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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建設項目名稱項目代碼建設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建設地點地理坐標國民經濟行業類別建設項目行業類別建設性質□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總投資(萬元)環保投資占比施工工期是否開工建設面積專項評價設置情況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表1-1項目專項評價設置表專項評價設置原則本項目情況是否設置專項大氣排放廢氣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且廠界外500米范圍內有環境空氣保護2的建設項目本項目排放廢氣不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無須設置地表水新增工業廢水直排建設項目(槽罐車外送污水處理廠的除外);新增廢水直排的污水集中處理廠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網無須設置環境風險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存儲量超過臨界量3的建設項目本項目危險物質存儲量未超過臨界量無須設置生態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圍內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本項目不涉及河道取水無須設置2的污染類建設項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本項目不屬于海洋工程無須設置注:1、廢氣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納入《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的污染物(不包括無排放標準的污染物);2、環境空氣保護目標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居住區、文化區和農村地區中人群較集中的區域;3、臨界量及其計算方法可參考《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附錄B、附錄C。規劃情況《昆山市B14規劃編制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審批機關:昆山市人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無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昆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于2018年經江蘇省人民化發展戰略,即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合理確定用地布局結構和地塊規模,按照城市設計要求,組織有序的空間,創造優美的環境,逐步將昆山市建設成為長江三角洲地區現代制造業發達的工貿城市,具有發展定位:從制造業強市發展成為功能綜合的現代化大城市,成為上海的衛星城、蘇州的重要板塊,先鋒城市。鞏固既有基礎,加強3智能制造,成為產業轉型先鋒;立足本土資源,注重接軌上海,成為科技創新先鋒;推進兩岸合作,積極面向世界,成為對外開放先鋒,形成從制造業開放到以科創開放、服務業開放為引領的全方位開放格局,當好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行軍排頭兵,走在基本實現現代化的中點,作為制造業發展的主要集聚空間,發展既有主導產業和新興支柱產業,重點突出科創驅動,推動現狀工業轉型升級。開發區、高新本規劃分為市域和城市集中建設區兩個空間層次。城市規劃區范圍為昆山市域,即昆山市行政轄區范圍,總面積931.5平方公里,實里。其中老城區指東環城河-婁江司徒街河-滬寧鐵路-小虞河-婁江-葉全市整合形成6個工業集中區和5個工業集中點,作為制造業發展的主要集聚空間。規劃提出調整產業結構,加強對大氣、水、土壤環境的治理,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重點關注金屬冶煉、焦化等行業企本項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鎮萬安路388號4號房,根據《昆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可知,項目所在地為農林用地,本項目房產證用途為工業用房,隨著昆山周市鎮規劃的調整,該區域規劃用途已調整為非工業用地,但土地用途根據規劃調整的具體實施尚有一個過程,考慮到蘇州頂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避免廠房由于閑置而浪費土地資源,同時企業承諾嚴格按照環保部門的要求進行生產,并無條件配合政府部門的搬遷,因此周市鎮人民政府同意蘇州4頂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市周市鎮萬安路388號4號房進行生B14單元位于昆山城市集中建設區內,西至長江路,東至昆山市綜合服務中心,以及依托優比路兩側商務辦公、生產研發功能形成的本項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鎮萬安路388號4號房,根據《昆山市B14規劃編制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可知,項目所在地為農林用地,本項目房產證用途為工業用房,隨著昆山周市鎮規劃的調整,該區域規劃用途已調整為非工業用地,但土地用途根據規劃調整的具體實施尚有一個過程,考慮到蘇州頂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避免廠房由于閑置而浪費土地資源,同時企業承諾嚴格按照環保部門的要求進行生產,并無條件配合政府部門的搬遷,因此周市鎮人民政府同意蘇州頂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市周市鎮萬安路388號4號房進5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83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等規定以及現行國土空間規劃,開展矛盾圖斑一致性處理、優化布局存量空間規模基礎上,落實預支空間規模指標、追加流量指標及“三為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報省政府同意后施行,并納入正在編根據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緊密契合的原則,市域分為城市集中建設重點建設南北兩片集中農業區。北片集中農業區位于蘇昆太高速公路以北、蘇州東繞城高速公路以西區域,借助陽澄湖大閘蟹品牌優千燈浦西機場路以南、千燈浦西蘇滬高速公路以北區域,建設現代都堅持“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的原則,構建“七橫、四縱、四6施方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項目占地屬于現狀建設用地,項目建設“三區三線”指的是根據農業空間、生態空間域,分別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態保護、哪里可以開發建設,在國土全域空間上進行了明確。科學劃以及城鎮開發邊界的空間矢量數據全部上圖落位,成為構建“強富美高品質打造生態共享空間,科學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劃定“三區綜上所述,本項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鎮萬安路388號4號房,對照昆山市域三線劃定圖,項目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保7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項目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項目,未被列入《產業結淘汰類項目,不屬于《江蘇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法律法規要求淘汰和限制的產業,綜上,本項目屬于允許類項目,符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江蘇省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范圍的),嚴格執行《太湖流域管理條例》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等表1-2《太湖流域管理條例》及《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相符性一覽表條例名稱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域管理條第二十八條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并應當按照規定設置便于檢查、采樣的規范化排污口,懸掛標志牌;不得私設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設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求的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電鍍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產項目,現有的生產項目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應當依法關閉。在太湖流域新設企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清潔生產要求,現有的企業尚未達到清潔生產要求的,應當按照清潔生產規劃要求進行技術改造,兩省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檢查。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網進昆山建邦環境投資有限公司北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處理達標后尾水排至太倉塘,不向太湖排放污染物,不屬于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求禁止生產項目,符合要求。第三十條太湖岸線內和岸線周邊5000米范圍內,淀山湖岸線內和岸線周邊2000米范圍內,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線內和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萬米河道岸線內及其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本項目不在上述范圍內,無生產廢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網進昆山建邦環境投資有限公司北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8(一)設置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貯存、輸送設施和廢物回收場、垃圾場;(二)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三)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四)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五)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六)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已經設置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設施的,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拆除或者關不向太湖排放污染物,不屬于第三十條禁止的行為,符合條文要求。《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第四十三條規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下列行為: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二)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四)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農藥等有毒物毒殺水生生物;(六)向水體直接排放人畜糞便、傾倒垃圾;(七)圍湖造地;(八)違法開山采石,或者進行破壞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動;(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本項目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項目,無含氮、磷廢水排放,各類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后委托處理,不屬于條文中禁止的行為,符合條文要求。表1-3與《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覽表標準要求項目情況相符性分析一、大力推進源頭替代,有效減少VOCs產生企業應建立原輔材料臺賬,記錄VOCs原輔材料名稱、成分、VOCs含量、采購量、使用量、庫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關證明材料。本項目企業將建立臺賬,記錄VOCs原輔材料相關信息。符合三、聚焦治污設施“三率”,將無組織排放轉變為有組織排放進行控制,優先采用密閉設備、在密閉空間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閉集氣罩項目會加強車間的密閉管理,在非必要時保持關閉,符合9提升綜合治理效率收集方式;對于采用局部集氣罩的,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不低于0.3米/秒。本項目不使用高VOCs原料。加強生產車間密閉管理,在符合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相關規定前提下,采用自動卷簾門、密閉性好的塑鋼門窗等,在非必要時保持關閉。本項目會加強車間的密閉管理,在非必要時保持關符合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的,應選擇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設計要求足量添加、及時更換。本項目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率90%碘值≥800mg/g,符合相關要求。符合表1-4與(蘇大氣辦[2021]2號)相符性分析一覽表相關要求項目情況相符性分析(一)明確替代要求。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木材加工、紡織(附件1)等行業為重點,分階段推進3130家企業(附件2)清潔原料替代工作。實施替代的企業要使用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38597-2020)規定的粉末、水性、無溶劑、輻射固化涂料產品;符合《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規定的水性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產品;符合《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規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劑產品;符合《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規定的水基型、本體型膠粘劑產品。若確實無法達到上述要求,應提供相應的論證說明,相關涂料、油墨、清洗劑、膠粘劑等產品應符合相關標準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本項目不屬于以上行業相符(二)嚴格準入條件。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黏劑等項目。2021年起,全省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紡織、木材加工等行業以及涂料、油墨等生產企業的新(改、擴)建項目需滿足低(無)VOCs含量限值要求。省內市場上流通的水性涂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產品,執行國家《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本項目不屬于以上行業相符(GB/T38597-2020)。(三)強化排查整治。各地在推動3130家企業實施源頭替代的基礎上,舉一反三,對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木材加工、紡織等涉VOCs重點行業進行再排查、再梳理,督促企業建立涂料等原輔材料購銷臺賬,如實記錄使用情況。本項目不在源頭替代企業清單內;建成后企業將設立主要原料臺相符蘇州市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1936.70平方公里,約占國土面積的),水源涵養。距離本項目最近生態紅線區為位于本項目西南側13.22km的傀儡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本項目不在昆山市境內的國家級生態紅線范圍內,項目建設不違背《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要政發〔2020〕1號),距離本項目最近生態空間管控區為位于本項目根據《2023年度昆山市環境狀況公報》,本項目所在區域大氣環0.0625倍,因此判定為非達標區。根據《蘇州市空氣質量改善達標規劃(2019~2024)》,調整能源結構及控制煤炭消費總量、調整產業結構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工業領域全行業、全要素達標排放、加強交通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嚴格控制揚塵污染、加強服務業和生活污染防治、推進農業污染防治、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蘇州市內的環廟涇河、張家港、七浦塘、楊林塘、急水港水質狀況為優,吳淞江為良好。與上年相比,婁江河水質有所改善,其余6條河流水質基本持平。昆山市3個主要湖泊中,陽澄東湖(昆山境內)水質符合Ⅲ類水千燈浦口、朱厙港朱厙港口、張家港巴城湖口、婁江正儀鐵路橋、瀏聲級均達到相應類別要求。根據蘇州昆環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本項目用水取自當地自來水,當地自來水廠能夠滿足項目的新鮮水使用要求,用電由市供電公司電網接入,不會達到資源利用上線;系數參考《綜合能耗計算通則》GB/T2589-2020,電的折標系數為本項目用電量用水量較低,能耗少用水用電在供應能力范圍內,不會表1-5與國家及地方負面清單相符性分析序號相符性分析1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發改體改規〔2022〕397號經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本項目不在其禁止準入類和限制準入類內,符合該文件的要求2《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昆山市工業廠房出租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昆政辦發經查《昆山市產業發展負面清單(試行)》,本項目不在其禁止準入類和限制準入類內,符合該文件的要求對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昆山市工業廠房出租管理指導意見),表1-6本項目與昆山市產業發展負面清單對照情況序號相關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1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等法律法規及政策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本項目不屬于《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中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相符2禁止化工園區外(除重點監測點化工企業外)一切新建、擴建化工項目。化工園區外化工企業(除重點監測點化工企業外)只允許在原有生產產品種類不變、產能規模不變、排放總量不增加的前提下進行安全隱患改造和節能環保設施改造。禁止設立化工園區內環境基礎設施不完善或長期不能穩定運行企業的新改擴建化工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項目。相符3禁止在化工園區外新建、改建、擴建、本項目產品不屬于《危險化相符生產《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學品的項目。學品目錄》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學品。4禁止《危險化學品名錄》所列劇毒化學品、《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所列化學品生產項目。本項目所使用的原輔材料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名錄》所列劇毒化學品、《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所列化學品。相符5禁止在化工企業周邊建設不符合安全距離規定的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類,周邊無化工企業。相符6禁止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新增產能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新增產能項目。相符7禁止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項目,禁止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本項目不屬于農藥原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相符8禁止不符合行業標準條件的合成氨、對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氫、輪胎等項本項目不屬于合成氨、對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氫、輪胎等項目。相符9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指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昆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昆山綜合保稅區、江蘇昆山花橋經濟開發區、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本項目不屬于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相符禁止水泥、石灰、瀝青、混凝土、濕拌砂漿生產項目。本項目不屬于水泥、石灰、瀝青、混凝土、濕拌砂漿生產項目。相符禁止平板玻璃產能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平板玻璃產能項目。相符禁止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項目。相符禁止染料、染料中間體、有機染料、印染助劑生產項目(不包括鼓勵類的染料產品和生產工藝)。本項目不屬于染料、染料中間體、有機染料、印染助劑生產項目(不包括鼓勵類的染料產品和生產工藝)。相符本項目不屬于電解鋁項目。相符禁止含有毒有害氰化物電鍍工藝的項目(電鍍金、銀、銅基合金及預鍍銅打底工藝除外)。本項目無電鍍工藝。相符禁止互聯網數據服務中的大數據庫項目(PUE值在1.4以下的云計算數據中心除外)。本項目不涉及互聯網數據服務中的大數據庫項目。相符禁止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項目(范圍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本項目不屬于一次性塑料制品相符袋類、餐飲具類)。禁止年產7500噸以下的玻璃纖維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玻璃纖維項相符禁止家具制造項目(利用水性漆工藝除外;使用非溶劑性漆工藝的創意設計家具制造除外)。本項目不屬于家具制造項相符20禁止繅絲、棉、麻、毛紡及一般織造項本項目不涉及繅絲、棉、麻、毛紡及一般織造項目。相符21禁止中低端印刷項目(書、報刊印刷除外;本冊印制除外;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中涉及金融、安全、運行保障等領域且使用非溶劑型油墨和非溶劑型涂料的印刷生產環節除外)。本項目不屬于印刷行業。相符22禁止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項目。本項目不涉及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項相符23本項目不涉及生產、使用產生“三致”物質的項目。相符24禁止使用油性噴涂(噴漆)工藝和大量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的項目。本項目不涉及噴涂項目,不使用大量有機溶劑。相符25禁止產生和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項目(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要求的除外)。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及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要求。相符26禁止經主管部門會商認定的屬于高危行業的項目金屬鑄造企業、涉及爆炸性粉塵的企業、涉氨制冷企業。本項目不屬于高危行業的項相符27禁止其他經產業主管部門會商認定的排量大、耗能高、產能過剩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其他產業主管部門會商認定的排量大、耗能高、產能過剩項目。相符版)江蘇省實施細則〉的通知》(蘇長江辦發[2022),表1-7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相符性分析序號管控條款本項目情況相符性1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關港口總體規劃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長江通道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碼頭項目,也不屬于過長江通道項目。相符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本項目不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相符345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嚴格執行《風景名勝區條例》《江蘇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由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的岸線和河段范圍相符相符相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江蘇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畜禽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投資建設項目,改建項目應當消減排污量。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由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水利等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本項目不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二級、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嚴格執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江蘇省濕地保護條例》,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國家濕地公園分別由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本項目未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異地擴建排污口,未有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不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長江干支流基礎設施項目應按照《長江岸線保護和本項目不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內,也不在岸線保留區;項目不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保護區、保留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岸線保護等要求,按規定開展項目前期論證并辦理相關手續。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6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本項目租賃現有廠房從事生產經營,依托廠區現有污水排污口,不新增、擴大排污口。相符7先全面禁捕的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名錄》的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及省規定的其它禁漁水域開展生產性捕撈。本項目不屬于捕撈項目。相符8禁止在距離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長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長江干支流岸線邊界(即水利部門河道管理范圍邊界)向陸域縱深一公里執行。本項目不屬于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相符9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項目不屬于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項目相符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內開展《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的投資建設活動。本項目不屬于《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的投資建設活動。相符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擴建未納入國家和省布局規劃的燃煤發電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相符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名錄按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合規園區名錄》執行。本項目不在《〈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合規園區名錄》內。相符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集中區)內新建化工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相符禁止在化工企業周邊建設不符合安全距離規定的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相符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等行業新增產能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相符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化學合成類)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本項目不涉及。相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相符禁止新建、擴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本項目屬于允許類項目,不屬于所列《目錄》中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相符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不屬于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相符20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項目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規定。相符⑤與《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蘇政發本項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鎮萬安路388號4號房,屬于長江流域、太發[2020]49號)為重點區域(流域)。對照江蘇省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表1-8與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類別重點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間布局約束1.按照《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監督管理的通知》(蘇自然函〔2023〕880號)、《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國函〔2023〕69號),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空間管控制度,確保全省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切實維護生態安全。生態保護紅線不低于1.82萬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不低于0.95萬平方千米。1.本項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鎮萬安路388號4號房,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符合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制度的要求。2.距離本項目最近的生態紅線為北側山市)清水通道維護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不屬于排放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2.牢牢把握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導向,對省域范圍內需要重點保護的岸線、河段和區域實行嚴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產能過剩的產業,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3.大幅壓減沿長江干支流兩側1公里范圍內、環境敏感區域、城鎮人口密集區、化工園區外和規模以下化工生產企業,著力破解“重化圍江”突出問題,高起點同步推進沿江地區戰略性轉型和沿海地區戰略性布4.全省鋼鐵行業堅持布局調整和產能整合相結合,堅持企業搬遷與轉型升級相結合,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實施跨地區、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組,高起點、高標準規劃建設沿海精品鋼基地,做精做優沿江特鋼產業基地,加快推動全省鋼鐵行業轉型升級優化布局。5.對列入國家和省規劃,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相關法定保護區的重大民生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等),應優化空間布局(選線)、主動避讓;確實無法避讓的,應采取無害化方式(如無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規履行行政審批手續,強化減緩生態環境影響和生態補償措施。量大、耗能高、產能過剩的產業。3.本項目不屬于化4.本項目不屬于鋼鐵行業。1.本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采用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本項目污染物排放能滿足相關國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1.本項目投產后按要求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2.本項目不屬于化工行業。3.本項目投產后會完善市、縣級市(區)兩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體系,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4.本項目投產后強化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建設,按要求構建應急響應機制。1.堅持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以環境容量定產業、定項目、定規模,確保開發建設行為不突破生態環境承載力。2.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減排完成國家下達任務,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主要高耗能行業單位產品二氧化碳排放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實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協同減排,推進多污染物和關聯區域聯防聯控。1.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縣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應急水源或雙源供水。2.強化化工行業環境風險管控。重點加強化學工業園區、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業、貯存和運輸危化品的港口碼頭、尾礦庫、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危廢處理企業的環境風險防控;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處置和傾倒行為;加強關閉搬遷化工企業及遺留地塊的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3.強化環境事故應急管理。深化跨部門、跨區域環境應急協調聯動,分區域建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各級工業園區(集聚區)和企業的環境應急裝備和儲備物資應納入儲備體系。4.強化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建設。按照統一信息平臺、統一監管力度、統一應急等級、協同應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發展帶、沿海發展帶、環太湖等地區構建區域性環境風險預警應急響應機制,實施區域突發環境風險預警聯防聯控。資源開發效率要求1.水資源利用總量及效率要求:到2025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525.9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完成國家下達目標,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25。2.土地資源總量要求:到2025年,江蘇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5344萬畝。3.禁燃區要求: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本項目使用的能源為電能。長江流域空間布局約束1.始終把長江生態修復放在首位,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引導長江流域產業轉型升級和布局優化調整,實現科學發展、有序發展、高質量發展。2.加強生態空間保護,禁止在國家確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投資建設除國家重大戰略資源勘查項目、生態保護修復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軍事國防項目以及農民基本生產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項目以外的項目。3.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或擴建化學工業園區,禁止新建或擴建以大宗進口油氣資源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礎有機無機化工、煤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危化品碼4.強化港口布局優化,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江干線通道項目。5.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本項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鎮萬安路388號4號房,不在國家確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本項目屬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不涉及禁止建設的行業,滿足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據《江蘇省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強和規范長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加快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本項目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不涉及長江入河排污口,符合要求。環境風險防控1.防范沿江環境風險。深化沿江石化、化工、醫藥、紡織、印染、化纖、危化品和石油類倉儲、涉重金屬和危險廢物處置等重點企業環境風險防控。2.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優化水源保護區劃定,推動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本項目屬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不屬于重點企業,符合要求資源利用效率要求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管控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和重要支流岸線管控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項目不涉及太湖流域空間布局約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禁止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禁止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水上游樂等開發項目以及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3.在太湖流域二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項目位于太湖重要保護區三級保護區范圍內,本項目不屬于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相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鎮污水處理廠、紡織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鋼鐵工業、電鍍工業和食品工業的污水處理設施執行《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項目不屬于上述企業,排放的廢水接管污水處理廠,相環境風險防控1.運輸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船舶不得進入太湖。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3.加強太湖流域生態環境風險應急管控,著力提高防控太湖藍藻水華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本項目不涉及。資源利用效率要求1.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制度,推進取用水規范化管理,科學制定用水定額并動態調整,對超過用水定額標準的企業分類分步先期實施節水改造,鼓勵重點用水企業、園區建立智慧用水管理系統。2.推進新孟河、新溝河、望虞河、走馬塘等河道聯合調度,科學調控太湖水位。本項目不涉及。辦字[2020]313號)、蘇州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控單元為基礎,從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和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確準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蘇州市市域表1-9與蘇州市市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分項管控要求本項目相符性空間布局約束(1)按照《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18〕74號),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空間管控制度,確保全市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切實維護生態安全。(2)嚴格執行《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方案(蘇委發〔2022〕33號)等文件要求。全市太湖、陽澄湖保護區執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蘇州市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等文件要求。(3)嚴格執行《<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中相關要求。(4)禁止引進列入《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禁止類、淘汰類的產業。1、本項目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項目符合相關文件要求;3、項目汰類的產業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堅持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以環境容量定產業、定項目、定規模,確保開發建設行為不突破生態環境承載力。(2)2025年蘇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達到省定要求。(3)嚴格新建項目總量前置審批,新建項目實行區域內現役源按相關要求等量或減量替代。項目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在區域內平衡相符環境風險防控(1)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縣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應急水源或雙源供(2)落實《蘇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善市、相符縣級市(區)兩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體系,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1、項目不涉及飲用水水源;2.、項目建成后編制環案聯動相符資源(1)2025年蘇州市用水總量不得超過1、項目用水量較相符開發效率要求103億立方米(2)2025年,蘇州市耕地保有量完成國家下達任務。(3)禁燃區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和設施,已建成的應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小;2、項目不涉及耕地;3、項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使用表1-10本項目與蘇州市一般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本項目情況相符空間布局約束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符合蘇州市國土空間規劃等要求。本項目符合蘇州市國土空間規劃等要求符合嚴格執行《太湖流域管理條例》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規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落實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本項目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二級活性炭吸污符合進一步開展管網排查,提升生活污水收集率。強化餐飲油煙治理,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與修復。本項目生活污水納管排施加強噪聲污染防治符合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嚴格控制化肥施加量,合理水產養殖布局,控制水產養殖污染,逐步削減農業面源污染排放量。本項目不涉及農業面源污染符合環境風險防控加強環境風險防范應急體系建設,加強環境應急預案管理,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持續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提升應急監測能力,加強應急物資管理。本項目建成后加強環境風險防范應急體系建設,加強環境應急預案管理,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提升應急監測能力,加強應急物資管理。符合合理布局商業、居住、科教等功能區塊,嚴格控制噪聲、惡臭、油煙等污染排放較大的建設項本項目不屬于噪聲、惡的建設項目符合資源開發效率要求優化能源結構,加強能源清潔利本項目使用能源為電能符合萬元GDP能耗、萬元GDP用水量等指標達到市定目標。本項目萬元GDP能耗、萬元GDP用水量等指標達到市定目標符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項目租賃現有廠房從事符合嚴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目錄》要求,落實相應的禁燃區管控要本項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6、與《蘇州市“十四五”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實施方案》及《蘇州表1-11《蘇州市“十四五”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實施方案》及《蘇州市2023年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要點》對照情況序號相關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1堅決清退“兩高”項目中的落后產能。建立存量“兩高”項目臺賬清單,逐一排查評估,有節能減排潛力的項目要加快改造升級。對達不到國家及省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依法依規責令限期整改,無法整改到位的予以關停;對達不到行業能耗限額先進值或國際先進能效水平要求的,采取針對性政策措施,倒逼低效產能退出;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地方法規規章要求的落后產能堅決淘汰,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本項目不屬相符2加強能耗監察執法推動落后產能關停退出。加大節能監察力度,重點對高耗能行業企業執行國家和省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情況開展節能監察。嚴格執行節約能源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處置單位產品能耗達不到國家及我省能耗限額標準和未落實節能審查意見的用能行為。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能,執行懲罰性電價,情節嚴重的依法關停退出。本項目不屬于高耗能企業。相符3加強環保執法監管推動落后產能關停退出。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依法處理環境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全面落實環保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的所有企事業單位必須按期持證排污、按證排污,不得無證排污。對違反《排污許可管理條例》長期超標排放、未取得排污許可證違法生產或排污許可證過期、超過大氣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違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及超過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污的企業,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其停業、關閉。本項目建成后,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申請排污許可,持證排污,各類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委托相應資質單位處理。相符4全生產法》,強化安全生產監督執法。組織檢查重點行業安全生產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對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產能,立即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吊銷其相關證照。本項目生產建設過程將《安全生產法》相關要求。相符5加強產品質量管理執法推動落后產能關停退出。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加強產品質量管理執法。加強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生產狀況和生產條件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等違法行為。對因工藝裝備落后、環保和能耗不達標被依法關停的企業,依法依規注銷生產許可證。對相關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查處并責令企業整改;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依法關停退出。本項目產品無需獲取生產許可證。相符6加強行業排查堅決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煤電行業......鋼鐵行業.......。其他工業行業。由市、區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相關行業企業自查,對照最新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深入細致排查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建檔立冊、按期淘汰。按照有關產業政策規定,淘汰相關工藝技術裝備,須拆除相應主體設備。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斷水、斷電,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生產線),企業向社會公開承諾不再恢復生產,接受社會監督,并限時拆除。中限制、禁屬于允許類相符7、與《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表1-12《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對照情況序號相關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1(一)推進工業綠色升級。深入實施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加快鋼鐵、焦化、水泥、紡織、造紙、有色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和工業窯爐等重點設施廢氣治理升級。著力建設綠色制造體系,實施綠色發展戰略,推行產品綠色設計,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積極發展再制造產業,加強再制造產品認證與推廣應用。建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促進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強對一般固體廢物的處置的監管。以“綠色論英雄”為導向,不斷完善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工作,更好地發揮綠色評價指標正向激勵和反向倒逼作用。全面推行清潔生產,依法在“雙超雙有高耗能”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嚴格整治“散亂污”企業,不斷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嚴格執行排污許可制度。加強工業生產過程中危險廢物管理,落實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要求,全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要求。本項目擠出成型和注塑過程中產生廢氣通過集氣罩收集+二級活性炭處理排放;產生的各類固廢分類收集、分類儲存,定期委托專業單位處理;項目建成后立即申請排污許可,持證排污,并根據要求進行清潔生產審核。相符8、與江蘇省、蘇州市危險廢物貯存規范管理化專項整治工作方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危險廢物貯存規范化管理專廢物貯存規范管理化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蘇環辦字[2019]82號),環評審批手續方面,應查找是否依法履行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分析貯存的危險廢物對大氣、水、土壤和環境敏感保護目標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等,特別是對擬貯存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氣體的危險廢物是否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并提出相關貯存要求。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是否作為污染防治設施納入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符合安全生產、消本項目在廠房內設置獨立分區的危廢貯存庫,危險廢物貯存在危廢貯存庫內,危險廢物規范儲存,在做好風險防范措施的情況下,廠內貯存的危險廢物不會對大氣、水、土壤和環境敏感保護目標造成環境影響。因此本項目符合江蘇省蘇州市危險廢物貯存規范管理化專項9、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表1-13與《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相符性分析序號相關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1規范項目環評審批。建設項目環評要評價產生的固體廢物種類、數量、來源和屬性,論述貯存、轉移和利用處置方式合規性、合理性,提出切實可行的污染防治對策措施。所有產物要按照以下五類屬性給予明確并規范表述:目標產物(產品、副產品)、鑒別屬于產品(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產品管理(如符合團體標準)、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不得出現“中間產物”“再生產物”等不規范表述,嚴禁以“副產品”名義逃避監管。不能排除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須明確具體鑒別方案,鑒別前按危險廢物管理,鑒別后根據結論按一般固廢或危險廢物管理。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項目環評審批要點要與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審查要求銜接一致。已評價產生的固體廢物種類、數量、來源和屬性,論述貯存、轉移和利用處置方式合規性、合理性,提出切實可行的污染防治對策措施。項目一般工業固廢收集后外售;廢活性炭、廢電瓶、廢油桶作為危險廢物收集后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相符2落實排污許可制度。企業要在排污許可管理系建設單位將按照要相符統中全面、準確申報工業固體廢物產生種類,以及貯存設施和利用處置等相關情況,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實際產生、轉移、貯存和利用處置情況對照項目環評發生變動的,要依法履行相關手續并及時變更排污許可。求在排污許可管理系統中全面、準確申報工業固體廢物產生種類,以及貯存設施和利用處置等相關情況,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若實際產生、轉移、貯存和利用處置情況對照項目環評發生變動的,企業將依法履行相關手續并及時變更排污許可。3規范貯存管理要求。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采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或貯存點兩類方式進行貯存,符合相應的污染控制標準;不具備建設貯存設施條件、選用貯存點方式的,除符合國家關于貯存點控制要求外,還要執行《江蘇省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體系建設工作方案(試行)》(蘇環辦〔2021〕290號)中關于貯存周期和貯存量的要求,I級、II級、III級危險廢物貯存時間分別不得超過30天、60天、90天,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1噸。項目建設危廢貯存場用于貯存產生的各類危險廢物,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嚴格按照文件要求進行建設及管理。相符4規范一般工業固廢管理。企業需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2021年第82號公告)要求,建立一般工業固廢臺賬,污泥、礦渣等同時還需在固廢管理信息系統申報,電子臺賬已有內容,不再另外制作紙質臺賬。各地要對轄區內一般工業固廢利用處置需求和能力進行摸排,建立收運處體系。一般工業固廢用于礦山采坑回填和生態恢復的,參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用于礦(DB15/T2763-2022)執行。建設項目將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2021年第82號公告)要求,建立一般工業固廢臺賬。本項目無污泥、渣礦等固廢產生。相符建設工程塑料及合成樹脂銷售;高性能纖維及復合材料銷售;合成材料銷售;質合成橡膠銷售;塑料制品銷售;橡膠制品銷售;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388號的昆山市誠飾服裝有限公司4號房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租賃廠房建筑面以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建設過程后可能對環境產生影響的新建、擴建、改建、遷建、技術改造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的有關要求,本項目屬于“二十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29”中“53、塑料制品業292中的其他告表。為此,項目建設單位特委托我單位對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在接受委表2-1工程內容組成一覽表類別建設名稱設計能力/處理方式備注主體工程生產車間租賃廠房建筑面積1000m2昆山市誠飾服裝有限公司4號房貯運工程原料、產品依托生產車間汽車運輸公用工程給水1423.2t/a由市政自來水管網直接供給供電36kWh/a市政電網綠化--依托現有綠化環保工程廢氣擠出、注塑廢氣集氣罩收集+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排氣筒排放,未收集部分加強車間通風排放達標排放投料、破碎顆粒物車間通風無組織排放達標排放廢水生活污水昆山建邦環境投資有限公司北區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廠房隔聲、距離衰減外售達標排放固廢一般工業固廢5m2一般固廢堆場收集后粉碎回用或外售危險廢物5m2危廢貯存庫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若干垃圾箱委托環衛部門處理表2-2主要產品及產量序號工程名稱產品名稱及規格設計能力/a年運行時數1生產車間塑料粒子7200h表2-3主要生產設備一覽表序號設備名稱型號數量(臺/套/個)備注1雙螺桿擠出機組CET-654含混料機、切粒機2注塑機/1--3粉碎機/1--4叉車叉車1輔助設備5冷卻塔15.6t/h16多功能電子固體密度計/17熔體流動速率儀/18萬能拉力測試機/19空壓機/1表2-4主要生產原輔材料一覽表序號名稱重要組分年耗量(t/a)儲存方式最大儲存量t備注1SEBS(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堆存3--2SEPS(苯乙烯-乙烯/丙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苯乙烯-乙烯/丙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堆存3--3SBS(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堆存3--4SIS(苯乙烯-異戊二烯-苯乙烯共聚物)苯乙烯-異戊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堆存3--5PP聚丙烯堆存3--6礦物油堆存4--7鈣粉碳酸鈣堆存2--8抗氧劑Irganox?1010四(3,5-二叔丁基-4-羥基)苯丙酸季戊四醇酯0.625堆存0.125--9抗氧劑IRGAFOS168亞磷酸三(2,4-二叔丁基苯)酯0.625堆存0.125--表2-5原輔材料理化性質表名稱理化特性燃燒爆炸性毒性毒理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呈白色顆粒狀,有極好的機械性能、耐候性、低溫性能、電氣絕緣性、耐熱性、耐化學腐蝕性、與聚烯烴,含苯乙烯的聚合物有良好的相容性。----苯乙烯-乙烯/丙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呈白色顆粒狀,具有較好的紫外線穩定性、抗氧性和熱穩定性、耐水解性----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具有塑料和橡膠的特性,可以和水、弱酸、堿等接觸,具有優良的拉伸強度,表面膜材系數大,低溫性能好,電性能優良,加工性能好。----苯乙烯-異戊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具有熱塑性、高彈性、熔融指數和溶液粘度低,與增粘樹脂相容性好的特點----聚丙烯透明固體顆粒,白色,淡塑膠味。熔點:140-170℃。不溶于水。----攝氏度,不溶于水、乙醇----鈣粉白色粉狀,呈堿性,基本不溶于水,溶于酸。----抗氧劑Irganox?----抗氧劑IRGAFOS>150℃,密度:1.03g/cm3----冷卻補充用水:項目生產過程中需要進行冷卻,產生的冷卻廢水經等化學藥劑,所以存在鹽分等雜質結晶積累情況,此部分雜質對環境無污染,冷卻設備內部鹽分等雜質結晶過多時會導致冷卻設備使用壽命縮減,冷卻設備污水管網,進昆山建邦環境投資有限公司北區圖2-1全廠水平衡圖單位:t/a北側為廠房;西側為昆山和全興汽車配件有限公司;南側為萬安路。項的環境敏感點為項目東南側約287米的周市鎮委員會黨校、西南本項目租賃昆山市誠飾服裝有限公司4號房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車間設有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圖2-2生產工藝流程圖擠壓下擠出成型,擠出的條狀塑料經冷卻水槽進行冷卻(直接冷卻),待其風干后使用擠出機后置切粒機進行切粒(該過程不),圖2-3生產工藝流程圖至機筒的前端,之后加熱器將對筒內的原料進行加熱,加熱采用電加熱,加熱前端,螺桿不斷向前將塑料原料射入模腔。此過程有注塑廢氣G3和設備噪聲此外,項目塑料邊角料及注塑樣品使用粉碎機粉碎后回用于生產,粉程有粉碎廢氣G4產生,原料拆封過程會有廢包裝材料S3和廢油桶S4包裝出貨過程中會有廢包材S5產生。多功能電子固體密度計、熔體流動速率表2-6產污環節表污染項編號產生環污染因子治理措施廢氣G1投料混合顆粒物車間通風排放G2擠出成型非甲烷總烴集氣罩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最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未收集部分經車間通風排放G3注塑成型非甲烷總烴G4破碎顆粒物車間通風排放廢水/職工生活pH、COD、NH3-N、經市政管網接入昆山建邦環境投資有限公司北區污水處理廠N設備運行廠房隔聲、距離衰減、定期維護保養設備固體廢物生產加工塑料邊角料及注塑樣品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產原料拆封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外售包裝出貨廢包材收集后外售原料拆封廢油桶委托資質單位處理/廢氣處理廢活性炭委托資質單位處理/生產廢電瓶委托資質單位處理/職工生活生活垃圾委托環衛所處理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本項目為新建項目,所租用的廠房未出租給醫藥、化工、電子環境質量現狀):本次評價選取2023年作為評價基準年,根據《2023年度昆山市環境狀況表3-1區域空氣質量現狀評價表年評價標準單位標準值現狀濃超標倍達標情SO2年均值μg/m3609--達標NO2年均值μg/m34034--達標PM10年均值μg/m37052--達標PM2.5年均值μg/m33529--達標CO日平均第95百分位μg/m34--達標O3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第90百分位μg/m30.0625不達標210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分別為9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52微克/10濃度上升13.0%蘇州市大氣環境質量期限達標規劃(2019-2024)遠期目標:力爭到2024清潔能源占比、強化高污染燃料使用監管;調整產業推進工業領域全行業、全要素達標排放;調整能源結根據《2023年度昆山市環境狀況公報》,區域水環境質量情況如下。根據《2023年度昆山市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昆山市區域聲環境晝表3-2聲環境現狀監測結果一覽表監測日期監位置等效聲級dB〔A〕標準晝間夜間25日項目地東側5545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3類區,晝間≤65dB(A),夜間≤55dB(A)項目地南側5646項目地西側5748項目地北側5545環境保護目標):表3-3大氣環境保護目標表序號名稱UTM坐標保護對象保護內環境功能區規模戶數/人數相對廠址方位相對距離 /mXY1周市鎮委員會黨校256-160居民區學校《環境空氣質量標中二類區50東南2872斜塘村-60-216居民區人群《環境空氣質量標中二類區30西南2203周市中心小學67-427居民區學校《環境空氣質量標中二類區200東南433注:以廠區東南角為原點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污水排入市政管網前執行昆山建邦環境投資有限公司北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表3-4污水排放標準限值排放口執行標準污染物單位標準限值生活污水排放口昆山建邦環境投資有限公司北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pH無量綱6.5-9.5CODmg/L350200氨氮30TN40TP3污水處理廠排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40-2022)表1標準pH無量綱6-9mg/L《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標準氨氮mg/L4(6)*COD50總磷0.5TN12(15)*注:“*”括號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號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烴參照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標準及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標準及2024修改單,廠區內VOCs表3-5有組織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單位:mg/m3污染物執行標準排放限值非甲烷總烴《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標準及2024修改單60表3-6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標準限值污染物執行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mg/m3)非甲烷總烴顆粒物《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4.0表3-7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單位mg/m3污染物項目特別排放限值限值含義無組織排放監控位置NMHC6監控點處1h平均濃度值在廠房外設置監控點20監控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項目所在地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表3-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類別單位晝間夜間LeqdB(A)6555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及《危險廢物總量控制指標表3-9污染物排放一覽表(t/a)類別污染因子產生量削減量排放量排入外環境量生活污水廢水量2400240240COD0.08400.0840.0120.04800.0480.0024氨氮0.007200.00720.00096TN0.009600.00960.00288TP0.0007200.000720.00012廢氣有組織非甲烷總烴0.4190.37710.04190.0419無組織非甲烷總烴0.046500.04650.0465顆粒物0.0053500.005350.00535合計非甲烷總烴0.46550.37710.08840.0884顆粒物0.0053500.005350.00535一般工業固廢7.67.600危險廢物5.165.1600生活垃圾00生活污水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在昆山建邦環境投資有限公司北區污水處理廠總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本項目廢氣主要為擠出成型和注塑過程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混料、破碎本項目擠出成型過程會產生少量非甲烷總烴,根據《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生態環境部公告2021本項目塑料粒子產品會使用注塑機進行打樣加工,用以測試塑料粒子加算方法和系數手冊(生態環境部公告2021年第24號)》“292塑料制品業本項目擠出成型和注塑產生的廢氣統一經集氣罩收集后進入二級活性炭項目原輔料抗氧劑、鈣粉在投料過程會產生顆粒物,投料在單獨的密閉投料車間內進行,投料時先添加液態輔料(白油),再添加粉料,每溢出,即僅在投料階段有少量的投料粉塵產生,由于投料車間密閉,投料粉塵局限于密閉投料車間內,大部分于投料車間內沉降,根據企業提供資料,本項目擠出成型產生的邊角料和注塑加工得到樣品經粉碎機粉碎后回用于生產,粉碎過程中會產生少量顆粒物,根據企業估算塑料邊角料產生量約42廢棄資源綜合利用行業系數手冊,塑料粉表4-1大氣污染物有組織排放估算表工段廢氣m3/h污染物名稱產生情況治理措處理率%排放情況排放方式濃度mg/m3速率kg/h產生量t/a濃度mg/m3速率kg/h排放量t/a擠出成注塑FQ015000非甲烷總烴0.0580.419集氣罩收集+二級活性炭吸附901.16350.00580.0419排氣筒表4-2大氣污染物無組織產排一覽表污染源位置污染物名稱污染物產生量t/a污染物排放速率kg/h污染物排放量t/a面源面積m2面源m生產車間非甲烷總烴0.04650.00650.04656生產車間顆粒物0.005350.00070.005356表4-3廢氣排放口基本情況表排放排放口位置排氣筒底部海拔高度排氣筒參數污染物名稱排放速率(kg/h)高度溫度流量經度緯度FQ01分31.515秒31度28分29.431秒00.4255000非甲烷總烴0.0058根據《局部排氣管的捕集效率實驗》(源自《通風除塵》集氣罩與活性炭吸附是一種常用的吸附方法,主要利用高孔隙率、高比表面積的吸附劑,借由物理性吸附(可逆反應)或化學性鍵結(不可逆反應)作用,將有機氣體分子自廢氣中分離,以達成凈化廢氣的目的。由于一般多采用物理性吸附,隨操作時間之增加,吸附劑將逐漸趨于飽和現象,此時則須更換項目使用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有機廢氣,其中一級活性炭箱體吸附效率為75%,二級活性炭箱體吸附效率為60%,則活性炭設施整體吸附效率為炭吸附屬于《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292塑料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將排污單位活性炭使用更換納入排污許可管理t—運行時間,單位h/d。本項目取24表4-4活性炭更換頻次及用量表單位:t/a指標參數設備類型第一級活性炭吸附裝置第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活性炭填充量(kg)280280動態吸附量活性炭削減的VOCs濃度(mg/m3)8.726251.74525風量(m3/h)50005000運行時間(h/d)2424理論更換周期(d)26.7理論年更換頻次2.3實際更換周期每月更換一次每3個月更換一次廢活性炭合計約4.86t(含吸附廢氣量0.3771t)目建成后第一級活性炭擬每月更換一次、第二級活性炭每3個月更換一次,),),顆粒狀活性炭吸附時,氣體流速宜低于0.6m/s,采用纖維《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環大氣〔2021〕技術規范設計凈化工藝和設備,使廢氣在吸附裝置中有足夠的停留時間,選擇符合相關產品質量標準的活性炭,并足額充填、及時更換,采用顆粒活性其碘值不宜低于650mg/g;采用活性炭纖維作為吸附劑時,其比表面積不低于1100m2/g(BET法),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工藝宜采用顆粒活性炭作為吸表4-5廢氣處理措施基本參數序號項目參數參數1設備類型第一級活性炭吸附裝置第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2活性炭類型顆粒狀活性炭顆粒狀活性炭3結構形式臥式箱體結構臥式箱體結構4碘值(mg/g)5活性炭密度(g/cm3)0.50.56箱體規格m(長×寬×高)2×1×1.12×1×1.17炭層規格m(長×厚×高)8填充量(t/次)0.30.39停留時間(s)>1>1氣體流速(m/s)0.500.50運行條件每月更換一次每3個月更換一次圖4-1單個活性炭吸附裝置三視圖及氣流走向圖項目單個活性炭箱體內填充兩層活性炭,為豎向布置,氣流自兩層活性炭中間區域進入,經左右兩側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碳層與箱體之間的風綜上可知,氣流經過的活性炭截面積為兩層活性炭填充層截面積之和,5000m3/h÷3600s/h÷2.8m2=0.50m/s<0.6m/s,滿足《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當廢氣處理設施出現故障,廢氣會不經處理直接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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