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總則1.0.1為規范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健全完善工程質量預防控制體系,提高工程質量預判、預控能力和水平,明確建筑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質量風險管控責任,加強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大事故發生,減少工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技術指南。1.0.2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各類市政基礎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管線、設備安裝工程及以海綿城市理念設計的其他基礎設施等工程。1.0.3河南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實行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1.0.4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授權或其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下簡稱主管部門),應建立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風險差異化監管機制,運用大數據、智慧化質量管理平臺對轄區內建筑工程實施差異化監管。1.0.5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工作應遵循預防為主、科學分級、主動介入、智慧化動態管理原則。1.0.6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工作除應符合本技術指南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和地方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的相關規定。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質量安全手冊(試行)的通知》(建質﹝2018﹞95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大型工程技術風險控制要點的通知》(建質函〔2018〕28號)《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建設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建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7號)《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實施辦法》《河南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河南省工程質量手冊(試行)》工程結構通用規范(GB55001)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范(GB55002)建筑與市政地基基礎通用規范(GB55003)組合結構通用規范(GB55004)鋼結構通用規范(GB55006)砌體結構通用規范(GB55007)混凝土結構通用規范(GB55008)燃氣工程項目規范(GB55009)供熱工程項目規范(GB55010)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項目規范(GB55011)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項目規范(GB55012)市容環衛工程項目規范(GB55013)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規范(GB55014)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55015)建筑環境通用規范(GB55016)工程勘察通用規范(GB55017)工程測量通用規范(GB55018)建筑與市政無障礙通用規范(GB55019)建筑給水排水及節水通用規范(GB55020)既有建筑鑒定與加固通用規范(GB55021)既有建筑維護與改造通用規范(GB55022)施工腳手架通用規范(GB55023)建筑電氣與智能化通用規范(GB55024)宿舍、旅館建筑項目規范(GB55025)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范(GB55026)城鄉排水工程項目規范(GB55027)特殊設施工程項目規范(GB55028)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規范(GB55029)建筑與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范(GB55030)民用建筑通用規范(GB55031)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通用規范(GB55032)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202)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666)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鋼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755)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205)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6)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GB50210)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39)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411)城市橋梁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CJJ2)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標準(DBJ41/T206)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13861)風險管理術語(GB/T23694)風險管理風險評估技術(GB/T27921)風險管理指南(GB/T2435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質量安全手冊(試行)的通知(建質﹝2018﹞95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大型工程技術風險控制要點的通知(建質函〔2018〕28號)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19號)其他現行的相關標準、規范3術語3.0.1質量風險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質量缺陷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引發的后果嚴重性的組合。3.0.2質量風險源可能引發人員傷害、財產受損、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風險源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無形的。3.0.3質量風險源辨識發現、確認和描述風險源的過程。3.0.4質量風險管控3.0.5質量風險分級管理質量風險根據風險源對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形成的危險的可能性和損害程度實行分級管理,分為一級、二級、三級。3.0.6質量風險動態管理依據內、外部環境和其他因素的變化,及時進行風險再評估,并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3.0.7差異化監管根據監管對象的質量風險不同等級值實施差異化的監督管理。主管部門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功能、風險源類別等,運用大數據數字化手段對監管的工程項目的風險源進行質量風險分級,利用智慧化質量監管平臺科學精準對工程項目實施實體質量風險差異化防控、動態化管理,有效提高監管效能,可用紅、黃、藍三種顏色標識。4基本規定4.0.1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等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的責任主體,承擔質量風險分級管控主體責任。4.0.2 風險管控涉及工程建設全過程,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應建立健全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體制機制,制定工作制度,明確責任分工,全面、系統辨識風險源,建立企業、項目風險源清單,形成“一企一檔”、“一項目一檔”,科學分析、評估風險,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對工程質量風險進行分級管控。4.0.3 風險分析評估應從辨識出的風險源所引發質量事故(件)、質量缺陷(隱患)等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嚴重性兩個方面進行分析,確定風險等級。4.0.4 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應確定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職責、目標與任務。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第一責任人,工程項目負責人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授權范圍內,是項目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第一責任人。4.0.5 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應選擇較合理、有效、經濟的方法避免風險事件的發生,將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降至可能的最低程度。4.0.6 風險事件發生后,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應相互協作,立即采取針對性的風險應急措施,排除風險隱患,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5風險管控職責5.0.1 建設單位職責1.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首要責任主體,應當在項目可行性研究、設計、建設等全階段全面掌握項目的工程質量風險,組織設立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含分包)、監理單位等項目負責人組成的風險管控小組,指導和監督項目風險的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各參建單位實施風險源辨識及分類、風險分級,建立風險源清單并監督執行或委托監理單位監督執行。2.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全過程中組織實施質量風險管理并進行過程協調,包括現場風險巡查、召開風險管理專題會、對風險進行跟蹤處理等,對質量風險分級管控成果進行評估、評價考核并進行動態調整。3.建設單位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自身存在的風險源。4.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工程項目規模、技術難度等實際情況,依法確定參建單位,各參建單位的資質和人員應當滿足工程規模、難度等要求,以保證工程建設風險的控制效果;應科學合理確定建設工期、建設費用等,確保工程質量安全。5.建設單位或委托監理單位應在工程建設全過程中檢查各參建單位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6.建設單位應在現場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明確參建各方的風險應急主要責任人,組織編制風險管理預案,并檢查應急物資的準備情況。當現場發生質量事故時,建設單位應組織參建單位進行事故的搶險或事后的處理工作,做好施工企業先期處置,明確并落實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將事故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5.0.2 勘察、設計單位職責1.勘察單位應在項目勘察階段做好項目前期的風險源辨識工作,包括所屬項目的地質構造風險源、地下水控制風險源等,為項目設計提供依據或進行相關提示,為施工階段的風險控制提供相關的信息。同時在工程設計、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時,配合建設單位完成必要的補勘工作,并及時解決施工中發現的勘察問題。2.設計單位應當在工程設計中綜合考慮建設前期風險評估結果,確保建筑設計方案和結構設計方案的合理性,根據合同約定配合建設單位制定和實施應急預案,就相關風險處置技術方案在設計交底時向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明確地下管線風險源、周邊環境風險源,及時解決施工中發現的設計問題。3.勘察、設計單位應將在項目勘察、設計階段辨識出的質量風險源,在勘察、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工程質量風險源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提出保障工程質量的意見建議和具體措施,由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作為施工階段工程質量風險控制的相關依據。4.勘察、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小組,對施工單位制定的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措施,提出針對性建議。5.勘察、設計單位應制定工程質量風險預警控制指標,明確監控監測要求,并跟蹤檢查實施情況。5.0.3 施工單位職責1.施工單位是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實施主體,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施工全過程的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分包單位負責其承包工程的質量風險管理工作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質量風險管控。2.施工單位應健全完善工程質量風險防控系,建立工程質量風險管控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明確質量、技術、生產、材料、成本等職能部門的工程質量風險職責,建立考核獎懲、全員培訓等工作機制。3.施工單位應建立本企業工程質量風險源辨識清單,采取技術、管理、應急等措施,在工程施工全過程、各環節中實施工程質量風險管控。4.項目部應執行企業工程質量風險各項管理制度,明確項目部各部門、施工班組、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工作職責和內容,組織實施風險源辨識,編制項目部工程質量風險源辨識清單,進行風險分級,制定針對性的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包括風險預管控措施與應急預案),認真組織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技術交底工作,落實施工全過程的質量風險管控措施,按照預管控措施和應急預案負責落實質量風險的管控與跟蹤,做好相關資料的記錄和存檔。5.0.4 監理單位職責1.監理單位是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監督主體,落實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監理責任,建立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相關監理制度,將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監督工作列入監理規劃,編制監理實施細則。2.監理單位應監督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實施情況,在開工前審核施工單位的風險預管控措施與應急預案,采取現場巡視、旁站、平行檢驗等方式,檢查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包括工程質量風險管控責任制、風險管控制度、工程開工前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和專家論證情況,技術交底情況,現場材料、設備器材、機械的準備情況,項目管理、技術人員和勞動力組織情況等。3.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未能有效辨識風險源、風險分級有誤、管控措施不當或管控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應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監理單位應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上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5.0.5 檢測機構職責1.檢測機構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嚴格落實部、省、市主管部門的管理要求,依法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2.檢測機構應與建設單位簽訂檢測委托合同,落實檢測責任,嚴格按照標準規范開展檢測活動,保證檢測數據準確、及時、有效,及時將不合格檢測結果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3.檢測機構應加強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建立建設工程過程數據和結果數據、檢測影像資料及檢測報告記錄與留存制度,對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5.0.6 預拌混凝土企業職責1.預拌混凝土企業應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原材料采購、檢驗檢測、配制、生產、運輸、儲存等環節的質量管理,建立完整的材料進場、生產、銷售等可追溯機制,對混凝土產品質量負責。2.預拌混凝土企業應健全完善工程質量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工程質量風險管控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6風險源辨識6.0.1 風險源辨識方法6.0.2 工程質量風險源分為各參建單位質量行為風險源和實體質量風險源兩部分。6.0.3 工程項目風險源應根據風險源對結構、使用安全、使用功能形成的危害程度分為A類、B類、C類。其中,A類: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安全的重大質量風險源;B類:涉及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較大質量風險源;C類:除A、B類以外的其他一般性質量風險源。6.0.4 企業和工程項目應在本指南所列的風險源清單(附錄A、B)的基礎上制定本企業及項目風險源清單(附錄C、D),按企業和項目質量風險管控制度具體實施管控。6.0.5 采用“四新”技術的,必須按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進行專家論證,論證方案應包括質量風險分級管控的內容,專家論證結論應包括對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措施有效性、科學性、合理性的意見。7風險分級7.0.1 工程質量風險分為質量行為風險和實體質量風險。7.0.2 質量風險應根據風險源類別、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等因素實行分級管理,分為一級、二級、三級。7.0.3 質量風險分級可采用風險矩陣法進行風險評估,也可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和工程項目施工實際選擇其它適宜的風險評估方法,或同時采用幾種風險評估方法互相驗證,確保風險評估的準確性。7.0.4 發生質量事故(件)會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應直接定為一級風險。7.0.5 社會影響程度、社會關注度應根據工程項目規模、類型、功能、重要性、周邊環境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8風險分級管控9文件與記錄10主管部門監管10.0.1綜合考慮工程項目的周邊敏感目標影響、社會關注度、工程使用性質、企業資質等級、項目管理水平等因素,可運用大數據、數字化手段對工程項目的實體質量風險進行分級,可用紅、黃、藍三種顏色標識區分,實現利用智慧化質量監管平臺科學精準對工程項目實施差異化監管,有效提高監管效能。(附錄F)10.0.2可根據工程項目質量風險等級制定工程質量監督計劃、確定監督抽查頻次,加強監督檢查,加大處罰力度。10.0.3對工程項目實體質量風險管控應根據工程進度和現場實際實行動態化監管。10.0.4應對質量行為風險源實施分級監督管理,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各級質量行為風險應下達質量整改通知書,責任單位應按隱患通知書的要求進行整改并上報整改結果。整改通知單、監督記錄等監管文書均應記入質量監督檔案。附錄:A質量行為風險源清單B實體質量風險源清單(模板)C項目部工程質量風險源清單D企業工程質量風險源清單E工程質量風險管控評價記錄F項目質量風險差異化分級管控(主管部門)
附錄A質量行為風險源清單一、建設單位(一)A類風險源1.違法、肢解發包工程。產生的危害:違反法律法規,無法保證工程質量。防控措施:建設單位應當按相關法律法規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任意壓縮合理工期30%以上且未采取質量控制措施的。產生的危害:違反法律法規,無法保證工程質量。防控措施:施工進度計劃應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批后執行。施工中不得任意壓縮工期,進度計劃的重大調整應按原審批程序辦理變更手續,并應制定相應的質量控制措施。(《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通用規范》2.0.6條)3.迫使施工單位以低于成本10%及以上的價格承接工程。產生的危害:違反法律法規,無法保證工程質量。防控措施: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應選用合理價格中標單位。4.施工圖設計文件未報審圖機構審查合格。產生的危害:違反法律法規。未經審查的圖紙可能存在錯誤,按照錯誤的設計文件施工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防控措施: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施工現場施工圖紙必須加蓋圖審專用章。5.有重大修改、變動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未報審圖機構審查合格。產生的危害:違反法律法規。未經審查的重大變更可能存在錯誤,按照錯誤的變更文件施工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防控措施:有重大修改、變動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建設單位應報圖紙審查機構重新審查。涉及地基與主體結構形式改變、結構強度變更、防水等級降低、主要設備調整等直接影響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變更應按照重大設計變更管理,工程項目應建立重大設計變更臺賬。6.未提供給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紙。產生的危害:違反法律法規。未經審查的圖紙可能存在錯誤,按照錯誤的設計文件施工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防控措施:應提供給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紙,且圖紙套數應滿足現場需要。7.以“優化設計”名義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擅自變更施工圖設計文件。產生的危害:違反法律法規,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防控措施: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標準。8.未按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監測機構進行檢測、監測。產生的危害:檢測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無法保證,危及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防控措施:建設單位應按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二)B類風險源1.任意壓縮合理工期或合同工期15%-30%(不含30%)。產生的危害:違反法律法規,無法保證工程質量。防控措施: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壓縮合理工期必須采取相應措施,并組織專家論證。2.迫使施工單位以低于成本10%以內(不含10%)的價格承接工程。產生的危害:違反法律法規,無法保證工程質量。防控措施: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應選用合理價格中標單位。3.未及時組織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工作。產生的危害:參建各方未能了解工程設計的主導思想、建筑構思和要求以及施工中應特別注意的事項,也未能及時發現圖紙中的差錯、遺漏、矛盾,未能將圖紙中的質量隱患與問題消除在施工之前,造成返工浪費。防控措施: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圖紙會審、設計交底,施工、監理單位應及時將圖紙中不明確的地方與設計單位溝通。4.住宅工程未下達《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控任務書》。產生的危害:質量常見問題未得到有效治理,影響建筑使用功能。防控措施:建設單位應在開工前下達《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控任務書》,并將質量常見問題防控技術措施列入工程檢查和驗收內容。二、勘察、設計單位(一)A類風險源1.從事建筑活動的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未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或未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產生的危害:不具備勘察設計能力,勘察、設計文件無效,嚴重者危及結構安全及使用,危及人身安全,造成財產損失。防控措施: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2.勘察單位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勘察,或提供的勘察文件不真實、不準確。產生的危害:勘察成果文件是設計的基礎資料,是設計的依據;勘察資料不準確,可能造成設計地基承載力不足,進而造成基礎不均勻沉降,嚴重的會影響到工程的主體結構安全。防控措施:勘察單位提供的地質、測量、水文、物探等勘察成果必須真實有效;勘察單位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勘察人員應當在勘察成果上簽字并對勘察成果的質量負責。3.設計單位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產生的危害:會導致工程出現質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防控措施: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質量安全事故,應嚴格遵守工程設計文件審查制度,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嚴格把關,完善圖審制度,守住結構安全底線。(二)B類風險源1.設計單位未將參建單位發現的工程設計中不符合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部分進行改正。產生的危害:危及結構安全及使用。防控措施:工程監理、施工單位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或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進行整改。2.設計單位未拒絕建設單位違反規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質量要求,在工程設計中,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質量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產生的危害:危及結構安全及使用。防控措施: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設計單位在工程設計或施工作業中,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設計單位對建設單位違反前款規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應當予以拒絕。3.勘察、設計單位未按規定參與地基驗槽。產生的危害:土石方開挖未能到達指定持力層或基槽清理不達標,地基存在的問題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地基處理,造成建筑物不均勻沉降、超出規范的變形、傾倒失穩、滲漏、結構上浮等。防控措施:勘察、設計單位應按規定參與地基驗槽,針對地基存在的問題,應根據巖土勘察報告中的相關參數,選擇技術成熟的地基處理措施。4.勘察、設計單位未按規定參加竣工驗收。產生的危害:驗收程序不符合要求,無法確保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圖紙設計要求、合同約定及工程建設標準規范。防控措施: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后,對符合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組成驗收組,進行竣工驗收。5.勘察、設計單位未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或未對因勘察、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產生的危害:加大質量事故影響程度,嚴重者危及結構安全及使用,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防控措施: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及時解決施工中發現的勘察、設計問題,參與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分析,并對因勘察、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6.勘察單位未按規定在勘察文件中說明地質條件可能造成的工程質量風險。產生的危害:導致施工單位未能對工程重點部位和環節進行施工安全策劃,嚴重的將危及結構安全,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防控措施:勘察單位應辨識工程項目質量風險源,并在勘察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質量風險源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提出保障工程質量的意見建議和具體措施,由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作為施工質量風險管控的依據。7.設計單位未編制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控設計專篇。產生的危害:質量常見問題未得到有效治理,影響建筑使用功能。防控措施:設計單位應編制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控設計專篇,對易發生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的部位和環節進行細化設計,繪制相應節點構造圖,并將常見問題防控要求向相關單位進行設計交底。(三)C類風險源1.在工程施工前,未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作出設計交底和詳細說明。產生的危害:導致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對工程設計意圖理解不透,不深,未能按設計要求施工,危及結構安全及使用。防控措施:設計單位應在工程施工前,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作出詳細說明。2.勘察、設計單位未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風險管控小組。產生的危害:勘察、設計單位未及時指導、審查施工單位制定的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措施,檢查實施情況,并提出針對性建議,導致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措施未能有效實施,可能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防控措施:勘察、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指導、審查施工單位制定的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措施,檢查實施情況,并提出針對性建議。3.勘察、設計單位未制定工程質量風險預警控制指標,明確監控檢測要求,并跟蹤檢查實施情況。產生的危害: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未能對風險預警控制指標進行有效的檢測預警,導致施工過程質量風險進一步加大,可能引發施工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防控措施:勘察、設計單位應制定合理的工程質量風險預警控制指標,明確監控檢測要求,并跟蹤檢查實施情況。將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反饋。4.設計單位對設計文件選用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違法指定生產廠家和供應商。產生的危害:造成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生產和供應市場的不合法競爭、謀取不正當利益和建設投資增加。防控措施:設計單位可以在設計文件中提出選用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性能要求,但不得指定生產廠家、品牌、供應商等。5.勘察、設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未簽署授權委托書,明確勘察、設計工程項目負責人。產生的危害:易發生質量問題,質量責任不可追溯。防控措施:建設工程實行質量責任終身制??辈臁⒃O計單位等建設工程責任主體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應當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對因自身造成的質量問題承擔相應責任;明確相應責任人,簽署授權書和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6.設計單位未按規定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施工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并對防范質量事故提出指導意見。產生的危害:導致施工單位未能對工程重點部位和環節進行施工質量風險管控,嚴重的將危及結構安全,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防控措施:設計單位應將項目設計階段辨識出的質量風險源,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工程質量風險源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提出保障工程質量的意見建議和具體措施,由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作為施工階段工程質量風險控制的相關依據。三、施工單位(一)A類風險源1.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承攬工程。產生的危害: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承攬工程,因人員素質、管理水平、資金數量、技術裝備等綜合能力的不足,易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給工程留下隱患。防控措施:禁止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承攬工程,嚴格資質審查,具備相應等級的資質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2.以其他施工單位名義承攬工程,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產生的危害:擾亂建筑市場秩序,導致招投標不公平競爭;借用單位或個人存在資質等級不夠、人員素質差、管理落后等問題,易出現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造成質量隱患。防控措施:禁止以其他施工單位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單位、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一經發現,嚴肅處理。3.施工單位轉包、違法分包工程。產生的危害:轉包或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造成“層層轉包、層層扒皮”問題,實際用于工程建設的費用大為減少,導致偷工減料,無法保證工程質量。防控措施:禁止施工單位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應依法分包。4.項目經理資格不符合要求或未到崗履職。產生的危害:項目經理對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全面負責,項目經理資格不符合要求,會由于能力、經驗不足導致質量問題的產生;項目經理未到崗履職,會導致人員配備不齊全,降低施工合同的履約能力,造成施工質量把關不嚴等問題,易產生工程質量事故。防控措施:項目經理應具備相應資格并到崗履職,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制。5.擅自使用未經監理單位進場檢驗、未經監理單位見證取樣或檢驗不合格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等。產生的危害:未經進場檢驗、見證取樣送檢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用于工程上,無法保證工程質量;不合格建筑材料用在一般部位會造成工程的使用功能缺陷,用在結構關鍵部位,會造成質量隱患,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嚴重時會造成倒塌事故。防控措施: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進行見證取樣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6.施工單位未嚴格按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或擅自修改設計文件。產生的危害:不按圖施工或擅自修改設計文件,會造成施工單位違反設計意圖,給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留下隱患,影響工程質量。防控措施:施工單位應嚴格按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設計文件,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7.未嚴格按強制性標準進行施工或偷工減料。產生的危害:不按強制性標準要求組織施工,減少工料的投入,簡化操作工序,會造成工程質量缺陷或影響使用功能,關鍵部位會造成嚴重的結構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工程質量。防控措施:施工單位應嚴格按強制性標準進行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監理單位對未按強制性標準施工或偷工減料的行為應嚴厲制止,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8.未按規定及時處理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并做好記錄。產生的危害:不按規定及時處理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會給工程質量留下隱患,導致檢驗批、分部分項工程不合格,嚴重時會造成重大事故。防控措施: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及時處理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參建單位嚴格過程控制,并按規定組織檢驗批、分部分項工程、單位工程驗收。9.未按規定處置不合格試驗報告。產生的危害:未按規定處置不合格試驗報告無法保證施工質量,造成不合格材料、構配件用于工程,給工程質量留下隱患,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防控措施: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不得使用。10.未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產生的危害:未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無法科學、有效指導施工,無章可循,導致質量目標、工期目標、效益目標無法實現。防控措施:施工單位應按規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11.未進行隱蔽工程質量檢查和記錄,未留存必要的影像資料。產生的危害:不進行隱蔽工程質量檢查會造成施工質量難以檢驗及認定,工程質量無法追溯,造成工程質量隱患。防控措施: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隱蔽工程報驗,相關單位應加強隱蔽工程質量檢查,并應做好記錄,及時歸檔。B類風險源1.項目質量管理機構配備人員不符合要求。產生危害:項目配備質量管理人員數量不足,削弱項目的整體質量管理能力,影響質量責任制的落實,影響工程施工質量。防控措施:應按規定足額配備相關人員。2.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弄虛作假。產生的危害: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弄虛作假無法反映檢驗批從原材料到最終驗收的真實性,會導致檢驗批、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失真,造成工程質量隱患。防控措施:工程質量控制資料不得弄虛作假,參建單位應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加強檢查,確保質量控制資料真實、完整、有效。3.未實施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產生的危害:未實施質量標準化,不能及早發現設計、施工工藝、選材等方面的不足之處,不利于施工人員全面掌握技術標準,容易出現常見質量問題,造成工期延長、費用增加等。防控措施:施工單位未實施樣板引路制度的,不得開展后續施工,建設、監理單位應加強監督檢查。4.未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產生的危害:未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將導致施工人員無法全面了解工程特點、技術質量要求、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無法科學地進行施工,容易造成質量問題或發生質量事故。防控措施: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技術交底,施工企業應加強內部審批、檢查。5.未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產生的危害:可能產生質量缺陷或質量隱患。防控措施: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并實行動態管理。6.未在施工過程中認真做好預檢、自檢、交接檢、專職檢、分部工程中間檢驗等工序。產生的危害:施工過程中未做好工序質量檢驗工作會使不合格工序進入下道工序,易增加不合格檢驗批,產生工程質量隱患。防控措施:項目部應嚴格工序控制,做好工序質量檢驗工作,做好記錄,及時歸檔,且應加強內部管理。7.未按規定做好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的質量報驗工作。產生的危害:未按規定做好檢驗批、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報驗工作會導致驗收結論失真,資料弄虛作假,產生工程質量隱患。防控措施: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做好檢驗批、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報驗工作,監理單位加強監督檢查。8.未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產生的危害:未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不利于提高人員素質,導致管理人員能力不足,施工作業人員崗位技能不熟練、操作能力弱,無法保證工程質量。防控措施: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未經教育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施工單位應加強內部管理。9.未編寫《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控措施和實施方案》,并按批準后的方案實施。產生的危害:質量常見問題未得到有效治理,影響建筑使用功能。防控措施:工程開工前,總包單位應依據設計文件編寫《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控措施和實施方案》,并報監理單位審查、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分包單位應制定分包工程的質量常見問題防控措施,經總包單位審查、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10.項目涉及的施工規范、圖集及相關標準配備不符合要求。產生的危害:項目涉及的施工規范、圖集及相關標準配備不齊全,導致現場施工人員未能全面掌握技術標準,未能有效指導規范施工,影響工程質量水平提高。防控措施:項目部應配備項目涉及的施工規范、圖集及相關標準,施工單位應加強內部管理。四、監理單位(一)A類風險源1.總監理工程師資格不符合要求或未到崗履職。產生的危害:總監資格不滿足要求或未到崗履職,影響監理工作正常開展,致使質量得不到保障。防控措施:通過招投標、備案、檢查、考勤等環節確??偙O理工程師資格應符合要求,并到崗履職。總監資格應符合國家規定,按照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以及監理規范要求,嚴格履行總監職責。2.未配備足夠具備資格的監理工程師或未到崗履職。產生的危害:監理人員配備不足或未到崗履職,影響監理工作正常開展,致使質量得不到保障。防控措施:通過招標、備案、檢查、考勤等環節確保監理人員資格符合要求,并到崗履職,到崗頻次應符合《監理合同》的約定,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理規范要求嚴格履行監理人員職責。3.未編制、實施《監理規劃》。產生的危害:《監理規劃》是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寫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用于項目監理機構全面開展監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起到總體規劃和指導作用。未編制、實施《監理規劃》,監理工作將無法正常開展,無法對工程質量實行有效監管。防控措施: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對《監理規劃》進行審批,確?!侗O理規劃》的編寫質量和編寫時效,通過日常檢查,驗證《監理規劃》的實施情況?!侗O理規劃》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寫,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在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前報建設單位;《監理規劃》內容要詳實,與項目的實際情況相符合,具有針對性;工程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審批的《監理規劃》開展監理工作。當實際情況或條件發生變化而需要調整《監理規劃》時,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修改,并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報建設單位。4.未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嚴格進行審查。產生的危害:對內容不突出、不實用、不符合工程實際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查不規范,未能提出有針對性的修改措施,無法指導施工。防控措施: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報審表,檢查監理人員審查意見和審查人員的簽字情況。監理人員要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類《施工方案》,不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禁止開工建設。5.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投入使用或安裝前未進行審查。產生的危害: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是工程質量最直接、最基本保證,使用未經審查或驗收不合格的產品,無法保證工程質量,產生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重大質量風險。防控措施:檢查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驗收記錄和監理人員審查驗收的簽字情況。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均應通過監理方進行驗收審查。6.未對分包單位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核。產生的危害:分包單位是專項工程的直接實施者,分包單位的人員配備、管理水平、施工能力、以往業績等對專項工程的施工質量起決定性作用,分包單位不符合要求,將給工程的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帶來重大隱患,必須對分包單位的資質及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嚴格審查。防控措施:檢查分包單位資質審查資料,包括資質報審表、分包單位的資質材料和監理人員審查簽字情況等。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包單位,應對其資質進行嚴格審查。7.未對隱蔽工程嚴格驗收。產生的危害:監理對隱蔽工程驗收是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的驗收,驗收不規范將使施工質量缺少可靠保障,易造成工程質量隱患。防控措施:檢查隱蔽驗收報審表和隱蔽驗收記錄以及監理人員驗收簽字情況。監理人員按國家規范要求對所有隱蔽工程進行驗收,簽署有關驗收記錄。8.對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未按規定進行質量驗收。產生的危害:分項、分部工程驗收不及時或不規范,將影響工程的竣工驗收,無法對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判。防控措施:定期檢查分項、分部工程驗收記錄。及時對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進行驗收,簽署有關驗收文件和記錄。9.未按要求簽發監理通知單,未復查質量問題整改結果。產生的危害:簽發監理通知單是監理單位督促施工單位對質量問題進行整改的有效手段,工作不到位,無法形成閉環管理,易造成質量隱患延續。防控措施:檢查監理通知單的數量以及通知單的回復情況和復查結果。監理在驗收或日常巡查中發現較嚴重的質量問題,應向施工單位簽發《監理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限時整改并回復,監理單位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形成閉環整改。(二)B類風險源1.未編制、實施《監理實施細則》。產生的危害:《監理實施細則》是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寫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用于開展工程項目中某一專業或某一方面監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未編制《監理實施細則》或編制不規范,影響監理人員開展監理工作的質量,造成工程質量隱患。防控措施:根據《監理實施細則》清單檢查細則的數量和質量,通過監理資料的檢查,驗證《監理實施細則》的實施情況。凡涉及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和重要分項工程,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監理實施細則》,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審批。2.未對檢驗批工程嚴格驗收。產生的危害:檢驗批驗收是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的質量驗收,是后續分部分項工程等驗收的基礎,直接關系工程的實體質量。監理對檢驗批驗收不到位,無法保證工程質量。防控措施:檢查檢驗批驗收報審表和檢驗批驗收記錄以及監理人員驗收簽字情況。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對工程的所有檢驗批進行驗收,簽署有關驗收記錄。3.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未實施旁站監理,未做好記錄。產生的危害:旁站監理不規范將無法在施工過程中及時發現質量問題,一旦有質量問題將形成永久缺陷。防控措施: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做好旁站工作并做好旁站記錄,留存旁站照片。4.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措施監督落實不到位。產生的危害:質量常見問題未得到有效治理,影響建筑使用功能。防控措施:監理單位應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方案及技術措施》,提出具體要求和監控措施,并列入《監理規劃》《監理細則》,在監理過程中嚴格實施。(三)C類風險源1.對施工質量未進行巡查,未做好記錄。產生的危害:不能及時發現質量問題。防控措施:制定巡查制度,檢查巡查記錄。按照巡查方案定時定點巡查,做好巡查記錄。2.未對施工質量進行平行檢驗,未做好記錄。產生的危害:平行檢驗是監理機構在施工單位自檢的同時按有關規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約定對同一檢驗項目進行的檢驗檢測活動。平行檢驗不到位,缺少關鍵控制環節。防控措施:檢查平行檢驗記錄。監理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約定對有關檢驗批進行平行檢驗,做好平行檢驗記錄。五、檢測機構(一)A類風險源1.超出資質許可范圍從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產生的危害:檢測能力未經確認,不能準確判定工程及材料質量,檢測結果不具有法律依據。防控措施:檢測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超出資質范圍從事檢測活動。2.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產生的危害:自身不具備檢測能力,承包方的檢測能力得不到有效確認,不能準確判定工程及材料質量,檢測結果不具有法律依據。防控措施:檢測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轉包檢測業務。3.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產生的危害:不具備檢測能力,弄虛作假,檢測機構的檢測能力得不到有效確認,不能準確判定工程及材料質量,檢測結果不具有法律依據。防控措施:檢測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4.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檢測;產生的危害:檢測方法不符合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檢測數據失真,易造成嚴重質量缺陷或質量安全事故。防控措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檢測,檢測機構必須加強內部質量控制。5.使用不能滿足所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要求的檢測人員或者儀器設備;產生的危害:易造成檢測結果失實,對材料或工程質量誤判,無法保證檢測報告的真實性。防控措施:使用能滿足開展檢測活動的人員或儀器設備,檢測機構必須加強內部質量控制,持續對人員進行培訓,對儀器設備進行檢定/校準和維護。6.出具虛假的檢測數據或者檢測報告。產生的危害:檢測數據或檢測報告虛假不實,致使不合格產品用于工程項目,易造成嚴重質量缺陷或質量安全事故。防控措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檢測,檢測機構必須加強內部質量控制。7.檢測項目涉及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檢測結果不合格的,未及時報告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產生的危害:主管部門未能及時掌握工程材料不合格情況,易造成嚴重質量缺陷或質量安全事故。防控措施:檢測機構建立檢測結果不合格項目臺賬,并及時上報工程所在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門。B類風險源1.未按要求執行國家見證?。ㄋ停又贫犬a生的危害:樣品真實性不能保證,不能代表工程項目涉及的材料檢測。防控措施:嚴格執行國家見證?。ㄋ停又贫?。2.未與建設單位簽訂檢測委托合同。產生的危害:違反法律法規,檢測報告不具備法律效力,不能用于相應的工程項目;防控措施:項目開工前,檢測機構應根據資質范圍與建設單位簽訂檢測委托合同,并到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六、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一)A類風險源1.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資質不符合要求。產生的危害:預拌混凝土質量不能得到保證,混凝土結構不能滿足相應的力學性、耐久性。防控措施:在選擇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時,嚴格查驗生產企業的資質證書,無資質或資質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企業,嚴禁選用。2.企業主要人員不能到崗履職。產生的危害:企業主要人員對混凝土產品質量直接相關,資格不符合要求,會由于能力、經驗不足導致問題的產生;未到崗履職,會導致人員配備不齊全,不能保證混凝土產品生產質量。防控措施:檢查企業主人要人員資格和到崗履職情況,企業主要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并到崗履職,機構應當建立崗位責任制。3.未按要求設計配合比或未按設計配合比進行生產。產生的危害:混凝土拌和物施工性能無法保證,混凝土的力學性能、耐久性能不能滿足相應設計要求。防控措施:應根據設計、施工、耐久性要求及原材料實際情況,進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與優化,并應根據實際條件采取適宜的生產、運輸措施,確保結構混凝土的均勻性、相應齡期的力學性能以及耐久性能,控制影響混凝土結構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能的非荷載裂縫的發生與發展。4.供應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預拌混凝土。產生的危害:混凝土拌和物施工性能無法保證,混凝土的力學性能、耐久性能不能滿足相應設計要求。防控措施: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標準規范組織生產和運輸,按照要求進行出廠檢驗和生產質量控制水平統計,根據質量控制水平進行調整配合比、加強質量管理。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對不同批次、不同強度等級、不同性能的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對出廠混凝土的塌落度、強度、凝結時間、氯離子、含氣量、堿含量、抗凍性能、抗滲性能等進行嚴格檢驗。取樣批次應符合標準要求。在交貨地點配合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標準規范進行交貨檢驗。5.使用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原材料。產生的危害:混凝土拌和物無法實現施工性能,混凝土結構不滿足相應的力學性能、耐久性能。防控措施:預拌混凝土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原材料采購、進場驗收制度,檢驗制度,選用質量合格且穩定的原材料,進場原材料查驗質量證明文件,嚴格按照技術標準要求對原材料進行驗收,復驗,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使用6.未對各種原材料進行分倉貯存或未按照指定倉位進行卸料。產生的危害:水泥罐打入礦粉、粉煤灰,實際水泥用量無法計算,造成混凝土力學性能、耐久性能不滿足設計要求;骨料倉混卸,實際砂石用量計算不精確,混凝土工作性能難以控制,無法計量各種骨料用量,影響混凝土的力學性能和耐久性。防控措施: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各種原材料進行分倉貯存,并應有明顯標識,砂石骨料不得混存,粉料應按品種,等級和生產廠家分別標識貯存,水泥及礦物摻合料,粉狀外加劑應防止受潮及污染,粉狀、液態外加劑應貯存在密封容器內,應防曬和防凍。預拌混凝土企業應安排專人對料倉及粉料儲罐進行管理,專人管理粉料儲罐開關鎖,不得允許任何人隨意打開粉料儲罐;無人值守系統要設專人進行核對粉所進原材料,不得任由司機隨意填寫;骨料倉嚴格劃分界限,砂石倉不得混放,發現卸錯骨料直接裝車退場。7.未按要求進行現場交貨檢驗。產生的危害:混凝土強度等級澆筑錯誤,混凝土的力學性能、耐久性能不能滿足相應設計要求,交貨質量及數量發生分歧。防控措施:現場交貨驗收應滿足相關標準規范要求,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應滿足設計及施工要求,供方應提供同一配合比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包括工程名稱、澆筑部位、混凝土標記配合比報告編號、供貨數量等,交貨時應有專人對供方的質量及數量進行確認。8.特殊外加劑(膨脹劑、纖維等)添加時未計量或未添加。產生的危害:混凝土達不到設計的力學性能、耐久性能以及特殊性能要求。防控措施:預拌混凝土企業要嚴格按照配合比設計進行稱量,保證稱料效率與投料速度相匹配,有規范的稱料投料記錄,必要時增加單獨的粉料儲罐進行生產計量。(二)B類風險源1.水泥和外加劑質量波動大,相容性差。產生的危害:混凝土坍落度損失異常,不能滿足施工要求,造成混凝土不合格。防控措施:加強對進場水泥和外加劑的質量檢測,特別是相容性檢測,發現異常及時查找原因,采取補救措施。2.粉煤灰含有氨鹽(氨法脫硫灰)。產生的危害:氨鹽在混凝土中會發生反應,釋放出氨氣,造成混凝土膨脹和室內空氣環境中氨超標。防控措施:粉煤灰進場驗收增加氨鹽檢測,未經檢測合格不得使用;若檢測出粉煤灰中氨含量超標,應進行退貨退場。3.生產設備及儀器未按規范計量檢定或自檢檢驗。產生的危害:原材料計量不準確,不能按配合比精準投料,造成配合比失控,混凝土質量不受控。防控措施:計量設備的精度應符合現行《建筑施工機械與設備混凝土攪拌站(樓)》(GB/T10171)的有關規定,應具有法定計量部門簽發的有效檢定/校準證書,并應定期校驗?;炷辽a單位每月應自檢1次;每班工作開始前,應對計量設備零點校準。做好生產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4.混凝土生產攪拌時間不符合規范要求。產生的危害: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勻性差,混凝土的力學性能、耐久性能不能滿足相應設計要求。防控措施:攪拌設備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要求,攪拌應滿足《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采用攪拌車運輸時攪拌時間,從全部原材料投完算起不應少于30s,采用翻斗車運輸,冬季施工,高強度等級混凝土,摻有引氣劑,膨脹劑和粉狀外加劑的應適當延長攪拌時間。5.預拌混凝土檢測報告無堿含量計算書。產生的危害:無法精確控制混凝土堿含量,致使混凝土發生堿骨料反應,影響混凝土的強度、耐久性。防控措施:計算混凝土原材料中所含的堿含量,嚴格按照配合比進行混凝土攪拌,對混凝土的總堿含量進行計算,保證混凝土總堿含量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附錄B-1實體質量風險源清單(房建篇)一、地基與基礎1.風險源名稱:地基清槽。產生的危害:影響地基承載力,引起地基變形。A類風險源:(1)天然地基未按勘察、設計要求進行地基承載力檢測;(2)基礎施工前,槽底未按設計及規范要求進行輕型動力觸探檢驗;(3)基底不良地質、墓穴、井洞等未按設計要求處理。防控措施:(1)勘察、設計要求對天然地基承載力或相關指標進行檢測時,建設單位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2)天然地基應按設計及規范要求進行輕型動力觸探檢驗;(3)局部淤泥質土、有機質土、強膨脹土等不良土質區域、墓穴、井洞等按設計要求進行換填或其他方式處理壓實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B類風險源:(1)清槽工藝不合理,持力層土受擾動;(2)基底土長期外露,未及時對基底土層進行封閉。防控措施:(1)機械挖土時,槽底以上200~300mm范圍內的土方應采用人工修底的方式挖除;(2)地基基槽(坑)驗槽后,應及時對基槽(坑)進行封閉,及時對基底土層進行墊層施工并采取防止水浸、暴露和擾動基底土的措施。2.風險源名稱:換填地基施工。產生的危害:影響地基承載力,引起地基變形。A類風險源:(1)換填材料及配比不符合設計要求;(2)未分層壓實。防控措施:(1)素土、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等換填地基應按設計要求的材料及配比進行施工;(2)換填地基應分層施工,分層檢驗,施工結束后,應進行承載力檢驗。B類風險源:素土、灰土地基、粉煤灰地基施工時含水量不符合要求。防控措施:素土、灰土地基、粉煤灰地基施工前應通過擊實實驗確定換填料最大干密度、最優含水量,素土、灰土地基土料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最優含水量±2%的范圍內,粉煤灰地基粉煤灰含水量宜控制在最優含水量±4%的范圍內。3.風險源名稱:復合地基施工。產生的危害:影響地基承載力,引起地基變形。A類風險源:(1)復合地基增強體材料、配合比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2)樁長、孔深不符合設計要求;(3)水泥粉煤灰碎石樁樁體出現斷樁、縮徑等質量缺陷及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防控措施:(1)應加強進場材料驗收和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2)應加強施工過程質量控制,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樁長、孔深,并加強樁長、孔深的檢查驗收;(3)應加強計量管理和計量抽測,嚴格控制配合比,澆筑時應控制樁身混合料充盈率≥1.0;(4)根據地層情況選擇適宜的設備和施工工藝,按規范要求留置、制作樁體試塊,現場有標準養護箱或養護室對試塊進行標準養護;(5)復合地基承載力必須檢測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4.風險源名稱:鋼筋混凝土預制樁施工。產生的危害:影響樁基承載力和樁身質量,危及結構安全。A類風險源:最終收錘的貫入度不滿足設計要求、樁端未達到設計要求持力層、樁身傾斜、彎曲、裂縫、斷裂、強度低等質量缺陷。防控措施: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并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及施工方案施工。施工結束后,應按設計和規范要求進行工程樁基承載力和樁身質量檢測,檢測合格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C類風險源:(1)未對成品樁質量進行驗收檢查;(2)起吊方式不合理。防控措施:(1)成品樁進場后應進行外觀質量檢查驗收并應提供合格證;(2)混凝土預制樁的混凝土強度達到70%后方可起吊,達到100%后方可運輸,堆放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嚴禁拖拉取樁。5.風險源名稱:鋼筋混凝土灌注樁施工。產生的危害:影響樁基承載力和樁身質量,危及結構安全。A類風險源:施工樁徑小于設計樁徑、施工樁長短于設計要求,樁端未達到設計持力層、沉渣厚度超出設計或規范要求、樁身強度低或樁身裂縫、斷裂、縮徑、離析、夾泥等質量缺陷。防控措施: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并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及施工方案施工,嚴格控制樁長、樁端進入持力層深度、沉渣厚度,樁基混凝土試塊強度未評定合格之前嚴禁下道工序施工。施工結束后,應按設計和規范要求進行工程樁基承載力和樁身質量檢測,檢測合格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B類風險源:樁頂標高和樁位偏差不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防控措施:樁基施工時,應嚴格控制樁頂標高和樁位偏差,其偏差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C類風險源:鋼筋籠質量尺寸偏差超出規范允許偏差值。防控措施:應加強鋼筋籠質量檢查驗收,鋼筋籠的主筋間距、直徑、長度、箍筋間距等尺寸偏差應符合規范要求。6.風險源名稱:混凝土施工。產生的危害:影響結構安全,發生滲漏。A類風險源:(1)混凝土運輸、輸送、澆筑等過程中加水;(2)運輸、輸送、澆筑過程中散落的混凝土用于澆筑;(3)未按規范要求數量留置混凝土試塊,混凝土試塊強度檢測結果嚴重低于標準強度,混凝土強度評定不合格。防控措施:(1)應加強混凝土運輸、輸送、澆筑等過程中管理,嚴禁加水;(2)各方加強在運輸、輸送、澆筑過程中的管理,嚴禁將散落的混凝土用于澆筑;(3)試塊應按見證取樣要求在澆筑地點取樣留置,留置數量、養護條件應符合規范和方案要求,試塊強度不合格或強度評定不合格應按規范要求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按規范要求進行處理。B類風險源:(1)混凝土不滿足所處場地環境類別耐久性要求;(2)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澆筑時,未按設計和規范要求采取有效隔離措施;(3)澆筑過程中散落的混凝土用于結構澆筑;(4)混凝土養護不到位。防控措施:(1)混凝土應按設計耐久性要求進行配合比設計并生產供應,抗滲、抗凍等級及有害物含量等應符合設計要求,冬季還應采取防凍措施保證混凝土不受凍害;(2)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澆筑時,應按設計和規范要求采取隔離網或橡膠氣囊等有效隔離措施,嚴格按澆筑次序施工;(3)嚴禁將散落的混凝土用于結構澆筑;(4)混凝土澆筑完畢后8-12小時內應及時進行養護,養護方法、養護時間應符合規范和專項方案要求。7.風險源名稱:大體積混凝土施工。產生的危害:混凝土產生開裂、滲漏,影響結構耐久性。B類風險源:未采取控溫措施,未按方案和規范標準要求進行測溫。防控措施:按專項方案要求采取埋設降溫導管、測溫設施、覆蓋保溫材料等有效降溫和保溫措施,并按規范要求頻次進行測溫并記錄,當溫差達到設計和規范要求后方可停止降保溫措施。8.風險源名稱:鋼筋施工。產生的危害:影響結構安全、混凝土構件使用功能和耐久性。A類風險源:(1)使用不合格鋼筋;(2)鋼筋連接和安裝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防控措施:(1)應對每批進場鋼筋進行進場驗收和見證取樣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2)鋼筋安裝時,縱向受力鋼筋的牌號、規格、數量、位置、連接方式、錨固方式和錨固長度等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焊接和機械連接接頭應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混凝土澆筑施工。應加強隱蔽驗收管理,未經隱蔽驗收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B類風險源:鋼筋保護層厚度超出允許偏差。防控措施:應加強混凝土模板加工尺寸及支撐安裝質量控制,選擇鋼筋保護層墊塊的厚度、數量、強度應符合設計和方案要求,墊塊應綁扎固定牢固,混凝土澆筑方式應符合規范要求。9.風險源名稱:土石方回填施工。產生的危害:造成結構構件開裂、破壞,引起沉降變形。A類風險源:(1)結構構件未達到設計強度要求提前回填;(2)局部堆載超出設計荷載要求。防控措施:(1)結構構件達到設計強度要求或設計要求荷載工況時,方可進行土石方回填;(2)加強回填過程管理,嚴格按方案施工,合理確定回填車輛行走路線,限載限速,按設計荷載要求進行分層回填,禁止局部堆載。B類風險源:(1)回填土未做擊實試驗;(2)回填土未分層回填,壓實系數未達到設計要求。防控措施:(1)土方回填前應通過擊實試驗確定最大干密度、最優含水量;(2)回填施工時,控制回填土質量和含水量,采用適宜的機械設備進行分層夯實,按規范要求分層進行見證檢驗,壓實系數達到設計要求后方可進行下一層土回填。10.風險源名稱:地下防水施工。產生的危害:產生滲漏,影響結構安全、耐久性和使用功能。B類風險源:(1)施工縫、變形縫、后澆帶、樁頭、穿墻管、預埋件等細部構造防水處理不符合要求;(2)后澆帶未采用補償混凝土施工或補償混凝土性能指標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防控措施:(1)止水鋼板材料、形式、埋設、朝向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不得出現漏焊、焊接不牢等缺陷,破壞的鋼筋應采取補強措施。施工縫、變形縫、后澆帶等應按設計要求留置,防水構造、接縫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樁頭部位應按設計及規范要求進行防水處理,鋼筋應采取加遇水膨脹橡膠止水環等做好止水措施;地下外墻應采用止水螺桿,并應按設計和規范、方案要求對穿墻孔進行封堵處理;(2)后澆帶應按設計和規范要求時間進行封閉,后澆帶應采用摻膨脹劑的補償收縮混凝土,其抗壓強度、抗滲性能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C類風險源:(1)外墻卷材防水局部脫落;(2)外墻防水層保護措施不當,防水層破損。防控措施:(1)按設計和規范要求對防水層采取防護措施,防護措施應完整到位,卷材防水層應采取滿粘方法進行鋪貼并采取固定措施;(2)應按設計要求設置防水保護層,土石方回填嚴禁損壞防水層,回填質量應符合規范要求。11.風險源名稱:沉降觀測。產生的危害:影響結構安全和后續施工。A類風險源:(1)未按設計和規范要求進行觀測;(2)觀測結果沒有定期分析、上報和編制觀測成果表及繪制時間-荷載-沉降量曲線。防控措施:(1)建設單位應委托具有觀測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觀測;觀測機構應執行批準的觀測方案,按設計要求時間節點、位置布置沉降觀測點,觀測操作應符合規范,結果應真實完整、準確可靠,觀測周期、時間符合方案要求;(2)每次變形觀測結束后,應及時進行成果整理,可按期或按變形發展情況提交變形測量階段性結果,并定期進行觀測結果分析;沉降觀測結后應編制沉降觀測成果表和繪制時間-荷載-沉降量曲線。二、主體結構1.風險源名稱:模板安裝。產生的危害:產生坍塌、變形,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A類風險源:(1)高大模板未進行專項設計;(2)高大模板未按專項方案施工和驗收。(3)后澆帶處的模板及支架未獨立設置。防控措施:(1)高大模板必須按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編制專項方案和專家論證,模板支撐設計應根據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控制工況進行,滿足承載力、剛度和整體穩固性要求;(2)模板支撐安裝前應按要求對專項方案進行技術交底,施工應嚴格按方案和規范要求進行實施并經驗收合格。(3)模板設計和安裝時應采取適宜的方法措施保證后澆帶處的模板及支架獨立設置。2.風險源名稱:承重模板支撐拆除。產生的危害:影響結構安全,產生開裂和變形。B類風險源:(1)承重模板拆除時未進行拆模試塊檢驗或檢測結果未達到拆模強度要求;(2)當承受的施工荷載大于計算荷載時,未經過核算,隨意加設臨時支撐。防控措施:(1)混凝土澆筑施工時應按設計和規范要求留置同條件混凝土養護拆模試塊,并按要求與現場構件同條件養護。承重模板拆除前應對同條件混凝土養護拆模試塊進行檢測,檢測強度達到拆模齡期強度后方可拆除;(2)當承受的施工荷載大于計算荷載時,必須經過核算,采取可靠的臨時支撐措施。3.風險源名稱:混凝土施工。同地基與基礎6。4.風險源名稱:大體積混凝土施工。同地基與基礎7。5.風險源名稱:鋼筋施工。同地基與基礎8。6.風險源名稱:預應力施工。產生的危害:影響結構安全,引起結構產生裂縫、坍塌。A類風險源:(1)使用不合格預應力筋、錨具、夾具和連接器;(2)預應力筋安裝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3)預應力張拉后,預應力筋斷裂或滑脫;(4)張拉后不能可靠錨固,張拉后預應力值達不到設計要求;(5)預應力筋張拉或放張前,混凝土構件未進行強度檢驗或強度達不到要求。防控措施:(1)應按規范要求對每批進場預應力筋、錨具、夾具和連接器等進行進場檢驗和見證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2)預應力鋼筋加工、制作、連接應符合規范要求,安裝時其品種、規格、級別、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位置準確,并應加強隱蔽驗收管理,未經隱蔽驗收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3)后張法預應力結構構件施工前應加強張拉前對鋼絞線材料和安裝的檢查驗收,張拉時應嚴格按張拉方案進行預應力施加,控制鋼絞線的斷裂或滑脫的數量不超出規范要求;先張預應力構件,在澆筑混凝土前發生斷裂或滑脫的預應力筋應更換;(4)預應力筋用錨具應和錨墊板、局部加強鋼筋配套使用,進場時應檢查其檢驗報告,錨墊板的承壓面應與預應力筋或孔道曲線末端垂直;張拉時應嚴格按張拉方案進行張拉,后張法應在監理或建設單位代表見證下張拉;張拉后應可靠錨固,先張法預應力筋張拉錨固后,實際建立的預應力值與工程設計規定檢驗值的相對允許偏差為±5%;(5)預應力構件混凝土施工應留置同條件養護試塊,預應力筋張拉或放張前,應對構件混凝土強度進行檢驗,同條件養護的混凝土立方體試件抗壓強度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B類風險源:(1)孔道內水泥漿不飽滿、不密實,強度達不到要求;(2)錨具的封閉未采取保護措施或保護措施不符合規范要求。防控措施:(1)水泥漿強度應符合規范要求,灌漿時水泥漿的制備、使用、施工應符合規范要求,并應采取合理的排氣、排水等措施確??椎纼人酀{飽滿、密實;(2)錨具的封閉保護措施應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C類風險源:(1)無粘結預應力筋用錨具系統,未檢驗其防水性能;(2)預應力筋或成孔管道定位控制點的豎向位置超偏差;(3)錨具外預應力筋的外露長度不足。防控措施:(1)處于三a、三b類環境條件下的無粘結預應力筋用錨具系統,應按規范要求檢驗其防水性能,檢驗結果應符合該標準的規定;(2)預應力筋或成孔管道定位控制點的豎向位置偏差應在規范規定內,其合格點率應達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過1.5倍的尺寸偏差;(3)后張法預應力筋錨固后,錨具外預應力筋的外露長度不應小于其直徑的1.5倍,且不應小于30mm。7.風險源名稱:裝配式結構施工。產生的危害: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構件產生裂縫、變形。A類風險源:(1)預制構件進場時,梁、板類預制構件未進行結構性能檢驗;(2)預制構件之間的連接未按設計和規范檢驗;(3)連接接頭灌漿不飽滿密實;(4)預制疊合構件、預制構件連接節點的接合面界面處理不符合設計要求,后澆混凝土質量差;(5)裝配式結構的接縫不密實,未采取防水措施或防水密封不嚴密。防控措施:(1)梁板類簡支受彎預制構件進場時應進行結構性能檢驗,檢驗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對進場時不做結構性能檢驗的預制構件,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代表應駐廠監督制作過程,當無駐廠監督時,預制構件進場時應對預制構件主要受力鋼筋數量、規格、間距及混凝土強度等進行實體檢驗;(2)預制構件連接施工前應編制針對性專項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操作人員應經過專項培訓。采用套筒灌漿連接或螺栓連接時,在預制構件連接施工之前進行施工工藝檢驗,由實際施工操作人員模擬現場施工條件進行預制構件連接試驗,檢驗預制構件連接質量;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機械連接應采用與鋼筋連接的實際施工環境相似且在工程結構附近制作的平行加工試件進行連接接頭性能檢驗;鋼筋漿錨搭接連接應保證連接鋼筋搭接長度;(3)套筒灌漿連接、鋼筋漿錨搭接連接應采用專業設備和工藝施工保證灌漿飽滿密實并按規范要求進行檢測。加強旁站監理和過程質量控制驗收,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隱蔽并進行下道工序施工;(4)預制疊合構件、預制構件連接節點的接合面界面處理應按設計要求進行處理,澆筑混凝土前應用水清理干凈、潤透但不見表面明水,后澆混凝土應振搗密實、飽滿;(5)裝配式結構的接縫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外墻應進行防水處理,采用密封膠進行密封。8.風險源名稱:填充墻砌體。產生的危害:砌體墻產生裂縫、變形,影響使用功能。B類風險源:(1)填充墻砌體與主體結構間的連接構造不符合設計要求;(2)抗震設防地區的填充砌體未按設計要求設置構造柱及水平連系梁。(3)在廚房、衛生間、浴室等涉水房間,砌體底部未設置現澆混凝土坎臺或其高度小于200mm。防控措施:(1)填充墻砌體與主體結構間的連接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未經設計同意,不得隨意改變連接構造方法;(2)抗震設防地區的填充砌體應按設計要求設置構造柱及水平連系梁;(3)在廚房、衛生間、浴室等處采用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砌筑墻體時,墻體底部宜現澆混凝土坎臺,其高度不應小于200mm。C類風險源:后植拉結筋未按規范要求進行檢測或錨固力不符合規范要求。防控措施:填充墻拉結筋采用化學植筋方式設置時,應按規范規定進行拉結鋼筋施工,并按規范要求對拉結筋錨固力進行實體檢測,錨固力不少于6kN。9.風險源名稱:鋼結構安裝。產生的危害:構件產生裂縫、變形,影響結構安全。A類風險源:(1)高強度螺栓連接副混批混套使用;(2)高強度螺栓連接摩擦面未按設計要求進行處理,抗滑移系數不符合設計要求;(3)鋼結構焊接質量檢驗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4)高強度螺栓終擰檢驗不符合規范要求,扭矩值未達到設計及規范要求;(5)鋼結構焊接材料(焊條、焊絲、焊劑)選用錯誤,焊接采用與母材要求不一致材料,暴風、暴雨、冬季低溫天氣施工防護措施不當、非法填充金屬等導致焊接質量驗收不合格,產生裂紋,強度不足。防控措施:(1)鋼結構連接用高強度螺栓連接副的品種、規格、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并滿足設計要求。高強度大六角頭螺栓連接副進場資料應齊全,應按同批次、同型號、同規格分類保管,螺栓、墊片、螺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裝修侵權和解協議書
- 車位打包購買協議書
- 食品供應免責協議書
- 長期外聘講師協議書
- 餐廳管理委托協議書
- 音響安裝合同協議書
- 部門車位分配協議書
- 超市供貨轉讓協議書
- 除塵設備技術協議書
- 車輛頂賬合同協議書
- 2025屆高三語文專題復習:文言文閱讀-實詞的五種類型
- 土木工程CAD-終結性考核-國開(SC)-參考資料
- 放射性皮膚損傷的護理-中華護理學會團體標準
- 帕金森病的護理教學查房
- 智能手環項目財務分析報告
- 廣東省2019年中考化學試卷(含答案)
- 2024年國家低壓電工證理論考試題庫(含答案)
- 甲狀腺手術甲狀旁腺保護
- HG20202-2014 脫脂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 OpenCV圖像處理技術(微課版)(全彩)電子教案
- 2024年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中考第二次中考生物模擬試卷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