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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生活就業指南~謹獻給生活在日本的外國人士~臨時翻譯管理廳 修 前言據統計,截至2023年6月末,在日本的外國人總數為大約322萬人,依然維持在較高水準。預計今后在日外國人也將持續增加。為建設一個日本人和外國人都能安心生活的和諧共存社會,日本人對于外國人的理為重要。2018年12(16種語言網站上。希望各位在日外國人士能充分并靈活地利用本指南中歸納的信息,也愿本指南能為大家的在日生活助以一臂之力。2024年2月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本指南由以下府省廳、東京外國語大學共同協助制作。府省廳一覽內閣官房總務省農林水產省內閣府法務省經濟產業省警察廳外務省國土交通省金融廳財務省環境省消費者廳文部科學省兒童家庭廳厚生勞動省目 錄前言第1章第1章在留卡 1交付在留卡 2申報住址(遷入申報2丟失在留卡 2在留卡的返還 3居留資格相關手續 4居留期間的更新(希望延長居留期限時4居留資格的變更(需要變更在日居留目的時4永住資格許可 5居留資格的取得(出生時5資格外活動許可 6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提交的申報 6(1)和活動機構相關的申報(2)和簽約機構相關的申報(3)和配偶相關的申報再入境許可(持有現有的居留資格再度入境8被認可的再入境許可(一年之內回日本的情況)再入境許可(超過一年長期離開日本的情況)難民認定手續 9什么是難民 9難民認定申請 9審查請求 9驅逐出境手續等 10主要的驅逐出境的理由 10驅逐出境時會受到的處罰 10命令制度 10居留特別許可 10出入境,居留手續相關的咨詢機構一覽 11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信息發布 12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官方網站 12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官方SNS等 12第2章在市區町村辦理手續第2章必須申報的信息 13住址信息 13(1)獲得初次入境許可入境日本的情況(2)搬家時結婚登記 14(1)結婚登記所需材料(2)在母國的有效性離婚登記 15(1)在母國的有效性(2)如擔心另一方擅自進行離婚登記時死亡登記 15(1)死亡登記時所需材料(2)返還在留卡印章登記 16(1)印章登記手續(2)印章登記證明書個人編號制度 17什么是個人編號制度 17個人編號卡 17(1)記載事項(2)在何種情況下使用(3)申請方法(4)領取方法個人編號卡使用相關注意事項 192-4其他 19第3章第3章進行工作前的基礎知識 20居留資格 20求職的方法 20(1)HelloWork(公共職業安定所)(2)通過職業介紹公司工作形式 21(1)派遣勞動者(派遣員工)(2)簽約員工(簽定期勞動合同的員工)(3)兼職勞動者(4)簽業務委托(承包)合同進行工作的人勞動合同 22(1)“勞動者”的范圍(2)明確提示勞動條件1-5工資 24(1)什么是最低工資(2)最低工資的特征(3)停工津貼工作中應遵守的規則 25工資的支付方式 25勞動時間?休息?假日 25(1)勞動時間(2)休息(3)假日(4)關于決定派遣員工的勞動條件之相關義務規定時間外勞動?假日勞動 27(1)規定時間外勞動?假日勞動(2)增額支付工資母親健康管理?產前產后休假?育兒休假?護理休假 28(1)懷孕了(2)產前產后休假(3)育兒休假(4)護理休假辭職?解雇等 30(1)辭職(2)解雇(3)公司的破產(4)雇傭保險(基礎補貼)(5)就業活動健康與安全 34安全?舒適的職場環境 34(1)勞動安全衛生法的內容(2)健康診斷等(3)醫生的當面指導工作中的傷病等補償(労災保険35(1)勞災保險申請流程(2)其他的注意事項禁止性別歧視 35(1)求職時(2)就職后各類騷擾預防措施 36外國人雇傭管理指南 37社會保險?勞動保險 37健康保險?國民健康保險 37國民養老金?厚生(福利)養老保險 38護理保險 38雇傭保險 38(1)適用對象(2)保險費的支付勞災保險 39第4章第4章懷孕后的手續 40懷孕后的申報,領取母子健康手冊等 40孕婦健康檢查 40保健師?助產師的家庭訪問指導 41新手雙親學習班(母親學習班?父親學習班41分娩后的手續 42出生申報(出生屆42(1)提交出生申報時的所需材料(2)其他手續向母國提交出生申報 42分娩費用和各類補貼 43分娩育兒一次性補貼金 43分娩津貼 43育兒停工(育兒停工休假中的補助)津貼 43(1)育兒停工津貼(2)嬰兒出生時育兒停工補助金兒童津貼 45(1)可以領取的人(2)領取方式(3)可以領取的金額(4)領取時期4 育兒 46嬰幼兒健康檢查 46接種疫苗 46兒童醫療費 46以學前期兒童為對象的服務設施 46(1)保育所(2)幼兒園(3)認定兒童園放學后兒童俱樂部(學童保育47家庭支援中心 48第5章第5章日本的教育制度 49小學?初中 501-2高中 50外國人學校 50夜間中學(夜校50初中畢業水平認定考試 51高中畢業水平認定考試 51高等教育機構(大學等51高等教育機構的入學考試 52對教育費的經濟支援 53就學援助 53高中等就學支援金 53高中生獎學金 53高等教育階段的獎學金 54日語學習 54關于日語 54日語教育的參考框架 55學習日語的場所 56(1)日語學校(2)地區的日語學習班(3)通信?遠程教育日語學習網站“用日語來生活連接你我他(俗稱TSUNAHIRO 57基于日語教育參考框架的日語能力自我評價工具“NihongoCheck! 58第6章第6章醫療機構 59醫療機構的種類 59如何尋找醫療機構 60醫療保險 61健康保險 61(1)加入條件(2)保險費(3)保險支付內容國民健康保險 63(1)加入條件(2)參保、退保手續(3)保險費(4)保險支付內容后期高齡者醫療制度 65(1)加入條件(2)參保、退保手續(3)保險費(4)保險支付內容3 藥品 673-1藥房 673-2藥妝店 67第7章第7章養老金 68國民養老金 69(1)被保險人(加入者)以及加入手續(2)保險費(3)支付厚生養老金保險 71(1)被保險人(加入者)(2)保險費(3)保險支付退出一次性補助金 74護理保險 76參保對象 76保險費 76使用護理服務 76兒童福利 77兒童津貼 77兒童撫養津貼 77特別兒童撫養津貼 78殘障兒童福利津貼 78傷殘福利 794-1手冊 794-2對于殘障人士、殘障兒童的行政服務 79生活保障 80接受生活保障時的條件等 80(1)資產的有效使用(2)自身能力的有效利用(3)其他補助等(4)由有撫養義務者撫養保障的種類與內容 81生活貧困者自立支援制度 81第8章第8章所得稅 82納稅義務者與所得稅的征收對象的所得范圍 83(1)居住者(2)非永住者(3)非居住者所得稅的確定申報與納稅 84(1)需要確定申報的人(2)確定申報后所得稅會被退還的人(3)確定申報與納稅的期限(4)從日本離境主要的所得扣除 85(1)有撫養親屬的情況(2)有配偶的情況(3)若支付了社會保險費(4)若支付了生命保險費等(5)若支付了醫療費預先扣繳與年終核算 86租稅條約特例 86住民稅 87什么是住民稅 87住民稅的繳納 872-3其他 87消費稅 88持有汽車的人要繳納的稅金 88汽車稅/輕型汽車稅 88(1)汽車稅/輕型汽車稅環保性能區分(2)汽車稅/輕型汽車稅車型區分汽車重量稅 88固定財產稅 89有關稅金的咨詢方式 89有關國稅的咨詢 89(1)電話咨詢中心(2)TAXANSWER(常見的關于稅的問題)(3)國稅廳網頁的介紹有關地方稅的咨詢 90本報告來源于三個皮匠報告站(),由用戶Id:768394下載,文檔Id:490605,下載日期:2025-01-23第9章第9章交通規則 91步行時的注意事項 91(1)通行時(2)過馬路方法(3)在夜間行走時騎自行車時需要注意事項 92(1)自行車通行規則,遵守“自行車安全行駛5則”(2)過十字路口方法騎乘“特定小型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滑板車等)的安全指南 94駕駛機動車(含摩托車)時 94駕駛執照 95獲取日本的駕駛執照 95日本駕駛執照的更新等 95駕駛執照的分數制度 96持有機動車(含摩托車96機動車登記 96(1)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情況以及登記手續的名稱(2)可進行登記手續的場所和問詢處車庫證明 97機動車(包括一部分摩托車)的檢查 97機動車保險 98(1)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2)商業保險發生交通事故時的應對方法 100停止駕駛車輛 100急救?報警 100醫生的診斷 100交通事故證明書的申請 100第10章第10章1 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聯系電話 1011-1急病?受傷,火災等(119 1011-2交通事故?犯罪被害等1022 災害 1032-1臺風及暴雨 103(1)河川泛濫(2)泥石流2-2地震 1042-3海嘯 1062-4火山噴發 1073 避難 108避難場所 108避難信息 108避難方法 110災害發生時獲取有用的氣象信息 112第11章第11章有關日本的住宅 1141-1房產 114公營住宅 114UR出租住宅 114普通出租住宅 114有關入住 115公營住宅 115UR出租住宅 115普通出租住宅 115第12章第12章生活中的規則 1181-1垃圾 118(1)處理垃圾基本規則(2)非法丟棄等(非法丟棄垃圾)1-2噪音 1191-3衛生間 120使用手機 120電車、巴士里 120溫泉?澡堂 120表示禁止的標識 121感染癥的預防 1222-1洗手 1222-2咳嗽禮儀 1222-3濕度 1232-4休息與營養攝取 1232-5外出 123生活所需 124地區生活 124(1)社區團體(自治會?町內會)(2)近鄰間的交往安全防范 124日常生活中必要的服務 125(1)用電(2)燃氣(3)自來水3-4手機 127(1)手機業務合約(2)簽訂合約與使用手機時的注意事項3-5銀行賬戶 128(1)開設銀行賬戶(2)如住址和在留期限有變化,應立即向銀行申報(3)注銷不用的銀行賬戶3-6郵局 129公共交通 1304-1IC卡 130(1)基本功能(2)記名卡(3)不記名卡(4)預存金(押金)4-2鐵路 131(1)使用鐵路(2)車票的種類(3)其他種類的車票4-3巴士 132(1)長距離路線的巴士(長途巴士)(2)在一定區域內,沿固定路線行駛的巴士(路線巴士)第1章第1章第1章

入境,居留手續101112101112第章第章在留卡在留卡1第2章第3章這是居住在日本的外國人的身份證。卡上會記載所持人的身份各事項,在日本的居留期第2章第3章第4章間,以及可以在日本所從事的活動范圍(居留資格)等內容。第4章 在日本居住的超過16歲的外國人請務必隨身攜帶。第5章第6章 在市區町村等政府機構辦理各種手續以及簽訂各種合同時候都可以出示本卡以證明自己的身份。第5章第6章交付在留卡的對象交付在留卡的對象在日本居住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外國人。(可以領取在留卡的外國人被稱為“中長期居留者① 居留期間在三個月以內的人② 居留資格為“短期滯留”的人③ 居留資格為“外交”或者“公務”的人① 居留期間在三個月以內的人② 居留資格為“短期滯留”的人③ 居留資格為“外交”或者“公務”的人④ 居留資格為“特定活動,臺日關系協會在日本的事務所(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等)或者是駐日巴勒斯坦總代表部的職員以及其家屬⑤ 特別永住者⑥ 無居留資格的人第7章第8章第9章第章1-1 1-1 交付在留卡101112101112第1章第2章福岡機場入境時,可以在機場領取在留卡。第2章第3章②獲得新的入境許可從上述①以外的機場和海港入境的人請務必在到達日本以后向所居住的市區町村(市政廳,區政府以及村公所等)提交“遷入申請書(転入屆。隨后會通過郵寄的方式將在留卡寄到住處。第3章第4章③居留期間的更新得到被批準時。在居留期滿以前需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包括分局和派出所在內,以下省略。)提交更新居留期間的申請(參照2-1,被批準以后得以領取在留卡。第4章第5章④居留資格的變更得到被批準時。如果在日本居留的目的有所改變,應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提出變更申請(參照2-2,被批準后領取新的在留卡。第5章第6章⑤取得居留資格得到批準時。在日本出生的嬰兒若沒有日本國籍且出生60日后仍需繼續在日本居留的,從出生之日起算30日內應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提交取得居留資格的申請(參照2-4,得到批準后領取新的在留卡。第6章1-2 1-2 申報住址(遷入申報)第7章第8章領到在留卡的人在決定了住所(居住地?住址)以后14日以內,必須要向所居住的市區町村提交住址申報(遷入申報。第7章第8章此外,提交申報時需要出示在留卡(1-1的①的情況或者是護照(1-1的②的情況,請務必隨身攜帶。第9章請參考第2章11-1的住址申報第9章1-3 1-3 丟失在留卡申請所需材料第章第章從得知在留卡丟失日起算14天之內,請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提交重新交付在留卡的申請。申請所需材料第章第章護照第章證件照一張(豎4cmx橫3cm六個月以內拍攝的近照,未滿16歲的人不需要)第章可以證明丟失在留卡的資料(遺失申報證明書,被盜申報證明書,受災證明書等)重新交付在留卡申請書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10_00010.html第章第章第章第章1-4 1-4 在留卡的返還101112101112第1章單純離境第2章(結束了在日本的活動后離境)單純離境第2章離境時在機場或者港口向入境審查官交還。第3章家屬以及一起居住的人死亡時第3章得到再入境的許可離境,在再入境許可的期間內不再入境時第4章取得日本國籍時第4章上述情況請用以下任意一種方式在14天以內交還在留卡第5章到至近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交還第5章用郵寄的方式,請寄還到以下地址:第6章收件人:郵編:135-0064第6章東京都江東區青海2-7-11東京港灣合同庁舎9階第7章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オンライン審査部門おだいば分室第7章(請務必在信封表面寫明“返還在留卡)第8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第8章第9章第章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10_00020.html第9章第章居留資格相關手續居留資格相關手續22-1 2-1 居留期間的更新(希望延長居留期限時)101112第1章第2章第3章101112第1章第2章第3章申請所需材料申請所需材料護照第4章在留卡(如果已經領取)第4章第5章 證件照一張(豎4cmx橫3cm六個月以內拍攝的近照,未滿16歲的人不需要)第5章更新居留期間許可申請書第6章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16-3-1.html第6章可以明確地證明在日居留的活動計劃的資料第7章第8章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16-3.html第7章第8章2-2 2-2 居留資格的變更(需要變更在日居留目的時)希望變更現有的居留目的,并繼續居留時必須要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提交變更居留資格的申請。申請所需材料申請所需材料護照第9章第章在留卡(如果已經領取)第9章第章第章證件照一張(豎4cmx橫3cm六個月以內拍攝的近照,未滿16歲的人不需要)第章變更居留資格許可申請書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16-2-1.html第章可以清楚地證明在日居留的活動計劃的資料第章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zairyu_henko10.html○從居留資格一覽中搜索○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status/index.html2-3 2-3 永住資格許可101112第1章101112第1章第2章申請所需要材料申請所需要材料護照第3章在留卡第3章證件照一張(豎4cm橫3cm,六個月內拍攝的近照,未滿16歲的人不需要)第4章永住許可申請書第4章其他必要的資料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第5章第6章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16-4.html第5章第6章2-4 2-4 居留資格的取得(出生時)在日本出生的嬰兒沒有日本國籍的,且出生后超過60天仍然希望繼續居住在日本的,必須要在出生后三十天以內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提交取得居留資格的申請。第7章第8章※ 因為下文中將要說明的“出生申報記載事項證明書”等資料是必須的申請材料,所以請務必先在市區町村完成出生申報手續以后再到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進行該申請手續。第7章第8章請參考第4章22-1的出生申報內容申請所需材料申請所需材料護照(如果已經持有)第9章第章居留資格許可申請書(可以通過以下鏈接下載)第9章第章出生申報記載事項證明書(可在市區町村領取)等證明出生的資料寫明計劃活動內容的資料第章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16-10.html第章第章住民票抄本或者是住民票記載事項證明書(可以在市區町村役所領取)第章2-5 2-5 資格外活動許可101112第1章第2章不能從事工作的居留資格(例如留學,隨同家屬滯留等)或者是持有有從事工作范圍限制的居留資格想從事范圍外的工作以此獲得收入或者報酬的,必須要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進行申請并獲得許可(請在第三章1,1-1居留資格中確認自己的居留資格是否可以從事工作或者受到何種限制。101112第1章第2章申請所需材料申請所需材料護照第3章第4章在留卡第3章第4章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書寫明為獲得收入或者報酬所從事工作的資料第5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第5章第6章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16-8.html第6章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提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提交的申報2-6第7章第8章持有在留卡的人擁有下列居留資格的,如果所屬機構有所變更時必須要向地方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報。第7章第8章第9章第章(1) 和活動機構相關的申報第9章第章需要申報的居留資格教授,高度專業職位1號八,高度專業職位2號(2號八中列舉的所從事活動,經營,管理,法律,會計業務,醫療,教育,企業內調動,技能實習,留學,研修需要申報的事項活動機構名稱變更時活動機構所在地變更時活動機構解散時脫離活動機構時從活動機構調離時申報期間請于14日以內進行申報第章第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第章第章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10_00014.html101112第1章第2章101112第1章第2章需要申報的居留資格高度專業職位112號(2號イ或者ロ是所列舉的活動,研究,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只限于基于和本國公私機構之間的合同所從事的活動,技能,特定技能需要申報的事項簽約機構的名稱變更時簽約機構的住址變更時簽約機構解散時和簽約機構之間的合同終結時和簽約機構之間簽訂新的合同時申報期間請務必在14日內進行申報第3章第4章第5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第3章第4章第5章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10_00015.html第6章第7章(3) 和配偶相關的申報第6章第7章需要申報的居留資格隨同家屬滯留,日本人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等范圍內作為配偶身份居留的人。需要申報的事項和配偶離婚配偶死去申報期間請務必于14日內進行申報第8章第9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第8章第9章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10_00016.html第章第章第章關于這些申報,除了親自拿到窗口或郵寄以外,也可以通過網絡進行電子申報。關于電子申報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https://www.moj.go.jp/isa/publications/materials/i-ens_index.html第章第章第章對高級外國人才進行優待的制度對高級外國人才進行優待的制度101112101112第1章第2章根據活動的特性,在“學歷“工作履歷“年收入”等項目分別設置點數,如果向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提出申請,點數合計達到70點以上被認定為“高度外國人材”的人可以享受以下優待措施。第2章容許同時進行多種類的居留活動第3章獲得最長居留期間為“五年”第3章在申請永住許可時,條件中的日本居留履歷的條件給予一定的緩和 等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第4章https://www.moj.go.jp/isa/publications/materials/newimmiact_3_index.html第4章第5章從2023年4月開始實行特別高度人材制度(J-Skip)。若申請人符合特定學歷背景要求、專業履歷要求,且年收入超過一定數額,則被視為“特別高度人材,并可享受額外的優惠待遇。這是與上述高度人材點數制不同的制度。第5章第6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閱以下網頁:第6章第7章https://www.moj.go.jp/isa/publications/materials/nyuukokukanri01_00009.html第7章再入境許可再入境許可(持有現有的居留資格再度入境)3從日本出境時,如果使用再入境的制度,就可以在認可的期限內保有目前的居留資格和第8章第9章居留期間再次入境。第8章第9章第章被認可的再入境許可(一年之內回日本的情況)第章第章持有在留卡和有效護照的人從日本出境一年內再次回到日本的情況(到居留期限不滿一年的只到居留期限之前)不需要事先到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取得再入境許可。第章再入境許可(超過一年長期離開日本的情況)第章事先到最近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提出申請,取得再入境許可即可維持目前的居留資(。第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16-5.html難民認定手續難民認定手續4101112第1章第2章日本有加入難民條約等(有關難民地位的條約以及議定書101112第1章第2章4-1 4-1 什么是難民第3章根據難民條約第一條或者難民議定書第一條所規定,將適用難民條約的難民定義為以下內容:第3章第4章第5章 因人種、宗教、國籍、特定社會集團的成員或政治意見等理由可能會遭受迫害,有充分的恐懼理由置身于國籍外的國家,無法得到國籍國的保護,或不希望得到保護的外國人等。第4章第5章4-2 4-2 難民認定申請第6章第7章 難民認定申請即是從母國逃亡來的難民(參照4-1)向日本尋求庇護的制度。該申請由在日本的外國人進行。被認定為難民的外國人可以取得難民認定證明書,并獲得“定住者”等居留資格。第6章第7章被認定為難民的外國人,依據申請可以取得代替護照的旅行證件即難民旅行證明書。第8章 被認定為難民的外國人和其家屬可以獲取日語教育、生活向導和職業介紹等“定住支援項目”的援助。第8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閱以下網頁:第9章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anmin_tetuduki_00001.html第9章第章第章第章第章4-3 4-3 審查請求受到沒有被認定為難民等處理結果時,對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務大臣提交審查請求。第章法務大臣在判斷審查請求時,會聽取對法律和國際情勢具有卓見的難民審查參與員的意見。第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guide/nanmin_tetuduki.html驅逐出境手續等驅逐出境手續等55-1 5-1 主要的驅逐出境的理由101112第1章第2章第3章 超出居留期間逾期滯留日本(即使是逾期一天也算做非法逾期滯留,成為驅逐出境手101112第1章第2章第3章 沒有獲得資格外活動的許可,從事所持居留資格以外的活動獲得收入或者報酬的情況。第4章受到了一定的刑事處罰第4章5-2 5-2 驅逐出境時會受到的處罰第5章第6章如果被判定為驅逐出境,原則上五年或者十年內不得進入日本境內。如果是被判處一定的刑事處罰而被驅逐出境的,原則上永遠不得再次進入日本境內。第5章第6章5-3 5-3 命令制度第7章非法逾期滯留的情況中,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將不會被收容,可以通過簡易的手續出境。通過出國命令制度離境的,原則上在一年內不得進入日本境內。第7章命令制度的條件命令制度的條件要適用出國命令制度需要達到以下的條件:第8章第9章自己有想從日本出境的意愿自發到出入境居留管理官署自首。第8章第9章不屬于非法逾期滯留以外的驅逐出境事由的。沒有因在日本犯下竊盜等一定的罪行而被判處徒刑或拘禁的。第章過去沒有被驅逐出境的情況。第章沒有接到過出國命令而離境的。第章有可以迅速離境的確實的可能性。第章5-4 5-4 居留特別許可第章即使在被實施驅逐出境手續的情況下,考慮到其本人在日本的生活經歷和家屬狀況,法務大臣認為可以獲得特別居留許可的情況。第章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出入境,居留手續相關的咨詢機構一覽出入境,居留手續相關的咨詢機構一覽6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札幌出入國在留管理局〒060-0042北海道札幌市中央區大通西12丁目電話0570-003259(IP電話或國際電話):011-211-5701仙臺出入國在留管理局〒983-0842宮城県仙臺市宮城野區五輪1-3-20電話022-256-6076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108-8255東京都港區港南5-5-30電話0570-034259(使用IP電話或者從國外撥打時:03-5796-7234)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四谷分廳舍〒160-0004東京新宿區四谷1-6-1四谷タワー14階 電話0570-011000(8號(使用IP電話或者從國外撥打時:03-5363-3013)在留調查部門 所屬機構等相關登記/由所屬機構實施的登記電話03-5363-3032在留在線申請手續 電話03-5363-3030在線審查部門 審查記錄管理電話03-5363-3039成田機場支局〒282-0004千葉県成田市古込字古込1-1成田國際空港第2旅客Terminalbldg.6階電話0476-34-2222(審查管理部門)電話0476-34-2211羽田機場支局〒144-0041東京都大田區羽田空港2-6-4羽田空港CIQ棟電話03-5708-3202橫濱支局〒236-0002神奈川県橫浜市金沢區鳥浜町10-7電話0570-045259(使用IP電話或者從國外撥打時:045-769-1729)名古屋出入國在留管理局〒455-8601愛知県名古屋市港區正保町5-18電話0570-052259(IP電話或國際電話):052-217-8944中部機場支局〒479-0881愛知県常滑市CENTRAIR1-1CIQ棟3階電話0569-38-7410大阪出入國在留管理局〒559-0034大阪府大阪市住之江區南港北1-29-53電話0570-064259(IP電話或國際電話):06-4703-2050關西機場支局〒549-0011大阪府泉南郡田尻町泉州空港中1番地電話072-455-1453神戶支局〒650-0024兵庫県神戸市中央區海岸通29番地電話078-391-6377廣島出入國在留管理局〒730-0012広島県広島市中區上八丁堀2-31電話082-221-4411高松出入國在留管理局〒760-0033香川県高松市Marunouchi1-1電話087-822-5852高松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浜之町分廳舍〒760-0011香川県高松市浜之町72-9電話087-822-5851福岡出入國在留管理局〒810-0073福岡県福岡市中央區舞鶴3-5-25電話092-717-5420那霸分局〒900-0022沖縄県那覇市樋川1-15-15電話098-832-4185東日本入國管理中心〒300-1288茨城県牛久市久野町1766-1電話029-875-1291大村入國管理中心〒856-0817長崎県大村市古賀島町644-3電話0957-52-2121外國人在留支援中心外國人在留支援中心101112外國人在留支援中心第章第章〒160-0004東京新宿區四谷1-6-1四谷タワー13階 電話101112外國人在留支援中心第章第章第章(使用IP電話或者從國外撥打時:第章03-5363-3013)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外國人居留綜合信息中心在仙臺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及其橫濱支局、電話0570-013904名古屋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大阪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及其神戶支局、(使用IP電話或者從國外撥打廣島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福岡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等地均有設置 時:咨詢人員配備處在札幌出入國在留管理局、高松出入國在留管理局以及福岡出入國在留管理局那霸支局等處配備有咨詢人員03-5796-7112)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信息發布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信息發布77-1 7-1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官方網站101112第1章第2章第3章在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官方網站,有在留手續等的相關介紹。除日語外,還提供超過101112第1章第2章第3章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官方網站第4章第5章https://www.moj.go.jp/isa/index.html第4章第5章7-2 7-2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官方SNS出入國在留管理廳開設有各種SNS等,用以發布新制度的介紹信息、以及能夠為在日外國人提供幫助的信息等。第6章出入國在留管理廳X(舊Twitter)賬號第6章第7章/MOJ_IMMI第7章出入國在留管理廳Facebook賬號第8章https://www.fac/ImmigrationServicesAgency.MOJ/第8章第9章電子郵件發送服務第9章https://www.moj.go.jp/isa/about/pr/mail-service.html第章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的X(舊Twitter)賬號還會介紹窗口的擁擠狀況。第章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的賬號一覽第章第章https://www.moj.go.jp/isa/about/pr/index.html第章第章第1章第2章第2章第1章第2章

在市區町村辦理手續101112101112第章1-1 1-1 住址信息必須申報的信息1第3章第4章第5章必須申報的信息1第3章第4章第5章哪些人需要申報哪些人需要申報持有在留卡的人(中長期居留者)第6章特別永住者第6章持有一時庇護許可或者臨時逗留許可人士第7章因新生兒出生或喪失日本國籍而處于逗留日本期間人士第7章(1) 獲得初次入境許可入境日本的情況第8章必須從定下住址之日算起14天以內向所居住的市區町村申報入住信息第8章申報時需攜帶在留卡(尚未交付在留卡時需攜帶護照)與家人同住時需提供結婚證以及出生證等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政府發行的證書詳情請參照2 個人編號制度④ 詳情請參照2 個人編號制度④ 還未申請個人編號者,請填寫與《個人編號有關通知》一起領取的《交付申請書》進行申領。提交遷入申報時在留卡上記載的住址也將同時被登記。制作住民票。記載居民姓名、出生日期、性別及住址。欲證明居住情況時,可申請發行住民票抄本。(需付費)市區町村將為您發行個人編號。※ ③??①②第9章第章第章101112(2) 搬家時101112第1章① 搬到不同的市區町村第1章搬家前 →向至今所居住的市區町村提交遷出申報第2章搬家后 →自搬家當天起14天以內向新住址所在市町村提交遷入申報第2章② 在同一市區町村內搬家時第3章搬家當天起14天以內向所居住的市區町村提交移居申報第3章③ 搬到國外時向搬家前所居住的市區町村提交遷出申報第4章第5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https://www.soumu.go.jp/main_sosiki/jichi_gyousei/c-gyousei/zairyu/english/move-in_move-out.html第4章第5章第6章結婚登記第6章在日本結婚時在日本結婚時需向所居住的市區町村提交結婚申報。第7章申請結婚的雙方需具備結婚必備條件并得以承認,申報得到受理時婚姻關系確立第7章第8章第9章(1) 結婚登記所需材料第8章第9章日本人戶籍副本外國人具備婚姻必要條件證明書※可以在本國駐日本大使館及(總)領事館辦理手續申請領取(注1。 如具備婚姻必要條件證明書等提交資料為日語以外語言所寫成時,所有資料需附加日語翻譯。(注2)第章(注1) 有些國家不發行此證明書。需提交替代資料。第章第章(注2)日語翻譯資料上需注明翻譯者姓名。翻譯者可為申請者本人。第章(2) 在母國的有效性第章在日本登記的婚姻關系在日本國內得到承認,但不一定在本國也得到承認。關于在日本登記的婚姻關系在本國內是否得到承認,請咨詢本國駐日本大使館及(總)領事館。第章1-3 1-3 離婚登記在日本離婚時在日本離婚時想要離婚的雙方同意離婚時,需向所居住的市區町村提交離婚申報。101112第1章101112第1章第2章第3章一方不同意離婚時,需前往家庭裁判所進行調停離婚或訴訟離婚。第3章(1) 在母國的有效性第4章在日本成立的離婚在日本國內得到承認,但不一定在本國也得到承認。關于在日本成立的離婚在本國內是否得到承認,請咨詢本國駐日本大使館及(總)領事館。第4章第5章(2) 如擔心另一方擅自進行離婚登記時第5章第6章如擔心對方(日本人)擅自向市區町村提交離婚申報時,可通過前往對方(日本人)的戶籍地或您所居住的市區町村提交離婚申報不受理申請書來防止離婚成立。第6章1-4 死亡登記1-4 死亡登記在日本死亡時當親人或同居者死亡時,須提交死亡申報。第7章第8章死亡申報必須在從認知死亡事實之日起7天以內進行。第7章第8章死亡申報需向死亡所在地或申報人所在地所屬市區町村進行提交。第9章(1) 死亡登記時所需材料第9章第章死亡診斷書或尸體檢驗書第章其他所需材料請咨詢所申報之市區町村第章(2) 返還在留卡第章外國人死亡后請將其所持有的在留卡由以下任意一種方式于14天以內進行返還。當面交還至附近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第章郵寄至以下地址第章收件收件人: 郵編:135-0064東京都江東區青海2-7-11東京港灣合同庁舎9階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オンライン審査部門おだいば分室(信封正面請注明“在留卡返還”字樣)第章第章第章第章1-5 1-5 印章登記什么是印章登記什么是印章登記 印章登記指的是在所居住的市區町村辦理將印章(手戳)進行登記的手續。101112第1章第2章第3章→ 101112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1) 印章登記手續第4章辦理手續時所需材料辦理手續時所需材料印章登記申請書第5章印章(手戳)第5章能證明本人身份材料(個人編號卡、在留卡、駕駛執照等其中一項)※ 登記手續完成以后,可領取印章登記證第6章※ 具體手續詳情請向所居住的市區町村進行咨詢。第6章(2) 印章登記證明書第7章即證明該印章為已辦理印章登記手續之印章(手戳)材料第7章→ 向所居住的市區町村出示印章登記證等進行申請第8章第9章第章有些市區町村可以使用個人編號卡在便利店申請發行。第8章第9章第章個人編號制度個人編號制度22-1 2-1 什么是個人編號制度101112個人編號主要使用于以下場合。① 領取養老金、兒童補貼,及接受醫療服務時。101112個人編號主要使用于以下場合。① 領取養老金、兒童補貼,及接受醫療服務時。② 向國外匯款或者接收從國外寄來的匯款時③ 在銀行開賬戶時第1章第2章第3章① 此編號是否真正是您本人的② 您與所持有的護照等帶照片的證件上的人物是否為同一人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他人偽裝非法使用您的個人編號① 此編號是否真正是您本人的② 您與所持有的護照等帶照片的證件上的人物是否為同一人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他人偽裝非法使用您的個人編號第4章第5章2-2 2-2 個人編號卡第6章第7章個人編號卡是為了在日本生活更加方便而必需的內藏IC芯片的卡。第6章第7章第8章(1) 記載事項第8章第9章正面:姓名、住址、出生年月日、性別、照片、有效期反面:個人編號第9章第章第章正面 反面第章第章第章(2) 在何種情況下使用第章作為正式本人確認資料使用在網上申報個人等所得稅時使用在網上申領兒童補貼以及辦理托兒所報名手續時使用 在便利店申請發行住民票抄本等,各種證明時使用(節假日也可辦理。有的市區町村)作為健康保險證件使用(在醫療機構和藥店使用個人編號卡,可以與醫療機構共享您101112第1章的健康和醫療信息,以獲得更好的醫療服務。)可使用的醫療機構·藥局請查詢以下網頁。https://www.mhlw.go.jp/stf/index_16743.html101112第1章第2章(3) 申請方法第2章第3章在日本國內有固定住址,向住址所屬市區町村提交遷入申報時,可同時填寫并提交個人編號卡申請書(部分除外。第3章初次申請時可免費申請。①手機申請用手機相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掃描個人編號卡申請書上的二維碼連接到在線提交申請網頁②電腦申請使用數碼相機拍攝面部照片,然后連接到在線提交申請網頁③郵寄申請①手機申請用手機相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掃描個人編號卡申請書上的二維碼連接到在線提交申請網頁②電腦申請使用數碼相機拍攝面部照片,然后連接到在線提交申請網頁③郵寄申請逐項填寫個人編號卡申請書并貼上照片,放入指定信封內封好后郵寄④拍攝證明用照片等攝影機申請(僅限于指定機型)按照控制面板提示步驟操作。先投幣,隨后將個人編號卡申請書上的二維碼放在攝像頭下進行掃描。根據提示逐一填寫各項內容,填好后拍攝面部照片一并提交。⑤在居住地所屬市區町村指定窗口申請(一部分地區除外)填寫個人編號卡申請書,并向居住地所屬市區町村提交。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在居住地所屬市區町村指定窗口接受交付所需的本人確認,辦理申請手續后,個人編號卡制成以后可郵寄到本人住址。第7章第8章第9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第章https://www.kojinbango-card.go.jp/zh-cn-kofushinse/第章第章(4) 領取方法第章提交申請大約1個月以后,所屬市區町村會寄來通知明信片。第章申請人需攜帶以上明信片及相關資料到指定場所領取自己的個人編號卡。第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https://www.kojinbango-card.go.jp/zh-cn-uketori/2-3 2-3 個人編號卡使用相關注意事項101112101112第1章個人編號卡的有效期與居留期間的屆滿日相同。第2章 居留期間更新后,請于個人編號卡的有效期內在居住地所屬市區町村辦理個人編號卡的有效期延長手續。第2章第3章※ 第3章※ 需注意居留申請時發生的特例期間。第4章如預計個人編號卡的有效期屆滿前居留期間的更新許可有未下達的可能時,需延長2個月(特例期間)的個人編號卡有效期。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待到領取到新的在留卡后,需再次將個人編號卡的有效期延長至新的居留期間屆滿日。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https://www.soumu.go.jp/main_sosiki/jichi_gyousei/c-gyousei/zairyu/english/basic_resident_registration_card.html第5章第6章第7章2-4 2-4 其他其他內容請參照以下網頁。個人編號制度也可撥打以下電話進行咨詢。電話接待中心(周一~周五9:30-20:00,周六周日及節假日9:30-17:30)◎ 日語TEL0120-95-0178◎ 也可撥打以下電話進行咨詢。電話接待中心(周一~周五9:30-20:00,周六周日及節假日9:30-17:30)◎ 日語TEL0120-95-0178◎ 英語·中文·韓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TEL0120-0178-27

個人編號卡第8章第9章第章https://www.kojinbango-card.go.jp/zh-cn/第8章第9章第章第章第章第章第章第1章第2章第3章第1章第2章

雇傭?勞動101112第7章101112第7章第8章1-1 1-1 居留資格進行工作前的基礎知識1第3章第4章進行工作前的基礎知識1第3章第4章第5章第6章從是否可以從事有薪工作的角度來看,居留資格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種。第5章第6章在規定范圍內可以從事有薪工作的居留資格在規定范圍內可以從事有薪工作的居留資格外交、公用、教授、藝術、宗教、報道、高度專業職位、經營?管理、法律?會計業務、EPA協議內外國人護士?護工等)原則上不允許從事有薪工作的居留資格原則上不允許從事有薪工作的居留資格文化活動、短期滯留、留學、研修、家屬滯留從事有薪工作不受限制的居留資格從事有薪工作不受限制的居留資格永住者、日本人配偶等、永住者配偶等、定住者1-2 1-2 求職的方法第9章第章(1) HelloWork(公共職業安定所)第9章第章第章 在HelloWork(公共職業安定所,可以免費獲得介紹工作的機會。關于HelloWork(公共職業安定所)的詳細內容請參考P33。第章第章(2) 通過職業介紹公司第章利用收費的職業介紹公司時,為了避免找工作的麻煩,要選擇合適的公司。介紹工作的時候,有沒有被要求繳費?沒有必要為了得到工作,為了工作而先花錢。如果需要繳費的話,一定要保管好證據。1011101112第1章為他人介紹工作(職業介紹),需要有相關的資格。請一定確認資格證號碼并記錄下來。第1章是否清楚地為求職者講明了工作條件?第2章工作內容、工資、工作場所等招聘條件會以書面形式交給求職者,所以一定要確認并保管好。第2章第3章第4章關于資格和申報的相關信息,可以在“人才服務綜合網站”上確認。https://jinzai.hellowork.mhlw.go.jp/JinzaiWeb/GICB101010.do?action=initDisp&screenId=GICB101010)第3章第4章1-3 1-3 工作形式第5章(1) 派遣勞動者(派遣員工)第5章① 勞動者與派遣公司(派遣方)① 勞動者與派遣公司(派遣方)(派遣公司為雇主,負責支付工資)② 勞動者被派遣到與派遣公司簽訂有勞動者派遣合同的公司(派遣處)去工作。③ 勞動者聽從派遣處的命令指揮進行工作。第6章第7章第8章第8章第9章 在派遣勞動中,包括勞動基準與安全衛生等諸事項,均由派遣公司與派遣處共同承擔責任。第9章第章(2) 簽約員工(簽定期勞動合同的員工)第章簽約員工指與企業簽訂了有期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第章簽約雙方事先定好有效期的勞動合同簽約后,當合同期滿時,所簽合同自動終止。但當勞動者與公司雙方均同意續簽(更新)勞動合同時,可以延長合同有效期。第章第章每次簽約期間(特殊場合除外)最長為3年。第章(3) 兼職勞動者 兼職勞動者指的是被同一企業所雇傭的一般勞動者(所謂“正式員工)與相比,一周內的既定勞動時間(※)相對較短的勞動者。例如“兼職“打工“簽約員工“臨時員工“準員工”等等,雖然稱呼不同,只要符合以上條件即屬于兼職勞動者。101112(※) 101112第1章兼職勞動者也適用各種勞動法規。因此,只要滿足必要條件,即可第1章① 可每年獲得年次帶薪休假假期。第2章② 可加入雇傭保險、健康保險以及厚生養老金保險。第2章公司在雇用勞動者時具有以下義務。① 需明確提示勞動條件。第3章② 關于特別重要的6(參照1-4(2。(勞動合同有期限的員工)第3章第4章無加薪“有無獎金(年終獎“有無離職津貼“關于改善雇傭管理等事項相關咨詢窗口”等事項,原則上也必須采用書面交付的方法來明確提示。第4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咨詢都道府縣勞動局雇傭環境·均等部(室。第5章https://www.mhlw.go.jp/content/000177581.pdf第5章第6章(4) 簽業務委托(承包)合同進行工作的人第6章原則第7章第8章 因此看作是不受委托方指揮命令的“事業主(個體戶,原則上不能享受作為“勞動者”的各項保障。原則第7章第8章例外例外 第9章第章若難以判斷是否可認定為“勞動者,請與勞動基準監督部門聯系咨詢。第9章第章1-4 1-4 勞動合同第章(1)“勞動者”的范圍第章第章 “勞動者”是指在用工者的指揮命令下工作,獲得工資作為報酬的工作者。可以享受勞動基準法等一部分勞動相關法律的保障。第章 是否屬于“勞動者”與職業種類無關。不僅限于正式員工,派遣員工、簽約員工、兼職勞動者、打工者等一般也均屬于“勞動者。第5章第5章101112101112第1章第2章 如果勞動者對于報酬及勞動時間等勞動條件未能充分了解就開始工作,日后可能與公司發生矛盾糾紛。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日本勞動基準法(與勞動相關法律之一)規定,在締結勞動相關合同時,公司有向勞動者明確提示勞動條件的義務。第1章第2章① 合同從何日開始至何日結束(關于合同期間事項)※締結勞動合同時,分為事先規定好合同期間與事先不規定合同期間兩種情況。僅憑正式員工還是簽約員工、兼職勞動者、打工者等工作方式的名稱,無法判斷所簽合同是否規定有合同期間。除確認工作方式的名稱外,還應確認合同期間內容。② (包括是否可以更新、更新時如何進行判斷等)③ 在哪里從事什么樣的工作(工作地點、工作內容)④ 關于工作時間及休息等的規定(工作開始時間與結束時間、有無加班、休息時間、公休日?休假、輪換制工作時的交接等)① 合同從何日開始至何日結束(關于合同期間事項)※締結勞動合同時,分為事先規定好合同期間與事先不規定合同期間兩種情況。僅憑正式員工還是簽約員工、兼職勞動者、打工者等工作方式的名稱,無法判斷所簽合同是否規定有合同期間。除確認工作方式的名稱外,還應確認合同期間內容。② (包括是否可以更新、更新時如何進行判斷等)③ 在哪里從事什么樣的工作(工作地點、工作內容)④ 關于工作時間及休息等的規定(工作開始時間與結束時間、有無加班、休息時間、公休日?休假、輪換制工作時的交接等)⑤ 工資多少、何時及怎樣支付(所定工資、計算方法、支付方式、計算期間以及支付時期)⑥ 勞動合同終止后的相關規定()第3章第4章第6章第7章第8章 除了上述以外的勞動合同相關內容,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使用者與勞動者之間有必要盡可能使用書面形式來進行確認。第6章第7章第8章勞動合同中的禁止事項勞動合同中的禁止事項勞動基準法規定,用工者不可在勞動合同中記入以下事項。第9章1. 勞動者如果違反勞動合同時需支付違約金,或者事先決定好損害賠償金額。第9章第章此項內容目的在于禁止定下違約金或者事先決定好損害賠償的金額。因此,在不規定損害賠償金額的前提下,并不禁止公司對于由于勞動者故意或者大意過失而實際上造成損失時進行索賠。第章第章3.強行要求勞動者向公司提交基金儲蓄第章第章禁止以包括員工旅游等勞動者福利在內的任何理由要求勞動者向公司基金儲蓄。但若與勞動合同無關,在基于勞動者個人意愿基礎上將個人儲蓄金委托公司進行管理時,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予以許可。第章第章第章第章第章第章第章當所簽訂的勞動條件與簽約時所述不符時……當所簽訂的勞動條件與簽約時所述不符時……101112101112第1章第2章勞動條件根據勞動者和使用者雙方締結的勞動合同或公司的就業規定等事先做出的決定,其最低基準為勞動基準法所規定(未達到勞動基準法所規定基準的勞動條件即為無效,無效部分應遵循勞動基準法所定標準執行。第2章第3章勞動者實際開始工作以后,原則上不允許公司未經勞動者同意就單方面進行改變而造成對勞動者不利的勞動條件。第3章1-5 1-5 工資第4章第5章(1) 什么是最低工資第4章第5章指根據最低工資法規定由公司必須支付工資的最低金額。第6章(2) 最低工資的特征第6章① 與勞動方式的差別無關,適用于所有勞動者。第7章② 低于最低工資的勞動合同即為無效。即使在公司要求下已簽好合同,該合同也并不【工作時間數】的工資。第7章第8章第9章(3) 停工津貼第8章第9章因公司原因造成勞動者不能工作時因公司原因造成勞動者不能工作時為給勞動者提供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公司必須支付金額為平均工資60%以上的停工津貼。由此,因公司原因造成的停工情況下會得到一定程度的工資保障。101112工作中應遵守的規則22-1 工資的支付方式第1章第2章第3章101112工作中應遵守的規則22-1 工資的支付方式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第5章第6章①通貨支付原則原則工資必須支付現金。例外征得勞動者同意情況下,可以通過銀行匯款等支付。如果公司與工會有約定,也可以用實物(公司的產品等)支付。②直接支付原則工資必須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③全額支付原則原則工資必須全額支付。例外扣除所得稅及社會保險金等法律規定部分扣除由工會或其他與代表超過勞動者半數以上成員所締結協定的部分④每月1次以上定期支付原則原則每月1次以上按照事先確定的日期按時支付工資2025也不可將支付日期設定成“每月第四個星期五”這7例外臨時工資及獎金(年終獎)2-2 2-2 勞動時間?休息?假日(1) 勞動時間第7章第8章第9章第章第章法律規定勞動時間有上限。第7章第8章第9章第章第章勞動基準法規定,原則上1天8小時以內,一周40小時以內(法定勞動時間)第章公司要求勞動者在勞動時間以外工作時,必須增額支付工資。第章(2) 休息在工作時間內,公司必須保證勞動者在一天的勞動時間超過6小時時至少休息45分鐘,超過8小時的情況下至少休息60分鐘。101112101112第1章公司必須向勞動者提供1周至少1次,或者4周有4天以上的假日(法定節假日。第1章第2章(4) 關于決定派遣員工的勞動條件之相關義務第2章關于派遣員工的勞動條件,由派遣公司負責決定。而關于勞動時間、休息、假日等內容,由派遣方負責遵守。第3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咨詢都道府縣勞動局雇傭環境·均等部(室)或綜合勞動咨詢角。第3章第4章第5章※請參閱各都道府縣的網頁或雇傭環境?均等部(室)所在地一覽。https://www.mhlw.go.jp/kouseiroudoushou/shozaiannai/roudoukyoku/index.html第4章第5章年度帶薪休假年度帶薪休假所謂年度帶薪休假是指,即使在指定勞動日請假公司也會支付工資的休假。原則上勞動者可以在任何一天請假,假期使用目的不限。當勞動者連續工作6個月并且8成以上的勞動日均出勤的情況下,可以獲得10天的年次帶薪休假。隨著工作年數增加,在滿足8成以上的出勤的情況下,每1年可獲得休假的天數也隨之增加(上限為20天。而公司對于給與了10天以上年次帶薪休假的勞動者,必須每年對其中的5天通過指定時期等方式促其休假。第6章第7章關于派遣員工以及兼職勞動者等工作方式為非正式員工的勞動者,在滿足以下第6章第7章連續工作時間6個月(※)第8章全部勞動日的8成以上均出勤第8章1周工作5天以上或者1年工作217天以上第9章這3個條件的情況下,也應給與正式員工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1周工作4天以下或者1年工作不滿216天時,如果每周規定的勞動時間超過30小時以上,也可以給與和正式員工一樣的帶薪休假。第9章規定工作時間為1周4天以下且1年規定工作時間不滿216天,每周規定的勞動時間未滿30小時時,也應該給與與規定勞動天數相應天數的帶薪休假。第章第章第章(※)關于有合同期的員工在更新合同時的待遇,更新的合同基本上等同于繼續雇傭的情況下,在進行帶薪休假計算時,合同更新前的工作時間也應該包括在內。第章第章第章2-3 2-3 規定時間外勞動?假日勞動101112第1章101112第1章要求勞動者超過法定勞動時間勞動要求在法定節假日勞動①②第2章第3章 對于以下情況,公司有必要與超過勞動者半數以上成員組成的工會,或在沒有超過勞動者半數以上成員組成的組織的情況下與超過半數以上的勞動者代表簽訂書面協議(以下稱為“36協議要求勞動者超過法定勞動時間勞動要求在法定節假日勞動①②第2章第3章規定時間以外的勞動上限受到法律限制。第4章第5章 勞動基準法規定,其上限為原則上1個月45小時,一年360(即使臨時有特殊情況,1年亦不可超過720小時,單數月不超過100小時(包括節假日勞動,復數月平均80小時(包括節假日勞動)為上限。規定時間外勞動超過45小時的月份1年不可超過6次)第4章第5章第6章(2)增額支付工資第6章第7章根據36協議,公司在要求勞動者超過法定勞動時間工作或者要求在法定節假日工作時,必須增額支付工資。第7章增額支付工資的計算方法增額支付工資的計算方法① 要求超過法定勞動時間工作時需增額支付25%以上工資第8章※ 1個月要求法定勞動時間外工作超過60小時時必須增額支付50%以上工資。第8章第9章② 要求在法定節假日工作時(假日勞動)需增額支付35%以上工資第9章③ 要求在晚上10點以后至凌晨5(深夜勞動需增額支付25%以上工資第章例如:要求超過法定勞動時間工作同時在深夜時間段工作時(①+③,需增額支付工資定額的50%以上第章第章第章增額支付工資亦不分雇傭形式適用于所有勞動者。因此,對派遣員工、簽約員工、兼職勞動者、打工者均必須支付。第章第章2-4 2-4 母親健康管理?產前產后休假?育兒休假?護理休假101112第1章101112第1章① 轉向其他簡易的工作(僅限懷孕期)② 1周或1天的勞動時間不超過法定時間(包括彈性勞動時間制(孕產婦)③ 不加班,不在休假日或深夜工作(孕產婦)① 轉向其他簡易的工作(僅限懷孕期)② 1周或1天的勞動時間不超過法定時間(包括彈性勞動時間制(孕產婦)③ 不加班,不在休假日或深夜工作(孕產婦)第2章第3章第4章※ 公司必須履行以下職責。① ① 確保女工有時間接受孕婦的健康指導或檢查。② 女性勞動者在健康檢查時如若接受醫生或助產師的指導,為確保該女性勞動者遵守指導事項,應對其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并減輕其工作負擔。第5章第6章※ 如果接受醫生或助產士的指導,請將孕產婦健康管理指導事項聯絡卡提交給公司。孕產婦健康管理指導事項聯絡卡有英文、中文和葡萄牙文版本,可從以下網站獲取:第5章第6章第7章關于女性勞動者的母親健康管理等第7章第8章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koyou_roudou/koyoukintou/seisaku05/index.html第8章① 不能以女性勞動者結婚、懷孕、分娩事宜作為離職理由事先決定。② 不能以女性勞動者結婚為理由將其解雇。① 不能以女性勞動者結婚、懷孕、分娩事宜作為離職理由事先決定。② 不能以女性勞動者結婚為理由將其解雇。③ 對于女性勞動者所提出的懷孕、分娩及產前產后休假的請求,不因將其解雇或實施有損其利益的事項。第9章※ 對孕產婦實施的解雇均為無效。但是,倘若公司可以證明其被解雇的理由不是因為懷孕分娩,則不拘于此項。第章第章(2) 產前產后休假第章第章女性勞動者本人提出要求的情況下,在預產期前6周(多胎懷孕為14周)產后8周(但是,產后6周以后,若本人申請并得到醫生的許可則可就業。)①②女性勞動者本人提出要求的情況下,在預產期前6周(多胎懷孕為14周)產后8周(但是,產后6周以后,若本人申請并得到醫生的許可則可就業。)①②第章101112101112第1章 在孩子未滿1周歲(滿足一定條件時最長2周歲)的期間,男女勞動者獲取的休假稱為育兒休假。可以分兩次休假。第1章第2章 在孩子出生后的8周內,男女勞動者有4周的休假被稱為產后爸爸產假。與育兒休假不同,可以分兩次休假。第2章項。拒絕育兒休假、產后爸爸產假的申請以申請或取得育兒休假、產后爸爸休假為理由將其解雇或實施有損其利益的事項。拒絕育兒休假、產后爸爸產假的申請以申請或取得育兒休假、產后爸爸休假為理由將其解雇或實施有損其利益的事①②第3章第4章(4) 護理休假第4章為照顧要護理的家人而休假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一人可分期使用合計3次共93天。①②第5章為照顧要護理的家人而休假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一人可分期使用合計3次共93天。①②第5章第6章公司(也適用于接受派遣人才的公司)不可實施以下事項。拒絕護理休假的申請。拒絕護理休假的申請。不因以申請或取得護理休假為理由將其解雇或實施有損其利益的事項。①②第7章第8章更為詳細的資訊請咨詢都道府縣勞動局雇傭環境·均等部(室)第7章第8章第9章https://www.mhlw.go.jp/content/000177581.pdf第9章各種補貼金各種補貼金 產前產后休假中符合條件者可以獲取分娩津貼。請參閱第4章3-2。第章第章 獲取育兒休假,并滿足一定條件的人可以領取育兒停工津貼。請參閱第4章3-3的(1)和(2。第章第章獲取護理休假,并滿足一定條件的人可以領取護理停工津貼。第章護理停工津貼金額為停工前工資的67%,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一人可使用3次,限度最大共93天。第章2-5 2-5 辭職?解雇等101112?辭職是勞動者的自由,但是作為社會人也應遵守以下規則。①101112?辭職是勞動者的自由,但是作為社會人也應遵守以下規則。①②③事先告知上司要辭職的意向書面提交辭呈進行工作交接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在決定要辭職時,首先必須查看自己公司的離職手續。第3章第4章根據公司的就業規則,遵守公司的所定規則辦理離職手續。第5章另外,在提交辭呈時,根據不同的合同期間的規定,法律保障也不同。第5章沒有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沒有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提交辭呈后,原則上2周之后即可解除勞動合同。有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有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除非有特殊情況,在合同有效期內不能辭職。另外,合同結束1年后,如若提出辭職申請,則隨時可以辭職。第6章第7章合同結束后倘若想在同一職場繼續工作的話,必須要重新簽署新的勞動合同(更新)第6章第7章(參閱1-3(2。第8章諸如此類的合同更新,必須獲取公司和勞動者雙方的同意。第8章第9章(2) 解雇第9章解雇第章是指公司單方面中止勞動合同合同。解雇第章 如果解雇缺乏客觀性的合理的理由,不被社會慣例所認可,則此解雇均屬無效。換而言之,公司不能擅自解雇員工。第章另外,公司必須根據就業規則事先記載解雇事宜(解雇的理由。第章第章 公司決定要解雇該勞動者時,除了天災等不可抗拒的理由導致事業不可繼續,或者勞動者的歸責事由,應至少提前30天告知并支付30天以上的平均工資(即解雇預告補貼金第章終止雇用終止雇用(不再更新。(參閱1-3(2)終止雇用和在合同期間內公司單方面的中止勞動合同的解雇完全不同。3次以上續簽合同者連續工作超過1年以上者①②101112第1章? 對以下人員,如果公司不想繼續和當事者續簽合同,則必須提3次以上續簽合同者連續工作超過1年以上者①②101112第1章? 沒有客觀合理的理由,不被社會慣例所認可的諸如以下情況,公司不能終止雇用。有多次更新合同的情況的,實質上和解雇同樣性質。有多次更新合同的情況的,實質上和解雇同樣性質。勞動者期待續簽的事由為合理的情況下。①②第2章第3章第4章 終止雇用在不被認可的情況下,和終止雇用之前屬于同樣的勞動條件時,則可以續簽有期限的勞動合同。第2章第3章第4章第5章整理解雇(裁員)第5章整理解雇(裁員)是指,由于經濟蕭條經營不當等原因,公司實行裁員的解雇方式。第6章整理解雇(裁員)是否有效,根據以下基準判斷。第6章① 裁員的必要性因為經濟蕭條經營不當等原因,為確保公司的持續運營不得已裁員。第7章② 避免解雇的緩沖手段第7章采取解雇之外的緩沖手段避免解雇的措施。(例如:崗位轉換,募集自愿離職者等)第8章③ 整理解雇(裁員)人員選擇的合理性第8章在選擇整理解雇(裁員)的人選時的基準必須是合理的,客觀的,操作方式也必須是公正的。第9章④ 解雇手續的妥當性第9章第章有關解雇的必要性和解雇的具體時期,規模和方式,公司有必要讓勞動組合和勞動者理解接受,對其進行詳細的說明。第章第章(3) 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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