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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卷一分類模擬101一、單項選擇題1.

關于憲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______A.憲法確立(江南博哥)了法律體系的基本目標B.憲法確立了立法的統一基礎C.憲法規定了完善的立法體制與具體規劃D.憲法規定了解決法律體系內部沖突的基本機制正確答案:C[考點]憲法的作用[解析]選項A說法正確:憲法確立了法律體系的基本目標,要求法律體系具有統一性。選項B說法正確:憲法確立了立法的統一基礎。從合憲性保證法律的統一性。選項C說法錯誤:憲法是立法體制發展與完善的基礎與依據,而不是規定了完善的立法體制和具體規劃。選項D說法正確:憲法規定了解決法律體系內部沖突的基本機制,如撤銷等制度。憲法確立了立法的統一基礎和法律體系的基本目標。憲法在對國家機構職權的規定中確立了立法體制以及法律體系內部沖突的基本解決機制,但并未確立具體的立法規劃。

2.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一個關鍵環節,是法治國家對政府行政活動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機關必須誠實守信。下列哪一行為違反了誠實守信原則?______A.某縣發生煤礦重大安全事故,政府部門通報了相關情況,防止了現場矛盾激化B.某市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承諾給予優惠,因國家政策變化推遲兌現C.某縣政府因縣內其他民生投資導致資金緊張,未按合同及時支付相關企業的市政工程建設款項D.某區政府經過法定程序對已經公布的城建規劃予以變更正確答案:C[考點]行政誠信原則[解析]選項A不選:行政機關在依法履行行政職責的過程中,應當誠實守信,遵守國家政策和社會公德,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理信賴利益。某縣政府部門就本縣發生的煤礦重大安全事故相關情況進行通報,防止了現場矛盾激化,維護了社會穩定,體現了誠實守信原則。選項B不選:國家政策變化屬于情勢變更,是法定事由,某市政府推遲兌現其在招商引資過程中給予的優惠承諾,此屬客觀情況,并不違反誠實守信的要求。選項C當選:某縣政府未按合同及時支付相關企業的市政工程建設款項,屬于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當然也不符合誠信原則。選項D不選:經法定程序,某區政府變更已公布的城建規劃,正是依法行政的體現,當然符合誠實守信。考點提醒:誠實守信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及時、準確,非因法定事由并經法定程序,不得撤銷、變更已經生效了的行政決定。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每年必考內容,考生要準確掌握。

3.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下列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表述錯誤的是?______A.必須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管理國家事務B.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C.必須從中國實際出發,不應借鑒國外法治的經驗、理念或模式D.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體系、制度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正確答案:C

4.

甲致乙重傷,收集到下列證據,其中既屬于直接證據,又屬于傳聞證據的有?______A.有被害人血跡的匕首照片B.證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跡,從現場走出的證言C.匕首上留下的指印與甲的指紋同一的鑒定意見D.丙聽說甲傷害乙過程的陳述正確答案:D[解析]A選項是間接證據、傳來證據,錯誤;B選項是間接證據、原始證據,錯誤;C選項是間接證據、原始證據,錯誤;D選項是直接證據、傳聞證據,正確。注意,傳來證據包含第二手的實物證據與言詞證據,而傳聞證據僅指第二手的言詞證據。

5.

秦統治者總結前代法律實施方面的經驗,結合本朝特點,形成了一些刑罰適用原則。對于秦律原則的相關表述,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關于刑事責任能力的確定,以身高作為標準,男、女身高六尺二寸以上為成年人,其犯罪應負刑事責任B.重視人的主觀意識狀態,對故意行為要追究刑事責任,對過失行為則認為無犯罪意識,不予追究C.對共犯、累犯等加重處罰,對自首、犯后主動消除犯罪后果等減輕處罰D.無論教唆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對教唆人均實行同罪,加重處罰正確答案:C[考點]秦漢律的主要內容[解析]選項A錯誤,六尺五寸為成年身高標準。選項B錯誤:秦律中故意稱為“端”,過失稱為“不端”,過失犯罪量刑較輕,但不等于不予追究。選項C正確:秦律有共犯累犯加重原則以及自首減輕的原則。選項D錯誤:秦律規定,敦唆未成年人犯罪者加重處罰。教唆未滿15歲的人搶劫殺人,雖分贓僅為十文錢,教唆者也要處以碎尸刑。對于一些數字細節要多留意,如本題中的六尺五寸。

6.

關于法的規范作用,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陳法官依據訴訟法規定主動申請回避,體現了法的教育作用B.法院判決王某行為構成盜竊罪,體現了法的指引作用C.林某參加法律培訓后開始重視所經營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反映了法的保護自由價值的作用D.王某因散布謠言被罰款300元。體現了法的強制作用正確答案:D[考點]法的規范作用[解析]法的規范作用包括指引、評價、預測、強制、教育等作用。考生可以按照“指引自己、評價他人、預測你我他、強制違法者、教育一般人”來區別記憶。選項A錯誤:陳法官依照訴訟法主動申請回避的行為對象是自己,體現了法的指引作用。選項B錯誤:法院判決王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體現了法的評價作用,即以法律為標準,評價他人的行為合法或違法。選項C錯誤:林某在參加法律培訓后的轉變體現了法的預測作用。選項D正確:王某因散布謠言而接受懲罰,體現了法的強制作用。本題排除選項C本身不困難,但是考生可能會因“參加法律培訓”而誤認為這屬于法的教育作用。要注意“教育作用”以法的實施為前提,對象是不特定的“一般人”;而“預測作用”注重通過預測“你我他”的行為和關系,從而安排好自己的生活。林某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現了法的預測作用。

7.

下列關于憲法的分類,正確的選項是:______A.世界上第一部憲法是1787年的《美國憲法》,歐洲的第一部憲法是1791年《法國憲法》B.中國是典型的剛性憲法國家,憲法的修改程序嚴于普通法律,憲法修正案要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代表的2/3以上多數通過,普通法律只需要1/2以上通過即可C.在成文憲法國家,憲法典就是通常意義上的憲法,而在不成文憲法國家,其憲法往往體現為實質意義上的憲法性法律、憲法慣例等形式D.1889年的《明治憲法》和1830年的《法國憲法》是兩部典型的欽定憲法正確答案:C[解析]A選項錯誤,憲法有成文憲法和不成文憲法的區分,不成文憲法要注意,也是憲法,只不過不具備統一法典的形式而已,因此世界上第一部憲法是1215年英國的《自由大憲章》(世界憲法之母)。所以A選項錯在遺漏了成文二字。B選項錯誤,普通法律的通過不是1/2以上,而是過半數。這個可不一樣,因為涉及本數的問題,前者包含本數,后者不包含本數。D選項錯誤,因為1830年的《法國憲法》屬于協定憲法(還有另外一部典型的協定憲法,即《自由大憲章》)。

8.

法官齊某從A縣法院辭職后,在其妻洪某開辦的律師事務所從業。關于齊某與洪某的辯護人資格,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齊某不得擔任A縣法院審理案件的辯護人B.齊某和洪某不得分別擔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C.齊某和洪某不得同時擔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D.洪某可以律師身份擔任A縣法院審理案件的辯護人正確答案:D[考點]辯護制度[解析]選項A錯誤,不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判人員在訴訟活動中執行回避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第二款:“審判人員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員從人民法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所審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但是作為當事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理訴訟或者進行辯護的除外。”可見,齊某雖不能以律師身份在原任職法院辯護人,但可以以監護人或近親屬身份擔任辯護人,因此A項的說法不夠全面。選項B、C錯誤,不選:法律中并無此禁止。選項D正確:應選:根據《法官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法官所在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但是,該條款并未明確表明已離任法官的配偶是否可以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所以D項的說法不算錯。根據《法官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這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判人員在訴訟活動中執行回避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有所沖突,但根據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只能認為A項不當選。本題頗具爭議,考生在復習時要注重把知識點掌握到位。

9.

甲乙共同犯綁架罪,均被判處死刑,經查甲還單獨犯有搶劫罪,也被判處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在核準死刑中查明:甲的綁架罪認定事實正確,但適用法律不當;甲的搶劫罪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乙的綁架罪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關于此案的核準結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______A.對甲搶劫罪的判決發回重審,對乙綁架罪的死刑判決予以核準B.對甲搶劫罪的死刑判決改判,對乙綁架罪的死刑判決予以核準C.對甲綁架罪的死刑判決改判,對乙綁架罪的死刑判決予以核準D.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正確答案:D[解析]《刑事訴訟法解釋》第351條規定,對一人有兩罪以上被判處死刑的數罪并罰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后,認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決、裁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對全案裁定不予核準,并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認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正確,但依法不應當判處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對其他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作出核準死刑的判決。《刑事訴訟法解釋》第352條規定,對有兩名以上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后,認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決、裁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對全案裁定不予核準,并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認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正確,但依法不應當判處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對其他應當判處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準死刑的判決。

根據此兩條規定,甲因搶劫罪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將甲全案發回重審,因此導致甲乙的共同綁架犯罪也要發回重審,因此D選項正確。A很有迷惑性。

10.

吳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吳某的槍中只有一發子彈,認識到開槍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設定吳某對甲、乙均有殺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確的?______A.如吳某一槍沒有打中甲和乙,子彈從甲與乙的中間穿過,則對甲、乙均成立故意殺人罪未遂B.如吳某一槍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則對甲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對乙成立故意殺人罪未遂,實行數罪并罰C.如吳某一槍同時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傷,則對甲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對乙僅成立故意傷害罪D.如吳某一槍同時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則對甲、乙均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實行數罪并罰正確答案:A[考點]犯罪未遂、想象競合犯[解析]選項A正確,應選:《刑法》23條第1款,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因此,吳某在主觀心態上對甲、乙均為間接故意,客觀方面上著手實施了開槍殺人行為,但沒有造成甲乙死亡或受傷的結果,屬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侵犯了甲、乙的生命權。又因甲、乙是合法追捕,吳某不存在違法性阻卻事由。根據主客觀相一致原則,成立犯罪未遂。選項B錯誤:不選:想象競合犯,是指一個行為觸犯了數個罪名。根據主客觀相一致原則,吳某對甲成立故意殺人既遂,對乙成立故意殺人罪未遂,屬于想象競合犯,應從一重處罰。選項C錯誤:不選:吳某對乙的主觀心態是故意殺人。根據主客觀相一致原則,對甲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對乙故意殺人罪未遂。選項D錯誤:不選:吳某對甲、乙均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是想象競合犯。不應數罪并罰。此處應注意主客觀相一致原則的適用和想象競合犯的判斷。

11.

立法體制是關于立法權限、立法權運行、立法權載體的體系和制度所構成的有機整體,其核心是有關立法權限的體系和制度。下列關于立法體制的說法中,錯誤的選項是?______A.立法體制主要涉及立法權限的體系和制度,主要是指立法權的性質、種類及立法權和其他權力的關系等靜態因素B.立法權運行的體系和制度,包括立法權的運行原則、過程和方式等C.立法權載體的體系和制度主要是指,立法主體的建制、組織原則和活動形式等。世界上主要的立法體制包括單一立法體制、復合立法體制和制衡立法體制三種類型D.我國現行的立法體制是單一制立法體制正確答案:D

12.

社會主義法治公平正義的實現,應當高度重視程序的約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動的任意性和隨意化。據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實現實體公正B.刑事程序的公開與透明有助于發揮程序的約束作用C.為實現程序的約束作用,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均應予以排除D.對復雜程度不同的案件進行程序上的繁簡分流會限制程序的約束作用正確答案:B[考點]公平正義[解析]選項A錯誤:程序公正確實是實體公正的保障,以為實體法的內容必須通過程序法提供的程序才能變為現實,程序法對于實體法具有工具價值,可以說程序公正能夠最大限度地保障實體公正,但是不能說程序公正就必然實體公正,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應當并重,離開了實體公正也很難稱得上是真正的公正。選項B正確:刑事程序的公開與透明有利于司法機關接受充分和完善的監督,從而使刑事訴訟程序依法進行,充分發揮程序的約束作用。選項C錯誤:非法證據與應當排除的非法證據是有區別的。并不是所有的非法證據都必須排除。違反法定程序的部分證據在可補正的情況下,可以經補正后適用,而并非都一律排除。例如,《最高法解釋》第八十二條:“訊問筆錄有下列瑕疵,經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可以采用;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所以并非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都要排除。選項D錯誤:對復雜程度不同的案件進行程序上的繁簡分流是從提高訴訟效率的角度予以考慮的。即使適用簡易程序,該程序在適用過程中也會對刑事訴訟主體產生約束作用。

13.

某縣政府以較低補償標準進行征地拆遷。王某因不同意該補償標準,拒不拆遷自己的房屋。為此,縣政府責令王某的兒子所在中學不為其辦理新學期注冊手續,并通知財政局解除王某的女婿萬某(財政局工勤人員)與該局的勞動合同。王某最終被迫簽署了拆遷協議。關于當事人被侵犯的權利,下列選項錯誤的是?______A.王某的住宅不受侵犯權B.王某的財產權C.萬某的勞動權D.王某兒子的受教育權正確答案:A[解析]《憲法》第4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因此,本案中,縣政府責令王某的兒子所在中學不為其辦理新學期注冊手續侵犯了王某兒子的受教育權。故D選項正確。《憲法》第4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本題中,縣政府無故通知財政局解除王某的女婿萬某(財政局工勤人員)與該局的勞動合同,侵犯了當事人的勞動權。故C選項正確。《憲法》第13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本題中,王某最終被迫簽署了拆遷協議,接受較低的補償,侵犯了王某的財產權,故B說法正確。《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住宅權不包括拆遷,拆遷屬于侵犯財產權,故A選項說法錯誤。

14.

我國《立法法》明確規定:“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關于這一規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該條文中兩處“法律”均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B.憲法只能通過法律和行政法規等下位法才能發揮它的約束力C.憲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只是針對最高立法機關的立法活動而言的D.維護憲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需要完善相應的憲法審查或者監督制度正確答案:D[考點]憲法的效力[解析]選項A錯誤,不選:“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的“法律”并不專指“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而是一般意義上的法律。選項BC錯誤,不選:憲法效力具有最高性、直接性的特點,憲法對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產生直接的約束力。選項D正確:應選:維護憲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需要完善相應的憲法審查或者監督制度。關于我國憲法監督體制,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憲法的實施,采取事先審查與事后審查相結合的方式。

15.

某國有銀行涉嫌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該行行長因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也被追究刑事責任,信貸科科長齊某因較為熟悉銀行貸款業務被確定為單位的訴訟代表人。關于本案審理程序,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如該案在開庭審理前召開庭前會議,應通知齊某參加B.齊某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可拘傳其到庭C.齊某可當庭拒絕銀行委托的辯護律師為該行辯護D.齊某沒有最后陳述的權利正確答案:C[考點]庭前會議、拘傳、拒絕辯護、被告人最后陳述[解析]A項錯誤:《刑訴法解釋》第183條第2款規定:“召開庭前會議,根據案件情況,可以通知被告人參加。”齊某作為銀行的訴訟代表人,享有銀行作為被告的訴訟權利,是可以通知齊某參加訴訟而非應當通知齊某參加訴訟。B項錯誤:《刑事訴訟法解釋》第280條第1款規定,開庭審理單位犯罪案件,應當通知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出庭。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不出庭的,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1)訴訟代表人系被告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傳其到庭;因客觀原因無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應當要求人民檢察院另行確定訴訟代表人;(2)訴訟代表人系被告單位的其他人員的,應當要求人民檢察院另行確定訴訟代表人出庭。齊某不是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因此B項錯誤。C項正確、D項錯誤:齊某作為被告人銀行的訴訟代表人,享有被告人在刑事訴訟中的被告的權利。本題易錯項為B項,原因在于考生對于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擔任訴訟代表人和單位其他人員擔任訴訟代表人的情形未作區分。

16.

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要求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關于科學立法,下列說法錯誤的是哪一項?______A.科學立法要求構建科學的立法體制,其中立法權的分配是最具有實質意義的部分B.立法實踐表明,立法的產生有賴于科學的立法程序C.立法民主化通過多數人表決來實現對社會利益的調整,這種“多數人決定的方式”尊重大多數人的利益,非常完善,沒有不利影響D.立法程序應實現公開化,法律、法規議案的提起、討論、審議和表決等過程都應當通過合理途徑讓公眾知曉,并盡可能通過新聞媒體對外傳播正確答案:C[解析]A、B、D三項均正確,C的錯誤在于立法民主化雖然可以通過多數人表決來實現對社會利益的調整,但是其也有不利影響,例如就我國的現狀并不是所有公民都能提出規范的法律草案,且有時多數人的觀點不一定能經受住歷史的考驗。

17.

某市環保局經調查發現甲企業超標排污,作出責令停產停業,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關于處罰決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市環保局應為甲企業組織聽證會B.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C.如果甲企業不服處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處罰決定停止執行D.如甲企業申請聽證,行政機關應當在20日內組織聽證會正確答案:B[解析]根據《行政處罰法》第42條第1款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處罰中的聽證啟動程序是依申請,沒有依職權啟動。A選項錯誤。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39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38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2)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3)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4)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6)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印章。B選項正確。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56條第1款規定,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行為的執行。C選項錯誤。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42條第1款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1)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2)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7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3)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4)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5)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昕證,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7)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行政處罰法》中關于組織聽證會的時間并沒沒有規定,這是《行政許可法》中的規定。D選項錯誤。

本題答案為B。

18.

中國人李納移民并定居加拿大,后與加拿大一男子結婚并取得加拿大國籍,李納回福建老家省親,住在其親屬李強家,依我國《國籍法》及《出境入境管理法》,下列選項正確的是?______A.因李納并沒有聲明放棄中國國籍,可以繼續保留中國國籍B.如李納申請恢復中國國籍并被批準,不得再保留加拿大國籍C.李納來中國省親不需要簽證,因為其是華裔D.如李納住在了李強家,則無須向公安機關登記正確答案:B

19.

根據清朝的會審制度,案件經過秋審或朝審程序之后,分四種情況予以處理:情實、緩決、可矜、留養承嗣。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情實指案情屬實、罪名恰當者,奏請執行絞監候或斬監候B.緩決指案情雖屬實,但危害性不能確定者,可繼續調查,待危害性確定后進行判決C.可矜指案情屬實,但有可矜或可疑之處,免于死刑,一般減為徒、流刑罰D.留養承嗣指案情屬實、罪名恰當,但被害人有親老丁單情形,奏請皇帝裁決正確答案:C[考點]清朝會審制度[解析]選項A錯誤:所謂“情實”是指案情清楚,罪名恰當,這種情況要奉旨勾決。選項B錯誤:對“緩決“犯人,由于案件仍有疑問,暫時將犯人押至監侯,待下一年秋審再行審理。選項C正確:對于“可矜”犯人,案情雖然屬實,但有可能寬恕的情節,逐改判其他刑罰,免除死刑。選項D錯誤:對“留養承嗣”的罪犯,盡管案情屬實,由于犯人父母或者祖父母無人奉養,經刑部提出申請,得到皇帝的恩準后留下來,免于一死。本題應注意對清朝會審制度的準確理解。

20.

下列有關辯護律師參與刑事訴訟的說法,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______A.在案件偵查終結前,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偵查機關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B.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C.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D.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正確答案:B[解析]《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在案件偵查終結前,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偵查機關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并記錄在案。辯護律師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故A選項說法正確,不當選。

《刑事訴訟法》第88條第2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B是可以聽取,錯誤。

《刑事訴訟法》第173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并記錄在案。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這里是應當,C選項說法正確。

《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款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應當訊問被告人,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D選項說法正確,不當選。

二、多項選擇題1.

2016年10月19日,康城公司員工史某于下班前欲鎖車并關掉汽車電瓶時,該樓房窗戶上的木板便滑落下來將其砸傷。后史某到醫院就診,被診斷為骨折。史某向區人社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要求對他所受之傷認定為工傷。區人社局經核實后認為史某所受之傷符合工傷認定范圍,故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康城公司對此不服,向區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復議機關作出維持決定。原告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______A.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轄異議的,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天內提出B.訴訟過程中,證人因為出庭作證的而支出的交通、住宿等必要費用,由原告方承擔C.本案一審法院若認為需要延長審理期限,應當直接報請高級人民法院批準D.人民法院不僅要審查區人社局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也要一并審查復議決定的合法性正確答案:ACD[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以下簡稱《行政訴訟法解釋》)第10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轄異議的,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出。A選項正確。

根據《行政訴訟法解釋》第40條規定,人民法院在證人出庭作證前應當告知其如實作證的義務以及作偽證的法律后果。證人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以及誤工損失,由敗訴一方當事人承擔。B選項錯誤,不是原告方而是敗訴方承擔。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81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C選項正確。

根據《行政訴訟法解釋》第135條第1款規定,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審查原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同時,一并審查復議決定的合法性。人民法院不僅要審查區人社局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也要一并審查復議決定的合法性。D選項正確。

本題答案為ACD。

2.

關于自首,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甲在接受強制戒毒期間,主動向警方交代了自己搶劫他人的事實,成立自首B.乙因形跡可疑被父母捆綁到派出所后,如實交代了自己殺人的事實,成立自首C.丙匿名報案后在事故現場接受詢問時,向警方交代了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實,成立自首D.丁在涉嫌詐騙被取保候審期間潛逃,途中找警方交代了自己綁架他人的事實,成立自首正確答案:ACD[考點]自首的成立條件[解析]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自動投案”要體現出“自動性”,即行為人主動、自愿向公安機關交代犯罪事實,被捆綁到派出所不算自動投案,B項不選。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強制戒毒期間,主動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犯罪事實的,屬于自動投案,成立自首。A選項正確,而C、D項也符合自首的特征。

3.

關于犯罪未遂的認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甲以殺人故意將郝某推下過街天橋,見郝某十分痛苦,便攔下出租車將郝某送往醫院。但郝某未受致命傷,即便不送醫院也不會死亡。甲屬于犯罪未遂B.乙持刀攔路搶劫周某。周某說“把刀放下,我給你錢”。乙信以為真,收起刀子。伸手要錢。周某乘乙不備,一腳踢倒乙后逃跑。乙屬于犯罪未遂C.丙見商場櫥柜展示有幾枚金錠(30萬元/枚),打開玻璃門拿起一枚就跑,其實是值300元的仿制品,真金錠仍在。丙屬于犯罪未遂D.丁資助林某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但林某尚未實施相關犯罪活動即被抓獲。丁屬于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未遂正確答案:BC[考點]犯罪的未完成形態(犯罪未遂、犯罪中止)[解析]選項A錯誤,不選:甲成立犯罪中止。根據《刑法》23條第1款的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24條第1款,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在犯罪中止中,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不要求中止行為與結果沒有發生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換言之,發生了為采取積極措施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為(該中止行為是真誠努力的,足以避免結果發生的),即使在現實中,不采取中止行為也不會有危害結果發生,也成立犯罪中止。此種情況下的(實行行為終了,即使不采取中止行為,危害結果也不會發生),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的不同在于,前者沒有采取中止行為,后者有中止行為。最后,故意殺人罪的既遂標準是殺人行為引起死亡結果。因此,甲成立犯罪中止。選項B正確,應選:搶劫罪的既遂標準是,受害人因行為人的壓制無法反抗而放棄財物,行為人取得財物,且兩者之間具有因果關系。乙在搶劫中沒有成功劫取財物,其原因是周某欺騙乙,乙信以為真,后周某乘乙不備,一腳踢倒乙后逃跑。這屬于乙意志以外的原因,乙沒有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乙成立犯罪未遂。選項C正確:應選:在認定犯罪未遂的問題上,按照張明楷教授的觀點:主觀上具有犯罪故意,客觀上實施的行為具有侵害法益的緊迫性時,才能認定是犯罪未遂。若行為人主觀上有犯罪故意,其客觀行為上不具有侵害法益的緊迫性時,應認定不可罰的不能犯,不以犯罪論處。至于判斷客觀行為是否具有侵害法益的緊迫性,應依據因果法則。丙要拿走商場櫥柜展示的幾個30萬元/枚的真金錠,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其真正拿走的是值300元的仿制品,真品還在,不屬于不能犯。丙只是碰巧沒有拿走真品,真品就在旁邊。丙的行為具有侵害法益的緊迫性,不屬于不可罰的不能犯。丙成立犯罪未遂。選項D錯誤:不選:根據《刑法》第107條(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境內外機構、組織或者個人資助實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之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行為人只要認識到被資助的境內外機構、組織或者個人即將、正在實施或者已經實施《刑法》第一百零二條(背叛國家罪)、第一百零三條(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第一百零四條(武裝叛亂、暴亂罪)、第一百零五條(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規定之罪的,且實行了資助行為,即構成既遂。因此,丁構成犯罪既遂。1.在犯罪中止中,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不要求中止行為與結果沒有發生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2.主觀上具有犯罪故意,客觀上實施的行為具有侵害法益的緊迫性時,才能認定是犯罪未遂。若行為人主觀上有犯罪故意,其客觀行為上不具有侵害法益的緊迫性,應認定是不可罰的不能犯,不以犯罪論處。至于判斷客觀行為是否具有侵害法益的緊迫性,應依據因果法則判斷。

4.

關于拐賣婦女、兒童罪,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______A.婦女小明天生麗質,卻被父親強逼嫁給了本村土財主王大頭,小明內心是極大的反抗,但是無奈而嫁。與王大頭過了2年的水深火熱的生活,小明實在不甘心自己就這樣過一輩子,遂找到自己的表弟乙,讓其幫自己找一個懂得憐香惜玉的人把自己賣過去,乙果真找到了買主,遂完成交易。乙成立拐賣婦女罪B.甲、乙夫婦生了自己的第6個孩子,一看仍是女娃,一臉的失望。回頭一看還有5個女娃要繼續供養,迫于生活的壓力就將剛出生不久的老六送給了自己的遠房親戚家,這位親戚一直生不了孩子,為了表示感謝就給了甲、乙5000塊錢。由于父母可以成立拐賣兒童罪的主體,甲、乙成立本罪C.甲是人販子,在一次拐賣婦女的過程中發現乙長得很漂亮,就起了歹心,強奸了乙,然后又強迫其賣淫,將掙來的錢作為拐賣婦女的開銷,同時甲還多次猥褻乙。對甲應以拐賣婦女罪和強制猥褻罪數罪并罰D.夫婦育有一子,不愿自己撫養,明知對方不具有撫養目的仍然將孩子送給對方,并收受了對方的財物,屬于典型的民間送養行為,不成立犯罪正確答案:ABD[解析]A選項錯誤。成年婦女的承諾有效,阻卻違法,乙不成立拐賣婦女罪。

B選項錯誤。迫于生活困難,或者受重男輕女思想影響,私自將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給他人撫養,包括收取少量“營養費”“感謝費”的,屬于民間送養行為,不能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

C選項正確。本案中共計4個犯罪行為:拐賣+強奸+強迫賣淫+猥褻。其中強奸行為和強迫賣淫行為不需要單獨處理,直接作為拐賣婦女罪的法定升格條件即可,而猥褻行為按照法條規定是不能適用升格條件的,只能單獨處罰。因此甲成立拐賣婦女罪和強制猥褻罪,數罪并罰。

D選項錯誤。民間送養的本質是為了孩子能得到好的撫養,但是明知對方不具有撫養目的仍然將孩子送給對方的行為,屬于將孩子送入虎口,這種行為應成立拐賣兒童罪。

5.

下列關于法的現代化的看法中正確的有?______A.中國法的現代化是一個由被動接受到主動選擇的過程B.中國古代法的傳統對當代中國法的現代化有不利的影響,在現代化的過程中應當消除古代法傳統的影響C.中國法的現代化是立法主導型,而且一直都是一個法律移植的過程D.與法律制度的現代化不同,目前我國法律觀念更新較慢,傳統法律觀念與現代法律觀念沖突激烈正確答案:AD[解析]中國法的現代化過程與中國社會發展相適應,也是由被動接受到主動選擇,故A選項正確。中國古代法的傳統無疑對中國法的現代化產生影響,而且這種影響在當代是深刻的。其影響既有有利方面、又有不利方面,不能消除古代法傳統的影響而應當引導,故B選項錯誤。中國法的現代化開始主要是法律移植的過程,但之后結合了中國國情,建立了中國特色的法律制度,并非一直在移植外國法律,故C選項錯誤。當前法律制度變革在前、觀念更新在后,法律思想領域存在沖突,故D選項正確。

6.

我國《憲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關于該條文所表現的憲法規范,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在性質上屬于組織性規范B.通過《民法通則》中有關姓名權的規定得到了間接實施C.法院在涉及公民名譽權的案件中可以直接據此作出判決D.與法律中的有關規定相結合構成一個有關人格尊嚴的規范體系正確答案:BD[考點]憲法規范、人格尊嚴[解析]A項錯誤:組織性規范針對國家機關組織的問題作出的,題干所表述的是針對公民人格尊嚴作出的,從不同角度而言,可以分屬為權利性規范以及禁止性規范。B項正確:《民法通則》中姓名權的規定,就實施《憲法》中的人格尊嚴條款而言,在性質上屬于“間接實施”。姓名權屬于人格尊嚴權的內容。C項錯誤:憲法都是通過間接實施來實現的,不能直接作為引用依據,故C項錯誤。D項正確:《憲法》、《民法通則》、《刑法》等都有關于保護人格尊嚴的規定,據此,《憲法》與法律中的有關規定相結合構成一個有關人格尊嚴的規范體系。錯選A的原因在于不能準確理解組織規范和權利規范。錯選BC的原因在于不能準確掌握我國憲法實施的“間接性”特點。

7.

72歲村民甲以其子乙長期不提供衣食、不送醫院治病為由,訴請法院判令乙履行贍養義務。為宣傳法律,教育群眾,法院決定將該案在當事人所在村莊公開審理,村民均可旁聽。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隱私,剝奪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關權利。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司法民主要求所有案件均應無例外公開審理,以促進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實現B.法院就地審理體現了司法目的民主,體現司法為民理念C.法院公開審判遵循了司法公開制度的規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D.法院就地審理未經乙同意,違反司法主體民主和司法體制民主正確答案:BC[考點]司法的民主性;公開審判制度[解析]選項A錯誤:根據法律規定,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等特定案件應當不公開審理。選項B正確:法院為宣傳法律、教育群眾,就地公開審判,體現了司法民主和司法為民理念。選項C正確:根據法律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等特定案件外,民事案件一律公開審判,因此,法院公開審判遵循了司法公開制度的規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選項D錯誤:本案不屬于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因此法院公開審理不需要征得乙同意,也沒有違反司法主體民主和司法體制民主。司法的民主性是指司法應充分體現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審判活動應體現民主性,并應受到人民的有效監督。司法的民主性要求司法審判人員應當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主持正義、維護公正、清正廉潔、秉公執法,并且要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

8.

關于刑事訴訟基本原則,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體現刑事訴訟基本規律,有著深厚的法律理論基礎和豐富的思想內涵B.既可由法律條文明確表述,也可體現于刑事訴訟法的指導思想、目的、任務、具體制度和程序之中C.既包括一般性原則,也包括獨有原則D.與規定具體制度、程序的規范不同。基本原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只具有倡導性、指引性正確答案:ABC[考點]刑事訴訟基本原則[解析]選項A正確: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有著深厚的法律理論基礎和豐富的思想內涵,體現了刑事訴訟活動的基本規律。選項B正確:刑事訴訟原則貫穿于刑事訴訟全過程,因此可以由法律明文規定,也可以體現于刑事訴訟法的指導思想、目的、任務、具體制度和程序之中。選項C正確: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包括兩大類:一類是一般原則,即刑事訴訟和其他性質的訴訟必須共同遵守的原則,如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等;另一類是刑事訴訟所獨有的基本原則,如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選項D錯誤: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是規范和調整整個刑事訴訟程序的原則,適用于刑事訴訟的各個階段或主要階段,國家專門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及各訴訟參與人都應當遵守,它只是比較抽象、籠統,但是仍然規定在法典中,具有法律效力。刑事訴訟基本原則具有以下特點:(1)體現刑事訴訟活動的基本規律,有著深厚的法律理論基礎和豐富的思想內涵;(2)必須由法律明確規定;(3)一般貫穿于刑事訴訟全過程或主要訴訟階段,具有較普遍的指導意義;(4)具有法律約束力。

9.

關于受賄相關犯罪的認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甲知道城建局長張某吸毒,以提供海洛因為條件請其關照工程招標,張某同意。甲中標后,送給張某50克海洛因。張某構成受賄罪B.乙系人社局副局長,乙父讓乙將不符合社保條件的幾名親戚納入社保范圍后。收受親戚送來的3萬元。乙父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C.國企退休廠長王某(正處級)利用其影響,讓現任廠長幫忙,在本廠推銷保險產品后,王某收受保險公司3萬元。王某不構成受賄罪D.法院院長告知某企業經理趙某“如給法院捐贈500萬元辦公經費,你們那個案件可以勝訴”。該企業勝訴后,給法院單位賬戶打入500萬元。應認定法院構成單位受賄罪正確答案:ABCD[考點]受賄罪[解析]選項A正確: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受賄罪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城建局長張某接受甲的請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幫乙取得工程招標,并收受甲50克海洛因。張某的行為具備受賄罪構成要件,應以受賄罪論處。故A說法正確。選項B正確:乙父讓乙利用其擔任人社局副局長職權,將不符合社保條件的幾名親戚納入社保范圍后,收受親戚送來的3萬元。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故B說法也是正確的。選項C正確: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規定,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罪論處。國企退休廠長王某(正處級)利用其影響,讓現任廠長幫忙推銷保險產品,并收受保險公司3萬元。推銷保險產品,不屬于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因此王某不構成受賄罪。故C說法也是正確的。選項D正確: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構成單位受賄罪。故D說法也是正確的。本題選ABCD。本題應注意:受賄罪中的財物也包含毒品等違禁品在內。

10.

關于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大和常委會B.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會的主任或副主任,應當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人員擔任C.自治鄉人大有權制定自治條例,報省、自治區的人大常委會批準生效D.自治地方可優先開發本地方的自然資源,依法確認森林和草原的歸屬正確答案:BD[考點]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解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大和政府,并無常委會,A項錯誤。

《民族區域自治法》第16條第3款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應當有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B項正確。

《民族區域自治法》第19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該法第2條第2款規定:“民族自治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可見,自治鄉人大無權制定自治條例。C項錯誤。

《民族區域自治法》第27條第1款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法律規定,確定本地方內草場和森林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該法第28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管理和保護本地方的自然資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法律規定和國家的統一規劃,對可以由本地方開發的自然資源,優先合理開發利用。”D項正確。

11.

關于公檢法機關的組織體系及其在刑事訴訟中的職權,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公安機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對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發布通緝令,應報有權的上級公安機關發布B.基于檢察一體化,檢察院獨立行使職權是指檢察系統整體獨立行使職權C.檢察院上下級之間是領導關系,上級檢察院認為下級檢察院二審抗訴不當的,可直接向同級法院撤回抗訴D.法院上下級之間是監督指導關系,上級法院如認為下級法院審理更適宜,可將自己管轄的案件交由下級法院審理正確答案:ABC[考點]公檢法機關的組織體系及其在刑事訴訟中的職權[解析]A項正確:《刑事訴訟法》第155條規定: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B項正確:第5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C項正確:第221條規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如果認為抗訴不當,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抗訴,并且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D項錯誤:法院上下級之間是監督指導關系,這句話是正確的,但是受級別管轄的限制,上級法院不能將本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交給下級法院管轄,這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本題易錯項為D項,主要是因為考生沒有注意到:上級法院管轄的案件無論在任何情形下都不能交由下級法院審理,而下級法院管轄的案件在一定情形下可以交由上級法院審理。這主要是為了保障較為復雜和嚴重的案件由級別相對較高的法院負責審理。

12.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應當改革司法管理體制,推動省以下地方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關于上述改革措施,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確的?______A.有助于檢察權獨立行使B.有助于檢察權統一行使C.有助于檢務公開D.有助于強化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作用正確答案:ABD[考點]司法改革的作用[解析]選項A正確:《憲法》第13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這體現了檢察權獨立行使原則。《決定》規定推動省以下地方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的措施,有利于檢察機關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的干涉。選項B正確:《憲法》第132條第2款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這確立了檢察權統一行使的原則。《決定》對改革司法管理體制的規定,有利于實現檢察權統一行使。選項C錯誤:檢務公開制度是我國法律規定的主要檢察制度之一。檢務公開制度是指檢察機關依法向社會和訴訟參與人公開與檢察職權相關的不涉及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等有關的活動和事項的制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關于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的改革措施的不涉及檢務公開方面。選項D正確:《憲法》第12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推動省以下地方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不受行政機關的非法干涉,更加有利于檢察機關監督作用的發揮。檢務公開所要求的依法向社會和訴訟參與人公開與檢察職權相關的事項,無論是否進行新的司法改革,都是檢察機關所必須履行的事項,與推動省以下地方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和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并無直接聯系。

13.

張某向所在鄉政府申請公開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鄉政府以張某未滿18周歲,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為由拒絕公開B.若張某未向鄉政府申請獲取上述信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鄉政府公開上述信息,法院應當不予受理C.若張某要求鄉政府公開建國以來的所有相關信息,鄉政府可以要求其說明理由D.若公開上述信息涉及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的,鄉政府應該書面征求其意見正確答案:CD[考點]政府信息公開[解析]A選項錯誤。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人資格沒有年齡限制,無論是主動應該公開的信息,還是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對申請人都沒有此限制,鄉政府的行為不正確。

B選項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行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因申請內容不明確,行政機關要求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且對申請人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告知行為;(二)要求行政機關提供政府公報、報紙、雜志、書籍等公開出版物,行政機關予以拒絕的;(三)要求行政機關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對若干政府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加工,行政機關予以拒絕的;(四)行政程序中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以政府信息公開名義申請查閱案卷材料,行政機關告知其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的。”第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義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告知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對行政機關的答復或者逾期不予答復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題干所列信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屬于鄉政府應主動公開的內容,所以,如果張某未經鄉政府處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不是不予受理而是應當告知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C選項正確。《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35條規定:“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行政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張某要求公開建國以來的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明顯超過了合理范圍,根據新條例的有關規定,鄉政府可以要求其說明理由。

D選項正確。《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32條規定:“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行政機關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見的,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決定是否公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機關不予公開。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以決定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14.

2017年,韓某購買了王某位于華陽小區的一套房屋,準備入住前從物業保安處得知該房內兩年前曾發生一起兇殺案。韓某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合同。法官認為,根據我國民俗習慣,多數人對發生兇殺案的房屋比較忌諱,被告故意隱瞞相關信息,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已構成欺詐,遂判決撤銷合同。關于此案,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不違背法律的民俗習慣可以作為裁判依據B.只有在民事案件中才可適用誠實信用原則C.在司法判決中,誠實信用原則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加以適用D.誠實信用原則可以為相關的法律規則提供正當化基礎正確答案:AD[解析]A選項正確,習慣作為非正式法律淵源顯然可以作為案件裁判的依據。B選項錯誤,誠實信用原則不僅是民法的基本原則,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則。C選項錯誤,規則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適用于案件裁判,原則是以權衡分量或者強度的方式作用于案件的。D選項正確,法律原則是指為法律規則提供某種基礎或者本源的綜合性、指導性的原理或準則的一種法律規范,誠實信用原則當然可以為相關的法律規則提供正當化基礎。

15.

關于刑法的解釋,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對強奸罪中的“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與強制猥褻、侮辱罪中的“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具有不同含義,不能做相同的解釋B.《刑法》第50條前段規定,判處死緩的罪犯在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滿后,減為無期徒刑”。據此,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滿2年的不得減為無期徒刑,這屬于反對解釋C.按照體系解釋,刑法分則中的“買賣”一詞,均指購買并賣出;單純的購買或者出售,不屬于“買賣”D.《刑法》第225條將“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規定為非法經營罪的一種行為類型。據此,甲未經許可經營香煙買賣業務的,構成非法經營罪。那么,根據當然解釋原理,乙未經許可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香煙的,也構成非法經營罪正確答案:BD[解析]A項錯誤。強奸罪和強制猥褻、侮辱罪均是侵犯性的自主決定權的犯罪,都是因為違背他人意志,而采取強制手段征服他人意志,迫使他人忍辱屈從。所以,二者的手段行為性質相同,應做相同解釋。

B項正確。反對解釋,即根據刑法條文的正面表述,推導其反面含義的解釋方法。

C項錯誤。體系解釋是指,根據刑法條文在整個刑法中的地位,聯系相關法條的含義,闡明其含義。刑法中的“買賣”型犯罪,一般認為,雖然是指“購買并賣出”,但沒有必要對所有的“買賣”型犯罪均作完全相同的解釋。因為有的類型犯罪,“買”或“賣”均值得處罰,單純的購買或者出售,應屬于“買賣”。如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等。類似的道理,刑法中的“販賣”型犯罪,如販賣毒品罪,也不宜將“販賣”解釋為“買進后再賣出”,單純的“出賣”也應該解釋為“販賣”。如果行為人撿到一包毒品,然后賣給他人,當然要定販賣毒品罪。

D項正確。完全符合當然解釋舉輕以明重的原理。

16.

關于死刑緩期執行,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______A.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故意犯罪,如果不需要執行死刑的,則應當重新計算死緩執行期間,并報高級人民法院備案B.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C.因貪污數額特別巨大而被判處死緩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D.被判處死緩的累犯,根據其在死緩考驗期間的表現,人民法院可以決定對其是否限制減刑正確答案:ABD[解析]A選項錯誤。重新計算死緩執行期間要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B選項錯誤。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刑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C選項正確。根據《刑法》第383條的規定,因貪污數額特別巨大而被判處死緩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D選項錯誤。被判處死緩的累犯和嚴重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緩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死緩判決的同時可以對其作出限制減刑。

17.

甲想放火燒死乙一家,來到乙家的院內點火,火苗剛剛燃燒起來,甲便后悔想滅火,于是在院子的角落拎來一個水桶潑了上去,結果水桶里的液體不是水而是某種易燃的化學物品,結果火勢迅速變大,將被害人一家全部燒死。關于本案的評價,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______A.甲成立放火罪既遂B.甲僅有中止行為,卻沒有有效阻止結果,所以不成立放火罪中止C.甲雖然僅有中止行為,但是依然可以構成放火罪中止D.甲之后的救火行為可成立失火罪正確答案:CD[解析]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1)要具有中止行為;(2)防止結果的發生。

例外:總結這個例外規律:存在中止行為+結果發生+因果關系被介入因素中斷→犯罪中止。

題目通過介紹存在中止行為,但是結果依然發生的案例來考查依舊可以成立犯罪中止的例外情形,這里的例外情形可以看做是因果關系的關聯考查。

這個例外為什么在只有中止行為沒有避免結果就能成立犯罪中止呢?對比原則和例外不難發現:原則中結果根本就沒有發生,所以行為人的行為和根本沒發生的結果之間肯定沒有因果關系;而例外中正是由于結果被介入因素所中斷,因此也就和之前的行為沒有了因果關系,所以從這個角度去對比的話,這個例外當然也就在只有中止行為的情況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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