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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CI

中國通信企業協會團體標準

T/CAICIXXXX—XXXX

傳輸業務匯聚機房技術規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transmissionserviceconvergenceroom

(征求意見稿)

XXXX-XX-XX發布XXXX-XX-XX實施

中國通信企業協會發布

T/CAICIXXXX—XXXX

傳輸業務匯聚機房技術規范

1范圍

業務匯聚機房用于業務集中、且距離普通匯聚機房較遠區域的局部業務匯聚,以節省管線資源,一

般是為滿足綜合業務接入區內特定區域(如大型社區、高校等)的有線或無線業務匯聚和疏導而設置的

匯聚機房。業務匯聚機房作為匯聚機房的補充,主要收斂區域內的無線、家寬或集客業務,以減少匯聚

機房的壓力。

本標準主要針對業務匯聚機房的定位、規劃、選址、建設標準等進行說明,便于各單位明確業務匯

聚機房的定位及選址標準,順利完成機房選址、建設工作。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

文件。

GB51158-2015通信線路工程設計規范

GB51171-2016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范

GB50689-2011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設計規范

GB51120-2015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驗收規范

YD/T3428-2018通信機房用光纖槽道

YD/T2947-2015通信機房用走線架及走線梯

YD/T2061-2020通信機房用恒溫恒濕空調系統

3術語和定義

3.1業務匯聚區

在綜合業務接入區內劃分業務匯聚區,面積在0.8-1.5平方公里,對于城鄉結合部、農村等區域可

適當增加面積,原則上不超過5平方公里。業務匯聚區主要負責區域內無線、家庭寬帶或集客業務等收

斂。

3.2業務匯聚機房

業務匯聚機房是指為了進一步提升網絡承載和快速接入能力,節省管線資源,針對業務匯聚區內無

線、家庭寬帶或集客業務匯聚和疏導而設置的機房。

4一般規定

每個業務匯聚區必須有一個業務匯聚機房或者匯聚機房來完成區內各類業務的有效收斂,縮短末端

接入距離。大于19個宏站的業務匯聚區可選取第二個業務匯聚機房作為補充。

5業務匯聚機房定位

5.1業務匯聚機房網絡定位

業務匯聚機房是指為了進一步提升網絡承載和快速接入能力,節省管線資源,針對業務匯聚區內無

線、家庭寬帶或集客業務匯聚和疏導而設置的機房,機房在整體網絡架構中位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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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業務匯聚機房在整體網絡架構中位置圖

5.2業務匯聚機房功能定位

業務匯聚機房主要負責無線、家庭寬帶或集客業務等業務在業務匯聚區內收斂,其上層與普通匯聚

機房進行傳輸連接。

1)對城區無線網絡來講,是CRAN架構的BBU池集中機房、5G網絡DU集中機房;對于郊區無線

網絡來講,是小型的匯聚機房,實現區域業務匯聚,減少纖芯占用。

2)對家寬和集客寬帶業務來講,是OLT機房;對于集客專線業務來講,是集客接入主干設備部

署的位置。

業務匯聚機房更靠近業務接入點,在規劃建設時,應綜合考慮用戶數量、業務種類等,劃分業務匯

聚區,每個業務匯聚區通過業務匯聚機房實現業務收斂。

5.3業務匯聚機房安裝的主要設備

業務匯聚機房安裝設備通常有PTN、SDH/MSTP、OLT、OTN、無線BBU池等;配套設備有電源、空調、

ODF等。

業務匯聚機房內主要放置傳輸設備、無線設備及OLT設備,根據現階段業務需求及規劃,業務匯聚

機房建議安裝的設備數量上限為19個物理站址BBU集中、5臺OLT設備、配套傳輸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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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機房類型預計所需機位數預估如下:

收斂預估所需機位數(600x600mm等效機位)

機房物理

設備安裝模型開關電鋰電電傳輸設

類型站址OLTBBUODF合計

源池備

19個物理站址BBU+5

業務1924328928

臺OLT+配套傳輸

匯聚

15個物理站址BBU+4

機房1524326724

臺OLT+配套傳輸

(綜

10個物理站址BBU+4

合)1012224516

臺OLT+配套傳輸

業務15個物理站址BBU+

1524206418

匯聚配套傳輸

機房

10個物理站址BBU+

(無1012204312

配套傳輸

線)

注:1、機位需求統計不含空調、消防等配套;

2、業務匯聚機房(綜合)內傳輸設備包括PTN及OTN;業務匯聚機房(無線)內傳輸設備只包括

P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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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挖潛及改造機房內,現有設備占用機位數以及預留等效機位數量之和,原則上應不少于標準等

效機位數量。

6業務匯聚機房規劃及選址原則

6.1業務匯聚區劃分

在綜合業務接入區內劃分業務匯聚區。業務匯聚區主要負責區域內無線、家庭寬帶或集客業務等收

斂,面積在0.8-1.5平方公里,對于城鄉結合部、農村等業務稀疏區域可適當增加面積,原則上不超過

3平方公里。密集業務區和一般業務區劃分3-4個業務匯聚區,鄉鎮業務區劃分1-2個業務匯聚區。下

表為業務匯聚區的劃分原則及標準:

場景面積(平方公里)家寬用戶數(戶)

密集城區0.7-1>5000

一般城區0.9-1.53000-5000

重點鄉鎮1.5-3-

6.2業務匯聚機房規劃原則

每個業務匯聚區必須有一個業務匯聚機房或者匯聚機房來完成區內各類業務的有效收斂,縮短末端

接入距離,為滿足C-RAN集中度的要求,單個集中機房以5-15個物理基站為宜,最大不宜超過19個;

當業務匯聚區內,宏站數量較多,一套業務匯聚機房不能滿足需求時,可選取第二個業務匯聚機房作為

補充。

1、對于匯聚機房所在的業務匯聚區

匯聚機房在預留充足發展空間,但仍有剩余空間滿足業務匯聚區內各類業務收斂需求,這種情況下

可以由匯聚機房承擔業務匯聚機房功能,不另外選址設置業務匯聚機房。如機房面積較大且分上下層或

具備獨立空間,可考慮在設置獨立的機房;如無法物理分割,可在匯聚機房內劃定一定的區域安裝業務

匯聚機房相關設備。

如匯聚機房面積較小(使用面積小于100平方米)或區域內業務需求較大,可通過新選址或者挖潛

方式,完成業務匯聚機房的部署。

2、無匯聚機房的業務匯聚區

按照挖潛或者新增的方式,完成至少1個業務匯聚機房(綜合)的部署,實現業務匯聚區內家寬、

集客及無線等業務收斂;當區域內宏站數量大于19個時,可以進行第二套業務匯聚機房(無線)選址

建設,二套機房主要完成無線業務收斂;當區域內宏站數量處于15-19個之間時,二套機房是否選取,

需根據首套機房情況確認,首套機房為新增機房、機房面積足夠的,不進行二套機房選址建設。區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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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站數量小于15個的,原則上只選取1個業務匯聚機房(綜合)。

3、綜合業務接入區外:

綜合業務接入區外每個鄉鎮必須設置1個業務匯聚機房,實現鄉鎮內的業務收斂,減少對光纜的占

用。其他區域可進行根據業務情況酌情設置。

對于部分選址困難區域,可充分利用現有條件較好的基站機房作為BBU池機房,作為業務匯聚機房

的補充。

6.3業務匯聚機房選址原則

業務匯聚機房原則上選擇利舊現網選擇條件較好的自有機房、OLT機房、光纜交接間(可改造)、

基站、商業樓宇機房等機房,外電、機房配套等改造后滿足業務匯聚機房裝機要求。挖潛機房原則上租

期不低于5年,使用面積及整體等效機位按照不同類型機房標準要求,外電容量不低于15KW/380V。

如果現有機房不具備,可適當租用,新選址機房參考業務匯聚機房分類面積建議,原則上業務匯聚

區內首套機房為業務匯聚機房(綜合)機房,使用面積在30-45平方米,二套機房按照業務匯聚機房(無

線)機房標準選取。業務匯聚機房租賃合同原則上按照20年租期簽署,外電容量為30KW/380V。對于

符合規劃、面積合適的機房,也可采用購買的方式,按照購買匯聚機房的流程實施。

新選址機房建議

機房屬性業務匯聚機房(綜合)業務匯聚機房(無線)

機房面積30-45平方米35平方以下,滿足業務需求

新租賃機房應選擇在管道資源豐富、光纜線路比較多的交叉處,充分利用現有的管道和光纜,不需

對現有的管道和光纜網絡進行大規模調整,應確保出局第一個井后具有兩個不同方向的光纜物理路由,

保證網絡安全。

機房要確保產權清晰,滿足公司對于產權的要求,同時考慮業主關系維系、維護及設備進出方便性,

避免出現拆遷及維護困難等問題。

城區(含縣城)內優先選擇出局方便的房屋,不建議選擇進出條件不便的住宅小區、中小學校等區

域;鄉鎮/農村區域可根據土地或房屋使用條件、光纜資源以及組網要求等進行選址。

機房樓層可選擇地下一層、一層或二層,優選可進行油機發電的房屋,在可能發生水浸的區域不宜

選擇地下樓層。

機房的承重應滿足電信設備相關用房的承重標準和蓄電池組的承重要求,或者加固后滿足承重要求。

機房應盡量靠近小區的弱電或者強電機房,可以充分利用小區現有的強電、弱電資源。

機房應考慮油機發電需求,優選可進行發電的

機房應具備安裝智能雙星授時系統的條件,天線安裝需面向南向凈空較空曠位置,上方90度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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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或至少南向45度)應無建筑物遮擋;天線需安裝在避雷針保護范圍內;同時,建議天線安裝位置

高于其附近金屬物一定距離,以避免干擾。

6.4BBU池機房選址原則

BBU池機房收斂宏站物理站不超過5個,在機房條件較好時,根據評估集中數可上浮至7-8個宏站。

每個業務匯聚區的BBU池機房不得超過2個。

1、業務匯聚區內BBU池機房需選取機房未交鐵塔的基站機房,可根據集中的需求進行配套擴容。

2、業務匯聚區外BBU池機房可選取條件較好的基站機房,優先選取未交鐵塔的機房,在農村、

山區等區域可通過分析集中在鐵塔機房增加的租賃費和CRAN節省的費用等多方面評估后,可選用鐵塔

機房作為集中。

3、機房外電不低于15KW,機房剩余機柜不低于2個。

4、BBU池機房要求紅線外光纜實現物理雙路由,SPN接入設備要求按照雙跨匯聚設備組網。

7業務匯聚機房建設標準

7.1機房建筑設計總體要求

房間形狀盡量為矩形,機房凈高:原則上不得低于2.7米;(結合建筑層高,滿足交、直流電源線、

信號線不交叉時,首選單層走線架)。如低于2.7米,需提供詳細的裝機工藝圖紙,確保能滿足安裝

2200mm機架的要求。

7.2機房外電引入要求

機房外電引入原則向供電部門辦理引接手續,獨立電表、獨立繳納電費;對無法直接辦理供電引接

手續的機房,電費等記取標準和費用標準應滿足公司相關管理要求。

挖潛利舊機房外電引入容量原則上不低于15KW,后續可根據設備安裝情況及時安排擴容或改造。

明確有5G安裝需求的區域,需提前安排擴容。新租賃機房和光纜交接間交流電源引入原則上選擇直供

電方式建設,選址困難的業務匯聚區首套機房結合區域實際情況設置轉供電電價上限。功率和交流引入

線均按遠期考慮,交流配電設備容量按遠期考慮,常規外電引入容量30KW(城區及二類分公司核心區

域按照直供電方式建設的,可按40KW容量引入),要求引入380V交流電源,上級斷路器最低不小于

80A/380V。上級變壓器可用容量及引入斷路器開關容量滿足要求,交流電纜按照GB51194-2016《通信

電源設備安裝工程設計規范》的規定,交流配電設備的交流進線宜按遠期負荷計算,出線應按被供負荷

的容量計算,按允許載流量并兼顧機械強度選型。

通信用交流中性線選用與相線截面相等的導線。交流電纜線徑的選擇主要是根據電纜的過流量進行

核算,室內部分一般不需進行壓降核算。電纜載流能力(過流量)一般應不小于前端空氣開關的額定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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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7.3機房土建裝修要求

需按照機房現有情況,評估需要進行的土建裝修的工作量,按需進行裝修改造。

7.3.1機房內裝修要求

(1)墻面及頂棚要求:機房內墻壁和頂棚的裝修應滿足使用功能要求,表面應平整、光滑、不起

塵、避免眩光,并應減少凹凸面。

(2)門要求:應選取乙級防盜門;地下機房門口設擋水壩;機房內做好防水措施;

(3)地面要求:如原地板為瓷磚且狀況良好,原則上只做局部修復;對于地面不能利舊或者為尚

未處理的地面,原則上可使用普通地板革。

7.3.2機房照明要求

(1)動力電(設備用電及空調用電)與照明電應分開布放;

(2)在有條件的地方,機房照明應分設正常照明及應急照明。正常照明平時由市電電源供電,應急

照明由蓄電池供電

(3)主要光源宜采用T8或T5系列三基色熒光燈;

(4)照度要求:離地0.8米水平面上(彩鋼板機房參考平面為地面,土建機房參考平面為0.75m的

水平面)≥200Lx;

(5)應安裝帶有接地保護的電源插座,其電源不應與照明電源同一回路,應選擇帶有保險絲的插座。

7.3.3防雷接地

機房防雷應嚴格執行YD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設計規范》相關規定,相關問題

強調如下:

(1)機房采用聯合接地方式,機房內等電位匯聚銅排(接地排),1塊接地排不能滿足接地線位

置要求時可根據需求設置多塊接地排。

(2)接地體建設方式:首先利用建筑物的基礎地網作為接地體,采用1根截面積不小于95mm2的

銅線電纜連接樓層/主配電室接地點或接地匯集母線,現有大樓的接地網及接地電阻必須滿足機房使用

要求(地網接地電阻原則不大于5歐姆)。

(3)通信局站必須采用聯合接地方式,即工作接地、保護接地、防雷接地、屏蔽接地、防靜電接

地共同合用一個接地體。

7.4機房配套工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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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挖潛機房,如現有配套能夠滿足近期裝機需要,可暫時不考慮擴容;后期可根據業務發展情況

及時啟動擴容工作。

7.4.1空調

(1)機房空調原則采用機房專用小型空調或商業空調,保證設備運行的穩定。空調和制冷設備的選

用應滿足運行可靠、經濟適用、節能和環保的要求,優先選用YD/T2435.4中規定的能效等級高的產品。

嚴寒、寒冷地區及低溫季節可采用有效利用自然冷源、減少空調運行時間的各類節能技術。各地應根據

當地實際情況和可行條件,合理選擇各類提高空調制冷效率、降低空調能耗的節能新技術。通信機房應

根據遠期機房發展需求,預留空調設備擴容機位。

(2)機房空調原則要具備主、備功能,確保環境溫度的穩定性。

(3)機房空調應該具備自動啟動、倒換功能及監控接口,確保停電后能立即啟動并具備遠程監控功

能。

7.4.2配電設備

外電引入機房后成端至交流配電箱,配電箱容量為:100A/380V,安裝在墻面上。

機房內應選用組合式開關電源,電源系統容量為-48V/600A,整流模塊采用N+1冗余方式配置:其

中N為主用,配置1塊備用整流模塊;初期配置3+1塊整流電池,后續按需擴容。

無線設備統一接入一次下電,為非重要負載設備,傳輸設備及OLT設備接入二次下電,為重要負載

設備。

供配電系統應簡單明確,盡量提高系統的運行效率和功率因數,積極進行諧波治理。

在保證供電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調整電源設備工作負荷率,合理配置供電設備數量和容量,實現節

能運行。

應選擇高效節能型、環境適應能力強的供電設備,減少設備自身能耗及空調設備功耗。

通信機房配電系統設計時,應綜合考慮機房本、近、遠期規劃。當機房通信設備較多時,應設置列

頭柜或配電屏為通信機柜配電,機柜內宜設置PDU為柜內供電單元配電;當機房通信設備不多時,可采

取組合開關電源直接為通信機柜配電的形式。

7.4.3蓄電池

業務匯聚機房蓄電池容量規格可結合機房面積及可裝機數量,選擇500AH/8000AH鐵鋰電池2組,

對于機房承重及面積受限機房,可選擇相等容量的鋰電池替代,原則上備電時間不低于4小時且不高于

6小時。挖潛機房優先利舊使用原有機房蓄電池配套,當現有電池容量不能滿足備電需求時啟動第二套

電源系統建設(電池組+開關電源),參考機房原有電池配置最大負荷門限,達到負載門限值后,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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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電源系統,新增電池系統容量根據預計新增業務需求測算。各類電池組擴容啟動門限建議如下:

電池模型300AH鉛酸*2500AH鉛酸*21000AH鉛酸*2500AH鋰電*2800AH鋰電*2

備電時長44444

最大負載電流(A)90150310200320

新建機房或者光纜交接間改造機房電池按照如下標準執行:

機房類型電池配套建議

業務匯聚機房(綜合)800AH鋰電池兩組

業務匯聚機房(無線)500AH鋰電池兩組

BBU池機房首選利舊使用原有機房電池,不新增配套投資。當區域內業務匯聚機房選址困難,確實

需要BBU機房進行補充時,可按需啟動第二套電源系統建設(電池組+開關電源),參考機房原有電池

配置最大負荷門限,達到負載門限值后,新增一套電源系統。擴容啟動門限建議與業務匯聚機房保持一

致,新增電池系統容量根據預計新增業務需求測算。

7.4.4動環監控系統

1.業務匯聚機房監控系統由監控單元、監控模塊和各類傳感器組成,配合監控管理系統完成對機房

內各個獨立的監控對象遙測、遙信、遙控、遙調的功能。

2.監控單元一般要求:

(1)負責完成一個業務匯聚機房內所有監控模塊的管理工作。

(2)每一個業務匯聚機房宜配置一個監控單元,并對下層各種監控模塊進行監控管理。

(3)監控設備較少或無人值守的業務匯聚機房可根據維護需求不設監控單元,接入其他局(站)監控

單元或上級監控中心。

(4)監控單元宜具備無線接入和傳輸功能。

3.監控模塊一般要求:

(1)面向具體的監控對象,完成數據采集和必要的控制功能。

(2)按照監控對象的類型劃分,業務匯聚機房監控系統中一般有多個監控模塊。

(3)應根據智能設備和非智能設備的具體情況配置監控模塊。

4.監控單元與監控中心通信的接口可采用RJ45接口、SFP接口、GPRS/4G/5G等接口;監控單元與

監控模塊/傳感器通信的接口可采用RS-232、RS485、CAN、AI/DI、DO、RJ45、藍牙、WIFI等接口。

5.傳輸方式:

(1)監控模塊與監控單元之間,宜采用總線和點到點通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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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監控單元至上級監控中心在滿足監控系統功能的基礎上,選擇合理、可靠的傳輸方式,應首先

選擇SDH、PTN、以太網等有線傳輸。

6.主要監控對象應包括電壓、電流、頻率、功率、諧波、電度、設備運行狀態、溫濕度、煙霧、水

浸、門禁等。監控系統的對象和內容應符合現行YD/T1363.1的相關要求,在工程中應根據維護需求,

合理選擇監控對象和監控內容。

7.硬件應能在局方給出的基礎電源條件下不間斷工作,能適應業務匯聚機房安裝現場溫度、濕度、

海拔、干擾等要求。

8.硬件安裝要求:

(1)設備安裝應遵循安全可靠、便于維護、整齊美觀及不影響被監控設備正常運行、操作、維護和

遠期發展的原則。

(2)各種傳感器和變送器的安裝位置應能真實地反映被測量,溫濕傳感器應盡量靠近熱源、水浸傳

感器應安裝在易受水浸危險并地勢較低處、煙霧探測器盡量靠近被檢測設備正面的上方處等,做到就近

安裝、隱蔽安裝,對被監控設備盡量不改動或少做改動。

(3)安防設備的安裝應符合國家公安部門相關的法規和標準。

(4)主監控單元應設置在采集量集中的區域,并有利于布線。宜安裝在19英寸機架內,不得妨礙或

影響日常維護、測試工作;不采用19英寸機架安裝時,設備宜采用壁掛式安裝,并預留足夠的維護操

作空間。

(5)對于放置監控設備的機柜(架)應采取抗震加固措施。壁掛式設備應安裝在房屋結構或滿足抗震

要求的墻體上,重量在35kg以內的壁掛式設備,應采用4個不小于M10錨栓錨固。

(6)監控系統硬件應可靠接地,接地方式應符合現行YD5098《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設計規

范》的要求。

(7)硬件安裝的其他要求應符合現行YD/T5027《通信電源集中監控系統工程設計規范》的規定。

7.4.5消防

1.機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建筑相應構件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不應低于耐火等級規定的要求。

2.建筑裝修要求:

(1)機房的室內裝修設計,應執行相關防火規范的規定,裝修材料應采用不燃燒、環保的材料。

(2)外墻裝修及外保溫應符合國家有關防火方面的規定。

(3)樓地面、墻面、頂棚面的面層材料,應按室內通信設備的需要,采用不燃燒、耐久、環保的材

料,面層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符合要求。

3.業務匯聚機房應設置氣體滅火系統。

4.氣體滅火系統設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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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業務匯聚機房根據維護等級,可選擇柜式氣體滅火、懸掛式氣體滅火等無管網設計。

(2)采用的滅火劑不應對電子信息設備造成污漬損害,應選擇環保型滅火劑。

(3)氣體滅火防護區宜以單個封閉空間劃分。

(4)防護區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頂的耐火極限不宜低于0.25h。

(5)防護區圍護結構及門窗承受內壓的允許壓強不宜低于1200Pa。

(6)凡設置氣體滅火系統的機房,應配置專用空氣呼吸器或氧氣呼吸器。

(7)噴頭的布置應滿足噴放后氣體滅火劑在防護區內均勻分布的要求。

(8)機房內應設置手提滅火器或移動式滅火器,滅火器的設置應符合現行GB50140《建筑滅火器配

置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

(9)氣體滅火系統的其他要求應符合現行GB50370《氣體滅火系統的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

5.采用氣體滅火系統的防護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系統設計應符合現行GB50116《火災

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的規定,并應選用靈敏度級別高的火災探測器。

6.設置氣體滅火系統的業務匯聚機房,其通風設計應滿足相關標準的技術要求。

7.下列部位應進行防火封堵:

(1)電纜、光纜、電纜橋架、母線槽、管道等穿越防火分隔構件、建筑外墻及建筑屋頂等形成的貫

穿孔口;

(2)存在于防火分隔構件、建筑外墻及建筑屋頂等部位的空開口;

(3)建筑縫隙;

(4)基站饋線窗。

(5)防火封堵技術要求應符合現行YD-T2199《通信機房防火封堵安全技術要求》的規定。

8.消防電氣要求:

(1)消防用電按一、二級負荷供電的建筑,當采用自備發電設備作備用電源時,自備發電設備應設

置自動和手動啟動裝置。當采用自動啟動方式時,應能保證在30s內供電。

(2)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的供電回路,當建筑內的生產、生活用電被切斷時,應仍能保證消防

用電。備用消防電源的供電時間和容量,應滿足該建筑火災延續時間內各消防用電設備的要求。

(3)消防配電線路除設在金屬梯架、金屬線槽、電纜溝及電纜井等外,其余線路亦采用金屬管穿絕

緣導線敷設,穿越通信機房的管線應暗設。

(4)消防系統的導線、電纜均應采用銅芯阻燃型或耐火型。

(5)消防電源及其配電的技術要求應符合現行GB5134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50016《建

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的規定。

9.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要求:

(1)主機房和輔助區應設置備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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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備用照明的照度值不應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有人值守的房間,備用照明的照度值不應

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0%;備用照明可為一般照明的一部分。

(3)備用照明宜采用燈具自帶的蓄電池或EPS集中應急電源供電。備用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應符合

國家相關要求。

(4)機房應設置通道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標志燈,主機房通道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應低于5lx,其

它區域通道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應低于1lx。

(5)通信機房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設計的設計應滿足現行GB51309《消防應急照明和疏

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中的要求。

7.4.6走線架

1.業務匯聚機房走線架根據要求可以選擇鋁合金走線架或鋼制走線架。同一通信機房內應選用同一

規格型號的走線架。

2.鋁合金走線架根據承載大小、預算情況選擇不同的鋁合金組合。

3.鋼制走線架可以分為扁鋼走線架、C型鋼走線架、多孔U型鋼走線架,扁鋼走線架適合在面積較

小機房使用,標準多孔U型鋼走線架適用于各種面積機房使用。

4.業務匯聚機房應采用上走線方式,走線架安裝采用列架結構,并通過連接件與建筑物構件連接成

一個整體。

5.走線架平面設計應根據機房設備平面布置及工藝要求,繪制近期及遠期走線架平面圖。走線架的

安裝高度應根據電信設備高度、施工及維護方便等因素綜合考慮進行設計。

6.初裝機架較少時,走線架可按區域安裝,先滿足工程近期需要,但列架應適當延長以填滿若干開

間,并與柱進行加固。

7.走線架應滿足電源線和信號線必須分開布放、避免交叉的要求。

8.機房內走線架及各類金屬構件必須接地,各段走線架之間必須采用電氣連接。機架、管道、支架、

金屬支撐構件、槽道等設備支持構件與建筑物鋼筋或金屬構件等應電氣連接。

9.抗震加固要求:

(1)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的機房,走線架安裝應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2)當遭受相當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地震影響時,走線架等吊掛結構的吊桿、吊點,允許出現

輕微損傷,但焊接部分不得出現破壞;當遭受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響時,走線架等吊

掛結構的吊桿、吊點,允許出現局部變形和部分破壞,但不應產生列架傾倒、吊掛結構墜落等危及人身

和生產安全的災害。

(3)列走線架應與聯結架上梁錨固,其端部應與列端的連固鐵錨固。

(4)走線架安裝抗震加固應符合現行YD/T5026《電信機房鐵架安裝設計標準》、YD/T5060《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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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安裝抗震設計圖集》中的相關規定。

10.走線架的總體技術要求應符合現行YD/T2947《通信機房用走線架及走線梯》的規定。

7.5機房管道、光纜及設備組網要求

7.5.1管道出局

原則上應具備2大孔管道能力,實現和自有管道的溝通,優先通過協調物業使用現有的出局管道,

具備布放10根以上光纜的能力;部分機房可采取架空方式解決。

7.5.2光纜

業務匯聚機房定位為有源的一級分纖點,借助業務匯聚機房部署、新建一級分纖點、新建匯聚機房

的投產,實現接入主干光纜網的優化。

業務匯聚機房和綜合業務接入區內其他業務匯聚機房、匯聚機房、新增光纜交箱組網敷設144芯光

纜組網。城區綜合業務區內借助接入主干光纜網的改造、業務匯聚機房部署逐步實現前傳和回傳分開。

郊區由于建設成本較高,回傳和前傳可共用接入主干網絡。

業務匯聚機房周邊應增設大容量光纜交接箱,小芯數光纜可通過光纜交接箱收斂;如微格內使用芯

數較大(單次需求量大于20芯)的光纜,直接布放至業務匯聚機房,其他拉遠站、中小型社區、商務樓

宇等業務需求通過分纖點接入。

7.5.3設備安裝

同一業務匯聚區內,至少一個業務匯聚機房具備一臺10GPONOLT設備,該OLT通過光纖/OTN上聯

至BRAS,收斂本業務匯聚區內家客及集客業務。同時根據BBU集中需求,進行SPN設備安裝。機房內

同時可視業務發展,進行PTN、OTN等設備建設,滿足集客接入需求。

7.6機房空間及電源模塊使用要求

7.6.1機房空間機架規劃

根據設備安裝需求,業務匯聚機房需規劃開關電源、電池、傳輸設備機架、OLT設備機架、無線設

備(BBU)機架及ODF機架,規劃時根據機房條件,最大限度規劃有效機位,合理選擇各類機架布放位

置,減少線纜布放:

1)組合開關電源設備首選放置在交流配電箱附近,最大限度減少主電源線走線長度,鋰電池機

位優先在靠近組合開關電源設備處安裝;

2)設備機架建議與電源模塊同列布放,減少設備取電走線長度;

3)規劃ODF列時充分考慮光纜入局管孔所在位置,光纜應在較近位置成端,避免機房內大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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纜占用走線架;

4)機房走線架兩列間適當位置設置橫向連接,保障在較低的建設成本下降低尾纖布放長度。

5)當BBU設備較多時,建議單獨成列碼放;

7.6.2機架空間使用

(1)傳輸設備機架

常規傳輸設備(PTN、SPN、小型OTN等)集中安裝在傳輸設備機架,機架內安裝架頂電源,所有傳

輸設備接入架頂電源取電,減少對電源柜端子占用。傳輸設備由機架上方至下依次安裝。

(2)無線設備機架

業務匯聚機房無線設備機架放置BBU設備,按照15個物理站址規劃。無線機柜架頂需安裝DCDU設備,

BBU統一接入DCDU電源模塊,按照一個DCDU/DCPD帶載4個BBU設備,由上至下依次碼放。一個標準機架可

安裝2組DCDU/DCPD、不超過8臺BBU設備。(新建場景采用600*600*2200mm機柜,可滿配8臺BBU設備)不

同型號BBU分區域集中放置,不準混放。

(3)OLT設備機架

業務匯聚機房根據所在業務匯聚區業務密度及機房情況配置OLT設備1-5臺,OLT設備應并柜進行建

設,每OLT機柜安裝2臺OLT設備,通過架頂電源接入。業務匯聚機房規劃預留1個標準機位給OLT設備,

空間不足時可占用其他傳輸設備預留機位。

7.6.3配電柜使用

業務匯聚機房傳輸電源柜首選使用600A組合開關電源,為避免電源柜模塊配置不合理導致電池能

力浪費,應根據電池容量合理配置電源柜內模塊,建議兩種場景整流及直流配電單元配置模型如下:

電源柜模型1(匹配800AH兩組電池)

項目子項配置要求備注說明

整體機架容量整體機架容量為600A最大50A模塊配置12塊

整流單元整流模塊容量單個整流模塊為50A高效模塊

每架配置模塊數量12塊本期配置600A

二次下電要求具備二次下電功能

根據業務匯聚機房特殊要求,將電

電池保護要求不設電池保護

直流配電池保護進行短路

單元電池分路要求500A熔斷器2路下掛1000Ah電池兩組

1、一次下電100A熔斷器或

直流輸出分路要求該要求為最低配置要求

空開12路、160A熔斷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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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開4路;

2、二次下電100A熔斷器或

空開6路、63A熔斷器或空

開4路、10A空開2路

直流防雷及干結點端

按集采技術要求執行

電源柜模型2(匹配500AH兩組電池)

項目子項配置要求備注說明

整體機架容量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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