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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項目名稱:擴建年產130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電池蓋 板及背板生產線項目 建設單位(蓋章):南京索爾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建設項目名稱擴建年產130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電池蓋板及背板生產線項目項目代碼2019-320117-30-03-670066建設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建設地點南京市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東路地理坐標(119度2分50.949秒,31度41分18.949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3042〕特種玻璃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二十七、非金屬礦物制品業30”中“玻璃制造304;玻璃制品制造305”中的“特種玻璃制造;其他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電加熱的除外;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建設性質新建(遷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區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填)南京溧水區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溧審批投備〔2019〕509號總投資(萬元)600環保投資(萬30環保投資5施工工期是否開工建設是用地(用海)面積(m2)不新增專項評價設置情況無規劃情況規劃文件名稱:《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發展規劃(2017-2030)》;審批機關: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審批文件名稱及文號:《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發展規劃(2017-2030)的批復》(溧政復〔2018〕5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名稱:《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機關:原南京市溧水區環境保護局;審批文件名稱及文號:《關于〈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溧環規〔2019〕2號)。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1、《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發展規劃(2017-2030)》相符性分析根據《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發展規劃(2017-2030)》,規劃范圍:東至臥龍湖—寧杭高速—琴音大道一線、西至寧高高速、南至機場路、北至常合高速圍合的團山片區內除2008年環評已批復范圍外的所有區域,規劃總用地面積約13.80平方公里。本項目選址位于南京市溧水區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東路28號,位于規劃范圍內。(1)產業定位根據《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發展規劃(2017-2030)》,規劃形成“機械裝備制造、食品輕工、汽車及零部件制造、新型材料、電子信息和軟件、生物醫藥”六大主導產業。禁止引入的項目:“電子信息和軟件:禁止多晶硅制造;鎳氫電池制造;鉛酸電池制造;含汞類糊式鋅錳電池制造;含汞類扣式堿錳電池、含汞類鋅-空氣電池、含汞類鋅-氧化銀電池;白熾燈和高壓汞燈制造;影視錄放設備制造;含電鍍工序;國家和地方的產業政策限制或禁止類或淘汰類的項目。”本項目為〔C3042〕特種玻璃制造,屬于新型材料產業。因此,符合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產業規劃定位。(2)用地規劃根據《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發展規劃(2017-2030)》,規劃用地面積為1380.43公頃,其中城市建設用地1242.73公頃。根據團山片區土地規劃圖,項目占地類型為工業用地,占地類型相符。(3)基礎設施規劃根據《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發展規劃(2017-2030)》,①給水工程:規劃區供水由溧水自來水廠供水和區域聯合供水相結合,保證規劃區供水安全。②污水工程:規劃區污水由位于規劃區外圍西側的南京溧水秦源污水處理廠處理,負責規劃區內的污水處理。污水處理廠的尾水達相關標準后排入一干河。采用雨、污分流排水體制,生活污水與工業污水分類收集,工業污水達到排污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廠。現階段該片區污水管網已鋪設到位。③電力工程:規劃預測負荷為22.51萬千瓦,規劃區的生活垃圾外運焚燒處置。④燃氣工程:燃氣氣種以天然氣為主,接沿機場高速敷設的“寧蕪支線”高壓燃氣管線,由溧水經濟開發區高中壓調壓站引出中壓燃氣管線接入規劃區。中壓管網由開發區高中壓調壓站引出成支狀分布,供氣范圍覆蓋規劃區,采用地埋敷設,在市政道路上的管位為路西和路南。現階段該片區天然氣管道已鋪設到位。⑤供熱規劃:規劃區集中供熱由規劃區外的秦源熱電廠供給。現階段供熱范圍已覆蓋整個開發區和溧水城區。本項目洗版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絮凝+壓濾”處理后回用于洗版,磨邊、鉆孔和清洗廢水經壓濾機壓濾+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回用于磨邊、鉆孔工序;清洗廢水經壓濾機壓濾+沉淀池沉淀處理后部分回用于磨邊、鉆孔廢水工序,部分排入秦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最終外排入一干河。對水環境的影響較小。項目無須供熱、供氣,用水由溧水區自來水廠供給,用電由市政供電系統供給。項目固廢妥善處置。與園區基礎設施規劃相符。綜上,項目與《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發展規劃(2017-2030)》相符。2、《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審批意見相符性分析根據《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產業定位為:綜合產業基礎梳理、政策導向判斷,產業定位為機械類(含汽車零部件)、輕工類、電子信息、食品、醫藥、新材料等,重點發展汽車零部件、電子信息、食品、醫藥、新材料等支柱產業,并引導商貿物流、汽車商服、研發孵化三大特色服務業發展。本項目為〔C3042〕特種玻璃制造,屬于新型材料產業。因此,符合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產業規劃定位。根據原南京市溧水區環境保護局《關于〈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溧環規〔2019〕2號),園區禁止引進與產業定位不相符的生產型企業,現有工業生產企業,不得擴大再生產,保持現有規模,適時搬遷;同時應禁止引進以下行業和項目:(1)生產工藝或生產設備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或明令禁止淘汰的建設項目2)不滿足相關產業政策文件要求的建設項目;(3)不符合區域環保法規、政策的建設項目4)不符合清潔生產標準要求的建設項目5)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不完善的建設項目。本項目為〔C3042〕特種玻璃制造,屬于新型材料產業。不屬于禁止類項目,與審查意見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與產業政策相符性〔C3042〕特種玻璃制造,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2年本)》(蘇政辦發〔2013〕9號)及其修改部分條目中淘汰和限制項目、《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和能耗限額(2015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②本項目不屬于《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和《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中的建設項目。③本項目不屬于《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2018年)》中限制、淘汰及禁止類項目。綜上,本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2、“三線一單”相符性分析(1)生態保護紅線及生態空間管控區域①根據《江蘇省國家級生態紅線規劃》,本項目位于南京市溧水區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東路28號,與本項目距離最近的江蘇省國家級生態紅線保護區為中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位于項目東南側,其保護區距離本項目最近距離4.6km,本項目不在江蘇省國家級生態紅線保護范圍之內,符合《江蘇省國家級生態紅線規劃》(蘇政發〔2018〕74號)的要求。表1-1項目周邊涉及的江蘇省國家級生態紅線區域類型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44.56km2②根據《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規劃》,與本項目距離最近的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為東廬山風景名勝區,本項目距其最近距離為4.2km,本項目不在《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所劃定區域內,符合《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的要求。表1-2項目周邊涉及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積總面積//4E護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圖見附圖4。(2)環境質量底線根據《2023年南京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建設所在區域各項污染物指標監測結果:PM2.5平均值為29μg/m3,同比上升3.6%,達標;PM10平均值為52μg/m3,同比上升2.0%,達標;NO2平均值為27μg/m3,同比持平,達標;SO2平均值為6μg/m3,同比上升20.0%,達標;CO日均濃度第95百分位數為0.9mg/m3,同比持平,達標;O3日最大8小時值第90百分位濃度為170μg/m3,同比超標0.06倍,超標天數49天,同比減少5天。項目所在區O3超標,因此判定為非達標區。根據大氣環境質量達標規劃,該區域目前正在開展集中整治,深入推進工地揚塵管控“五達標、一公示”制度和“日查周報月講評”制度,穩步推進揚塵管控的網格化管理;執行機動車國五排放標準,在銷售、注冊環節查驗柴油車污染控制裝置,抽檢汽車銷售企業柴油車環保達標情況;實施機動車排氣超標治理維護閉環管理制度,改善區域交通現狀。采取上述措施后,預計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可以得到進一步改善。所在區域環境空氣中特征因子非甲烷總烴的大氣環境質量現狀數據引用江蘇恒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監測報告(報告編號NO.20212128),監測時間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1日,監測點(G16紫荊花園)位于本項目北側約3.5km,數據有效期為2021年9月15日~2024年9月14日,數據有效、可引用。根據監測結果,非甲烷總烴的監測濃度均滿足相關環境質量標準。根據《2023年南京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全市水環境質量持續優良。納入江蘇省“十四五”水環境考核目標的42個地表水斷面水質全部達標,無喪失使用功能(劣Ⅴ類)斷面。所在區域地表水環境質量數據引用江蘇恒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監測報告(報告編號NO.20212128),監測時間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20日,監測斷面“W18秦源污水處理廠排污口下1000m斷面”,數據有效期為2021年9月18日~2024年9月17日。根據監測結果,一干河各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Ⅳ類標準。根據《2023年南京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全市區域噪聲監測點位534個。城區晝間區域環境噪聲均值為53.5dB,同比下降0.3dB;郊區晝間區域環境噪聲均值53.0dB,同比上升0.5dB。全市交通噪聲監測點位247個。城區晝間交通噪聲均值為67.7dB,同比上升0.3dB;郊區晝間交通噪聲均值66.1dB,同比下降0.4dB。全市功能區噪聲監測點位28個。晝間噪聲達標率為99.1%,同比上升0.9個百分點;夜間噪聲達標率為94.6%,同比上升1.6個百分點。本項目廠界噪聲達標排放,廢氣達標排放,固廢排放量為零,廢水經處置后回用或達標接管,對周圍的環境影響在允許的范圍之內,廠址區域環境質量可達功能區要求。本項目廢氣、廢水、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置,噪聲對周邊影響較小,不會降低項目所在地周邊的環境功能質量。(3)資源利用上線本項目為〔C3042〕特種玻璃制造,運營過程中用水主要為洗版用水和清洗用水。所用水由當地自來水廠統一供應,用電來自當地電網,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使用已有廠房,因此本項目不會突破當地資源利用上線。(4)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暫行規定的通知》(寧政發〔2015〕251號),本項目不在其準入負面清單內;本項目不屬于《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中禁止類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要求,具體見表1-3、表1-4。表1-3本項目與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1本)》2345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67表1-4本項目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1發區團山東路28號,不在自2發區團山東路28號,不在飲3發區團山東路28號,不在國4567本項目為〔C3042〕特種玻璃制造,屬于新型材料產業,不屬于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規劃中限制準入的行業中“新型材料產業”類中涉及的中類及小類,符合團山片區的產業定位。因此本項目不屬于其準入負面清單內。表1-5本項目與《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準入條件清單相符性分析1產業結構調優調輕時序與土地利用類型調整時序分期進產工藝或生產設備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或明令禁止淘汰目;3、不符合區域環保法規、政策的建設2《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2年年修訂)及《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和能耗限額》《市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暫行規定的通知》(寧限制目錄(2018年版)》等執行。選址應符合區域產業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3進入太湖。根據《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參照太湖流域管理。入區項目應嚴格按照《太湖流域管理條例》《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太湖流域水禁止引進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求的制漿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染料、印4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的要求。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地方產業政策。(5)環境管控單元①與《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本項目位于南京市溧水區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東路28號,屬于重點管控單元。重點管控單元,指涉及水、大氣、土壤、自然資源等資源環境要素重點管控的區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區和產業園區。全省劃分重點管控單元2041個,占全省面積的18.47%。重點管控單元主要推進產業布局優化、轉型升級,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本項目清洗廢水經壓濾機壓濾+沉淀池沉淀處理后部分回用于磨邊、鉆孔廢水工序,部分排入秦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洗版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絮凝+壓濾”處理后回用于洗版,磨邊、鉆孔和清洗廢水經壓濾機壓濾+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回用于磨邊、鉆孔工序,不存在農業面源污染。本項目屬于〔C3042〕特種玻璃制造,符合生態環境保護基本要求,主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乙醇、清洗廢水、噪聲和固廢,運營期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類污染物的排放不會改變區域環境功能區質量要求,能維持環境功能區質量現狀。因此本項目符合《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的要求。②與《南京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據《南京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本項目位于南京市溧水區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東路28號,屬于南京市重點管控單元之一:“江蘇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重點管控單元,指涉及水、大氣、土壤、自然資源等資源環境要素重點管控的區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區和各級各類產業園區。全市劃分重點管控單元116個,占全市面積的27.47%。重點管控單元根據產業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及規劃環評等動態調整。重點管控單元,主要推進產業布局優化、轉型升級,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根據《南京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中“附件3南京市市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本項目與南京市市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6項目與南京市市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區管控方案》(蘇政發〔2020〕49號)附件3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中“空間布局約〔2018〕57號),全市禁止和限制新建(擴規定》(寧政發〔2015〕251號)等文件要求,除南京化工園區外,其他區域不得新(擴、改)建化工生產項目(節能減排、清潔生產、安全除患、油品升級改造和為區域配套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氣體分裝、無化學反應的工業氣體制造項目除外)。金陵石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境管控要求中“空間布局約束”2、嚴格執行相關文件,全市禁止和限制新建(擴建)92項制造行業項目,《南京市制造業新增項目禁止和限制目錄(2018年版)》(寧委辦發3、嚴格執行《南京市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暫行規定》(寧政發〔2015〕251號)等文件要化及周邊地區、梅山地區、大廠地區和長江二橋至三橋沿岸不得新(擴)建工業項目(節能減排、清潔生產、安全除患和油品升級改造項目除外)及貨運碼頭。除六合紅山表面處理中心外,其他區域不得新(擴)建電鍍項目。確屬工藝需要、不能剝離電鍍工序的項目,需由環保部門會同經濟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技術論證,通過專家論證同意后方可審批建設。秦淮河、滁河以及固城湖、石臼湖流域禁止新(擴)建釀造、制革等水污染重的項目,禁止新(擴)建工業生產廢水排水量大于1000噸/日的項目,禁止新(擴)建排放含汞、砷、鎘、鉻、鉛等重金屬以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工業項目(六合紅山表面處理中心除外)。全市范圍內不得新(擴)建燃燒原(散)煤、重油、石油焦等控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以環境容量定產業、定項目、定規模,確保開發建設行為不突破2、2020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過《江蘇省“十三〔2017〕69號)的要求。2025年全市主要污本項目清洗廢水經壓濾機壓濾+沉淀池沉淀處理后部分排入秦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部分回用于磨邊、鉆孔廢水工序。洗版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絮凝+壓濾”處理后回用于洗版,磨邊、鉆孔和清洗廢水經壓濾機壓濾+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回用于磨邊、鉆孔工序不存在農業面源污染。本項目屬于〔C3042〕特種玻璃制造,符合生態環境保護基本要求,運營期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類污染物的排放不會改變區域環境功能區質量要求,能維持環境功能區質量現狀,符合其污染物排放管控區管控方案》(蘇政發〔2020〕49號)附件3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中“環境風險防加強關閉搬遷化工企業及遺留地塊的調查評項目嚴格執行《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附件3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關要求,周邊最近的飲用水水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項目加強事故應急管理,強化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控制指標的通知》),本項目用水由當地自來水部門供給,本項目的用水量不會對根據《南京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中“南京市重點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本項目與南京市溧水區重點管控單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7項目與南京市溧水區重點管控單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1、本項目與江蘇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片區)規劃及其審查〔C3042〕特種玻璃制造,屬于新型材料產業,不屬于禁止引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園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按照規劃和規劃環評及其審查意見〔C3042〕特種玻璃制造,運營期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類污染物的排放不會改變園區環境1、園區建立環境應急體系,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加強應急物資裝備儲備,編制突發環境2、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其他存在環境風險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制定風險防范措施,編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防止發3、加強環境影響跟蹤監測,建立健全各環境要素監控體系,完善并落實園區日常環境監測與1、本項目應急體系2、本項目危廢暫存危廢倉庫后交由有資3、本項目制定環境1、引進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能耗、污染物3、強化企業清潔生產改造,推進節水型企業、本項目不屬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因此本項目符合《南京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要求。3、與其他文件相符性分析本項目與《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19號)、《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3號文)、《江蘇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蘇大氣辦〔2021〕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涉VOCs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有關要求的通知》(寧環辦〔2021〕28號)、《關于印發江蘇省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通知》(蘇大氣辦〔2021〕1號《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環大氣〔2020〕33號)、《關于印發南京市產業園區大氣治理專項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寧污防攻堅指辦〔2022〕93號)中有關要求進行相符性分析,具體見表1-8。表1-8項目與揮發性有機物相關文件相符性分析表〔〔C3042 在涂裝、印刷、粘合、工業清洗等含VOCs產品的使用過程中的劑型涂1.鼓勵使用通過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的環保型涂料、油墨、膠粘劑和清黏劑22.根據涂裝工藝的不同,鼓勵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用水性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環保型涂料;推廣采用靜電噴涂、淋油墨、涂、輥涂、浸涂等效率較高的涂裝工藝;應盡量避免無VOCs凈化、水性鍍3.含VOCs產品的使用過程中,應采取廢氣收集措施,提高廢氣收集低揮發效率,減少廢氣的無組織排放與逸散,并對收集后的廢氣進行回收或性原2 (VOCs3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重點對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輔材料、含VOCs產品、含VOCs廢料以及有機聚合物材料等)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3控,通過采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收集等措施,削 減VOCs無組織排放。的限1、明確替代要求。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木材加工、紡織等行業為(GB38(GB38工作方42、嚴格準入條件。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注塑劑等項目。2021年起,全省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紡織、木材加工等行業以及涂料、油墨等生產企業的新(改、擴)建項目需滿足低(無)VOCs含量限值要求。省內市場上流通的水性涂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產品,執行國家《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4VOCs重點行業進行再排查、再梳理,督促購銷臺賬,如實記錄使用情況。對具備替代條件的單,推動企業實施清潔原料替代;對替代技術證核實,并加強現場監管,確保VOCs無組織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廢氣排氣口達到國家及地方VOCs排放控制標準要求。567推進VOCs治理攻堅:展相關產品強制性質量標準實施情況監督檢查。為重點,推進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原輔材料和產品的替代。推廣實施《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產符合技術要求的涂料制造企業納入正面清單。禁止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推進政府綠色采購,推動家具、印刷等政府定點招標采購企業優先使材料,鼓勵汽車維修等政府定點招標采購企業使用料;引導將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膠粘劑等納入政府采購裝修合同3、強化重點行業VOCs治理減排。完善省重點行業VOCs總量核算體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減少非正常工況VOCs排放;確實不能調整的,要加強啟停機期間以及清洗、退料、吹掃、放空、晾干等環節VOCs排放管控,確保滿足標準要求。噴淋+干式過濾+為為涉VOCs28號)格執行行業標準,無行業標準的應執行國家、江蘇省相關排放標準,鼓勵參照天津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等標準中最嚴格的標準。VOCs無組織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并執行廠區內VOCs特別排2、涉VOCs無組織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應嚴格按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標準》等有關要求,重點加強對含VOCs物料儲存、類排放源的VOCs管控評價,詳細描述采取的VOCs廢氣無組織控制措施,充分論證其可行性和可靠性,不得采用密務活動,在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應按要求在密行。無法密閉的,應采取措施有效減少廢氣排放集系統。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或密閉空間的,除行保持微負壓狀態,并根據規范合理設置通風量。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應不低于文件中充分論述并確定收集效率要求。加強載有氣態、液態VOCs物項目,環評文件中應明確要求按期開展“泄漏檢測與修”(LDAR)工作,33號)1、大力推進源頭替代,有效減少VOCs產生:嚴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面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落指導、組織培訓、新媒體信息推送等多種方式準要求開展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輔材料、含VOCs產品、含VOCs廢料以及有機聚合物材料等)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治,對達不到要求的加快整改。指導企業制定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規程,細化到具體工序和生產環節,以及啟停機、實到具體責任人;健全內部考核制度,嚴格按照操在無組織排放排查整治過程中,在保證安全的前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儲存環節包裝袋,高效密封儲罐,封閉式儲庫、料倉等;節應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罐車等;生產和設備,或在密閉空間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廢氣,或包裝袋,高效密封儲罐,封閉式儲庫、料倉等;節應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罐車等;生產和設備,或在密閉空間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廢氣,或處置環節應將盛裝過VOCs物料的廢包裝容器加蓋密閉,按要求妥善處置,不得隨意丟棄;高VOCs含量廢水的集輸、儲存和處理環節,93號)VOCs排放項目,應使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強化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采用高效治理設施,嚴控VOCs新增量。嚴格執行新、改、擴建項目新增VOCs排放量倍量替代要求。2、推動轉型升級。8使用低(無)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推廣使用水基、8 表1-9項目與《溧水區“十四五”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規劃》(溧政辦發〔2021〕92號)的相符性分析序號況性支柱帶動型產業發展目標:到2025年,溧水區新材料產業產值超過200億元,成為南京市新材料產業發展引擎,構建寧杭產業協作發展新格局。產業重點重點工程:1)鼓勵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支持企業加強研發投入,加強引領性科技攻關。2)支持本地新材料企業與下游應用領域加強共性技術合作及產業鏈上下游合作。3)突出招商做增量,加強深圳、蘇州材4、與危險化學品相關政策相符性項目與《南京市危險化學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錄》中有關要求進行相符性分析,具體見表1-10。表1-10項目與《南京市危險化學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錄(2023版)》(寧應急規〔2023〕3號)相符性分析表、 總23行要求4因此,項目與《南京市危險化學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錄》中有關要求相符。5、與《南京市溧水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最新規劃成果相符性分析溧水區正在組織開展《南京市溧水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編制工作,本次與其最新規劃成果進行相符性分析。①國土空間總體格局尊重自然本底、嚴守生態安全、糧食安全底線,落實市、區兩級國土空間保護利用戰略要求,充分考慮溧水區“山、水、田、城、鎮、村”等自然條件,構建“一城、一帶、一園”的國土空間總體格局,促進南北均衡、特色化發展、產城融合發展,實現城市戰略定位與空間格局的有機統一。“一城”為南京南部綜合服務中心。包括溧水副城和柘塘新城,是城市功能的集中承載區。“一帶”為中部生態經濟帶。以無想山為核心,以其他山水田園資源為依托,形成中部生態經濟帶,承載石湫、白馬兩個特色節點和晶橋一個服務節點。“一園”為南部特色田園。主要包括石臼湖以及南部美麗鄉村,形成山水交融的特色田園風光。②控制線劃定與管控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內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其他區域應嚴格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在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僅允許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類活動。對于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騰退的現狀建設用地,按照適宜性原則,優先復墾為林地或草地,恢復生態功能,逐步實現污染物零排放,確保生態環境零風險,紅線內已有的農業用地,應逐步建立退出機制,恢復生態用途。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對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進行嚴格管理、特殊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挖湖造景、建設綠化帶。嚴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符合法定條件和供地政策,確需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必須按相關法律法規和要求辦理,重大建設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按照“數量不減、質量不降、布局穩定”的要求進行補劃。建立健全永久基本農田監管機制,對永久基本農田數量、質量變化進行全程跟蹤,實現動態管理。本項目位于南京市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東路28號,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本項目評價范圍內不涉及溧水區范圍內的國家級生態紅線區域及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項目與《南京市溧水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最新成果中“三區三線”相符。6、與水環境保護相關文件相符性分析(1)《江蘇省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質處理工作推進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據《江蘇省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質處理工作推進方案》,現有納管工業企業按照以下七項基本原則開展評估,評估結果分為“允許接入”“整改后接入”“限期退出”三種類型,作為分類整治管理的依據。可生化優先原則:以下制造業工業企業,生產廢水可生化性較好,有利于城鎮污水處理廠提高處理效能,與城鎮污水處理廠約定納管標準限值、簽訂書面合同、變更排污及排水許可證內容、完成備案手續后可優先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發酵酒精和白酒、啤酒、味精、制糖工業(依據行業標準修改單和排污許可證技術規范,排放濃度可協商);淀粉、酵母、檸檬酸工業(依據行業標準修改單征求意見稿,排放濃度可協商);肉類加工工業(依據行業標準,BOD5濃度可放寬至600mg/L,CODCr濃度可放寬至1000mg/L)。納管濃度達標原則:工業企業排放的常規和特征污染物濃度均需達到相應的納管標準和協議要求,其中部分行業污染物按照行業排放標準要求須達到直接排放限值,方可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總量達標雙控原則:納管工業企業其排放的廢水和污染物總量,不得高于環評報告及批復、排污及排水許可證等核定的納管總量控制限值;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的某一項特征污染物的總量不得高于所有納管工業企業按照相應標準直接排放限值核算的該項特征污染物排放總量之和。企業現有項目外排廢水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其中氨氮和總磷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的A級標準)、南京溧水秦源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現有項目已簽訂污水接管協議,見附件14。本項目廢水新增廢水主要為清洗工序產生的廢水,磨邊工序、鉆孔工序和清洗工序產生的廢水經壓濾機壓濾和沉淀池七級沉淀處理后的部分廢水一并接管南京溧水秦源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不涉及排放含重金屬、難降解廢水、高鹽廢水外排。經處理后,新增廢水滿足相關接管標準。本項目建設與《江蘇省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質處理工作推進方案》相符。(2)《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2〕42號)相符性分析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2〕42號),強化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加快推進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新建冶金、電鍍、化工、印染、原料藥制造(有工業廢水處理資質且出水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藥制造企業除外)等工業企業排放含重金屬、難降解廢水、高鹽廢水的,不得排入城市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設施。已接管城市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設施的工業企業組織全面排查評估,認定不能接入的限期退出,認定可以接入的須經預處理達標后方可接入。接管企業應依法取得排污許可和排水許可,出水應與污水處理廠聯網實時監控。出現接管超標的,污水處理廠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加強尾水資源化利用,鼓勵將凈化后符合相關要求的尾水,用于企業和園區內部工業循環用水,或用于區域內生態補水、景觀綠化和市政雜用等。企業現有項目接管水質簡單,現已簽訂污水接管協議,并取得相關排污許可。本項目廢水新增廢水主要為清洗工序產生的廢水,磨邊工序、鉆孔工序和清洗工序產生的廢水經壓濾機壓濾和沉淀池七級沉淀處理后的部分廢水一并接管南京溧水秦源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不涉及排放含重金屬、難降解廢水、高鹽廢水外排。經處理后,新增廢水滿足相關接管標準。本項目建設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2〕42號)相符。(3)《江蘇省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雨水排放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污防攻堅指辦〔2023〕71號)相符性分析表1-11本項目與關于印發《江蘇省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雨水排放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污防攻堅指辦〔2023〕71號)相符性分析穩定、清潔。嚴禁將后期雨水排入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水質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水質部門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管理、接管集中以及下游水功能區、國省考斷面、飲用水源地等敏感目標管理要求緊急切斷裝置,并與水質在線監控設備連鎖。發現雨水監控因子濃度出現明顯升高,或超過受納水體水功能區應立即啟動工業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立即停置一個化設置。2可證上載明雨水排放口數量和位置、排放(回用)方式、監測計劃等信息。泥和雜物,確保設施無堵塞、無滲漏、無破損,確保不發錯接、混接、亂接等現象,嚴禁將生活垃圾、固體廢棄物管理,記錄并妥善保存雨水監測、設施運營等臺賬資料上墻,開展日常操作演練,避免人為誤操作至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或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應依法承擔超標排污責任,或涉嫌以不正當運行治理設施,造成污染物從雨水排放口排放的,應承擔涉嫌過失或可管護。建設內容1、項目概況南京索爾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30日,位于南京市溧水區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東路28號。經營范圍:玻璃制品、太陽能光伏電池及相關材料研制、生產、銷售及技術服務。企業“年產5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電池蓋板玻璃項目”于2008年3月24日取得原溧水縣環境保護局批復(批文號:溧環審〔2008〕72號2010年12月22日通過原溧水縣環境保護局驗收,驗收產能為年產5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電池蓋板玻璃。因市場需求激增,企業于2017年建設“擴建年產100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電池蓋板玻璃及背板玻璃生產線項目”,于同年5月2日取得原南京市溧水區環境保護局的批復(批文號:溧環審〔2017〕44號),2018年4月27日通過自主驗收,產能為年產100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電池蓋板玻璃及背板玻璃。2022年2月22日,索爾玻璃廢氣治理改造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已完成備案,備案號:202232011700000023。該項目將鍍膜、印刷、烘干生產過程中會產生的廢氣改為兩道活性炭+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現企業擬新增磨邊機組、鍍膜機、玻璃穿梭絲印機等設備,在現有廠區建設“擴建年產130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電池蓋板玻璃及背板玻璃生產線項目”,對太陽能光伏電池蓋板玻璃及背板玻璃生產線進行改擴建,改擴建后全廠產能為年產130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電池蓋板玻璃及背板玻璃。項目已于2019年12月18日在南京市溧水區行政審批局備案,備案證號:溧審批投備〔2019〕509號;項目代碼:2019-320117-30-03-670066。因疫情及企業經濟效益等因素,企業2019年備案后,暫緩項目進度;2023年,因市場需求增加,企業重新啟動該項目。根據現場勘查,本項目尚未開工建設,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5月,施工工期1個月,擬建成日期2024年6月,不屬于未批先建項目。項目改擴建前后總占地面積皆為12653m2,本次改擴建不新增用地。原有項目有員工120人,本次改擴建不新增員工,在現有員工中調配,企業設置食堂,不設置宿舍。項目改擴建前后年工作皆為300天,三班制,工作24小時,年生產時數7200h/a。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本項目屬于“二十七、非金屬礦物制品業30”中“玻璃制造304;玻璃制品制造305”中的“特種玻璃制造;其他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電加熱的除外;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因此,本項目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單位委托我司承擔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編制工作。我司在接受委托后,認真研究該項目的有關材料,并進行實地踏勘,收集和核實有關材料,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和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編制了本報告表。2、主要產品及產能建設項目產品方案具體見表2-1。表2-1項目產品方案一覽表序號1注:改擴建前項目產品中一部分為涂膜后鋼化產品、一部分為印刷后鋼化產品;改擴建后項目產品中一部分為涂膜后鋼化產品、一部分為印刷后鋼化產品、一部分為直接鋼化產品。改擴建前后產品涂膜/印刷3、生產設施建設項目主要生產設施及設施參數、主要工藝、主要生產單元見表2-2。表2-2項目主要生產設施及設施參數、主要工藝、主要生產單元一覽表序號量1-11024403234110512612711081109110-1201-1212110110XMY60/800-UB110014、主要原輔材料項目主要原輔材料見表2-3。表2-3項目主要原輔材料一覽表序號量點1片m2217裝3墨裝40裝5布/裝607080注:項目改擴建前后產品涂膜/印刷面積不同、款式不同、用量不同,因而水性鍍膜液、水性油墨、乙醇、絲印網布等原輔材料有所增加。根據建設單位提供,本項目使用水性油墨成分見表2-4。表2-4水性油墨組分一覽表*12注:水性油墨中揮發分取碳氫氧高分子化合物含量最大值。水性鍍膜液中揮發分取乙醇、水性環保樹脂含表2-5涉VOCs原輔料成分表性墨////注:水性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規定的水性油項目主要原輔材料理化性質見表2-6。表2-6主要原輔材料理化特性一覽表序號號1///①硅2),/):2C2H6O3//料4NO)n), 料5、建設內容建設項目公用及輔助工程見表2-7。表2-7建設項目主要公輔工程內容222222廢水處理設施33333//3/1套1個1個1個1個廢氣處理設施達標排放/達標排放危廢倉庫/固廢處理2222/36、勞動定員及班制原有項目有員工120人,本次改擴建不新增員工,在現有員工中調配,企業設置食堂,不設置宿舍;工作制度:改擴建前后工作制度不變,皆為年工作300天,三班制,工作24小時,年生產時數7200h/a。7、廠區平面布置圖本項目位于江蘇省南京市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東路28號。東側為南京柔科航空設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華毅紡織機械有限公司,南側為空地,西側為正銳電力科技公司、北側為團山路,隔路為企業廠房、江蘇地龍重型機械有限公司。東北側480m處有居民點恒大·金碧天下。以北側為正大門入口,由北至南分別為綜合樓、壓濾機壓濾+沉淀池沉淀、生產車間。生產車間內部由北至南分別為生產區(包括風柵、鋼化、清洗、下片、上片、切裁、磨邊、鉆孔、清洗、鍍膜、絲印、烘干)和原料區、包裝區和成品區等。一般固廢倉庫、危廢倉庫位于生產車間東側。縱觀項目平面布置圖,項目工藝流程布置合理順暢,有利于工廠的生產、運輸和管理,降低能耗;各分區的布置規劃整齊,既方便內外交通聯系,又方便運輸,平面布置較合理。8、水平衡圖2-1本項目水平衡圖(t/a)圖2-2全廠水平衡圖(t/a)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一、施工期建設項目依托原有廠區,不新增用地,無需進行土建,施工期主要是對廠房裝修以及對設備的安裝調試,因此不做詳細分析。二、運營期本項目產品為太陽能光伏電池蓋板玻璃及背板玻璃,其生產工藝如下:圖2-3太陽能光伏電池蓋板玻璃及背板玻璃生產工藝工藝及產污環節簡介:(1)切裁按照工藝要求,使用切裁機對外購的玻璃原片進行切割處理,符合尺寸要求,因為切裁后的玻璃原片較粗糙,此工序會產生玻璃切裁廢玻璃S1、設備噪聲N。(2)磨邊玻璃原片較粗糙,需要經直線雙圓邊機組進行水磨邊并倒角、確保其光滑無毛刺,磨邊使用沉淀池循環水,磨邊產生廢玻璃粉末沾染磨邊廢水形成沉渣、不產生粉塵廢氣,此過程會產生沉渣S2、磨邊廢水W1以及設備噪聲N。(3)鉆孔磨邊后用三頭鉆孔線對磨邊后的玻璃進行處理,符合尺寸要求,此過程會產生廢玻璃S1、沉渣S2、鉆孔廢水W2和設備噪聲N。(4)清洗玻璃鉆孔后需進行一次清洗,在清洗過程中利用玻璃清洗機中的循環自來水進行玻璃清洗,水箱中自來水定期更換,不添加任何清洗劑,只清洗掉玻璃表面浮塵,清洗完畢后通過清洗機自帶的風機吹干。此過程會產生清洗廢水W3、沉渣S2和噪聲N。(5)擦拭因產品表面潔凈度的需要,玻璃原片在清洗后還需經過人工擦拭,采用乙醇對玻璃表面進行擦拭。此工序會產生擦拭廢氣G1和廢抹布/手套S3。經擦拭后的玻璃原片會分為三種不同處理方式,①直接鋼化;②鍍膜后鋼化;③絲印后鋼化,此三道工藝為三選一,不會同時鍍膜和絲印。(6)鍍膜、烘干部分擦拭后的玻璃原片需通過輸送帶送至鍍膜機進行鍍膜,采用滾涂涂布方式,由鍍膜機將水性鍍膜液均勻涂在玻璃表面,經流平段保證膜液的均勻,流出的膜液由設備回收,循環使用,不產生廢鍍膜液。鍍膜后的玻璃經輸送帶進入密閉烘干線進行表干5~10min,溫度為150℃~200℃,烘道采用電加熱。鍍膜及烘干工序均在封閉的專用操作空間內完成,水性鍍膜液是外購成品,不設調配工序。此過程會產生鍍膜廢氣G2、烘干廢氣G4和設備噪聲N。(7)絲印、烘干部分擦拭后的玻璃原片通過水平輥道送至玻璃穿梭絲印機平臺,網版下行到玻璃上方,采用水性油墨自動刮印,絲印好后網版向上抬起,完成印刷,絲印后的玻璃經輸送帶進入密閉烘干線進行表干5~10min,溫度為150℃~200℃,烘道采用電加熱。水性油墨絲印及烘干工序在封閉的專用操作空間內完成,烘干加熱方式為電加熱,水性油墨是外購成品,不設調配工序。本項目會用曬版機進行制版,完成絲印后會對絲印網布進行清洗,清洗使用自來水,產生的洗版廢水經廠內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于絲印網布的清洗,此工序會產生廢渣,絲印網布循環使用,不可循環使用的絲印網板,進行報廢處置。此過程會產生絲印廢氣G3、烘干廢氣G4、洗版廢水W4、廢渣S4、廢絲印網布S5和設備噪聲N。(8)鋼化玻璃鋼化過程在連續式水平鋼化爐內進行,將玻璃電加熱到650~750℃,使玻璃處于半熔融狀態、此過程隨玻璃厚度而定,一般控制在100~120min,然后運輸至風柵段進行風冷,使得玻璃表面迅速形成張力、具有高硬度,此過程會產生廢玻璃S1和噪聲N。(9)清洗玻璃完成鋼化后需再進行一次清洗,在清洗過程中利用玻璃清洗機中的循環自來水進行清洗玻璃,水箱中自來水定期更換,不添加任何清洗劑,只清洗掉玻璃表面浮塵,清洗完畢后通過清洗機自帶的風機吹干,此工序產生清洗廢水W3、沉渣S2和設備噪聲N。(10)成品入庫采用下片機器人進行下片,目測檢驗玻璃的平整度、光滑度,檢驗合格后根據要求分別打包出庫。為方便運輸,利用水平離線鋪紙機對成品玻璃以紙作為間隔,此工序產生不合格注:本項目廢氣處理設施會產生水噴淋濃液S7、廢過濾材料S8、廢活性炭S9。原料使用會產生廢包裝桶S10、廢包裝袋S11、廢水處理會產生廢渣S12,危廢倉庫會產生危廢倉庫廢氣G5。表2-8項目產污環節及污染因子一覽表產生工序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去向壓濾+七級沉淀處理后回用于磨邊、鉆孔壓濾+七級沉淀處理后部分回用于磨邊、鉆孔工序,部分接管秦源污水處理公司氮、總磷、總氮、色度(倍)、石油類經污水處理設施“絮凝+壓濾”處理后回用于洗版水噴淋+干式過濾+兩道活性炭吸附裝置+15m高DA001排氣筒非甲烷總烴非甲烷總烴危廢倉庫非甲烷總烴非甲烷總烴N設備運行切裁、鉆孔、鋼化廢玻璃磨邊、鉆孔、清洗廢抹布/手套委托資質單位處置洗版、廢水處理委托資質單位處置廢絲印網布委托資質單位處置成品入庫不合格品廢氣處理水噴淋濃液委托資質單位處置廢氣處理廢過濾材料委托資質單位處置廢氣處理廢活性炭委托資質單位處置原料使用廢包裝桶委托資質單位處置原料使用廢包裝袋委托資質單位處置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南京索爾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溧水區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東路28號。企業《年產5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電池蓋板玻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08年3月24日取得原溧水縣環境保護局批復,批文號:溧環審〔2008〕72號,2010年12月22日該項目通過原溧水縣環境保護局驗收,產能為年產5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電池蓋板玻璃。因市場需求激增,企業建設《擴建年產100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電池蓋板玻璃及背板玻璃生產線項目》,該項目于2017年5月2日取得原南京市溧水區環境保護局的批復,批文號:溧環審〔2017〕44號,2018年4月27日通過自主驗收,產能為年產100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電池蓋板玻璃及背板玻璃。2022年2月22日,索爾玻璃廢氣治理改造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已經完成備案,備案號:202232011700000023。該項目將鍍膜、印刷、烘干生產過程中會產生的廢氣改為兩道活性炭+15m高DA001排氣筒排放,不涉及項目主體工藝變動。1、現有工程環保手續情況表表2-9原有項目環保手續情況表序號可123/程中會產生的廢氣改為兩道2、原有項目工藝流程:圖2-4原有項目生產工藝流程圖(本次改擴建后被新工藝替代,只根據原有環評進行簡單描述,不再細化分析)生產工藝過程說明:(1)切裁按照工藝要求,使用切裁機對外購的玻璃原片進行切割處理,符合尺寸要求,因為切裁后的玻璃原片較粗糙,此工序會產生玻璃切裁邊角料(S1),以及設備噪聲N。(2)磨邊、清洗切裁好的玻璃經磨邊機進行水磨邊并倒角、確保其光滑無毛刺,按照工藝要求,磨邊后的玻璃用玻璃粉交換器里流出來的循環水進行清洗,此過程會產生玻璃磨邊廢料(S2)、磨邊廢水(W1)、玻璃殘留的磨邊廢料(S3)、清洗廢水(W2)以及設備噪聲N。(3)鉆孔、清洗清洗后用水鉆孔機對磨邊后的玻璃進行處理,符合尺寸要求,此過程會產生鉆孔邊角料(S4)、玻璃殘留的磨邊廢料(S3)、鉆孔廢水(W3)設備噪聲N;在清洗機中先采用玻璃粉交換器里流出來的循環水進行清洗,再采用自來水清洗,不添加任何清洗劑,只清洗掉玻璃表面灰塵,清洗完畢后風機吹干、確保玻璃干凈并無水痕跡后便于鍍膜工序,此工序會產生玻璃殘留的磨邊廢料(S3)、清洗廢水(W4、W5)設備噪聲N。(3)玻璃涂膜、印刷玻璃涂膜采用滾涂涂布工藝,涂膜后經傳輸帶進入密閉烘道表干2~5min,采用電加熱,溫度為150℃~200℃,水性鍍膜液循環使用,不產生廢膜液。此過程會產生設備噪聲);玻璃的絲網印刷工藝流程根據絲網印刷原理,將水性油墨印刷到玻璃的表面,此過程會產生設備噪聲(N)。此兩道工藝為二選一,使用玻璃涂膜就不使用印刷,使用印刷就不使用玻璃涂膜。(4)玻璃鋼化玻璃鋼化過程主要在鋼化爐內進行,將玻璃電加熱到700~750℃,使玻璃處于半熔融狀態、此過程隨玻璃厚度而定,一般控制在100~120min,然后運輸至風機工作區進行風冷,使得玻璃表面迅速形成張力、具有較高的機械強度、較好的熱穩定性以及安全性能。此過程會產生設備噪聲(N)。(5)清洗玻璃鋼化后再進行一次清洗,此次清洗使用清水,不加任何的清洗劑。(6)成品、包裝目測檢查玻璃的平整度、光滑度,檢驗合格后根據要求分別打包出庫。3、原有項目產排污情況(1)廢氣原有項目廢氣主要來自食堂、印刷、鍍膜、烘干產生的廢氣。食堂油煙由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由煙氣專用管道排放,由于原有項目編制時間較早,未對印刷、鍍膜、烘干廢氣進行定量核算,本次對實際排放量進行核算。表2-10原有項目廢氣排放情況(單位:t/a)項目污染物名稱原有項目批復量原有項目實際排放量項目污染物名稱原有項目批復量原有項目實際排放量采樣時間檢測點位樣 采樣時間檢測點位樣根據企業2022年6月16日委托江蘇銳創生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原有項目的檢測結果,項目廢氣非甲烷總烴排放滿足相關標準。表2-11原有項目廢水監測結果表第一次(2)廢水項目廢水主要為員工生活污水、生產廢水。根據原環評,原有項目環評廢水水平衡圖見圖圖2-5原有項目水平平衡圖(單位:t/a)表2-12原有項目廢水排放情況(單位:t/a)NH3-N*0.076*0.0432*原有項目因編制較早,未考慮特征因子TN,本次核算實際接管量(0.076t/a)和實際外排量(0.0432t/a)。根據企業2021年4月14日委托江蘇銳創生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原有項目的檢測結果,廢水排放可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B等級要求。表2-13原有項目廢水監測結果表(3)噪聲根據企業2021年4月14日委托江蘇銳創生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原有項目的檢測結果,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表2-14原有項目噪聲監測結果表7:32~7:337:38~7:397:45~7:467:52~7:53(4)固廢原有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玻璃邊角料、沉淀池沉渣、餐廚廢棄物、廢棄食用油脂及員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環衛清運;餐廚廢棄物、廢棄食用油脂由獲得許可的單位收集處理;玻璃邊角料、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鍍膜液空桶由張家港保稅區創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回收并保證原用途,油墨空桶由山東晶鈺納米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并保證原用途;乙醇桶由南京圣和化學試劑廠回收并保證原用途。4、原有項目環境風險回顧企業正在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及時向當地環保部門備案。表2-24原有項目環境風險回顧情況一覽表序號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建議12345應急預接本單位應健全企業、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和安監局應急中心、溧水區應急指揮辦公室的本項目建設完成后應及時更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當地環保部門備案。5、原有項目問題及以新帶老措施(1)存在問題:企業未對現有項目危廢的收集、暫存、處置過程進行完善和規范。解決措施:本次改擴建后,按照《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關于做好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監管服務工作的通知》(寧環委辦〔2021〕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1〕207號)中相關要求,對全廠產生的危廢進行規范化收集、暫存、處置。①危險廢物貯存需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5號)以及《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關于做好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監管服務工作的通知》(寧環委辦〔2021〕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1〕207號)中相關規定要求進行危險廢物的包裝、貯存設施的選址、設計、運行、安全防護、監測和關閉等。②危廢在危廢倉庫暫存過程中會產生有機廢氣,須設置氣體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企業可將危廢倉庫廢氣接入廢氣處理裝置一并進行處理,確保廢氣達標排放。③需在廠區門口設置危廢信息公開欄,危廢倉庫外墻及各類危廢貯存處墻面設置貯存設施警示標志牌。(2)存在問題:本次改擴建項目對原有項目的工藝進行改造,增加擦拭工藝;現有項目部分工藝:“鉆孔”→“清洗”→“玻璃涂膜→鋼化”/“印刷→鋼化”(二選一,不同時進行),本次擴建項目部分工藝:“鉆孔”→“清洗”→“玻璃涂膜→鋼化”/“印刷→鋼化”/“鋼化”(三選一,不同時進行新增一條直接“鋼化”的產品線,與原有項目工藝相較變化較大。解決措施:因本次改擴建相較原有項目工藝變化較多,因此視作將原有項目工藝淘汰,全廠涉及生產的廢氣、廢水、固廢重新進行核算,僅保留生活、食堂產廢。(3)存在問題:項目使用水性油墨及水性鍍膜液,在玻璃涂膜、印刷時會有輕微的異味。根據項目2018年驗收意見,項目需“加強對異味控制”。解決措施:補充企業廢氣異味情況,于第四章廢氣章節一并描述、補充相關分析。區域環境質量現狀1、大氣環境(1)區域環境質量現狀根據《江蘇省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1998年),項目所在地區為二類區,大氣環境質量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根據《2023年南京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建設所在區域各項污染物指標監測結果:PM2.5平均值為29μg/m3,同比上升3.6%,達標;PM10平均值為52μg/m3,同比上升2.0%,達標;NO2平均值為27μg/m3,同比持平,達標;SO2平均值為6μg/m3,同比上升20.0%,達標;CO日均濃度第95百分位數為0.9mg/m3,同比持平,達標;O3日最大8小時值第90百分位濃度為170μg/m3,同比超標0.06倍,超標天數49天,同比減少5天。項目所在區O3超標,因此判定為非達標區。根據大氣環境質量達標規劃,該區域目前正在開展集中整治,深入推進工地揚塵管控“五達標、一公示”制度和“日查周報月講評”制度,穩步推進揚塵管控的網格化管理;執行機動車國五排放標準,在銷售、注冊環節查驗柴油車污染控制裝置,抽檢汽車銷售企業柴油車環保達標情況;實施機動車排氣超標治理維護閉環管理制度,改善區域交通現狀。采取上述措施后,預計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可以得到進一步改善。項目所在地的特征因子非甲烷總烴的大氣環境質量現狀數據引用江蘇恒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監測報告(報告編號NO.20212128),監測時間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1日,監測點(G16紫荊花園)位于本項目北側約3.5km,數據有效期為2021年9月15日~2024年9月14日,監測期后區域污染源變化不大,數據有效,在評價范圍內,可引監測布點及監測結果見表3-1。表3-1評價區域監測點相關特征因子監測統計結果XY//0注:因本項目特征因子乙醇無相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因此無需進行監測及引用。根據監測數據,監測點非甲烷總烴的監測濃度均滿足相關環境質量標準。2、水環境質量現狀根據《2023年南京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全市水環境質量持續優良。納入江蘇省“十四五”水環境考核目標的42個地表水斷面水質全部達標,無喪失使用功能(劣Ⅴ類)斷面。建設項目納污水體為一干河,根據《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2021-2030年)》,本項目污水處理廠外排水體為一干河,其水環境功能區為“秦淮河溧水工業用水區”,其2030年功能區水質目標為Ⅳ類。所在區域地表水環境質量數據引用江蘇恒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監測報告(報告編號NO.20212128),監測時間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20日,監測斷面“W18秦源污水處理廠排污口下1000m斷面”,數據有效期為2021年9月18日~2024年9月17日,可引監測布點及監測結果見表3-2。表3-2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數據統計及評價單位:mg/L,pH無量綱-由上表可知,一干河各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Ⅳ類標準。3、聲環境質量現狀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本項目周邊50m范圍內無聲環境敏感目標,因此不需要進行現狀監測。根據《2023年南京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全市區域噪聲監測點位534個。城區晝間區域環境噪聲均值為53.5dB,同比下降0.3dB;郊區晝間區域環境噪聲均值53.0dB,同比上升0.5dB。全市交通噪聲監測點位247個。城區晝間交通噪聲均值為67.7dB,同比上升0.3dB;郊區晝間交通噪聲均值66.1dB,同比下降0.4dB。全市功能區噪聲監測點位28個。晝間噪聲達標率為99.1%,同比上升0.9個百分點;夜間噪聲達標率為94.6%,同比上升1.6個百分點。4、土壤、地下水環境質量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本項目無須開展土壤、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環境保護目標項目位于南京市溧水區溧水經濟開發區團山東路28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目標具體見表3-3和表3-4。表3-3環境空氣保護目標一覽表區NE表3-4聲環境、地表水、地下水環境及生態保護目標一覽表NE注:*距離指項目廠界距離敏感點的最近距離。本項目廠界外周邊50m范圍內不存在聲環境保護目標,不涉及地下水環境、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1、廢氣排放標準建設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非甲烷總烴。非甲烷總烴排放有組織執行《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38-2022)表1標準,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中標準;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1、表2標準。具體標準限值見表3-表3-5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執行標準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最高允許排放速率kg/h無組織監控濃度限值mg/m3排氣筒m監控點3周界外濃度最高點4.0烴////本項目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中表2限值,具體排放限值見表3-6。表3-6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限值特別排放限值mg/m3NMHC62、污水排放標準改擴建項目新增廢水主要為清洗工序產生的廢水,磨邊工序、鉆孔工序和清洗工序產生的廢水經壓濾機壓濾和沉淀池七級沉淀處理后部分接管南京溧水秦源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項目廢水總排口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其中氨氮和總磷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的A級標準)、南京溧水秦源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南京溧水秦源污水處理廠尾水執行江蘇省《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40-2022)表1中C標準(為保證烏剎橋、洋橋斷面水質穩定達標,秦源污水處理廠在2018年將全廠出水水質標準提高至CODCr≤41mg/L)后,排入一干河,排放標準詳見表3-7。表3-7污水排放標準(單位:mg/L,pH為無量綱)pH6~9改擴建項目會對絲印后的絲印網布進行清洗,產生洗版廢水,洗版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絮凝+壓濾”后回用于洗版,磨邊、鉆孔和清洗廢水經壓濾機壓濾+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回用于磨邊、鉆孔工序,回用水執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洗滌用水、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具體標準見下表。表3-8回用水水質標準序號稱1pH6.5~92/3/4/5/6/3、噪聲排放標準項目運營期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見表3-9。表3-9項目營運期噪聲排放標準限值4、固廢貯存標準項目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相關規定要求。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及《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中相關規定要求進行危險廢物的包裝、貯存設施的選址、設計、運行、安全防護、監測和關閉等。同時應按照《關于印發江蘇省危險廢物貯存規范化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蘇環辦〔2019〕149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關于做好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監管服務工作的通知》(寧環委辦〔2021〕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1〕207號)要求進行危廢的暫存和處理。總量控制指標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見表3-10。表3-10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表(t/a)類別量量量量廢氣有組織非甲烷總烴/03066/9食堂油煙0.05500000無組織非甲烷總烴/070040/10固廢一般工業固體00258425840000危險廢物0020.120.10000生活垃圾00000000類別量量量接管量外排量接管量外排量接管量外排量接管量外排量接管量排放量廢水廢水量4960006809228462NH3-N0.072000000000.01160.00.00000000.060.0014000.00.04320000000.00.043200動植物油440.0000000440.002900本項目:廢水污染物:水污染物(接管量):總計24320t/a,COD1.4592t/a、SS9.728t/a、最終外排環境量為:總計24320t/a,COD0.9971t/a、SS0.2432t/a,總量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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