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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協議(向銀行貸款)(精選28篇)

貸款協議(向銀行貸款)篇1

本協議由abc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國公司,與—

銀行(簡稱為“銀行”),—于19xx年月日訂立。

此證:

鑒于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

提供一筆本金為壹佰萬美元(us¥的定期貸款);

鑒于銀行已準備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

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定義

1.1基于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于—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

—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指位于—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

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X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

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

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

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于在托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

務及負債,無論是源于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

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范圍。

“分期會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

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后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個月這后止的一段期間,第一計息

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后或六個月后

止,但是,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

一個營業日,或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

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愿隨時指定的分行、

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

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業以銀行為指定付款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

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

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

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貸款

2.1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

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壹佰萬美元

(¥—)的貸款。

2.2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紐約指

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

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償還貸款本

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

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

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

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款日結束。

2.4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一點五(1.5%)o此利率

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倫敦時間11:OOair.,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

利率。

2.5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

附錄a,并符合本條⑵5)的規定。票據應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

具日期;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分為相等的八期,每一

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

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

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在某一

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倫敦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

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

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

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

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

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

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

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

就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

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處該利息期的

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

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

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權依據4.7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

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

償付銀行。

2.7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

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

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

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在借

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

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⑵5%)。銀行應以正

確的書面方式中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

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

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如銀行為遵守出

貸承諾可為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

失和費用的證書。

2.8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

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確定用途)。

(b)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了解根據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管

理委員會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美國以外的非美籍企業。借款人確

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于資助美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信用證

3.1信用證

為支持并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

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為

一,且有效期應在償付貸款日后一個月的第一天為止。

第四條付款

4.1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

反拆并可處由兌換,付款應向—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于當地忖問

(—時間)上午10:00o一旦應付款日為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

后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

日。

4.2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

付,而無論于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

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

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日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并且不

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

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后,有權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的提前償還。

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于一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

分不得再借用。

4.4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

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僅限于:銀行在利息低于合同

的規定而為組織貸款而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a)貸款未在該日簽

字;(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

費用和損失制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

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稅務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

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稅的,由X國或

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上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

征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監證或其他法律手

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

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費用、強制貸款

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費亦包括罰息和罰款;(以下綜

稱“稅務如果任何稅務被強制征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

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說明而不含稅務的凈等額款項。所

有稅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稅務之后45

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稅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

銀行提交可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受侵害并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

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稅款。

4.6增加費用

要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

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

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于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

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分款項的稅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

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及或對資產、基于賬戶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

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

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

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

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

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

誤,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為確認文件并確定補償金額。

4.7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

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⑴

承諾;或⑵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為成為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

知借款人并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基于由銀行

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

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

均須于此類變更之日后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定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陳述與保證

為使銀行加入本協議并發放并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

陳述和保證。

5.1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X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

式),且其以自有資產組建并經營業務,并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

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在各管轄取得此類資格。

5.2能力和權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力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并承擔由此而

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為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為所授權。

5.3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于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

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準、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

此時中央銀行許可匯付外匯并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并產生法律

效力。

5.4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的票據構成依X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

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肯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和送達,以及上述要據的出具,均不導

致因以借款人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郵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

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于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

和條件的違犯,對于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托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

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布同樣應

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犯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定。

5.6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并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并已將復印

件送交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X國通常所能

接受的會計準則于期末日所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

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說明之中

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嘖務;

并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后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

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身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

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

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

或衡平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

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

借款人的名義)或對于借款人

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

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以及

任何以借款人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

財產或公司狀況(財政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

或其他文件。

5.9稅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為條件基于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

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并且是完稅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嘿付

款項不含任何稅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稅務。

5.10文證稅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稅或文證稅務或其他類似費

用,其包括但不限于X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征稅權力機關的注冊記稅,

依擔X國的稅務法典征收的印花稅除外。

5.11豁免

借款人先在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收票據

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為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為。借款人及其財產

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于主權或由于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

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權利

借款人對于其反映于—,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

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義產負債表前后借

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

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中披露者外,

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o

5.13稅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或對于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稅務管轄權的

各政府部門或征稅權力機關發布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稅。借款人已付,或

已約定支付與或可能與上述退稅有關的全部稅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

除此類稅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稅款,則將作為基金儲蓄(依X

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稅務的費用、孽息、

儲備金(依義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銀

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稅務款項,并且

對任何稅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并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為對其經營、

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

示、委托書、公司內部細則中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

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約束;或不履行遵

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

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X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

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X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貸款協議(向銀行貸款)篇2

本貸款協議由以下雙方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

上海市簽署:

(1),中國公民(以下簡稱“借款方”),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2)[WFOE的名稱】(以下簡稱“貸款方”),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

立并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其注冊地址為

借款方和貸款方以下單稱“一方”,合稱“各方”。

鑒于:

1.借款方因在中國與【另一出資方名稱】合資

設立發展教育事業需籌備資金,貸款方同意向借款

方按本協議的條款提供貸款以助借款方設立學校發展其教育事業;

2.貸款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總金額的人民幣無息貸

款,借款方同意將上述資金用于設立并且持有

70%的出資份額,發展其教育事業;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貸款金額

貸款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向借款方提供總金額為

的人民幣無息貸款(以下簡稱“貸款”),

第二條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為特定目的,即僅供借款方用于向出資并且

持有70%的出資份額;

第三條貸款賬戶

鑒于貸款僅用于向出資目的,因此,借款方指定的貸

款賬戶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向上述貸款賬戶匯入款項視為貸款方向借款方的貸款。借款

方應于收到貸款當日向貸款方出具收款確認。

第四條貸款使用

鑒于貸款僅用于向出資目的,因此貸款方提供

的貸款必須用于學校的運營開支而不得因任何其他目的而使用。借款方

在收到上述借款后應將借款全額及時匯入學校帳戶作為借款方對學校

的出資。

第五條貸款期限

在借款方嚴格遵守本貸款協議約定的前提下,貸款方不得要求借款

方歸還貸款。在借款方將其持有70%的出資份額合法轉讓

給貸款方或貸款方指定的第三方的前提下,貸款方將放棄本協議下的貸

款或以本協議下的貸款抵銷出資份額轉讓價款。

第六條貸款利息

在借款方嚴格遵守本貸款協議約定的前提下,貸款方不得要求借款

方支付貸款利息。否則貸款方有權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

息向借款方收取利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承諾與保證

7.1借款方將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使用貸款,即僅將貸款用于對

的出資并且用于學校的運營開支,并且以此貸款金額持有

70%的出資份額;

7.2借款方將嚴格遵守與貸款方以及貸款方指定的第三方己經簽署

的或者將要簽署的其他有關協議(“相關協議”),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

附錄1所列的協議。

第八條貸款方的承諾和保證

8.1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該筆貸款符合其章程的規定并且已經依法

取得了貸款方董事會、股東或股東會的同意;

8.2在借款方嚴格遵守本協議以及相關協議的前提下,貸款方不得

向借款方要求歸還貸款或者要求借款方支付利息。

第九條違約責任

借款方一旦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借款方對相關協議的違反視為對本

貸款協議的違反),在貸款方書面要求其改正或者采取補救措施的限定

期限內未改正或者采取補救措施的,除應當返還貸款并加付利息外,還

應當向貸款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若給貸款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

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超過違約金金額的,還應當向貸款方賠償經濟

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第十條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并在貸款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向借款方支付

第一筆貸款后立即生效。

第十一條其他

本協議沒有約定的事項,如適用的法律、爭議的解決、進一步保證、

費用及支出、繼任者和受讓人、通知、完整的協議、棄權、無默示棄權、

聲明、可分割、語言和份數、標題等,適用相關協議的約定。本協議約

定的事項與相關協議有沖突的,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以下空白,為簽字頁)

[簽署頁]

以資證明,各方己于頁首載明的日期在正式簽署本協

議。

[借款方]

簽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貸款方WFOE]

簽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貸款協議(向銀行貸款)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銀行分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年月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向借款

方提供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借款雙方依據等法規以及—銀行有關業務辦

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借款幣利I: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額:(大寫:)

1.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第三條提款

3.1提款期為天,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

內,借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劃提款

金額

3.2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經貸款方

同意。

3.3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

證。

3.4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經貸款方書面

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利息

4.1借款利息。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__

利息每計收一次,結算日為O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

利息O

4.2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

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

的存款賬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

可計收復利。

4.3利息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還款

5.1借款方以銷售收入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借款。借款方應按第

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次檔還全部借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期序

金額

序數

幣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5.2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如確需調整還款計劃,應提前一個月

通知貸款方,并經貸款方同意。貸款到期,借款方因客觀原因不能如數

歸還,貸款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貸款方提交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

后才能展期;同時,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

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息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3借款到期未還又未經貸款方批準展期,對該逾期貸款,貸款方

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的利息。

第六條擔保

6.1本借款由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

方未能按期還款,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七條約定事項

7.1借款方應在貸款方開立往來賬戶。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的進

出口結算業務全部交貸款方辦理。貸款項下進口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

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7.2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

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應按月報

送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統計、財會報表及貸款方要求的其他資料。借款方

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7.3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

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

7.4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籌措流動資金,貸款方

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貸款方即構成違約:

(1)未能按

第四條、第五條規定還本付息;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貸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

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

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8.2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

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8.3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

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賬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8.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

利息基礎上加收_%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8.1(3)條款所述違約行為,從違約之日起違約發生日借款

余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一的違約金,直至違

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一

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它依本合同或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

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貸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8.4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以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

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

日為止。

第九條其他事項

9.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

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

部分的法律效力。

9.2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

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

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9.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

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9.4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經辦商

不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9.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

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9.6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貸雙方各執份,擔保人執

一份。

借款方:貸款方:銀行分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簽字人:簽字人:

職務:職務:

年月一日在簽署

貸款協議(向銀行貸款)篇4

本協議由abc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國公司,與—

銀行(簡稱為“銀行”),—于19xx年月日訂立。

此證:

鑒于借款人己向銀行要求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

提供一筆本金為壹佰萬美元(us¥的定期貸款);

鑒于銀行已準備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

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定義

L1基于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于—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

—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指位于—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

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X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

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

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

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于在托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

務及負債,無論是源于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

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范圍。

“分期會款日J指根據4.1的規定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

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后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個月這后止的一段期間,第一計息

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后或六個月后

止,但是,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

一個營業日,或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

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愿隨時指定的分行、

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

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業以銀行為指定付款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

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

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

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貸款

2.1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

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壹佰萬美元

(¥—)的貸款。

2.2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紐約指

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

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償還貸款本

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

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

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

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款R結束。

2.4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一點五(1.5%)。此利率

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倫敦時間ILOOan.,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

利率。

2.5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

附錄a,并符合本條⑵5)的規定。票據應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

具日期;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分為相等的八期,每一

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

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

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在某一

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倫敦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

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

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

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

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

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

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

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

就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

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處該利息期的

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

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

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權依據4.7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

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

償付銀行。

2.7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

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

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

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在借

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

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⑵5%)o銀行應以正

確的書面方式中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

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

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如銀行為遵守出

貸承諾可為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

失和費用的證書。

貸款協議(向銀行貸款)篇5

借款單位:地址:

貸款銀行:地址:

簽訂日期:一年—月—日

立合同單位:借款單位

貸款銀行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

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萬元,規定用于

2.借款期限約定為一年一個月,即從一年—月—日至一年

_月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

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一年—月萬元;—年—月萬元;—年—月萬

元;年—月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計算,按季

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

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

_O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

后的貸款利率計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一年—月萬元;一年—月萬元;

一年—月萬元;一年—月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

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

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的各項投資和

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

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

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

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的研究、

簽訂

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

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第

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

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送乙方財

會部門和有關部門。借款單位:貸款銀行: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或負責人:擔保單位:

貸款協議(向銀行貸款)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地址:電

話:_________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電話:_________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地址:電話: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用于購買、建造自

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為維護甲乙雙方

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

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

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

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

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值為萬元,擔保萬元

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年,即由年月

日起至_________年月日止。貸款利率為

月息。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日

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

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

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

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

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的罰

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

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

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

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L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

后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布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

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

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

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

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

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

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

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

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

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

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

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

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的

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

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

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

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________簽訂地點:

貸款協議(向銀行貸款)篇7

借款單位:法定代表人:職務:—地

址:郵碼:電話:

貸款單位:法定代表人:職務:—地

址:郵碼:電話:

保證單位:法定代表人:職務:—地

址:________郵碼:___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

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

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一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一萬元,用于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

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

—%0,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逾期貸款加計利息

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虬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

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

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

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

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

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

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

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一年—月

—日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蓋章)代表人:

貸款方:(蓋章)代表人:

擔保方:(蓋章)代表人:

年月

貸款協議(向銀行貸款)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項下債權,丙方愿意為甲方全面履約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乙方經審查

同意接受丙方的保證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

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

為(幣種)—(大寫)(小寫)—,利率為—,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一年—月—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丙方保證擔保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含乙方律師費等)

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三條保證方式

丙方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甲方不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還

款義務時,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后的

十五日內,無條件向乙方清償擔保債權。

第四條保證期間

一、丙方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

期限屆滿后兩年止,即自____年一月—日始至一年—月—

日止。

二、甲乙雙方就借款合同貸款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丙方保證期限

延至展期協議約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兩年止。

第五條丙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代為清償義務;

二、保證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

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三、保證期間,應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托管、資產重組、

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或兼并)、分立、產權有償轉讓、

合資(或合作)、減資、或申請停業整頓、中請解散(或撤銷)、申請破產

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天以前,書面通知乙

方,并落實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

四、保證期間,被宣布停業整頓、被宣布關閉、被宣布解散(撤銷)、

被申請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芻身

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落

實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

第六條丙方聲明與保證

一、丙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依法具有法律規

定的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愿以其所有或有權處分的資產承擔

并履行保證責任;

二、丙方簽訂本合同已得到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董事會等有權機構

的批準,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三、本合同合法有效,對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甲方未按本合同約

定履行代為清償義務,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和強制執

行時,丙方放棄提出異議的權利;

四、丙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未與對丙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

(含公司章程)和其他約定,包括但不限于向他人和/或本人提供的擔保

有任何抵觸;

五、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包括財務報表、為他人和/

或本人提供擔保等情況,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六、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他人和/或本人提供超越自

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上述聲明與保證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丙方違約責任

一、保證期間丙方的下列行為屬于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的約定,末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

所列擔保債權的.,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三款的約定,未在發生變化的三十日前

書面通知乙方,未落實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應向

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3.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的約定,未在發生變化后的三日內

書面通知乙方,未落實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應向

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4.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所作聲明與保證不真實、不準確

或有重大隱瞞的,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5.丙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

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二、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支付方式為丙方主動支付乙方

賬戶,乙方有權從丙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展期與轉讓

一、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丙方同意;丙方

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二、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丙方同意;否則丙方免除債務轉

讓后的擔保責任。

第九條丙方的追償權

丙方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有權就代為償還的本合同第二

條所列擔保債權金額向甲方追償。

第十條特別約定

一、保證期間,丙方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

效或解除、丙方財務狀況或擔保能力、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

等發生變化、丙方與他人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免除。

二、保證期間,甲方不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或甲方經營活

動,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乙方采取停止發放

貸款,并/或提前收貸款等使乙方權益免損害的措施時,丙方須按本合

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三、保證期間,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時,乙方有權從

丙方賬戶上直接扣收。

四、保證期間,丙方經營方式、自身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

未落實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由丙方或丙方變更后的機構或決定丙方

變更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丙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

而未將書面通知送達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丙方發送的所有

文書,視同送達。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

規定的,乙丙雙方可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的轉讓、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轉讓、變更或解除,如

需轉讓、變更或解除,應經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二、本合同的轉讓,變更或解除協議生效以前,本合同條款依然有

效。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

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擔保債權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一、乙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本合同經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乙丙雙方協商不

成,乙方依據本合同的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

丙方放棄提出異議的權利。

三、乙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

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十五條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丙方和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

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和丙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

內二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貸款協議(向銀行貸款)篇9

委托別人借貸的話一定要簽好合同可以哦,今天就給大家分享一下

委托合同,就給大家多多參考哦

個人委托貸款協議書閱讀

編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編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委托貸款業務,簽訂本協議;

有關協議內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

一、發放委托貸款。

二、辦理委托貸款結算業務。

三、按甲方書面意見對借款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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