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 JGJ/T334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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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PJGJ/T334-2014P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筑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Technicalcodeforengineeri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443號號為JGJ/T334-2014,自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2014年6月12日3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09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9]88號)的要求,規范本規范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功能設計;5.系統配置;6.施工安裝;7.調試和試運行;8.檢測;9.驗收;10.運行和維護。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編制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王莊路1號清華同方科技廣場A座23層,郵政編碼100083)。本規范主編單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規范參編單位:清華大學上海現代建筑設計(集團)有限公司研究院4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大連理工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深圳達實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同方泰德國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連理工現代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廣州復旦奧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廈門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延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賽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賽寶(山東)實驗室銘基電子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恒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機房設備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艾科電子工程有限公司青島海爾智能家電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格瑞特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本規范主要起草人員:趙曉宇徐珍喜黃久松李翠萍劉燕生吳中華5 1 2 3 44.1一般規定 44.2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 6 4.4供配電 4.6電梯與自動扶梯 4.7能耗監測 4.8管理功能 5.1一般規定 5.2傳感器和執行器 5.3控制器 215.4人機界面和數據庫 225.5網絡和接口 5.6系統輔助設施 24 26 30 328.1一般規定 8.2主控項目 338.3一般項目 6 10運行和維護 40附錄B施工安裝部分記錄 附錄C系統調試記錄樣表 7 1 2 3 4 44.2Heating,VentilationandAir-condit 64.3WaterSupplyandDrainage 4.6ElevatorsandEscalator 4.7EnergyConsumptionMonitoring 4.8ManagementFunction 5.1GeneralRequire 21 24 30 33 358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筑 36 38AppendixAStandardizedMethodofSystemFunction 40AppendixBInstal AppendixCTestMethodsofFieldDevices 45ExplanationofWordin 91.0.1為保證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質量,做到技術先進、經1.0.2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中建筑設備1.0.3建筑設備監控系統應具有可靠性、可維護性、可擴展性控設備的使用需求和工程建設規模為依據,與建設工程同步設1.0.4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建設與運行維護除應符合本規范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2.0.1建筑設備監控系統buildingautomationsystem(BAS)2.0.3執行器actuator2.0.4控制器controller2.0.5人機界面humanmachineinterface(HMI)2.0.6數據庫database23.0.1監控系統應能滿足建筑物的功能、使用環境、運營管理和能效等級等要求,并應實現設備運行安全、可靠、節能和環保。3.0.2監控系統工程,應由功能設計、系統配置、施工安裝、調試和試運行、檢測、驗收、運行和維護等階段組成,各階段應做好技術配合及交接。3.0.3被監控設備應具備監控系統要求的連接條件,各專業應3.0.4監控系統功能設計應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監控的范圍3.0.5監控系統應由傳感器、執行器、控制器、人機界面、數據庫、通信網絡和接口等組成。3.0.7針對項目編制的應用軟件設計應與監控系統設計同步,應用軟件的編程應與監控系統施工同步。3.0.8監控系統的施工安裝應以功能設計和系統配置為依據,并應便于運行和維護。3.0.9監控系統施工安裝后,應進行系統調試和試運行。3.0.10監控系統試運行后應進行檢測,且檢測結果應滿足功能3.0.11監控系統工程的施工安裝、調試和試運行、檢測和驗收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規范》GB50606和《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39的規定執行。3.0.12監控系統驗收交付運行后,應定期進行維護,并應使監控系統在實際工況下的運行滿足功能設計要求。34.1.1監控系統的監控范圍應根據項目建設目標確定,并宜包括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給水排水、供配電、照明、電梯和自動扶梯等設備。當被監控設備自帶控制單元時,可采用標準電氣接口或數字通信接口的方式互聯,并宜采用數字通信接口方式。4.1.2監控系統的監控功能應根據監控范圍和運行管理要求確定,并符合下列規定:1應具備監測功能;2應具備安全保護功能;3宜具備遠程控制功能,并應以實現監測和安全保護功能4宜具備自動啟停功能,并應以實現遠程控制功能為前提;5宜具備自動調節功能,并應以實現遠程控制功能為前提。4.1.3監控系統的監測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監測設備在啟停、運行及維修處理過程中的參數;2應能監測反映相關環境狀況的參數;3宜能監測用于設備和裝置主要性能計算和經濟分析所需要的參數;4應能進行記錄,且記錄數據應包括參數和時間標簽兩部分;記錄數據在數據庫中的保存時間不應小于1年,并可導出到其他存儲介質;5宜按本規范附錄A的第A.0.1條規定進行功能描述。4.1.4監控系統的安全保護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根據監測參數執行保護動作,并應能根據需要發出報警;42應記錄相關參數和動作信息,且記錄數據應符合本規范第4.1.3條第4款的規定;3宜按照本規范附錄A的第A.0.2條規定進行功能描述。4.1.5監控系統的遠程控制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根據操作人員通過人機界面發出的指令改變被監控2被監控設備的電氣控制箱(柜)應設置手動/自動轉換開關,且監控系統應能監測手動/自動轉換開關的狀態,當執行遠程控制功能時,轉換開關應處于“自動”狀態;3應設置手動/自動的模式轉換,當執行遠程控制功能時,監控系統應處于“手動”模式;4應記錄通過人機界面輸入的用戶身份和指令信息,記錄數據應符合本規范第4.1.3條第4款的規定;5宜按本規范附錄A的第A.0.3條規定進行功能描述。4.1.6監控系統的自動啟停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根據控制算法實現相關設備的順序啟停控制;2應能按時間表控制相關設備的啟停;3應設置手動/自動的模式轉換,且執行自動啟停功能時,監控系統應處于“自動”模式;4宜按照本規范附錄A的第A.0.4條規定進行功能描述。4.1.7監控系統的自動調節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在選定的運行工況下,應能根據控制算法實時調整被監控設備的狀態,使被監控參數達到設定值要求;2應設置手動/自動的模式轉換,且執行自動調節功能時,監控系統應處于“自動”模式;3應能設定和修改運行工況;4應能設定和修改監控參數的設定值;5宜按本規范附錄A的第A.0.4條規定進行功能描述。5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4.2.1監控系統對空調冷熱源和水系統的監控功能應符合下列5)分、集水器的溫度和壓力(或壓差);6)水泵進、出口壓力;7)水過濾器前后壓差開關狀態;8)冷水機組/熱泵、水泵、鍋爐、冷卻塔風機等設備的啟10)水箱的高、低液位開關狀態。3)應通過設備自帶控制單元實現冷水機組/熱泵和鍋爐的1)按順序啟停冷水機組/熱泵、鍋爐及相關水泵、閥門、6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筑2)按時間表啟停冷水機組/熱泵、水泵、閥門和冷卻塔風機等設備。5應能實現下列自動調節功能:1)當空調水系統總供、回水管之間設置旁通調節閥時,自動調節旁通閥的開度,且保證冷水機組允許的最低冷水流量;2)當冷卻塔供、回水總管之間設置旁通調節閥時,自動調節旁通閥的開度,且保證冷水機組允許的最低冷卻水溫度;3)設定和修改供冷/供熱/過渡季工況;4)設定和修改供水溫度/壓力的設定值。6宜能實現下列自動調節功能:1)自動調節水泵運行臺數和轉速;2)自動調節冷卻塔風機運行臺數和轉速;3)自動調節冷水機組/熱泵/鍋爐的運行臺數和供水溫度;4)按累計運行時間進行被監控設備的輪換。4.2.2監控系統對空調機組的監控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監測下列參數:1)室內、室外空氣的溫度;2)空調機組的送風溫度;3)空氣冷卻器/加熱器出口的冷/熱水溫度;4)空氣過濾器進出口的壓差開關狀態;5)風機、水閥、風閥等設備的啟停狀態和運行參數;6)冬季有凍結可能性的地區,還應監測防凍開關狀態。2應能實現下列安全保護功能:1)風機的故障報警;2)空氣過濾器壓差超限時的堵塞報警;3)冬季有凍結可能性的地區,還應具有防凍報警和自動保護的功能。3應能實現下列遠程控制功能:78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6宜能根據服務區域空氣品質情況,控制風機的啟停和(或)轉速。3)當采用干式風機盤管時,還應監測室內的露點溫度或2)當采用干式風機盤管時,還應具有結露報警和關閉相1)風機停止時,水閥連鎖關閉;3)設定和修改服務區域溫度的設定值,且對于公共區域91)當有可燃、有毒等危險物泄漏時,應能發出報警,并宜在事故地點設有聲、光等警示,且自動連鎖開啟事2)風機的故障報警;1)在人員密度相對較大且變化較大的區域,根據CO?濃度或人數/人流,修改最小新風比或最小新風量的設2)在地下停車庫,根據車庫內CO)濃度或車輛數,調節3)對于變配電室等發熱量和通風量較大的機房,根據發熱設備使用情況或室內溫度,調節風機的啟停、運行4.2.6監控系統對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的監控功能還應符合下1當采用電加熱器時,應具有無風和超溫報警及相應斷電2當房間采用輻射式供冷末端時,應監測室內露點溫度或3當冬夏季需要改變送風方向和風量時,送風口執行器應1)水泵的啟停和故障狀態;2)供水管道的壓力;3)水箱(水塔)的高、低液位狀態;4)水過濾器進出口的壓差開關狀態。2應能實現下列安全保護功能:1)水泵的故障報警功能;2)水箱液位超高和超低的報警和連鎖相關設備動作。3應能實現水泵啟停的遠程控制。4應能實現下列自動啟停功能:1)根據水泵故障報警,自動啟動備用泵;2)按時間表啟停水泵;3)當采用多路給水泵供水時,應能依據相對應的液位設定值控制各供水管的電動閥(或電磁閥)的開關,并應能實現各供水管之電動閥(或電磁閥)與給水泵間的連鎖控制功能。5宜實現下列自動調節功能:1)設定和修改供水壓力;2)根據供水壓力,自動調節水泵的臺數和轉速;3)當設置備用水泵時,能根據要求自動輪換水泵工作。4.3.2監控系統對排水設備的監控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監測下列參數:1)水泵的啟停和故障狀態;2)污水池(坑)的高、低和超高液位狀態。2應能實現下列安全保護功能:1)水泵的故障報警功能;2)污水池(坑)液位超高時發出報警,并連鎖啟動備用3應能實現水泵啟停的遠程控制。4應能實現下列自動啟停功能:1)根據水泵故障報警自動啟動備用泵;2)根據高液位自動啟動水泵,低液位自動停止水泵;3)按時間表啟停水泵。4.3.3監控系統應能監測生活熱水的溫度,宜監控直飲水、雨水、中水等設備的啟停。4.4.1監控系統對高壓配電柜的監測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監測進線回路的電流、電壓、頻率、有功功率、無功功率、功率因數和耗電量;2應能監測饋線回路的電流、電壓和耗電量;3應能監測進線斷路器、饋線斷路器、母聯斷路器的分、合閘狀態;4應能監測進線斷路器、饋線斷路器和母聯斷路器的故障及跳閘報警狀態。4.4.2監控系統對低壓配電柜的監測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監測進線回路的電流、電壓、頻率,有功功率、無功功率、功率因數和耗電量,并宜能監測進線回路的諧波含量;2應能監測出線回路的電流、電壓和耗電量;3應能監測進線開關、重要配出開關、母聯開關的分、合4應能監測進線開關、重要配出開關和母聯開關的故障及跳閘報警狀態。4.4.3監控系統對干式變壓器的監測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監測干式變壓器的運行狀態和運行時間累計;2應能監測干式變壓器超溫報警和冷卻風機故障報警狀態。4.4.4監控系統對應急電源及裝置的監測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監測柴油發電機組工作狀態及故障報警和日用油箱油位;2應能監測不間斷電源裝置(UPS)及應急電源裝置4.6.1監控系統對電梯與自動扶梯的監測功能應符合下列1應能監測電梯和自動扶梯的啟停、上下行和故障3宜能監測自動扶梯有人/無人狀態和無人時的運行4.7.1建筑設備能耗監測功能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監測電、自來水、蒸汽、熱水、熱/冷量、燃氣、油或其他燃料等的消耗量;2宜對大型設備有關能源消耗和性能分析的參數進行監測;3用于計費結算的電、水、熱/冷、蒸汽、燃氣等表具,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4.7.2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備的能耗監測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監測冷熱源機房的總燃料消耗量、耗電量、補水量、熱/冷量、蒸汽量或熱水量;2當采用地下水地源熱泵時,應能監測地下水的抽水量和回灌量。4.7.3給水排水設備的能耗監測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監測生活熱水消耗的熱量和燃料量;2應能監測總給水量、生活熱水量和中水量。4.7.4低壓配電分支回路的能耗監測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監測下列低壓配電分支回路的照明和電源插座耗1)建筑公共區的照明和應急照明;2)建筑功能區的照明和電源插座;3)室外景觀照明。2應能檢測下列低壓配電分支回路用電設備的耗電量:1)暖通空調設備;2)給水排水設備;3)電梯和自動扶梯。4.7.5建筑內的信息系統中心機房、洗衣房、廚房餐廳、游泳池、健身房等區域的用電應單獨監測,其中大型設備的用電宜單獨監測。4.7.6能耗監測信息應記錄,且記錄數據應符合本規范第4.1.3條第4款的規定,數據采集的時間間隔不應超過1h。4.8.1集中監控的人機界面應根據運行管理的需要和被監控設備的物理分布設置。4.8.2集中監控的人機界面和數據庫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選擇某一時刻或某一時間段的數值以單點、曲線或報表方式顯示;2顯示界面應為中文;3應設置手動/自動的模式轉換,且能修改和顯示當前4應能選擇某一區域或類別設備,顯示監測信息、修改遠程控制指令、設定運行時間表和運行工況;5宜能顯示各被監控設備的性能規格、安裝位置與連接關系,連續運行時間和維修記錄;6宜具備自診斷、自動恢復和故障報警等功能;7宜能打印監測信息。4.8.3當多個操作源控制同一被監控設備時,應明確該設備的控制權限歸屬,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同一時刻被監控設備應只接受唯一操作源的控制;2被監控設備應優先執行安全保護功能的指令;3應記錄當前控制被監控設備的操作源,并應在人機界面4宜按本規范附錄A的第A.0.5條規定進行功能描述。4.8.4監控系統應采取安全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用戶的操作權限設計應符合管理要求;2當需通過互聯網接入進行遠程監控時,應設置網絡安全3應根據建筑功能和被監控設備重要性提出冗余設計要求。4.8.5監控系統與相關建筑智能化系統之間進行關聯監控時,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5.1.1監控系統的配置應包括下列內容:1確定傳感器、執行器和控制器的種類、型號、數量和2確定控制算法的分布;3確定人機界面和數據庫的性能參數、數量和分布;4確定系統的網絡結構和網絡設備的分布;5確定接口的種類、數量、方式和內容;6完成輔助設施設計;7完成系統配置文件。5.1.2監控系統的配置除應實現本規范第4章的各項功能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統一配置傳感器、執行器、控制器、人機界面、通信2應符合使用環境中的電磁兼容要求;3宜采用容易擴展、維護和升級的網絡及設備。5.1.3監控系統應根據本規范第4.8.4條規定的配置權限,管理設備和網絡安全設備。5.1.4監控系統配置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1設計說明;3監控原理圖;4監控點表;6安裝大樣圖;7監控機房、豎井設備平面布置圖;8控制器箱內設備布置和配線連接圖;9控制算法配置表;10設備材料表;11接口文件。5.2傳感器和執行器5.2.1傳感器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確定傳感器的種類、數量、測量范圍、測量精度、靈敏度、采樣方式和響應時間;2當多項功能選取由一個傳感器完成時,該傳感器應同時實現各項功能需求的最高要求;3當以安全保護和設備狀態監測為目的時,宜選用開關量輸出的傳感器;4傳感器應提供標準電氣接口或數字通信接口,當提供數字通信接口時,其通信協議應與監控系統兼容;5經過傳感、轉換和傳輸過程后的測量精度應滿足功能設6應符合功能設計中的安裝位置要求,并應滿足產品的安裝要求;7應根據傳感器的安裝環境選擇保護套管和相應的防護等級;8宜預留檢測用傳感器的安裝條件。5.2.2溫度、濕度傳感器應布置在能反映被測區域參數的部位,且附近不應有熱源和濕源,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風道和水道溫度傳感器應保證插入深度;2壁掛式空氣溫度傳感器應布置在空氣流通、能反映被測空間空氣狀態的部位,不應布置在陽光直射處和靠近風口處;3與風機盤管和變風量末端等設備配套使用的壁掛式空氣溫度傳感器,應布置在能反映其對應設備服務區域溫度的部位;4對于大空間場所,宜均勻布置多個空氣溫度、濕度傳5室外溫度、濕度傳感器應布置在能真實反映室外空氣狀5.2.3壓力(壓差)傳感器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測壓點應選在直管段上流動穩定的地方,測量液體時,2在同一水系統上布置的壓力(壓差)傳感器宜處在同一3水管壓差傳感器的兩端接管應連接在水流速較穩定的管4測量流體管網最不利點壓力時,宜選擇在管網主要分支5風道壓力傳感器,應布置在空氣均勻混合的直風道內,5.2.4氣體傳感器應布置在氣體容易積聚、能反映被測區域氣5.2.6插入風道內的風速傳感器,應布置在空氣均勻混合的直5.2.7當液位傳感器用于臟污液體以及在環境溫度下易結晶、結凍的液體時,不宜采用浮子(球)式液位計。1用于經濟結算的水、電、氣和冷/熱量表應通過計量檢定;2宜選用具有瞬時值和累計值輸出的傳感器。5.2.9執行器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確定執行器的種類、反饋類型、調節范圍、調節精度和響應時間;2執行器應提供標準電氣接口或數字通信接口;當提供數字通信接口時,其通信協議應與監控系統兼容;3經過轉換、傳輸和動作過程后的調節精度應滿足設計要求;4執行器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滿足產品動作空間和檢修空間的要求;5當采用電機驅動的執行器時,應具有限位保護。5.2.10閥門執行器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當僅用于設備通斷或水路切換時,應采用電動通斷閥;2當需對閥門進行連續調節時,宜采用電動調節閥;3執行器的輸出力(或力矩)應使閥門在最大關閉壓差下可靠開啟和閉合;4電動調節閥的選擇,應根據工藝條件、流體特性、調節系統要求及調節閥管道連接形式等因素確定;5宜選用帶有電源故障復位功能的閥門執行器,并應根據工藝要求確定斷電時位置。5.2.11風閥執行器的輸出扭矩應使風閥在最大風壓下可靠開啟和關閉;當風閥面積過大時,可選多臺執行器并聯工作。5.2.12變頻器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變頻器的規格型號應按負載的負荷特性和電機的額定電流選擇;2并聯運行的風機或水泵應同時設置變頻器,且頻率應同步調節;3宜選擇帶有防電磁干擾措施的環保產品。5.2.13電加熱器宜采用通斷量輸出的方式進行控制,當調節精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筑度要求較高時,可采用高頻脈沖通斷比的方式進行控制。當采用電加熱器時,應具備高溫和無風保護功能,并應在沒有氣流或溫度過高時自動關閉電加熱器電源。5.3.1控制器硬件的實現方案應根據本規范第4章的要求進行5.3.2控制器硬件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可靠接收和發出信息;2應能運行安全保護、自動啟停和自動調節功能的控制算法;3宜采用分布控制方式;4對功能需求較固定的被監控設備,宜選用專用控制器。5.3.3控制器硬件應保證其在支持最大監控點數規模下滿足設計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處理器的性能應支持安裝的軟件,并應滿足監控功能的2應能提供標準電氣接口或數字通信接口;3中央處理器中的隨機存取存儲器應具備滿足要求時長的斷電保護功能;4應能獨立運行控制算法;5應具備斷電恢復后能自動恢復工作的功能;6宜具有可視的故障顯示裝置。5.3.4專用控制器除應符合本規范第5.3.3條的要求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實現被監控對象的監控功能;2外殼的防護等級應滿足安裝環境的要求;3控制程序宜能修改。5.3.5通用控制器除應符合本規范第5.3.3條的要求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1應為用戶提供自由編程功能;2應能提供時間日程表功能、報警管理功能和數據存儲功能;3宜能提供通用輸入端口和通用輸出端口;4可擴展的輸入/輸出模塊應采用模塊化結構。5.3.6有標準電氣信號接線端口的通用控制器應安裝在控制器箱內,且控制器箱應符合下列規定:1控制器箱宜布置在靠近被監控設備的區域,也可按需求布置在現場指定區域;2控制器箱內環境應能保證控制器的可靠工作,布置在特殊環境的控制器箱應具備相應的防護等級;3控制器箱內空間應便于接線、安裝設備操作;4控制器箱內應設置接線端子排;5控制器箱內的電源應滿足控制器及執行器的供電要求;6控制器箱門上應設置控制器箱內配線連接圖,并宜設置用于放置維護資料的措施。5.3.7被監控設備電氣控制箱(柜)應按功能設計要求配置相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監控接點和接線端子。5.3.8控制器箱可與被監控設備的電氣控制箱(柜)合并設置,合用的電氣控制箱(柜)還應符合相關的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要求。5.4人機界面和數據庫5.4.1人機界面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根據本規范第4章中對監控功能及管理功能的規定,統一配置人機界面的顯示內容、個數和安裝位置;2對監測位置和操作源位置相同的各項功能需求,宜采用同一個人機界面實現。5.4.2數據庫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根據本規范第4.2~4.7節的監測功能規定,配置數據庫的存儲內容和存儲容量;并應根據本規范第4.8節的管理功能2數據庫的總體配置應保證各項記錄數據的保存時間,并應滿足本規范第4.8節的規定;4數據庫應能根據管理要求,同步控制器和人機界面的5.4.3當具有集中監控管理要求時,集中監控的人機界面和數據庫宜安裝在監控計算機上。監控計算機應根據本規范第4.8.22應帶有通信設備和網絡接口,接口帶寬和速率應滿足所4顯示器的大小和分辨率應滿足功能要求的信息圖像和文字量的要求,并應在距離顯示器1.5m處能清晰顯示。5.5.1網絡和接口應根據傳感器、執行器、控制器、人機界面1整個系統網絡宜采用同一種通信協議;當采用兩種及以2網絡結構、網絡傳輸距離、網絡能夠連接設備的數量、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網段劃分、電氣連接方式,應滿足所采用的通信技術的要求;3網絡設備端口容量應滿足網絡結構要求。5.5.3當選用無線網絡時,信號的發射與接收應滿足使用要求。采用無線網絡的終端設備的安裝位置和供電方式,應確保信號發射與接收穩定可靠。5.5.4配置接口時應明確下列內容:1供電方式;2傳輸介質和連接方式;3通信協議說明;4通過接口傳輸的具體內容;5涉及接口工作雙方的責任界面;6接口測試內容。5.5.5當傳感器、執行器和控制器提供標準電氣接口時,傳感器和執行器宜采用信號線纜和一對一配線方式連接控制器的輸入輸出端口。5.5.6當傳感器、執行器和控制器提供數字通信接口時,通信協議應符合本規范第5.5.2條第1款的規定。5.5.7當被監控設備自帶控制單元時,宜采用數字通信接口方式與監控系統互聯,且通信協議應符合本規范第5.5.2條第1款的規定,并不宜重復設置傳感器和執行器。5.5.8監控系統與其他建筑智能化系統關聯時,應配置與其他建筑智能化系統進行數據通信的接口。5.6系統輔助設施5.6.1監控系統的輔助設施設計內容應包括供電、線纜類型、敷設方式、防雷與接地。5.6.2監控系統的供電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1數據庫和集中監控的人機界面應配置不間斷電源裝置,其容量不應小于用電容量的1.3倍,其供電時間不宜少于2控制器和傳感器宜配置不間斷電源裝置;采用無線通信的傳感器和控制器的供電方式應滿足使用要求;3執行器宜采用現場供電的方式;當執行器采用220V及以上交流電驅動時,應配置具有手動/自動轉換開關的電氣控制箱(柜),并應在電氣控制箱(柜)內預留供控制器使用的輔助觸點和端子排,控制點應為無源干接點;4控制器供電電源質量不應受到電磁諧波干擾;5控制器與現場被監控設備應由不同回路供電。5.6.3監控系統的線纜類型與敷設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根據系統設備位置確定線纜路由;2信號線纜應根據控制信號傳輸距離、抗電磁干擾性能和冗余備用等因素進行選擇,并應滿足所采用的通信技術的要求;3信號線纜宜采用屏蔽線纜,且截面不應小于0.75mm2;4供電線纜的選擇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的規定,向傳感器供電的電纜截面不宜小于0.75mm2;5金屬導管或金屬槽盒內,線纜的總截面積不宜超過其截面積的40%。5.6.4監控系統的防雷與接地設計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1控制器箱金屬外殼、金屬導管、金屬槽盒和線纜屏蔽層,均應可靠接地;2當信號線纜和供電線纜由室外引入室內時,應配置信號和電源的電涌保護器。5.6.5安裝計算機設備和數據庫的機房環境應滿足設備正常工作的要求。5.6.6具有集中管理功能的人機界面宜設置在智能化系統總控室。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6.0.1監控系統的施工安裝應以經批準的工程技術文件為依據,工程技術文件應包括施工圖、施工組織計劃、設計變更通知單和工程變更洽商記錄。6.0.2監控系統施工前應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并應符合下列1施工前應對監控系統施工單位與相關各施工單位的工作范圍和分工界面進行確認,并應明確各相關方的工作分工及配合2應核對被監控設備,且應滿足監控系統接入的條件、通信和控制的要求;3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工作,并應按照本規范附錄B表B.0.1的規定填寫施工交底記錄。6.0.3監控系統的接線應符合下列規定:1接線前應根據線纜所連接的設備電氣特性,檢查線纜敷設及設備安裝的正確性;2應按施工圖及產品的要求進行端子連接,并應保證信號極性的正確性;3接線應整齊,不宜交叉,并應固定牢靠,端部均應標明編號,字跡應清晰牢固,宜采用與設備標識一致的派生編號對各接線端點進行標識;4控制器箱內線纜應分類綁扎成束,交流220V及以上的線路應有明顯的標記和顏色區分。6.0.4監控系統的設備在安裝前應進行檢查,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設備的型號、規格、主要尺寸、數量、性能參數等應符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2設備外形應完整,不得有變形、脫漆、破損、裂痕及撞3設備柜內的配線不得有缺損、短線現象,配線標記應完善,內外接線應緊密,不得有松動現象和裸露導電部分;4設備內部印制電路板不得變形、受潮,接插件應接觸可靠,焊點應光滑發亮、無腐蝕和外接線現象;5設備的接地應連接牢靠,且接觸良好。6.0.5傳感器和執行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管道外貼式溫度和流量傳感器安裝前,應先將管道外壁打磨光滑,測溫探頭與管壁貼緊后再加保溫層和外敷層;2在非室溫管道上安裝的設備,應做好防結露措施;3安裝位置不應破壞建筑物外觀及室內裝飾布局的完整性;4四管制風機盤管的冷熱水管電動閥共用線應為零線。6.0.6電磁流量計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電磁流量計不應安裝在有較強的交直流磁場或有劇烈振2電磁流量計外殼、被測流體及管道連接法蘭之間應做等電位聯結,并應接地;3在垂直的管道上安裝時,流體流向應自下而上;在水平的管道上安裝時,兩個測量電極不應在管道的正上方和正下方6.0.7超聲波流量計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安裝在直管段上,并宜安裝在管道的中部;2被測管道內壁不應有影響測量精度的結垢層和涂層。6.0.8電量傳感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電壓互感器輸入端不得短路;2電流互感器輸入端不得開路。6.0.9防凍開關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防凍開關的探測導線應安裝在熱交換盤管出風側;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筑2探測導線應纏繞在盤管上,并應接觸良好;探測導線展開后,不得打結,表面不得有斷裂或破損,折返點宜采用專用附件固定。6.0.10溫控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溫控器的安裝位置與門、窗和出風口的距離宜大于2m,不應安裝在陽光直射的地方,不應安裝在空氣流動死區;2溫控器應安裝在對應空調設備溫度調節區域范圍內,不同區域的溫控器不應安裝在同一位置;3當溫控器與其他開關并列安裝時,高度差應小于1mm;在同一室內非并列安裝時,高度差應小于5mm。6.0.11變頻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安裝前應檢查安裝環境、電源電壓、輸入和輸出信號以及接線方式等,并應符合設計和產品的要求;2變頻器宜安裝在電氣控制箱(柜)內,且電氣控制箱(柜)宜與被監控電機就近安裝;3變頻器與周圍阻擋物的距離不應小于150mm;采用柜式安裝的,應有通風散熱措施;4控制回路接線應符合下列規定:1)控制回路與主回路應分開走線;2)控制回路應采用屏蔽線。6.0.12控制器箱體安裝前,應根據施工圖預先完成箱體內部接線。6.0.13監控計算機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2應安裝與監控系統運行相關的軟件,且操作系統、防病毒軟件應設置為自動更新方式;3軟件安裝后,監控計算機應能正常啟動、運行和退出;4在網絡安全檢驗后,監控計算機可在網絡安全系統的保護下與互聯網相聯,并應對操作系統、防病毒軟件升級及更新相應的補丁程序。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6.0.14設備標識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對包括控制器箱、執行器、傳感器在內的所有設備進2設備標識應包括設備的名稱和編號;3標識物材質及形式應符合建筑物的統一要求,標識物應4對于有交流220V及以上線纜接入的設備應另設標識。6.0.15設備安裝記錄的填寫應符合本規范附錄B中表B.0.26.0.16監控系統施工安裝完成后,應對完成的分項工程逐項進行自檢,并應在自檢全部合格后,再進行分項工程驗收。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7調試和試運行7.0.1監控系統調試前應具備下列條件:1施工安裝完成,并自檢合格;2自帶控制單元的被監控設備能正常運行;3完成與被監控設備相連管道的清潔、吹掃、耐壓和嚴密性檢驗等工作,管道上各分支管路的流量分配達到設計工況要求;4數字通信接口通過接口測試;5針對項目編制的應用軟件編制完成。7.0.2監控系統調試前應根據設計文件編制調試大綱,調試大綱應包括下列內容:1項目概況;2調試質量目標;3調試范圍和內容;4主要調試工具和儀器儀表說明;5調試進度計劃;6人員組織計劃;7關鍵項目的調試方案;8調試質量保證措施;9調試記錄表格。7.0.3監控系統的調試工作應包括下列內容:1系統校線調試;2單體設備調試;3網絡通信調試;4各被監控設備的監控功能調試;5管理功能調試。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護、遠程控制、自動啟停、自動調節和管理功能等類別分別2安全保護和管理功能的內容應全數檢測,其他監控功能應根據被監控設備的種類和數量確定抽樣檢測的比例和5檢測內容全部符合設計要求的應判定為檢測項目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8.1.6檢測遠程控制功能時,應通過人機界面發出設備動作指8.1.7檢測自動啟停功能時,應通過人機界面發出啟停指令或8.1.8檢測自動調節功能時,應通過人機界面改變被監控參數數的監測數值,檢查調節對象的動作方向和被調參數的變化1應根據功能設計要求的數據點數量、記錄周期、保存時長,計算所需要的存儲介質的容量,并檢查實際存儲介質的2主控項目有一項及以上不合格的,系統檢測結論應判定3系統檢測不合格時,應限期對不合格項進行整改,并應重新檢測;且重新檢測時,抽檢應加大抽樣數量,直至檢測8.2.2空調機組、新風機組和通風機應按每類設備數量的20%抽樣檢測,且不得少于5臺;不足5臺時應全數檢測。8.2.3變風量空調末端和風機盤管應按5%抽樣檢測,且不得少于10臺;不足10臺時應全數檢測。8.2.4給水排水設備應按50%抽樣檢測,且不得少于5組;不足5組時應全數檢測。8.2.5供配電設備的監測功能檢測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1高低壓開關運行狀態、變壓器溫度、應急發動機組工作狀態、儲油罐油量、報警信號、柴油發電機、不間斷電源和其他應急電源,應全數檢測;2其他供配電參數應按20%抽樣檢測,且不得少于20點;不足20點時應全數檢測。8.2.6照明應按被監控回路總數的20%抽樣檢測,且不得少于10個回路;總回路數少于10個的,應全數檢測。8.2.7電梯與自動扶梯應全數檢測。8.2.8能耗監測的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1燃料消耗量、耗電量、補水量、熱/冷量、蒸汽量、熱水量等總耗量的傳感器,應全數檢測;2燃料消耗量、耗電量、補水量、熱/冷量、蒸汽量、熱水量的分支路傳感器,應按15%抽樣檢測,且不得少于10只,不足10只時應全數檢測。8.2.9管理功能的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采用不同權限的用戶登錄,分別檢查該用戶具有權限的操作和不具有權限的操作;2當監控系統與互聯網連接時,應檢測安全保護技術措施;3當監控系統設計采用冗余配置時,應模擬主機故障,檢查冗余設備的投切;4應檢查數據的統計、報表生成和打印等功能。8.2.10當監控系統與智能化集成系統及其他智能化系統有關聯時,應全數檢測監控系統提供的接口。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筑8.3.1當監控系統設計具有自診斷、自動恢復和故障報警功能時,應分別切斷和接通系統網絡,檢查相關動作。8.3.2當監控系統設計具有信息管理功能時,應檢查各設備性能規格、安裝位置與連接關系、運行時間和維修記錄等相關信息8.3.3當監控系統設計有可擴展性時,應檢查系統及設備的擴8.3.4當監控系統配置中采用通用控制器時,應檢查其應用軟件的在線修改功能,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按通用控制器的5%抽樣檢測,且不得少于10臺;不足10臺時應全數檢測;2應在控制器通信連接不變的條件下,進行應用軟件中設置參數的修改,檢查程序的重新載入功能。9.0.1監控系統可獨立進行子分部工程驗收。9.0.2監控系統驗收應具備下列條件:1按經批準的工程技術文件施工完畢;2完成調試及自檢,并出具系統自檢記錄;3分項工程驗收合格,并出具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4完成系統試運行,并出具系統試運行報告;5系統檢測合格,并出具系統檢測報告或系統檢測記錄;6完成技術培訓,并出具培訓記錄。9.0.3監控系統工程驗收的組織應符合下列規定:1建設單位應組織工程驗收小組負責工程驗收;2工程驗收小組的人員應根據項目的性質、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并應推薦組長和副組長;驗收人員的總數應為單數,其中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不應低于驗收人員總數的50%;3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等,均應參加工程驗收;4驗收小組應對工程實體和資料進行檢查,并應作出正確、公正、客觀的驗收結論。9.0.4驗收小組的工作應包括下列內容:1檢查驗收文件;2抽檢和復核系統檢測項目;3檢查觀感質量。9.0.5驗收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1竣工圖紙;2設計變更和洽商;3設備材料進場檢驗記錄及移交清單;4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5試運行記錄;6系統檢測報告或系統檢測記錄;7培訓記錄和培訓資料。9.0.6監控系統驗收工作應填寫《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且記錄格式應執行現行國家標準《智能建筑工程質9.0.7監控系統驗收結論與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1驗收結論應分為合格和不合格;2驗收文件齊全、復核檢測項目合格且觀感質量符合要求時,驗收結論應為合格,否則應為不合格;3當驗收結論為不合格時,施工單位應限期整改,直到重新驗收合格;整改后仍無法滿足設計要求的,不得通過驗收。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10運行和維護10.0.2監控系統運行期間,應對操作人員的權限進行管理和10.0.5當進行被監控動力設備的維護保養時,應將遠程/就地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10.0.12當執行器發生故障時,應發出維修提示。維修或更換10.0.13當控制器發生故障時,應將相關被監控設備電氣控制箱(柜)的手動/自控轉換開關置于“手動”狀態。維修或更換10.0.14當監控計算機發生故障時,應及時修復并恢復原有監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1應包括每個監測點的物理位置、采樣方式、數據類型、2監測點應包括環境參數、設備啟停狀態反饋、設備調節3監測功能描述格式宜按表A.0.1執行。點范圍說明時長2安全保護功能描述格式宜按表A.0.2執行。閾值時長A.0.3遠程控制功能的描述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包括通過人機界面啟停被監控設備時的操作位置、允許延時和記錄時長等內容;2遠程控制功能描述格式宜按表A.0.3執行。允許延時A.0.4自動控制功能應包含自動啟停和自動調節,且功能描述1應包括自動控制用信息點描述和自動控制算法描述;2自動控制用信息點描述應包括各信息點的物理位置、數據類型、取值范圍、精度和狀態說明等內容,信息點應包括自動控制算法所需的輸入、輸出和中間變量等內容;3自動控制算法描述應包括自動控制算法的名稱、觸發方式、條件、動作和目標等內容;4自動控制功能描述格式宜按表A.0.4-1和表A.0.4-2信息點取值范圍狀態說明表A.0.4-2自動控制算法描述目標表A.0.5被監控設備的控制權限描述界面1算法1B.0.1監控系統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工作,并應按表B.0.1填寫施工技術交底記錄。內容出席人員班(組)長:(簽字)(簽字)年月日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B.0.2監控系統施工安裝完畢后,應形成文檔記錄,設備安裝記錄應按表B.0.2填寫。(DDC)編號設備名稱(型號)說明施工技術員:質量檢查員:施工班(組)長:附錄C系統調試記錄樣表C.0.1網絡通信調試記錄應由調試人員填寫,由技術或質量負責人作出結論,由項目經理認可,并可按表C.0.1的格式填寫。調試人員其他說明:網絡節點設備說明12345678調試人員:(簽字)技術或質量負責人:(簽字)項目經理:(簽字)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C.0.2各被監控設備的監控功能調試記錄應由調試人員填寫,由技術或質量負責人作出結論,由項目經理認可,并可按表C.0.2的格式填寫。表C.0.2被監控設備的監控功能調試記錄調試人員調試工具:其他說明:調試人員:(簽字)技術或質量負責人:(簽字)(簽字)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C.0.3監控機房設備包含人機界面和數據庫等的調試記錄應由調試人員填寫,由技術或質量負責人作出結論,由項目經理認調試人員監控機房設備描述:監控機房位置:其他說明:123456789調試人員:(簽字)技術或質量負責人:(簽字)(簽字)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C.0.4與其他智能化系統關聯功能調試記錄應由調試人員填寫,由技術或質量負責人作出結論,由項目經理認可,并可按表C.0.4的格式填寫。調試人員其他說明:12345678調試人員:(簽字)技術或質量負責人:(簽字)項目經理:(簽字)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筑本規范用詞說明1為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2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引用標準名錄1《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392《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3《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規范》GB506064《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條文說明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房和城鄉建設部2014年6月12日以第443號公告批準、發布。技術規范》編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本規范的條文說明,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 54 56 594.1一般規定 594.2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 4.6電梯與自動扶梯 4.7能耗監測 674.8管理功能 68 725.2傳感器和執行器 745.3控制器 775.4人機界面和數據庫 5.5網絡和接口 805.6系統輔助設施 8.1一般規定 90 1.0.1建筑設備監控系統(以下簡稱為監控系統)是智能建筑的同時,需要在運行過程中持續消耗能源,合理選擇監控系統,可以方便運行操作和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建筑設備運行安全、1.0.2本規范適用于各種類型的民用建筑。根據《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50352-2005的規定,民用建筑分為居住建筑和公1.0.3由于建筑物的類別和使用功能、被監控設備的實際需求施作出統一的規定。同時被監控設備分屬于供暖通風與空氣調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代通信技術、信息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和自動控制技術的發展很快,而建筑物的使用壽命很長,作為被監控對象的建筑設備使用壽命也較長,要求系統建成后需要有相對穩定的使用期限。因此,監控系統工程需兼顧可靠性、實時性、可維護性、可擴展性和開放性等相關因素,以便于改造和更新。1.0.4本規范為專業性的通用規范。根據國家主管部門有關編制和修訂工程建設標準規范的統一規定,為了精簡規范內容、凡引用的標準規范的內容,除必要的以外,本規范不再另設條文。監控系統工程的建設除執行本規范外,還需執行相關的現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包括:安全、衛生、節能和環保等方面,供暖通風及空氣調節、給水排水和建筑電氣等專業,智能建筑、信息系統、建筑電氣的工程設計、施工、檢驗和驗收等階段的有關標準,具體名稱不一一列出。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筑3.0.1監控系統工程的建設目標就是滿足建筑物的使用和設備的運行要求。隨著我國節能減排工作的推進,對建筑能效等級也有了相關的要求,如綠色建筑和節能建筑的星級評定,這也是工程建設目標中需要考慮的部分。3.0.2一般情況下,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的工程建設活動由規劃、勘察、設計、施工、驗收、運行、維護和拆除等階段組成。本規范根據建筑設備監控系統的特點提出幾個關鍵環節,對工程階段進行了細化。監控系統功能的實現,需要正確安裝硬件設備和管線,同時還要進行軟件編程,并需要必要的調試等工作。以往工程中有重硬件輕軟件的觀念,導致實際功能有所缺失,因此本規范對調試和試運行工作單獨進行規范,以便于設計目標的實現。監控系統一般采用電子元器件,需要定期進行校核和維護保養,以保證預定軟件功能的實現;而且系統投運后,還需要根據實際使用情況進行調節并優化運行。因此,本規范對運行和維護階段單獨提出技術要求,可確保監控系統運行穩定、實現預定目標,并使運行優化和節能成為可能。3.0.3由于被監控對象分屬于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和建筑電氣等不同專業,監控系統設計需基于這些被監控設備自身的工藝條件和要求,同時被監控設備及其電氣控制箱(柜)與監控系統連接的接口和接點等也需符合監控系統的要求,因此本條規定各專業都要保證被監控設備具備連接條件。由于與相關專業的配合較多,在施工環節往往需要交叉作業,例如:傳感器的安裝需要被監控設備在管道和電控箱等部位預留條件,執行器的安裝往往需要閥體等相關被監控設備安裝完成,而房間溫控器的安裝需要室內裝飾工程具備條件,因此需要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注意與土建及電氣、通風空調、給水排水和建筑內裝飾等分項工程的施工相互配合,通過對上下道工序的質量交接驗收,共同保證工程質量,以避免質量隱患和不必要的經濟損失。3.0.4監控系統的監控范圍通常包括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給水排水、變配電、照明、電梯和自動扶梯等,監控功能通常包括監測、安全保護、遠程控制、自動啟停和自動調節等內容。功能設計就是首先要明確監控對象的范圍,再選擇適當的監控內容來滿足建筑功能、室內環境和運行管理等的要求。根據對十余年來國內工程實施效果的調研,監控系統的開通使用率不到一半,其中運行正常且能發揮作用的又不到一半。究其原因,功能需求不明確是首要原因,對后續的系統配置、施工和檢測等工作造成系列影響。因此,強調在監控系統設計之初將要實現的項目目標和功能需求明確提出。3.0.5通常,傳感器、執行器和控制器安裝于被監控設備現場的附近,人機界面用于與使用人員進行交互,數據庫可實現數據存儲和提供查詢等操作管理,上述設備通過通信網絡和接口連接,再配以電源等輔助設施就構成了建筑設備監控系統。人機界面和數據庫(需要時還有打印機等外圍設備)可以分散布置在通信網絡上,也可以組合在計算機上集中安置于監控機房。隨著計算機芯片的微型化,不僅控制器內安裝有計算機芯片,內置計算機芯片的傳感器和執行器的使用也越來越多。因此,監控系統組成部分在具體產品形態上會有所不同。3.0.6監控系統選擇的產品的能效等級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另外產品的環保性能還需包含無鉛生產工藝等。3.0.7監控系統使用的軟件分為商業軟件和針對項目編制的應用軟件兩大類,后者需要針對具體項目的操作要求、被監控設備的自控邏輯和控制回路的硬件設備連接等情況進行編寫。編寫應用軟件的最終目標是經調試后要達到預定目標并滿足運行維護要求。本條強調應用軟件的設計和編程工作需要與整個監控系統的設計施工過程同步。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3.0.8施工安裝的依據是功能設計和系統配置形成的設計文件,傳感器、執行器和房間溫控器等設備的具體安裝位置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可進行調整,要方便人員的觀察和操作,便于后續的運行3.0.9要達到監控系統預定的功能要求,需要硬件和軟件兩方面的質量保證。調試階段的主要工作就是驗證硬件安裝和軟件策略正確,在此基礎上進行聯合試運行,驗證指定工況下的設備運行能夠滿足預定功能要求。3.0.10監控系統施工調試完成后,需進行全面的檢測,檢測的主要內容和合格依據就是功能設計的要求。3.0.11監控系統是智能建筑中的一個子分部工程,而智能建筑屬于單位建筑工程的一個分部工程,因此施工過程的管理和工程驗收的程序、組織等要求應執行現行國家標準《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規范》GB50606和《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39等的規定。3.0.12由于傳感器和執行器等需要定期校正,而且其性能參數對自控策略的執行和運行能耗有直接影響,因此強調運行和維護中應定期檢查,以保證滿足運行要求。隨著使用時間(冬、夏和過渡季)和使用人員等情況的變化,必要時需對控制程序中的參數進行優化調整,對于節省運行能耗和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等有重要的作用。3供配電:變配電設備、應急(備用)電源設備、直流電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5章。4.1.2監控系統的主要功能,需要根據被監控設備種類和實際暖通空調設備的控制和調節需要根據管路上的溫度和/或壓力等參數進行,且被監控設備之間具有能量和/或流體的交換,通常需要進行統一的自動控制,監控內容通常包括第1~5款。有第1款和第2款。通常包括第1~3款,有條件時也包括第4款和第5款。文字表述比較隨意且易產生歧義,因此本規范附錄A采用標準4.1.4實現報警和安全保護是必備的基本功能。對于涉及設備作人員手機和電子郵箱等處收到信息。對于運行參數超限等情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況,監控系統也需發出警報,但不一定要求進行設備啟停等操作。4.1.5實際工程中一般在被監控設備附近的電氣控制箱(柜)上設置“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及就地手動控制裝置。為保障檢修人員安全,在“手動/自動”轉換開關為“手動”狀態時,設備的遠程控制指令無效。因此,被監控設備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狀態和開/關狀態都是監控系統的監測內容;特別是前者更是實現遠程控制功能的重要條件和安全保障。為保障設備運行管理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對于通過人機界面的人員身份信息(ID)和具體的操作指令,均需進行記錄,并具有相關保存時長等要求。4.1.6對設備的自動啟停功能,監控系統需能做到設備啟停和工況轉換時相關設備的順序啟停控制或執行器狀態的調節、根據使用時間表進行設備的定時運行控制。相對于“自動調節”功能而言,配置硬件的CPU要求較低、軟件編程簡單,容易實現。4.1.7自動調節功能需要根據控制算法預先編制好軟件程序,對硬件配置和軟件編程均有較高的技術要求。設定工況和調節目標后,就可以根據預定的算法自動進行設備調節,無需人員干預,管理方便并可大大節約人力成本;如能采用優化的控制算法則可有助于運行節能,這是建筑設備監控系統的核心功能。4.2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4.2.1本條是對冷熱源和水系統設備監控功能設計的規定。設計時需根據監控范圍、監控內容、被監控設備配置情況和運行管理要求等加以確定。1給出了應能具備的監測內容,其中:第1)、2)項,如采用與冷水機組/熱泵自帶控制裝置通信的方式,則可通過數字通信接口得到其監測數據;當無法采用與冷水機組/熱泵通信的方式,則需要在系統單獨設置監測點。第3)項,對于鍋爐房的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2給出了涉及設備故障和對設備運行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3給出了要求具備遠程控制功能時應遵守的規定。第3)項關于冷水機組/熱泵和鍋爐的遠程控制,一般情況下該類設備控制單元的標準配置中會提供遠程啟/停的干觸點信號,也可以選擇配置其開放數字通信接口,根據本規范第4.1.1條推薦有條4給出了要求具備自動啟停功能時應遵守的規定。第1)項出于對冷/熱源設備運行的安全保護,即冷水機組啟動時冷卻則應按相反順序進行。第2)項根據建筑功能和使用時間確定,5給出了要求具備自動調節功能時應遵守的規定。第1)、2)項的目標參數和調節范圍與被監控設備類型和水系統形式有關,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第3)項工況修改后可自動進行設備和管路的切換。第4)項的設定和修改可發送給冷熱源/水泵6給出了工程項目中較常采用的優化控制功能,推薦有條件時選用,根據實際項目需求和設備配置情況確定。第1)、2)設備運行盡可能處于高效區。第3)項需要注意的是冷水機組/熱泵/鍋爐的運行臺數和供水溫度自動調節功能只能通過數字通信接口方式實現。第4)項冷熱源機房通常設置多臺并聯的設4.2.2本條給出了空調機組應該具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筑信息點性范圍說明時長量1年回風回風道量0℃~1年量-20℃~1年量1年回風閥回風閥量0%~1年防凍量1:報警1年量1:堵塞1年電氣(柜)量1:開1年遠程開關狀態電氣(柜)量1:遠程1年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態就執行自動保護,即連鎖關閉風機和新風閥并開大熱水閥,同表2空調機組安全保護功能描述安全保護內容閾值時長采樣點的盤管1年關新風閥21年31年41年表3空調機組遠程控制功能描述允許延時1年1年1年1年回風閥開度1年注:根據基本原理,新風閥與回風閥的動作相反,閥位和為10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4~表7描述,其中表4和表6分別是這兩套自控算法的相關信信息點取值范圍狀態說明回風道0℃~40℃0℃~40℃(柜)1:開啟0℃~40℃目標設定值”使得“房間溫度測量值”信息點取值范圍狀態說明0℃~40℃引用于《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技術規范JGJ/T334-2014》2014年11月第一版中國建信息點取值范圍狀態說明0℃~40℃1:過渡季模式(柜)1:開啟目標機”或“供冷/供熱模式為過機”且“供冷/供熱模式為制調節“水閥開度”使得“送風溫度測量值”機”且“供冷/供熱模式為供調節“水閥開度”使得“送風溫度測量值”4.2.3本條給出了新風機組應該具備的監控功能。新風機組與空調機組的監控功能類似,主要區別在于送風溫度設定值需要根據與風機盤管或其他末端設備承擔室內負荷的比例來確定。4.2.4本條給出的是納入監控范圍的網絡型風機盤管應具備的監控功能。通常情況下,房間內的風機盤管往往采用專用控制器就地控制方式。根據《公共建筑節能條例》,對用于公共區域的風機盤管,應進行室溫設定值的限制,需要考慮采取技術措施達風機盤管保證室內溫度可以采用風機啟停/檔位/轉速和水閥開關/開度等不同的控制方式。采用水閥控制時整個水系統為變水量系統,僅采用風機啟停控制時對提高房間的舒適度和實現節能是不完善的,因此從節能、水系統穩定性和舒適度等方面出發,推薦采用風機和水閥共同控制。4.2.5本條給出了通風設備應該具備的監控功能。有可燃、有毒等危險物泄漏的事故通風控制需遵守現行國家標準《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的相關規定。4.2.6暖通空調部分其他監控功能設計的規定。設計時應根據監控范圍、監控內容和設備配置情況加以確定。4.6電梯與自動扶梯4.6.1對電梯與自動扶梯的監測功能,一般通過其自帶控制單元實現。3隨著建筑節能工作的深入和綠色建筑中要求自動扶梯宜具備無人時停運或慢速運行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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