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高新區稅務局2024年2月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業務講解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2號)二、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的解讀三、年度匯算預約、匯算準備流程界面展示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2號)年度匯算:年度終了后,納稅人需要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合并計稅,向稅務機關辦理匯算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具體計算公式: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一)什么是年度匯算(二)無需辦理匯算的情形
納稅人在2023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一)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二)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三)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四)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三)需要辦理匯算的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二)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3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四)可享受的稅前扣除下列在2023年發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一)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符合條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二)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三)符合條件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個人養老金等其他扣除;(四)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五)辦理時間2023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六)辦理方式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一)自行辦理。(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完成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提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2023年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的,單位不得代辦。(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需與受托人簽訂授權書。
(七)辦理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個稅APP及網站辦理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八)資料留存
納稅人、代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專項附加扣除、稅收優惠材料等匯算相關資料,自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存在股權(股票)激勵(含境內企業以境外企業股權為標的對員工進行的股權激勵)、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等情況的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報告、備案。同時,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從同一單位多次取得股權激勵的,由該單位合并計算扣繳稅款。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從不同單位取得股權激勵的,可將之前單位取得的股權激勵有關信息提供給現單位并由其合并計算扣繳稅款,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合并申報。(九)受理申報的稅務機關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2023年向納稅人累計發放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金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匯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為方便納稅服務和征收管理,匯算期結束后,稅務部門將為尚未辦理匯算申報、多次股權激勵合并申報的納稅人確定其主管稅務機關。(十)辦理退稅納稅人申請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定審核后,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辦理退稅。為方便辦理退稅,2023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APP或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匯算退稅。申請2023年度匯算退稅及其他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十一)辦理補稅
納稅人辦理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個稅APP及網站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的,一經發現,稅務機關將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向納稅人送達有關稅務文書,對已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通過個稅APP及網站等渠道進行電子文書送達;對未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以其他方式送達。同時,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十二)匯算服務通過個稅APP及網站、12366納稅繳費服務平臺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幫助納稅人解決疑難問題,積極回應納稅人訴求。匯算開始前,納稅人可登錄個稅APP及網站,查看自己的綜合所得和納稅情況,核對銀行卡、專項附加扣除涉及人員身份信息等基礎資料,為匯算做好準備。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匯算,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主管稅務機關將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辦理。同時,稅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理服務,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21日后通過個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一、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一是“辦理方式”進一步延長匯算代辦確認時間。對納稅人有代辦需求的,不再要求其必須在4月30日前與單位確認委托關系,為納稅人、單位辦理匯算留足更加充分的時間。二是“申報信息及資料留存”,納稅人取得兩次以上股權激勵的情形,進一步明確了多次股權激勵合并申報的方式、時間和地點。三是“退(補)稅”,對未足額申報補繳稅款的納稅人,進一步明確了匯算有關文書送達的規定,以督促未申報補稅以及未足額繳稅的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四是“匯算服務”,進一步完善了預約辦稅制度。考慮到今年春節假期較晚,將匯算預約辦稅起始時間調整為2月21日。(一)主要的變化
(一)進一步擴大優先退稅服務范圍。對年收入額6萬元以下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在之前年度提供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簡易申報快速辦理服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提供優先退稅服務,不斷提升納稅人的獲得感。(二)進一步拓展匯算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依托國家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向稅務部門共享的醫療費用數據、個人養老金數據,為納稅人提供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個人養老金信息預填服務,為納稅人提供更好的申報體驗。(三)進一步優化納稅人個稅APP操作體驗。升級個稅APP版本,重構頻道頁面,重新設計功能圖標,避免業務功能交叉,一體化展示辦(理)查(詢)事項,更加突出“待辦”提示,納稅人體驗將更加友好。(二)新推出的優化服務舉措
(一)加強對錯誤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的監管提醒。對于不按照規定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的情形,比如存在夫妻雙方各自按照100%比例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或者篡改證明資料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等,一經發現,稅務機關將通過個稅APP、網站或扣繳義務人等渠道進行提示提醒。納稅人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惠的,應當一并填報相關信息、提供佐證材料。納稅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說明情況的,稅務機關將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規定暫停其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按規定更正相關信息或者說明情況后,可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三)今年對未依法辦理匯算的納稅人有哪些監管措施?
(二)加強對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納稅人的監管提醒。對于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在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的,一經發現,稅務機關將依法通過手機個稅APP、網站等電子渠道及其他方式向納稅人送達稅務文書,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加收滯納金,同時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請廣大納稅人依法如實辦理個稅匯算,并按照法律規定切實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對于存在虛假填報、篡改證明材料等嚴重情節的,稅務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并納入稅收監管重點人員名單,對其以后3個納稅年度申報情況加強審核;情節惡劣的,稅務機關將依法依規立案稽查。(三)今年對未依法辦理匯算的納稅人有哪些監管措施?三、年度匯算申報流程界面展示(一)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
可以在2月2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行政組織與社會動態變化的適應性試題及答案
- 網絡架構設計原則試題及答案
- 數據庫中間件應用實例試題及答案
- 測試需求管理與跟蹤試題及答案
- 公路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試題及答案解析
- 計算機四級軟件測試全景總結試題及答案
- 培訓學校實訓管理制度
- 小學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 深入探索2025年網絡技術考試試題及答案
- 嵌入式無線通信技術試題及答案
- 專題02地球的運動-三年(2020-2022)中考地理真題分項匯編(遼寧專用)(原卷版+解析)
- 定向增發一般流程
- 王維詩詞課件
- 機械制造業質量管控流程指南
- 反訴狀(業主反訴物業)(供參考)
- 河道景觀設計合同范本
- 海外倉合同范本
- 2024婦科惡性腫瘤抗體偶聯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完整版)
- 2024-2029全球及中國電氣電子中的CFD行業市場發展分析及前景趨勢與投資發展研究報告
- 中國法律史-第三次平時作業-國開-參考資料
- 懸挑腳手架及卸料平臺監理旁站記錄表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