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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生活需要游戲,但不能游戲人生;生活需要歌舞,但不需醉生夢死;生活需要藝術,但不能投機取巧;生活需要勇氣,但不能魯莽蠻干;生活需要重復,但不能重蹈覆轍。-----無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近日印發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通知指出,《教育規劃綱要》是指導未來10年新疆教育改革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教育是穩疆興疆、富民固邊的基石。教育在經濟社會建設過程中發揮著基礎性、普惠性、長遠性的作用,優先發展教育,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是新疆實現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也是教育發展的必然要求,對促進自治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教育工作的領導,把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作為重要職責,加強對《教育規劃綱要》實施的組織領導。要組織廣大干部群眾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認真學習《教育規劃綱要》,深刻理解教育改革發展的重點任務和重要舉措,進一步增強做好教育工作的緊迫感和自覺性,到2020年,實現全區教育發展達到全國平均水平,位居西部前列的總體目標。要堅持“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的工作方針,全力推進教育支撐自治區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戰略目標的實現。要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活動,形成全社會重視、關心、支持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要結合本地區實際,采取有力措施,把《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努力辦好各族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目錄

序言

第一部分總體戰略

第一章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總體目標

第二章戰略重點

(三)實現優先發展

(四)促進教育公平

(五)提升普及水平

(六)推進素質教育

(七)提高教育質量

(八)推進雙語教育

(九)加強民族團結

(十)堅持改革創新

第二部分發展任務

第三章思想政治教育

(十一)堅持德育為先

(十二)增強德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十三)營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

第四章雙語教育

(十四)有效推進雙語教育

(十五)切實提高各學段的雙語教育水平

(十六)進一步擴大內地新疆高中班,區內初中班、高中班和內地高校支援新疆協作計劃招生規模

第五章學前教育

(十七)加快普及學前教育

(十八)重點發展農牧區學前教育

第六章義務教育

(十九)鞏固提高義務教育水平

(二十)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二十一)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

第七章高中階段教育

(二十二)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二十三)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質量

(二十四)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

第八章職業教育

(二十五)大力發展職業教育

(二十六)提高職業教育水平

(二十七)調動行業、企業辦學的積極性

(二十八)加快農牧區職業教育發展

(二十九)增強職業教育的吸引力

第九章高等教育

(三十)提高高等教育質量

(三十一)優化高等教育結構

(三十二)增強高校科技創新與服務能力

第十章特殊教育

(三十三)加快發展特殊教育

(三十四)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

第十一章繼續教育

(三十五)建立健全繼續教育體制機制

(三十六)建立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

第三部分體制改革

第十二章人才培養體制改革

(三十七)樹立人才培養新觀念

(三十八)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第十三章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九)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四十)完善中等、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第十四章辦學體制改革

(四十一)推進辦學體制改革

(四十二)促進民辦教育發展

第十五章管理體制改革

(四十三)健全權責明確的教育管理體制

(四十四)轉變政府教育管理職能

(四十五)建立現代學校制度

第十六章擴大教育開放

(四十六)擴大教育開放,引進優質教育資源

(四十七)提高與周邊國家教育交流合作水平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教師隊伍建設

(四十八)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

(四十九)加強教師隊伍管理

(五十)提高教師地位和待遇

第十八章經費保障

(五十一)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

(五十二)進一步完善助學體系

(五十三)加強教育經費管理

第十九章教育信息化

(五十四)以教育信息化推動教育現代化進程

(五十五)提高教育信息技術應用水平

第二十章依法治教

(五十六)加強地方性教育法規建設,推進依法治教

(五十七)加強教育督導

(五十八)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

第二十一章組織領導

(五十九)加強對教育工作的領導

(六十)加強教育系統黨的建設

(六十一)共同推進教育發展

(六十二)維護教育系統和諧穩定

第二十二章實施

附件一:組織實施重點工程項目

附件二:名詞釋義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定本綱要。序言

教育是穩疆興疆、富民固邊的基石,在自治區現代化建設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全局性的作用。強區必先強教。科學跨越,后發趕超,長治久安,教育要先行。優先發展教育,對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新疆的教育事業。自治區成立以來,在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級各類教育蓬勃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已建立起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具有地域特色的國民教育體系。進入新世紀以來,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現,職業教育加快發展,高等教育步入大眾化階段,雙語教育快速推進,教師隊伍素質得到提高,學校黨的建設得到加強,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進一步增強,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辦學條件顯著改善,學生資助體系進一步完善,農牧區教育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教育公平邁出重大步伐,保障了各族人民群眾依法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提高了各族人民的素質,推進了科技創新、文化繁榮,為自治區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大貢獻。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是實現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以現代文化為引領,以科技、教育為支撐,加速新型工業化、農牧業現代化和新型城鎮化進程;加快改革開放,打造中國西部區域經濟的增長極和向西開放的橋頭堡,建設繁榮富裕、和諧穩定的美好新疆,關鍵靠人才,基礎在教育。面對機遇與挑戰,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自治區教育還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各族人民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中央提出的教育規劃優先、投入優先、資源配置優先的要求還需大力推進落實。教育觀念、內容、方法比較陳舊,素質教育推進困難,教育體制機制不夠完善,結構布局不盡合理,教育投入不足,辦學條件仍需改善,教師隊伍建設亟待加強,雙語教育有效推進任務繁重,教育質量提高和均衡發展任務艱巨。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是教育系統絲毫不能懈怠的重要任務。

教育強區,人人有責。立足區情,著眼未來,從促進自治區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和維護邊疆長治久安的總體戰略出發,認真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全面規劃到2020年自治區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發展任務、改革重點和保障措施,推動教育事業在新的起點上科學發展,既是各族人民日益增長的迫切需求,又是新疆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第一部分總體戰略第一章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定不移地實施科教興新和人才強區戰略,優先發展教育,構建和完善具有民族區域特色的現代教育體系,努力辦好各族人民滿意的教育,不斷增強教育對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的工作方針,遵循教育規律,面向社會需求,優化布局結構,堅持分類指導、普及與提高相結合,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為實現自治區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培養大批高素質的勞動者、一批高層次專門人才和若干拔尖創新人才。

(二)總體目標。到2020年,教育發展達到全國平均水平,位居西部前列,教育支撐自治區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能力全面增強。

教育普及程度進一步提高。到2020年,基本普及學前教育,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達到80%左右,學前兩年幼兒入園率達到90%;義務教育進一步鞏固提高,基本實現均衡發展;職業教育進一步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加快普及,毛入學率達到90%左右;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進一步提高,毛入學率達到40%;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普及水平進一步提高;掃除青壯年文盲;繼續教育參與率大幅提升;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從9年提高到11年;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從10年提高到13年。

公平教育惠及各族人民。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全社會共同促進教育公平的機制,構建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依法保障公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重點保障困難群體接受教育的權利,大力扶持南疆等邊遠貧困地區、農牧區教育事業發展,不斷縮小教育發展差距。

優質教育資源進一步豐富。擴大學前優質教育資源,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強化職業教育基礎能力,提高高等教育辦學水平,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總量。發揮教育對口支援和現代遠程教育的作用,進一步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覆蓋面和受益面,最大限度地滿足各族人民對高質量、多樣化的教育需求。

全面提高少數民族教育質量和水平。率先在七地州及九縣市普及學前兩年雙語教育,構建學前和中小學相互銜接、師資合理配置、教學資源配套的雙語教育體系。加快南疆等邊遠貧困地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進程。統籌區內外優質教育資源,加快培養少數民族人才。第二章戰略重點

(三)實現優先發展。教育優先發展是黨和國家提出并長期堅持的一項重大方針,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牢固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觀念,進一步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為提升各族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奠定堅實基礎。構建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發展、財政資金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需要的長效機制。營造全社會優先關心支持教育事業發展、共同培育下一代的良好環境。

(四)促進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前提。落實促進教育公平的國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關鍵是保障機會公平,重點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扶持困難群體,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向邊遠貧困地區、農牧區、少數民族地區傾斜,目的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權利。

(五)提升普及水平。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和區域內教育均衡發展為重點,高水平高質量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以雙語教育為重點,加快普及學前教育。以職業教育為重點,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水平為重點,加快高等教育大眾化發展步伐。構建面向全民、形式多樣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基本實現學有所教。

(六)推進素質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是教育改革發展的戰略主題,是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時代要求。要把促進學生健康全面發展作為學校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全面加強和改進德育、智育、體育和美育。堅持能力為重,著力提高學生的學習、實踐、創新能力,教育學生學會知識技能,學會動手動腦,學會生存生活,學會做人做事,促進學生主動適應社會,創造美好未來,使學生成為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審美情趣和人文素養、熱愛勞動和勞動人民、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七)提高教育質量。教育質量是教育工作的生命。樹立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教育發展觀,堅持把提高質量作為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核心任務。建立以提高教育質量為導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始終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需要作為衡量教育質量的根本標準,把教育資源配置和學校工作重點集中到強化教學環節、提高教育質量上來。

(八)推進雙語教育。雙語教育事關中華民族整體利益,事關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進步,對于增進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構建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系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堅持雙語教育服務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戰略地位,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有效推進各學段雙語教育。在具備條件的地方鼓勵和倡導民漢合校、民漢學生混合編班、各民族相互學習。

(九)加強民族團結。民族團結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線。民族團結教育是維護民族團結,構建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系的基礎工程。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團結教育條例》,將愛國主義教育和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教育作為重要的教育內容,貫穿于學校教育始終,使各級各類學校成為民族團結的典范。

(十)堅持改革創新。教育要發展,根本靠改革。以更新教育觀念為先導,以體制機制改革為重點,創新人才培養體制、辦學體制、教育管理體制,逐步建立具有區域特色的現代學校制度。改革質量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進教學內容、方法和手段,培養高質量、多樣化的人才。不斷擴大教育開放程度,充分利用區外、境外優質教育資源,促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注:①含中等職業教育學生數;②不含新疆籍在內地高校就讀的學生。第二部分發展任務第三章思想政治教育

(十一)堅持德育為先。立德樹人,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牢牢把握黨對學校教育工作的主導權,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貫穿于國民教育的全過程,鞏固社會主義辦學陣地,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貫徹落實。加強學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輔導員、班主任選拔、培養、使用、培訓機制,造就一支高素質、高層次、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骨干隊伍。加強學校黨組織對共青團、少先隊組織的領導,發揮團、隊組織在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十二)增強德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用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教育廣大學生,堅持不懈地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把“三個離不開”、“四個認同”和馬克思主義“五觀”教育作為德育的重要內容,深入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黨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引導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加強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春風化雨,潛移默化,寓教于樂,豐富德育內容,創新德育形式和手段,完善德育評估,構建各學段有效銜接的德育體系,不斷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強無神論教育,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增強學生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中華民族意識和公民意識,培育青少年學生崇尚科學、反對迷信、追求真理的科學精神,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公民。

(十三)營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堅持學前、中小學、高等教育相銜接,促進家庭、學校、社會相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深入開展平安校園、文明校園、綠色校園、和諧校園創建活動,為師生創造安定有序、團結和諧的環境。加強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國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學校安全管理,強化校園網絡管理和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第四章雙語教育

(十四)有效推進雙語教育。到2012年,基本普及少數民族學前兩年雙語教育,接受學前兩年雙語教育的少數民族幼兒占同年齡段少數民族幼兒的85%以上;到2015年,少數民族中小學基本普及雙語教育,接受雙語教育的少數民族中小學生占少數民族中小學生的75%左右;到2020年,接受雙語教育的少數民族中小學生占少數民族中小學生的90%以上,少數民族高中畢業生基本熟練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力爭經過十年的努力,構建起各學段相互銜接、各學科相互滲透的具有新疆特色的雙語教育體系。

推進雙語教育要堅持積極、穩妥、有序的原則,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分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堅持尊重教育規律、科學推進的原則和堅持民漢兼通培養、民漢教學并行的原則,從幼兒抓起、從教師抓起,把握推進節奏,注重學段銜接,確保教育質量,科學推進雙語教育。

(十五)切實提高各學段的雙語教育水平。對接受過學前兩年雙語教育的學生,從小學一年級起,實行雙語教育。在中小學,逐步擴大雙語教育的覆蓋面,對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教學、加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學生,適當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課時和課程門類,以提高學生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能力。

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教學是雙語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權利。推進雙語教育,要重視本民族語言文字教學工作,保證教學課時和教學質量。在中小學普及雙語教育的過程中,可以相應保留以本民族語言文字教學為主,加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普通教學班,以適應家長和學生的選擇。為在漢語言學校學習的少數民族學生開設本民族語文課,并鼓勵母語為漢語的學生學習少數民族語言文字。

積極支持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辦好學前雙語幼兒園或學前班。有條件的地方倡導民漢合園、合校。積極鼓勵民漢學生混合編班。高等學校要推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除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等專業外,專業課盡可能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加快預科教育改革,逐步實現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少數民族學生跨越預科教育階段直接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接受教育。

加強雙語教育研究,完善雙語教材體系,改進教學方法,改革教學內容,積極探索建立雙語教育標準體系、課程體系、考核評價體系和督導評估機制,鼓勵學校積極開展雙語教育的改革試驗,提高教學質量。

(十六)進一步擴大內地新疆高中班,區內初中班、高中班和內地高校支援新疆協作計劃招生規模。到2014年,實現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區內初中班年招生規模各10000人。啟動實施內地中職班。擴大區內中職學校對口招收南疆四地州初、高中畢業生規模。內地高中班、內地中職班、區內初中班和高中班招生繼續向農牧區傾斜。推進內地高中班學生插班、混合編班學習。優化內地高校支援新疆協作計劃生源結構和專業結構。堅持不懈地做好內地高校支援新疆協作計劃、內地高中班、內地中職班、區內初中班和高中班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堅持政府推動、政策引導、市場主導的原則,認真做好內地高校新疆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第五章學前教育

(十七)加快普及學前教育。學前教育實行政府主導、公辦為主、社會參與的辦學體制,教育行政部門宏觀指導和統籌管理學前教育,其他相關部門履行各自職責,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發展學前教育。以少數民族學前雙語教育為突破口,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將學前教育逐步納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制定學前教育辦園標準。建立健全幼兒園準入、督導評估制度和教育質量評價標準,規范辦園行為。嚴格執行幼兒教師資格標準,依法落實幼兒教師的待遇和地位。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加強保教結合,實行科學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兒快樂健康成長。大力宣傳0-3歲嬰幼兒教育的科學知識和方法。

(十八)重點發展農牧區學前教育。以國家農牧區學前雙語幼兒園建設工程項目為基礎,充分利用農牧區學校布局調整后的校舍和教師資源發展學前教育。以鄉鎮中心幼兒園為骨干,以村級幼兒園(班)為基礎,發揮鄉鎮中心幼兒園對村幼兒園(班)的示范指導作用,加快發展農牧區學前教育。第六章義務教育

(十九)鞏固提高義務教育水平。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接受良好的義務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養,激發學習興趣,培育健康體魄,養成良好習慣。到2020年,實現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基本實現區域內的均衡發展,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實現教育現代化。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教好每一個學生。

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按照城鄉區域發展的需要和方便學生就近入學的原則,合理規劃學校布局。集中辦好一批農牧區寄宿制學校和農牧民定居點學校,同時辦好必要的教學點。堅持以輸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保障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以及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相關權益。建立農牧區留守兒童關愛機制和教育服務體系。

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國家課程標準,深化課程改革。推行小班教學。配齊音樂、體育、美術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學科教師,開足開好規定課程。加強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校外活動場所和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基地建設和管理。

增強學生體質。大力開展“陽光體育”活動,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鍛煉時間。科學安排學習、生活、鍛煉,保證學生睡眠時間,保護學生視力。貫徹《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加強學校特別是寄宿制學校生活與衛生設施管理,積極推進學生飲用奶計劃,引導家長改進學生飲食習慣,提高農牧區學生營養水平。

(二十)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政府的責任,是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標。建立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目標責任制和保障機制,推動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均衡配置教師、設備、圖書、校舍等資源。

縮小校際差距。建立優質資源學校幫扶薄弱學校機制,進一步改善農牧區學校和薄弱學校辦學條件,建立縣(區)域內教師、校長交流機制。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設置重點學校、重點班。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級中學的辦法,著力解決擇校問題。在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近進入公辦學校的前提下,發展民辦教育,提供選擇機會。

加快縮小城鄉差距。以縣為單位,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機制,落實新增教育經費、教師配置、學校建設向農牧區和邊遠貧困地區傾斜的政策,率先在縣域內實現城鄉均衡發展,逐步在全疆范圍內推進。

逐步縮小區域差距。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義務教育經費轉移支付力度。實施好教育援疆項目,農村雙語教師特設崗位招聘計劃、城市學校教師支教和高校學生實習支教計劃,逐步縮小南北疆之間、經濟發達和欠發達地區之間的教育差距。

(二十一)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是全社會的責任,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必須共同努力。各級政府要把減負作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標,落實到學校教育教學的全過程,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學習、健康快樂成長。率先在全疆實現小學生減負。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改革考試評價制度和學校考核辦法,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和公告制度。各級政府和教育部門不得向學校下達升學指標和對地區、學校以升學率進行排名。中小學要把減負落實到課程、教學、評價、管理的各個環節,嚴格執行課程方案,改進教學方法,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科學合理地安排學生的課業量,減少考試次數,不得隨意增加課時和提高教學難度。中小學學生成績實行等級評定制,規范各種培訓、補習機構和教輔市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要求和組織學生參加學科輔導班和未經批準的學科競賽,不得將各種考級、競賽成績作為學生入學和升學的依據。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家長要與學校配合,共同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第七章高中階段教育

(二十二)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是學生成長的重要階段,要注重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自強自立和適應社會的能力。統籌高中階段教育資源,構建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協調發展的新格局。重點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穩步發展普通高中教育,逐步實現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到2015年在全疆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基本滿足初中畢業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需求。推進高中階段學校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在中央和兄弟省市的支持下,有條件的地區和經濟較發達地區率先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二十三)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質量。堅持科學的質量觀,注重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的培養,著力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糾正單純追求考試分數的“應試教育”傾向。在保證必修課質量的同時,結合實際,設置豐富多樣、高質量的選修課程,滿足學生多元化發展需要。改進教學方式,加強實驗教學、研究性學習和社會實踐,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建立教學質量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完善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學分管理制度,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加強對學生思想、心理、學業等方面的指導。逐步消除大班額現象。

(二十四)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和特色化發展,推進培養模式多樣化,鼓勵學校辦出特色,形成一批科技、外(雙)語、藝術和體育等見長的特色高中,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優化普通高中教育資源,進一步擴大寄宿制規模。支持普通高中開設地方特色的職業教育課程。第八章職業教育

(二十五)大力發展職業教育。職業教育是促進就業、緩解勞動力供求結構矛盾的重要途徑和關鍵環節,必須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發展職業教育的職責,樹立大職教理念,把發展職業教育納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發展規劃,統籌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行業的職業教育資源,進一步優化職業學校布局,促使規模、專業設置與自治區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需求相適應;統籌中等和高等、區內和區外職業教育資源,構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互貫通、職前與職后教育相互銜接、學歷學制教育與職業技能培訓為一體的職業教育體系。2020年,形成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有序銜接的職業教育格局,畢業生的就業與創業能力明顯增強。

(二十六)提高職業教育水平。以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為重點,開展面向人人、面向社會的職業教育。制定職業學校基本辦學標準和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推進職業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加強自治區農業、工業、現代服務業、石油石化、煤炭、紡織等職業教育園區(基地)建設,完善園區運行管理機制,拓展職業教育集團化、規模化、連鎖化辦學。加快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步伐,建設一批自治區支柱產業、地州特色產業等實訓基地,擴充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畢業生就業創業培訓基地、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基地,提升縣級職業技術學校的培養、培訓能力,建立和完善將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納入職業技能培訓的機制。支持一批示范性職業學校建設,支持一批職業學校緊缺、特色專業和精品專業、精品課程建設。大力開展職業技能競賽,以賽代試;積極推進職業技能鑒定,以鑒代試,切實提升技能型實用人才的培養質量。

(二十七)調動行業、企業辦學的積極性。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有利于職業教育發展的辦學機制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促進校企合作制度化。扶持有條件的行業、企業舉辦職業學校,鼓勵行業、企業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完善企業接收學生實習實訓和教師實踐制度,鼓勵委托職業學校進行職工培訓。實施就業準入制度,鼓勵用人單位優先錄用接受過職業教育的人員,完善技能型人才成長的政策。

(二十八)加快農牧區職業教育發展。發展農牧區職業教育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強縣級職業學校和農牧民文化技術學校建設,健全縣域職業教育培訓網絡。廣泛開展面向“三農”的科學技術普及教育、實用技術培訓和勞動力轉移培訓,支持學校積極參與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牧民。開展城鄉之間、南北疆之間、區內和區外合作辦學、聯合招生,鼓勵更多農牧區青少年接受職業教育。加強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統籌,促進農科教結合。支持有條件的鄉鎮中學開辦職業教育特色班。進一步辦好涉農專業,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十九)增強職業教育的吸引力。進一步完善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在南疆三地州農牧民子女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實行免學費政策的基礎上,逐步對全區農牧民子女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實行免學費政策,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拓寬職業學校畢業生繼續學習通道,完善直通升學制度。實施職業學校“雙證書”制度,堅持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并重,推進職業學校課程設置與職業資格標準的溝通和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的銜接,以就業為導向,引導職業學校根據市場設專業,根據崗位設課程。完善就業準入制度,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加大勞動預備制培訓力度,逐步實施農牧區新增勞動力免費培訓。加大對有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的宣傳表彰力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營造人人可成才、行行出狀元的良好社會氛圍。第九章高等教育

(三十)提高高等教育質量。高等教育承擔著培養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大任務。高等學校要進一步明確辦學指導思想,緊密結合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強學科專業建設,牢固樹立人才培養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以提高質量為核心,全面推進高等教育發展,增強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能力,構建領先于周邊國家的高等教育競爭優勢。到2020年,高等教育結構更加合理、體系更加完善、特色更加鮮明,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的整體水平顯著提升。

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教學改革,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改善生源結構,逐步推進民漢學生混合編班教學;完善教授為低年級學生和少數民族預科生授課制度;積極推進學分制和彈性學制,促進文理交融;強化實踐和實驗教學環節,建立高校與科研院所、行業、企業聯合培養人才的機制;繼續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和教學督導、評價體系,增強誠信意識,樹立優良教風和學風;不斷加強就業創業教育。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建立以科學研究與工程技術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責任制和導師項目資助制,推行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雙導師制”,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加強管理,不斷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

(三十一)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優化學科專業結構。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強對高等學校學科專業設置的宏觀調控,形成布局合理、優勢突出的學科專業體系。促進基礎學科和傳統優勢學科穩步發展,加強重點、特色學科和緊缺人才專業建設,特別是工程技術類、高新技術類專業建設。拓展重點學科覆蓋自治區支柱產業和重點發展領域的范圍,盡快使部分學科、專業達到國內和中亞先進水平。

優化辦學層次、類型結構。實行分類指導,引導高校在不同層次、不同領域辦出特色,爭創一流。積極發展高等職業教育,穩步發展本科教育,加快發展研究生教育,特別是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按照建設“西部先進、中亞一流、國際知名”高水平大學的目標,繼續實施新疆大學、石河子大學“211工程”建設項目及其他專項建設;啟動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學校建設,重點提高師范院校雙語教師培養培訓能力,支持自治區農業、工業、醫藥、財經、藝術等院校建設;繼續推進國家和自治區示范性高職院校建設項目;繼續辦好遠程和成人高等教育。

優化區域布局結構。鞏固發揮首府高等教育優勢,支持南北疆重點地區發展高等教育。建立和完善政府、行業、企業與高校共建機制。依托中央支持以及對口支援、援疆學科建設計劃,加快提升自治區高校辦學水平。加強高校之間的交流合作,鼓勵高校共享優質資源,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三十二)增強高校科技創新與服務能力。充分發揮高校在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和區域創新中的重要作用,增強高校主動為社會服務的意識和能力。大力開展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和新疆歷史、民族、宗教以及少數民族語言文化的研究。堅持圍繞國家、自治區戰略重點和產業需求,進行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深化高校科研體制改革,促進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科技資源共享,支持高校培育跨學科、跨領域的教學與科研相結合的團隊。堅持科研與教學互動、與創新人才培養相結合。充分發揮研究生在科學研究中的作用。統籌高校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基地、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加大對重大科研項目和創新團隊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以創新和質量及貢獻為導向的高校科研評價機制。支持高校積極開展以中亞及周邊國家為重點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充分利用高校優勢,發展和引領先進文化,積極參與政府決策咨詢,開展科學普及工作,提高公眾科學素養和人文素質。鼓勵高校師生積極開展志愿服務,增強服務社會的能力。第十章特殊教育

(三十三)加快發展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更好地融入社會的基本途徑。全社會要關心支持特殊教育,各級政府要把特殊教育事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快推進各學段的特殊教育發展,在地(州、市)所在地和人口大縣建設好一批特殊教育學校。鼓勵和支持各級各類學校接收殘疾人隨班就讀或舉辦特教班,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為主體的殘疾人教育體系。鞏固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因地制宜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加快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為殘疾學生就業和繼續深造創造條件。進一步落實招收殘疾考生的優惠政策,擴大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

(三十四)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建立健全各級政府分擔、各部門支持、多渠道籌措的經費保障機制。提高特殊教育學校(班)公用經費標準。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的資助力度,逐步實行殘疾學生學前和高中階段免費教育。提高殘疾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做好中等、高等教育階段殘疾學生資助工作。為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提供交通、醫療補助。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崗位補貼標準,在優秀教師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師比例。加強師資培養培訓,支持師范院校設立特殊教育專業,配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加強特殊教育教學研究,健全特殊教育教研員隊伍。第十一章繼續教育

(三十五)建立健全繼續教育體制機制。繼續教育是面向學校教育之后所有社會成員特別是成人的教育活動,是終身學習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構建學習型社會的重要途徑。以政府為主導,組建跨部門、跨行業的協調機構,統籌繼續教育。行業主管部門或協會負責制定行業繼續教育規劃和組織實施。推進繼續教育與工作考核、崗位聘任(聘用)、職務(職稱)評聘、職業注冊等人事管理制度的銜接。鼓勵個人多種形式接受繼續教育,支持用人單位為從業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提供條件。加快法制建設,建立、完善繼續教育激勵機制、質量監控體系和評估機制。

大力發展非學歷繼續教育,穩步發展學歷繼續教育,廣泛開展城鄉社區教育。圍繞自治區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牧區實用人才隊伍建設要求以及就業再就業的需要,以民族團結教育、雙語教育和新知識、新技能培訓為重點,有計劃、分層次開展繼續教育。探索和建立符合城鎮和農牧區實際需要的繼續教育形式,重視老年教育,進一步完善掃盲工作機制。到2020年,基本滿足公民多樣化的學習和發展需要。

(三十六)建立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整合繼續教育資源,鼓勵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相關機構為學習者提供便利的學習條件。搭建終身學習“立交橋”,促進各類教育相互銜接與溝通,完善寬進嚴出的教學管理制度和分階段完成學業的學習制度,實行繼續教育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推進不同類型教育之間的學分互認,實現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銜接。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技術服務支撐體系,依托衛星、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服務平臺,在新疆廣播電視大學的基礎上組建開放式大學;擴大自學考試的服務功能,加強繼續教育資源庫建設,建立全民終身學習平臺,構建學歷和職業資格相互貫通的終身學習框架。第三部分體制改革第十二章人才培養體制改革

(三十七)樹立人才培養新觀念。樹立全面發展、人人成才的科學人才觀和終身學習、系統培養的觀念。堅持德育為首,能力為重,激勵各族學生奮發進取,平等競爭,共同成才。鼓勵個性發展,尊重個人選擇,造就多樣化人才。建立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科學化、社會化人才評價發現機制。人才選拔使用要強化對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查。建立由政府、學校、社會各方面共同參與的教育教學質量評價機制,形成評價主體多元、方法多樣、內容全面的質量評價體系,避免單純以升學率和考試分數評價學校和學生。完善學生成長記錄,做好綜合素質評價,激勵學生樂觀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三十八)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適應社會發展需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提倡學思結合,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營造獨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環境。注重知行合一,堅持教育教學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相結合,加強科學實驗、生產實習和技能實訓教學,開好綜合實踐活動和研究性學習等課程,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勤工儉學、志愿服務和公益事業。注重因材施教,關注學生不同特點和個性差異,發掘每一個學生的優勢潛能;推進分層教學、走班制、學分制、導師制等教學管理制度改革;改進升學選拔、推薦辦法,探索高中、高校拔尖學生培養模式,創新研究生培養方法。以雙語教育改革為突破口,創新各學段雙語教育模式。健全各級教育教學研究機構,并切實發揮其作用。加強地方教材開發、使用,建立健全教學質量監管制度。推進大中小學有機銜接,教學、科研、實踐緊密結合,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加強學校之間、校企之間、學校與科研機構之間及中外教育機構之間的合作,形成體系開放、機制靈活、選擇多樣的人才培養體制。第十三章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九)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有利于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探索考試與招生相對分離的辦法,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以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建立有利于推進雙語教育、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創新人才的考試招生和人才評價機制。加強考試招生制度建設,堅持科學、公平、公開、規范的原則,充分發揮“陽光工程”在維護教育公平方面的作用,實現信息公開、透明和對稱。公開學校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公開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結果,健全招生錄取信息發布制度。強化考試安全責任,加強誠信制度建設,堅決防范和嚴肅查處考試招生舞弊行為。加強專業考試機構建設,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

(四十)完善中等、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學校考試招生要著重考查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小學升初中堅持就近免試入學。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以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為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由自治區統一組織,分科進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實行等級呈現。逐步實施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在統一標準、統一試卷的基礎上,除母語文外,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完善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或注冊入學制度。優化自治區示范性中等職業學校區域招生結構。鼓勵中等職業學校創新技能型人才培養選拔機制,方便學習者分階段完成學業。

高等教育考試招生以高等學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準為依據。普通本科招生以統一入學考試為基本方式,結合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逐步過渡到由自治區統一組織。推進研究生入學和成人高等教育考試制度改革。完善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方式和招生錄取辦法,穩步推進高等教育考試內容、分類考試和錄取方式改革。對特長顯著、符合大學培養要求的學生,鼓勵有條件的高校依據面試或測試結果自主錄取;對高中階段全面發展、表現優異的學生推薦錄取;對符合條件、自愿到邊遠地區、艱苦行業就業并簽訂協議的學生,實行定向錄取;對做出特殊貢獻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通過專門程序破格錄取。不斷擴大少數民族考生到內地高校就讀比例,加快縮小各族考生在高校錄取上的差距,逐步實現統一入學標準。第十四章辦學體制改革

(四十一)推進辦學體制改革。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則,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的辦學體制。促進形成以政府辦學為主體、全社會積極參與、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格局,滿足各族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教育需求。深化公辦學校辦學體制改革,鼓勵支持行業、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公辦學校辦學,改進非義務教育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進入教育領域。開展公辦學校聯合辦學、委托辦學試驗,探索多種形式辦學,擴大優質教育資源,提高辦學效益。

(四十二)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民辦教育是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增長點和推動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級政府要把發展民辦教育作為重要的工作職責,制定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優惠政策,遵循“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鼓勵公民個人、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以獨立舉辦、共同舉辦、中外合作舉辦等多種方式發展民辦教育。健全公共財政對民辦教育的扶持政策,可委托民辦學校承擔有關教育和培訓任務并撥付相應教育經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專項資金,用于資助民辦學校。加快發展大眾化、多樣化的民辦學前教育,穩步發展有特色的民辦中小學,有序發展多層次的民辦高等學校,引導發展實用型非學歷民辦教育。支持民辦學校特色辦學。依法保障民辦學校、教師、學生與公辦學校、教師、學生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建立完善民辦學校教師社會保險制度。

依法促進民辦學校規范辦學,完善民辦學校法人治理結構,依法設立理事會或董事會,建立民辦高校督導專員制度。健全民辦學校的黨團組織,落實民辦學校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學校的權利。依法建立民辦學校的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建立民辦學校辦學風險防范機制,形成民辦學校依法自主辦學、政府依法監管的格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實施分類管理。政府加強對民辦學校的評估。第十五章管理體制改革

(四十三)健全權責明確的教育管理體制。以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為重點,提高教育公共服務水平。促進管、辦、評分離,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自治區人民政府統籌指導、宏觀管理各級各類教育。統籌管理義務教育,依法落實發展義務教育的財政責任,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高中階段學校合理布局,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重點扶持邊遠貧困地區高中階段教育,支持行業、企業發展職業教育;依法審批設立專科學歷教育的高校,合理設置和調整高校及學科專業布局,審批區屬本科院校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已確定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授予點;推進雙語教育全面普及;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條件、教師編制等標準;完善自治區本級對地(州、市)的財政轉移支付體制,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教育事業的支持力度;支持和督促地(州、市)和縣(市、區)級人民政府履行職責,發展、管理好地方教育。

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落實自治區重大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大政方針。統籌協調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發展;普通高中由地(州、市)和縣(市、區)負責管理;中等職業教育實行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整體推進各學段雙語教育;合理確定各類學校布局。

縣(市、區)人民政府承擔管理義務教育、普及雙語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主要責任。具體負責城鄉學校布局、標準化建設與安全;統籌教育經費管理使用;統一聘任、調配和管理教師,開展校長、教師輪崗交流,保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發展高中階段教育;有序銜接各學段雙語教育;組織開展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

(四十四)轉變政府教育管理職能。依法綜合利用立法、撥款、規劃、信息服務、政策指導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履行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維護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重大教育決策出臺要充分咨詢論證,聽取群眾意見。培育專業教育服務機構,發揮行業協會、專業學會等各類社會組織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整合自治區教育質量監測、評估機構,完善監測評估體系,定期發布監測評估報告。建立教育基本信息公開制度,加強教育監督檢查,完善教育問責機制。

(四十五)建立現代學校制度。明確政府管理學校和學校辦學的權責,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的新型關系。

完善現代大學制度,依法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自主制定學校規劃并組織實施,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開展教學、科研、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自主管理和使用學校財產和經費,自主確定收入分配。公辦學校要堅持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健全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依法落實黨委、校長職權。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和學術評價中的重要作用。加強教職工代表大會、工會和學生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加強高校章程建設。擴大社會合作,推進專業評價。

完善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校長任職條件和任用辦法。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制度,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立中小學家長委員會,引導社區和有關專業人士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擴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在辦學模式、育人方式、資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辦學、社區服務等方面的自主權。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權,建立中等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合作制度。第十六章擴大教育開放

(四十六)擴大教育開放,引進優質教育資源。提高新疆教育國際化水平是加快改革開放,建設向西開放橋頭堡的必然要求。發揮地緣優勢,以中亞地區和周邊國家為重點,依托上海合作組織平臺,在國家教育開放框架體系內,積極參與國際雙邊、多邊和全球性、區域性教育合作,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教育對外開放格局。探索多種方式利用國外優質教育資源,加強與國(境)外高水平教育機構合作,建立教學科研合作平臺,通過教師互派、學生互換、學分互認和學位互授聯授,推進中外合作辦學,不斷提高新疆教育的國際化水平。

堅持“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方針,擴大出國留學規模,提高公派出國留學的層次、質量和效益,加強對自費出國留學的政策引導,提高對留學人員的服務和管理水平。有重點地選派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及高校研究生進入國際高水平大學、實驗室進修提高、攻讀學位,加快培養一批自治區重點學科領軍人才。培養大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合作與競爭的國際化人才。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國外高層次人才和留學人員來疆工作。

(四十七)提高與周邊國家教育交流合作水平。加強漢語國際推廣中亞基地和孔子學院建設,拓展與中亞及周邊國家教育機構的交流合作渠道,提高國際教育服務和辦學水平,不斷提升來華留學生教育質量。加強外國留學生教育的基礎能力建設,逐步增加周邊國家來華留學生政府獎學金,進一步擴大外國留學生規模。加大教育國際援助力度,為周邊發展中國家培養培訓專門人才。逐步把新疆建成面向中亞的人才培養基地及周邊國家學生留學中國的重要目的地,增強新疆在周邊國家以及國際上的教育和文化影響力。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教師隊伍建設

(四十八)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教育大計,教師為本。教師是教育事業的第一資源。嚴格教師資質,提升教師素質,努力建設立場堅定、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數量足夠、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到2020年,中小學教師學歷層次進一步提升,雙語教師比例基本滿足普及雙語教育的需要,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中“雙師型”比例達到70%左右,高等職業學校專任教師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比例達到50%左右,普通本科院校專任教師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比例達到7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比例力爭達到30%。

加強教師的愛國主義、民族團結及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將師德教育納入教師繼續教育和培訓規劃。建立師德教育評估的長效機制,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聘任(聘用)和評價的首要內容。采取綜合措施,形成良好的學術道德和學術風氣,克服學術浮躁,查處學術不端行為。

提高教師業務水平。構建以師范院校為主體、綜合大學及其他高校參與、開放靈活的教師教育體系。加強師范類院校和各級教師培訓基地建設。構建多層次、立體化的教師培養、培訓網絡,不斷提升教師教育的層次和水平。

以農牧區教師和雙語教師為重點,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完善師范生免費教育制度,深化師范院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繼續實施農牧區學校雙語教師特培計劃,加大農牧區學前和中小學教師培養力度。完善教師培訓制度,將教師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對教師實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加強校長培訓,重視輔導員和班主任培訓。充分利用國家中小學教師培訓計劃向新疆傾斜的政策,通過中央財政專項支持、教育對口援助和自主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加大雙語教師培訓力度。實施國家、自治區級雙語教師培訓工程,扶持地區級培訓,鼓勵縣級和校本培訓,確保35歲以下中小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全員參訓。擴大內地對口支援省市選派教師援疆支教規模,擴大大學生實習支教和志愿者支教規模,按需補充各學段、各學科短缺的雙語師資。

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提高職業學校持有專業資格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教師比例。依托相關高等學校和大中型企業共同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基地。實施教學名師、優秀教學團隊建設工程和特聘兼職教師資助計劃。完善相關人事聘(任)用制度,打通具有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到職業學校從教的渠道,鼓勵職業學校聘請生產一線專家、技術人員、社會上的能工巧匠擔任兼職教師。建立職業學校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制度。

以提高高校教師教學水平、科研創新能力和社會服務能力為目標,以學科帶頭人和創新團隊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優化高校教師隊伍結構,提升學歷層次。實施“天山學者計劃”等高層次人才建設項目,以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和教學名師隊伍建設為重點,老中青結合,穩定、集聚和造就一批學科領軍人才。促進跨學科、跨單位合作,形成高水平的教學和科研創新團隊。鼓勵高校面向社會招聘優秀人才擔任專兼職教師。加快少數民族骨干教師培養。

(四十九)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嚴格教師準入制度,按照國家教師資格標準,堅持教師任職學歷條件、品行要求和專業素質,實行自治區統一的中小學及學前教師資格考試和資格認定,實施教師資格證書定期登記制度。建立和完善自治區統籌中小學及學前教師招聘管理機制,實施農牧區雙語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制定幼兒園編制標準,完善農牧區雙語幼兒園教師編制管理。制定職業學校和普通高校教師編制標準,形成動態管理機制。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中小學教師流動調配、繼續教育、職務(職稱)評聘、績效考核等管理職能。統籌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和職務(職稱)結構比例,并適當向農牧區學校、雙語學校傾斜。

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在普通中小學設立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建立統一的職業學校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在職業學校設置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全面推行崗位管理和聘用制,實行因事設崗、按崗聘用、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制度。創新聘用方式,規范用人行為,完善激勵機制,激發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高級職務(職稱),原則上要有在農牧區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工作經歷。建立優秀教師脫穎而出的新機制,吸引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建立教師退出機制。制定校長任職資格標準,推行校長職級制。

(五十)提高教師地位和待遇。認真貫徹《教師法》,依法保證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完善津貼補貼標準。到縣以下學校履行服務期的高校畢業生,享受政府代償學費和助學貸款政策。適當提高雙語教師、農牧區教師中級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比例。落實教師醫療、養老、住房等保障政策,改善教師的工作和生活條件。關心教師身心健康。將教師住房納入政府保障性住房體系,在城區為農牧區教師修建保障性住房,為在鄉村學校工作的教師建設周轉宿舍,保障食宿基本需求。完善教師表彰制度,提高特級教師的待遇,對教學能手、教學名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和在農牧區長期從教,貢獻突出的教師給予獎勵。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風尚。第十八章經費保障

(五十一)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教育投入是基礎性、戰略性投資,是公共財政的重要職能。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不斷增加教育投入。

各級政府要把教育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優先保障。嚴格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年初預算和預算執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體現法定增長要求,保證教育財政撥款增長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并使按在校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專項用于教育事業。繼續落實好農牧區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用于教育的政策。教育專項安排要向農牧區、邊遠貧困地區和薄弱學校傾斜。確保自治區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保持在4%以上,并隨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進一步提高。

完善投入機制。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務職責,完善各級教育經費投入機制,保障學校辦學經費的穩定來源和增長。制定并逐步完善各級各類學校人均經費基本標準和人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

進一步完善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體制,拓寬教育經費來源渠道。形成義務教育由政府負全責,非義務教育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體制。完善財政、稅收、金融和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力量捐資、出資辦學,促進教育資金來源多樣化。完善捐贈教育的激勵機制,落實個人教育公益性捐贈支出在所得稅稅前扣除規定,并對捐贈者予以宣傳、表彰。鼓勵學校開展社會服務,學校開展社會服務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完善非義務教育培養成本分擔機制,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培養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調整學費標準。

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完善中央和自治區、地、縣各級財政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逐步提高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和免費教科書補助標準。完善農牧區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建立和完善城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健全中小學校舍安全監控體系,確保中小學校舍安全。統籌各項校舍建設資金,繼續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等。加大薄弱學校改造力度,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

非義務教育實行以政府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為主的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逐步將學前教育經費納入公共財政支出范疇。普通高中實行以財政投入為主,其他渠道籌措經費為輔的機制。中等職業教育實行政府、行業、企業及其他社會力量依法籌集經費的機制,統籌職業教育與職業技能培訓經費,發揮職業教育專項資金的引導示范作用。高等教育實行以舉辦者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學校設立基金接受社會捐贈籌措經費的機制,逐步提高高校預算內人均經費,到2012年,使自治區高校人均撥款標準超過西部省區平均水平,力爭到2020年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五十二)進一步完善助學體系。建立健全政府資助政策體系,采取“獎、貸、助、免、補”的資助措施,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逐步建立農牧區家庭經濟困難和城鎮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資助體系。逐步提高農牧區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補助標準,重視改善中小學學生營養狀況。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完善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完善助學貸款體制機制,推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擴大高校助學金資助范圍;高校按規定比例從事業收入中提取經費用于學生資助,并設立公益性勤工助學崗位。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完善資助政策,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完善學生醫療保障資金籌集機制和費用分擔機制,將農牧區中小學生納入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保障范圍,將城鎮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高校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保障學生基本醫療需求。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校方投保責任。

(五十三)加強教育經費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財政資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財經紀律。建立科學化、精細化預算管理機制,科學編制預算,提高預算執行效率。建立由教育、財政、統計、審計部門共同向社會發布教育投入、教育經費使用情況的年度公告制度,對教育經費投入達不到法定要求的限期補足。構建促進均衡發展的義務教育經費分配機制。建立標準撥款與績效獎勵相結合的非義務教育經費分配制度。設立高等教育經費撥款咨詢委員會,增強經費分配的科學性。完善教育經費監管機構職能,在高校試行設立總會計師職務,提升經費使用和資產管理的專業化水平。公辦高校總會計師由政府委派。

加強學校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完善經費使用內部稽核和內部控制制度。加強經費使用監督,強化重大項目建設和經費使用全過程的審計監督,確保經費使用規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斷完善教育經費基礎信息庫,提升經費管理信息化水平。防范學校財務風險。建立經費使用績效評價制度,加強重大項目經費使用考評。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完善基礎教育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健全學校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管理制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規范學校收費行為,加強收費資金使用管理。堅持勤儉辦學,嚴禁鋪張浪費。

第十九章教育信息化

(五十四)以教育信息化推動教育現代化進程。根據國家教育信息化網絡建設的總體部署,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教育資源開發力度,提高信息技術應用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信息化體系,力爭達到全國平均水平。按照“統籌規劃、普及提高、融合集成、支撐創新”的原則,優先建設教育信息網絡,拓展以衛星電視和互聯網為載體的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促進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施好農牧區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為每一所中小學校配備現代遠程教育設施,開展遠程教學。加快基礎教育資源庫建設,引進優質數字化教學資源,加強網絡教學資源開發,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建設雙語教育電視頻道和教育資源庫,使雙語教育電視課程進課堂,實現雙語教育網絡設施和資源“班班通”。加強高中階段學校和高校校園網基礎設施建設,實現高校與“中國教育與科研計算機網”的高速連通,建立數字圖書館和虛擬實驗室,健全資源共享的高校校園網。

(五十五)提高教育信息技術應用水平。加強中小學信息技術普及教育,加強培訓,提高教師應用信息技術的能力,為農牧區學校配備信息技術學科骨干教師。利用“數字校園”,構建網上教學和科研協作平臺,推進教學、科研、管理的信息化。增強學生運用信息技術學習的能力,探索網絡時代對青少年開展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方法。按照國家學校基礎信息管理要求,建立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及教師和學生信息數據庫,促進學校管理標準化、規范化,提高電子校務應用水平。搭建政府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為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為公眾提供公共教育信息,提高教育管理現代化水平。

第二十章依法治教

(五十六)加強地方性教育法規建設,推進依法治教。加快教育法制建設,提請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自治區地方性教育法律法規,出臺教育法、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師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實施辦法,形成較為完善的地方教育法律法規體系。

強化各級政府依法管理教育事業、保障公共教育服務職責,規范教育行政審批行為。落實教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對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規范和完善監督機制,加強監察、審計等部門對教育行政行為的監督,及時查處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行為。完善教育信息公開制度,保障公眾對教育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依法維護學校和師生的合法權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大力推進依法治校。各級各類學校要依法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學校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律法規、體現自身特色的章程和制度,依法辦學,從嚴治校。尊重和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對學生實施的獎勵與處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則。健全符合法治原則的教育救濟制度。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法律素養和公民意識。廣大師生要自覺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

(五十七)加強教育督導。進一步完善教育督導制度,建立相對獨立的教育督導機構,獨立行使督導職能。堅持督政與督學并重、監督與指導并重,綜合性督導與專項督導相結合、經常性督導與隨訪督導相結合,促進督導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建立教育督導評估長效機制,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層級教育監督機制,主動接受和積極配合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教育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社會監督、司法監督、監察和審計等專門監督。建設專職督導隊伍,各級督導機構堅持對下級人民政府(行署)、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機構進行督導評估,建立督學責任區,實行督導檢查結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監督問責制度。開展創建教育強縣活動,督促各地、州、縣(市)在實現中小學校標準化建設、“兩基”鞏固提高、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雙高“普九”的基礎上,促進區域內各級各類教育的協調發展,確保自治區教育規劃目標按期實現。

(五十八)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完善體現教育系統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嚴格執行黨風廉政責任制,加大教育、監督、改革、制度創新力度,堅決懲治腐敗。堅持從嚴治教、規范管理,積極推行政務公開、校務公開。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各種不正之風。第二十一章組織領導

(五十九)加強對教育工作的領導。人力資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教育是開發人力資源的主要途徑。各級黨委、人民政府要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科學發展作為重要職責,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領導體制和決策機制,推動教育事業跨越式發展。要把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作為各級黨委和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考核機制和問責機制。各級政府要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教育工作情況。建立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定點聯系學校制度,支持教育改革和發展。

(六十)加強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按照社會主義政治家、教育家辦教育的要求,實行黨委(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堅持黨管干部和黨管人才的原則,健全各級各類學校黨的組織。加強學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著力擴大黨組織的覆蓋面,加強在優秀青年教師和優秀學生中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學校共青團、學生會和少先隊工作。強化學校黨建工作的督導檢查,充分發揮黨的基層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公辦各級各類學校黨組織在學校工作中要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完善黨員教育管理機制,健全黨組織學習制度和黨員教育體系,把教育系統黨組織建設成為學習型組織。

(六十一)共同推進教育發展。各級黨委、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要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組織部門要重視教育系統干部隊伍建設,選拔政治可靠、業務精良的干部充實學校的領導班子。宣傳部門要大力宣傳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教育工作成就,為教育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發改、財政、人社等部門要對學校的基本建設、經費投入、師資隊伍建設等加大傾斜和扶持力度,促進教育事業又好又快地發展。

(六十二)維護教育系統和諧穩定。各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解決好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加強教育信訪工作,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學校要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妥善處置各種事端;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強學校安全、衛生、食品及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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