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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生態影響類)項目名稱:鹽城內河港大豐港區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碼頭工程建設單位: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編制日期:2024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 1 26 971鹽城內河港大豐港區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碼頭工程通用碼頭”2□新建(遷建)□改建□技術改造□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核準/大行審備[2023]1059號8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生態影響類試行)》況2況析1、與《鹽城內河港總體規劃》(鹽政復[2035]53號文)符合性分析根據《鹽城內河港總體規劃》(鹽政復[2035]53號文),鹽城內河港的性質定位為:鹽城內河港將承擔包括能源物資、普通散雜貨和集裝箱在內的貨物運輸,發展綜合物流、內外貿易、臨港開發和海河聯運等多種功能,逐步建設成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工協作、綠色環保的現代化內河港口。鹽城內河港按照行政區劃劃分為八個港區,分別為:鹽城市區港區、響水港區、濱海港區、阜寧港區、射陽港區、建湖港區、大豐港區和東臺港區。鹽城內河港共規劃公用作業區47個,其中主要作業區17個,一般作業區30個。大豐港區包括大豐區境內所有內河港口碼頭。主要為大豐區及其周邊地區的貨物集散、鹽城港大豐港區的貨物集疏運服務,主要貨種包括礦建材料、能源物資、大宗貨種、工業原料及產成品等。共規劃公用作業區18個,分別為主要作業區(包括龍福作業區、大豐海港內河南作業區、大豐海港內河北作業區)、一般作業區(包括阜北作業區、海防作業區、大豐海港內河2號港池作業區、興隆作業區和城東新區作業區)、鄉鎮作業區(包括草堰、大橋、劉莊、白駒、新豐、西團、小海、萬盈、南陽、草廟、三龍、大中等)。本項目位于鹽城內河港大豐港區,主要貨種是再生鋼鐵原料,是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生產所需的配套碼頭,主要為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產成品出港提供水路運輸服務,符合《鹽城內河港總體規劃》(鹽政復[2015]20號文)要求。2、與《大豐區內河港口總體規劃(2017-2030)》符合性分析根據《大豐區內河港口總體規劃(2017-2030)》,大豐內河港共規劃36個公用作業區和12個鄉鎮作業區,6個公用作業區分為3個主要作業區和3個一般作業區,其中一般作業區和鄉鎮作業區只規劃了相應岸線位置。3個主要作業區有龍福、大豐海港內河南、大豐海港內河北3個主要作業區。復河、斗龍港、川東港、串場河、老斗龍港、大四河、四卯酉河、大豐干河、七灶河、王港河、三十里河、三港河、站東河。老斗龍港共規劃港口岸線2段,岸線總長800m。根據《鹽城市大豐區交通運輸局關于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等企業碼頭岸線納入規劃的回復》詳見附件4鹽城市大豐區交通運輸局同意將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使用的內河港口岸線納入內河港口總體規劃,在開發區老斗龍港沿線新增規劃岸線300米,因此本項目符合《大豐區內河港口總體規劃(2017-2030)》要求。根據《鹽城內河港總體規劃》(2035年)第四章節港口岸線利用規劃中提到:鹽城市共有內河航道288條,總里程達4449.77公里,是江蘇省擁有航道里程最長的地級市,區域航道網密度約為26公里/百平方公里,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根據《鹽城等級航道技術狀況表》(2021年3月鹽城市共有等級航道70條,2244.28公里,占總里程的50%。其中,維護等級達到三級航道的里程為422.48公里,四、五級航道里程為399.32公里,六七級航道里程為1370.98公里,等外航道2205.49公里。根據鹽城市內河航道現狀表,老斗龍港是屬于其他等級航道,起點為西團,終點為老斗龍港節制閘,本項目位于老斗龍港沿線新增規劃岸線300米,位于《鹽城內河港總體規劃》(2035年)中港口岸線利用規劃范圍,屬于《鹽城內河港總體規劃(2035)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評價內容。表1-1與鹽城內河港總體規劃(2035年)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審查意見(鹽環審[2023]11號)的相符性分析序號鹽城內河港總體規劃(2035年)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審查意見(鹽環審[2023]11號)本項目情況相符性分析1正確處理保護和發展的關系。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戰略定位,明確規劃期水環境、大氣本項目不在國土空相符4環境質量改善目標以及生態系統修復目標,作為開發建設的底線。立足各類生態空間管控區域、水源地保護相關管控要求、生態系統完整性保護以及自然岸線保護,以改善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強化對港口開發的引導和約束作用,進一步優化開發方案,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加強《規劃》與有關規劃要求銜接,確保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環境功能區劃等相關管理要求。劃等相關管理要求。相符相符相符2嚴格飲用水源保護。根據《水污染防治法》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岸線及作業區設置,降低港口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不利影響。鹽城市圓融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中央糧食儲備庫鹽城直屬庫鹽都分庫等2座納規管理現狀碼頭占用鹽城市蟒蛇河鹽龍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準保護區、緊鄰國家級生態紅線,現有碼頭維持現狀,禁止擴建。規劃北蔣街道段、尚莊鎮段岸線占用鹽城市蟒蛇河鹽龍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準保護區、緊鄰國家級生態紅線,步鳳作業區、伍佑作業區段岸線占用通榆河伍佑水源地準保護區,劉莊作業區段岸線占用大豐區通榆河劉莊水源地準保護區,后期開發過程中不得設置排污口,禁止從事危險化學品、煤炭、礦砂、水泥等散貨裝卸作業,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嚴格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要求。本項目從事再生鋼鐵原料裝卸作業區,不涉及危險化學品、散貨裝卸作業3嚴守生態空間管控要求。設計省級生態空間管控區的岸線、作業區應嚴格執行《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3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對涉及通榆河的岸線、作業區以及納規管理現狀碼頭,應嚴格執行《江蘇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格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不得在通榆河一級、二級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一般岸線后方作業區在后期開發過程中,做好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工作,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本項目建設地點為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老斗龍港航道東岸不在通榆河一級、二級保護區內。4嚴格港區環境準入。執行《報告書》提出的環境準入清單。在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等禁止建設區內,嚴禁碼頭作業區開發建設活動。限制開發區為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通榆河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清水通道維護區、洪水調蓄區、重要濕地等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設計岸線和作業區應符合相應管控要求。根據環境準入清單,危險品碼頭禁止吞吐列入《內河禁運危險化學品目錄(2019)年版》的危險化學品以及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中的劇毒危險化學品。本項目距離通榆河源保護區西側10km,不在開發區為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等生態空間管控區險化學品。55依法依規加強對納規管理現狀碼頭的環境管理。納入本輪規劃管理的228座現狀碼頭,未履行“三同時”手續的58座碼頭,在完善相關手續后方可投運;未履行環評手續的25座碼頭,應立即停止建設、運營,依法履行環評手續,其中7座位于省級生態空間管控區的碼頭,應嚴格執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3號)管控要本項目依法開展環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3號)管控要求。相符相符相符相符6強化生態保護以及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防風抑塵網、濕式除塵系統、灑水噴淋系統、封閉式輸送廊道、散貨堆場封閉式大棚等國內外先進的除塵、防塵技術和設備,最大限度地降低粉塵排放量,按照相關規定,逐步完善船舶岸電系統級接口,提高在港船舶岸電使用率,減少船舶尾氣排放。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污水處理措施。進一步落實各作業區污水收集管網的建設,規劃的各作業區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等各類廢水應盡可能接管至污水處理廠(站)進行處理,暫不具備接管條件的,應提出切實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并滿足環境管理要求。各作業區固體廢物應按要求規范收集處置。本項目安裝防風抑蓋抑塵網、防塵簾、灑水降塵等降塵措施。7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嚴格限定和管理各作業區運輸和存儲的貨種,加強港區安全保障和風險防范力度。落實港區環境風險應急能力建設要立秋,強化船舶溢油和化學品泄漏等運營期環境風險防范,各作業區應按要求編制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預案,完善區域聯動應急反應體系,合理配備應急設備設施,加強日常應急管理演練,及時應對可能出現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前編制環境風險防正式投入運行后加強日常應急管理演現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8強化長期監測和跟蹤評價。完善港口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和監測機構,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評及“三同時”制度。建立完善港口環境監測監控系統,制定并實施港區日常環境監測計劃,針對《規劃》實施可能產生的長期累積不良生態環境影響,建立預警機制。在《規劃》實施后,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跟蹤評價,《規劃》修編時應按規定重新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本項目碼頭區域安裝粉塵在線監測設析1、“三線一單”相符性分析(1)生態紅線對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18]74號)、《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鹽城市生態6紅線區域保護規劃的通知》(鹽政辦[2014]121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鹽城市大豐區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2]1308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北京等省(區、市)啟用“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作為報批建設項目用地用海依據的函》(自然資辦函[2022]2207號本項目距離最近的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為通榆河(大豐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距離保護邊界10km,本項目不在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范圍內,不在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范圍內,亦不在鹽城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范圍內,故本項目符合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保護規劃以及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要求。表1-2建設項目附近生態空間管控區域一覽表環境保護對象名稱主導生態功能紅線區域范圍與管控區邊界距離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范圍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范圍通榆河(大豐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源水質保護33°9′7″N)。一級保護區: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的水域,及一級保護區水域兩岸背水坡堤腳外100米范圍內的陸域。二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和二級保護區水域兩岸背水坡堤腳外100米范圍內的陸域準保護區:二級保護區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水域及準保護區水域兩岸背水坡堤腳外100米范圍內的陸域西側對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的內容,本項目所在地屬于重點管控單元,屬于淮河流域、沿海地區,本項目與“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相符性分析詳見表1-3表1-3本項目與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相符性分析管控類別重點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淮河流域空間布局約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學制漿造紙企業,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電鍍、釀造等污染嚴重的小型企業。(2)落實《江蘇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條例》,在通榆河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制漿、造紙、化工、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煉油、鉛酸蓄電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項目、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項目、金屬制品項目等污染環境的項目。1、本項目為碼頭項目,不涉及制革、化工、印染、電鍍、釀造等生產工藝;2、本項目不在通榆河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內。7(3)在通榆河一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項目,禁止建設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貯存、利用、處置設施或者場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禁止新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實施排污總量控制制度項目無廢水外排,不涉及水污染物總量控制,項目有產生無組織粉塵,不涉及廢氣污染物總量控制環境風險禁止運輸劇毒化學品以及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船舶進入通榆河及主要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其他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資源利用效率限值缺水地區發展耗水型產業,調整缺水地區的產業結構,嚴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設項目項目所在區域不屬于缺水地區沿海地區空間布局約束1.禁止在沿海陸域內新建不具備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學制漿造紙、化工、印染、制革、電鍍、釀造、煉油、岸邊沖灘拆船以及其他嚴重污染海洋環境的工業生產項目。2.沿海地區嚴格控制新建醫藥、農藥和染料中間體項目。本項目不屬于所列的嚴重污染海洋環境的工業生產項目及醫藥、農藥和染料中間體項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江蘇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實施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項目不涉及海域環境風險1.禁止向海洋傾倒汞及汞化合物、強放射性物質等國家規定的一類廢棄物。2.加強對赤潮、滸苔綠潮、溢油、危險化學品泄漏及海洋核輻射等海上突發性海洋災害事故的應急監視,防治突發性海洋環境災害。3.沿海地區應加強危險貨物運輸風險、船舶污染事故風險應急管控。項目不涉及外排廢棄物。資源利用效率要求至2020年,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7%,全省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25%。項目不涉及大陸自然岸線及海島自然岸線。),),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采取有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本項目與其表1-4本項目與《鹽城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相符性管控類別要求相符性分析符合情況空間布局(1)嚴格執行《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蘇政發(1)本項目嚴格執行《江蘇省“三線一單”升天環境分符合8約束(2020)49號)附件3,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中“空間布局約束”的相關要求(2)嚴格執行《鹽城市“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實施工作方案(鹽政辦發(2017)34號)《鹽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鹽政發(2016)63號)《鹽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鹽政發(201924號)《鹽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鹽政發(2017)56號)等文件要(3)禁止引進列入《鹽城市化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5年本)》(鹽政辦發(2015)7號)淘汰類的產業。(4)根據《鹽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鹽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的通知》(鹽政發(2019)24號),優化化工產業布局,關閉響水生態化工園區,取消阜寧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化工產業定位,依法依規逐步退出園區內化工生產企業。到2020年10月底前,城市主城區范圍內鋼鐵、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基本實施關停或搬遷。49號)附件3,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中“空間布局約束”的相關要求。(2)本項目嚴格執行《鹽城“兩件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實施工作方案(鹽政辦發(2017)34號)》《鹽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鹽政發(2016)63號)《鹽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鹽政發(2019)24號)《鹽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鹽政發(2017)56號)等文件要求。(3)本項目不屬于《鹽城市化工產業結構調整知道目錄(2015年本)》(鹽政辦發(4)本項目位于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老斗龍港航道東謇路以南、通達路以西、新源路以北、老斗龍港河右岸)不屬于《鹽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鹽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的通知》(鹽政發(2019)24號)中要求關停的企業。符合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堅持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以環境容量定產業、定項目、定規模,確保開發建設行為不突破生態環境承載力。(2)依據《鹽城市生態環境保護“十總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VOCs排放量不得超過12.97萬噸/年、1.61萬噸/年、4.60萬噸/年、0.42萬噸/年、3.58萬噸/年、3.67萬噸/年、3.23萬噸/年、9.73萬噸/年。船舶生活污水、碼頭區生活污水依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廠區現有化糞池,接管鹽城大豐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碼頭初期雨水、車輛沖洗廢水、碼頭作業區沖洗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廠區道路抑塵及場地清掃。環境風險防控(1)嚴格執行《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蘇政發(2020)49號)附件3,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中“環境風險防控”的相關要求。(2)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建成應急水源工程。本項目主要為作業再生鋼鐵原料等散貨碼頭,同時項目配備環境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環境應急管理制度,減少突發環境事件對環境的影9(3)落實《鹽城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鹽政辦發(2014)116號)的要求。(4)完善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以下簡稱“危險廢物”)、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涉爆粉塵企業等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體系、制度標準、工作機制重點加強化學工業園區、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業、存和運輸危化品的港口碼頭、尾礦庫、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危廢處理企業的環境風險防控;建立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督體系,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處置和傾倒行為。資源利用效率要求引進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能耗、污染物排放、資源利用等均須達到同行業先進水平。本項目為碼頭項目,不涉及工業生產,企業施工能耗主要為電和水。船舶生活污水、碼頭區生活污水依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廠區現有化糞池,接管鹽城大豐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碼頭初期雨水、車輛沖洗廢水、碼頭作業區沖洗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廠區道路抑塵及場地清掃。符合按照國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額標準執本項目已按照國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額標準執行。符合強化企業清潔生產改造,推進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園區建設,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企業為散貨碼頭項目,碼頭初期雨水、車輛沖洗廢水、碼頭作業區沖洗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廠區道路抑塵及場地清掃;提高了水資源的利用率。符合禁止銷售使用燃料為“Ⅲ類”(嚴格具體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2、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4、國家規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項目不涉及。符合本項目不在生態保護紅線及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內,因此本項目不會導致江蘇省生態保護紅線及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生態服務功能下降,符合《江蘇省生態劃》(蘇政發〔2018〕74號)、《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鹽城市生態報批建設項目用地用海依據的函》(自然資辦函[2022根據《2022年鹽城市大豐區環境質量狀況》,2022年,全區空氣質量指數與去年相比,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上升了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下降了15.8%,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下降了7.4%,細顆粒物年平均濃度下達到劃定的水域功能類別,地下水水質保持穩定。2022年大豐區聲環境質量狀況總體上穩定,功能區噪聲達標率75%,城區區域環境噪聲污染程度穩定和道本項目為交通運輸業,碼頭初期雨水、車輛沖洗廢水、碼頭作業區沖洗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廠區道路抑塵及場地清掃;高壓噴霧除塵用水全部進入物料或蒸發損耗,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碼頭區生活污水依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廠區現有化糞池,接管鹽城大豐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開發區污水處理廠;不直接排入地表水體,不會突破水環境質量底線;生產過程中設置防風抑塵網、高壓噴霧除塵、灑水降塵、降低卸料落差等措施,廢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夠達標排放,不會突破聲環境和大氣環境質量底線;產生的固體廢物均能妥善處置,不會污染土壤環境。項目區域環境質量可以保本項目所在地沒有列明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本次環評對照國家相關政策進表1-5本項目與國家及江蘇省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表序號文件相符性分析1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本項目不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的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符合文件要求。2《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和能耗限額的通知》(蘇政辦發[2015]118號)本項目不在《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和能耗限額的通知》(蘇政辦發[2015]118號)限制淘汰目錄,符合文件要求。3《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版)》本項目不屬于禁止準入類和限制準入類項目。4《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本項目不涉及《限制用地項目錄(2012年本)》、《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5《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本項目不涉及《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表1-6本項目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長江辦[2022]7號)文件相符性分析文件序號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長江經濟帶發展負1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和省級港口布局規劃以及港口總體規劃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不本項目建設地點為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老斗龍港航道東岸,北距張謇路橋約150m(張謇路以南、相符面清單指南2022年版)》(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長江辦[2022]7符合《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長江通道項目。通達路以西、新源路以北、老斗龍港河右岸),不屬于《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長江通道項目。相符相符相符相符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禁止在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本項目不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不在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3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畜禽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本項目建設地點為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老斗龍港航道東岸,北距張謇路橋約150m(張謇路以南、通達路以西、新源路以北、老斗龍港河右岸),不在飲用水水源一級和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4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排污口,以及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本項目為碼頭項目,不屬于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5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岸線、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用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本項目建設符合《鹽城市內河港總體規劃》(鹽政復[2015]20號文)和《大豐區內河港口總體規劃(2017-2030)》規劃要求,不屬于《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岸線、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不屬于《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范圍,故不在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中。6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建、改設或擴大排污本項目位于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老斗龍港航道東岸,北距張謇路橋約150m(張謇路以南、通達路以西、新源路以北、老斗龍港河右岸),故不涉及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建、改設或擴大排污口。7禁止在“一江一口兩湖七河”和332個水聲生物保護區開展生產性捕撈。不涉及相符8禁止在長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和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項目為散貨碼頭項目,不涉及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不屬于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故不在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相符9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本項目為碼頭項目,不屬于高污染項目,故不在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中。相符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不涉及不涉及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符表1-7《<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文件序號江蘇省實施細則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55號)1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關港口總體規劃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長江通道項目。本項目建設地點為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老斗龍港航道東岸,北距張謇路橋約150m(張謇路以南、通達路以西、新源路以北、老斗龍港河右岸),符合《鹽城內河港總體規劃(2035)年》、《大豐區內河港口總體規劃(2017-2030)年》有關內容,且不屬于長江通道項目。相符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嚴格執行《風景名勝區條例》《江蘇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本項目不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不在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相符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由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相符相符相符3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江蘇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畜禽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表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投資建設項目,改建項目應當消減排污量。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由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水利等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本項目建設地點為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老斗龍港航道東岸,北距張謇路橋約150m(張謇路以南、通達路以西、新源路以北、老斗龍港河右岸),不在飲用水水源一級和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4嚴格執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嚴格執行《中蘇省濕地保護條例》,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的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國家濕地公園分別由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本項目為碼頭項目,不屬于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5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規劃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岸線、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本項目建設符合《鹽城市內河港總體規劃》(鹽政復[2015]20號文)和《大豐區內河港口總體規劃(2017-2030)》規劃要求,不屬于《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項目。長江干支流基礎設施項目應按照《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岸線保護等要求,按規定開展項目前期論證并辦理相關手續。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防洪岸線、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不屬于《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范圍,故不在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中。6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本項目位于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老斗龍港航道東岸,北距張謇路橋約150m(張謇路以南、通達路以西、新源路以北、老斗龍港河右岸),故不涉及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建、改設或擴大排污口。相符7禁止長江干流、長江口、34個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名錄》的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及省對頂的其他禁漁水域開展生產性捕撈。本項目不涉及生產性捕撈。相符8禁止在距離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長江干支流一公里按長江干支流岸線邊界(即水利部門河道管理范圍邊界)向陸域縱深一公里執行。本項目位于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老斗龍港航道東岸,北距張謇路橋約150m(張謇路以南、通達路以西、新源路以北、老斗龍港河右岸),故不在距離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相符9禁止在長江干流干線三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項目為散貨碼頭項目,不屬于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相符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內開展《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的投資建設活動本項目位于: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老斗龍港航道東岸,北距張謇路橋約150m(張謇路以南、通達路以西、新源路以北、老斗龍港河右岸),不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內。相符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擴建未納入國家和省布局規劃的燃煤發電項目。本項目為散貨碼頭項目,不屬于燃煤發電項目。相符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名錄按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本項目為碼頭項目,不屬于高污染項目。相符(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合規園區名錄》執行。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集中區)內新建化工項目。本項目為碼頭項目,不涉及化工項目。相符禁止在化工企業周邊建設不符合安全距離規定的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項目。本項目位于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老斗龍港航道東岸,北距張謇路橋約150m(張謇路以南、通達路以西、新源路以北、老斗龍港河右岸),不在化工企業周邊。相符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等行業新增產能項目。本項目為碼頭項目,不屬于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等行業,不涉及新增產能項目。相符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化學合成類)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本項目為碼頭項目,不涉及農藥原藥(化學合成類)項目及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相符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本項目為碼頭項目,不涉及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不涉及新建獨立焦化項目。相符禁止新建、擴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中限制和淘汰類項目。相符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本項目為碼頭項目,不屬于嚴重過剩產能行業,不屬于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相符))表1-8與《鹽城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相符性分析表序號規劃要求相符性分析1提升工業廢水收集處理水平。開展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水收集本項目廢水不系統整治專項行動,完成園區內企業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和管理工作。推進紡織印染、醫藥、食品、電鍍等行業整治提升及提標改造。推行重點行業企業工業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一企一管”。完善工業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開展省級以上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整治專項行動,推動日排水500噸以上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進水口、出水口安裝水量、水質自動監控設備及配套設施。外排,符合文件要求。2實施重點行業污染物深度治理。完成全市燃煤電廠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鼓勵開展燃氣機組深度脫氮,強化燃煤電廠煙氣脫硝氨逃逸防控。強化工業污染全過程控制,深化大氣污染防治“一企一策”。積極推動水泥等行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鋼鐵冶煉企業開展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評估監測。推進火電、鋼鐵、水泥、玻璃、垃圾焚燒發電、化工等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實施鋼鐵、火電等行業煙氣“脫白改造”。本項目使用電能,不涉及燃煤。3大力推進重點行業VOCs治理。完善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源頭-過程-末端”治理模式,實施VOCs排放總量控制。加強源頭替代和削減,以減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劑和助劑的使用為重點,全面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本項目不屬于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不涉及VOCs產生,廢氣粉塵作無組織排放,且不涉及涂料、油墨、膠粘劑或清洗劑。4加強地下水環境風險防控。強化地下水污染源頭預防,嚴格執行化工、電鍍、農藥、鋼鐵、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等重點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新、改、擴建項目應當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時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本項目不涉及地下水環境風險防控,且無需開展土壤、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5推動工業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實施工業綠色生產,逐步實現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結合我市靜脈產業發展特點,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產業規模化、高值化、集約化發展。嚴格控制新(擴)建固體廢物產生量大、區域難以實現有效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的項目。對產廢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推廣應用先進成熟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本項目固廢均合理處置,符合要求。6加強危險廢物全面安全管控。優化全市危險廢物處置利用結構,明確全市禁止建設類、嚴格控制類、優先鼓勵類的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區間,統籌規劃危險廢物處置與利用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市內各縣(市、區)之間的處置能力資源互助共享和應急處置機制。本項目不涉及危險廢物。7加強環境風險源頭防控。強化區域開發和項目建設的環境風險評價,對涉及有毒有害化學品、重金屬和新污染物的項目,實行最嚴格的環境準入。常態化推進環境風險企業突發生態環境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實施分級分類動態管理。有效提升涉危涉重工業園區環境應急管理水平,完成園區突發生態環境事件三級防控體系建設。本項目不屬于涉及有毒化學品、重金屬和新污染物的項目,項目環境風險較小。8加強環境應急響應體系建設。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體系,提升市縣兩級環境應急處置能力。實施企業環境應急預案電子化備案,實現涉危涉重企業電子化備案全覆蓋。以排放重金屬、危險廢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生產使用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的污染源為重點,建立重點環境風險源清單。加強重點流域、區域環境風險預警系統建設,完善化工園區風險預警系統。深化重大環境風險企業的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加快實施環境安全達標改造。健全跨區域、跨部門突發生態環境事件聯防聯控機制。項目不屬于重大環境風險企業,本次評價對項目的環境風險進行分析,項目環境風險較小。表1-9項目與《港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試行)》相符性分析表序號項目相符性1項目符合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與主體功能區規劃、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水環境功能區劃、生態功能區劃、海洋功能區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港口總體規劃、流域規劃等相協調,滿足相關規劃環評要本項目符合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2項目選址、施工布置不占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以及其他生態保護紅線等環境敏感區中法律法規禁止占用的區域。本項目碼頭選址、施工布置未占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以及其他生態保護紅線等環境敏感區。3針對沖洗污水、初期雨污水、含塵廢水、含油污水、洗箱(罐)處置措施;根據相關規劃和政策要求,提出了船舶污水、船舶垃圾、船舶壓載水及沉積物等接收處置措施。本項目碼頭初期雨水、車輛沖洗廢水、碼頭作業區沖洗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廠區道路抑塵及場地清掃;高壓噴霧除塵用水全部進入物料或蒸發損耗,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碼頭區生活污水依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廠區現有化糞池,接管鹽城大豐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開發區污水處理廠。4煤炭、礦石等干散貨碼頭項目,綜合考慮建設性質、運營方式、貨種等特點,針對物料裝卸、輸送和堆場儲存提出了必要可行的封閉工藝優化方案,以及防風抑塵網、噴淋濕式抑塵等措施。本項目屬于再生鋼鐵原料通用散貨碼頭,采用高壓噴霧除塵、防風抑塵網、路面硬化等措施減少粉塵的產生和排放。5針對碼頭、港區航道等存在的溢油或危險化學品泄漏等環境風險,提出了工程防控、應急資源本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學品,針對存在的溢油事件,本項目根據《水運工程環境保護設計規范》配備、事故池、事故污水處置等風險防范措施,以及環境應急預案編制、與地方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有關單位建立應急聯動機制等要求。(JTS149-2018)、《船舶溢油應急能力評估導則》(JT/T877-2013)要求,購買吸收吸附材料,臨時儲存容器(噸桶)等應急資源,收集事故廢水;已委托第三方單位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并與上級指揮部6改、擴建項目在全面梳理了與項目有關的現有工程環境問題基本項目為改擴建項目,梳理與現有工程相關的環境問題并提出整改措施。/7按相關導則及規定要求,制定了水生生態、水環境、大氣環境、噪聲等環境監測計劃,明確了監本項目根據《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碼頭》(HJ1107-2020)制定監測明確監測點位、因子、頻次等要求。表1-10項目與《江蘇省港口粉塵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表序號項目相符性1露天堆場應根據需要設置防風抑塵網、圍墻、防護林等防塵屏障,并采取灑水抑塵、干霧抑塵、苫蓋等粉塵控制措施。大型堆場應配備固定式噴槍灑水(或高桿噴霧)抑塵系統,小型堆場也可采用移動式灑水(或高桿噴霧)設施。本項目碼頭區域設置3臺防塵高壓噴霧除塵器,鋪蓋抑塵網、防塵簾、灑水降塵等降塵措施。相符2裝卸機械采取適用的抑塵措施,在不利氣象條件下停止作業。裝卸船機、帶斗門機、堆場堆取料設備、翻車機、裝車機等宜采用濕法除塵抑塵方式。帶式輸送機除需要與裝卸設備配套的部分外應采用皮帶罩或廊道予以封閉,同時考慮安全要求,避免火災和煙囪效應。轉接站應在轉接落料、抑塵點處設置導料槽、密閉罩、防塵簾等密閉設施,并優先采用干霧抑塵、微動力除塵、靜電除塵、布袋除塵等方式。煤炭篩分鼓勵有條件的堆場建設專用篩分庫房,篩分量較小的設置固定場地,且在防風抑塵網范圍內進行,作業同時噴淋。本項目裝卸過程中采用吊機直接進行裝卸,無輸送機和轉接站等設施,裝卸過程中采用高壓噴霧除塵配套卸料工作,鋪蓋抑塵網、防塵簾、灑水降塵。本項目不涉及煤炭的轉運。相符3加快推進覆蓋全省主要港口的粉塵監測網建設,在從事易起塵貨種裝卸的港口區域安裝粉塵在線監測設備,監測數據按照相關技術要求接入市級環保監控平臺,交通運輸(港口)管理部門實時共享數據信息。本項目碼頭區域安裝粉塵在線監測設相符由1-10可知,本項目的建設與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5、與《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15-2020年)相符性表1-11項目與港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表序號項目相符性1協同推進船舶艙底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處置設施建設,推動港口、船舶修造廠加快建設船舶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的接收設施。本項目碼頭區域設置生活垃圾接收桶,船舶生活污水依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廠區現有化糞池,接管鹽城大豐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開發區污水處理廠。船舶含油廢水依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現有危廢暫存間暫存,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相符2大力推動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推動建立船舶使用岸電的供售電機制和激勵機制,降低岸電使用成本,引導靠港船舶使用岸電。開展碼頭岸電示范項目建設,加快港口岸電設備設施建設和船舶受電設施設備改造。本項目碼頭區域需按要求設置岸相符3提升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統籌水上污染事故應急能力建設,完善應急資源儲備和運行維護制度,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改善應急裝備,提高人員素質,加強應急演練,提升油品、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能力。本項目需按照《水上溢油環境風險《船舶溢油應急能力評估導則》(JT/T877-2013)、《港口碼頭水上污染事故應急防備能力要求》(JT/T451-2017)等文件要求,配備應急物資。相符由表1-11可知,本項目的建設與《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項目與《江蘇省重點行業堆場揚塵污染防治指導意見》(試行蘇環辦表1-12項目與《江蘇省重點行業堆場揚塵污染防治指導意見》(試行)相符性分析表序號項目相符性1物料存儲環節:經營煤炭、砂石、砂石建材的應采取條本項目碼頭區域設相倉、簡倉等封閉或者半封閉存儲措施;散裝水泥、超細粉應采用簡倉等封閉措施進行儲存,袋裝水泥、超細粉應采用庫房等封閉措施進行儲存,上述措施應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碼頭應配置流動清掃車、灑水車或噴掃兩用車并配備必要的沖洗設備。塊狀物料采用露天堆場堆存的,應根據需要對堆場設置防風抑塵網、圍墻、防護林等防塵屏障,堆垛四周應設置連續圍堰,堆場的運輸通道應機械吸塵、清掃。除不宜灑水降塵的貨種外,露天堆場應配備噴槍灑水、高桿噴霧等抑塵系統。不宜灑水降塵的貨種,露天堆場應采取苫蓋等粉塵控制措施。置了防風抑塵網、防塵簾,卸料時采用高壓噴霧除塵。符2物料裝卸、運輸、輸送環節:港口碼頭物料的裝卸運輸實行全過程控制,防止物料揚散,采取各類除塵、抑塵設施。裝卸和輸送設備應配備完善的除塵抑塵系統,提高自動化程度,優化工藝流程,盡可能減少粉塵排放。物料垛高度低于堆料機最低位高度(初始堆料)時,堆料機應處在最低位進行堆料作業。使用抓斗卸船時,落料落差不得超過1.5米。嚴禁直接將港口碼頭落地的物料清掃入河、入海。物料在進行汽車裝卸運輸作業時,應降低裝車落料高度,控制裝載量,并平整、壓實、封閉或苫蓋嚴密。裝載車輛應控制車速,選擇合理線路。汽車出場時應沖洗輪胎,控制并減少二次揚塵。本項目配備高壓噴霧除塵、安裝防風抑塵網、防塵簾,在運營期間降低卸料落差;車輛進出必須經過沖洗系統,定期清掃碼頭地面,定期沖洗,保持潔凈。相符由表1-12可知,本項目的建設與《江蘇省重點行業堆場揚塵污染防治指導項目與《關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表1-13項目與環環評〔2016〕150號相符性分析表序號項目相符性化“三線一單”約束作用(一)生態保護紅線是生態空間范圍內具有特殊重要生態功能必須實行強制性嚴格保護的區域。相關規劃環評應將生態空間管控作為重要內容,規劃區域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在規劃環評結論和審查意見中應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的管理要求,提出相應對策措施。除受自然條件限制、確實無法避讓的鐵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訊、輸變電等重要基礎設施項目外,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嚴控各類開發建設活動,依法不予審批新建工業項目和礦產開發項目的環評文件。(二)環境質量底線是國家和地方設置的大氣、水和土壤環境質量目標,也是改善環境質量的基準線。有關規劃環評應落實(1)生態保護紅線。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18]74號)、根據《江蘇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及《關于印發鹽城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號)。本項目廢氣均能達標排放,廢水均處置相符區域環境質量目標管理要求,提出區域或者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建議以及優化區域或行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的對策措施。項目環評應對照區域環境質量目標,深入分析預測項目建設對環境質量的影響,強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三)資源是環境的載體,資源利用上線是各地區能源、水、土地等資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關規劃環評應依據有關資源利用上線,對規劃實施以及規劃內項目的資源開發利用,區分不同行業,從能源資源開發等量或減量替代、開采方式和規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護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議,為規劃編制和審批決策提供重要依據。(四)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是基于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和資源利用上線,以清單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別化環境準入條件和要求。要在規劃環評清單式管理試點的基礎上,從布局選址、資源利用效率、資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充分發揮負面清單對產業發展和項目準入的指導和約束作用。后不外排,不會改變環境功能區要求,滿足相關管理要求。(2)環境質量底線。根據《2022年鹽城市大豐區環境質量狀況》項目所在區域為不達標區,主要超標污染因子位O3。根據《鹽城市大氣質量環境限期達標規劃(2020-2022年)》,為改善不達標區情況,污染物減排方案主要有:①調整產業結構,減少污染物排放;②調整能源結構控制煤炭消費總量;③推進工業領域全行業、全要素達標排放;④加強交通行業大氣污染防治;⑤嚴格控制揚塵污染;⑥加強服務業和生活污染防治;⑦推進農業污染防治;⑧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⑨實施季節性攻堅行動。截止至2020年,根據江蘇生態環境公眾號公布數據江蘇13個設區市PM2.5濃度和優良天數比率兩項指標均有不同程度改善。南京、無錫、蘇州、南通、鹽城5個設區市成為全省PM2.5平均濃度率先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的城市;依據鹽城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辦公室發布的數據,項目所在地區PM2.5為達標區。項目營運期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3)資源利用上線。目前尚無資源利用上限相關文件,本項目不使用高能耗設備,不需要消耗煤、石油等常規能源,因此,本項目資源利用不會突破地區環境資源利用的“天花板”。(4)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本項目所在地無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本次環評從產業政策相符性等方面進行對照分析。對照江蘇省產業政策,本項目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不屬于列入環境準入負面清單中的項目。相符相符掛鉤”機構(五)加強規劃環評與建設項目環評聯動。規劃環評要探索清單式管理,在結論和審查意見中明確“三線一單”相關管控要求,并推動將管控要求納入規劃。規劃環評要作為規劃所包含項目環評的重要依據,對于不符合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的項目環評,依法不予審批。規劃所包含項目的環評內容,應當根據規劃環評結論和審查意見予以簡化。(六)建立項目環評審批與現有項目環境管理聯動機制。對于現有同類型項目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嚴重、環境違法違規現象多發,致使環境容量接近或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在現有問題整改到位前,依法暫停審批該地區同類行業的項目環評文件。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應對現有工程的環境保護措施及效果進行全面梳理;如現有工程已經造成明顯環境問題,應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帶老”措施。(七)建立項目環評審批與區域環境質量聯動機制。對環境質量現狀超標的地區,項目擬采取的措施不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審批其環評文件。對未達到環境質量目標考核要求的地區,除民生項目與節能減排項目外,依法暫停審批該地區新增排放相應重點污染物的項目環評文件。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項目。本項目為普通貨物碼頭項目,根據江蘇生態環境公眾號公布數據江蘇13個設區市PM2.5濃度和優良天數比率兩項指標均有不同程度改善。南京、無錫、蘇州、南通、鹽城5個設區市成為全省PM2.5平均濃度率先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的城市;依據鹽城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辦公室發布的數據,項目所在地區PM2.5為達標區。項目營運期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項目主要為周邊配套企業服務,不屬于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項目。措并舉清理和查處環保違法違規項目(八)各省級環保部門要落實“三個一批”(淘汰關閉一批、整頓規范一批、完善備案一批)的要求,加大“未批先建”項目清理工作的力度。要定期開展督查檢查,項目,要嚴格依法予以處罰。對“久拖不驗”的項目,要研究制定措施予以解決,對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的項目,要依法予以查處;對拒不執行的要依法實碼頭工程主要從事再生鋼鐵原料等裝卸服務,按照要求報批環評。施“按日計罰”。“三管齊實維護群眾的環境權益(九)嚴格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加強對在建和已建重點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嚴格依法查處和糾正建設項目違法違規行為,督促建設單位認真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信息和處罰信息要及時公開,強化對環保嚴重失信企業的懲戒機制,建立健全建設單位環保誠信檔案和黑名單制度。(十)深化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推動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依法公開相關規劃和項目選址等信息,在項目前期工作階段充分聽取公眾意見。督促建設單位認真履行信息公開主體責任,完整客觀公開建設項目環評和驗收信息,依法開展公眾參與,建立公眾意見收集、采納和反饋機制。對建設單位在項目環評中未依法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或者對意見采納情況未依法予以說明的,應當責成建設單位改正。(十一)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相關科普宣傳。推動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建設單位創新宣傳方式,讓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知識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鼓勵建設單位用“請進來、走進去”的方式,讓廣大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成功范例,增進了解和信任。對本地區出現的建設項目相關環境敏感突發事件,要協同有關部門主動發聲,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碼頭工程主要從事再生鋼鐵原料等裝卸服務,屬于改擴建項目,按照要求報批環評。相符表1-14項目與《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要求相符性分析序號文件內容對照分析1第二十七條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下列活動:(一)傾倒、排放、堆放、填埋礦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漿、垃圾等廢棄物;(二)傾倒、排放油類、酸液、堿液等有毒有害物質;(三)損壞堤防、護岸、閘壩等各類水工程建筑物及防汛、水文、通訊、供電、觀測、自動控制等設施;(四)在行洪、排澇、輸水河道內設置影響行水的建筑物、構筑物、障礙物或者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稈作物;(五)在堤防和護堤地建房、墾種、放牧、開渠、打井、挖窖、葬墳、曬糧、存放物料、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填埋礦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漿、垃圾等廢棄物;(2)項目不傾倒、排放油類、酸液、堿液等有毒有害;(3)項目不損壞堤防、護岸、閘壩等各類水工程建筑物及防汛、水文、通訊、供電、觀測、自動控制等設施;(4)項目不設置影響行水的建筑物、構筑物、障礙物;(5)項目不在堤防和護堤地建房、墾種、放牧、開渠、打井、挖窖、葬墳、曬糧、存放物料、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市古貿(六)其他侵占河道、危害防洪安全、影響河勢穩定和破壞河道水環境的活動。發易掘活以動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6)項目無其他侵占河道、危害防洪安全、影響河勢穩定和破壞河道水環境的活動。2第三十條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工程設施,應當符合防洪要求、河道保護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技術規范,不得妨礙河道行洪輸水、航運暢通,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響河勢穩定。項目碼頭的建設不會妨礙河道行洪輸水、航運暢通,不會危害堤防安全、影響河勢穩定。項目碼頭的建設不會妨礙河道行洪輸水、航運暢通,不會危害堤防安全、影響河勢穩定。3第三十一條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工程設施施工時,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開工前將施工方案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承擔施工期間和施工范圍內的防汛工作。本項目開工前做好相關備案手續并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張謇路以南、通達路以西、新源路以北、老斗龍港河右岸)。碼頭前沿作模本項目位于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老斗龍港航道東岸,北距張謇路橋約),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租賃江蘇格陸博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現有場址和部分配套設施,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于2021年建成年加工廢鋼100址和部分配套設施的基礎上建設碼頭工程項目。《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廢鋼100萬噸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21年5月26日取得鹽城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意見(鹽環表復[2021]82071號);于2021年3月12日號:320982-2021-201-L;《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廢鋼100詳見附件17。根據企業提供的碼頭情況說明并由月建設,建設碼頭總岸線長度約250m,泊位4個(包括港池一個),現由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租賃蘇格陸博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已承建的現有場址,包括建成泊位數3個,總岸線長度174m,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擬利用現有碼頭建成設施完善碼頭建設工程,本碼頭租賃協議及土地證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中“交通運輸業、管道運輸業,第139條:干散貨(含煤炭、礦石)、件雜、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接受委托后,評價單位在收集了與本項目有關的技術資料和現場踏勘的基礎上。根據有關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國家及鹽城市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編制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報請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名稱:鹽城內河港大豐港區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碼頭工程職工人數:4人工作制度:實行四班三運轉,每班8小時工作制,年工作330天表2-1項目經濟技術指標序號項目數量備注1吞吐量30萬噸再生鋼鐵原料2年通過能力/3泊位數4泊位長度總長度5碼頭前沿作業區面積1600m2/6使用岸線長度/表2-2建設工程貨物吞吐量單位:萬噸/年貨品名稱吞吐量碼頭進港碼頭出港量去向再生鋼鐵原料030鹽城境內注:吞吐量為通過船舶進出貨的能力。本碼頭只裝貨出港,無需船舶進港卸貨。料”經過分類及加工處理,可以作為鐵素資),表2-3建設工程貨物吞吐量船型長LOA(m)寬BOA(m)吃水(m)備注50噸級貨船25.05.50代表船型表2-4項目主要裝置設備一覽表序號設備/構筑物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備注1固定吊臺3/2地磅/臺2/3裝載機/輛4/4變形拖拉機/輛2/5防塵高壓噴霧除塵器/個3/6沉淀池5*4*3個1/7船舶含油污水應急桶2m3個1/表2-5項目主體、公用及輔助工程類別建設名稱設計能力備注主體工程碼頭碼頭前沿作業區1600m2/碼頭泊位3個泊位,1個50噸級/泊位2個待泊泊位泊位總長度為174米公用工程供電由區域市政供電網提供供水1200t/a市政供水管網排水雨污分流,依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廠區現有雨污排口排放。排水碼頭工作人員生活污水依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廠區現有化糞池5m3接管至鹽城大豐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初期雨水、車輛沖洗廢水、碼頭作業區沖洗廢水新建1座沉淀池60m3經沉淀處理后用于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全廠地面抑塵及場地清掃,不外排。船舶含油廢水含油污水收集桶2m3暫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廠區危廢暫存間,并交于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船舶生活污水依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廠區現有化糞池5m3依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廠區現有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接管至鹽城大豐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環保工程廢氣處理吊車及汽車裝卸粉塵采取灑水抑塵;設置防風抑塵網、防塵簾、高壓噴霧除塵、灑水降塵、降低卸料落差等措施,并設置50米衛生防護距離。廢水處理碼頭工作人員生活污水依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廠區現有化糞池5m3接管至鹽城大豐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開發區污水處理廠。船舶生活污水依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廠區現有化糞池5m3依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廠區現有化糞池,接管鹽城大豐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初期雨水、車輛沖洗廢水、碼頭作業區沖洗廢水新建1座沉淀池60m3經沉淀處理后用于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全廠地面抑塵及場地清掃,不外排。噪聲處理基礎減震、隔聲等/固體廢物碼頭工作人員和船舶員工生活垃圾環衛清運沉淀池污泥環衛清運再生鋼鐵邊角料返回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生產車間進行回收利用廢潤滑油、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船舶含油廢水依托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現有危廢暫存間暫存,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駁岸:總長174米,碼頭結構共采用3種結構樁結構型式,部分駁岸段采用漿砌塊石重力式墻結堆場:本碼頭不設堆場,本碼頭出港貨物(),過變形拖拉機托運至生產車間西側空地(非本碼本項目在碼頭東北角設置沉淀池,用于收集水、碼頭作業區沖洗廢水,鄰近岸線位置設置船南角設置垃圾分類收集桶。廠區平面布置做到工便于運輸,項目設計遵循相關規定,廠內外道路規范》(GB50016-2014)的要求。本項目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租賃江蘇格場址和部分配套設施(江蘇格陸博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已實施碼頭基礎工程、江蘇濟昇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設碼頭工程項目(礎工程、漿砌石重力擋墻砌筑工程、基地處理工程、頭作業平臺的土方回填、平整工程,需開展碼頭面層施安裝工程、設備調試工程),本項目施工期不涉及清淤施工、基坑開挖、 地面硬化噪聲、固廢、廢氣!設備安裝--=噪聲、固廢、廢氣!設備調試噪聲圖2-1施工期工藝流程圖本項目廢氣主要為施工過程中場所的揚塵;無本項目距離最近的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為通榆本次評價選取2022年作為評價基準年,根據鹽城市大豐生態環境局發布表3-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評價平均時段現狀濃度(ug/m3)標準值(ug/m3)達標情SO2年均值760達標24小時平均第98百分位數8.7達標NO2年均值4040達標24小時平均第98百分位數4657.5達標PM10年均值507071.4達標24小時平均第95百分位數70.7達標PM2.5年均值273577.1達標24小時平均第95百分位數687590.7達標O3日最大8小時值第90百分位數超標CO24小時平均第95百分位數800400020達標綜上,項目所在地為不達標區,主要超標污染因子位O3。整改措施:2023要協同再發力、要溯源再深入,要重點再聚焦、要項目再提速、要執法再加強。車的淘汰進度。二、強化VOCs治理,全面排查低VOCs含量清潔原料替47代城市新里程紡織有限公司年產2500萬套家紡用品項目(折合15000萬米印染面料)環境影響報告書現狀監測》(報告編號份,故引用可行。監測期間的氣相參數和監測結果見表3-2;引用大氣監測及地表3-2氣象參數及監測結果一覽表采樣日期狀況檢測結果2022.01.207.22.5東/0.1782022.01.21/0.1832022.01.224.5/0.1292022.01.237.22.5東/0.0972022.01.24北/0.0992022.01.252.5/0.1022022.01.262.3北/0.106由上表可知,該區域內環境空氣中的TSP濃度優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圖3-1引用大氣監測及地表水監測點位布置圖所改善,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100%,地表水主要監測斷面水質能達到劃定的水全年水質均未超出Ⅲ類,水質達標。通榆河劉莊水源地基本項目指標均未超出Ⅲ功能區達標率100%。全區主要河流中水質狀況總體為良好,監測斷面水質能達工業園區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系統的水質在線監測數據,見表3-3,江蘇大豐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的江蘇省工業園區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系統的水質在線監測數表3-3水質監測數據結果一覽表采樣名稱水質等級水質類別水溫pH溶解氧總氮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率濁度2024月29日斗龍港上游ⅡⅡ6.57.766.74////751.4Ⅲ6.57.766.743.313.070.302742.4Ⅱ6.47.776.67////748.8Ⅱ6.27.766.76////734.4Ⅱ7.766.76////72420:00Ⅲ67.766.783.413.580.4870.123728.721:00Ⅱ67.766.86////729.222:00Ⅱ5.97.766.82////728.323:00Ⅱ5.97.766.8////7402024月日Ⅱ6.47.756.53////772Ⅲ6.47.746.353.583.790.3650.118771.5Ⅱ6.47.746.25////782Ⅱ6.47.736.21////805.8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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