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指南_第1頁
港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指南_第2頁
港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指南_第3頁
港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指南_第4頁
港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指南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港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指南

1適用范圍

本指南提出了港口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評估方法,適用于

指導港口經營人辨識、評估、管控港口安全生產風險。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14)119號)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

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安委辦[2016)11號)

港口經營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8號)

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交應急發12017)135號)

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交安監發

(2017)60號)

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基本規范(試

行)(交安監發(2018)135號)

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價管理辦法(交安

監發(2016)133號)

GB6441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GB/T13861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3風險管理基本要求

3.1加強安全生產風險管理

港口經營人應依據《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

行辦法》(交安監發(2017)60號)和《公路水路行業安全

生產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基本規范(試行)》(交安監發(2018)

135號)相關要求進行港口安全生產風險管理。

3.2科學規范有序開展風險辨識管控工作

港口經營人應按照業務融合、系統化和動態管理的原

則,開展港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工作,分步填

寫港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信息表,匯總形成港口安全生

產風險辨識管控手冊,繪制“紅橙黃藍”四色港口安全生產風

險分布圖。

3.3建立風險管理機制

港口經營人應通過風險辨識、評估和管控工作的自我檢

查、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形成本單位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長

效機制。

4風險辨識

4.1風險辨識程序

2

安全生產風險具有客觀(不可消除)、可識別、可控和

不確定性。港口安全生產風險體現為港口營運過程中生產安

全事故發生可能性和事故后果嚴重程度的組合。

風險辨識是發現、確認和描述風險的過程。港口安全生

產風險辨識應確定風險辨識范圍,劃分作業單元,結合本單

位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確定風險事件,從人、設施設備(含貨

物或物料)、環境、管理等方面分析致險因素,將風險辨識

結果填入港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信息表(見附件)。港

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程序如圖4.1所示。

確定風險辨識范圍

?人的因素

?設施設備(含貨物

分析致險因素或物料)因素

?環境因素

?管理因素

填寫風險辨識管控信息表

圖4.1港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程序

4.2確定風險辨識范圍

港口經營人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實際,確定風

險辨識范圍。風險辨識范圍參照表4』,結合實際情況確定。

3

表4.1風險辨識范圍

風險辨識范圍

港口客運旅客候船、旅客上下船等。

集裝箱裝卸、儲存,干散貨裝卸、過駁、儲存,件雜貨裝卸、過駁、

港口普通貨物營運

儲存,車輛滾裝、停放等。

集裝箱裝卸、儲存,干散貨裝卸、過駁、儲存,液體散貨裝卸、過駁、

港口危險貨物營運

儲存等。

4.3劃分作業單元

港口經營人應按照“獨立性”原則,在風險辨識范圍內劃

分作業單元,并建立作業單元清單。作業單元參照表4.2,

結合實際情況劃分。

表4.2作業單元

風險辨識范圍作業單元

旅客候船旅客安檢、候船室等候上船等。

旅客上下船舶靠崗泊作業、上下船活動等。

集裝箱裝卸靠離泊作業、船舶裝卸箱作業、岸橋維修作業、動火作業等。

集裝箱儲存拆裝箱作業、堆高作業、集裝箱堆存、場橋維修作業、動火作業等。

液體散貨裝卸(含過駁)靠離泊作業、裝卸船作業、裝卸車作業、吹掃作業、動火作業等。

液體散貨儲存儲存作業、倒罐作業、清罐作業、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

干散貨裝卸(含過駁)靠離泊作業、裝卸船作業、裝船機維修作業等。

干散貨儲存堆存作業活動、苫蓋作業、皮帶機維修作業等。

件雜貨裝卸(含過駁)靠離泊作業、件雜貨裝卸船作業、門座式起重機維修作業等。

件雜貨儲存件雜貨裝卸車作業、件雜貨儲存、裝載機維修作業等。

車輛滾裝靠離泊作業、車輛上下船等。

4

風險辨識范圍作業單元

車輛停放車輛水平行駛、車輛停放等。

4.4確定風險事件

風險事件是由于人、設施設備(含貨物或物料)、環境

和管理等因素存在缺陷導致的事故或危險場景。港口經營人

根據本單位各作業單元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實際,結合本行業

典型事故案例,確定風險事件,如:火災、爆炸、中毒、泄

漏、船舶碰撞碼頭、旅客落水、貨物墜落、纜繩斷裂、管道

泄漏、儲罐泄漏、貨物坍塌、靜電積聚等。風險事件參照

GB6441,并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實際確定。

4.5分析致險因素

港口經營人針對確定的風險事件,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

實際,參照GB/T13861進行致險因素分析。致險因素一般

包含以下方面:

(1)人的因素: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安全與應急技能、

安全行為或狀態;

(2)設施設備(含貨物或物料)因素:港口作業機械、

存儲設施設備、裝卸工藝、安全設施等的安全可靠性和貨物、

物料的危險特性;

(3)環境因素:港口作業條件的安全性,以及自然環

境對港口作業的影響;

(4)管理因素: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及操

5

作規程的合規和完備性。

4.6填寫風險辨識管控信息表

港口經營人根據風險辨識范圍、作業單元、風險事件、

致險因素等內容,填寫港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信息表

(見附件)。

5風險評估

5.1風險評估指標

風險等級大小由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嚴

重程度(C)的組合決定。

5.1.1評估指標分級標準

(1)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分級。

可能性統一劃分為五個級別:極高、高、中等、低、極

低。可能性判斷標準及取值(L)見表5.1。

表5.1可能性判斷標準表

可能性級別發生的可能性取值(L)區間

極高極易9V取值W10

高易6〈取值W9

中等可能3c取值W6

低不大可能IV取值W3

極低極不可能0V取值W1

備注:可能性指標取值為區間內的整數或最多一位小數。

(2)風險事件發生的后果嚴重程度分級。

后果嚴重程度統一劃分為四個級別:特別嚴重、嚴重、

較嚴重、不嚴重。后果嚴重程度判斷標準及取值(C)見表

6

5.2o

表5.2后果嚴重程度判斷標準表

后果嚴重程度

后果嚴重程度總體判斷標準

(取值C)

(1)人員傷亡:可能發生人員傷亡數量達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

處理條洌》中特別重大事故傷亡標準,或達到《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

案》中突發事件I級傷亡標準的:

(2)經濟損失:可能發生經濟損失達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特別嚴重

條例》中特別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標準,或達到《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

(10)案》中突發事件I級損失標準的;

(3)環境污染:可能造成特別重大生態環境災害或公共衛生事件,或達

到《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標準的;

(4)社會影響:可能對國家或區域的社會、經濟、外交、軍事、政治等

產生特別重大影響。

(1)人員傷亡:可能發生人員傷亡數量達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

處理條例》中重大事故傷亡標準,或達到《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中突發事件n級傷亡標準的;

(2)經濟損失:可能發生經濟損失達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嚴重條例》中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標準,或達到《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中突發事件H級損失標準的;

(3)環境污染:可能造成重大生態環境災害或公共衛生事件,或達到《國

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標準的;

(4)社會影響:可能對國家或區域的社會、經濟、外交、軍事、政治等

產生重大影響。

(1)人員傷亡:可能發生人員傷亡數量達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

處理條洌》中較大事故傷亡標準,或達到《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中突發事件HI級傷亡標準的;

(2)經濟損失:可能發生經濟損失達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較嚴重

條例》中較大事故經濟損失標準,或達到《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中突發事件III級損失標準的;

(3)環境污染:可能造成較大生態環境災害或公共衛生事件,或達到《國

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標準的;

(4)社會影響:可能對國家或區域的社會、經濟、外交、軍事、政治等

產生較大影響。

(1)人員傷亡:可能發生人員傷亡數量達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

處理條洌》中一股事故傷亡標準,或達到《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中突發事件IV級傷亡標準的;

(2)經濟損失:可能發生經濟損失達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不嚴重

條例》中一般事故經濟損失標準,或達到《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中突發事件IV級損失標準的;

(3)環境污染:可能造成一般生態環境災害或公共衛生事件,或達到《國

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標準的;

(4)社會影響:可能對國家或區域的社會、經濟、外交、軍事、政治等

產生較小影響。

7

注:表中同?等級的不同后果之間為“或”關系,即滿足條件之?即可。括號中為取值分數。

5.L2風險事件的可能性評分

針對每個風險事件,根據港口行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

情況,分析最新辨識的主要致險因素,結合本單位實際,對

照可能性判斷標準表(見表5.1),進行可能性評分。

5.1.3風險事件的后果嚴重程度評分

針對每個風險事件,綜合考慮可能造成的最大人員傷

亡、經濟損失、環境污染、社會影響,對照后果嚴重程度判

斷標準表(見表5.2),進行后果嚴重程度評分。

5.2風險等級評估

港口安全生產風險等級由高到低統一劃分為四級:重大

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較小風險。風險等級分值大小

(D)由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嚴重程度(C)

的組合決定。

風險等級分值(D)=可能性(L)x后果嚴重程度(C)

風險等級分值(D)及對應的風險等級見表5.3。

表5.3風險等級分值及對應的風險等級表

風險等級風險等級分值(D)

重大風險55(分值W100

較大風險20V分值W55

一般風險5〈分值520

較小風險0V分值W5

5.3作業單元整體風險評估

8

計算作業單元中各風險事件的風險等級,以風險事件的

最高風險等級作為該作業單元的整體風險等級。

將每個風險事件發生可能性、風險事件后果嚴重程度、

風險事件風險等級和作業單元整體風險等級填入港口安全

生產風險辨識管控信息表(見附件)。

5.4風險等級的調整與變更

作業單元和風險事件初評為“重大風險”后,針對不可接

受風險,港口經營人應針對主要致險因素(人、設施設備、

環境、管理),及時通過人、財、物、技術等方面的投入,

以降低風險等級,經重新評估后可變更風險等級。針對因主、

客觀因素,無法降低的“重大風險”,應積極加強風險管控。

港口經營人每年應開展不少于1次的全面辨識。港口經

營人發現新的致險因素出現,或已有主要致險因素發生變

化,導致發生風險事件可能性或后果嚴重程度顯著變化時,

應及時開展風險再評估,并變更風險等級。

6風險管控

港口經營人應根據風險管控相關要求制定風險管控措

施,并將風險管控措施填入港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信息

表(見附件)。匯總本單位所有港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

信息表,形成港口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手冊,并繪制“紅橙

黃藍”四色港口安全生產風險分布圖。

6.1一般要求

9

港口經營人應根據作業單元和風險事件的風險等級,制

定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管控措施應考慮其可行性、可靠性、

針對性和安全性。明確風險管控責任、制定相關制度、實施

風險管控,把安全生產風險控制在可接受范圍之內,防范安

全生產事故發生。

重大風險確定后,港口經營人應按年度組織專業技術人

員對重大風險管控措施進行評估改進。重大風險的致險因素

超出管控范圍,或出現新的致險因素的,應及時調整管挖措

施。重大風險管控失效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

查處理后,應及時對相關工作進行評估總結,明確改進措施。

重大風險相關信息和變化情況應按《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

風險管理暫行辦法》報送。

6.2管控責任

港口經營人應嚴格落實風險管控主體責任,結合本單位

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實際需求,以及機構設置情況,按照“分級

管理”原則,明確不同等級風險管控責任分工,并細化落實各

崗位風險管控責任。

港口經營人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風險管控技術服務的,

風險管控責任仍由港口經營人承擔。

621港口經營人的主要負責人風險管控主要職責

港口經營人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風險管控工作全

面負責,主要職責包括:組織開展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工作,

10

組織建立健全風險辨識管控規章制度,組織制定風險管控教

育和培訓計劃,監督落實風險管控措施,保證風險管控相關

經費投入,督促開展風險管控檢查工作,并定期開展重大風

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組織制定風險可能造成的事

故應急預案或措施,及時、如實上報安全生產風險事件。

6.2.2負責安全管理的部門風險管控主要職責

港口經營人的負責安全管理的部門對本單位的風險管

控工作具體負責,主要職責包括:建立健全風險管控規章制

度,制定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教育和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制

定風險管控經費使用計劃并監督實施,執行風險管控監督檢

查,監督落實重大風險管控措施,針對風險可能造成的事故

制定應急預案或措施并監督實施,及時、如實上報風險事件,

通報風險管控工作并提出改進建議。

6.2.3負責業務管理的部門風險管控主要職責

港口經營人的負責業務管理的部門對本單位的風險管

控具體負責,職責包括:落實風險管控要求,主動辨識、上

報風險,制定并改進風險管控措施,及時、如實上報風險事

件,參加風險管控教育培訓,定期或不定期通報風險管控工

作并提出改進建議。

624基層班組(單位)風險管控主要職責

基層班組(單位)實施具體風險管控,職責包括:落實

風險管控規章制度,開展風險監測預警、警示告知、風險降

11

低等風險管控工作,開展風險事件發生后的應急處置工作,

參加風險管控教育和培訓,定期或不定期通報風險管控工作

并提出改進建議。

6.3管控制度

港口經營人的風險管控制度應包括風險監控預警、風險

警示告知、風險降低、教育培訓、檔案管理、風險控制等內

容。

6.3.1風險監控預警

風險監控預警應明確以下內容:風險監控部門或人員、

風險監控對象、監控重點、監控內容、監控要求、監控手段、

預警內容、預警級別、預警閾值、預警方式、防御性響應等。

632風險警示告知

風險警示告知應明確以下內容:警示對象、警示方式、

警示內容等。警示對象包括:單位工作人員,以及社會公眾。

警示方式包括:物理隔離、標志標牌、語音提醒、人工干預

等。警示內容包括:風險類型、位置、風險危害、影響范圍、

致險因素、可能發生的風險事件及后果、安全防范與應急措

施等。

633風險降低

風險降低應明確以下內容:風險類型、級別、主要致險

因素、風險降低措施、資金來源、風險降低要求、風險降低

目標等。

12

634教育培訓

教育培訓應明確以下內容:教育培訓內容、對象、形式、

要求、考核等。

635檔案管理

檔案管埋應明確以下內容:檔案管埋對象、管理內容、

管理形式、管理有效期、使用方式、使用權限、更新要求、

保密要求等。

6.3.6風險控制

風險控制應明確以下內容:分類別、分級別的風險控制

工作機制、工作流程、技術要求等。

6.4管控措施

6.4.1監測預警

港口經營人應落實風險監測預警工作要求,根據不同的

監控對象、監控重點、監控內容、監控要求,采取科學高效

的方式,加強對作業條件、作業環境、自然條件等監測預警

工作。風險監測預警人員,應根據風險監測預警工作要求,

由監測系統或人工實現對作業單元的實時狀態和變化趨勢

的掌握,根據主要致險因素的管控臨界值,實現異常預警,

相關預警信息應及時報告相關管理部門和人員。

港口經營人用關部門和人員收到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做

好應急人員、物資、裝備等防御性響應工作,防范安全生產

事故發生。

13

港口經營人存在重大風險的,應制定專項動態監測計

劃,定期更新監測數據或狀態,每月不少于1次,并單獨建

檔。

重大風險進入預警狀態的,應依據有關要求采取措施全

面立即響應,并將預警信息同步報送屬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

管理職責的管理部門。其他等級風險監測、預警等應嚴格進

行分級管理。

6.4.2警示告知

港口經營人應落實風險警示告知工作要求,將風險基本

情況、應急措施等信息可通過安全手冊、公告提醒、標識牌、

講解宣傳、網絡信息等方式告知本范圍從業人員和進入風險

工作區域的外來人員,指導、督促做好安全防范。

在主要風險場所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標明警示內容,并

將主要風險、位置、風險危害、影響范圍、致險因素、可能

發生的風險事件及后果、安全防范與應急措施告知直接影響

范圍內的相關部門和人員。

存在重大風險的,應當將重大風險的名稱、位置、危險

特性、影響范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后果、管控措

施和安全防范與應急措施告知直接影響范圍內的相關單位

或人員。應在風險影響的場所(區域、設備)入口處,給出

明顯的警示標識,并以文字或圖像等方式,給出進入重大風

險區域注意事項提示。

14

其他等級風險警示告知工作應嚴格進行分級管理。

6.4.3風險降低

港口經營人應落實風險降低工作要求,根據本單位的風

險辨識、評估結果,針對人、設施設備(含貨物或物料)、

環境、管理等致險因素,采取有效的風險降低措施,降低風

險等級。

港口經營人存在重大風險的,應根據主要致險因素的可

控性,積極制定風險降低工作要求,并建立重大風險降低專

項資金,滿足重大風險的管控需求。其他等級風險降低工作

應嚴格進行分級管理。

6.4.4應急處置

港口經營人應加強風險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包括:

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機制,組建專(兼)職應急隊伍,

儲備應急物資和裝備,加強應急演練等。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

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水路交通突發

事件應急預案》等,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嚴

格執行行業、港口經營人制定的相關應急預案、應急協調聯

動機制,接受地方政府、行業管理部門的統一應急指揮決策、

應急協調聯動、應急信息發布,并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現場的

應急處置工作。應急預案應針對重大風險可能造成的事故制

定應急措施,并對此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15

重大風險應單獨編制專項應急措施,定期開展重大風險

應急處置演練。

6.5登記備案

港口經營人應落實重大風險信息登記備案規定,如實記

錄風險辨識、評估、監測、管控等工作,并規范管理檔案。

重大風險應單獨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