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管理規范 第1部分:總則_第1頁
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管理規范 第1部分:總則_第2頁
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管理規范 第1部分:總則_第3頁
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管理規范 第1部分:總則_第4頁
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管理規范 第1部分:總則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0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管理規范第一部分:總則本文件規定了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場所與布局要求、設施設備要求、組織和人員要求、環境衛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內容。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180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222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974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3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3.1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3.2食用農產品指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3.3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依法設立的市場開辦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攤位、店鋪、營業房等)和相應設施,提供物業服務,實施經營管理,有多個銷售者進場獨立從事食品、食用農產品經營的固定場所,具備商品集散、檢驗檢測、信息公示等綜合配套服務功能。23.4市場開辦者指依法設立、為食用農產品交易提供平臺、場地、設施、服務以及日常管理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3.5入場銷售者是指進入批發市場后,從事其他食品及食用農產品銷售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經濟合作社及其他經濟組織和自然人。4場所與布局要求4.1應具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銷售、貯存等場所,并與有毒、有害場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4.2市場應保持環境整潔,有良好的通風、排氣裝置,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4.3市場應按照商品種類設置交易區,同類商品區域要相對集中,分區要清晰。生食區域和熟食區域分開,待加工食品區域與直接入口食品區域分開。4.4散裝直接入口食品應當與生鮮畜禽、水產品分區設置,區域間隔應不小于5m或通過設置物理阻斷如墻壁、衛生屏障、遮罩或獨立房間進行隔離。4.5食品銷售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應當與生活區分(隔)開。4.6直接入口食品的柜臺或專間距離廁所、垃圾房等的間距不小于25米。(深圳)4.7市場宜按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相應的停車場(庫),宜按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經營者用車與消費者用車分類分區停放,并設置相應的停放標志。4.8市場應設有專用的貨物運輸通道,地面應采用表面無塵、耐磨、防滑、易清潔、色澤鮮艷的材料鋪設。5設施設備要求5.1供排水設施5.1.1市場水源應符合GB5749的要求,設施配置應符合國家節約用水的規定。5.1.2市場應設置熱水供應區供銷售者和消費者使用。5.1.3市場應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統,并設置防鼠隔離網。5.1.4市場應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則做好場內排水系統與市政管網接駁,確保污水在排入市政管網前得到妥善處理。5.2通風設施5.2.1市場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盡量采用自然通風。自然通風達不到衛生和經營要求的,應采用機械通風。通風設施應盡量降低噪聲影響,排風機口的設置應符合環保要求。5.2.2市場需要實施溫控的食品區應配置相應的通風和溫控設施。35.3消防設施5.3.1市場應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符合GB50016、GB50974、GB/T40248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5.3.2市場應設置消防通道,各出口設置應急照明燈和安全出口指示牌,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5.3.3市場消防設施和器材應定期組織檢驗、維修和更換,確保完好有效。5.4環衛設施5.4.1市場應按廢棄物產生量統一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容器應有翻蓋等密閉裝置,防止垃圾暴露。每個攤位應設置垃圾桶,加工間應配置廢棄物存放專用密封容器。5.4.2實行垃圾分類收集處理,根據人流量和場地實際設置垃圾分類投放點,分類投放點應按照有害垃圾(紅色)、可回收物(藍色)、其它垃圾(灰色)三類分別配置分類垃圾桶。市場應單獨配置有機易腐垃圾桶,并貼有相應的標志。5.4.3垃圾分類標志應符合GB/T19095的規定。5.4.4垃圾收集房應容量充足,密閉管理,及時消殺,配備沖洗設施。(揚州)5.5計量設施5.5.1應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器具,應檢定合格且未超過檢定周期。5.5.2市場內應專設檢定合格的公用電子公平秤,便民復稱。5.6檢測設施5.6.1市場食品安全檢測室應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檢測試劑、冷藏設備、清洗設備、錄像設備和電腦設備等并保證網絡通暢。5.6.2檢測室與購物通道之間宜盡可能采用透明式隔斷,使消費者能夠觀察到檢測的過程和狀態。5.7經營設施5.7.1柜臺5.7.1.1應具備根據不同商品經營需求統一設計制作的攤位柜臺,宜采用島狀式或條狀式整齊排列。5.7.1.2各柜臺應統一設計制作柜臺號牌、價格牌及相關證照的公示牌照,宜采用電子證照,裝置安裝高度應保證顧客能夠清晰完整地查看商戶信息。5.7.1.3各柜臺內電子秤應整齊擺放,電子秤屏幕方向應便于消費者查看。5.7.2冷藏設施5.7.2.1銷售有溫度控制要求的食品,應配備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冷藏、冷凍設備并配備溫控設施,設備應當保證食品貯存銷售所需的溫度等要求。5.7.2.2冷藏、冷凍設備應定期維護,確保設備正常運作,貨到后及時存入冷藏、冷凍設施,保證商品陳列、銷售與加工、運輸環節形成的冷鏈不脫節。5.8智能化設施5.8.1市場宜配置相應的電子顯示屏和觸摸屏,使用智慧計量系統,實現證照信息、檢測信息、溯源4信息等管理信息的電子化公示和查詢。5.8.2市場應設置信息發布系統,及時公布食用農產品供應明細、價格、檢測等公共服務信息。5.8.3市場宜加強信息化與互聯網設施設備建設,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電子化交易追溯系統;——設置非接觸式支付設備;5.8.4市場應符合GB50395的規定,配置防盜設施和視頻監控設施,確保市場內部無安全死角。5.8.5建立安防視頻監控值班監看、信息保存、調用調取、運行維護管理制度,保障安防監控系統正常運行。5.9服務設施5.9.1市場應設立咨詢服務臺和消費糾紛調解室,在顯眼位置設置微信公眾號二維碼,手機掃碼即可進行意見投訴,并公布投訴電話。5.9.2市場應設立LED可視宣傳欄、公示欄、導購圖、廣播、產品區域或指示牌及商位號牌。6組織和人員要求6.1市場開辦者要求6.1.1市場應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經考核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方可上崗。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包括但不限于:——實施食品安全質量檢測,登記食品安全管理賬冊;——管理本市場內部食品安全制度的具體落實。6.1.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名單應報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6.1.3市場開辦者應向入場產品供貨商索取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或者購貨憑證等,并按有關質量標準和管理制度的規定,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負責抽查檢測和管理。應將抽檢結果及時告知供貨商,并在市場公示欄上予以公示。6.1.4市場開辦者應當建立入場銷售者電子檔案,詳實記錄入場銷售者基本信息,并動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住址;——經營許可方面資質;——主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及產地等。6.1.5市場開辦者應當與入場銷售者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明確雙方責任義務。6.1.6市場開辦者應當對入場銷售者進行檢查,制作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的內容應當包括:a)入場銷售者證照及經營范圍;b)食用農產品標識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c)檢驗、檢疫合格證明;d)食用農產品質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等。6.1.7市場開辦者應對入場銷售者的銷售環境和條件及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對檢查發5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應當要求入場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并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檢查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個月。6.1.8市場開辦者應當印制統一格式的銷售憑證,載明所售產品名稱、產地、數量、銷售日期以及銷售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項目,具體樣式可參照附錄A。銷售憑證可以作為銷售者的銷售記錄和其他購貨者的進貨查驗記錄憑證。6.1.9市場開辦者應當在市場醒目位置公示以下信息:a)市場食品安全管理等相關制度;b)食品安全管理員信息;c)市場開辦者守法經營公開承諾書;d)食用農產品檢測信息。6.1.10有疫情防控要求時,市場開辦者應建立并落實每日疫情防控必查制度,開展巡查并做好記錄,重點檢查內容如下浙江湖州市場監管領域疫情防控指南)——從業人員應進行晨檢(測量體溫),合格后上崗;——從業人員應佩戴口罩工作;——市場出入口明示“進入市場請佩戴口罩”要求;——對進入市場的消費者進行體溫檢測;——市場電子屏幕播放疫情防控標語、信息;——市場內廣播播放疫情防控宣傳口號;——市場內每日進行場所消殺;——外地經營戶或從業人員返回,應立即上報當地政府或相關部門,配合做好防控工作。6.2入場銷售者要求6.2.1銷售者應具有與經營的食用農產品相適應的許可資質,及銷售和貯存設施設備,并保持正常運6.2.2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6.2.3對經營制售類食品、銷售直接入口食品的銷售者,應當在每天上崗前對其健康狀況進行自查。6.2.4銷售者應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不斷提高食品銷售人員食品安全意識。6.2.5銷售者應保持個人衛生,工作時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等。6.2.6發現銷售者患有可能妨礙食品安全疾病的,立即安排其脫離工作崗位,待隱患排除后,再重新上崗。6.2.7銷售者應按要求向開辦者如實提供入場登記信息,簽訂并遵守場地租賃和經營管理約定的協議。服從遵守市場各項經營、管理規章制度。6.2.8銷售者應建立進銷貨、產品溯源、不合格產品退市銷毀、計量器具檢定記錄等相關臺賬。6.2.9針對消費者投訴反應出的質量問題和監管人員檢查發現的問題,銷售者應及時糾正,并采取預防性措施,防止問題重現。6.2.10入場銷售者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6.2.11入場銷售者在進貨時向供貨方索要下列票證:a)供貨商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b)供貨商營業執照復印件;c)質量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文件;6d)銷售發票或憑據;e)其他有關票據、證明。6.2.12入場銷售者應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建立銷售臺賬。應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6.2.13如有委托運輸需求的,入場銷售者應要求運輸服務提供者提供保障食品安全的相關資質。6.2.14入場銷售者自行運輸或者委托承運人運輸食用農產品的,運輸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污染,并符合保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和環境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用農產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承運人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履行相關食品安全義務。7環境衛生管理7.1基本制度7.1.1市場應建立環境衛生區域責任制度,攤位(店面)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入場銷售者負責,其他區域即為公共區域由市場開辦者統一配備的衛生保潔人員負責。7.1.2制定對銷售環境、入場銷售者、設備及設施等衛生監督制度,確立內部監督范圍,對象和頻率,記錄并存檔監督結果。市場開辦者應按照長效管理要求組織巡查,督促入場銷售者做好環境衛生區域責任制落實。7.2場內公共區域7.2.1市場門面應整潔、干凈、美觀,市場名稱及各種標識規范、清晰。7.2.2市場內配備的衛生保潔人員,應保證市場內的公共環境清潔,維護市場內衛生設施與設備正常使用。7.2.3市場開辦者應在營業時段實施巡回保潔,地面全日保潔,攤前、攤底、攤后垃圾隨掃隨清,下水道暢通并定期沖洗,全天候保持營業場所和周圍環境干凈整潔,無積水、無垃圾堆積、無雜物堆放。7.2.4不應在市場設施上亂搭掛、亂張貼。7.2.5收市后,及時對市場進行徹底的清掃、沖洗和垃圾清運,做到垃圾日產日清。7.2.6市場內應指定一名衛生保潔人員管理垃圾分類工作,對垃圾分類投放進行引導,確保垃圾分類容器外觀和功能完好、擺放整齊、干凈衛生,分類投放點無散落垃圾、污水的同時,配合所在區域環衛站對已分類投放的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工作。7.2.7應配備衛生清潔和消毒器具,定期對環境場所、設施設備進行清洗消毒,消毒產品應有專人專柜保管,使用情況應進行記錄。7.3交易區域7.3.1營業期間,銷售者應保持經營產品擺放整齊有序,不應占道經營,做到攤位內外無垃圾暴露,無雜物堆放。7.3.2營業前應將清理的各類垃圾(廢棄邊角料、外包裝廢棄物等)按垃圾分類要求投放至垃圾分類投放點。7.3.3停止營業前應進行全面消毒、清洗,保持攤位內垃圾收集容器干凈、無異味,做好各自攤位衛生保潔工作。77.3.4交易區域應保持環境整潔,不應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及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物質。7.4病媒生物防治7.4.1市場應定期組織管理人員、銷售人員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活動,將防鼠、防蠅等病媒生物防治設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