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規范》 (T-GDPAWS 26-2023)_第1頁
《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規范》 (T-GDPAWS 26-2023)_第2頁
《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規范》 (T-GDPAWS 26-2023)_第3頁
《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規范》 (T-GDPAWS 26-2023)_第4頁
《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規范》 (T-GDPAWS 26-2023)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33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ICS13.100

CCSC65

團體標準

T/GDPAWS26—2023

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規范

Specificationondoublepreventionmechanismsconstructionforwater

supplyenterprises

2023-09-11發布2023-10-01實施

廣東省安全生產協會發布

T/GDPAWS26—2023

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規范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系的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策劃與準備、安全風險

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和持續改進等內容。

本文件適用于供水企業開展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及實施工作,以及對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

系建設的咨詢服務、評定等相關工作。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6441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

GB/T13861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GB18218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GB/T23694風險管理術語

GB/T24353風險管理指南

GB/T32063城鎮供水服務

GB/T33000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GB/T45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T/GDPAWS2供水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供水企業watersupplyenterprise

向客戶提供生活飲用水服務的城鎮公共供水單位、自建設施供水單位和二次供水單位。

[來源:GB/T32063—2015,3.2]

3.2

安全風險safetyrisk

發生危險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與隨之引發的人身傷害、健康損害或財產損失的嚴

重性的組合。

[來源:GB/T33000—2016,3.8]

3.3

安全風險評估safetyriskassessment

運用定性或定量的統計分析方法對安全風險進行分析、確定其嚴重程度,對現有控制措

施的充分性、可靠性加以考慮,以及對其是否可接受予以確定的過程。

[來源:GB/T33000—2016,3.10]

1

T/GDPAWS26—2023

3.4

剩余風險residualrisk

風險應對之后仍然存在的風險。

[來源:GB/T23694—2013,4.8.2.4]

3.5

風險等級levelofrisk

單一風險或組合風險的大小,以后果和可能性的組合來表達。

[來源:GB/T23694—2013,4.6.1.8]

3.6

風險點riskpoint

伴隨風險的部位、設施、場所和區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設施、場所和區域實施的伴隨

風險的作業活動,或以上兩者的組合。

3.7

危險源hazard

可能導致傷害和健康損害的來源。

[來源:GB/T45001—2020,3.19]

3.8

風險應對risktreatment

處理風險的過程。

[來源:GB/T23694—2013,4.8.1]

3.9

監督monitoring

持續地檢查、監視、密切觀察或確定風險狀態,以識別與要求或期望績效的偏離。

[來源:GB/T23694—2013,4.8.2.1]

3.10

隱患nonconformity

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

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

上的缺陷。

[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16號令,第三條]

3.11

雙重預防體系doublepreventionmechanisms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

4總體要求

4.1領導作用與承諾

4.1.1供水企業應制定及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方針應包含防風險、除隱患的內容。

4.1.2供水企業主要負責人應作出明確、公開、文件化的安全生產承諾。承諾應包含建立、

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雙重預防體系的內容,并確保安全生產承諾轉變為必需的資源保障。

4.1.3供水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各級管理人員應通過安全生產會議、檢查與審核、授課、經

驗分享等有感領導工作方式展現對雙重預防體系工作的重視,引導從業人員共同做好安全生

產工作。

2

T/GDPAWS26—2023

4.2全員參與

4.2.1供水企業應全員參與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及實施工作,使其融入到業務流程。

4.2.2供水企業應明確職能部門、水廠、管網管理、二次供水管理、化驗室及供水工程管

理等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將雙重預防體系工作的要求分解到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4.2.3供水企業應根據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劃分,確定各類別各等級風險對應的責任主體

及監督主體,以及各類別各等級隱患相應的治理責任主體,確保雙重預防體系有效運行。

4.3系統化管理

4.3.1供水企業應參照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流程(附錄A.1),有機結合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

隱患排查治理兩部分內容,其建設工作可與供水企業安全標準化體系建設相融合。

4.3.2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各主要階段采用過程管理方法,考慮輸入、工具

與技術、輸出等要素(附錄A.2、A.3)。

4.3.3供水企業可根據本企業風險管理整體要求,策劃并落實雙重預防體系建設。

4.4動態管理

供水企業應運用變更管理、審核、回顧等工具,通過信息化平臺,實時掌握本企業安全

風險管控狀態、隱患排查及治理效果等情況,動態調整并公告評估區域的剩余風險。

5策劃與準備

5.1機構與職責

5.1.1供水企業應建立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領導機構與工作機構,并明確其工作職責。

5.1.2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領導機構應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成員包括本企業分管

安全、生產等領導,以及各生產、職能部門負責人。

5.1.3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機構應由分管安全領導任組長,成員包括各生產、

職能部門人員,以及班組長與現場操作人員代表。日常辦事機構應設置在本企業安全生產管

理職能部門。

5.2制度與流程

5.2.1供水企業應策劃并落實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方案,明確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期

限、資源保證及輸出成果等內容。

5.2.2供水企業應建立雙重預防體系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a)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

b)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過程記錄;

c)安全風險標準數據庫;

d)重大安全風險控制方案;

e)安全風險公告資料;

f)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g)隱患排查治理過程記錄;

h)分類分級安全檢查表;

i)隱患數據庫;

j)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3

T/GDPAWS26—2023

k)雙重預防體系運行評審記錄;

l)安全生產考核記錄;

m)變更管理記錄。

5.2.3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應包括風險識別、分析與評價、風險應對、風險監督、風險

公告等內容,推薦風險評估方法,明確安全風險分類分級管控原則。

5.2.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應包括隱患排查、隱患治理、驗收與評估內容,明確隱患排查范

圍、頻率及事項,以及隱患治理要求與流程等。

5.2.5供水企業應保留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及實施過程與成果的數據和記錄,支持查詢和檢

索,便于內部使用和行業主管部門檢查。

5.3教育培訓

5.3.1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初期,供水企業應開展全員專題培訓,宣貫體系建設方案,部署系

列工作任務。

5.3.2供水企業應將雙重預防體系納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保留培訓記錄。

5.3.3供水企業主要負責人、各級管理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

動相適應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的知識和能力。

5.3.4供水企業應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專題培訓、班組會議等方式開展從業人員安全教育

培訓,保證從業人員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應急處置的知識和技能。

5.3.5供水企業應對進入本企業進行作業的相關方人員開展安全管理制度、作業安全要求、

安全風險告知等系列安全教育培訓。對于檢查、參觀、學習等外來人員應進行入場安全風險

告知。

6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6.1概述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根據GB/T24353分為風險識別、分析與評價、風險應對、風險

監督等階段,通過變更管理,保持安全風險動態管理,并將風險評估輸出成果進行風險公告。

6.2風險識別

6.2.1輸入

6.2.1.1以下資料作為輸入:

a)識別范圍;

b)外部資料;

c)內部資料。

6.2.1.2識別范圍應滿足“大小適中、便于分類、功能獨立、易于管理、范圍清晰”的

原則,包括但不限于:

a)取水頭部、水廠、管網、二次供水泵房等供水設備設施的建設、驗收、檢查、維修、

運行、拆除與報廢等階段;

b)供水系統施工作業、零星工程;

c)常規(定期)和非常規(不定期或臨時)作業活動;

d)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e)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f)工藝、設備、管理、人員等變更;

4

T/GDPAWS26—2023

g)氣候、地質及環境影響等。

6.2.1.3外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a)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

b)供水行業要求;

c)供水行業事故事件案例。

6.2.1.4內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a)供水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b)生產、辦公設施及周邊環境資料;

c)供水生產工藝流程及參數;

d)供水裝置設備運行、檢查、維修、試驗及故障記錄;

e)危險化學品、消毒藥劑技術資料;

f)應急預案、資源評估及應急物資資料;

g)水質異常、供水設備設施被第三方破壞等事故事件案例;

h)用水客戶的投訴或建議。

6.2.2工具與技術

6.2.2.1風險識別工具與技術,包括:

a)風險點劃分原則;

b)文件審查;

c)假設分析;

d)安全檢查表法;

e)作業危害分析法。

6.2.2.2風險點劃分原則

a)設備設施類

供水設施與區域分為取水頭部、水廠、供水管網、二次供水泵房、化驗室、調度中心及

工程現場等區域。水廠分為泵房、加藥間、清水池、反沖洗泵房、濾池、污泥濃縮池、脫水

車間、臭氧區域、深度處理區域、配電房、檢修間等評估單元。

水廠區域的裝置設備有水泵及電機、變配電系統、過濾及反沖洗系統、脫水設備、加藥

系統、臭氧消毒裝置、起重機械設備、壓力容器、消防系統等。管網區域的裝置設備有管道、

閥門、加壓系統等。

b)作業活動類

作業活動有巡檢、維修、化驗、電氣作業、高空作業、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吊裝

作業、溝槽開挖作業、管網巡線、管網探漏、管網搶修、二次供水清洗及施工作業等。

c)場所環境類

場所環境包括除設備設施、作業活動以外的生產作業區、物資倉儲區、辦公區、有毒有

害場所、高溫場所等。

d)基礎管理類

基礎管理可根據T/GDPAWS2分為組織管理、制度管理、教育培訓、設備設施及生產工

器具管理、供水運行管理、作業安全、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職業健康及危險化學

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續改進十一個類別。

e)崗位類

崗位包括水廠運行員、水廠維修工、中控值班員、保安員、管網巡查員、管網探漏員、

管網搶修員、抄表員、客服人員、水質取樣員、水質化驗員、工程施工人員、管理人員等。

5

T/GDPAWS26—2023

6.2.2.3供水企業可使用安全檢查表法及作業危害分析法(附錄B.2)進行風險識別。安

全檢查表法適用于設備、建(構)筑物、作業環境等存在的安全風險識別;作業危害分析法

適用于對作業活動中存在的安全風險識別。

6.2.3輸出

供水企業進行風險識別后,確認風險點及危險源,形成以下輸出:

a)設備設施清單(附錄C.1);

b)作業活動清單(附錄C.2);

c)基礎管理清單;

d)危險源清單(附錄C.3);

e)安全風險標準數據庫(附錄C.4)。

6.3分析與評價

6.3.1輸入

以下資料作為輸入:

a)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

b)安全風險標準數據庫。

6.3.2工具與技術

6.3.2.1分析與評價的工具與技術,包括:

a)危害因素分類;

b)事故類型分類;

c)評價方法;

d)分級標準。

6.3.2.2根據GB/T13861,危害因素分為管理因素、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四個

類別。

a)人的因素包括心理生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等。

b)物的因素包括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生物性危險和有害

因素等。

c)環境因素包括室內作業場所環境不良、室外作業場地環境不良、地下(含水下)作

業環境不良、其他作業環境不良等。

d)管理因素包括安全組織機構不健全、安全責任制未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不完善、

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完善、應急管理缺陷、其他管理因素的缺陷。

6.3.2.3根據GB6441,事故類型分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

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藥爆炸、鍋爐

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傷害二十個類別。供水企業主要事故類型

涉及的風險點:

a)物體打擊:水廠巡檢、搶修作業、維修作業、高處作業、溝槽開挖等;

b)車輛傷害:管網巡檢、搶修作業、材料運輸等;

c)機械傷害:維修作業、搶險作業、溝槽開挖等;

d)起重傷害:維修作業、搶修作業、起重作業等;

e)觸電:水廠巡檢、維修作業、搶險作業、電氣作業等;

f)淹溺:水廠巡檢、搶險作業、臨水作業等;

g)火災:動火作業、搶修作業、維修作業等;

6

T/GDPAWS26—2023

h)高處墜落:維修作業、水廠巡檢、高處作業、溝槽開挖等;

i)坍塌:搶修作業、溝槽開挖等;

j)中毒和窒息:水廠巡檢、有限空間作業、搶險作業、臭氧發生器車間等。

6.3.2.4常用的評價方法有直接判定法、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附錄B.3)及風險矩陣

法(附錄B.4)等。

6.3.2.5安全風險等級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低風險四個級

別。

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評定為重大安全風險(附錄D.1):

a)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

b)供水企業發生過死亡、重傷、重大財產損失事故,或三人及以上輕傷、一般財產損

失事故,且現在發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

c)經評定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

d)涉及產生氯氣、硫化氫等有毒氣體的有限空間作業的;

e)具有中毒、爆炸、火災等危險的場所,且潛在涉險人員三人及以上的。

6.3.2.6風險點內各類危險源評價出的最高安全風險級別作為該風險點的級別。

6.3.3輸出

供水企業進行安全風險分析與評價后,確認風險點及危險源的初始風險等級,進行風險

應對,并更新安全風險標準數據庫。

6.4風險應對

6.4.1輸入

以下資料作為輸入:

a)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

b)安全風險標準數據庫。

6.4.2工具與技術

6.4.2.1風險應對工具與技術,包括:

a)控制措施;

b)最低合理可行原則(ALARP);

c)剩余風險等級;

d)管控層級。

6.4.2.2風險應對的選擇應考慮可行性、可靠性、安全性、經濟性等因素。

6.4.2.3供水企業可采取減輕風險、預防風險、轉移風險、回避風險、自留風險等風險應

對策略。預防風險應從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培訓措施、個體防護措施、應急處置

措施等方面進行控制。

a)工程技術措施包括本質安全設計、隔離、封閉、關閉、連鎖等;

b)管理措施包括制度與操作規程、工作票與操作票、作業許可、檢查、考核等;

c)教育培訓措施包括崗位安全培訓、特種作業培訓等;

d)個體防護措施包括安全帽、絕緣鞋、絕緣手套、防護服、護目鏡、防毒面罩、正壓

式空氣呼吸器等;

e)應急處置措施包括應急預案、應急救援物資、應急演練等。

6.4.2.4供水企業應對剩余風險進行評價。如果評估單元剩余風險不可接受,應制定附加

7

T/GDPAWS26—2023

的應對措施;剩余風險處于最低合理可行(ALARP)程度或廣泛風險可接受程度時,才可開

展該評估單元的運營或作業。

6.4.2.5風險應對應遵循分級管控原則,上一級負責管控的安全風險,下一級應同時負責

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對于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后

果的作業活動應重點管控。

6.4.2.6安全風險的管控層級包括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崗位級四個層級,逐級落實

管控責任。供水企業可根據規模、管理模式調整管控層級。

a)重大風險由公司級管控,主體責任為主要負責人,監督層級為上級管理單位;

b)較大風險由部門級管控,主體責任為部門負責人,監督層級為主要負責人;

c)一般風險由班組級管控,主體責任為班組負責人,監督層級為部門負責人;

d)低風險由崗位級管控,主體責任為崗位責任人,監督層級為班組負責人。

6.4.2.7安全風險管控按照專業及區域管控。專業管控包括水質、機電、水工、化驗、維

修、工程、安全等。區域管控包括取水頭部、水廠、供水管網、二次供水泵房、化驗室、調

度中心及工程現場等。

6.4.3輸出

供水企業進行風險應對后,應制定風險應對措施或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確認剩余風

險等級,為風險監督提供書面資料,形成以下輸出:

a)安全風險標準數據庫(更新);

b)安全風險公告資料;

c)教育培訓材料;

d)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

e)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

f)管理制度;

g)作業指導書、操作規程;

h)應急預案。

6.5風險監督

6.5.1供水企業應在安全分級管控工作各階段進行風險監督,以確保其實施的質量和成效。

6.5.2供水企業應采取隱患排查與治理等形式對風險應對措施的有效性進行監督,及時排

查、消除、關閉偏差及漏洞。

6.5.3通過風險監督,供水企業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進:

a)本企業安全風險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b)從業人員對崗位安全風險有更充分的認識,安全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得到提高;

c)現場安全風險得到有效管控。

6.6風險公告

6.6.1供水企業應將安全風險進行公告,合理布置安全風險公告圖(卡),讓從業人員了解

其作業區域及崗位主要安全風險、應對措施及應急措施。安全風險告知形式包括如下:

a)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附錄E.1)。供水企業應在取水頭部、水廠等區域醒目位置

設置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標識各評估單元的初始安全風險等級。

b)區域安全風險公告欄(附錄E.2)。供水企業應在存在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的區域

設置區域安全風險告知欄,如液氯使用車間、液氨使用車間、臭氧發生器車間、二氧化氯車

間、次氯酸鈉儲存區域、高(低)壓配電室、化驗室等區域。安全風險公告欄應包括場所名

8

T/GDPAWS26—2023

稱、責任人、場所主要風險、風險等級、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應急聯絡電話等

信息。

c)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附錄E.3)。供水企業應在存在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的崗位

進行崗位安全風險公告,如檢修、化驗、加藥、施工等崗位。

d)作業安全風險比較圖。供水企業應將作業活動按照安全風險等級從高到低的順序,

形成作業安全風險比較圖。供水企業應在存在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作業區域設置高風險作業

安全告知牌(附錄E.4),如有限空間作業、起重作業、動火作業、高處作業、電氣作業、

水上作業等。

6.6.2供水企業應定期對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區域安全風險公告欄、崗位安全風險告知

卡、作業安全風險比較圖及高風險作業安全告知牌等標識進行維護。

7隱患排查治理

7.1概述

7.1.1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為隱患排查、隱患治理、驗收與評估、統計與分析等階段。

7.1.2隱患類別劃分為基礎管理類和生產現場類兩個類別,并形成隱患排查標準(F.2、F.3)。

基礎管理類隱患按照T/GDPAWS2分為十一個一級分類:

a)組織管理;

b)制度管理;

c)教育培訓;

d)設備設施及生產工器具管理;

e)供水運行管理;

f)作業安全;

g)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

h)職業健康及危險化學品管理;

i)應急管理;

j)事故管理;

k)持續改進。

生產現場類隱患分為五個一級分類:

a)設備設施及生產工器具管理;

b)供水運行管理;

c)作業安全;

d)職業健康及危險化學品管理;

e)應急管理。

供水企業應根據隱患分類標準(附錄F.1),對基礎管理類及生產現場類隱患進行細化。

7.1.3按危害和整改難度大小,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兩個等級。一般事

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

和整改難度較大,應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

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供水企業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7.1.4供水企業應根據《直接判定重大事故隱患清單》(附錄D.2),直接判定重大事故隱

患。

7.2隱患排查

9

T/GDPAWS26—2023

7.2.1輸入

7.2.1.1以下資料作為輸入:

a)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b)檢查頻率要求;

c)分級管控要求;

d)安全檢查計劃;

e)分類分級檢查表。

7.2.1.2檢查頻率,包括每日、每周、月度、季度、年度及不定期檢查等。其中,從業人

員在每日工作前開展本崗位安全檢查,班組每周開展安全檢查。安全風險檢查頻率要求,包

括但不限于:

a)基礎管理類安全風險檢查

1)每半年至少1次公司級檢查;

2)每季度至少1次部門級檢查;

3)對重大安全風險每月至少1次公司級檢查。

b)生產現場類安全風險檢查

1)崗位責任人每日檢查崗位的安全風險;

2)班組級每周至少1次檢查管轄范圍內一般及以上安全風險;

3)部門級每月至少1次檢查管轄范圍內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

4)公司級每月至少1次檢查管轄范圍內重大安全風險。

7.2.1.3供水企業可采取單一或組合方式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日常安全檢查、綜合安全檢

查、專業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安全檢查、專家診斷性安全檢查、

事故類比安全檢查、上級管理單位安全監督檢查等。

a)日常安全檢查是從業人員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班組負責人和設備、機電、

水工、安全管理等專業技術人員的安全檢查。

b)綜合安全檢查是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

重點,各有關專業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安全檢查。

c)專業安全檢查是對工藝、設備、電氣、化學品、消防、水質、交通、施工現場等進

行的專業性安全檢查。

d)季節性安全檢查是根據各季節氣候特點開展的專項安全檢查。

e)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安全檢查是在重大活動和節假日前后,對生產設備設施運行情況、

應急物資儲備、安保反恐、值班值守等進行的專項安全檢查。

7.2.1.4供水企業應策劃及落實安全檢查計劃,計劃包括檢查范圍、方法、頻率、責任單

位及資源保障等內容。

7.2.1.5供水企業應編制主要崗位安全檢查表,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a)主要風險點;

b)責任區域及相應層級的安全風險清單;

c)以往重復性或未關閉隱患;

d)其他臨時性管理要求。

7.2.2工具與技術

隱患排查工具與技術,包括:

a)文件審查;

b)現場檢查;

c)專家判斷。

10

T/GDPAWS26—2023

7.2.3輸出

7.2.3.1供水企業進行隱患排查后,形成以下輸出:

a)現場即時整改;

b)檢查記錄;

c)隱患臺賬。

7.2.3.2對于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隱患,檢查人員有權停止該項作業或設備運行,或疏散該

區域現場人員,并布置臨時保障措施。

7.2.3.3供水企業應及時、如實保留隱患排查記錄,并建立隱患臺賬,臺賬包括隱患等級、

隱患來源、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整改情況及復核情況等內容。供水企業應動

態管理隱患臺賬。

7.3隱患治理

7.3.1輸入

以下資料作為輸入:

a)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b)隱患臺賬。

7.3.2工具與技術

7.3.2.1隱患治理工具與技術,包括:

a)隱患分級原則;

b)隱患治理“五落實”;

c)重大事故隱患督辦系統。

7.3.2.2供水企業應遵循分級原則進行隱患治理。對需立即整改的隱患由責任單位及時組

織整改。

7.3.2.3在隱患治理過程中,供水企業應采取糾正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

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供水企業應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

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

用后極易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相關設施、設備,應加強維護保養和監測監控。

7.3.2.4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隱患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組織制定及落實重大事故隱

患治理方案,將重大事故隱患予以公示、公告,并依法按照當地主管部門規定上報掛牌整治,

隱患整改完畢后及時歸檔。

7.3.2.5隱患治理應做到“五落實”:落實整改目標、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限、落實

整改責任、落實整改資金。

7.3.2.6隱患治理方法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培訓措施、個體防護措施、應

急處置措施等。

7.3.2.7隱患閉環管理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鼓勵從業人員發現、報告和消除隱患,

對發現、報告和消除隱患的從業人員給予獎勵;對瞞報隱患或者排查治理不力的從業人員給

予處罰。

7.3.3輸出

供水企業進行隱患治理后,形成以下輸出:

a)隱患整改跟蹤表;

11

T/GDPAWS26—2023

b)隱患臺賬(更新)。

7.4驗收與評估

7.4.1一般事故隱患治理完成后,供水企業應對隱患治理情況進行驗收。

7.4.2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供水企業應組織本企業的安全、技術人員和專家,

或委托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或報告掛牌督辦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驗收及評估。

驗收合格后,驗收單位應出具驗收意見,及時銷號,實現閉環管理。

7.5統計與分析

供水企業應每月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形成書面記錄,并及時將統計分析

結果向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及工會通報。

8信息化管理

供水企業應建立具備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預測預警等功能的安全信息管

理平臺,實現數據共享,動態掌握安全風險管控狀態、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供水企業可結合數據采集與監視控制系統(SCADA)、地理信息系統(GIS)、化驗室信息

系統、水質監測系統、客服系統等供水行業專業信息系統,在調度運行、水廠運營、管網運

營、水質監測、搶維修施工等領域把握風險動態信息,及時預警及處置隱患。

9持續改進

9.1評審

9.1.1供水企業應參照《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及實施評估標準》(附錄G.1),根據

要求對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及實施情況進行評審,驗證體系的適宜性及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

a)年度評審;

b)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后的評審;

c)上級管理單位要求的評審。

9.1.2供水企業可聘請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或專家對本企業開展雙重預防體系外部評審。

9.2考核

9.2.1供水企業應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關于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與實施的考核。

9.2.2對安全生產履職不到位的從業人員,供水企業應追究責任。對及時發現和消除非本

崗位隱患的從業人員,供水企業應給予獎勵。

9.3變更管理

9.3.1輸入

以下資料作為輸入:

a)雙重預防體系制度文件;

b)法律法規變化內容;

c)組織機構調整資料;

d)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使用情況;

e)新建、改擴建項目建設資料;

12

T/GDPAWS26—2023

f)供水企業內部或供水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經驗教訓;

g)隱患排查中發現新的安全風險;

h)本企業新的管理要求。

9.3.2輸出

9.3.2.1條件進行變化時,供水企業應及時進行變更管理,形成以下輸出:

a)新的安全風險評估成果;

b)安全風險標準數據庫(更新);

c)分類分級安全檢查表(更新);

d)安全檢查計劃(更新);

e)管理制度(更新);

f)應急預案(更新);

g)教育培訓;

h)內部的溝通;

i)與客戶、用戶、臨邊社區、政府部門的溝通。

9.3.2.2供水企業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風險信息的回顧。

13

T/GDPAWS26—2023

附錄A

(規范性)

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流程圖及過程管理

A.1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流程圖

圖A.1供水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流程圖

14

T/GDPAWS26—2023

A.2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過程管理

表A.2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過程管理

過程風險識別分析與評價風險應對風險監督

1識別范圍1安全風險分級管控1安全風險分級管控1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2外部資料制度制度制度

3內部資料2安全風險標準數據2安全風險標準數據2安全風險標準數據

庫庫庫

輸入

3重大安全風險管控

方案

4重大危險源管理方

1風險點劃分原則1危害因素分類1控制措施1隱患排查

2文件審查2事故類型分類2最低合理可行原則2隱患治理

工具與

3假設分析3評價方法3剩余風險等級3變更管理

技術

4安全檢查表法4分級標準4管控層級

5作業危害分析法

1設備設施清單安全風險標準數據庫1安全風險標準數據持續改進

2作業活動清單(更新)庫(更新)

3危險源清單2安全風險公告資料

4基礎管理清單3教育培訓材料

5安全風險標準數據4重大安全風險管控

庫方案

輸出

5重大危險源管理方

6管理制度

7作業指導書、操作

規程

8應急預案

15

T/GDPAWS26—2023

A.3隱患排查治理過程管理

表A.3隱患排查治理過程管理

過程隱患排查隱患治理驗收與評估

1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檢查頻率要求2隱患臺賬2隱患臺賬

輸入3分級管控要求3驗收申請

4安全檢查計劃

5分類分級檢查表

1文件審查1隱患分級原則1驗收要求

工具與技術2現場檢查2隱患治理“五落實”2執行標準

3專家判斷3重大事故隱患督辦系統

1現場即時整改1隱患整改跟蹤表1驗收表

2檢查記錄2隱患臺賬(更新)2隱患臺賬(更新)

輸出

3隱患臺賬3變更管理

4經驗分享

16

T/GDPAWS26—2023

附錄B

(資料性)

供水企業風險評估方法

B.1評估方法在風險評估過程的適用性

表B.1評估方法在風險評估過程的適用性

風險評估過程

風險分析

評估方法

風險識別風險評價

后果可能性風險等級

頭腦風暴非常適用適用適用適用適用

作業危害分析法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

檢查表法非常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

作業條件危險性

適用非常適用非常適用非常適用適用

評價法

風險矩陣法非常適用非常適用非常適用非常適用適用

B.2作業危害分析法(JHA)

作業危害分析是一種風險識別方法。從作業活動清單中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

分解為若干連續的工作步驟,通過對工作過程的步驟分析,找出潛在危害因素,進行控制和

預防。

主要步驟:

(1)確定需要分析的作業;

(2)將作業劃分為系列的步驟;

(3)辨識每一個步驟的危險源及可能導致的事故后果;

(4)確定相應的控制和預防措施。

作業危害分析表(JHA)

工作任務:更換曝氣管日期:

序號工作步驟危險源事故后果控制措施

填料拆除及安作業人員高

1人員傷害在廊道檢修通道間隙安裝防墜網。

裝處墜落

1.手持電動工具應檢驗合格;

作業人員觸

2支架加固人員傷害2.潮濕場所使用合格電動工具;

3.配電箱兩級漏電保護。

1.關閉廊道進、出水閘門,進行檢查封堵;

曝氣管拆除及作業人員淹2.廊道檢修排水泵在熱備用狀態,準備充足

3人員傷害

安裝溺排水泵;

3.現場配備救生器材。

17

T/GDPAWS26—2023

B.3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用與系統風險有關的三種因素指標值的乘積來評價風險

大小,其計算公式是:

D=L×E×C

式中:

D–風險值;

L–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E–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

C–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表B.3-1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L)

分數值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

10完全可以預料

6相當有可能

3有可能,但不經常發生

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0.2極不可能

0.1實際不可能

表B.3-2人員暴露于潛在危險環境頻率的分值(E)

分數值頻次

1024小時處于其中

6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內處于其中

3每周一次

2每月一次

1每年幾次

0.5非常罕見

表B.3-3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

分數值發生事故可能產生的后果

3≤死亡人數;10≤重傷人數

100

1000萬元≤直接經濟

1≤死亡人數<3;3≤重傷人數<10;10≤輕傷人數

40

1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

1≤重傷人數<3;3≤輕傷人數<10

15

1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

1≤輕傷人數<3

7

1萬元≤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

3人員輕微傷;5000元≤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

1人員無受傷;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

18

T/GDPAWS26—2023

表B.3-4風險等級劃分標準及控制措施

風險值(D)風險等級控制措施

在采取措施降低風險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

D>320紅色重大風險

措施進行評估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

320≥D>160橙色較大風險

期檢查、監測及評估

160≥D>70黃色一般風險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需定期檢查

D≤70藍色低風險執行現有管理程序,保持現有安全措施完好有效

B.4風險矩陣法(LS)

風險矩陣法按照風險發生的概率、損害程度指標值的乘積來評價風險大小,其計算公式

是:

R=L×S,

式中:

R–風險值;

L–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S–事故后果嚴重性。

表B.4-1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

分數值可能性

5相當有可能企業1年內發生過類似事故

企業過去3年內發生過類似事故/供水行業1年內發

4有可能,但不經常發生

生過類似事故

3可能性較小行業1年內未發生類似事故

2完全意外行業3年內未發生類似事故

1基本不可能行業5年內未發生類似事故

19

T/GDPAWS26—2023

表B.4-2事故后果嚴重性(S)

分數值發生事故可能產生的后果

3≤死亡人數;10≤重傷人數

5

1000萬元≤直接經濟

1≤死亡人數<3;3≤重傷人數<10;10≤輕傷人數

4

1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

1≤重傷人數<3;3≤輕傷人數<10

3

1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

1≤輕傷人數<3

2

1萬元≤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

1人員無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

表B.4-3風險等級劃分標準及控制措施

風險值(R)風險等級控制措施

17-25紅色重大風險在采取措施降低風險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

措施進行評估

11-16橙色較大風險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

期檢查、監測及評估

5-10黃色一般風險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需定期檢查

1-4藍色低風險執行現有管理程序,保持現有安全措施完好有效

20

T/GDPAWS26—2023

表B.4-4風險矩陣圖

1)1≤死亡人數<3

1)1≤重傷人數<31)3≤死亡人數

人身傷害無受傷1≤輕傷人數<32)3≤重傷人數<10

2)3≤輕傷人數<102)10≤重傷人數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