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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十一章確保安全生產的技術組織措施
第一節安全施工目標
I、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因生產性死亡事故為0;因生產性千人重傷率和多人中
毒為0,輕傷事故控制在行業控制指標內;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為零;年工傷頻率w
10%。;職業病發病率為0。
2、安全達標目標: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施工規范、規程、規定
及檢查驗收考核標準,嚴格執行招標文件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創建省級文明工地,爭
創全國AAA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優良工地。
3、施工現場安全目標管理
(1)施工現場應根據公司下達的安全施工目標以及工程的概況、作業環境、施工
班組等特點制定安全施工目標分解的達標計劃。
(2)根據制定的安全施工目標制定計劃的實施步驟和措施及考核獎懲辦法。
(3)對制定的安全施工目標,項目部應根據安全責任目標的要求,按專業管理將
目標分解、落實到項目部每個管理人員及所有的生產班組,直至每個操作崗位。
(4)安全施工目標計劃的分解和落實,采用公司與項目部、項目部與管理人員及
生產班組簽訂的安全施工目標責任狀的方式,并按月進行定期考核。
第二節安全施工組織措施
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司實行總經理全面負責制,他是安全生產的第
一責任者。公司成立由總經理、黨委書記和工會主席等組成的黨、政、工三結合的
安全生產委員會,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領導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建立、健全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公司一切重大安全生產決策,必須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通過;
(3)保證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組織制定并實施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負責檢查各單位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的測執行
情況;
(6)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7)指導公司安全監督站開展工作;
(8)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2、公司設立安全監督站:公司成立安全監督站,在公司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
責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監督企業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情況,接受安全生
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科學管理技術。
(2)指導項目部安全機構和安全員開展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3)每月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聽取項目部安全機構和安全員的工作情況反
映,制定防范措施,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4)負責安全監督員的業務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
和發證工作,不斷提高安全技術素質。
(5)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
(6)參與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并履行監督檢查工作。對違章違
紀、出現事故隱患、塵毒和噪音嚴重、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等問題,有權發出“隱患
整改通知書”或同時發出“隱患罰款通知書”給予罰款,對不按期整改或存在違反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的提請主管部門責令停工整頓,直至取消施工資格。
(7)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嚴格執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責任
者提出處理意見,經主管部門批準后監督執行。及時報送工傷事故報表。
(8)每半年組織對在建工程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一次大檢查,并進行考評,作為考
核項目部的內容之一,亦作為評比、獎罰的依據之一。
(9)在公司領導主持下,組織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或隱患,
及時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10)做好安全管理資料收集整理歸檔。總結經驗,推廣先進科學管理、安全技術
措施,表彰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做好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計劃實
施工作。
3、項目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以項目經理為組長,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并
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監督檢查,共同負責項目日常安全生產
和保衛工作。
第三節安全施工監控體系
政府安全監督機構招標人、業主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監理工程師
公司當令監督站
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
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
第四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公司總經理
公司總經理對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責,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
人,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部門制定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
制度,完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公司安
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把企業的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
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明確領導分工,指定專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
切實做到思想、組織、措施三落實。
4、按規定提取和審批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計劃開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投入
有效實施,不斷改善職工勞動條件,注意勞逸結合,保證職工安全生產和健康。
5、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安全機構,配置安全員,支持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
人員的工作。
6、定期主持召開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和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分析安全生
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問題。
7、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8、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督促公司各級領導及部門履行安全崗位職責。
二、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
項目經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其主要職責是:
1、具體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機構,分
工明確,責任到人。負責檢查、督促項目各工長(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
況。
2、組織編制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3、主持對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安全網、臨邊洞口、卸料平臺架、塔吊、施
工電梯、施工用電、攪拌機、木工機械、鋼筋機械、土方機械以及電氣、機械等安
全防護裝置的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
4、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堅持在下達任務的同時布置安
全工作,檢查和督促班組安全作業。
5、每旬組織檢查一次施工現場,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對違章作業的班組
及時責令停工整頓,并作好記錄。
6、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按照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及時上報,分析事故原
因,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意見,措施和意見一經上級同意,應切實施行。
7、充分發揮安全員和工地安全值日員的作用,大力支持他們開展工作。
8、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工程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項目技術負責人
項目技術負責人對本工程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全責。其主要
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嚴格落實有關安全技
術標準、規范、規程。
2、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專業工程項目施工方案及大型臨時設
施、特殊施工設施的施工方案。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檢查經審批施行的施工組
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與設計負責。
3、組織并參與對各類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安裝、拆除的交底與驗收,履行交
底、驗收手續。
4、對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變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新工
藝等要及時上報,審批后方可組織實施,并做好培訓和交底。
5、參與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并對隱患整改方案的落
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6、參與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制定防范措施。
四、施工員
對所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強化施工現場管理,不違章指揮,搞好文明施
工。
3、參加對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安全網、施工電梯、塔吊以及電氣、機械設
備等安全防護裝置組織驗收,完備驗收手續,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
4、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不得分配沒有經安全教育的職工獨立工作,督促工人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用具,組
織班組開展安全活動。
5、每周(旬)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認真消除事故隱患并及時填寫檢查記錄和做
好消除事故隱患的記錄。
6、負責工傷事故職工的搶救,事故的上報及現場的保護,并參與調查處理。
7、組織實施本工序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工地安全員
工地安全員的安全職責是:
1、協助項目經理、施工員和班組長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每天的
安全日記。
2、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章守紀,制止任何人的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對制止不
聽的有權按規定處罰。
3、負責檢查和維護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督促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實
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報告施工負責人并督促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
故隱患,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使用或穿戴防護用具。
4、發生事故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并向施工負責人報告,參加事故的調查,
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報告、審核職工工傷工資的發放,督促有關人員落實防止事
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5、陪同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督促對隱患的整改落實、回復。
6、經常向有關領導反映安全生產情況,提出加強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的建
議,每月一次書面報告所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協助施工負責人總結安全
生產工作經驗,建議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
六、安全值日員
安全值日員的安全職責是:
1、安全值日員應佩戴值日標志,協助施工負責人做好當日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工作,做好當天安全日記和交接班記錄。
2、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章守紀,制止任何人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對制止不聽
的有權通知工地安全員按規定執行處罰。
3、負責檢查和維護當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
理的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并督促及時處理,消除事故隱患。
4、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使用或穿戴安全防護用具。
5、發生事故及時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并立刻報告施工負責人。
七、班(隊)組長
班(隊)組長對本班(隊)組工人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其職責是:
1、認真組織本班(隊)組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3、經常向本班(隊)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
制度。
4、做好班前班后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或報告施工員及時整改,并作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動記錄。
5、結合任務安排,認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根據作業環境和職工的思想、體
質、技術狀況合理分配任務。
6、支持安全員開展日常工作,并接受其監督。堅持每周舉行一次安全日活動,
每周總結一次本班(隊)組的安全工作。
7、掌握現場救護基本知識,做好院前救護工作。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組織搶
救,并向施工員和安全員報告。
八、作業工人
1、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有權
拒絕違章指揮。
3、正確使用和愛護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未經許可,不得拆除安全防
護設施。
4、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努力提高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術水平。
5、發生工傷事故時應及時搶救傷員,并如實向上級匯報。
九、材料員
材料員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是:
1、加強現場材料的管理,按平面布置圖堆放有序各種料具,掛牌標明品種、規
格、型號、試驗狀態,及時清理建筑垃圾。
2、協助施工員(工長)落實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督促班組做好“落手清”工作,
避免材料浪費,共同維護現場文明施工。
3、采購和驗收安全防護用品用具時,嚴格把好驗收關,嚴禁不合格或假冒偽劣
的安全防護用品進入工地。
4、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領用發放工作,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5、按計劃及時組織供應現場所需的安全防護用品(設施)。定期檢查安全防護
用品用具,達到報廢或不能使用的及時給予更換。
十、機管員
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做好現場機械設備、
電氣設備的安全檢查及維修、保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建立健全現場租賃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設備租賃單位及時做好對設
備運行過程中隱患的整改,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2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涉及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運行及施工內容的
會審,提出有關安全的具體建議,并負責督促落實,確保實施。
3認真做好對新購及大修、維修回場后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檢查與把關,做
好對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出廠合格證及完整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負責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對現場危險性較大
的特種設備的專業檢測和檢驗。
5制止并杜絕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設施的
使用。
6做好對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
7參與因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等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設備的
性能等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十一、勞務管理員
1、對新招用的勞動力配合有關部門辦好招用手續,堅持先體檢合格經培訓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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岡。
2、配合本項目部有關人員及時對新進場工人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做到招一個教
育一個,杜絕不經教育就上崗。
3、注意勞逸結合,督促施工人員合理安排工作,控制加班加點。
4、配合的材料員做好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和發放工作。
5、按照國家規定做好女職工保護工作。
6、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知有關的安
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7、一旦發生事故,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因工傷殘人員和職業病人員按政策妥善安置。
十二、現場門衛
1、門衛人員應帶袖章,嚴守崗位,履行職責。
2、非經允許,不得讓外人進入工地,外訪人員應經門衛登記叫人。
3、不得讓小商販進入工地,不準小孩進入現場。
4、進出貨物應經門衛查驗手續方可進出。
5、沒有有權機關批準證明,不準任何人把工地的東西拿出工地。
6、門衛有權對攜帶東西的人員進行檢查,被檢查人員應接受檢查。
7、應做好門衛交接班記錄。
第五節實行施工前編制安全方案制度
一、各分部分項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時,應當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
術措施。施工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主要有:一般基礎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主體與裝修
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防物體打擊與臨街防護安全技術措施;“四口”與臨邊防護
措施。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工程特點、施工方法、作業環境以及隊伍素質等,按施
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險點,對照各危險點制定具體的防護措施和安全作業注意事項,
并對各種防護設施的用料計劃一并納入專項施工方案,并付諸實施。
二、工程開工前應編制季節性施工安全措施;建立消防制度和防火措施;制定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措施;應編制防護用品、用具數量計劃及進場時間(不準
購買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設施);其它應編寫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對專業性強、危險性大的工程項目,如腳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護、施
工用電、起重吊裝作業、塔吊及其他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與拆除,及基礎和附著的
設計,孔洞臨邊防護,以及爆破、水下、拆除工程等項目,應當單獨編制專項安全
施工方案。
1、腳手架搭設、拆除安全施工方案
(1)、嚴格遵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11)、《落
地式雙排外腳手架技術規程》等相關類型的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2)、腳手架安全施工方案內容應包括:編制依據、工程概況及施工條件、架體
設計計算、腳手架的搭設施工工序、方法和要求、腳手架搭設及使用過程中的安全
技術措施等內容。
(3)、架體設計計算包括腳手架的選擇,幾何尺寸的確定,地基基礎做法及構造
設計等。要有架體與建筑物拉結要求及示意圖,預留通道或材料運輸通道、洞口防
護示意圖,局部搭設示意圖等。
(4)、鋼管腳手架架體較高時,應按規定設置防雷接地裝置。
(5)、腳手架拆除時,要有拆除方案,內容包括:工程概況、作業條件、拆除的
方法步驟順序及安全技術措施等。
2、模板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1)、模板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內容包括:編制依據、工程概況、模板支撐系統設
計、施工程序、模板的制作、安裝和拆除的工作方法和要求。
(2)、模板安裝完畢檢查驗收后,方可澆筑施工。支撐系統的拆除,須在確認碎
強度達到要求后進行。
3、臨時用電施工方案
(1)、臨時用電設備在五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
電施工方案。
(2)、臨時用電設備在五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
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實行TN—S接零保護
系統。
(4)、施工現場用電設計必須遵循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原則。
(5)、施工現場用電施工方案應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經上級審批后實施。
(6)、臨時用電施工方案內容包括:
①現場勘探包括總電源與施工現場的位置與距離,工程主體位置與施工現場和
臨建、材料、各用電加工區、大中型機械位置外電線路等;②確定電源進線、變電
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和線路走向;③用電負荷計算;④選擇
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⑤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接線系
統圖;⑥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7)、臨時用電施工方案若有變更情況必須由編制人出具變更通知單,審批人簽
發后方可實施。
(8)、臨時用電應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進行施工。
(9)、對臨時用電的定期檢查或測試要求應在臨時用電施工方案中有具體明確規
定。
(10)、對于小于安全距離的外電防護措施應有具體方案和必要的計算說明。
4、外用電梯安裝、拆除安全施工方案
(1)、外用電梯安裝安全施工方案內容應包括:編制依據、工程概況、現場作業
條件、安裝人員組成與職責、安裝機具選擇、安裝程序及安全技術措施等內容。
(2)、外用電梯安裝拆除隊伍必須具有相應安拆施工資質,外用電梯各種技術資
料應齊全。
(3)、安裝前進行現場勘探,查看安裝位置環境道路,與架空線路距離,臨近建
筑物及地下管網等情況。
(4)、電梯的安全限位裝置、保險裝置齊全有效,未加配重時不得載人。安裝完
畢經調試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塔式起重機安裝、拆除安全施工方案
(1)、塔式起重機安全施工方案內容應包括:編制依據、工程概況、現場作業條
件、安裝作業人員組成與職責、機具準備、安裝程序及安全技術措施等內容。
(2)、固定式塔式起重機的基礎應按規定進行設計計算,繪制基礎施工圖。
(3)、塔式起重機安拆隊伍必須具有相應的安拆施工資質。
(4)、安裝前應進行現場勘探,查看安裝位置、行走路線、按照地質勘察報告與
塔機基礎要求,進行基礎施工,基礎完工后要按規定進行基礎驗收。安裝完畢經檢
測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節實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項目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
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施工負責人、工長要按工程進
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班組長每天要對工人提出施工
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
2、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要向施工班組作文字書面交
底,填寫《安全技術交底》。
3、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強。
4、安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應包括:(1)本項目的工程概況及分部分項工程的
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措施;(2)分部分項工程的作業特點和危險點;(3)
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4)應注意的安全事項;(5)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
程和標準;(6)發生事故后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等內容。
5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員(交底人)、班組(被交底人)必須在書面交底上簽
名,各持一份。項目負責人、安全員也應在交底上簽名,要求本人簽名,不得代簽。
6交底人含安全員應負責檢查交底內容的執行落實情況,并將執行情況的綜合評
語填入“執行情況”欄內。
第七節實行安全設施驗收制度
1、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臨時用電架設、外用電梯安裝、塔吊安裝、安全網
張掛、洞口臨邊防護設施待安全技術措施完成后,必須組織量化驗收,合格后方準
投入使用。
2、驗收必須由項目或工地負責人主持召集有關部門人員參加,提出驗收意見,
對存在的問題按“三定”整改至合格,驗收合格參加驗收人員,必須簽名并注明“驗
收合格同意交付使用”方為結束。
3、施工現場各類設備、設施驗收表主要有:基坑支護、腳手架搭設、模板工程、
洞口臨邊防護設施、密目式安全網掛設、臨時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吊、
平刨、圓盤鋸、鋼筋機械、電焊機、攪拌機、打樁機械安全、文明施工等驗收表。
各類設備、設施檢測記錄表主要有:接地電阻、漏電保護器、絕緣電阻等測試記錄
表。
4、安全防護設施搭設(架設)后,應由項目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專項檢查
驗收,確保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驗收、檢測表應附施工現場防護用品及機械設備、
電氣產品合格證等有關證件。
5、嚴禁未經驗收合格的安全技術措施投入使用。
第八節實行施工過程安全檢查制度
1、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和總經理或分管經理領導下的安全
監督站,配備專職安全監督員,執行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公司安監站每半年會
同工會、設備等部門對在建工程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
2、項目部配備專職安全監督員,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
責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檢查,采取邊檢查邊整改,及時消除的辦法。每周至少組織
一次專項安全檢查,做到檢查有記錄,存在問題(隱患)有按時落實整改。
3、各施工班組配備兼職安全員,監督本班組人員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勞動紀
律的執行落實情況,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日活動,每
天進行上班前和下班后的檢查,做好“落手清”,堅持自查自糾。
4、安全檢查應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建筑施工
安全檢查標準實施指南》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等規范、標準。
5、檢查時應針對工程作業的特點,關鍵單位和薄弱環節進行有效的檢查。
6、遇有節假日、暴風雨等前后要組織專項檢查。
7、安全防護設施、機械設備、臨時用電線路等安裝、搭設或架設后,由項目經
理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共同檢查驗收,確保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形成記錄。不定
期安全檢查由安全值日員、分管工長、安全員等進行,及時糾正違章現象。
8、當天安全檢查工作由安全值日員牽頭進行,安全值日員應佩帶標志,并做好
值日日記。
9、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要做好記錄,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抓整
改落實,并實行驗收簽字手續。
10、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并對其提出的問題(隱患)認真及
時按要求組織落實整改按期回復。
第九節實行安全防火制度
1、公司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確定企業的消防
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企業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
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
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工地按《消防法》規定成立義務消防隊,接受消防安全訓練,帶頭進行火災
搶險,建立并落實各級安全防火責任制,重點防火部位防火責任到人。
3、工地的倉庫、材料間、配電室、木工棚、乙快站(房)等設施和職工宿舍、
食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情況,不合
格的應及時更換。
4、嚴禁在配電室、木工棚、倉庫、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乙快站等易燃易爆場
所吸煙、使用明火。
5、嚴禁在工地臨時設施內使用“三爐”(即電爐、煤油爐、煤爐和煤氣灶)。未
經允許。不得在工棚內使用電飯鍋、電炒鍋等煮飯電器。
6、現場需要明火作業,如電焊,應事先辦理動火證,經工地負責人和安監員同
意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登記、批準。
7、明火作業時,作業場所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與易燃易爆物品、臨時設施
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作業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8、明火、電(氣)焊割作業結束后,應認真檢查是否留下火種(苗),清除隱
患,確認安全后作業人、監護人方可離開。
9、施工用電和照明用電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嚴禁私拉亂接,臨時設施照明一
般應使用安全電壓供電,功率不大于60W。
10、各種易燃、易爆物品或材料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貯存、保管和使用。
第十節實行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1、新工人進場前應進行體檢,經體檢合格后進行入場“三級”(即公司、工地、
班組)安全教育。工人入場三級安全教育率必須達到100機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技
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和嚴禁事項,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
上崗操作。
2、工地不得接收未經公司級安全教育的職工(班組);班組不得私自招收未經
公司、工地級安全教育的工人。
3、工地和班組對接納經公司安全教育的新工人應及時進行第二級和第三級安全
教育,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代簽。
4、公司采取多種形式(如會議、錄相、掛圖、答卷、墻報、標語等)進行不定
期宣傳教育。
5、工地根據工程特點、進度、結構變化、不同工種等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節
假日前后,應加強職工的安全宣傳教育,穩定職工情緒。
6、班組結合本班組的作業環境、氣候、工作內容,工人的思想、情緒等情況進
行每天上班前不少于10分鐘的安全教育。
7、工人變換工作崗位須對其進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
8、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和持有上崗證,不得從事非本工種的作業。
9、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電氣焊工、塔吊工、三機工、架工等經專業培訓,持
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并接受入場“三級”安全教育,方準上崗作業。
第十一節實行特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架子工、焊工、塔吊司機、信號工、電梯工、三
機工、司機、爆破作業人員等工種的工人。
2、特種作業人員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306—85《特種作業人員安
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等規定,接受專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
格持有效證件,方可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規定參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繼續教育,每年不得少
于24學時,操作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兩年。
4、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入場“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崗作業。
5、特種作業人員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熟悉作業環境,接受安全
技術交底并簽名確認。
6、特種作業人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
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
7、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
位,作業中應正確使用工、器具,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移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
安全警示標志。
8、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
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電工應按規定每天記錄《電工日常巡視維修記錄》,并經項目經理確認,塔
吊工、施工電梯操作工應按規定填寫交接班及維修保養記錄。
10、特種作業人員一旦發現不安全因素及險情應立即報告,有改進措施并及時
整改。
第十二節實行工地門衛值班制度
1、工地應在大門口設置門衛值班室,張貼門衛制度。門衛人員應帶制服,堅守
崗位,履行職責,做好交接班記錄。
2、閑人不得進入工地,外訪應經門衛登記叫人。
3、禁止小商販進入工地;不許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4、進出工地貨物,應經門衛驗明手續,方準進出。
5、沒有按規定取得批準證明,不許任何人將工地東西拿出工地。
6、門衛有權對攜帶東西的人員履行檢查,被檢查人員應自覺接受檢查。
7、門衛有權拒絕有可能污染街道的車輛駛出大門。
8、門衛應加強夜間巡查。
第十三節實行班前班后安全活動制度
1、工地各班組應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日活動,內容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
底、作業環境、防護重點等,總結本周的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
重點。
2、班組每天在上班前10分鐘針對當天工作內容、施工要求、作業環境提出防
護重點和注意事項,組織安全教育或學習,表揚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
3、活動由班組長主持,當日上班人員全部參加并簽到,由兼職安全員記錄活動
內容。活動記錄要有活動時間、活動地點、活動內容、參加人數或名單。
4、活動記錄內容要簡練,突出重點,字跡工整,活動記錄每周不少于一次,主
持人、記錄人要簽字,專人保管,月底交工地安全員。
第十四節實行安全值日制度
1、安全值日由工地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輪流進行,掛標志上崗;嚴格執行安全值
日員的安全職責。
2、安全值日人員要協助施工負責人做好當天的安全管理工作,且做好值日日記
和交接班記錄。
3、安全值日人員有權督促施工人員遵章守紀,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
對制止不聽者有權通過工地安全員按規定執行處罰。
4、對安全值日人員查出的隱患,工地負責人要在當日落實整改,不能當日整改
的要做好交接班記錄,第二天值日人員要繼續落實整改,并做好復檢記錄。
5、安全值日工作應根據工程的進度情況,進行有針對性地檢查;安全值日員應
參加當日工地旬檢、安全例會或上級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
6、安全值日人員不能擅自離崗,若急需離開,應由其他成員代替。
7、當天的值日工作結束后,應作好記錄,要與第二天的值日人員辦理交接班手
續。
第十五節實行工傷事故報告制度
1、工地發生工傷事故,應逐級向上匯報,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有權越級報告。
2、發生工傷事故受傷休息一天以內者,受傷人員或班組長需向工地負責人或工
地安全員報告。
3、受傷休息一天以上五天以內或發生嚴重未遂事故,由工地負責人主持調查分
析,提出處理和整改意見后,書面報告公司工會、安監站。
4、受傷休息五天以上或發生重傷事故,由公司工會、安監站組成調查組,按事
故發生后“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分析處理。
5、發生死亡事故,急報公司安監站,請當地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6、發生工傷事故隱瞞不報者,視情節輕重按規定給予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十六節施工中消防安全措施
1、堅持“安全第一,防消結合”的方針,選派一定數量的人員進行消防培訓I,
普及消防知識。
2、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工作。
3、在配電室、倉庫、木工場所、乙快站(房)、職工宿舍、食堂等易燃易爆場
所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池,當建筑物高度超過30m時,要求配備足夠的
消防水源和自救用水量,立管直徑在2寸以上,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保證水壓和
每層設有消防水源接口。
4、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材料等物,確保施工現場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5、不定期邀請公安消防人員到現場進行消防演練指導。
6、嚴格履行動火審批手續,嚴格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運輸、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七節實行現場明火管理制度
1、工地成立義務消防領導小組,領導、布置消防工作。
2、施工現場由于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應經工地負責人同意,方可動火。
3、明火作業前,應由專業工長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包括明火作業對周圍構
成的威脅。
4、明火作業過程中,應有專人監護。
5、明火電焊、氣割等作業完畢后,應將火種完全熄滅,方可離開,防止死灰復
燃。
6、工地要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消防池、管的水源充足,消防器材的有效。
7、在臨時工棚內不得使用“三爐”,不得使用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
8、不得私自拉接用電線路,防止短路,觸電或火災。
9、辦公、生活區、施工作業區分別設置吸煙處,不得隨意吸煙。
10、嚴禁出現“三合一”廠房(即指生產車間、倉庫和員工宿舍合并在同一建
筑內,無防火分隔的廠房)。
H、宿舍、發電機組及其控制的配電室內嚴禁存放貯油桶。
12、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按規定儲存、運輸、使用。
13、在食堂、倉庫、宿舍、乙快站(房)、木工場等場所應按要求配備足夠相應
的消防器材,配電室應配備干粉火器。
14、嚴禁在易燃易爆場所吸煙、動火等。
第十八節食堂及木工場所防火措施
1、在食堂、木工場所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食堂設立蓄水池備用。
2、食堂炊事人員應待柴灶內火種完全熄滅,擰緊煤氣瓶閥門,關好煤爐換氣門,
蓋好蓋子后方可離開。
3、燒火木料(煤球)不得靠近灶口、防止火苗濺出引起燃燒。
4、經常清洗食堂內的油煙和煙囪內的煙灰。
5、木工場內嚴禁吸煙,動火。
6、木工場內刨花、鋸屑應當天清理干凈。
7、木工場周圍不得動火。
第十九節實行安全施工獎罰制度
為了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職工在生產
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搞好工地的安全生產和文明
施工工作,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特執行安全施工獎罰制
度。
第二十節安全施工技術措施
一、現場施工安全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作業,未經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2、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和具有相適
應的文化程度。
3、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4、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崗位,未經許
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作業。
5、建筑施工工人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制度,
不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6、班組(隊)長,每日上班前,必須召集所轄班組(隊)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
結合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和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安全狀況及本班組(隊)人員技術素
質、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活動,提出具體
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7、班組(隊)長和班組(隊)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
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
冒險作業。作業過程中應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解決新的不安全隱患;下
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火是否熄滅,施工垃圾自產
自清,日產日清,活完料凈場地清,確認無誤,方可離開現場。
8、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須帶;按照作業要求正確
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以上(含2m)]
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
向下投擲物料,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9、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運輸設
備上下。
10、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
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1、上班作業前應認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
腳板、立網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
隙。
12、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霧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和起重吊裝作業。
13、作業中出現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組織撤離危險區域,報告
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
14、腳手架未經驗收合格前嚴禁上架子作業。
15、在溝、槽、坑內作業必須經常檢查溝、槽、坑壁的穩定狀況,上下溝、槽、
坑必須走坡道或梯子。
16、施工現場用火,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
方吸煙動火,吸煙到吸煙室。
17、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
與監督檢查。
18、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領導,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19、工地辦公室、工作棚及五小設施(即:宿舍、食堂、廁所、沐浴室、更衣室)
等臨時建筑,必須按地質資料和設計規范,確定臨時建筑的基礎形式和平面布局,
先經設計,并按施工規范進行施工。
20、對于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建筑登高架設作
業[如架子工]、起重機械作業[含電梯司機、起重機司機、起重工、司索工,信號指
揮工等]、場內機動車輛駕駛、壓力容器操作[空壓機工]、制冷作業[如空調工]、爆
破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參加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持有效證件上崗。
21、施工現場應針對作業條件懸掛符合《安全標志》的安全色標,并應繪制安全
標志布置圖。當建筑各層標志不一致時,可按分層列表或繪制分層布置圖。安全標
志布置圖應由繪制人簽名,并經工地負責人審批。安全色標應由專人管理,作業條
件變化或損壞時,應及時更換。安全色標應針對作業危險部位懸掛,不可以全部并
掛排列流于形式。
22、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設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佩戴好
安全帽.長發應束緊不得外露。按規定穿好工作服(緊袖、緊腰、緊褲腳)。禁止穿
“三鞋”(拖鞋、硬底鞋、帶釘易滑鞋)或光鞋。在沒有牢固立足點的高空、懸崖和
陡坡等地方施工,必須按規定佩戴好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
護棚或其它隔離設施。高處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三寶”(安全帽、
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23、施工現場的架、網、欄桿、蓋件等防護設施及安全標志,不得擅自拆動。需
要拆動的,要經負責人同意,并應有彌補可靠的防護。
24、做好女工地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女工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
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二、施工用電安全措施
本工程采用TN-S三相五線制配進系統,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由甲方提供的變壓
器引至現場總配電室后分二路,一路至現場,一路至生活區。配電室做到“五防一
通”,通風良好保持干燥,并配備二個干粉滅火器及安全用具,門配鎖且向外開,并
掛“用電危險”等安全警示牌,配電屏上各配電線路編號且標明用途。
(一)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1、三級配電,配電箱根據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為三級:
1)總配電箱(又稱固定式配電箱)。總配電箱用符號“A”表示。總配電箱是控制
施工現場全部供電的集中點,應設置在靠近電源地區。電源由施工現場用電變壓器
低壓側引出的電纜線接入,并裝設電流互感器、有功電度表、無功電度表、電流表、
電壓表及總開關、分開關。總配電箱內的開關均應采用自動空氣開關(或漏電保護開
關)。引入、引出線應穿管并有防水彎。
2)分配電箱(又稱移動式配電箱)。分配電箱用符號“B”表示。其中1、2、3表
示序號。分配電箱是總配電箱的一個分支,控制施工現場某個范圍的用電集中點,
應設在用電設備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箱內應設總開關和分開關。總開關應采用自
動空氣開關,分開關可采用漏電開關或刀閘開關并配備熔斷器。
3)開關箱。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
不得大于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
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電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4)配電箱及其內部開關、器件的安裝應端正牢固。安裝在建筑物或構筑物上的配
電箱為固定式配電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配
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
0.6m,小于1.5m。
5)配電箱內的開關、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
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體內,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不帶電的金屬底
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必須通過零線端子板連接。
6)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面,并加護套保護。進、出線
應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線口直接接
觸。
7)配電箱內的開關及儀表等電器排列整齊,配線絕緣良好,綁扎成束。熔絲及
保護裝置按設備容量合理選擇,三相設備的熔絲大小應一致。三個及其以上回路的
配電箱應設總開關,分開關應標有回路名稱。三相膠蓋閘開關只能作為斷路開關使
用,不得裝設熔絲,應另加熔斷器。各開關、觸點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配電箱
的操作盤面不得有帶電體明露。箱內應整潔,不得放置工具等雜物,箱門應有鎖,
并用紅色油漆噴上警示標語和危險標志,噴寫配電箱分類編號。箱內應設有線路圖。
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鎖好箱門。
8)配電箱周圍2nl內不得堆放雜物。電工應經常巡視檢查開關、熔斷器的接點處
是否過熱。各接點是否牢固,配線絕緣有無破損,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等。發現隱患
立即排除。配電箱應經常清掃除塵。
9)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
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2、兩級漏電保護。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
額定漏電動作時應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施工現場的漏電保護開關在總配電箱、分配電箱上安裝的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
動作電流應為50?100mA,保護該線路;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
為30mA以下。
漏電保護開關不得隨意拆卸和調換零部件,以免改變原有技術參數。并應經常
檢查試驗,發現異常,必須立即查明原因,嚴禁帶病使用。
(二)施工照明
1、施工現場照明應采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場所不得只裝設局部
照明,對于需要大面積的照明場所,應采用高壓汞燈、高壓鈉燈或碘鴇燈,燈頭與
易燃物的凈距離不小于0.3m。流動性碘鴇燈采用金屬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固,燈
具與金屬支架之間必須用不小于0.2m的絕緣材料隔離。
2、施工照明燈具露天裝設時,應采用防水式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
作棚、場地的照明燈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線上連接燈數不得超過10盞,若
超過10盞時,每個燈具上應裝設熔斷器。
3、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線上燈具和插座數不宜超過
25個,額定電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斷器或自動開關保護。
4、一般施工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燈具,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
應選用螺口燈頭。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頭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
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保護接零。單項回
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5、現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環境,照明
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
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O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6、36V的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二次線圈、鐵芯、金屬外殼必須有可
靠保護接零。一、二次側應分別裝設熔斷器,一次線長度不應超過3m。照明變壓器
必須有防雨、防砸措施。
7、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
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
離工作面高度在3nl以上。控制刀閘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
8、施工現場的照明燈具應采用分組控制或單燈控制。
9、應保證正在施工中的現場所有部分的照明,以確保現場和現場附近的人以及
所有與該工作有關人員的安全。
(三)施工用電架空線路:
1、施工現場運電桿時,應由專人指揮。小車搬運,必須綁扎牢固,防止滾動。
人抬時,前后要響應,協調一致,電桿不得離地過高,防止一側受力扭傷。
2、人工立電桿時,應有專人指揮。立桿前檢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無傷
痕,鏈子合適,溜繩、橫繩、逮子繩、鋼絲繩無傷痕)。地錨釬子要牢固可靠,溜繩
各方向吃力應均勻。操作時,互相配合,聽從指揮,用力均衡;機械立桿,吊車臂
下不準站人,上空(吊車起重臂桿回轉半徑內)所有帶電線路必須停電。
3、電桿就位移動時,坑內不得有人。電桿立起后,必須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
吊鉤。電桿坑填土夯實后才允許撤掉叉木、溜繩或橫繩。
4、電桿的梢徑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為桿長的1/10再加上0.6m。木質
桿不得劈裂、腐朽,根部應刷瀝青防腐。水泥桿不得有露筋、環向裂紋、扭曲等現
象。
5、架空線路的干線架設(380/220V)應采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檔距不大
于35m,線間距離不小于0.3mo
6、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并將夾緊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時,操作人員應
在外側作業。緊線時裝設的臨時腳踏支架應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須用繩將梯子與
電桿綁扎牢固。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7、緊繩用的鉛(鐵)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電線連接必須牢固。緊
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終端緊線時反方向應設置臨時拉線。
8、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強風天,停止登桿作業。
(四)施工用電電纜線路:
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
質腐蝕。
1.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設時,必須按電纜埋設圖敷設,并應砌磚槽防護,埋
設深度不得小于0.6mo
2.電纜的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5cm厚的細砂,上蓋電纜蓋板或紅機磚作為電
纜的保護層。
3.地面上應有埋設電纜的標志,并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不得將物料堆放在電纜
埋設的上方。
4.有接頭的電纜不準埋在地下,接頭處應露出地面,并配有電纜接線盒(箱)。
電纜接線盒(箱)應防雨、防塵、防機械損傷,并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
5.電纜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度
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6.電纜線路與其附近熱力管道的平行間距不得小于2m,交叉間距不得小于1m。
7.橡套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著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
金屬裸線作綁線。電纜間距大于10m時,必須采用鉛絲或鋼絲繩吊綁,以減輕電纜
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電纜接頭處應牢固可靠,做好絕緣包扎,保證
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外力。
8.在施建筑的臨時電纜配電,必須采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時,位置
應充分利用豎井、垂直孔洞。其固定點每樓層不得少于一處。水平敷設應沿墻或門
口固定,最大弧垂距離地面不得小于L8m。
三、施工現場安全圍檔措施
1、圍檔的高度不低于2.5米。
2、圍檔材料宜選用砌體、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禁止使用彩條布、竹笆、安全
網等易變形材料,做到堅固、平穩、整潔、美觀。
3、圍檔的設置必須沿工地四周連續進行,不能有缺口或個別不堅固等到問題。
4、離圍檔L5M范圍內嚴禁堆放材料或作臨時搭蓋,圍檔上方或緊靠圍檔嚴禁搭
設如廣告牌或宣傳牌等有附加應力或拉力的設施,圍檔外應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
擺攤設點和堆砌土方、貨物等的警示。
5、確需在圍檔邊挖方必須報經項目經理批準,同時應有防止圍檔傾倒的有效加
固方案,否則嚴禁開挖。
四、施工現場封閉管理安全措施
1、工地大門、圍墻的廣告必須按統一規定。規格:總寬度8000-10000mm,高度
與2000mm,門扇等分,采用型鋼做框,做除銹處理,面封鐵皮,其中一扇設1500mm
X2000mm人行小門。門楣高度為1500mm,門楣上標志尺寸為1000cmX1000cm,文字
分為兩排,上牌書寫“福建五建”全程,下寫“承建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項目工程”
門楣為藍色,標志反白,字為白色。大門凈高為5000mm,大門門扇刷白漆,中部刷一
米寬藍漆,用白色黑體字書寫“福建五建”字,尺寸約600mmX600mm(高X寬)。門
柱截面尺寸采用1000mmX1000mm,高度6500mm。
2、出入口處應設置值班室由專職門衛人員(佩戴標志)看護,貼示門衛管理制度,
門衛人員生活起居應與值班室隔離。
3、除來訪者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應端正佩戴上崗卡或工作卡以示證明。
五、施工場地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聲場地應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有序施工,尤其是
應有良好的排水設施,保證排水暢通,不得有大面積積水現象。
2、施工場地應有循環干道,并應采用平整堅實的硬化地面,不堆放構件、材料,
無大面積積水,且保持經常暢通。對如攪拌機棚內等易積水的地方,應做水泥地面
和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3、施工現場的管道不能有跑、冒、滴、漏。工地施工的廢水、泥漿應經流水槽
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統一沉淀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區域以外的河道、
路面。
4、施工現場應該禁止吸煙防止發生危險,應該按照工程實際情況分層或分區設
置固定吸煙室或吸煙處并應遠離危險區,還應有明示的(安全文明衛生管理規定》和
必要的滅火器材。
5、場地應有綠化。
六、現場材料堆放安全措施
1、施工現場臨時建筑與建筑材料等的間距應符合技術標準。施工現場的工具、半
成品、構件,材料的堆放必須按照總平面圖規定的位置放置且必須按品種、分規格、
型號整齊有序堆放,堆放高度不超過L8M,如:磚堆成方,大型工具或長料應一頭
見齊,鋼筋、水泥、半成品、構件、模板等應堆放整齊并用木方墊穩,并均應設置
明顯標牌(標明品種、規格、型號、進場日期、試驗狀態)。
2、作業區及建筑物樓層內,應保持工完料盡場地清。除去現澆筑混凝土的施工層
外,下部各樓層凡達到強度的隨拆模板應及時清理運走,不能馬上運走的必須碼放
整齊且離臨邊不得少于1.5米,以及重量不得超過樓板設計荷載。
3、各樓層內清理的垃圾不得長期堆放在樓層內,應及時運走。施工現場的垃圾包
括生活垃圾均應分別類型集中堆放且掛牌標識,可能污染環境的應覆蓋。
4、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除現場有集中存
放外,班組使用的零散的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條例嚴加管理。
七、施工現場懸掛安全標牌措施
1、施工現場的進口處應有整齊明顯的“五牌一圖”,即:五牌是工程概況牌:管
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一圖是施工現
場總平面圖.標牌是施工現場重要標志的一項內容,所以不但內容應有針對性且字
體工整,同時標牌制作、標掛也應規范整齊。
2、為進一步對職工做好安全宣傳工作,要求施工現場在明顯處,針對各個時期不
同的安全生產形勢應有必要的安全內容的標語。
3、施工現場應設置最新信息的讀報欄及黑板報等宣傳樣式,豐富學習內容,宣傳
安全知識。
八、生活設施安全措施
1、施工現場應設置符合衛生要求的水沖式廁所,廁所應有專人清理。
2、建筑物內和施工現場應保持衛生,不準隨地大小便。
3、食堂衛生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如:(1)、炊事員必有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體檢
合格證;(2)、生熟食品應分別存放;(3)、有防蠅,防鼠等防污染和拌油煙凈化空氣
的措施;(4)、食堂炊事人員穿白色工作服戴白色工作帽及口罩,保持個人整潔衛生;
(5)、食堂應在明顯處張掛衛生宣傳墻報及衛生責任制并落實到人:(6)、食堂衛生
定期檢查及時消除不衛生隱患;(7)、洗涕廢水應沉淀后排放。
4、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應能喝到符合衛生要求的白開水.有固定盛水容器和專人管
理。
5、施工現場應該按作業人員的數量設置足夠使用的男女淋浴設施,淋浴室在寒冷
季節應有熱水,并有管理制度和有專人管理。
6、生活垃圾應按有毒有害可利用或不可利用以及無毒無害可利用或不可利用等四
類分別裝入專門容器及時清理,不能與施工垃圾混放,并設專人管理。
九、員工住宿安全措施
1、施工現場必須將施工作業與生活區嚴格分開不能混用。在建工程不得兼作住
宿。
2、施工作業與辦公區應有明顯劃分,有隔離和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宿舍應做到;(1)、寒冷地區冬季住宿應有保暖措施和防煤氣中毒措施。爐
火應統一設置,有專人管理并有崗位責任制;(2)、炎熱季:應有消暑和防蚊蟲叮咬
措施,保證施工人員有充足睡眠:(3)、宿舍內床鋪及各種生活用品放置整齊,被褥
干凈、疊放整齊:無異味;室內應限定人數,門向外開,有安全通道;(4)、做好宿
舍外周圍環境衛生。不亂潑亂倒,應設污物桶、污水池,房屋周圍道路平整硬化,
室內照明燈具低于2.4米高度時,應采用36V安全電壓,不準在電線上晾曬衣服。
十、施工現場安全防火措施
1、施工現場應根據施工作業條件訂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并記錄落實效果,
同時成立以項目經理為責任人的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
2、遵守有關消防規定,按照不同作業條件,合理配足滅火器材并明示保管責任
人。如電氣設備附近應設置干粉滅火器材;滅火器材應有換藥日期和防曬措摘。
3、當建筑物施工高度超過30M時,為解決單純依靠消防器材滅火效果不足問題
配備有足夠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直徑在2英寸以上,有足夠揚程的高
壓水泵保證水壓和每層設有消防水源接口。
4、施工現場應建立明火審批制度。凡有明火作業必須經工地負責人審批(審批
時要求和注意事項),作業時,應按規定設監護人員,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
時方可離開。
十一、施工現場安全保健急救措施
1、施工現場配備保健藥箱及一般常用醫療器械和藥品。
2、為適應臨時發生的意外傷害或突發性病毒感染,現場應有急救器材(如擔架、
氧氣袋等),以便及時搶救,不擴大傷情。
3、施工現場應有經培訓合格的急救人員,懂得一般急救處理知識。
4、為保障作業人員健康,應在流行病發季節及平時定期開展衛生防病的宣傳教
育。
十二、現場安全施工服務社區措施
1、施工現場應針對生產工藝設置防塵、防污染和防噪音等設施,做到不超標。
2、按當地規定,在允許施工時間之外必須施工時,應有主管部門批準手續。
3、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應該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理。
4、現場應建立不擾民措施經批準后實施。有責任人管理和檢查,或與社區定期
聯系聽取意見,對合理意見應處理及時,工作應有記錄。
十三、現場安全施工治安綜合治理措施
1、應在生活區內適當設置工人業余學習和娛樂場所,以使勞動后的人員也能有
合理的休息方式,但應保證輪班職工有充分休息時間。
2、應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和明確責任分工,并有專人負責進行檢查落實情況,做
到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效果顯著,杜絕酗酒鬧事、賭博、嫖娼、盜竊等治安案件
的發生。
十四、高處作業安全施工措施
1、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為高處作
業,均必須嚴格執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中的各項規定。
在專項施工方案中應制定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前,根據建筑
工程特點編制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發生的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實施。
2、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特種高處作業人員應持證
上崗,上崗前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簽字交底。采用新工藝、新技術、
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應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相關安全技術簽字交底:否則不得施工。
3、從事高處作業要定期體檢,經醫生診斷后,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
癡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4、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應
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鞋。
5、有針對性地將各類安全警示標志懸掛于施工現場各相應部位,夜間應設紅燈
示警。
6、高處作業前,由有關部門對安全防護設施按規定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
方可作業。防護門、欄等安全防護設施必須符合規范規定,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
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KN外力,
做到牢固有效、定型化、工具化,防護欄桿以黃黑(或紅白)相間的條紋標示,蓋件
等以黃(或紅)色標示。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施的,應經工地負責人審批簽字,
并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實施。
7、高處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套)內,上下傳遞物件禁
拋擲。
8、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有效防滑措施: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六級
以上或濃霧等)影響施工安全時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9、梯子不得缺檔或墊高使用,其橫檔間距以30C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
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兩人同時在梯上作
業。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連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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