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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招標編號:霍林河坑口電廠新建工程(2×600MW機組)生產行政辦公彩板房施工招標文件業主單位:通遼霍林河坑口發電有限責任企業招標人:中電投電力工程通遼霍林河坑口發電有限責任企業招標代理機構:中國電能成套設備工程設計單位:東北電力設計院二ΟΟ七年二月目錄TOC\o"1-2"\h\z第一章投標人須知 1前附表 11.總則 32.招標文件 43.投標報價 44.投標文件 85.開標 116.評標 117.授予協議 12第二章協議協議書格式 14協議協議書 14第三章合同條件 161.定義和解釋 162.工程名稱、地點及范圍 173.監理工程師 174.轉讓和分包 185.協議文件 196.技術文件、規范、圖紙 197.補充圖紙和指令 208.承包商通常義務 209.項目檢驗 2110.承包商人員監督和管理 2211.安全管理 2212.文明施工要求 2413.施工現場管理 2514.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質量管理 2715.檢驗、檢驗和質量等級評定 3216.價格和付款 3317.工程變更 3518.完工和結算 3519.保修 3520.承包商違約 3621.撤離施工現場 3722.不可抗力 3723.爭議處理 3824.履約保函 3825.協議生效及其它 38附件A監理服務范圍 40附件B施工進度和管理 44附件C工程關鍵質量目標 46附件D承包商勞務和人員 47附件E具體施工計劃要求 47附件F刪除 47附件G刪除 47附件H刪除 47附件I擔保完工日及拖期違約金 48附件J招標方提供設備、材料清單 49附件K信息管理 49附件L履約保函格式 49第四章、工程規范、技術條件、圖紙 501、現場自然條件 502.刪除 503、本工程采取技術規范 504、工程技術條件 515、圖紙 51第五章招標文件附件 52附件1投標承諾書 52附件2投標文件偏差表 53附件3法定代表人資格證實書 54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55附件5工程量和報價 56附件6施工組織方法 64附件7資格審查表 64附件8安全協議格式 64附件9評標措施 64第六章工程量清單 65第一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日期:10月序號主要內容1工程說明:工程名稱:霍林河坑口電廠新建工程(2×600MW機組)建設地點: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本期工程規模和性質:2×600MW亞臨界燃煤空冷發電機組新建工程此次招標范圍:生產行政辦公彩板房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優良工期要求:開工日期年05月01日開工;完工日期年08月01日2協議名稱:霍林河坑口電廠新建工程(2×600MW機組)生產行政辦公彩板房工程施工3招標人:通遼霍林河坑口發電有限責任企業中電投電力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中國電能成套設備地址:北京安德里北街15號聯系人:張敬東聯絡電話:010-51965851傳真:010-84134投標貨幣:人民幣5投標使用期:90天6投標確保金額:萬元(萬元)受理單位:戶名:北京華電成套設備企業開戶行:北京工商銀行六鋪炕分理處帳號:65001797現場踏勘及招標文件澄清會日期:不統一組織;8投標文件正本份數:1份;副本份數:3份;電子文件2份(光盤)。9標書發售時間:見招標公告投標文件遞交地址:另行通知10投標截止時間:另行通知11開標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另行通知12投標文件密封和標志:投標文件分“包封A”和“包封B”、“包封C”,應分別密封。(1)包封A,指不包含包封B和包封C全部資料,應在投標文件上正確標明“包封A,不帶報價資料”;(2)包封B,指工程報價書及相關報價資料(包含電子版全部投標文件),應在投標文件上正確標明“包封B,報價資料”字樣;(3)包封C,指投標承諾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資格證實書,企業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安全資格證書、企業資信證實,財務情況及訴訟情況等,應在投標文件上正確標明“包封C”字樣。投標確保金單獨密封一份原件。13評標措施評標采取綜合評定法中打分制,評標原因及權重以下:1.商務報價權重:55%;2.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權重:35%;3.商務資信權重:10%。根據各投標人得分高低確定中標候選人,報中國電力投資集團企業審定。

1.總則1.1工程說明及招標范圍1.1.1工程說明1.1.1.1工程名稱:霍林河坑口電廠新建工程(2×600MW機組)1.1.1.2建設地點:內蒙古霍林郭勒市1.1.1.3工程規模和性質:2×600MW燃煤空冷發電機組新建項目1.1.1.4質量目標: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優良等級,并符合中電投集團企業頒布《火電機組達標投產考評標準》達標投產及原電力工業部、國家電力企業頒布質量驗評標準優良等級條件。在協議簽署后,假如中國規范、技術標準或要求作了重大修改,或頒發新國家規范、標準及要求,則投標人應遵守。招標方激勵投標方提出更高質量標準,并在工程中實施。1.1.1.5工期要求:a.整個工程總工期見前附表第1項.b.招標方按工程建設進度和協議要求提供設備及圖紙資料。c.工程施工準備期從4月末開始,投標人按招標人要求進駐現場。1.1.2招標范圍:招標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項目(包含方法費、風險包干費及降水等)1.2.2.1施工圖紙設計說明全部要求全部內容,全部為此次招標范圍。1.1.2.2投標人負責本標段施工區域治安、保衛、環境衛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區警衛和公共物業管理;施工區域道路、水、電設施等自行處理。1.1.2.3為確保工程正常進行,當本標段和其它標段施工發生交叉時,本標段承包商應無條件服從業主方協調,如不能服從業主方協調,而且是因為本標段承包商原所以造成其它標段無法正常開展施工,則業主方有權要求本標段承包商對由此造成一切損失負責。1.1.2.4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材料方法(除甲供材料)。1.1.2.5施工單位自行處理施工變壓器。1.1.3本工程將根據公開、公平、公正標準,經過公開招標方法擇優選定承包商。1.2投標單位資格要求和合格條件(1)參與資格預審單位應含有二級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企業資質,并經過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含有勞動部門頒發安全施工合格證。(2)參與資格預審單位應含有獨立處理同類工程地方事宜能力。(3)參與資格預審單位近三年應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和業績,并提供協議原件。(4)參與資格預審單位應含有二次設計能力并含有省級乙級及以上工程設計證書。(5)參與資格預審單位含有良好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6)投標人注冊資金不低于投標報價。(7)證實含有投標資格原始文件及復印件(包含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或許可證書、參與生產行政辦公板房資格預審單位應提供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工程設計證書)(8)按附件中要求格式,提供參與預審單位在近3年完成和本協議工程相同經驗及其推行情況和近3年正在推行協議情況,和近三年質量回訪統計,。(9)參與預審單位財務情況,包含近3年經過審計關鍵財務報表,以后2年財務計劃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協議項目及施工產值;并要求參與預審單位貨幣資金和存貨之和(不含在建工程)大于現在已負擔工程剩下部分和本工程準備投標部分之和10%。(10)參與預審單位現在和近2年包含訴訟資料或不存在任何訴訟情況申明函。(同時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出具書面證實材料)(11)信用評定單位頒發資信等級證書、工商管理部門頒發信用等級證書等。(12)經過上級主管部門確定近三年沒有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證實材料。1.3投標費用投標單位應負擔其編制投標文件和遞交投標文件所包含一切費用。不管投標結果怎樣,招標單位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1.4招標費用中標人在和招標單位簽署協議后5日內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萬元中標服務費,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中標服務費后10日內向中標人開具等額中標服務費票據。2.招標文件2.1招標文件組成2.1.1招標文件除本文件外,還包含全部按本須知第2.2條和第2.3條所發出澄清/修改補充資料和本須知第4.5條所述招標文件澄清會統計。2.1.2投標單位應認真審閱全方面了解招標文件中全部須知、條件、格式、條款、規范和圖紙。不符合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投標文件將被拒絕。2.1.3凡取得招標文件者,不管投標是否,均應對招標文件給予保密。在取得招標單位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2.2招標文件解釋和澄清投標單位在購置招標文件后,若有問題需要澄清,應在收到招標文件5日內以書面形式(包含信函、傳真等,下同)向招標單位提出。招標單位應在接到該澄清要求后在澄清會上或會后3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全部取得招標文件投標單位澄清(但不說明問詢起源)。2.3招標文件修改2.3.1至投標截止時間前10天,招標單位有權以補充通知方法修改招標文件。這種修改可能是招標單位主動提出,也可能是為了解答投標單位要求澄清問題而作出。2.3.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部取得招標文件投標單位。補充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對投標單位起約束作用。投標單位收到補充通知后,應立即以傳真方法通知招標單位,確定已收到補充通知。2.3.3為了給投標單位合理時間以考慮招標文件修改補充內容,招標單位能夠按4.3.2款要求酌情延長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4招標文件發售2.4.1凡被邀請投標投標單位,請攜帶本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及其它必需身份證實,到招標代理機構購置招標文件。2.4.2購置招標文件需支付元整。3.投標報價3.1報價標準3.1.1本工程采取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方法報價,參考內蒙古地方定額,投標人應針對本標施工范圍和企業管理經驗、水平、工程質量目標、工程建設進度要求實際情況,并充足預見到多種風險,依據本招標文件要求,對提供全方面服務發生全部費用進行自主報價,其報價應為本標工程施工準備,完工驗收、移交使用前維護而發生各項應有費用。其中包含直接工程費、間接費、利潤、風險金、稅金、安全方法費、現場治安保衛、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費、政策性調整、物價變動和協議要求其它全部風險、責任等費稅價。因非投標人原因單項事由引發單份設計變更直接費用改變在±1萬元及以內部分包含在報價內不再給和調整(假如發生只調整±1萬元以外部分);調整措施為投標人參考《參考內蒙古地方定額》及其配套取費標準計算;材料實施霍市信息價。3.1.2投標人提供投標工程量以招標人提供招標范圍內數據為依據,不管報價中是否包含,全部認為包含在總報價中。3.1.3用在工程中全部材料全部含在投標人總報價中(除甲供材料外)。3.1.4投標人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設定價格上限或低于施工成本價,招標人有權拒絕其中標。3.2工程量報價應采取統一格式,通常應由下列內容組成:3.2.1封面;3.2.2編制說明;3.2.3工程項目總報價表(附表1);3.2.4工程量清單報價表(附表3);3.2.5方法項目報價表(附表4);3.2.6風險包干費報價表(附表5);3.2.7綜合單價分析表(附表6);3.2.8關鍵材料價格分析表(乙供材料)(附表7)3.3工程量清單計價法單價采取綜合單價,工程量清單中每一項目均需填寫綜合單價和合價,投標人沒有填寫報價項目,將被認為此項費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單中其它項目報價中。3.4綜合報價和綜合單價不相符時以綜合單價為準,實施協議時綜合單價不作調整。3.5工程報價中“綜合單價”內容包含以下多個部分:3.5.1直接工程費包含:基礎直接費(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其它直接費;臨時設施費;現場管理費等多種直接工程費。3.5.2間接工程費包含企業基礎管理費;職員養老和失業保險費;工會經費、教育經費和住房公積金;施工機構轉移費;現場配合設備廠商所發生費用等多種間接工程費。3.5.3相關文件要求調價、材料價格價差、利潤、和稅金。3.5.4本工程所發生其它多種成本費用。3.5.5在分系統調試、整套調試階段,設備及系統維護、檢修、消缺和調試臨時設施制作、安裝和系統恢復等工作及費用由投標人負擔。3.5.6招標人不提供生活、施工等場地,由投標人自行處理;費用含在總報價中。 3.6特殊施工方法費由投標人自主報價,列于方法項目清單計價表中。投標人依據行業定額未列出,而現場施工可能發生需尤其采取方法費用,投標人需列出項目及費用,以后施工發生項目不管在投標書中有沒有列出,均認為已包含在總報價中,本身不作調整。3.7報價風險投標人報價在協議實施期間不因政策及市場原因變動而變動。投標人在計算報價時應充足考慮政策及市場原因和地理環境改變等風險。投標人報價將被視為按招標工程量依據企業經驗和市場情況涵蓋了施工圖紙工程范圍全部內容,同時被視為達成了本工程施工所需當期價格水平。3.8投標人可在其它項目清單計價表中額外報一個風險包干費,風險包干費不管在報價表中有沒有表現,均認為包含在報價中。風險包干費本身不作調整。風險包干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3.8.1預防通常性自然災難所采取方法費用(當地域特點為Ⅳ類地域)。3.8.2不可預見施工方法費、施工降水費、趕工費、施工材料、消耗性材料價差及施工中通常設計變更和材料代用等發生費用。3.8.3為確保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而采取包含施工區域清掃、余物垃圾清理消納費等全部安全方法發生費用。3.8.4本工程施工中可能發生安全、噪聲、粉塵、廢棄物及油污廢水等影響環境保護問題治理防范方法費。3.8.5刪除3.8.6刪除3.8.7設備、圖紙遲供等原因造成可能出現窩工、停工、待工、機械現場留置等發生費用。3.8.8現場場地原因,項目企業/工程企業盡可能提供但亦無法滿足施工需要,需投標人另外考慮自行處理,由此可能造成租賃、貨物運輸、倉儲和搬運費(包含二次搬運)等費用支出。3.8.9為保障工程正常施工和工程質量而采取全部其它方法發生費用。3.8.10依據招標人對工程現場總體策劃和形象設計而發生臨時設施建設增加費用。3.8.11施工方法、風險包干費含降水及和地方協調等不可遇見或難以想象而施工過程發生費用。3.8.12因為這類地域春季化凍較晚,為了提前開工可能采取地面軟化處理費用。3.9協議價格調整本標段工程采取總價承包,綜合單價包死不變標準。投標人報價在協議實施期間不因政策及市場原因改變而變動。中標單位為完成本標段工程發生全部費用均包含在中標價中,協議價款標準上不予調整。但遇以下特殊情況者可予調整(每項調整只能按其中一個方法,不能反復調整):3.9.1招標人另委托項目:招標人另行委托標外項目標結算參考清單報價中綜合單價,沒有綜合單價,由投標人在10%-20%之間報出下浮系數,結算實施《參考內蒙古地方定額》。3.9.2設計變更、設計漏項調整:即實際施工時和施工圖相比變更,由設計院開具每份設計變更單引發工程建安費在±1萬元以上按《參考內蒙古地方定額》及配套預算定額計算。3.9.3工程量差(即施工圖工程量和招標工程量之差)調整:依據工程量清單約定計算規則、施工圖紙對實際工程進行計量,和“投標報價工程量”給定數量比較計算工程量差,調整工程量清單中工程量,并依此計算工程結算款。施工圖工程量和“投標報價工程量”之間量差增減5%以內(含5%)部分,結算時不做調整。量差增減超出5%時,只調超出5%部分以外部分,但綜合單價不做調整。當此項工程量或工程項目取消時,對應工程費均全部取消。工程量計算規則,實施《參考內蒙古地方定額》。依據實際情況,招標人有權調整投標人承包范圍內部分項目,并有權根據招標文件要求調整對應價款。3.9.4招標人另行委托項目費用及設計變更、設計漏項調整費用須按招標人要求程序辦理,工程資料齊全,預算經招標人相關部門審定簽字、蓋章后方可作為調整價款依據。投標人如若中標,施工中中標人不能因費用問題未確定而不開展工作。3.9.5協議調整方法a、另委托項目標調整(WT):WT=(1-K)×YS(單位:萬元)WT:調整價款YS:按行業定額及配套費用標準計算建安費。K:調整系數,另委托項目標下浮系數。b、設計變更調整(BT)BT=(YS±1)*(1+稅率)(單位:萬元)|YS|≤1時,則BT=0BT:調整價款YS:按行業定額及配套費用標準計算建安費。c、工程量差調整(LT)LT=(SGL-ZBL×(1±5%))×DJ(單位:萬元)若|(SGL-ZBL)|/ZBL≤5%,則LT=0若(SGL-ZBL)>0,且|(SGL-ZBL)|/ZBL≥5%,則LT=(SGL-ZBL×(1+5%))×DJ若(SGL-ZBL)<0,且|(SGL-ZBL)|/ZBL≥5%,則LT=(SGL-ZBL×(1-5%))×DJ若SGL=0,LT=-ZBL×DJLT:調整價款SGL:施工圖工程量ZBL:招標工程量DJ:投標綜合單價3.10本協議工程所需材料,投標人均需在總報價中計算除甲供材料外全部材料費用,其材料考慮協議工期內市場改變原因,且其材料實際價格應計算到本工程所在地施工當期價格水平,投標人自供材料在整個協議期內將不預調整。甲供材料費用不需在總報價中計列。甲方負責供給物資采購,供給和使用措施見工程物資管理。3.11甲供材料使用3.11.1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甲供材料,需按招標人管理要求提前編制需用計劃,報招標人同意后由招標人采購。3.11.2招標人在完工結算時按承包商實際材料領用量核實甲供材料費用。假如承包商領用甲供材料超出施工圖分析量,其超出部分材料用量將根據招標人實際采購對應材料價格(包含運雜費、采保費)計算材料費用扣減承包商結算款。3.11.3乙供材料綜合單價內包含材料或設備假如由招標人采購供給,招標人在結算時按承包商實際領用量,依據招標人實際采購價格核實此部分材料費用,并在協議結算價款中給予扣除。投標人對此部分材料綜合單價應充足考慮本條原因給予報價。3.12施工電源從項目法人提供施工電源上引接;施工水源、汽源從項目法人提供主干管上引接;通訊從項目法人提供端口接引。3.13招標人提供施工生活用水、用電接口,并由中標人裝表使用,施工、生活電費、水費、話費等由投標人負擔,報價時應予考慮。本工程水電費按供方標準由工程企業委托管理單位代收,協議推行中如供方標準和市場價發生改變,協議價款不應所以改變作任何調整。本工程施工用水、用電、蒸汽價格暫定以下(施工過程中按實際價格結算):施工用水為:4.0元/t(未來當總表和分表有差時按各自用水量分攤);施工用電為:0.83元/kW.h(未來當總表和分表有差時按各分表用電量分攤);施工用蒸汽為:105元/噸。3.14本工程施工電源由1#標段統一管理,需定時將計量結果報1#標段責任人,由其負責現場用電、水、汽費繳納支付,負責向本工程廠區內其它施工單位提供電源,并按招標人要求收取費用并負責維護。3.15招標人提供施工生活用地,投標人依據現場踏勘和本身情況,本著節省標準,提出生活用地占用面積。3.16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文字承諾;3.17接收招標人及其委托監理單位監理和協調;3.18條款解釋對上述條款,招標人有最終解釋權。4.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按投標須知前附表12要求,按A、B、C包封分別封裝。4.1投標文件語言投標文件及投標單位和招標單位之間和投標相關來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應使用漢字。4.2投標文件組成4.2.1投標單位投標文件包含但不限于:1.投標承諾書2.投標文件偏差表3.投標確保金4.法定代表人資格證實書5.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6.工程量清單報價表7.輔助資料表8.協議條件及附件9.按本須知1.2條要求提交其它資料4.2.2投標單位必需毫無例外地使用招標文件提供投標書格式,但表格能夠按一樣格式擴展。投標單位提供投標文件同時,應附有電子文件二份(光盤)。4.3投標使用期4.3.1自要求投標截止日期算起,投標使用期見前附表項號5。4.3.2在原定投標使用期滿之前,假如出現特殊情況,招標單位能夠以書面形式向投標單位提出延長投標使用期要求。投標單位須以書面形式給予回復,投標單位能夠拒絕該要求而不致被沒收投標確保金。同意延長投標使用期投標單位不許可修改其投標文件,但需對應地延長投標確保金使用期,在延長久內本須知相關投標確保金退還和沒收要求仍然適用。4.4投標確保金4.4.1投標單位應和投標文件一起提供一筆不少于前附表項號6所述人民幣金額,作為投標確保金。4.4.2投標確保金能夠是銀行匯票或銀行電匯(拒收現金)。投標確保金應單獨封裝,投標時單獨提交給招標代理機構。在投標使用期期滿前,如上述票據立即到期,招標人有權臨時行使票據權利。4.4.3按本須知第4.3.2款,假如投標單位同意合適延長投標使用期時,投標單位應將投標確保金使用期按4.3.2款要求對應延長。4.4.4對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確保金投標文件,招標單位能夠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而給予拒絕。4.4.5招標單位將在項目企業/工程企業和中標人簽署協議后五個工作日內,向未中標投標人無息退還投標確保金。4.4.6中標者投標確保金將在協議簽署并提交履約保函后5天內歸還。4.4.7如有下列情況發生,將被沒收投標確保金:(a)投標單位在投標使用期內撤回投標文件;(b)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后對投標文件作實質性修改;(c)投標單位未能在中標通知書要求期限內和招標人簽署協議;(d)協議簽署后未能按協議要求期限提交履約確保金。(e)發覺嚴重串標。4.5交底答疑會4.5.1投標單位或其授權委托人于前附表第7項所述時間和地點出席交底答疑會。4.5.2會議目標是澄清疑問,解答投標單位提出問題和組織投標單位考察現場、了解情況。會議應有完整會議統計。4.5.3勘察現場4.5.3.1投標單位對工程現場和周圍環境進行勘察??辈飕F場所發生費用由投標單位自己負擔,日期、時間見前附表項號7。4.5.3.2招標單位向投標單位提供相關現場資料和數據,是招標單位現有能使投標單位利用資料。招標單位對投標單位由此而作出推論、了解和結論概不負責。4.5.3.3各投標單位應在踏勘工程現場時,熟悉施工現場及周圍地形、地貌、水文、地質、交通道路等情況,仔細檢驗現有建筑物和可作為儲存和施工用途空間,以取得一切可能影響投標報價直接資料。中標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現場情況為理由而提出額外付款或延長完工日期等索賠要求。對這類要求,工程企業將不作任何回復和考慮。4.5.4由招標文件澄清會和現場踏勘而產生對招標文件內容修改或補充,由招標單位根據本須知第2.2條要求,以補充通知方法發給全部取得招標文件投標單位,并作為招標文件有效組成部分。4.6投標文件份數和簽署4.6.1投標單位按本須知第4.2條要求,編制一份投標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8項所述份數“副本”及二份電子文件,并在封面上明確標明“正本”和“副本”字樣。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4.6.2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均應以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簽署。4.6.3全套投標文件應無涂改和行間插字,如確需涂改,修改處應由投標文件簽署人簽注并加蓋公章。4.7投標文件遞交4.7.1投標單位應按標段將投標文件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別密封在一個內層包封中,再密封在一個外層包封中,并在內包封上正確標明“正本”或“副本”。4.7.2內層和外層包封全部應:(a)寫明如前附表第3欄所述負責開標單位和地址;(b)含有下列識別標志:霍林河坑口電廠新建工程(2×600MW機組)生產行政辦公彩板房,在(前附表第11項所述時間及日期)前不得開封。(c)在內層、外層包封上還應寫明投標單位名稱和地址、郵政編碼,并在封口上加蓋投標單位和法定代表人印章,以使投標被宣告遲到時,能原封退回。4.7.3假如內外層包封沒有按上述要求密封并加寫標志,招標單位將不負擔投標文件錯放或提前開封責任,由此造成提前開封投標文件將給予拒絕,并退還給投標單位。4.7.4投標單位應按前附表第9項所述地點,在第10項要求時間之前將完整投標文件遞交給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代理機構將以書面形式確定。招標單位在投標截止時間以后收到投標文件,將原封退還給投標單位。4.8投標文件修改和撤回4.8.1投標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標截止時間之前,能夠書面形式向招標單位遞交請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標文件通知。但在投標截止時間以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標文件。4.8.2投標單位修改后投標文件或撤回通知,應按本須知4.7條要求編制、密封、標志和遞交,并在內層包封標明“修改”或“撤回”字樣。4.8.3依據本須知第4.3條要求,在投標截止時間和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使用期終止日之間時間內,投標單位不能撤回或實質上修改投標文件,不然其投標確保金將被沒收。5.開標5.1開標時間、地點招標單位將于前附表11項要求時間和地點開標。5.2開標儀式將在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在場情況下進行,投標單位代表署名報到,以證實其出席開標儀式。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到時未能參與開標儀式,可被視為自動放棄出席開標儀式。5.3開標會議組織和主持開標會議由招標單位組織并主持,對投標文件進行檢驗,確定它們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標確保金,文件簽署是否正確,和是否按次序編制。招標單位當眾宣告核查結果,并宣讀有效投標投標單位名稱、修改內容(如有)、投標報價、優惠條件、有沒有投標確保金和投標單位認為合適其它內容。但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標文件不予開封。5.4投標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視為無效:(a)投標文件未按要求標志、密封;(b)未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或未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署;(c)未按要求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識別不清;(d)投標截止時間以后送達投標文件。6.評標6.1評標過程保密6.1.1公開開標后,直到宣告授予中標單位協議為止,凡屬于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投標相關資料,和相關授予協議信息,全部不應向投標單位或和該過程無關其它人泄露。6.1.2在投標文件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和授予協議過程中,投標單位對招標單位和評標委員會其它組員施加影響任何行為,全部將造成被取消投標資格.6.1.3嚴禁投標單位在招投標過程中采取任何手段進行串標,賄賂和違反招投標紀律其它行為,一經發覺均取消其投標資格.6.2投標文件澄清為了有利于投標文件審查、評價和比較,評標委員會能夠部分要求投標單位澄清其投標文件。相關澄清要求和回復,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但不許可更改投標報價和投標實質性內容。不過根據本須知6.4條要求校核時發覺算術錯誤不在此列。6.3投標文件符合性判定6.3.1在具體評標之前,評標委員會將首先審定每份投標文件是否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要求。6.3.2就本條款而言,實質上響應要求投標文件,應該和招標文件全部要求要求、條件、條款和規范相符,無實質性差異或保留。6.3.3假如投標文件實質上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招標單位將給予拒絕,而且不許可經過修正或撤銷其不符合要求差異或保留,使之成為含有響應性投標書。6.4錯誤修正6.4.1評標委員會對確定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進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計算上或累計上算術錯誤,修正錯誤標準以下:(a)假如用數字表示數額和用文字表示數額不一致時,以文字數額為準。(b)當單價和工程量乘積和合價之間不一致時,通常以標出單價為準。除非評標委員會認為單價有顯著小數點錯位,此時應以標出合價為準,并修改單價。6.4.2按上述修改錯誤方法調整投標文件中報價。經投標單位確定同意后,調整后報價對投標單位起約束作用。假如投標單位不接收修正后投標報價則其投標將被拒絕,其投標確保金將被沒收。6.5投標文件評價和比較6.5評標委員會僅對根據本須知第6.3條確定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進行評價和比較。評標委員會將對投標單位投標報價、工期、質量標準,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社會信譽及以往業績等進行綜合評價。綜合評標原因及各自權重參見招標文件第五章。7.授予協議7.1中標通知書7.1.1招標單位依據評標委員會推薦投標單位排名次序,報相關部門同意后確定中標單位。招標單位將分別向中標單位和未中標單位發送中標通知書或未中標通知書,中標單位應按中標通知書中給定地點和日期和招標人完成協議簽署。7.1.2在雙方正式簽署協議后,中標通知書將成為協議組成部分。7.1.3在招標人和中標單位按本須知第7.1.簽署協議后5天內,招標代理機構應向未中標投標單位無息退還投標確保金。7.2協議授予標準招標單位將把協議授予其投標文件在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各項要求和按評標程序評選出投標單位。7.3履約確保金7.3.1中標投標單位應在協議簽署后,按協議要求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確保金。投標單位應使用招標文件中提供履約保函格式。7.3.2假如中標單位未能按本須知7.3.1款和7.1.1款要求實施,招標單位將有充足理由廢除授標,并沒收其投標確保金。

第二章協議協議書格式協議協議書本協議由(以下簡稱“項目企業”)、(以下簡稱“工程企業”)和(以下簡稱“承包商”)于年月日約定并簽署。擬建設(工程簡述),并經過年月日中標通知書接收了承包商以人民幣元為工程施工、完工和保修所做投標書,雙方以人民幣元協議價格達成以下協議:本協議中所用術語含義和下文提到協議條件中對應術語含義相同。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a)本協議協議書及其附件;(b)中標通知書;(c)協議條件及其附件(包含不時協商一致協議變更);(d)技術規范組成文件:1)包含在協議文件中書面技術規范;2)參考資料中包含技術規范。(e)招標文件及補充;承包商投標書及已標報價工程清單、投標澄清文件等。圖紙合成資料:1)標明尺寸;2)文字注釋;3)圖解顯示。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上面所列次序在前為準。考慮到工程企業將按下條要求付給承包商各項款額,承包商特此立約,向工程企業確保按協議要求進行施工、完工、保修。考慮到承包商將進行本工程施工、完工和保修,工程企業特此立約,確保按協議要求方法和時間向承包商支付協議價格和協議要求其它應支付款項。本協議書由雙方授權代表于上述所定日期,依據中國法律簽署并加蓋公章。業主授工程企業承包商權代表:授權代表:授權代表:業主(公章):工程企業(公章):承包商(公章):地址: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或授權委托人:或授權委托人: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帳號: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郵政編碼:郵政編碼:日期:年月日

第三章合同條件1.定義和解釋1.1定義協議(以下文定義)中以下用詞及詞句,除依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含有本條所給予它們涵義:1.1.1“業主”指:通遼霍林河坑口發電有限責任企業及其法定承繼方?!肮こ唐髽I”指本協議所指由項目法人委托對本工程進行建設管理單位即:中電投電力工程。中電投電力工程霍林河項目部為工程企業派駐施工現場項目管理機構。“業主”和“工程企業”在本協議項下合稱“甲方”。1.1.2“承包商”指此次招標項目標中標方(名稱),包含其法定承繼方和經許可受讓方。1.1.3“分包商”指經業主和工程企業同意分包部分非關鍵、非主體工程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法定承繼方。1.1.4“監理單位”指為實施監理協議要求任務河南立新電力建設監理及其法定承繼方。1.1.5“監理工程師”是指監理單位授權代表,負責現場監理部并直接指揮工程監理工作實施。監理工程師正常情況下應是指總監理工程師,或由工程企業書面通知承包商代行監理工程師職權當事人。1.1.6“項目管理人員”是指工程企業指定監理工程師和工程企業工作人員。1.1.7“監理工程師代表”指依據3.2條要求,由監理工程師任命個人。1.1.8“承包商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商任命,經工程企業同意確定后,代表承包商行使本協議項下承包商權利和義務人員。1.1.9“本協議”指協議條件、招標文件、規范、圖紙、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協議協議及明確要求地組成協議一部分其它文件。1.1.10“協議價格”指由工程企業支付給承包商,作為承包商按協議要求實施并完成全部協議義務唯一酬勞,包含一切和其推行本協議相關成本、開支、稅賦、利潤。除協議另有要求以外,該價格在整個協議期間保持固定不變。1.1.11“規范”指包含在協議中工程規范、增加工程規范,或由承包商提供并經工程企業同意規范。1.1.12“圖紙”指由工程企業依據協議向承包商提供全部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技術資料,和由承包商提供經工程企業同意全部圖紙、計算書、圖案和類似其它技術資料。1.1.13“折扣報價”是指承包商投標文件組成部分,并己填寫折扣率報價清單。1.1.14“投標文件”是指承包商向招標單位提供,按協議條款要求并為招標單位所接收,為工程施工、完工及保修而做有報價提議書。1.1.15“中標通知書”指由工程企業發出正式將本標段施工協議授予中標方書面通知。1.1.16“協議協議”指在第二章中提及協議協議。1.1.17“協議附錄”是指附在本協議條件以后,并組成協議不可分割一部分附件。1.1.18“項目完成”指承包商依據協議要求完成了項目,且工程企業已頒發了項目保修證書。1.1.19“工程質量監督”是電力工程質監站、電力質監中心站、電力質監中心總站,按要求對工程進行質量監督活動。1.2除非協議另有要求,凡協議條款中提及由任何人發出、給任何通知、同意、同意、證實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任何這種同意、同意、證實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收回或延誤。1.3通訊地址項目企業單位名稱:通遼霍林河坑口發電有限責任企業地址: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友誼路郵編:029200聯系人:杜繼祥電話:0475-7952222-7118傳真:0475-7952525開戶行:工行霍林郭勒市支行帳號:609稅務登記號:2454工程企業單位名稱:中電投電力工程地址:上海市田林路888號科技綠洲7號樓郵編:33聯系人:胡新民、崔?。ㄉ虾#╇娫挘?21-33671061或021—33671062霍林河地址:內蒙古霍林郭勒市中電投工程建設管理分企業霍林河項目部郵編:029200聯系人:孫遠紅(霍林河)手機:電話:0475-7952222—7207傳真:0475-79525212.工程名稱、地點及范圍2.1工程名稱:霍林河坑口電廠新建工程(2×600MW機組)生產行政辦公彩板房2.2工程地點:內蒙古霍林郭勒市2.3工程范圍:見工程量清單2.4工程質量等級要求:優良2.5承包方法:綜合單價不變,總價包死。3.監理工程師3.1監理工程師職責和權力(下述條款僅作為參考,最終以項目企業和監理單位簽定協議為準)3.1.1項目企業委托河南立新電力建設監理對本工程實施全過程監理。3.1.2監理工程師應推行監理協議中要求職責。3.1.3河南立新電力建設監理將在現場設置監理部??偙O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由監理單位任命,項目企業同意。3.1.4總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3.1.5監理協議“服務范圍”作為協議條件附件A供承包商參閱。3.1.6承包商同意接收監理工程師監督和管理。3.2監理工程師授權權力監理工程師隨時可將給予她自己任何職責和權力授權給監理工程師代表,她能夠隨時收回其授權。任何這種授權或收回其授權均應以書面形式,而且只有在工程企業和承包商收到這一授權通知后方可生效。任何依據這一授權由監理工程師代表給承包商通知應和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商通知有相同效力。但:(a)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作、材料或設備同意不影響監理工程師撤銷對該類工作、材料或設備同意和發出糾正指令權力;也不減輕承包商依據本協議應負擔責任和義務。(b)假如承包商對監理工程師代表給通知有疑問,能夠向監理工程師問詢,監理工程師應確定、取消或變更此種通知內容。3.3助理任命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代表能夠任命一定數量人員,幫助監理工程師代表推行其3.2條要求職責。她應通知承包商這些人員姓名、職務及權限。這些助理人員無權給承包商發出指令。3.4書面指令由監理工程師發出指令應為書面形式,但假如因為某種原因,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需以口頭形式發出這類指令,承包商應遵照實施。不管在這一口頭指令實施前或實施后,由監理工程師發出對這一指令書面確定應視為和本條要求指令有相同意思。另外,假如在7天內,承包商書面確定監理工程師口頭指令,這種確定在7天內未被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拒絕,這一指令應視為監理工程師指令。該要求一樣適適用于監理工程師及其任命監理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3.5監理工程師有權反對和要求解聘監理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商立即從工程中撤換其提供、在監理工程師看來行為不軌或推行其職責時不能勝任、玩忽職守人員,這種人員一旦撤換,無監理工程師同意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員應從速被替換。4.轉讓和分包4.1轉包本工程不得轉包。4.2分包4.2.1對確需進行勞務分包工程,承包商須對擬選擇勞務分包商資質、業績、安全質量情況等方面進行評審,評審合格后將擬勞務分包工程項目范圍、協議價格、勞務分包商名稱及相關評審資料報工程企業及項目企業,經工程企業及項目企業書面同意后,才能分包。4.2.2雖經同意分包項目,不應免去承包商依據協議應擔負任何責任或應盡任何義務。分包單位任何違約和疏忽,均視為承包商違約和疏忽。假如承包商違反上述要求而進行分包,除不能得到進度款外,還應負擔違約責任,工程企業及項目企業有權終止本協議直接另行發包或指定分包商,并有權扣除分包價款10%作為違約賠償金。4.2.3甲方有權對承包商外包項目指定實力強、業績好分包商或自行組織對外發包。5.協議文件5.1語言和法律本協議用漢字確定,并受中國法律約束。5.2協議文件優先解釋次序組成協議文件應互為解釋,當這些文件出現矛盾或不一致性時,由工程企業作出解釋和校正,并對此向承包商發出指令。除非協議另有要求,在發生分歧時,協議文件應按以下優先解釋次序:(a)本協議協議書及其附件;(b)中標通知書;(c)協議條件及其附件(包含不時協商一致協議變更);(d)技術規范組成文件:1)包含在協議文件中書面技術規范;2)參考資料中包含技術規范。(e)招標文件及補充;(f)承包商投標文件及相關澄清、承諾文件;(g)圖紙合成資料:1)標明尺寸;2)文字注釋;3)圖解顯示。6.技術文件、規范、圖紙6.1技術文件、規范、圖紙保管和提供工程企業應依據工程進度需要無償向承包商提供2套相關工程施工圖紙和1套設備技術文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復制件時,則應費用自理。除了嚴格用于協議目標,承包商不能在未得到工程企業同意情況下許可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一旦保修證書發出,承包商應將全部依據協議提供圖紙、規范及其它文件退還工程企業。6.2一套圖紙應保留在工地針對上述提供給承包商圖紙,承包商應在工地完整保留一套,以能隨時提供給工程企業、監理工程師及其書面授權任何其它人員檢驗和使用。6.3施工圖紙進度管理本協議生效后10天內,承包商應向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提供本工程施工所需具體圖紙交付計劃,方便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組織圖紙交付。凡出現圖紙交付進度可能影響工程進度情況時,承包商應立即書面通知工程企業并抄報監理工程師。工程企業在收到承包商要求提供圖紙通知后,認為圖紙交付計劃不能滿足要求時,在不影響總工期及關鍵控制節點工期情況下,協商推遲交付圖紙時間并立即聯絡相關設計單位交付圖紙,若因特殊情況短期內不能交付時,工程企業可用書面通知承包商合適延長該受影響部分工程工期。6.4承包商應在完工驗收合格后45天內向工程企業提供符合工程企業要求完工圖原始資料2套,并應主動配合完工圖編制單位完工圖編制工作。7.補充圖紙和指令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商發出合理和合適地進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補充圖紙和指令。承包商應遵照實施并受其約束。8.承包商通常義務8.1承包商通常責任承包商應依據協議各項要求,細心勤勉、優質高效地對工程進行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商應依據協議要求,提供為施工和保修所必需全部監督、勞務、材料、機具、承包商設備及全部其它物品。承包商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要求》和協議約定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許可范圍內,按工程企業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和工程配套設計或施工需要細部設計,經業主代表同意后使用。(2)按約定向工程企業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相關統計報表。承包商應在年度11月15日前提交下十二個月度用款計劃給工程企業,季、月用款計劃提前12天提交工程企業,工程企業在收到年、季、月用款計劃后,7天內提出審核意見,對于有疑義部分要求承包商深入提交支持文件或作出合了解釋。(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維修。承包商未推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承包商負擔責任。(4)采取有效方法實施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管理要求。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污染不能控制在要求范圍內,應由業主和工程企業會同承包商事先報請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同意。以上費用由業主負擔,因承包商責任造成罰款除外。(5)已完工工程在交付之前,承包商可受委托代保管。由承包商按協議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承包商自費給予修復。要求承包商采取特殊方法保護單位工程部位和對應經濟支出,在協議中約定。業主提前使用或私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業主負擔責任。(6)按協議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保護工作。(7)保護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成協議文件要求,負擔因違反相關要求造成損失和罰款,非承包商原因造成損失和罰款除外。8.2施工進度和管理(詳見協議條件附件B)。8.3承包商勞務和人員(詳見協議條件附件D)。8.4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承包商應對整個現場多種操作和施工方法適用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全方面負責。不過,應服從工程企業和監理工程師現場協調。8.5錯誤通知承包商應將其在審閱協議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發覺工程設計或技術規范中任何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點立即通知工程企業和監理工程師。8.6現場設備缺點消除。9.項目檢驗9.1現場考察在承包商提交投標文件前,工程企業已向承包商提供由工程企業或項目管理人員依據相關該工程調查所取得水文及地表以下條件資料。承包商應對這些資料自行解釋負責。在承包商提交投標文件之前,應被認為已視察和檢驗了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和和之相關數據,并對下列內容表示滿意:(a)工地形成及性質,包含地表以下條件;(b)水文地質和氣候條件及周圍環境現時情況;(c)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點所需材料及工作范圍和性質;(d)進出工地方法及承包商可能需要食宿條件,水電、通訊、勞務及施工場地等條件。而且承包商已取得全部可能影響其投標相關風險、意外事故及其它情況全部必需資料。(e)項目周圍公路、鐵路及船運對材料裝運、運輸、提取、處理、轉運和儲存組成影響條件。(f)全部其它可能影響承包商在本協議項下履約和影響承包商完成本協議事件。9.2承包商已就上述(第9.1條)事件、工地現實狀況、問題、困難和危險性質及程度作出了令承包商滿意判定,并已在其投標文件中作充足考慮。

10.承包商人員監督和管理10.1承包商代表只要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認為是為妥善推行協議要求承包商義務所必需,承包商就應在施工過程中提供一切必需監督。由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授權經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同意(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能夠隨時撤回同意)稱職代表應用其全部時間進行該工程監督。該授權代表應代表承包商接收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指令。承包商授權代表應在現場工作開始前,書面報工程企業以取得同意。如該授權代表和投標文件中項目經理不一致時,承包商應作出具體說明。假如工程企業撤回對承包商代表同意,承包商在收到撤換通知后,應從速任命另一位由工程企業同意承包商代表。10.2承包商雇員承包商應滿足附件D要求,并在工地上提供:(a)在本行業中業務熟練、經驗豐富技術、管理人員;(b)按協議要求能立即推行其義務所需要技工;(c)勞務人員技術素質必需和其崗位相匹配。10.3項目企業、工程企業有權反對和要求解聘項目企業、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商立即從工程中撤換其提供、在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看來行為不軌或推行其職責時不能勝任、玩忽職守人員,這種人員一旦撤換,無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同意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員應從速被替換。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有權反對承包商從工程中撤換其提供、在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看來是業務熟練、經驗豐富技術、管理人員和技工。承包商在撤換這些人員時應充足尊重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意見。10.4承包商聘用勞務人員及臨時工人承包商應為其聘用每一位勞務人員、臨時工人辦理進駐工地施工必需許可,并按國家及相關部門要求簽署勞務、臨時用工協議,其一切管理事務由承包商負責。10.5承包商保險在不降低承包商在本協議項下責任前提下,承包商應根據良好電力行業通例和國家相關要求自費為其參與本工程施工人員和施工用設備、車輛購置保險。假如承包商未能推行本條要求承包商保險義務或因承包商原因造成承包商或工程企業或其它承包商或相關人員損失,則由承包商賠償此損失。11.安全管理11.1承包商必需實施各級人民政府相關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和要求,必需采取一切必需方法和手段強化施工安全管理,提升安全施工水平,確定嚴格安全施工秩序以確保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安全和健康,并確保本工程按期達標投產。11.2承包商必需落實實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嚴格實施中國電力行業標準(DL5009.1-9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電發電廠部分)》、原電力部《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要求》、《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若干要求》和工程企業相關安全要求及各自行業安全工作規程。11.3監理工程師幫助工程企業對本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統一牽頭、統一指揮、統一管理、統一考評。11.4承包商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需親自抓安全。建立嚴密三級安全監察網絡和有效安全保障體系;必需設置獨立安全監察機構。11.5承包商應建立對應治安保衛組織機構,負責其責任區內治安保衛工作。承包商應依據相關要求嚴格審查臨時務工人員居民身份證、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務工證實、施工現場所在地戶口或暫住證,證件齊全方可雇用。11.6承包商應編制符合項目要求治安保衛實施細則,并報專業治安保衛單位審核。應建立生活區治安保衛管理制度。11.7承包商應加強對施工中危險品、化學品運輸、裝卸和貯存管理,設置獨立危險化學品庫房貯存,依據危險化學品種類、特征,進行分類分區貯存,標識清楚,設置必需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根據國家標準和國家相關要求進行維護、保養。11.8承包商應該對從事使用、保管危險物品人員,進行對應安全技術考評或培訓,考評不合格不得上崗作業。關鍵部門或崗位,不得錄用和接收有犯罪統計人員。11.9承包商應加強對其施工用氧氣庫、乙炔庫安全管理,氧氣、乙炔管理人員應經培訓,掌握氧氣、乙炔基礎知識和安全特征。氧氣、乙炔庫應有醒目標“嚴禁煙火”標志,嚴禁吸煙。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氧氣、乙炔庫。電氣設備及照明應采取防爆燈具。嚴禁穿錦綸衣服和帶釘子鞋進入氧氣、乙炔庫。11.10承包商應依據環境保護相關要求和工程企業管理程序中相關廢棄物處理要求對其廢棄危險化學品搜集后,交物資供給商統一集中處理或采取其它有效方法進行處理。11.11承包商應有專門職能部門負責現場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參考DL5027《電力設備經典消防規程》條文要求配置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及設施。11.12承包商應建立其施工范圍內消防關鍵部位情況記錄表,形成本單位消防關鍵部位清單并報監理承包商立案;建立對應消防管理制度,明確防火責任制;對施工區域潛在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場所/設備,如油庫、油箱和集控室等,編制應急計劃,配置必需消防應急設施,明確緊急情況應急步驟方法。11.13承包商應結合現場安全檢驗等對現場進行防火防爆專題檢驗,確保現場消防設施完善性、充足性、有效性。11.14承包商在工程開工前編制危險作業清單,對施工過程重大危險環境原因編制《作業風險控制計劃》,進行施工作業中危險/環境原因識別,明確關鍵危險點,并制訂、落實控制方法。經監理審核后,報工程企業項目部立案。承包商應對危險作業從工作票制度、組織確保、技術確保等方面采取針對性防范方法。11.15承包商施工人員應經過必需安全和環境培訓,確保職員上崗前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含有安全完成相關活動能力。特種工種、特殊工藝人員應持有效證件上崗。11.16承包商應針對每個具體施工項目進行施工策劃,并依據本項目施工安全特點和年度生產安排,制訂年度安全技術方法和計劃。11.17承包商應針對施工過程中潛在事故、緊急情況如火災、爆炸、臺風、水災;現場人員和設施意外傷害;有毒有害物質和射線意外泄漏。食物中毒或傳染性疾病爆發;交通事故等編制應急計劃、成立應急組織、培訓人員、設置應急設施、聯絡工具等,當發生事故或其它緊急情況后,可立即進行救援和處理。11.18承包商應消減施工過程中污染源或降低污染物排放,如采取無毒、低毒、低污染替換材料,加強施工過程中機械設備和貯存設備管理,消除或降低跑冒滴漏現象。食堂設置隔油池等適用污染防治技術,盡可能回收利用并統一處理廢物料。11.19承包商在施工中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設備安全事故時應立即通知監理和工程企業,并在國家要求期限內,將事故調查和處理意見匯報監理和工程企業.并按程序上報主管部門和地方勞動部門。由承包商原因引發事故,承包商應負擔對應賠償責任。12.文明施工要求承包商必需嚴格實施原國家電力企業文件國電電源[]49號文《電力建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工作要求》和工程企業相關文明施工管理文件、要求。由此而發生一切費用由承包商自理。12.1承包商在現場應遵守全部現行相關安全、文明施工規章制度。12.2承包商應建立文明施工管理領導小組,配置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全方面領導、協調其施工現場區域范圍內文明施工管理,包含:a)審議經過文明施工計劃和實施細則。b)審議經過溝通措施、組織召開文明施工例會。c)審議經過文明施工考評和獎懲措施。d)處理發生重大文明施工管理問題。12.3承包商應對其文明施工目標進行策劃,確定量化,能夠考評和便于進行分解和展開文明施工目標。12.4承包商應對其施工人員行為進行管理,包含:施工人員著裝、發式要求;施工人員單位標識;進入施工廠區接收門衛檢驗要求要求進入施工區域勞動保護用具佩戴要求;進入生產、試運行等特殊區域管理要求;進入施工現場、生產廠區吸煙要求;施工人員嚴禁亂扔廢棄物、在建筑物和設備上亂涂亂畫要求。12.5承包商應對現場施工機械、設備實施定置管理;對施工機械、設備運行操作、檢修過程廢氣、廢油、廢水排放和噪聲進行控制;確保其施工機械和設備標識、清整度和完好率;確保其使用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停放規范和清潔;確保其對車輛檢修、沖洗過程達成環境保護控制標準;確保其車輛在廠區內文明行駛;避免車輛裝載物品污染廠區環境情況發生。12.6承包商應對其施工材料管理做到:施工倉庫區材料貯存、堆放定置管理;施工作業面材料貯存、堆放定置管理;施工材料文明裝卸、不污染環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標識、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嚴格管理;廢舊材料及設備、物資包裝材料處理有序,不影響和污染環境。12.7承包商應對其施工作業過程中影響區域安全危險作業等制訂審批、通告、警戒、隔離、防護相關制度,以確保作業能安全文明進行。12.8承包商應對影響廠區交通施工活動制訂審批、通告、警戒、隔離等相關制度。12.9承包商應對施工現場建筑物、設備防護及成品二次污染制訂對應保護要求和方法。12.10承包商應對其施工現場標志進行策劃、部署和維護管理。13.施工現場管理13.1承包商應服從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在現場統一管理。13.1.1刪除(不適用)13.1.2施工應達成安全、文明要求,做到場地安排緊湊合理,符合工藝步驟。方便施工以降低二次搬運,設備、機械、材料堆放合理,標識清楚,排放有序,符合防火、防洪要求。13.1.3施工臨建設施完整、環境清潔。生產臨建整齊、部署整齊,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要求到位。13.1.4組合場地、施工作業要配置足夠照明設施,并配置足夠維護人員。13.1.5刪除(不適用)。13.1.6刪除(不適用)。13.1.7刪除(不適用)。13.1.8承包商依據所負擔項目設置相關標志和安全標志,并負擔對應維護、管理責任。13.1.9承包商全部運輸車輛必需本身整齊,有預防運輸物料散落方法,以確?,F場道路整齊通暢,如發生散落,責任單位必需立即負責清理。土方施工階段土方運輸車輛必需按指定道路行駛,并安排足夠人員進行道路清掃。13.1.10承包商在工程現場道路上通行車輛和施工機械不得損壞路面、路肩和路溝,損壞者應負擔賠償經濟損失責任。承包商在廠區道路上如有施工時,施工前應事先在對應部位設置臨時圍欄及警示標志,夜晚應有警示燈,并應在同意要求時限內完成施工及覆蓋恢復。13.1.11承包商未經相關部門同意損壞路基和路面,或因施工不妥或在施工過程中意外造成廠區道路損壞,應負擔對應經濟損失。工程企業將依據事故發生原因及性質大小,對其處以一定數量罰款。13.1.12刪除(不適用)。13.1.13刪除(不適用)。13.1.14承包商如應施工需要進入電廠生產區域作業,應按電廠相關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進行施工作業。13.1.15承包商應該立即搜集其責任施工區域內施工廢棄物及垃圾運至工程企業及監理單位指定區域堆放,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棄土和建筑廢棄物及垃圾應該分開堆放,建筑廢棄物及垃圾不得用于回填。施工區域及施工生活區域內生活垃圾由承包商時清運出場或委托環衛部門定時清運。13.1.16刪除(不適用)。13.1.17承包商對設置在施工現場測量控制網標志應予保護不得破壞和隨意移動。13.1.18刪除(不適用)。13.1.19承包商應針對自己管理范圍內用電設備特點,編制具體安全用電管理方法,報監理承包商和工程企業立案。承包商施工電源使用完成后,應立即提出拆除申請,預防電源使用點無人管理。對沒有立即提出申請而又無人管理所造成事故,由承包商負擔事故責任。13.1.20刪除(不適用)。13.1.21承包商凡有排水施工項目,在其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中應有排水技術方法,報監理工程師經同意后在施工中給予實施,嚴禁亂排水。承包商必需對施工區域排水溝渠、窨井、排水泵等設施加以保護,不得損壞和堵塞。13.1.22承包商應負責其施工區域內氧氣、乙炔、氬氣、壓縮空氣日常管理和維護。13.1.23承包商對所負擔工程項目已施工完成并經驗收后,應即撤離施工現場,其所建多種臨時建筑和設施應在要求時間內拆除或由項目部按要求合理調配,承包商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處理。承包商在工程完工后,其生產區、生活區臨時設施應在完工后30天內應清退完成。13.2工地規則承包商應制訂工地規則,建立健全多種規章制度并嚴格實施。這類工地規則和多種規章制度應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內容:A.安全防衛;B.工程安全: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及其它人員安全和方便,承包商應以其自己費用提供并維修全部照明、護欄、圍墻、警告標志及守衛設施;C.消防安全;D.工地出入管理制度;E.環境衛生:承包商應采取一切合理方法,保護工地及工地周圍環境避免污染、噪聲或因為其施工方法不妥造成對公共人員和財產危害或干擾;F.周圍、近鄰環境保護附加規則。13.3預防不法行為承包商在任何時候應采取一切合理預防和管理方法,以預防其職員發生任何違法、妨害治安行為,并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周圍個人或財產免遭上述行為破壞。13.4文物、化石處理全部在工地被發掘化石、硬幣及有價值物品,或文物、結構物及有地質、考古價值其它物品,均屬國家財產,承包商應通知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并將上述財產上繳相關部門。13.5項目企業、工程企業負責提供生產、生活用水、電、汽、通訊接引點。承包商負擔用水、用電設施安裝、維修及其費用,并按相關要求計量交費。13.6交通和毗鄰財產在協議許可范圍內,承包商一切操作均不應對:A.公眾便利及私人財產損壞或破壞;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非法進入、使用或占用,而產生無須要干擾。承包商應保障并確保工程企業免于負擔上述事項所造成一切索賠。14.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質量管理本工程所需且由承包商負責采購、供給和本工程相關設備、材料由承包商提供和運輸至施工現場,并負責管理使用。14.1監理工程師、工程企業、項目企業對承包商擬選擇設備、材料供給商有最終否決權。承包商負責和本工程相關設備、材料招標工作,應提前10天通知并在監理工程師、工程企業、項目企業在場情況下進行;在確定設備、材料供給廠商之前,承包商應先期取得項目企業、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同意和認可。但項目企業、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同意是否,均不免去承包商本應負擔任何責任,也不增加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任何責任。14.2承包商所采購材料、設備及特種材料,必需由項目企業、工程企業和監理工程師審定(承包商需提出2-3個參考廠家),方可采購和安裝,不然,承包商應負由此造成返工及器材清除出場一切費用。14.3除協議另有要求外,承包商應以快速而有序方法將所采購材料運至工地現場。承包商應負責在現場施工點設備、材料交貨時卸車工作。14.4承包商應對其庫內保管工程設備和材料根據其特征進行必需防護,保持產品外觀狀態良好、無遺失、各類標識齊全。必需防塵、防潮、防銹、封口、罩蓋和異常氣候時臨時防護。對設備或部件進行定時性檢驗。對于需要掛維護卡,承包商應立即編制維護卡,按要求要求進行維護、統計。14.5承包商應自覺接收監理工程師對其設備現場貯存、防護、保養情況檢驗,并對監理工程師意見認真地給整改.14.6承包商對全部其在工程中使用材料、設備負責;承包商應在工程中使用優質且符合本協議技術要求設備、材料。承包商有權而且必需對不合格材料、設備(包含項目企業/工程企業提供設備和材料)給予拒收。14.7刪除14.8工程中由承包商采購和使用多種材料及構、配件到貨后,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工程企業進行進貨檢驗,驗證其相關廠家產品批號和產品合格證等,不合格產品不得使用到工程中。14.9承包商應按國家和原電力部、建設部相關要求要求對工程用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制品等,進行由監理工程師見證抽樣檢驗以確定質量是否合格。14.10承包商用于關鍵結構并在現場配制材料,如高強混凝土、設備安裝二次澆灌砂漿、防水材料、防火材料、防腐蝕材料、絕緣材料、保溫材料等,應向監理工程師和工程企業提供試驗匯報經審查確定后才能使用。必需時可由監理工程師可依據情況組織抽樣復檢。14.11承包商用于工程焊條、高強螺栓等關鍵材料,必需含有產品合格證和材質化驗單,并進行現場抽樣試驗,必需將試驗合格后試驗匯報報監理工程師和各項目工程管理部審查確定后才能使用。14.12承包商應負責施工過程中工程材料質量特征驗證工作。對需進行復檢項目,承包商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到場對抽樣過程進行見證,對檢驗結果給確定。14.13承包商對全部經檢驗和試驗不合格多種材料、構配件,應給予標識并盡可能采取隔離方法,在監理工程師見證下立即運離工地,預防誤用。14.14樣品費用承包商應負擔并提供全部試樣費用。14.15檢驗費用假如檢驗屬于下列情況,承包商應負擔其任何檢驗費用:(a)全部按承包商投標報價時采取定額及現行規范要求應作常規檢驗項目;(b)在協議中明確指明或要求;(c)在協議中已作出足夠具體說明以使承包商在投標文件中標價;(d)應工程企業及監理工程師對質量提出異議而要求試驗。14.16質量等級評定14.16.1工程質量應達成協議要求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14.16.2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質量條件部分,工程企業和監理工程師一經發覺,可要求承包商返工。承包商應在監理工程師提出時間內返工,直到符合要求條件。因承包商原因達不到要求條件,費用由承包商負擔,工期不予順延。若返工后仍不能達成要求條件,則承包商負擔違約賠償責任。14.16.3驗收移交使用及保修期(詳見本協議第15、19條)14.17工程質量管理和驗收14.17.1工程施工質量必需全方面達成本協議約定質量目標。14.17.2工程企業相關部門和監理工程師是對本工程建設進行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部門,承包商必需遵照她們指令實施。14.17.3本工程質量管理和檢驗驗收以國家電力行業(含原能源部、水電部、電力部、國電企業)頒發現行規程、規范和要求為依據,不足部分按國家現行規程、規范和要求進行補充。14.17.4承包商應建立針對工程實際質量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承包商應編制質量策劃文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資源計劃、質檢計劃、試驗計劃、關鍵施工方案等)并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和工程企業審批后實施。14.17.5承包商應根據《火電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各篇章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分專業編制《施工質量檢驗項目劃分表》,提出各專業H(停工待檢)點、W(見證)點、R(統計)點和S(旁站)點質量檢驗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后實施,質量檢驗計劃報工程企業立案。14.17.6工程質量驗評采取承包商班組自檢(一級)、工地(隊)復檢(二級)、施工承包商項目部驗收(三級),監理工程師驗收(四級),工程企業監控進行。分項工程質量檢驗經施工承包商三級檢驗和驗收后,填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并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組織對現場進行四級檢驗驗收,如有五級驗收時,由監理工程師通知項目部專業工程師參與檢驗驗收。14.17.7承包商應在其《施工組織總設計》和《專業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其負擔工程范圍特殊過程質量控制和檢驗,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承包商對特殊過程識別充足性和正確性。14.17.8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應主動接收監理工程師對S點、W點和H點進行檢驗監督,工程企業可不定時參與檢驗見證過程。14.17.9承包商應對施工過程中內、外部接口配合控制充足重視,根據其所負擔工程和外部接口,制訂接口配合控制工作步驟,并由其技術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確保接口施工滿足質量要求。14.17.10承包商應確保每一施工工序質量留有真實施工統計,上、下道工序做好工序交接統計及對應資料轉移。14.17.11承包商應明確施工中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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