不準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

筑、下面勾縫。

4)砂漿拌合機、砂漿噴射機等有關施工機械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及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5)擋墻挖基應視土質、濕度和挖掘的深度設放安全邊坡(見表),否

則應設置相適應的圍壁支撐。

6)人工挖基作業時,從基坑內拋上的土方應邊挖邊運。用土臺分層拋

擲傳運出土時,臺階寬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大于1.5m。基坑

上邊緣暫時堆放的土方至少應距坑邊0.8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過

1.5mo

四、基層施工

(一)消解石灰,不得在浸水的同時邊投料、邊翻拌,人員應遠避,

以防燙傷。

(二)裝卸、灑鋪及翻動粉狀材料時,操作人員應站在上風側,輕拌

輕翻減少粉塵。散裝粉狀材料宜使用粉料運輸車運輸,否則車廂上應

采用蓬布遮蓋。裝卸盡量避免在大風天氣下進行。

(三)穩定士拌和機作業

1.應根據不同的拌和材料,選用合適的拌和齒。

2.在拌和過程中,不能急轉彎或原地轉向,嚴禁使用倒擋進行拌和

作業。遇到底層有障礙物時,應及時提起轉子,進行檢查處理。

(四)碎石撒布機作業

1.自卸汽車與撒布機聯合作業,應緊密配合,以防碰撞。

2.作業時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以防碎石傷人。

(五)灑水車在上下坡道及彎道運行中,不得高速行駛,并避免緊急

制動。

(六)灑水車駕駛室外不得載人。

五、瀝青路面

(一)瀝青的加熱及混合料拌制,宜設在人員較少、場地空曠的地段。

產量較大的拌和設備,有條件的應增設防塵設施。

(-)瀝青的預熱與熬制可采用蒸汽、導熱油、太陽能及遠紅外等加

工工藝。

(三)灑布車(機)工作地段應有專人警戒。施工現場的障礙物應清

除干凈,灑油車作業范圍內不得有人。施工現場嚴禁使用明火。

(四)瀝青灑布車作業

L檢查機械、灑布裝置及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

2.采用固定式噴燈向瀝青箱的火管加熱時,應先打開瀝青箱上的煙

囪口,并在液態瀝青淹沒火管后,方可點燃噴燈。

(五)瀝青混合料拌和站的各種機電(包括使用微電腦控制進料的)

設備,在運轉前均需由機工、電工、電腦操作人員進行詳細檢查,確

認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閘運轉。

(六)機組投入正常運轉后,各部門、各工種都要隨時監視各部位運

轉情況,不得擅離崗位。

(七)攪拌機運行中,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滾筒內掏挖或清理。需要清

理時必須停機。如需人員進入攪拌鼓內工作時,鼓外要有人監護。

(八)料斗升起時,嚴禁有人在斗下工作或通過。檢查料斗時應將保

險鏈掛好。

(九)瀝青混合料攤鋪機攤鋪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1.駕駛臺及作業現場要視野開闊,清除一切有礙工作的障礙物。作

業時無關人員不得在駕駛臺上逗留。駕駛員不得擅離崗位。

2.運料車向攤鋪機卸料時,應協調動作,同步行進,防止互撞;

3.熨平板預熱時,應控制熱量,防止因局部過熱而變形。加熱過程

中,必須有專人看管;

4.用柴油清洗攤鋪機時,不得接近明火。

七、水泥混凝土路面

(一)人工攤鋪

(二)切縫、養生

第二節橋涵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監理要點

二、基礎工程施工安全監理控制要點

(一)明挖基礎

1、監理工程師應當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基坑開挖的方法、順序以及支

撐結構的安設,并且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規定進行。

2、監理工程師還應監督檢查采用挖土機械開挖基坑時,坑內不得有

人作業。必須留人在坑內操作時,挖土機械應暫停作業;開挖基坑的

人員不得在坑壁下休息。

四、上部構造工程安全監理控制要點

(一)預制構件安裝作業

1.監理工程師要檢查預制場地的布置是否合理,預制梁的堆放要規

范、穩固

2.裝配式構件(梁、板)的安裝,監理工程師應監督檢查施工單位是

否制定安裝方案

3.監理工程師應監督安裝的構件必須平起穩落,就位準確,與支座密

貼。

第四部分特殊季節和夜間施工安全監理要點

二、冬期施工的安全監理要點

㈠冬期施工的概念

根據當地多年氣象資料統計,當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5d穩定低

于5℃即進入冬期施工;當室外日平均氣溫持續5d高于5c時解除冬

期施工。

㈡冬期施工安全監理要點

四、夜間施工的安全監理要點

1.夜間施工時,現場必須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設備。對施工照明

器具的種類、燈光亮度加以嚴格控制,特別是在城市市區居民居住區

內和邊通車邊施工路段,減少施工照明的不良影響。

2.施工中的小型橋涵兩側及穿越路基的管線等臨時工程,應設置圍

欄,并懸掛紅燈示警標志。

在居民點或公共場所附近開挖溝槽時,應按公共場所設施的標準設置

牢固護欄和跳板供行人通過。夜間應設置照明燈和紅燈。

3.大型橋梁攀登扶梯處、施工船舶扶梯處應設有照明燈具,并督促

施工單位執行運行的安全控制程序,進行巡視檢查。

4.夜間作業船只或在通航江河上長期停置的錨船、碼頭船等應按港

航監督部門規定,配置齊全的夜航、停泊標志燈。船只停靠碼頭應設

照明燈。

5.立體交叉作業必須統一指揮,避免物體墜落、機械作業相互干擾。

第五部分安全監理程序和主要監理內容

一、審查施工(投標)單位的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協助建設單位編制、核查招標文件中相關安全生產的條款

1、根據工程性質、規模和施工工藝特點,核查招標文件對投標單位

資質和誠信記錄的設定條件;

2、招標文件中應要求投標單位提供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

員(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員)安全資格證書;

3、招標文件應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單獨列出相關安全、文明施工

技術措施費用的清單子目,要求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明確相應的報

價,安全生產費用的報價一般不低于投標價的現,且不得作為競爭

性報價,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支付條件、使用要求和調整方式等內容;

4、招標文件中應明確要求投標單位在編制投標文件中必須承諾的安

全生產目標、安全職責、安全管理工作內容及要求、現場配備專職安

全管理人員的條件和數量、安全獎罰措施、安全管理網絡、安全管理

制度和操作規程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技術費用使用計劃、安全技術措

施等專用條款,并提供合同簽訂時需要的安全生產協議書的格式文

本。

5、招標文件中應明確要求投標單位在提供投標文件時要在安全專用

條款中明確承諾所配套的文件、計劃、協議書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

名單,以及初步認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投入

大中型設備、安全設施、特殊工種的清單;

6、在招標文件中可要求投標單位提供相關的安全生產獎懲記錄和行

政主管部門評價記錄,并作為評標加減分的依據。

(二)協助建設單位對投標單位資格預審以及對投標文件符合性的核

1、資格預審2、投標文件符合性的審查

二、協助建設單位擬定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二)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

1、按規定主動接受建設單位的安全檢查、審核。

2、按照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提出的要求,認真落實安全

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等,并將項目安全管理網絡和安全管理人

員的名單報建設單位備案。

3、及時傳達、貫徹交通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

指示。

4、根據合同要求,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安全施工

方案應報監理單位審查(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必要時應組織專家論證,

并根據專家意見進行修訂、完善)。根據審查批準后的施工組織設計

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落實相關工作。

5、施工單位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

管理中要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清單,以備建設單位

組織核查。

6、進入施工現場前應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7、定期(每月不少于二次)進行安全檢查和每日安全巡查,并對重

大危險源的部位進行監護。

8、向建設單位借用機電設備、設施,必須辦理租賃、驗收的書面手

續。

9、按建設單位安全生產檢查標準組織檢查,接受建設單位根據合同

約定的安全生產獎罰條例,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

10、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除及時向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報告外,還應按

規定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節施工準備階段

一、安全監理的工作準備

(一)組織監理人員開展安全教育,確定工作內容

1、監理單位應根據工程規模和特點,派出能滿足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要求的相關監理人員進駐現場。由監理工程師及時建立安全監理的相

關組織機構,在編制監理規劃中確定安全監理方案,明確各級監理人

員安全職責范圍,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建立正常的工作程序和聯系

渠道。

2、監理工程師應組織項目監理人員熟悉設計文件和施工周邊環境,

學習施工、監理合同文件,熟悉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監理工作內容和要

求,并按照監理規劃中的安全監理方案和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中的

內容,對監理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進入工地現場的自身安全教育。

3、監理人員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設計交底會,了解設計對結構安

全的技術要求和施工過程的安全注意事項。

4、監理工程師編制的監理規劃應包括安全監理方案,并根據工程特

點和高危作業的施工,編制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5、建立和完善安全監理組織網絡,確定各項安全監理管理工作內容,

制訂安全監理責任制及各級監理崗位安全職責,將安全監理責任分解

到各監理崗位,納入監理工作質量考核辦法并進行定期檢查考核。

6、審核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7、審查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資質

8、核查進場機械設備及安全設施

9、審查工程開工申請報告

10、制定安全監理程序、記錄方法和表格。

(二)編制安全監理方案及其實施細則

1、編制安全監理方案

監理工程師在編制項目監理規劃中,應將安全監理方案單獨列為一個

章節,且應具有對安全監理工作的指導性。安全監理方案的編制應根

據法律法規、委托合同中安全監理約定的要求,以及工程項目特點、

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明確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監理工作目標,確定

安全監理工作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根據施工情況的變化予以補充、

修改和完善。

2、編制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在施工開始前編制專項安全監理

實施細則。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并經總監理工

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批準。

編制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依據包括:

——已批準的包含安全監理方案的監理規劃;

——相關的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設計文件;

——施工組織設計;

一一其他規范性文件等。

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工作的特點和施工現場

環境狀況;

(2)安全監理人員安排與分工;

(3)安全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針對性的安全監理檢查、控制要點;

(5)相關過程的檢查記錄(表)和資料目錄。

二、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一)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體系中的管理機構,總、分包現場項目

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安全員數量配備情況。

(二)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安全生產事故應

急救援預案、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制度以及設備的租賃、安裝拆卸、運

行維護保養、自檢驗收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和完善。

(三)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臨時設施的設置;

(四)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與分包單位之間簽訂施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五)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計?劃;

(六)督促施工單位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監控對重點部位和

重點環節制定的工程項目危險源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方案的實施;

(七)對有關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檢查項目,由項目監理機

構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上,書面向施工單位告知。

(A)明確本項目工程安全事故上報與處理程序,要求事故單位在

第一時間內,按預定程序上報建設單位、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

門、交通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等相關部門,不得隱瞞和拖延上

報。

三、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設施、設備、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現場的報驗

手續

(一)安全設施的審查

(-)大、中型施工機械的審查

(三)特種作業人員的進場審查。

四、審查施工現場平面布置

施工現場場地布置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監理工程師在

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從安全的角度審查施工現場平

面圖設計的合理性和符合性。

(一)施工現場的生活生產房屋、變電所、發電機房、臨時油庫等均

應設在干燥地基上,并應符合防火、防洪、防風、防爆、防震的要求。

(二)施工現場要設置足夠的消防設備。

(三)生產生活房屋應按規定保持必須的安全凈距,一般情況下活動

板房不小于7m,鐵皮板房不小于5m,臨時的鍋爐房、發電機房、變

電室、鐵工房、廚房等與其它房屋的間距不小于15皿。

(四)易燃易爆的倉庫、發電機房、變電所,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

措施,嚴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藥庫的設置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工

地的小型油庫應遠離生活區50m以外,并外設圍欄。

(五)工地上較高的建(構)筑物、臨時設施及重要庫房,如炸藥房、

油庫、發(變)電房、塔架、龍門吊架等,均應加設避雷裝置。

(六)對環境有污染的設施和材料應設置在遠離人員居住的空曠地

點。污染嚴重的工程場所應配有防污染的設施。

(七)場內道路應保持暢通。載重車輛通過較多的道路,其彎道半徑

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況不得小于10mo手推車道路的寬度不小于

1.5mo急彎與陡坡地段應設置明顯交通標志。與鐵路交叉處應有專人

照管,并設信號裝置和落桿。靠近河流和陡壁處的道路,應設置護欄

和明顯的警告標志。場內行駛的有軌斗車、平車的軌道應平坦順直,

縱坡不得大于3虬車輛應裝制動閘,線路終點應設置倒坡和車擋。

(八)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必須避開泥沼、懸崖、陡坡、泥石流、

雪崩等危險區域,選在水文、地質良好的地段。

五、審查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

安全技術措施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塵、防雷擊、防觸

電、防坍塌、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溜車、防高空墜落、防交

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環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一)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L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程序

依據交通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施工單位應

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

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須施

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并簽字后實施,由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2.專家論證審查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3.監理工程師對專項安全方案的審查

程序性審查;符合性審查;針對性審查

六、對施工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查

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根據各自項目施工現場和周邊

單位和社區的安全重大危險源類別、周邊重要基礎設施(道路、航道、

港口)以及本項目工程特點、環境條件、人員素質、物質資源評估等

情況編制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施工的現場應急救援體

系并報監理工程師審查。

(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二)監理工程師對應急救援體系的管理

盡管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具有突發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應急管

理不只限于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行動。安全監理人員對應急救援體

系管理是對重大事故的全過程管理,充分體現“預防為主、常備不

懈”的管理思想。

監理工程師首先在開工準備階段對應急救援體系的管理網絡內

的人員組成情況、危險源辯識結果、預案編制的針對性、可操作性以

及完整性進行審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在

施工階段對預案內資源準備和操作演練進行跟蹤動態檢查,及時發現

應急體系內的缺陷或問題,書面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施工單位不斷完

善應急救援體系和補充調整應急預案,保證預案的可操作性。在事故

發生過程,記錄和分析應急救援響應過程中不足之處,在事后進行科

學分析,對經驗和教訓進行及時總結和提高,以不斷提高應急救援體

系的管理質量。

第三節施工階段

(一)日常安全監理

1.加強督促

2.巡視檢查

3.監理會議

(1)在定期召開的監理會議上,將安全生產列入會議主要內容之一,

評述現場安全生產現狀和存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預防措施,

使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2)發現施工單位違反安全施工有關要求時,應在監理例會上提出

或簽發《監理通知》,責成施工單位整改。

(3)在《監理月報》中向建設單位匯報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一、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監理的工作和程序

(二)日常安全監理實施程序

1.發出口頭通知(事后應及時采用書面通知予以確認)。

2.簽發書面通知、指令(書面通知應采用“監理通知書”或“監理

工作聯系單”的形式)

3.召開專題監理例會

4.簽發“工程暫停令”

二、監督施工單位按已批準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

作業

(一)監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實施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管理機構的建立及人員配備

3.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的管理

4.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落實

6.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器材的配備

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二)監督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實施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按照批準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對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修改的,必須

報原批準部門同意,不得擅自修改。監理工程師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

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進行重點監督檢查。主要包括:P200

重復

(三)及時制止違規行為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現場實施監理工作中,發現施工單位有違反國

家法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采取以下措施:

1、發現嚴重冒險作業和嚴重安全事故隱患的,應責令其暫時停工進

行整改;

2、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事故隱患,并復查整改

結果情況;

3、向建設單位報告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情況;

4、向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

施工情況。

三、巡視檢查

(一)高處作業(二)機電設備使用必須滿足要求

(三)場內車輛駕駛(四)氣割、電焊作業

(五)起重作業(六)鋼筋加工、綁扎作業

(七)混凝土澆注(八)張拉作業

(九)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

(十)大模板堆放、安裝、拆除作業

(十一)電氣安裝、維修作業(十二)拆除作業

(十三)船舶作業(十四)潛水作業

(十五)水下焊接作業(十六)水上起重作業

(十七)施工機械作業

四、核查現場機械和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并簽署意見

監理工程師應對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機械和設施的采購、租賃,起重

機械的現場安裝和拆卸,起重機械的檢測與驗收等情況進行檢查驗

收。監理單位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等驗收記

錄,并由項目總監在驗收記錄上簽署意見。

(一)施工機械、機具的采購和租賃

(二)起重機械和設施的現場安裝與拆卸

(三)起重機械和設施的檢測與驗收

(四)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監督

五、檢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并簽認所發生的費

(-)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品的提供及使用情況

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

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

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

機械設備等。

1、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

2、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要求

(二)安全標志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出入口或者沿線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機械、

拌和場、臨時用電設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以及孔

洞口、隧道口、基坑邊沿、腳手架、碼頭邊沿、橋梁邊沿等危險部位,

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三)安全防護設施

1、高處作業防護2、臨邊作業防護

3、洞口作業防護4、攀登作業防護

5、懸空作業防護6、移動式操作平臺防護

7、交叉作業防護8、特殊季節、氣候條件施工防護

9、專項防護

(四)臨時用電防護

1.接地

2.電纜線路

3,配電箱及開關箱

(五)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

監理工程師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及通過審核后

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

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使用情況進行審核簽認。列入建設

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

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

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

施工措施費用應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安全設施建設,如防火工程、通風工程、安全防護設施等;

(2)增設安全設備、器材、裝備、儀器、儀表等以及這些安全設備

的日常維護;

(3)按國家標準為職工配備勞動保護用品;

(4)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5)其他預防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如用于制定及落實施

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六、督促施工單位安全自檢、進行抽查及參與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一)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檢

工程項目安全檢查的目的是為了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的重要手段,

是安全控制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安全檢查可以發現工程危險因

素,以便有計劃地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施工項目的安全自檢應

由項目經理定期進行,安全自檢可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

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等。

1、日常性檢查;2、專業性檢查

3、季節性檢查;4、節假日前后的檢查

5、不定期檢查。

(-)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抽查后應編制安全檢查報

告,對施工單位自檢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1、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

2、抽查一般內容

(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監理工程師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專項檢查,配

合做好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安全制度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

危險作業環境防護、施工用電等專項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積極落實施工單位的整改,復查整改情況,并及時向建設單位上報。

第四節交工驗收階段

交工驗收階段監理工程師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協助建設單位落實工

程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規定;審查安全設施等是否按設計要求與主

體工程同時建成交付使用;承擔交工驗收至竣工驗收階段質量缺陷和

問題修復施工作業安全管理責任。

一、建設項目“三同時”

(一)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定義

建設項目“三同時”是指生產性基本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

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

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二)“三同時”的法律依據

(三)“三同時”的內容和要求

1、可行性研究;

2、初步設計

3、施工;

4、試運營

二、公路工程交工階段安全管理

(一)路面修復安全作業

(二)橋梁修復安全作業

(三)隧道修復安全作業

(四)雨季安全作業

(五)霧天修復安全作業

(六)道路檢測安全作業

第六部分安全監理內業工作和相關落實制度

第一節安全監理內業工作基本要求和內容

安全監理的內業工作是安全監理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必不可少的工

作,是整個監理內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和健全監理記錄與報

告是做好安全監控、全面有效地執行監理合同、履行好監理安全職責

的重要工作。

安全監理的內業,不僅是安全監理在實施建設工程監理管理過程中留

下的重要依據;在工程建設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安全監理的內業

還是追溯安全監理工作,尋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的重要憑證。

安全監理的內業,它反映了工程建設的實施情況,反映了安全監理的

工作情況,是全面總結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經驗的重要部分。

一、安全監理的內業工作基本要求:表格統一、客觀、數據可靠,措

辭準確,字跡端正,清晰及時,分類存放。

二、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內業資料內容:

1、監理工作計劃中的監理方案;

2、安全監理專項實施細則;

3、安全例會紀要和工地會議紀要中的監理內容;

4、工作指令;

5、工程暫時停工指令及復工指令;

6、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報審材料;

7、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報審資料;

8、施工分包單位的資質(含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主要負責人、項目負

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報審資料;

9、大、中型施工機械、安全設施驗收報審資料;

10、施工現場安全監理檢查記錄;

11、安全監理日志;

12、監理月報中的安全監理內容;

13、安全監理專題報告;

14、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及報告資料;

15、監理工作總結中安全監理內容。

第二節培訓與交底

一、監理工程師安全教育培訓

二、監理安全工作交底

三、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交底記錄

第三節安全監理的月報、日志

一、監理月報

1.施工現場安全情況評述:

⑴本月施工現場的主要風險源,風險點控制實施情況

⑵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投入的大、中型機械設備的數量和施工現場主

要工種(崗位)作業人數及安全管理人員到位情況。

⑶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執行安全法律情況。

⑷現場安全施工狀況及對安全問題和隱患的處理情況。

⑸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其他有關情況

2.監理執行情況

⑴本月中,安全監理的工作開展情況(方案審批、交底告知、分包單

位安全資質及機械、人員等各類材料報審、安全檢查等);

⑵監理對所發現的安全問題或隱患的處理和采取的措施(包括口頭指

出、簽發工作指令、工程暫時停工指令等)。

二、安全監理日志

L天氣記錄;

2.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投入的人力、材料、機械設備的詳細情況;

3.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

4,發現的安全隱患及處理措施(口頭指令或書面指令情況);

5.其他監理工作活動記錄;

6.上級部門檢查情況等。

第四節方案審核、驗收復核

一、監理工程師應審核的方案種類

㈠施工組織設計

㈡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㈢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項目的專項方案

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監理工程師應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核,并經

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生效。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報送建設單

位備案。

二、監理工程師在方案審核和施工過程中驗收復核方面的安全工作要

㈠監理工程師在對施工單位所上報的各項專項安全方案進行審查時

應做到如下幾點:

1.重點對各項方案中技術措施的針對性、編制內容完整性、強制性標

準的合規性以及施工單位內部審批的程序性進行審核。

2.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經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后,應在報審表上填

寫監理意見,并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

㈡監理工程師同時根據已批復同意的專項安全方案,在開工前編制相

應的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安全監理

細則編制內容詳見“第三章第2節”)。

㈢監督、檢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實施

1.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實施時,首先應查清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

人員是否到崗。

2.對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執行情況每天至少監督檢查一次,對監督檢

查的控制點實施必要的監視和測量。

3.發現不符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要求或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向總監

理工程師報告,采取發監理通知單、暫停施工令或向建設單位及經其

授意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手段及時處理,并首先從施工單位安全生

產保證體系上查找原因。

第五節安全檢查的內業工作

一、監理工程師對安全檢查工作的要點

在工程項目建設中,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實施安全檢查是監理的主

要工作之一。監理工程師在安全檢查中,要講究方法與效果的統一,

目的與結果的統一。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與發展,監理工程師用科學

發展觀統領監理的工作十分重要。

監理工程師在實施安全檢查的過程中要準確運用標準化,檢查方法科

學化,檢查程序規范化。

㈠安全檢查對象的確定應本著突出重點的原則,對危險性大、易發事

故、事故危害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部位、裝置設備等應加強檢查。施

工現場一般應重點檢查:如施工過程易發、多發的事故(如高處墜落、

觸電、物體打擊、機具傷害和坍塌等“五大傷害事故)的部位、環節

中可能發現的異常狀態(如深基坑開挖、腳手架搭拆、起重吊裝、隧

道開挖、預應力張拉作業、爆破作業過程等)。

㈡在檢查目的的前提下,列出檢查的項目、檢查的內容、檢查的重點;

㈢作好檢查前的準備:

L檢查標準、規范;

2.檢查所用的儀器、工具以及照相機、攝像機等;

3.檢查所用表式;

4.檢查人員的組織、分工。

㈣安全檢查工作的程序

1.實施檢查;

在檢查中,凡有即發性事故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即對即發性事故隱患

范圍責令停工,并報告總監理工程師。被檢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

2.作好檢查記錄;

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檢查記錄要客觀、具體。特別是對安全

隱患的記錄,要詳細記錄隱患的地點、位置、隱患的危險性程度、對

隱患的處理方式及處理意見等。

3.對安全檢查情況的進行安全評價。

對檢查情況要進行全面而又細致的分析,并進行安全評價。安全

評價要采用定量、定性的方法。

安全評價中要有如下內容:

⑴已達標的項目

⑵基本達標的項目;

對基本達標的項目,要列出有待改進或完善的方面。

⑶沒有達標的項目;

對沒有達標的項目,要列出需要整改的具體內容。同時,簽發工

作指令。

⑷復查和消項;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整改情況應進行復查、消項。如果在

復查中發現施工單位未進行整改或雖然整改仍未達標,則要求施工單

位繼續整改,直到達標。檢查結果應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尤其是在

檢查中所發現的沒有達標需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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