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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16—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實施細則目錄1.適用范圍2.編制依據3.工作任務和目標3.1工作任務3.2工作目標4.體系建設基本要求4.1建設工作程序4.2組織機構4.2.1公司級4.2.2項目級4.3工作方案4.4崗位職責4.4.1企業級4.4.2項目級4.4.3施工班組4.4.4作業人員4.5制度建設4.5.1分級管控制度4.5.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4.5.3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制度4.5.4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考核獎懲制度4.6經費保障5.教育培訓5.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5.2從業人員5.3外來人員6.風險管控6.1風險點確定6.1.1風險點劃分1.靜態風險點劃分2.動態風險點劃分6.1.2風險點排查6.1.3風險點確認6.2危險源辨識與分析6.2.1辨識方法1.工作危害分析法2.安全檢查表法6.2.2辨識范圍6.2.3辨識組織與實施6.2.4危險源分析6.3風險評價6.3.1評價方法6.3.2風險分級1.風險評價分級2.重大風險判定原則6.3.3評價實施6.4風險控制措施6.4.1常用風險控制措施1.工程技術措施2.制度管理措施3.培訓教育措施4.個體防護措施5.應急處置措施6.4.2風險控制措施確定原則6.4.3重大風險控制措施6.4.4控制措施有效性評審6.5風險分級管控6.5.1管控要求6.5.2風險分級管控清單1.作業活動風險分級管控清單2.設備設施分級管控清單3.重大風險管控統計表6.6風險告知6.6.1區域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6.6.2作業安全風險比較圖6.6.3崗位安全風險明白卡6.6.4重大安全風險公告欄6.6.5其他警示標志7.隱患排查7.1隱患分級與分類7.1.1隱患分級1.一般事故隱患2.重大事故隱患7.1.2隱患分類1.基礎管理類隱患2.生產現場類隱患7.2隱患排查清單7.2.1基礎管理類隱患排查清單7.2.2生產現場類隱患排查清單7.3組織實施7.3.1計劃制訂7.3.2排查類型1.日常隱患排查2.綜合性隱患排查3.專項隱患排查4.季節性隱患排查5.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7.復工前隱患排查8.專家隱患排查9.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7.3.3排查實施7.4隱患治理7.4.1基本要求7.4.2治理流程7.4.3一般事故隱患治理7.4.4重大事故隱患治理7.4.5隱患治理工作臺賬8.雙重預防體系過程管控8.1管控要求8.2綜合管控8.3專業管控8.4動態管控8.4.1項目部8.4.2施工班組8.5風險隱患公示8.6信息上報9.持續改進9.1評估9.2更新9.3溝通9.4考核10.信息化10.1基本要求10.2功能模塊10.2.1風險分級管控模塊10.2.2隱患排查治理模塊10.2.3統計分析及預警模塊10.3系統對接11.文件管理11.1管理要求11.2文檔資料11.2.1可視資料11.2.2文檔記錄附錄A《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附錄B《風險判定矩陣法》附錄C《隱患排查記錄表》附錄D《隱患整改通知書》附錄E《隱患整改反饋單》1.適用范圍本《實施細則》規定了建筑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方法,適用于河南省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企業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安全風險識別、分析、評價、管控及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2.編制依據本《實施細則》主要依據《安全生產法》、《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73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安委辦〔2016〕11號)、《河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深化安全生產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8〕68號)、《河南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企業安全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導則(試用)>的通知》(豫安委辦〔2018〕79號)、《河南省住建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豫建建〔2018〕72號)以及有關標準、規范等相關要求編制。3.工作任務和目標3.1工作任務指導建筑施工企業建立先進適用的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通過實施工藝嚴防、設備嚴控、人員嚴管和過程嚴治,實現企業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的“全員、全方位、全過程”一體化閉環管理;確保企業能夠有效控制風險、及時治理隱患,最大限度避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促進企業雙重預防的法治化、常態化、標準化、清單化和信息化,實現企業安全管理能力的本質提升,從根本上取得事故防范的主動權。3.2工作目標通過兩年的努力,建立覆蓋全省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的雙重預防體系和考核監管機制,把雙重預防機制貫穿于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做到安全管理可智控、可追溯、全覆蓋,到2020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有較大幅度下降。4.體系建設基本要求4.1建設工作程序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程序主要包括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人員培訓、劃分和確定風險點、風險辨識、風險分級、編制風險隱患清單、風險分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隱患、閉環管理、持續改進等內容。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程序見圖1。4.2組織機構4.2.1公司級建筑施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是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責任主體,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根據相關工作要求,在現有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基礎上,結合企業實際,專門或合署成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各分管業務的企業負責人任副組長,安全、質量、技術、設備、物資、人力、財務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企業雙重預防體系領導小組與工作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雙重預防體系的建設和運行工作。雙重預防體系領導小組與工作機構應以企業正式文件發布。4.2.2項目級工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在雙重預防體系建設中負有重要責任,項目負責人是本工程項目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成立由項目負責人任組長,生產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任副組長,安全、技術、質量、設備、物資等管理人員為成員的項目雙重預防體系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本項目雙重預防體系的建設和運行工作。總承包單位的項目雙重預防體系工作小組成員中應包括分包單位的項目主要負責人。項目雙重預防體系工作小組應以項目部文件形式發布。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工作制度策劃和準備策劃和準備人員教育培訓人員教育培訓確定風險點和辨識范圍確定風險點和辨識范圍風險辨識危險源辨識與分析風險辨識危險源辨識與分析風險評估后果嚴重程度分析可能性分析風險公告警示確定風險等級風險公告警示確定風險等級建立風險清單風險分級管理制定風險控制方案繪制風險四色圖動態評估、持續改進動態評估、持續改進風險分級管控風險分級管控制定隱患排查計劃實施隱患排查制定隱患排查計劃實施隱患排查隱患治理隱患治理驗收隱患排查治理隱患排查治理圖1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程序圖—PAGE18—PAGE4.3工作方案為切實做好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企業和項目部應結合本企業、本項目實際,制定企業或項目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實施內容、責任部門、保障措施、工作進度和工作要求等相關內容。企業各部門應根據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層層分解、落實責任。4.4崗位職責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責任制是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基礎,應建立健全雙重預防體系全員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各崗位人員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運行的工作職責,并以企業正式文件發布。4.4.1企業級企業應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各分管業務負責人的雙重預防體系工作職責,以及各管理部門負責人的雙重預防體系管理職責。其中,企業主要負責人作為本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其工作職責應至少包含以下內容:1.負責組織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有效運行;2.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雙重預防體系工作責任制,定期組織對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獎懲;3.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各項制度和工作標準;4.定期組織并參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5.保障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6.定期組織對雙重預防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評估或更新。4.4.2項目級項目部應明確項目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技術員、質檢員、材料員、機械員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員的雙重預防體系管理職責。其中,項目負責人作為本項目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其工作職責應至少包含以下內容:1.負責組織項目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有效運行;2.督促落實雙重預防體系工作責任制和各項工作制度,定期組織對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獎懲;3.組織開展對項目的風險辨識、評估和分級管控;掌握本項目的風險分布情況、可能后果、風險級別和控制措施等;4.組織并參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5.保障項目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6.定期組織對項目雙重預防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評估或更新,并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及時更新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清單。4.4.3施工班組施工班組(含分包單位)是本班組日常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當明確分包單位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班組長及相關管理人員的雙重預防體系管理職責。其中,班組長的工作職責應至少包含以下內容:1.負責施工班組雙重預防體系的有效運行;2.督促落實雙重預防體系工作責任制和各項工作制度;3.掌握施工班組的風險分布情況、可能后果、風險級別和控制措施等;4.組織開展施工班組安全風險評估,及時上報新的危險源;5.負責本班組日常檢查、事故隱患的治理及上報工作。4.4.4作業人員作業人員職責應至少包含以下內容:1.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掌握本崗位主要風險及控制措施以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安全生產知識技能,提高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2.作業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格落實各項風險控制措施;3.作業過程中,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4.作業過程中,發現不安全狀況及事故隱患的,及時進行處置或報告等。4.5制度建設企業應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制度,并以正式文件發布。工作制度應至少包含以下內容:1.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3.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制度;4.雙重預防體系運行管理制度包括獎懲制度等。4.5.1分級管控制度為有效管控安全風險,強化源頭管理,規范和指導安全風險的分級管控,企業應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明確開展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的工作內容、程序、方法及工具等。同時,針對不同等級的風險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明確管控層級、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等。4.5.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為保障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進行,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企業應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據事故隱患的分類及層級,明確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程序、方法和工具,以及排查范圍、排查內容、排查頻次、事故隱患判定與報告、治理措施、治理驗收流程與標準要求等。4.5.3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制度企業應建立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制度,將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內容納入企業年度教育培訓計劃中,提高全體員工對雙重預防體系的認識及安全生產管理能力。教育培訓制度應明確培訓目標、培訓方式及方法、培訓學時、培訓內容及對象、考核方式及相應的獎懲措施等內容,并留存培訓教育書面及影像資料。4.5.4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考核獎懲制度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考核獎懲制度,是構建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長效工作機制的保障,企業應明確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考核獎懲的標準、方式方法及考核頻次等,納入安全績效考核指標,定期監督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員工工資薪酬掛鉤制定。4.6經費保障企業應建立經費保障機制,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切實保證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運行和持續改進的經費投入,并建立使用臺賬。5.教育培訓企業應對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所需的相關知識分層次、有針對性的開展教育培訓。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教育培訓應結合建筑施工行業實際,與日常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年度安全繼續教育培訓、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培訓、“四新”安全教育培訓、事故警示教育培訓、應急救援知識培訓等有機的結合起來,切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和事故防范意識。5.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企業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知識與能力。2.每年對安全管理人員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至少組織一次風險管理、辨識評估、隱患排查治理知識培訓,使其具備正確履行崗位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的知識與能力。5.2從業人員1.企業應組織開展職工全員安全培訓,并應包含以下雙重預防知識內容:(1)雙重預防的基本知識;(2)年度和專項辨識評估結果;(3)與本崗位相關的風險管控措施等。通過培訓使從業人員熟悉有關法規、標準和制度的要求,掌握本崗位危險源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的知識和技能。2.企業應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投入生產使用前,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針對性教育培訓,確保其具備相應的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常識,提高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能力。5.3外來人員對進入施工現場從事服務和作業活動的相關方以及檢查、參觀、學習、實習等外來人員進行風險宣講告知,并保存記錄。宣講告知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和項目安全規定、作業安全要求、作業活動可能接觸到的風險、應急知識等。6.風險管控6.1風險點確定6.1.1風險點劃分風險點是指伴隨風險的部位、設施、場所和區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設施、場所和區域實施的伴隨風險的作業活動(過程),或以上兩者的組合。風險點主要分為靜態風險點和動態風險點,并應遵守“大小適中、便于分類、功能獨立、易于管理、范圍清晰”的原則進行劃分。1.靜態風險點劃分靜態風險點是指施工過程中有關設備、設施、部位、場所、區域的風險點,簡稱“設備設施風險點”。設備設施風險點應至少包含《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所涉及的設備、設施、部位、場所、區域,主要有:(1)臨時設施(包括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等);(2)腳手架(包括扣件式鋼管腳手架、門式鋼管腳手架、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承插型盤扣式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滿堂腳手架以及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高處作業吊籃等工具式腳手架);(3)模板支撐體系(包括組合鋁合金模板、液壓爬升模板等);(4)高處作業防護設施;(5)臨時用電設施;(6)建筑起重設備(包括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塔式起重機、龍門吊、汽車式起重機等);(7)專用施工設備(包括盾構機、頂管機、架橋機、土石方機械等);(8)施工機具(包括平刨、圓盤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攪拌機、氣瓶、翻斗車、潛水泵、振搗工具、樁工機械等)。2.動態風險點劃分動態風險點是指施工過程中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狀態的操作及作業活動的風險點,簡稱“作業活動風險點”。(1)房屋建筑工程作業活動風險點主要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建筑裝飾裝修、建筑給排水及采暖、建筑電氣、通風與空調、智能建筑、建筑節能等分部工程所涉及的作業活動,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所涉及的設備操作及安拆活動等。(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作業活動風險點主要包括:市政道路、橋梁、隧道和軌道交通工程的各分部工程所涉及的作業活動,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所涉及的設備操作及安拆活動等。(3)房屋建筑分部分項工程所涉及的主要作業活動有:鋼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砌體工程、裝飾裝修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及采暖工程等工程以及物料進場與堆放、進入有限空間、動火等其他作業活動。(4)《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所涉及的設備操作活動主要有: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筑起重設備以及其他設備設施的使用等;所涉及的安拆活動主要有:基坑支護、腳手架和模板支架搭拆、塔式起重機等建筑起重設備以及其他設備設施安拆、臨時設施搭拆等。6.1.2風險點排查1.排查的內容(1)風險點排查應對工程項目施工作業全過程場地內部、外部因素和作業導致的風險進行風險點排查;對施工現場的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以及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山體、水文、氣象等可能導致事故風險的物理實體、作業環境、作業空間、作業行為、氣象分析、管理情況等進行排查。(2)住建部《關于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質〔2018〕31號)中明確的危大工程應全部納入風險點排查內容。2.排查的方法(1)風險點排查前應廣泛收集工程項目相關資料,主要包括:①工程周邊環境資料;②工程勘察和設計文件;③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等技術文件;④現場勘查資料等。(2)企業應組織技術、安全、質量、設備、材料等專業人員,按照施工工藝流程,從不同的施工階段、施工場所、設備設施、作業活動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排查。6.1.3風險點確認1.企業應對排查出的風險點進行確認并匯總,形成《作業活動風險清單》和《設備設施風險清單》。2.《作業活動風險清單》內容主要包括:分部分項工程名稱、作業活動名稱、作業活動內容、區域/部位、活動頻率等,如表1所示。作業活動風險清單表1序號分部分項工程名稱/作業任務作業活動名稱作業活動內容區域/部位活動頻率備注3.《設備設施風險清單》內容主要包括:設備設施類別、名稱、屬性、型號、編號/所在位置等,如表2所示。設備設施風險清單表2序號設備設施類別設備設施名稱設備設施屬性型號編號/所在位置備注4.企業應根據工程項目施工進展情況,及時對新的作業活動或設備設施風險點進行風險排查,并納入清單管理。6.2危險源辨識與分析企業應對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源(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與分析。6.2.1辨識方法風險辨識方法的選取宜根據辨識對象的性質、特點、所具備的基礎資料、壽命周期的不同階段和風險辨識人員的知識、經驗、習慣等綜合考慮。建筑施工中危險源辨識方法通常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檢查表法(SCL),也可以采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故障假設分析法(WI)、預先危險分析法(PHA)、事故樹/事件樹分析法(FTA/ETA)、情景分析法、頭腦風暴法(BS)等某一種方法或組合方法進行辨識。1.工作危害分析法工作危害分析法(JHA)是通過對工作過程的逐步分析,找出具有危險的工作步驟,進行控制和預防,是辨識危害因素及其風險的方法之一。適用于對作業活動中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2.安全檢查表法安全檢查表法(SCL)是依據相關的標準、規范,列出檢查表進行分析,以確定施工現場及周邊構筑物的狀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通過檢查發現建筑施工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提出改進措施的一種方法。適用于對設備設施、建構筑物、安全間距、作業環境等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6.2.2辨識范圍危險源辨識范圍應覆蓋已確認的工程項目《作業活動風險清單》和《設備設施風險清單》中各風險點所有的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部位、場所、區域,包括:1.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過程;2.事故及潛在事件的緊急情況;3.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活動;4.施工現場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5.人為因素(包含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規章制度);6.施工工藝、設備、管理、人員等變化;7.氣候及環境影響等。6.2.3辨識組織與實施1.企業應組織相關部門、班組、崗位人員針對《作業活動風險清單》和《設備設施風險清單》的風險點逐個進行危險源辨識。2.辨識時應依據《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13861)的規定,對潛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危害因素進行全面辨識。在自然環境、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工程自身特點、周邊環境以及工程管理等方面需主要考慮以下因素:(1)自然環境因素:臺風、暴雨、冬期施工、夏季高溫、汛期雨季等;(2)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因素:觸變性軟土、流砂層、淺層滯水、(微)承壓水、地下障礙物、沼氣層、斷層、破碎帶等;(3)周邊環境因素:城市道路、地下管線、軌道交通、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周邊河流及防汛墻等;(4)施工機械設備等方面的因素;(5)建筑材料與構配件等方面的因素;(6)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工藝的因素;(7)施工管理因素。3.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對作業活動開展危險源辨識時,應將《作業活動風險清單》中的每項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然后辨識每一步驟的危險源及潛在事件。在作業活動劃分時,可以采取按區域劃分、按作業任務劃分的方法,或幾種方法的有機結合。劃分出的作業活動在功能或性質上要相對獨立,既不能太復雜(如工作步驟或作業內容太多),也不能太簡單(如僅有一、兩個工作步驟或作業內容),要把主要步驟、關鍵環節以及易存在危險源或潛在事件的作業活動劃分出來。4.采用安全檢查表法(SCL)對《設備設施風險清單》中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進行危險源辨識時,應按功能或結構劃分為若干檢查項目,針對每一個檢查項目,列出檢查標準,對照檢查標準逐項檢查并確定不符合標準的情況和后果。5.危險源辨識是動態的過程,當下列情形發生時,應重新開展危險源辨識:(1)與風險評估和實施必要的控制措施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化;(2)施工現場周邊環境發生變化;(3)施工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4)應急管理和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5)企業組織機構變動的;(6)實施了重大風險或重大危險源治理的;(7)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6.2.4危險源分析1.對已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分析,確定其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型及后果。2.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建筑施工中危險源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型及后果主要有:坍塌、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車輛傷害、灼燙和其他傷害。6.3風險評價企業應對工程項目存在的風險點、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判定其風險等級。6.3.1評價方法1.企業應經過研究論證,確定適用的風險評價方法。必要時,可根據評價方法的特點,選用幾種評價方法對同一評價對象進行評價,互相補充、分析綜合、相互驗證,以提高評估結果的準確性。2.建筑施工常用的評價方法有:(1)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2)風險矩陣評價法(LS);(3)直接判定法。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和風險矩陣評價法(LS)的具體評價方法參見附錄A和附錄B。6.3.2風險分級企業應結合可接受風險實際,制定事故(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嚴重性和風險度取值標準,明確風險判定準則,以便準確判定風險等級。風險等級判定應遵循“從嚴從高”原則。1.風險評價分級風險等級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4個等級,并分別采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其中:Ⅰ級:重大風險/紅色風險,指現場的作業條件或作業環境非常危險,現場的危險源多且難以控制,如繼續施工,極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屬于不可容許的危險,當風險涉及正在進行中的作業時,應暫停作業。Ⅱ級:較大風險/橙色風險,指現場的施工條件或作業環境處于一種不安全狀態,現場的危險源較多且管控難度較大,如繼續施工,極易引發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屬于高度危險,當風險涉及正在進行中的作業時,應采取應急措施。Ⅲ級:一般風險/黃色風險,指現場的風險基本可控,但依然存在著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誘因,如繼續施工,可能會引發人員傷亡事故,或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屬于中度危險,應采取安全措施,完成控制管理。Ⅳ級:低風險/藍色風險,指現場所存在的風險基本可控,如繼續施工,可能會導致人員傷害,或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屬于輕度危險和可容許的危險,雖不需要增加另外的控制措施,但需要在工作中逐步加以改進。2.重大風險判定原則以下情形可直接確定為重大風險:(1)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2)發生過死亡、重傷、職業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輕傷、一般財產損失事故,且現在發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3)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4)構成危險化學品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場所和設施;(5)具有火災、爆炸、窒息、中毒等危險的場所,作業人員在10人及以上的。6.3.3評價實施1.對有關作業活動的風險點、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宜選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即:“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的評價模式。2.對有關設備設施的風險點、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宜選用風險矩陣評價法(LS),即:“安全檢查表法(SCL)+風險矩陣評價法(LS)”的評價模式;也可選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即:“安全檢查表法(SCL)+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的評價模式。3.對重大風險可以采用直接判定法進行確定。4.有關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風險評價情況應予以記錄,并分別形成《作業活動風險評價記錄表》和《設備設施風險評價記錄表》。(1)《作業活動風險評價記錄表》的前半部分為作業活動風險點、危險源的分析內容,后半部分為風險評價內容,如表3所示。表中的“L、E、C”分別表示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中的“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人員暴露的頻繁程度”、“發生事故后果的嚴重性”的分值;“D”表示“危險性”,即L×E×C的乘積。作業活動風險評價(JHA+LEC)記錄表表3序號風險點名稱工作步驟或工作內容主要危險有害因素(人、物、環、管因素)潛在事故類型現有控制措施風險評價風險程度糾正措施LECD工程措施:工程措施:管理措施:管理措施:個體防護:個體防護:應急措施:應急措施:設備設施風險評價(SCL+LS)記錄表表4序號風險點名稱檢查內容標準要求產生偏差導致的主要事故類型現有控制措施風險評價風險程度糾正措施LS工程措施:工程措施:管理措施:管理措施:個體防護:個體防護:應急措施:應急措施:設備設施風險評價(SCL+LEC)記錄表表5序號風險點名稱檢查內容標準要求產生偏差導致的主要事故類型現有控制措施風險評價風險程度糾正措施LECD工程措施:工程措施:管理措施:管理措施:個體防護:個體防護:應急措施:應急措施:6.4風險控制措施6.4.1常用風險控制措施企業對各種風險應制定針對性的管控措施。以下管控措施可單獨使用也可聯合使用:1.工程技術措施工程技術措施是指作業、設備設施本身固有的控制措施,包括直接安全技術措施、間接安全技術措施、指示性安全技術措施等,并按照消除、預防、減弱、隔離、連鎖、警告的等級順序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工程技術措施應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經濟合理性,并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和設計規范的規定。2.制度管理措施制度管理措施應包含成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專家論證、開展安全技術交底、對安全生產過程進行監控、進行安全檢查、對設備設施進行技術檢測以及實施安全獎懲等。3.培訓教育措施培訓教育措施應包含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體驗式安全教育培訓及其他安全培訓等。4.個體防護措施個體防護措施應至少包含《建筑施工作業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09)中規定配備和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5.應急處置措施應急處置措施應包含風險監控、預警、應急預案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制定、應急物資準備及應急演練等。6.4.2風險控制措施確定原則1.企業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充分考慮:(1)可行性;(2)安全性;(3)可靠性;(4)重點突出人的因素。2.作業活動類危險源的控制措施通常應考慮管理制度健全性、操作規程的完備性、管理流程合理性、作業環境可控性、作業對象完好狀態及作業人員技術能力等方面的因素。3.設備設施類危險源的控制措施通常應包括設備本身帶有的控制措施,如各種安全防護裝置,以及檢查、檢測、驗收、維修保養等常規的管理措施。6.4.3重大風險控制措施1.對于重大風險應盡可能地采取較高級別的風險控制方法,增加或同時采取多種管控措施并有效落實,將風險降低到可控范圍或可容許程度,管控過程應形成文件記錄。2.需通過同時實施多種控制措施才能控制的重大風險,應制定相應的控制目標和具體實施方案。3.屬于經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風險,要制定新的管理文件(程序或作業文件)或修訂原來的文件,文件中應明確規定對該種風險的有效控制措施,并在實踐中落實這些措施。6.4.4控制措施有效性評審1.風險控制措施應在實施前針對以下內容進行評審:(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2)是否使風險降低至可接受風險;(3)是否產生新的危險源或危險有害因素;(4)是否已選定最佳的解決方案。2.對控制措施有效性的評審應形成記錄,如表6所示。風險控制措施評審記錄表表6序號風險點名稱類型(作業活動/設備設施)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風險等級風險主要控制措施是否降到可接受風險是否產生新危險源是否最佳解決方案是否可行性和有效性是否改進控制措施是否應用于實際工作中評審結論改進(增加)主要風險控制措施6.5風險分級管控企業應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落實管控責任。6.5.1管控要求1.企業應根據風險等級實施差異化管理,進行分級管控。風險管控分為四級:企業、項目部、施工班組、作業人員,并遵循風險等級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如表7所示。2.企業應根據本單位組織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建筑施工風險風險管控層級表7風險等級表示顏色管控責任單位責任人重大風險紅色企業主要負責人/部門較大風險橙色項目部項目負責人一般風險黃色施工班組班組長低風險藍色作業人員崗位員工3.對于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風險應進行重點管控。4.風險管控層級可進行增加、合并或提級。6.5.2風險分級管控清單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包含作業活動風險分級管控清單、設備設施分級管控清單。清單應由企業組織相關部門、崗位人員按程序評審,并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審定后發布。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及時更新清單內容。1.作業活動風險分級管控清單項目部應在施工前,針對所涉及作業活動風險的辨識和評價情況,編制作業活動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如表8所示,并隨工程進度及時更新。作業活動風險分級管控清單表8序號風險點名稱工作步驟或工作內容潛在事故類型主要危險有害因素(人、物、環、管因素)風險等級管控措施應急措施管控層級責任人2.設備設施風險分級管控清單項目部應在施工前,針對所涉及的設施、部位、場所、區域風險的辨識和評價情況,編制設備設施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如表9所示,并隨工程進度及時更新。設備設施風險分級管控清單表9序號風險點名稱檢查內容標準要求產生偏差導致的主要事故類型風險等級管控措施應急措施管控層級責任人3.重大風險管控統計表項目部應將重大風險進行分類匯總,登記造冊,重點監控,并對重大風險存在的作業場所或作業活動、采取的管控措施、責任層級及責任人等進行詳細說明,如表10所示。重大風險管控統計表表10序號風險點名稱類型(作業活動/設備設施)區域位置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現有風險主要控制措施管控層級責任人備注(評價/直判)6.6風險告知企業應建立完善風險公告制度,針對辨識評估出的風險,在施工現場采用區域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作業安全風險比較圖、崗位安全風險明白卡、重大安全風險公告欄、安全警示標志等形式進行安全風險公告,并定期對各類安全風險警示標識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6.6.1區域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1.項目部應將作業場所、生產設施等區域存在的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在總平面布置圖或地理坐標圖中,并設置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和外來人員公示施工現場安全風險分布情況。全省建筑施工現場采用表11中的統一色譜標準。安全風險等級四色標識RGB色譜標準表11序號風險等級顏色色譜標準1重大風險紅RGB:R255
G0B02較大風險橙RGB:R255
G97
B03一般風險黃RGB:R255
G255B04低風險藍RGB:R0
G0
B2552.“區域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應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施工現場風險點變化適時更新調整。對于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可在基礎施工階段、主體施工階段和裝飾裝修階段分別繪制“區域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6.6.2作業安全風險比較圖項目部應利用統計分析的方法,采取柱狀圖、餅狀圖或曲線圖等將難以在平面布置圖、地理坐標圖中標示風險等級的作業活動、施工工序、工作崗位按照風險等級從高到低的順序標示出來,并在醒目位置或作業區域等將作業風險比較圖對員工進行公告。風險比較可以按照分部分項工程作業危險程度進行比較,也可以按照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危險物品運輸等作業活動,或按照起重設備安拆工、電工、架子工、鋼筋工等作業工種進行風險比較。6.6.3崗位安全風險明白卡項目部應在有安全風險的工作崗位設置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告知從業人員本崗位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后果、風險管控措施、應急措施、應急電話等信息,如表12所示。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表12作業名稱作業對象主要危害因素易發生事故類型崗位操作注意事項須穿戴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急處置措施報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安全警示標志告知人(簽名)接受人(簽名)6.6.4重大安全風險公告欄項目部應在施工現場有重大安全風險的作業場所、施工部位和有關設備、設施的醒目位置設置重大安全風險公告欄,標明危險源名稱、風險等級、危險有害因素、后果、風險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應急電話等信息,如表13所示。重大安全風險公告欄表13序號風險點危險源風險級別危險有害因素可能出現的后果控制措施應急處置措施管控層級責任人/聯系電話備注6.6.5其他警示標志項目部應按照規定要求,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存在安全風險的場所和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7.隱患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在生產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活動中存在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隱患排查治理是指企業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崗位員工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對本單位存在的隱患進行排查和消除或控制隱患的活動或過程。7.1隱患分級與分類7.1.1隱患分級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令第16號)的要求,根據隱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難度及其可能導致事故后果和影響范圍,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1.一般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當場糾正,立即排除,不需要局部停產停工停業的隱患。2.重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的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企業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隱患應包括以下情形:(1)未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施工的,或超越企業資質等級進行施工的;(2)事故隱患涉及重大風險點、危險源的;(3)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其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審核、審批并組織專家論證,或不嚴格按照方案組織施工的;或工程未按規定經驗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或對工程施工中監測的異常情況未采取有效處置措施的;(4)起重機械安全保護裝置缺失或失效,或在用起重機械超過使用年限未評估或評估不合格的;(5)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或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機械設備的;(6)具有中毒、爆炸、火災、坍塌等危險的場所,且長期滯留人員在10人以上作業,存在不能立刻排除整改的隱患的;(7)影響工程施工安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未提供企業標準、成果鑒定、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的;(8)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整改時間長或可能造成較嚴重危害的;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9)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監督檢查中認定的;(10)其他可能引起公共安全、較大及以上級別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7.1.2隱患分類建筑施工施工隱患分為兩大類,即:基礎管理類隱患和生產現場類隱患。1.基礎管理類隱患基礎管理類隱患是指企業和項目部在安全生產基礎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缺陷,包括:(1)企業生產經營資質資格;(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3)安全生產責任制;(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教育培訓;(6)安全生產投入;(7)應急管理;(8)安全生產管理檔案;(9)相關方安全管理;(10)基礎管理其他方面。2.生產現場類隱患生產現場類隱患是指施工過程中有關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部位、場所、區域存在的問題和缺陷,包括:(1)設備設施;(2)場所環境;(3)操作行為;(4)消防及應急設施;(5)供配電設施;(6)輔助動力系統;(7)現場其他方面。7.2隱患排查清單企業和項目部各層級應在風險分析管控的基礎上,依據確定的各類風險點、危險源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礎安全管理要求,編制隱患排查清單。隱患排查清單包括基礎管理類隱患排查清單和生產現場類隱患排查清單。7.2.1基礎管理類隱患排查清單基礎管理類隱患排查清單應依據基礎管理相關內容要求,逐項編制排查清單,包括排查項目、排查內容、排查標準、排查方法與頻次等,如表14所示。基礎管理類隱患排查清單表14序號排查項目排查內容與排查標準專項檢查綜合性檢查每半年/企業每月/企業每周/項目部排查項目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法律、法規、規范中有關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的內容;2.《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中第3.1條“安全管理”包含的內容;3.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工程承包合同等有關證照資料等。7.2.2生產現場類隱患排查清單1.生產現場類隱患排查清單應以各類風險點為基本單位,依據風險分級管控體系中各風險點的控制措施和標準、規程要求,編制該排查單元的排查清單。2.隱患排查清單應涉及全部作業活動及設施、部位、場所、區域所包含的危險源控制措施的內容,主要體現在施工現場人的因素,物的因素和環境因素等方面。3.排查內容為風險分級管控清單中工程技術、管理、培訓教育、個體防護、應急處置等各類管控措施。排查方法由企業、項目部根據排查類型和排查周期確定。4.隱患排查清單主要內容應包含與風險點對應的作業活動及設施、部位、場所、區域名稱、排查內容、排查標準、排查方法及頻次等。其中,生產現場作業活動方面的隱患排查清單如表15所示;生產現場設備設施方面的隱患排查清單如表16所示。生產現場類(作業活動)隱患排查清單表15風險點排查內容與排查標準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綜合性檢查序號類型名稱等級責任單位作業步驟主要危險有害因素(人、物、環、管因素)管控措施班中巡檢班中交接班每半年/企業每周/項目部每月/企業生產現場類(設備設施)隱患排查清單表16風險點排查內容與排查標準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綜合性檢查序號類型名稱等級責任單位檢查項目標準管控措施班中巡檢班中交接班每半年/企業每周/項目部每月/企業7.3隱患排查組織實施7.3.1計劃制訂1.企業和項目部應結合工作實際,按照隱患排查清單為主要內容,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制定隱患排查計劃,明確各類型隱患排查的排查時間、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圍、組織級別及排查人員等。2.企業應根據自身組織架構確定不同的排查組織級別和排查周期。建筑施工排查組織級別應至少包括企業、項目部、施工班組(包括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單位)、作業人員四個級別;排查周期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根據安全形勢的變化和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等,增加或調整隱患排查的頻次。7.3.2排查類型建筑施工隱患排查類型主要包括:日常排查、綜合性排查、專項排查、季節性排查、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排查、事故類比排查、復工前排查、專家隱患排查和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等。1.日常隱患排查日常隱患排查是指施工作業班組、施工作業人員的交接班檢查和作業中的檢查,以及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性檢查,主要包括:(1)施工班組在交接班前后組織一次隱患排查,施工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隨時進行隱患排查;(2)項目部安全員每天在施工現場開展安全檢查,并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3)設備管理員針對施工現場設備每天進行一次排查;(4)電工對施工現場施工用電每天進行一次巡查。2.綜合性隱患排查綜合性隱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為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由企業或項目部各相關專業人員和部門(分包單位、施工班組)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其中,企業(或區域分公司)至少每月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項目部至少每周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3.專項隱患排查專項隱患排查主要是針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存在的普遍問題和突出問題進行的檢查,以及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的隱患排查。專項隱患排查應由企業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專項隱患排查應制定工作方案,隱患排查工作方案中應明確排查的要求,如:組織人員、排查方式方法、排查范圍、工作程序等。4.季節性隱患排查季節性隱患排查是指根據各季節施工特點開展的隱患排查,企業應至少在春季、夏季和冬季分別組織開展一次排查,排查重點主要包括:(1)春季以防風、防觸電、防解凍坍塌、高處墜落、臨邊防護、開工復查等為重點;(2)夏季以防雷、防風、防洪、防暑降溫、高處墜落、臨邊防護等為重點;(3)冬季以防火、防雪、防凍、防滑、防風、高處墜落等為重點。5.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動和節假日前,對施工現場是否存在異常狀況和事故隱患,以及應急工作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等進行的檢查。企業應至少在五一、十一、春節等節假日或重大活動前進行一次隱患排查。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事故類比隱患排查是對本企業內和同類企業發生事故后的舉一反三的安全檢查。當本企業施工項目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施工企業發生比較典型或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企業應及時進行事故類比隱患專項排查。7.復工前隱患排查復工前隱患排查是工程項目因故停工再次施工前進行的隱患排查。工程項目因存在安全隱患下達停工令后,或因其他原因暫停施工時間超過30天以上,在準備復工前,項目部應進行一次隱患排查。8.專家隱患排查專家隱患排查是指企業外聘專家對企業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進行的檢查。專家隱患排查應按簽訂的協議執行,協議中應明確外聘專家工作的計劃、頻次、內容、復查等相關要求。9.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帶隊實施對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及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的檢查。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要定期帶班檢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當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和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發現重大隱患時,施工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企業負責人是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7.3.3排查實施1.隱患排查應做到全面覆蓋、責任到人,并做到定期排查與日常排查相結合、專項排查與綜合排查相結合、一般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對存在重大風險和較大風險的場所、環節、部位及其管控措施應重點組織排查。2.企業、項目部、施工班組、作業人員應按照隱患排查計劃和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隱患排查,嚴格按照隱患排查內容,填寫隱患排查記錄,見附錄C《隱患排查記錄表》,并形成隱患和問題清單。(1)企業和項目部主要排查工程項目隱患治理情況、工程項目定期隱患排查情況、施工班組定期隱患排查情況、隱患排查資料情況及其它應排查的內容。(2)施工班組和作業人員主要排查班組、作業崗位隱患治理情況、隱患排查資料情況及其它應排查的內容。7.4隱患治理7.4.1基本要求1.實行分級治理、分類實施的原則。主要包括崗位糾正、班組治理、項目部治理、部門治理、企業治理等。2.隱患治理應做到方法科學、資金保證、措施有效、責任到人、按時完成。本層級能夠治理的不能推給上一層級;能當場糾正的必須當場糾正;無法立即治理的,治理前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實管控責任,防止隱患發展成事故。3.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及時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和裝置,并設置警示標志,必要時應當派員值守;對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設施、設備和裝置,應當加強監護,防止事故發生。4.事故隱患涉及相鄰地區、單位或者公眾安全的,企業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告知相關單位采取適當方式加以明示,并加強對治理工作的協調。5.對因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企業應當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接到自然災害預報后,應當及時向所施工項目部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單位和人員安全時,應當及時采取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加強監測等措施。7.4.2治理流程隱患治理流程包含:通報隱患信息、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實施隱患治理、治理情況反饋、驗收等環節。1.隱患排查結束后,隱患排查單位應確定每一項隱患的等級(一般隱患或重大隱患),并將隱患名稱、存在位置、不符合狀況、隱患等級、治理期限、治理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案等信息通過召開會議、圖片講解、現場公示等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通報。2.企業或項目部在隱患排查中發現隱患,應向隱患存在單位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見附錄D),對隱患整改責任單位、措施建議、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3.隱患存在單位在實施隱患治理前應組織相關人員對隱患存在的原因進行分析,制定科學的治理方案和有效的治理措施,并組織人員進行治理。4.隱患治理結束后,隱患存在單位應向企業或項目部提交書面的隱患整改反饋單(見附錄E)。隱患整改反饋單應根據隱患整改通知單的內容,逐條將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回復。5.企業或項目部在接到隱患整改反饋單后,應組織相關人員對隱患整改效果進行驗收,并在隱患整改反饋單上簽署復查意見,對未消除的隱患應要求繼續整改。7.4.3一般事故隱患治理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于其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應當由企業(項目部、施工班組)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整改情況應有專人進行驗收和確認。7.4.4重大事故隱患治理1.企業應對重大事故隱患組織評估,并編寫重大隱患評估報告書。評估報告書主要內容應包括:隱患的類別、影響范圍、風險程度和對隱患的監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議等。2.企業應根據評估報告書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并向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事故隱患的影響范圍和程度;(2)治理的目標、任務和時限;(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治理資金和物資的來源及其保障措施;(5)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6)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3.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應由企業組織人員按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進行實施。4.對于政府有關部門掛牌督辦或者責令停工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工作結束后,企業應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和專家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5.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企業應組織相關部門、項目部人員、施工作業班組長對治理情況進行復查驗收。經驗收達到治理效果,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及時辦理重大事故隱患銷案手續。7.4.5隱患治理工作臺賬企業應如實記錄隱患排査、治理和驗收情況,形成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臺賬,實現隱患排查、登記、評估、治理、驗收、核銷的閉環管理。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臺賬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事故隱患排查的時間、具體部位或者場所;2.發現事故隱患的數量、級別和具體情況;3.參加事故隱患排查的人員及其簽字;4.風險評估記錄;5.事故隱患治理方案;6.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復查驗收時間、結論、人員及其簽字;7.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信息報表。8.雙重預防體系過程管控8.1管控要求企業應以風險點為基本單元,對照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開展安全風險管控效果檢查分析和隱患排查。8.2綜合管控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半年應組織開展一次雙重預防體系運行情況綜合檢查活動,包括:1.檢查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開展隱患排查;2.分析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效果和重大隱患產生原因,調整完善風險管控措施;3.補充新增風險及其管控措施;4.通報重大隱患治理情況,補充完善隱患清單,明確隱患分級治理責任。8.3專業管控企業分管負責人每季度應組織一次雙重預防體系運行情況專業檢查活動,包括:1.檢查分析本分管領域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開展隱患排查;2.補充完善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和隱患清單。8.4動態管控8.4.1項目部項目部每月應開展一次雙重預防體系運行情況檢查,包括:(1)檢查本項目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排查治理隱患;(2)對新增風險采取臨時風險管控措施,研究補充完善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和隱患清單,并及時上報企業。8.4.2施工班組班組長每班應組織對作業環境和重點工序雙重預防情況進行檢查,包括:(1)檢查本施工班組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排查治理隱患;(2)對新增風險采取臨時風險管控措施,并及時上報項目部。8.5風險隱患公示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或存在重大風險的區域對項目重大安全風險、重大事故隱患進行公示告知。8.6信息上報1.項目部應當每月分別向所屬企業以及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2.企業應當每月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9.持續改進企業應建立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持續改進機制,定期對雙重預防體系運行情況進行系統性評估或更新,及時修正發現的問題和偏差,完善安全風險管控制度和隱患治理措施,確保其持續可行性、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9.1評估1.企業、項目部應組織開展雙重預防體系運行情況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并將自評結果對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通報。2.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企業、項目部應通過自評全面查找雙重預防體系存在的缺陷和不足。3.對較大、重大風險的評估每年應進行一次,對一般和低風險每三年評估一次。評估記錄至少保存5年。9.2更新企業應根據以下情況變化,及時更新風險與隱患信息,編制新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清單:1.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程變化或更新;2.政府規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3.企業組織機構和安全管理機制發生變化;4.施工環境、施工工藝技術發生變化;5.設施設備增減、使用的原輔材料變化;6.企業自身提出更高的安全管理要求;7.事故(事件)或應急預案演練結果反饋的需求;8.其他情形出現應當進行更新的。9.3溝通企業應建立不同職能和層級間的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雙重預防內外溝通機制,及時有效傳遞風險隱患和排查治理信息,提高風險管控治理效果和效率。9.4考核企業應建立健全內部激勵約束機制和績效考核制度,調動和提高全員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主動性。對部門或項目部,應建立一套績效考核辦法,定期考核;對個人應獎懲并重,以獎為主。10.信息化10.1基本要求1.企業應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安全生產雙重預防信息平臺,具備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及風險預警等主要功能,實現風險與隱患數據應用的無縫鏈接。積極推行使用移動終端提高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2.項目部應充分應用BIM技術、施工現場視頻監控、塔機安全監控系統等信息化技術,實現在建工程施工過程安全生產信息數據的集成、傳遞、共享和應用。10.2功能模塊10.2.1.風險分級管控模塊風險分級管控模塊應實現對安全風險的記錄、跟蹤、統計、分析和上報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10.2.2.隱患排查治理模塊隱患排查治理模塊應實現對隱患的記錄統計、過程跟蹤、逾期報警、信息上報的信息化管理。10.2.3.統計分析及預警模塊統計分析及預警模塊應具備實現安全風險和隱患的多維度統計分析、風險隱患裱花預警、風險動態管理的直觀展現等功能。10.3系統對接1.具備短信或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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