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等教育法學類自考-00260刑事訴訟法學考試近5年真題附答案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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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圖片大小可自由調整)2024年高等教育法學類自考-00260刑事訴訟法學考試近5年真題薈萃附答案第I卷一.參考題庫(共100題)1.書證是以其記載或表達的思想內容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文字材料和其他載體。2.法律限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最長時間為()。A、12小時B、15小時C、20小時D、24小時3.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對強制措施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改?4.對刑事案件的處理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對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B、對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C、口供一般不具有證明力D、口供不能作為定案根據5.某公安局對一起共同搶劫案件立案偵查,以公安局長韓某為首組成偵破小組,查貨犯罪嫌疑人趙某、錢某、孫某涉嫌結伙攔路搶劫。在偵查過程中,孫某聘請的律師李某未與孫某商量,提出申請公安局長回避,理由是公安局長與犯罪嫌疑人的父親是老戰友,關系密切。上級公安機關經過審查做出了回避決定。本案經縣檢察院起訴至縣法院,在開庭審理時,趙某提出法庭書記員李麗原是本案偵查人員,后工作調動至法院,不應擔任本案書記員。審判長武某當庭駁回趙某的回避申請。本案回避程序有何違法之處?請說明理由。6.在某市郊區的公路上,某日凌晨發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某市公安局接到報案后,迅速到達現場進行勘察。現場有被害人的尸體和被害人騎的自行車,自行車已被摔壞,在尸體旁邊留有被害人的大灘血跡。在離尸體不遠處有汽車緊急剎車留下的磨檫痕跡。在被害人手腕上,戴著一塊上海拍手表,手表已經被摔壞,時針指在6點05分。事故現場不遠處有里程碑證明事故發生地距某市15公里。偵查人員對現場進行了勘驗,拍攝了一張現場全景照片。經法醫對被害人進行鑒定,其鑒定意見是被害人是被汽車撞擊而死。公安局在偵查過程中,有為婦女張某對偵查人員說,她丈夫曾告訴過她,交通事故發生時,他剛好路過離事故現場10米處,目擊一輛解放牌大卡車撞倒被害人后,司機打開車門看了看,然后飛速逃離現場,他看到司機是市化工廠駕駛員楊某。某市交通管理局對來往車輛登記記錄查明,6點05分左右曾有兩輛解放牌大卡車經過事故現場處。其中有一輛為某市化工廠車輛。經偵查人員查看,該車上有一漆皮新脫落的痕跡。廠調度員證明司機楊某7日早晨駕車從乙市返回某市,下車后臉上神色慌張,出車登記表證明司機楊某17日6點10分回廠。偵查人員詢問楊某與同車陳某,兩人均否認他們當天早上發生過交通事故。所收集的證據哪些屬于無罪證據?哪些屬于言詞證據?7.馮某(男26歲)與宋某(女23歲)同居在一起。某日二人在所住院內發生爭吵繼而廝打。在過程中馮某將宋某的衣服剝光,而且對宋某進行毆打(后經鑒定宋某為輕傷),后被圍觀的鄰居制止。事后宋某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二人同居期間的財產。法院經審查以后認為,馮某的行為已涉嫌構成侮辱罪和故意傷害罪(輕傷),根據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則,于是將案件轉到刑事審判庭。對此,宋某向法院表示,自己只是要求分割二人同居期間的財產,不愿追究馮某的刑事責任。但法院仍將此案作為自訴案件立案。法院立案后,宋某多次要求撤訴,但法院不予準許。開庭審理時,宋某經兩次依法傳呼仍拒不到庭,人民法院遂將宋某拘傳至法庭上。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此案在訴訟程序上存在哪些錯誤?并簡要說明理由。8.李某是湖南省某市人民法院法官,在2013年發生的一起盜竊案中,李某是了解案件情況的人。該案經檢察機關向該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此時李某作為訴訟中的什么身份出現是符合法律規定的()A、合議庭審判員B、證人C、當事人D、其他訴訟參與人9.對于暫予監外執行的哪些罪犯,不應當及時收監執行()A、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定的B、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滿的C、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通過賄賂等非法手段被暫予監外執行的D、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10.下列案件,屬于酌定不起訴情形的是()A、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案件B、盲人犯罪案件C、二次補充偵查依然證據不足的案件D、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的案件11.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證明需要由省級人民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B、對精神病的認定需要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C、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證明需要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12.下列人員中,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有()。A、被害人B、自訴人C、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D、犯罪嫌疑人13.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已生效的裁判,如果發現確有錯誤,都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14.簡述訴訟參與人成為當事人的條件。15.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公民作為辯護人的,經過人民法院的許可,可以享有下列哪些權利?()A、了解案情B、查閱本案有關材料C、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D、同在押被告人通信16.試述未經法院判決不得確定任何人有罪原則。17.檢察院的起訴書稱,鄭某作案時已滿18周歲,他以帶孩子去劃船為名,當船行至水庫中央時,故意將剛滿一周歲的女嬰拋入水庫,使其溺水而死。據此,本案公訴人在法庭審理時應主要證明哪些事實?()A、鄭某作案時已滿18周歲B、鄭某的行為系故意C、該女嬰不會游泳D、該女嬰已因溺水而死亡18.簡述延期審理的情形。19.被告人崔某,1983年11月出生。1999年12月7日晚在一路口搶走了下班女工趙某的提包,內有手機和1000元錢,后被過路群眾抓獲,扭送到附近的區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認為這是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告訴群眾應將其扭送到區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被依法拘留,后改為取保候審。該案于2000年2月20日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在法庭審理中,區人民法院認為,應對崔某實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將其逮捕歸案。在庭審過程中,崔某嫌法院指定律師辯護不力,拒絕其繼續辯護,要求自行辯護獲得批準。法庭經審理認為崔某構成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判決生效后,法院將崔某交給其所在學校負責執行。后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該案判決有誤,崔某應定搶劫罪,遂按審判監督程序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本案中公、檢、法機關的行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規定之處,并說明理由。20.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A、10日內審結B、15日內審結C、20日內審結D、30日內審結21.對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有爭議需要重新鑒定或者對精神病的醫學鑒定,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時,對省級人民政府指定醫院作出的鑒定結論,經質證后,認為有疑問,不能作為定案根據的,依法采取下列何種方法?()A、可以另行聘請其他鑒定機構進行補充鑒定B、可以另行聘請其他鑒定機構重新鑒定C、應當另行聘請其他鑒定機構進行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D、可以另行聘請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重新鑒定22.刑事訴訟的任務是什么?23.在我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如果刑事訴訟的當事人中有漢族人,也有維吾爾族人,那么()。A、漢族當事人必須使用維吾爾族語進行訴訟B、維吾爾族當事人必須使用維吾爾族語進行訴訟C、每個當事人都可以選擇使用漢語進行訴訟,也可以選擇使用維吾爾族語進行訴訟D、在訴訟過程中,使用何種語言,應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決定24.關于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取保候審B、取保候審可以同時采取保證人和保證金形式C、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不能采取取保候審D、采取取保候審的條件與采取普通監視居住的條件相同25.人民法院審判上訴、抗訴案件的審判組織形式是()。A、合議制B、陪審制C、獨任制D、委員會制26.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的規定有()。A、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B、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C、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D、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27.下列關于刑罰執行的主體說法正確的選項是:()A、緩刑、假釋的執行機關是社區矯正機構B、剝奪政治權利的執行機關是法院C、拘役的執行機關是看守所D、暫予監外執行的執行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28.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的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有哪些?29.有關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30.如果犯罪嫌疑人郭某由于偵查案件的需要,被采取了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他進行下列哪項活動時,情節嚴重的,不能對其予以逮捕?()A、請同車的許某吃飯,請他作證時多多關照B、在傳訊時因主干道發生交通事故未能到案C、未經公安機關批準離開所在城市外出采購服飾物品進行買賣D、將藏起來的摩托車撞人留下痕跡的輪胎銷毀31.法庭審理過程中,公訴人要求出示開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證據目錄以外的證據,辯護方提出異議。審判長應當如何處理?()A、審判長如認為該證據確有出示的必要,可以準許出示B、審判長不應準許出示C、審判長應當準許出示D、審判長可以與控辯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出示32.被告人王川,男,25歲,某單位司機。 2000年2月7日深夜11點半左右,被告人王川潛入一居民室內對女主人欲行強奸,女主人大聲呼救,并奮力反抗,致王川企圖未逞。被告人王川在逃跑時,適遇該區人民法院審判員李玉良從辦公室加班后回家,李見王川鬼鬼祟祟急忙逃竄,遂將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此案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移送該區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以強奸(未遂)罪向同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以李玉良為審判長與本院二位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公開審理了此案。開庭審理過程中,被告人王川除對指控犯罪供認不諱外,還主動交代了半年前實施的搶劫罪,并表示愿意交出所搶劫的財物。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被告人最后陳述等程序,最后合議庭評議后當庭宣判: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王川有期徒刑五年,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王川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5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宣判后,告知被告人王川如果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第二日起五日以內上訴于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告人王川于接到判決書后的第三天上訴于市中級人民法院。 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到上訴狀后,經審理認為,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量刑過輕,于是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原審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由審判員李玉良為審判長,與兩位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此案。經過重新審理,在原認定事實完全不變的情況下,以強奸罪判處王川有期徒刑十年。并告知本判決為終審判決,不得上訴。以上訴訟程序有哪些違反法律規定之處?33.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書記員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長決定。34.被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遵守的規定說法錯誤的選項是()A、遵守法律法規,服從監督B、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C、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決定機關批準D、按照考察機關的要求接受矯治和教育35.哪些情況下應當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36.甲某因盜竊罪被A縣人民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在B縣服刑期間,甲某脫逃至C縣,在C縣盜竊了某人價值2000元的手機一部。某甲被C縣公安局抓獲。本案應由哪個法院管轄?37.關于附條件不起訴的考驗期哪個選項是正確的()A、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B、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C、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D、六個月以下38.張某任某縣煙草公司經理期間,其公司下屬批發部于1994年至1997年間,先后從外省購進香煙5次,累計銷售額為6858108.3元。他們采取收入不入帳手段,偷稅352557.4元。該縣檢察院認定:張某“身為煙草公司法定代表人,對下屬批發部銷售外省煙不入帳,不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2條之規定,構成偷稅罪”。后該縣檢察院以張某“屬法人犯罪,案發后積極補交稅款,犯罪情節輕微”為由,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2款對張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在本案中,縣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的程序理應如何?在本案中,檢察院能否作出免于起訴的決定?39.人民法院受理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后,應當發出公告。公告期間為六個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和其他的利害關系人有權申請參加訴訟,也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40.屬于下列哪種情形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A、被指控的犯罪事實根本不存在B、沒有確鑿證據證明被告人實施了被指控的犯罪行為C、被告人在審判過程中死亡D、被告人的行為并沒有構成犯罪41.物證和書證的區別。簡述傳來證據的作用。42.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權決定適用的強制措施有()。A、拘傳B、取保候審C、監視居住D、拘留43.張某由某地購進了屬國家一級保護的珍稀動物的皮革250張,打算轉賣給王某,雙方用手機約定于10月10日在王某的家中交貨。按事先約定時間和地點,由張某乘坐馬某的出租面包車將貨物運到王某家中,但并未告知馬某所運何物。當張某叫馬某從車上卸貨時,馬某才發現此貨物屬于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的皮革,于是表明自己不參與此事的立場。在張某剛將貨物搬下車時,公安人員突然出現在現場,并將張某、王某和馬某三個一起抓獲,同時扣押了面包車和張某的手機。經訊問,張某和王某分別供述了販賣珍稀動物皮革的事實,馬某也將本人運送貨物的情況作了陳述。本案中,公安人員調查收集到了哪些種類的法定證據?44.某市政府機關職員王某,因涉嫌間諜罪而被有關部門立案偵查,繼而被依法逮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本案應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B、本案應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C、對王某的逮捕應由人民檢察院批準D、對王某的逮捕應由人民檢察院執行45.犯罪嫌疑人劉某涉嫌故意殺人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偵查過程中偵查人員發現劉某行為異常。經鑒定劉某屬于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對其實施強制醫療。有權啟動強制醫療程序的主體有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46.張三深夜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打成重傷,張三家屬打110報了案。公安機關遲遲不予立案,張三家屬到派出所詢問,得到的答復是線索太少,難以破案。張三家屬到檢察院反映,檢察院應當如何處理?()A、要求公安機關將案件移交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B、要求公安機關立即破案C、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認為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其立案D、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認為理由不成立的,建議其盡快立案47.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有()。A、違反有關公開審判規定的B、違反回避制度的C、剝奪了被告人辯護權,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D、應當組成合議庭審判而采用獨任制的48.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機關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強制性的措施。依照規定,偵查人員可以在必要時,強制檢查下述哪類人員的人身?()A、犯罪嫌疑人B、犯罪嫌疑人,被害人C、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證人D、任何與案件有關的人49.依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宣告判決、裁定應如何進行?()A、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的判決裁定不公開進行B、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的判決裁定不公開進行C、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判決裁定不公開進行D、一律公開進行50.逮捕的適用條件是什么?51.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最主要的區別是()。A、主持的機關不同B、合議庭的組成人數不同C、解決的實體問題不同D、訴訟的形式不同52.簡述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圍分別包括哪些?53.自訴案件的立案除了要符合一般刑事案件的立案條件外,還應該具備哪些條件?54.如何理解犯罪控制和人權保障的關系?55.甲某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羈押以后,要求聘請律師,但沒有提出要聘請誰。看守所對甲某的請求置之不理。甲某的妻子代甲某聘請了一位律師。進行偵查的公安機關認為,甲某的妻子沒有資格聘請律師,拒絕律師參與偵查階段的訴訟活動。看守所和公安機關的做法是否正確?56.C市人民法院受理陳某盜竊案后,因陳某是未成年人,即指定律師高某作為陳某的辯護人。開庭審理時,陳某以剛剛知道自己的父親與辯護人高某的姐姐在一個單位且向來關系不好為理由,拒絕高某繼續為他辯護,同時提出不需要辯護人而由自己自行辯護。對此,C市人民法院應按下列哪個選項處理?()A、應當準許,并記錄在案B、準許陳某拒絕高某繼續辯護,但要求陳某另行委托辯護人或者另行為陳某指定辯護人C、通知陳的近親屬,由其親屬決定是否需要辯護人辯護D、不準許陳某拒絕高某繼續辯護57.論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級別管轄。58.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關于補充偵查的期限、次數的說法,下列哪個選項是正確的?()A、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以一次為限B、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以兩次為限C、在兩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以一次為限D、在兩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以兩次為限59.被告人崔某,1980年12月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搶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過群眾抓獲,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認為這是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告訴群眾應將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員認為崔某符合拘留條件,遂在辦理了法律手續后將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準逮捕崔某,但未獲批準。公安機關認為這一決定是錯誤的,于是向檢察機關提出復議;同時認為崔某態度惡劣,隨時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訴訟法規定拘留最長期限為37天,因此盡管崔某多次提出應當釋放,一直未予批準。直至6月3日檢察機關做出維持不批準逮捕的復議決定后,公安機關才為崔某辦理了取保候審將其釋放。該案于8月20日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受理后認為,應對崔某實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將其逮捕。在不公開審理過程中,崔某嫌法院為其指定的律師辯護不力,拒絕其繼續辯護,要求自行辯護獲得合議庭批準。法庭審理認為崔某構成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請說出案例中公、檢、法機關行為的不當之處,并說明理由。60.在下列哪種情形中,當事人的回避申請應被同意?()A、某偵查人員曾被單位做出過紀律處分B、某檢察人員與被害人有救命之恩C、某審判人員接受過雙方當事人吃請D、某偵查人員業務能力差61.請論述我國刑事訴訟中的“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進行法律監督”原則?62.簡要回答運用間接證據認定案件事實必須遵循的規則。63.試述上訴不加刑原則的含義及其在適用上應受的限制。64.人民檢察院對某縣土地局局長林某受賄案正式立案偵查,并依法對林某實施了拘留。拘留后,人民檢察院認為其需要逮捕的,則應當在拘留之日起多少日內作出逮捕的決定?()A、應在3日內作出決定,但是可以延長1日至4日B、應在10日內作出決定,但是可以延長1日至4日C、應在7日內作出決定,但是可以延長1日至4日D、應在30日內作出決定,但是可以延長7日65.下列關于期間的說法正確的是()。A、在異地執行拘留時,返回途中所需要時間不計算在拘留后應在12小時內對被拘留人進行訊問的期間內B、節假日不應當計算在期間內C、期間開始的時日不計算在期間以內D、當事人住處離法院較遠,則他們為參加訴訟而花費在途中的時間應該從法定期間內扣除66.刑事訴訟法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但是,下列人員不能作為證人()A、知道案件經過的犯罪嫌疑人的配偶B、不在犯罪現場,但是聽到鄰居描述犯罪經過的人C、看到犯罪發生過程的精神病人D、看到犯罪發生過程的八歲小孩67.某區法院審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傷害案。被告人孫某,男,15歲,系某校初中三年級學生。1997年11月某日與本校另一學生打架,致其重傷。開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副本時,告知他可以委托辯護人為其辯護,被告人因不愿增加家庭負擔,表示不委托辯護人。區法院遂將被告人的這一意見記錄在案,于十日后開庭審理。被告人所在學校為加強校紀教育,征得法院同意后,選派了五名學生干部參加旁聽審判,并要他們回校后向各自班級作宣傳教育。經法庭審理,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審判后,孫某表示服判不上訴。孫某的父親不服提出上訴,同時為孫某委托律師參加二審。該案在審理中存在哪些問題?68.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0條的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包括哪些?69.論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與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在訴訟地位和訴訟權利上的異同。70.張某是某一公安機關的法醫,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審判過程中,張某被法院聘請擔任了該案件的鑒定人。但本案的被告人卻對張某提出了回避的申請。依照有關規定,有權對張某是否回避作出決定的是()。A、公安機關負責人B、該人民法院院長C、本案的合議庭D、本案合議庭的審判長71.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沒有立案的,依法可以()。A、提出申訴B、提起抗訴C、提出上訴D、申請復議72.犯罪嫌疑人甲某,男,30歲,農民,某縣人大代表。陳甲父母早亡,只有一個妹妹陳乙,22歲,從小由陳甲一手帶大。陳乙與鄰村青年農民劉某市中學同學,兩人感情很好,私下相許愿結為終身伴侶。甲某得知此事后,因嫌棄劉某長得矮小,配不上其妹妹,不同意陳乙與劉某來往,并將陳乙介紹給一退伍軍人,某村養豬專業戶。陳乙執意不從,陳甲因此事對其妹妹辱罵、毆打。某日,陳乙去鎮上買化肥,路上恰好逢劉某,二人邊走邊談,終于約定待選好時間后私奔成婚,但不巧被與陳家同村的趙某竊聽。趙某遂回家轉告了陳甲,陳甲當即手提一扁擔趕往鎮上,碰到陳乙和劉某后,將劉某趕走,并把陳乙扭回家中辱罵、毆打并將其鎖在她的房間內。陳乙痛感與劉某的婚姻無法實現,于是當夜在房間內懸梁自盡。村治保主任聞知此事后,認為陳甲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立即通過電話向縣公、檢、法三機關作了報告。本案應由公、檢、法哪一機關受理?理由是什么?73.簡述不起訴的種類及分別適用的情形。74.拘傳只適用于()。A、犯罪嫌疑人B、自訴人C、證人D、辯護人75.下列案件中,應當不公開審理的是()。A、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B、泄露國家機密案件C、當事人提出申請的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D、強奸案件76.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凡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那么下列選項中,可以作為證人的是哪個?()A、人民團體B、國家機關C、自然人D、企、事業單位77.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中的管轄和審理說法正確的是()A、人民法院受理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后,應當發出公告。公告期間為三個月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和其他利害關系人有權申請參加訴訟,也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C、沒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申請由犯罪地的基層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D、沒收違法所得案件審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獲的法院應當中止審理78.簡述我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79.對于適用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而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下列哪一做法說錯誤的()A、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B、檢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C、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檢察院可以不起訴D、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80.簡述簡易程序的特征。81.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有關的司法解釋,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而又具有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A、犯罪時不滿18周歲,開庭審理時已滿18周歲的B、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C、盲人D、聾啞人82.張某由某地購進了屬國家一級保護的珍稀動物的皮革250張,打算轉賣給王某,雙方用手機約定于10月10日在王某的家中交貨。按事先約定時間和地點,由張某乘坐馬某的出租面包車將貨物運到王某家中,但并未告知馬某所運何物。當張某叫馬某從車上卸貨時,馬某才發現此貨物屬于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的皮革,于是表明自己不參與此事的立場。在張某剛將貨物搬下車時,公安人員突然出現在現場,并將張某、王某和馬某三個一起抓獲,同時扣押了面包車和張某的手機。經訊問,張某和王某分別供述了販賣珍稀動物皮革的事實,馬某也將本人運送貨物的情況作了陳述。在上述證據中,哪些是直接證據?哪些是間接證據?83.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得適用取保候審的情形是什么?84.中國古代刑事訴訟制度的基本特征有()。A、司法與行政不分B、程序法與實體法不分C、裁判與追訴職能不分D、刑訊具有法定性85.請對刑事訴訟法“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原則進行論述。86.試述審判監督程序與二審程序的區別。87.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被告人熊某的販毒案。合議庭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發現熊某可能有立功的情節,而起訴和移送的證據材料中沒有這方面的內容,此時審理本案的合議庭應當()。A、建議檢察院變更起訴B、向檢察院調取相應的證據材料C、自行調查取證D、建議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88.試論審判監督程序的特點。89.某大學黎明麗老師被調戲她的學生王小屋打斷右臂,男友送的金表一塊也被摔壞。黎老師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她的哪個請求不會獲得法院支持?()A、責令被告賠償醫療費3000元B、責令被告賠償誤工費2400元C、責令被告賠償金表折價699元D、責令被告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90.青年邵某,死于一間破屋里。偵查人員在現場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張字條,信的內容與案件無關,不過根據通信對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條的內容也與案件無關,但根據筆跡鑒定找到了字條的書寫人,從而發現了犯罪分子。關于本案中的證據的種類,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信件是物證,字條是物證B、信件是物證,字條是書證C、信件是書證,字條是物證D、信件是書證,字條是書證91.簡述保證人應當具備的條件。92.某大學物證技術鑒定中心的何老師,受該市公安局的聘請,對一起刑事案件作了技術鑒定。那么在本案的整個訴訟過程中,有責任保障何老師訴訟權利的部門是()。A、委托他進行鑒定的市公安局B、負責對偵查活動進行監督的人民檢察院C、對案件進行審判的人民法院D、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市公安局93.如何理解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的“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原則?94.下列證據中,既屬于直接證據又屬于原始證據的是()。A、證人關于被害人品行的證言B、被害人關于張某搶劫其財物的陳述C、鑒定結論D、殺人兇器95.某案,偵查人員訊問犯罪嫌疑人有關強奸過程時,犯罪嫌疑人稱自己不想說,但提出自己承認犯罪事實,并且愿意將犯罪的過程親筆寫成書面供詞,對此要求,偵查人員應當如何處理?()A、不應當準許,犯罪嫌疑人應當如實回答偵查人員的提問B、不應當準許,犯罪嫌疑人無權書寫書面供詞C、應當準許,犯罪嫌疑人有權書寫書面供詞D、應當準許,但偵查人員就書面供詞,仍然可以向犯罪嫌疑人進行提問96.某案,在開庭審理的過程中,被告人認為其所委托的辯護人不但不為其辯護,反而替被害人說話,于是當庭提出拒絕該辯護人繼續辯護,要求另行委托辯護人。那么,合議庭可以如何處理?()A、作出中止審理的決定B、作出終止審理的決定C、作出延期審理的決定D、當庭駁回被告人的要求97.下列地點,可以用于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場所是()A、為了辦案安全而建設的場所B、羈押場所C、偵查機關的辦案場所D、犯罪嫌疑人住所98.簡述法院作有罪判決時的要求。99.自訴案件一般應由犯罪行為的被害人提起,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非本人也可以提出,下列由被害人以外的人提起訴訟不合法的是()。A、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起B、被害人不愿告訴的,他的近親屬代為告訴C、被害人是精神病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告訴D、屬于刑法規定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由于不具有行為能力而無法告訴的,他的近親屬代為告訴100.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害人有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下列選項中,屬于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是什么?()A、被害人的損失是由被告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的B、被害人的損失是由被告人的違法行為造成的C、被害人的精神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D、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第I卷參考答案一.參考題庫1.參考答案:通緝是公安機關對應當逮捕而在逃的人,通令緝拿歸案的一種偵查措施。2.參考答案:A3.參考答案: 首先,在申請變更強制措施方面,明確寫明辯護人也有權申請,以前沒有提到。 第二,增設了取保人在取保候審期間的義務,這個是法案的第69條。對于公安機關監管取保候審人提供了更多的口實,這是一個細化的規定。 第三,監視居住的適用方式問題。 第四,保證金的監管。 第五,逮捕的適用條件。 第六,羈押期限。 最后,對被逮捕人家屬的知情權也做了修改。4.參考答案:A,B5.參考答案: 1、對公安局長的回避決定,不應由上級公安機關作出。刑事訴訟法第30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回避,由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 2、審判長武某無權同時也不應駁回趙某對書記員李麗的回避申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法庭的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的回避問題由人民法院院長決定。審判長武某無此權限。同時還規定,參加過本案偵查、起訴的偵查、檢察人員,如果調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擔任本案的審判人員。而刑事訴訟法有關回避的規定適用于法庭的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審判長武某應上報院長決定。6.參考答案:本案偵查人員收集到的證據中屬于無罪證據的有:司機楊某的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辯解;同車陳某的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證言;時針指在6點05分的被害人手上被摔壞的手表、事故現場不遠處的證明事故發生地距甲市15公里的里程碑和證明司機楊某7日6點10分回廠的出車登記表共同組成無罪證據。屬于言詞證據的有:婦女張某的證言;廠調度員證明司機楊某7日早晨駕車從乙市返回甲市,下車后臉上神色慌張的證言;同車陳某的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證言;司機楊某的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辯解;法醫對被害人進行鑒定所作鑒定意見。7.參考答案: 1、法院進行刑事立案是錯誤的。自訴案件只有當符合條件的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才能立案受理。本案中,宋某只是要求人民法院分割二人同居期間的財產,并未要求人民法院追究馮某的刑事責任。法院的做法違反了不告不理的原則。 2、人民法院不予撤訴是錯誤的。侮辱罪和故意傷害(輕傷)罪都屬自訴案件。此類案件中,被害人有權不起訴,也有權在起訴之后,判決宣告之前撤訴。本案中宋某沒有刑事自訴,同時對人民法院錯列刑事自訴的行為要求改正,人民法院不予改正的行為都是錯誤的。 3、人民法院將宋某拘傳至法庭上是錯誤的。按照法律規定,對于自訴人可以適用傳喚。當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應當按撤訴處理,而不應對其適用拘傳措施。8.參考答案:B9.參考答案:D10.參考答案:B11.參考答案:C12.參考答案:A,B,C13.參考答案:錯誤14.參考答案: (1)與案件的最終結局有直接的利害關系。 (2)當事人必須在訴訟中擁有較廣泛的訴訟權利。15.參考答案:A,B,C,D16.參考答案: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這是吸收無罪推定原則的內核。該原則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的體現如下: (1)被追訴者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一律稱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不能成為犯人收集或人犯。 (2)不存在免予起訴的決定,人民檢察院只能作出提起公訴的決定或者不起訴的決定,而不能做出免予起訴的決定。 (3)在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一般要由公訴人或自訴人承擔,被告人沒有證明自己無罪的義務。 (4)法院開庭審理案件,不以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為前提條件。 (5)對于證據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做出證據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在我國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是唯一有權確定某人有罪和決定刑罰的機關。在刑事案件的偵查和審查起訴程序中,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和證據,可以認為犯罪嫌疑人有罪,但這只是程序意義上的,不是實體上的最終定性。只有人民法院依法所作的定罪判決,才具有確定某人有罪的法律效力。17.參考答案:A,B,D18.參考答案: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由于當事人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辯護人依照有關規定當庭拒絕繼續為被告人進行辯護或者被告人當庭拒絕辯護人為其辯護,而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辯護或者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辯護律師,合議庭同意的。19.參考答案: (1)法院認為崔某一案是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而不接受群眾扭送歸案的崔是錯誤的。因為法院首先應當依法受理; (2)人民法院認為應對崔某實施逮捕而派法警將其逮捕歸案是錯誤的。因為逮捕應當由公安機關執行; (3)庭審過程中,崔某拒絕辯護律師的辯護并要求自行辯護時,法庭批準了其要求是錯誤的。因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須有人為其辯護,人民法院應當為其再另行指定辯護律師; (4)判決生效后,法院將崔某交給其所在學校負責執行的做法是錯誤的。因為緩刑依法應當由公安機關交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考察; (5)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該案判決有誤,按審判監督程序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是錯誤的。區人民檢察院無權按審判監督程序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只有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20.參考答案:C21.參考答案:D22.參考答案: 刑事訴訟法的任務即刑事訴訟法所要承擔的實際職責,所要達到的具體要求。對此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條規定。 (一)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 (三)維護社會主義法制,保護公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23.參考答案:C24.參考答案:A25.參考答案:A26.參考答案:A,C,D27.參考答案:A28.參考答案: 法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經超過追訴時效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29.參考答案:錯誤30.參考答案:B31.參考答案:A32.參考答案: 本案的程序違法之處包括: (1)一審法院以審判員李玉良為審判長組成合議庭的程序不對。 (2)第一審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公開審理不正確。 (3)一審法院僅根據被告人供述,對未曾指控的搶劫罪進行審理,并以數罪并罰原則作出判決是錯誤的。 (4)一審法院宣判時,告知被告人王川的上訴期限為5天不對。 (5)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案件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理由“量刑過輕”不正確。 (6)對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又以李玉良為審判長組成的合議庭不合法。 (7)重新審理該案的法院在原審“事實完全不變”的情況下,改判被告人犯強奸罪十年的判決有誤,明顯地違背了上訴不加刑原則。 (8)重新審理的法院告知被告人“本判決為終審判決,不得上訴”錯誤。33.參考答案:正確34.參考答案:C35.參考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6條具體規定,被告人沒委托辯護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 ⑴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⑵開庭審理時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⑶被告可能判處死刑的。36.參考答案: 本案應由C縣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條第3款對于正在服刑的罪犯脫逃期間犯罪的管轄問題作了規定。根據該款的規定,對正在服刑的犯罪脫逃期間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被捕獲并發現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某甲的犯罪行為符合這一規定,應由C縣人民法院管轄。37.參考答案:C38.參考答案: 首先,在本案中,縣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的程序為:由縣人民檢察院制作不起訴決定書,并進行公開宣布;并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291條第2款的規定,提出檢察意見,連同不起訴決定書一并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不起訴決定書應當送達被不起訴人及被不起訴人所在的單位。 其次,根據《刑事訴訟法》1996年修正案,我國已取消免予起訴的規定,人民檢察院行使免予起訴的權力,實際上是侵犯了人民法院的獨立審判權,因此,人民檢察院無權作出免予起訴的決定。39.參考答案:正確40.參考答案:A,B,D41.參考答案:區別:1.物證以其存在、外形等外部特征和物質屬性證明案件真實情況;書證則以文書或物品所記載的內容證明案件事實。 2.法律對物證無特殊的形式上的特定要求,只要能以其存在、外形、特征證明案件事實,就可以作為物證;對書證則不同,法律有時規定必須具備特定形式或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后,才具有證據效力。 3.物證是一種客觀實在,不反映人的主觀意志;而書證是一定主體制作的,反映了人的主觀的意志。 傳來證據在辦案中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可以作為發現原始證據的線索;(2)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作為審查原始證據是否真實的手段;(3)在無法獲得原始證據時,可用以證明案件的次要事實和情節;(4)可以強化原始證據的證明作用。運用傳來證據時,除遵守一般的證明規律以外,還應該遵守以下相直的特殊規則:(1)來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2)在運用傳來證據時,應采用傳聞、轉抄或復制次數最少的材料;(3)在只有傳來證據時,不能輕易認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42.參考答案:A,B,C43.參考答案: 犯罪嫌疑人供述(張某和王某的供述)、證人證言(馬某的陳述)、物證(珍稀動物皮革、面包車、手機)。44.參考答案:C45.參考答案:錯誤46.參考答案:C47.參考答案:A,B,C,D48.參考答案:A49.參考答案:D50.參考答案: 逮捕的適用條件: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3)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51.參考答案:C52.參考答案: 刑事訴訟法第18條第1款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也就是說除了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查的刑事案件,其他的絕大多數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即由公安機關受理。 刑事訴訟法第18條第2款規定,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不需要經過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不通過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而由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起的訴訟直接立案和審判。這類案件稱為自訴案件。刑事訴訟法第18條第3款規定,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53.參考答案: 第一,屬于自訴案件的范圍; 第二,屬于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訴的; 第四,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訴訟請求和能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54.參考答案:犯罪控制與人權保障之間呈現一種對立統一的關系.對于二者沖突解決機制的構建,可以通過構建一系列的監督保障機制,使二者達成一種動態平衡的態勢,為其提供外部保障.而對內則可尋求通過轉換警察的角色定位,加強法制教育和培養人權意識,解決執法者的價值觀問題.在評價犯罪控制措施的時候,可以運用經濟分析的方法對其成本和效益進行比較.二者沖突的解決有助于實現犯罪控制的最大化社會效益。55.參考答案: 看守所和公安機關的做法都是錯誤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39條規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請律師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將其請求轉達辦理案件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其所委托的人員或者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轉達該項請求。犯罪嫌疑人僅提出聘請律師的要求,但提不出具體對象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當地律師協會或者司法行政機關為其推薦律師。”看守所對甲某的請求置之不理,侵犯了甲某的訴訟權利。甲某可以提出控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38條規定,犯罪嫌疑人的親屬可以代為聘請律師。公安機關拒絕律師參與偵查階段的訴訟活動,違反了這一規定,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也侵犯了律師依法履行職務的權利。甲某和律師都有權提出控告。56.參考答案:B57.參考答案:級別管轄是指各級人民法院之間,即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之間,在審判第一審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級別管轄的劃分,目的在于便利及時正確地審判和保證辦案質量。為此,立法者在確定級別管轄時已經考慮到下列幾種因素:a、法院級別之高低。b、案件的性質。c、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d、社會影響的大小。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9條至第23條對級別管轄作了規定。 A.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刑事訴訟法》第19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B.中級人民法院的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的管轄范圍明確而具體地在《刑事訴訟法》第20條中作了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C.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省(直轄市、自治區)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D.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是全國的最高審判機關,除了核準思想案件之外,它的主要工作中心是要集中用于監督、指導全國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因此,它第一審只管轄極個別的、在全國范圍內具有重大影響的、性質和情節都特別嚴重的刑事案件。58.參考答案:B59.參考答案: (1)法院認為崔某一案是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而不接受群眾拉送歸案的崔某是錯誤的。因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首先應當依法受理; (2)公安局于5月16日才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是錯誤的。因為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后的3天內,在特殊情況下也不得超過7天必須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準逮捕; (3)公安局提請逮捕的請求未獲批準后,不釋放崔某是錯誤的。因為公安機關要嚴格執行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的決定,立即釋放被拘留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4)公安局認為刑事訴訟法規定拘留最長期限為37天,所以不釋放崔某的理由也是錯誤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有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長期限為37天。而崔某顯然不屬于此種情況。 (5)人民法院認為應對崔某實施逮捕而派法警將其逮捕歸案是錯誤的。因為逮捕應當由公安機關執行。 (6)庭審過程中,崔某拒絕辯護律師的辯護并要求自行辯護時,法庭批準了其要求是錯誤的。因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須有人為其辯護,人民法院應當為其再另行指定辯護律師。60.參考答案:B,C61.參考答案: 1、檢察監督的意義。 2、檢察監督的內容。 (1)立案、偵查監督; (2)審判監督; (3)執行監督。62.參考答案: (1)每個間接證據都必須是客觀的、確實可靠的,證據體系中不允許有虛假的證據存在。 (2)每個間接證據同案情之間都必須有某種客觀聯系。 (3)間接證據之間必須協調一致,不能有矛盾。 (4)對若干協調一致的間接證據進行綜合分析之后,所得出的結論只能是一個。63.參考答案:上訴不加刑原則,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訴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判加重原判決確定的刑罰。如果是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案件,或者在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訴的同時,人民檢察院、自訴人也提出抗訴、上訴的,則不受此項限制,可以加重原審判決對被告人判處的刑罰。64.參考答案:B65.參考答案:C,D66.參考答案:C67.參考答案: 法院在本案的審理中存在的問題有: (1)沒有為未成年人指定辯護人。本案中被告人孫某15周歲,屬于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3條的規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該案一審時,人民法院在沒有指定辯護人的情況下,即開庭審理,嚴重違反了訴訟程序。 (2)違反了公開審判的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對于十四周歲以上不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本案行為人孫某只有15周歲,屬于應一律不公開審理的情況。一審法院在開庭時,同意學校派代表參加旁聽,嚴重違反訴訟程序。68.參考答案: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69.參考答案: (1)被害人是合法權益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人。我國《刑事訴訟法》82條把被害人列為當事人之一,以提高被害人地位使其享有訴訟權利。其主要權利有:在起訴階段,有權向檢察人員反映對案件的意見。對不起訴的案件被害人如果不服,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法庭上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后,被害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陳述,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向被告人證人、鑒定人發問。對在法庭上出示或宣讀的物證、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等證據,可以發表意見;被害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勘驗;有權參加法庭辯論;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依法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等。 (2)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是公訴案件被害人委托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其訴訟權利來源于法律規定的和被代理人的授權,并且只能在法律規定和授權范圍內進行代理活動,同時在進行代理活動時具有相對獨立性。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只能代理行使法律賦予被害人全部或部分的訴訟權利。具體代理范圍,要以委托代理協議中的規定為依據,可以是全權代理,也可以部分代理。70.參考答案:B71.參考答案:A72.參考答案: 1、案件的受理。公、檢、法都應當受理。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2、立案管轄。本案應由公安機關管轄。理由是: (1)陳甲的行為已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本案中,陳甲因此事對其妹辱罵、毆打、辱罵、禁閉等形式,非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已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我國《刑法》第257:“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根據此項規定,陳甲非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受害人死亡,不屬于告訴的才處理的案件。? (2)《刑事訴訟法》第18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因此,本案不屬于自訴案件,根據上述規定,應由公安機關受理立案。73.參考答案: (1)法定不起訴: A.實施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B.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C.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D.依照刑法規屬于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已告訴又撤回告訴的; E.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F、其他法律,法令規定的免于刑事處罰的。 (2)酌定不起訴: A.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處罰情形; B.在中國領域外犯罪,依中國刑法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在外國已經受過刑事處罰的; C.嫌疑人又聾又啞,或是盲人犯罪; D.嫌疑人因防衛過當或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不應有危害而犯罪; E.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 F.在犯罪過程中,自動中止或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G.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人員; H.被脅迫、被誘騙參加犯罪的脅從人員; I.嫌疑人自首或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現;J、其他情形。 (3)證據不足不起訴:經過退回補充偵查,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以上這三種情況是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過程中可以采用的不起訴情況。74.參考答案:A75.參考答案:B,D76.參考答案:C77.參考答案:B78.參考答案: ⑴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 ⑵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不受侵犯 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作斗爭79.參考答案:A80.參考答案:只適用于一審程序;只能由基層人民法院適用;適用于事實清楚、情節簡單、犯罪輕微的刑事案件;審理程序簡化。81.參考答案:C,D82.參考答案: 直接證據:張某和王某的供述、馬某的證言。 間接證據:珍稀動物皮革、面包車、手機。83.參考答案: 第一,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 第二,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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