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維護加固技術規范 石結構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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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3古建筑維護加固技術規范石結構GB/T39056古建筑磚石結構維護與加固DB11/T1190.2古建筑結構安全性鑒定技術規范第2部分:石質構件4結構加固strengtheningstr貌形態上發生的一系列引起古建筑石結構損石結構在溫度變化、水的危害、大氣及生物作用等長期影響下發生的表4基本要求4.1古建筑中石結構維護與加固應貫徹不改變原狀、最低限度干預、保護文化傳統、使用恰當的保護4.2古建筑中石結構及其相關工程的維護與加固,應在對古建筑殘4.3古建筑的維護與加固宜按照下列程序進行:b)調查研究,確定歷史年代和風格特點;4.4勘查工作應符合最小干預的保護原則,采用無損或微損探測、原位測試與取樣試驗相結合的綜合4.5石結構的維護與加固設計,應綜合考慮其文物價值及技術經濟效果,4.6古建筑石結構的維護與加固施工應遵守下列規定:a)替換下的原構件不得擅自處理,應統一交由文物主管部d)認真做好維護與加固記錄及竣工圖,真實反映維護與加固過程,全套技術資55.1一般規定5.1.1古建筑石結構勘查內容應包括:收集相關資料、現場勘查、病害勘查、材質勘查、歷代維護與5.1.2勘查工作應在初步分析造成文物病害主因的基礎上進行,病害主因與地基與基構勘查。維護與加固施工期間若發現與之前勘查結果不一致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補5.2收集資料5.2.1勘查時應獲取歷史、環境、工程與水文地質、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保護現狀等基礎資料及5.3現場勘查5.3.1石結構現場勘查應包括下列內容:f)砌體水平灰縫平直度變化;j)灰漿的品種及配比,是否符合古建常規做法。b)梁式橋組合結構上部承重構件結合面的開裂情況;c)梁式橋上部承重構件穩定情況(是否有嚴重的異常f)拱式橋拱腳變形情況(是否有嚴重錯臺、位移6h)拱橋拱圈的砌體完好情況(是否有斷裂、脫落j)橋墩(橋臺或基礎)的穩定性。5.4.1.1非結構病害分為表面風化病害和淺表性裂隙病害、生物病害、表面污染病害。5.4.1.2表面風化病害和淺表性裂隙病害包括:5.4.2.1結構病害可分為構件級別病害和結構級別病害。5.4.2.2構件級別的病害:5.4.2.3結構級別的病害:7風化程度和風化深度的判定。石結構材質鑒定和性能測5.6歷代維護與加固勘查形、位移、裂縫等;是否存在因維修與加固不當而造成的6.1.2對于非結構病害,不需要進行評估。根據病害類別,選取有針對性的維護方法,先進行現6.1.3對于結構病害應進行安全性評估,根據安全性評估結果確定相應的處理建一級評估應以外觀損傷等宏觀控制和構造鑒定為主進行綜合評定,第二級評估應以承載能一b18二三ⅠⅡ需要進行處理,并需要Ⅲ需采取應急措施,并需一abcd二A不符合要求的次要構件宜進行BC應進行處理,且不符合要求的構D三一不符合要求的次要構件宜進行二三應進行處理,且不符合要求的構四7.1.1根據勘察及評估的結果,非結構病97.1.4石結構的維護與加固宜使用原7.2.1石結構歸安要求:影像及文字記錄,構件拆卸前應做好編號,以便原位擾,必要時需先拆除上部關聯構件,降低荷載后再拆除需修復的e)石結構歸安應滿足原材料、原結構、7.2.2工藝流程:7.2.3操作方法:b)清鏟灰漿結合層:用鏨子剔除粘在石構件或砌體上的灰漿結合層,清掃基層浮土,用水沖凈;構件穩固。歸安的石構件應與原有石構件平直、齊順,縫7.3.1清洗要求:7.3.2清洗方法:b)微生物(地衣、菌類、藻類)污染物、積塵水垢以及油類污染物,使用飽和蒸汽與部位和污垢選擇粒子材料,帶有雕刻的石構件不宜使用微粒子噴d)針對石構件表面可溶鹽的處理可以使用紙漿吸附法,可使用紙漿、7.4.1表面化學加固要求:7.4.2石結構表面風化可根據風化程度對其采取表面滲透加固與防7.4.3表面滲透加固,應對主要的加固材料、溶劑、濃度,加固中的工藝過程如加固方法、7.4.4表面封護處理,應研究擬使用的材料成分、性能指標(如透光性、),護處理的工藝,如濃度配方、施涂工具與方法、成膜養護條件等,并進行封護效果評7.5.1生物病害的去除要求:7.5.2文物建筑中的石結構維修過程中,應根據現場情況對于石結構中的雜草、灌木給予a)雜草、灌木去除宜采用機械方式去除,機械去除過程中應剔除侵入石結構內部的草木根莖;c)雜草、灌木去除過程中不得采用火燒、直接拔出等手段;7.5.4微生物病害去除:c)對于具有一定歷史人文或考古信息的遺存痕跡,在不影響結構穩定性的情況下應予以保留。d)石構件更換應在確保石結構整體穩定性的情況下進行;e)應遵循“最小干預”原則,避免大量更換舊石構件,添加新石構件。7.6.2.1對于石結構中缺失的石構件可采取補7.6.2.2石結構補配前應明確缺失石構件在建筑物的位置、作用、石材種類、表面做法及安裝要d)勾縫:石構件補配完成后用與原灰縫材料一致的材料將縫子勾抹嚴實。7.6.3.2當石結構表面存在輕微破損、殘缺現象時可使用相同材質的石材研磨成石粉,摻入粘合對其進行修補,待修補面固化后應參照構件表面做法對其進行雕刻、刷道、剁斧等表面處理。7.6.3.3對于石結構存在較大的破損、殘缺現象時,可采用同材質的石材進行粘接修補,修補前7.6.3.4當石結構中非承重構件出現裂隙時可采取裂隙注漿和安裝鐵鋦、銀錠隼等修補方法,操7.6.3.5在粘接劑的選擇上宜選擇黏度適中,便于短時間內在修補面上鋪展,也更易于滲入石材7.6.4.1當受力石構件出現較為嚴重的破損、裂隙、斷裂7.6.4.2在構件拆卸前首先應對石構件的尺寸、所在建筑物的位置、石材種類、表面做法及安裝7.6.4.4替換石構件的制作與安裝可按8.1.2加固應在結構變形穩定的條件下進行,并應區分輕重緩8.1.3加固不能破壞建筑的法式特征,不宜改變原有結構的受力體系。8.1.4加固過程中不能采取對石材有害的材料,所用材料應盡可能與原有結構材料相匹配。加固措施8.1.6加固部分宜與原結構采取可去8.2.2驗算古建筑中石結構的承載能力時,其作用應依據建筑的現狀使用功能確定,作用的組合、作8.2.3結構的重要性系數γ0按下列規定確定:8.2.4石砌體強度參數(標準值與設計值)和彈性模量應依據石砌體的殘損情況實測確定,當無實測b)對外觀已顯著變形或石材已明顯風化、酥堿的構件,尚應乘以表>500b)若原有構件已部分缺損或酥堿,應按剩余的截面進行驗算。8.2.8主體結構加固分為墻體加固、拱券結8.2.9現狀結構為危險的石結構構件,應優選支撐或局部更換等傳統加固方法;必要時也可采取碳纖維加固、鋼筋網-聚合物砂漿加固、體外預應力加固、角鋼打包8.3.1古建筑無顯著的不均勻沉降、傾斜,且其使用功能無大的變更時,一般不宜對地基與基礎有大8.3.2對于安全性評估后確需進行地基與基礎加固的,選擇加固方法時,應綜合考慮當地工程地質和適用于處理水位以下的粘性土、粉土、松散粉細沙、淤泥、淤泥土質、雜填適用于淤泥、淤泥土質、粘性土、粉土、沙土、碎石土及人工填土等地基土適用于淤泥、淤泥土質、粘性土、粉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加固,且地下水位適用于沙土、粉土、粘性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加固。一般用于防滲堵漏、提適用于淤泥、淤泥土質、粘性土、粉土、黃土、沙土、人工填土和碎石土等適用于既有建筑的地基承載力或基礎底面積尺寸不滿足設計要求的基礎加b)對初步選出的各種地基處理方案,分別從加固原理、適用范圍、預期處理效果、耗8.3.5加固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對古建筑及鄰近建筑產生不良影響。8.3.6對處在濕陷性黃土、膨脹土、凍土等特殊土地區的古建筑8.3.7對于實施地基與基礎加固的古建筑,宜在施工期間設置現場監測系統,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8.4.1.1墻體裂縫的加固應根據成因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因地基不均勻沉降產生的斜裂縫,應于地8.4.1.2結構裂縫的修補應根據其種類、性質及出現部位進行設計,選擇適宜的修補材料、修補方法材料應與修補對象材質相同或相近;修補后表面感觀應協勾補前應按實際情況對灰縫進行必要的清理?;铱p填補應充盈整個裂隙,并應采取防護措施,d)坍塌部位應采用原材料原工藝進行補砌;8.4.2.1當拱券結構承載力、穩定性、整體性及耐久性不滿足要求時應進行加固。8.4.2.2新增加固部分應對原有本體部分盡量小的干預,并應做到可逆、可識別。8.4.2.3拱券結構加固可根據拱券結構病害情況依據J8.4.2.4加固設計計算應按照JTG/8.4.2.5拱下增設支承拱加固時,新增恒載、臨時卸除荷載的恢復及使用荷載由加固后的組合截面拱8.4.2.6拱背加大截面加固新增部分與原砌體結合面應考慮有足夠的抗剪能力。采用增大截面或在主8.4.2.7調整拱上建筑恒載加固時的構造處理應與橋面系維修同時考慮。8.4.2.8更換破損的石質構件應逐個或小批量分次進行,修補用的石材8.5.1.3構件加固承載力不宜考慮原石構件承載能力,加固部分承載能力應可承受結構自重及使用荷8.5.2.1斷裂石構件宜采用粘接進行修復,受力構件應增設可靠的拉結措施。8.5.2.3粘接施工時宜施加壓力,以保證界面粘接性能。9驗收要求9.1一般規定9.1.2重點維修工程、遷建工程和局部復原工程的維護與加固,均應分階段驗收,并填寫隱蔽工程檢9.1.3維護與加固工程驗收時,施工單位應提供下列文件:d)維修與加固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原有工程的調研資料;9.2工程驗收b)參與維護與加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c)維護與加固工程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9.2.2古建筑石結構維護與加固工程竣工驗收應提供下列文件和記錄:b)原材料、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及現場抽樣復驗報告;學名稱。北京地區的石質古建筑主要由大理巖、石灰巖、白云巖、花崗巖、據薄片鏡下觀察結果,參考礦物成分和化學成分的測試結果結合現A.2.3礦物成分測試:采用X射線衍射定量分析方法測試樣品的礦物成分及含量。取少量古建筑石材用研缽盆研磨至粒徑小于0.040mm的粉末,低溫烘干(小于60℃)冷卻至室溫,進行礦物成分測試。測飽和試片和高溫試片的衍射峰面積差減法測蒙皂石、伊利石、綠泥石、伊利石/蒙皂石間層礦物、綠泥石/蒙皂石間層礦物。使用本部樣并進行化學成分測定。熔融法依據GB/T14506.28規范,粉末壓片法依據DZ/T0279.1部分測試人員應具有在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采用超聲波儀、回彈儀、里氏硬度等無損或微損方法間A.4.2超聲波儀測試c)石構件的單軸抗壓強度(UCS)可根據其里氏硬度值由下式計算UCS=8×10-6L2.5(R2=0.77)…………(A.1)UCS——單軸抗壓強度,單位為MPa;速依據WW/T0063和DB11/T1190Vp——古建筑石構件的縱波波速。風化系數越大,風化程度越高,具體的評價與分級要求可按照b)針對不同病害類型和風化程度,選擇有代表性的部位作為測點;d)由于鉆頭磨損影響測試結果,不f)測試結束后,可得到鉆進深度與鉆入阻力的關系曲線(如圖A.1所示一般認為鉆入阻力值在風化層一直增長,鉆入阻力值不再增長時的鉆入深度即為風化深度(圖A.1所示巖石的風化應在碳纖維的端部(包括截斷處)及集中荷截作用點的兩側,設置纖維復合材的U形箍(對梁面防護材料應對纖維及膠粘劑無害,且應與膠粘劑有可靠的粘結強度及相互協調的變形性B.1.5采用碳纖維對石結構進行加固時,應采取措施卸除B.1.7采用粘貼碳纖維加固石構件,可不考慮原石構件B.2.1采用鋼筋網-聚合物砂漿加固石結構構件時,應將鋼筋網片設計成僅承受拉應力作用,并能與石B.2.2采用鋼筋網-聚合物砂漿加固的石結構,其長期使用的環境溫度不應高于60℃。B.2.3采用鋼筋網-聚合物砂漿加固時,應采取措施B.2.5石結構加固用聚合物砂漿可采用I級和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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