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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ICS97.060CCSY62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行業標準QB/T8027—2024HouseholdandsimilarelectricalshoewashingmachineandshoewashIQB/T8027—2024 II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14分類 25技術要求 26試驗方法 7檢驗規則 8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8附錄A(資料性)產品分類及型號命名 9附錄B(規范性)洗凈性能試驗方法 附錄C(規范性)烘干性能試驗方法 附錄D(規范性)除菌性能試驗方法 15附錄E(規范性)除異味試驗方法 附錄F(資料性)磨損性能試驗方法 QB/T8027—202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本文件由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6)歸口。本文件起草單位: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青島海爾洗衣機有限公司、合肥美的洗衣機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檢測認證有限公司、海信冰箱有限公司、中山市鳳凰家電制造有限公司、廣東省科學院微生物研究所(廣東省微生物分析檢測中心)、安徽中認倍佳科技有限公司、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張曉、田云、張革、岳京松、林建明、李珊珊、陳賀、梁志勇、謝小保、趙金丹、唐雪瑾、張月、陳丙達。本文件為首次發布。QB/T8027—2024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動洗鞋烘鞋機本文件規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動洗鞋機和洗烘鞋一體機的安全、洗凈性能、脫水性能、烘干性能、單位用水量、單位耗電量、除菌性能、除異味性能、毛束緊固性能等要求,描述了相應的試驗方法,規定了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并給出了便于技術規定的產品分類。本文件適用于在家庭和類似場合使用,交流單相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的洗鞋機、洗烘鞋一體機的生產、檢驗和銷售等。其他具有洗鞋、洗鞋烘鞋功能的器具的生產、檢驗和銷售等參照使用。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T1019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包裝通則GB/T2828.1計數抽樣檢驗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GB/T2829周期檢驗計數抽樣程序及表GB/T4288—201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動洗衣機GB4706.1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5296.2消費品使用說明第2部分: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GB/T8170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GB21551.2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GB21551.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凈化功能洗衣機的特殊要求QB/TXXXX—XXXX家用和類似用途洗衣機、干衣機的除過敏原、除異味和除螨功能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3術語和定義GB/T4288—2018、QB/TXXXX-XXXX、GB21551.5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3.1洗鞋機shoewashingmachine使用電能驅動,依靠化學、物理等方法對鞋具進行洗滌、漂洗等處理的器具。3.2洗烘鞋一體機shoewashinganddryingmachine使用電能驅動,依靠化學、物理等方法對鞋具進行洗滌、漂洗、干燥等處理的器具。3.3試驗負載testload用于試驗用的標準鞋。QB/T8027—20243.4額定容量ratedcapacity制造商規定的一次可處理試驗負載的雙數。3.5洗凈比rateofwashingability試驗樣機洗凈率與參比洗衣機洗凈率之比。3.6磨損率rateofabrasion用于表征洗滌或烘干過程對試驗負載的磨損程度。3.7常用程序standardprogram產品使用說明或制造商規定的標準程序,且包括洗滌、漂洗、脫水完整功能的運行過程。4分類器具的產品分類和型號命名方式見附錄A。5技術要求5.1電器安全性要求電氣安全性應符合GB4706.1的要求。5.2性能要求5.2.1洗凈性能波輪式和滾筒式器具的洗凈比不應小于0.70。其他式器具的洗凈比不應小于0.50。5.2.2脫水性能含水率不應大于115.0%。5.2.3烘干性能最終含水率不應大于5%。5.2.4單位用水量洗滌周期試驗中,單位洗滌容量的用水量應符合表1的規定值。表1單位用水量限定值單位為升每雙5.2.5單位耗電量洗滌和烘干周期試驗中,單位洗滌容量、烘干容量的耗電量應符合表2的規定值。表2單位耗電量限定值單位為千瓦時每雙3QB/T8027—20245.2.6關機/待機功率關機功率不應大于1.0W。待機功率應符合表3的要求。表3待機功率的規定值單位為瓦如器具在待機狀態時,具有安全保護功能的傳感器(如,漏電/水保護器或漏電/水保護電路)仍在運行且無法由用戶關閉,則在表3各項規定值基礎上增加1.0W。如有此類結構或設置情況,應在器具使用說明中進行說明;如無相關說明,則器具應符合表3中的規定值。5.2.7噪聲聲功率級噪聲不應大于72dB(A)。5.2.8振動性能位移峰值不應大于0.8mm。5.2.9無故障運行波輪式器具的洗滌程序無故障運行時間不應小于2000次;滾筒式器具的洗滌程序無故障運行時間不應小于2300h。5.2.10除菌性能明示具有減少或去除特定細菌功能的器具,對該細菌的除菌率不應小于90.0%。5.2.11除異味性能明示具有減少或去除異味功能的器具,對該異味的氣味強度差不應小于1.0。5.2.12毛束緊固性能有毛刷的器具,毛束拉力不應小于100N。6試驗方法6.1試驗條件本文件范圍內,試驗在下述條件下進行:無外界氣流,無強烈陽光和其他熱輻射作用的室內進行。b)試驗電源:單相交流正弦波,電壓和頻率波動范圍不應超過額定值的±1%。c)試驗水溫:——冷水15±2)℃。適用于滾筒式洗鞋機、滾筒式參比洗衣機洗滌及漂洗過程、洗烘鞋一體機烘干過程進水。——溫水30±2)℃。適用于波輪式洗鞋機、其他式洗鞋機、攪拌式參比洗衣機洗滌及漂洗過程進d)試驗水壓:QB/T8027—2024試驗用水水壓應為(0.24±0.05)MPa。6.2試驗儀器儀表應符合GB/T4288—2018中6.2的相關要求。6.3洗凈性能按照附錄B進行試驗。6.4脫水性能試驗前稱量試驗負載質量,洗凈試驗結束后稱量試驗負載質量,含水率按照公式(1)計算,精確至0.1%:式中:H——含水率;m1——洗前干燥狀態試驗負載質量,單位為千克(kg);m2——脫水后試驗負載質量,單位為千克(kg)。試驗結果按照GB/T8170修約至小數點后兩位。6.5烘干性能按照附錄C進行試驗。6.6單位用水量洗凈性能試驗同時測量用水量,單位用水量按照公式(2)計算:式中:w單位用水量,單位為升每雙(L/雙);w——洗凈性能試驗全過程的用水量,單位為升(Ln——試驗負載數量,單位為雙。試驗結果按照GB/T8170修約至小數點后一位。6.7單位耗電量6.7.1洗滌周期單位耗電量洗凈性能試驗同時測量耗電量,單位耗電量按照公式(3)計算:式中:wE——單位洗滌容量耗電量,單位為千瓦小時每雙(kW·h/雙);w5QB/T8027—2024ew——洗凈性能試驗全過程的耗電量,單位為千瓦小時(kW·h);n——試驗負載數量,單位為雙。試驗結果按照GB/T8170修約至小數點后四位。滾筒式器具洗凈性能試驗全過程的耗電量按照公式(45)進行修正: (4)ec=[Vc×(tc?15)/860 式中:et——洗凈性能試驗全過程直接測得的耗電量,單位為千瓦小時(kW·hec——洗凈性能試驗全過程耗電量的修正值,單位為千瓦小時(kW·h);Vc——洗凈性能試驗全過程,由洗鞋機加熱的總水量,單位為升(Ltc——洗鞋機進水口的實際水溫,單位為攝氏度(℃);860——電能轉換系數,單位為千瓦時每升每攝氏度[kW·h/(L·℃)]。6.7.2烘干周期單位耗電量烘干性能試驗同時測量耗電量,單位耗電量按照公式(6)計算:式中:Ed——單位烘干容量耗電量,單位為千瓦時每雙(kW·h/雙);ed——烘干性能試驗全過程的耗電量,單位為千瓦時(kW·hμi——初始含水率,用百分數(%)表示;μf——最終含水率,以百分數(%)表示;n——試驗負載數量,單位為雙;30%——試驗設置的目標含水率。試驗結果按照GB/T8170修約至小數點后四位。6.8關機/待機功率按照GB/T4288—2018中6.12進行試驗,試驗結果按照GB/T8170修約至小數點后兩位。6.9噪聲按照GB/T4288—2018中6.15要求,使用與附錄B試驗要求相同的試驗負載,按照B.4.2要求配置試驗負載,試驗負載不附著污染布,進行器具洗滌周期的噪聲試驗;使用與附錄C試驗要求相同的試驗負載,進行器具烘干周期的噪聲試驗。6.10振動性能按照GB/T4288—2018中6.16要求進行振動性能試驗,使用與附錄B試驗要求相同的試驗負載,按照B.4.2配置試驗負載比,試驗負載不附著污染布,進行器具洗滌周期的振動性能試驗;使用與附錄C試驗要求相同的試驗負載,進行器具烘干周期的振動性能試驗。6.11無故障運行6.11.1運行說明器具在無故障運行試驗中如發生影響其繼續正常使用的故障即為試驗結束,試驗期間傳動皮帶允許更6QB/T8027—20246.11.2洗滌無故障試驗試驗步驟如下:a)使用與附錄B試驗要求相同的試驗負載,按照B.4.2配置試驗負載,試驗負載不附著污染布。b)試驗程序為“常用(標準)洗滌”程序。c)洗鞋機、洗烘鞋一體機每天連續運行不應少于8h;d)試驗使用3臺樣機,取3臺樣機第1次發生故障運行次數/時間的平均值。6.12除菌性能按照附錄D進行試驗。6.13除異味性能按照附錄E進行試驗。6.14毛束緊固性能按刷頭基材材質、毛束中單根毛數量對毛束進行分類,每類毛束測試3次,測試位置應分布均勻。也可采用制造商提供的已進行裁剪的毛束試樣進行試驗,將毛束通過毛刷拉力夾具緊固,并連接到拉力計的掛鉤上,毛束、夾具與拉力計保持在同一直線上,垂直向上移動拉力計,直至毛束脫落,記錄拉力計的示值,取3個毛束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類毛束的試驗結果。6.15磨損性能試驗方法見附錄F。7檢驗規則7.1出廠檢驗7.1.1產品出廠檢驗的必檢項目產品出廠檢驗的必檢項目為表4中序號1、2、3、4的內容。7.1.2產品出廠檢驗的抽檢項目7.1.2.1產品出廠抽檢項目為表4中序號6、9、10中的內容。7.1.2.2產品出廠檢驗的抽樣按照GB/T2828.1檢查的批量抽樣方案檢查水平及合格質量水平,由生產廠和訂貨方共同商定。表4出廠檢驗項目及其不合格分類序號項目要求試驗方法不合格分類致命缺陷ABC1√2√3√4√5√6√7QB/T8027—20247√8√9√√√√√√√√√7.1.3在檢驗中如出現致命缺陷、A類不合格項,則判該批不合格;若出現B、C類不合格項,允許在該批中進行加倍抽樣對不合格項進行檢驗。若仍出現不合格項,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7.2型式檢驗7.2.1型式檢驗在下列情況之一時進行:a)新產品試制、定型、鑒定時;b)正式生產后,當產品在設計、工藝、材料發生較大變化,可能影響產品的性能時;c)停產半年以上恢復生產時;d)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e)正常生產時每年至少進行一次。7.2.2型式檢驗應包括本文件規定的所有試驗項目。7.2.3型式檢驗采用的抽樣方案按照GB/T2829判別水平Ι的2次抽樣方案、判別水平、樣本大小,不合格質量水平見表5。安全要求均為致命缺陷,若有1項不合格即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表5型式檢驗抽樣方案和判定020313123445QB/T8027—20247.2.4型式檢驗的周期由制造商自行確定,應符合7.2的規定,型式檢驗的樣品應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7.2.5若型式檢驗合格,則本周期生產的該代表組的產品經驗收檢查合格的批次,可以作為合格的產品入庫或出廠。若入庫超過兩年再出廠,則應重新進行驗收檢查。7.2.6本次型式檢驗結束前,供貨方質量檢驗部門或訂貨方可參照上次型式檢驗結果驗收產品,但應以本次型式檢驗結果為準。7.2.7根據訂貨方的要求,供貨方應提供一年內完整的型式檢驗報告。8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8.1標志8.1.1產品的標志和使用說明可以是銘牌、標簽、包裝物和產品使用說明等。8.1.2標志和說明的內容應符合GB4706.1、GB/T5296.2的規定。8.1.3產品的標志和說明中應標注以下內容:a)制造商名稱或商標;b)產品名稱;c)產品型號;d)額定電壓或電壓范圍(Ve)額定功率(Wf)額定頻率(Hzg)額定容量(雙h)制造年月及編號;i)注意事項。8.1.4包裝箱外表面應清晰地標出以下各項:a)產品名稱;b)產品型號;c)制造商名稱和地址;d)凈重,單位為千克(kge)毛重,單位為千克(kgf)外形尺寸:長(mm)×寬(mm)×高(mmg)應有符合GB/T191要求的“怕雨”、“易碎物品”、“堆碼層數極限”等包裝儲運圖示標志。8.1.5具有除菌、除異味功能的產品,對功能進行標識時,標識或使用說明應包括以下內容:——明示功能的名稱;——明示的除菌、除異味所對應的特定細菌、異味種類,試驗程序及主要作用因子(例如,熱力、紫外線、臭氧、銀離子等)的名稱。8.2包裝產品包裝應符合GB/T1019的規定,必要時可加適當襯墊,以保證產品在正常運輸和保管條件下不致因受震、裝卸等而使產品損傷。8.3運輸和貯存8.3.1在運輸過程中避免碰撞、傾斜、倒置和雨雪侵襲。8.3.2器具在不開啟包裝的狀態下,貯存在環境溫度不高于40℃,相對濕度不大于85%,清潔且通風良好的環境中。周圍空氣應無腐蝕性氣體存在。9QB/T8027—2024附錄A(資料性)產品分類及型號命名A.1產品分類A.1.1按照功能,可分為:a)洗鞋機(以漢語拼音字母X表示b)洗烘鞋一體機(以漢語拼音字母XH表示)。A.1.2按照自動化程度,可分為:a)普通型(以漢語拼音字母P表示b)半自動型(以漢語拼音字母B表示c)全自動型(以漢語拼音字母Q表示)。A.1.3按照洗滌原理,可分為:a)波輪式(以漢語拼音字母B表示b)滾筒式(以漢語拼音字母G表示c)其他式(以洗滌方式名稱第一個字的漢語拼音首字母表示。若該字母與B、G相同,則以第二個字的漢語拼音首字母表示,以此類推)A.1.4按照洗鞋刷類型,可分為:a)柱刷(以漢語拼音字母Z表示b)球刷(以漢語拼音字母Q表示c)其他式(以洗鞋刷類型名稱第一個字的漢語拼音首字母表示。若該字母與Z、Q相同,則以第二個字的漢語拼音首字母表示,以此類推;如無洗鞋刷,則以W表示)。A.2規格器具的規格以額定容量(雙)表示。A.3型號型號命名方式及其含義如下(推薦以此方式為產品型號命名工廠設計序號等,用阿拉伯數字或字母表示。規格代號,按照A.2的要求表示。洗鞋刷代號,按照A.1.4的要求表示。洗滌方式代號,按照A.1.3的要求表示。自動化程度代號,按照A.1.2的要求表示。功能代號,按照A.1.1的要求表示。例:型號“XQBZ2-M”含義為“全自動波輪式柱刷洗鞋機”,額定容量為2雙,工廠設計序號為M。QB/T8027—2024(規范性)洗凈性能試驗方法B.1炭黑標準污染布炭黑標準污染布應符合GB/T4288-2018中D.1的相關要求,尺寸為60mm×60mm。B.2試驗負載試驗負載為41號白色試驗標準布鞋,布料為符合GB/T4288-2018中C.4要求的漂白中平布。如圖B.1所示。圖B.1試驗負載(標準布鞋)B.3試驗用水試驗用水應符合GB/T4288-2018中C.6的要求。B.4試驗負載準備B.4.1試驗負載的調整可在一個環境受控的房間內進行,將干燥的試驗負載懸掛在室溫為(20±5)℃、相對濕度為60%~70%的條件下,放置時間不少于15h后稱重并記錄為試驗負載調整后的質量。B.4.2試驗負載的數量按制造商明示數量配置,若無明示則按器具標稱洗滌容量進行配比,配比關系見表B.1。表B.1對應不同標稱洗衣容量要求的試驗負載數量0<W≤313<W≤424<W≤535<W≤747<W≤956789B.4.3試驗負載配備3塊炭黑標準污染布,試驗負載與污染布數量配比見表B.2.。準污染布應釘縫在試驗負載外側中心位置和鞋頭位置,在距離污染布上邊沿約5mm的位置縫制或扎緊,如圖B.2所示。表B.2對應試驗負載數量要求的標準污染布數量1629QB/T8027—20243456789>9圖B.2標準污染布釘縫位置B.4.4試驗負載裝載入洗鞋機時,若為波輪式洗鞋機,試驗負載鞋底朝向桶壁放入,一只鞋頭朝下,另一只鞋頭朝上,均勻的裝載;若為滾筒式洗鞋機,試驗負載鞋底朝下放入,一只鞋頭朝筒背部,一只鞋頭朝機蓋門,均勻的裝載。其他類型洗鞋機按照制造商要求裝載。B.5標準洗滌劑標準洗滌劑的成分應滿足GB/T4288—2018中C.5標準固體洗滌劑的要求,對于波輪式洗鞋機,使用標準固體洗滌劑,按照試驗樣機標稱洗滌水量配成濃度為0.2%的洗滌液,對于滾筒式洗鞋機,使用標準固體洗滌劑按照樣機試驗負載數量10g/雙添加洗滌劑。投放方式按類型應符合GB/T4288—2018中C.9.3的要求。其他類型洗鞋機按照制造商或使用說明明示的投放量添加標準固體洗滌劑,但不應超過10g/雙,若無相關聲明,則按照10g/雙進行投放。B.6試驗步驟B.6.1試驗程序按產品使用說明或制造商明示的程序進行試驗,如無相關聲明則使用“常用(標準)洗滌程序”進行試驗,并在記錄中明示試驗程序。B.6.2試驗樣機試驗將污染布平整放置,用白度計(或光電反射率計)測量洗滌前污染布的反射率(應使用至少4塊相同批次的洗前污染布做襯底將每塊污染布測量正反面中心位置,取其算術平均值。試驗樣機試驗結束后,盡快從試驗負載上取下污染布,熨燙平整后,重復上述測量。每塊污染布以及其上每個測量位置的測量順序應與洗前一致。QB/T8027—2024B.6.3參比機試驗波輪式洗鞋機和其他類型洗鞋機的參比機為攪拌式參比洗衣機,滾筒式洗鞋機的參比機為滾筒式參比洗衣機,試驗方法按GB/T4288-2018中B.9進行。B.7計算B.7.1洗凈率式中:Di—單塊污染布洗凈率,以百分數(%)表示;Rw—單塊污染布洗后反射率,以百分數(%)表示;Rs—單塊污染布洗前反射率,以百分數(%)表示;Ro—原布反射率,以百分數(%)表示。式中:D—污染布洗凈率,以百分數(%)表示;Di—單塊污染布洗凈率,以百分數(%)表示;n—污染布塊數。B.7.2洗凈比器具的洗凈比按照公式(B.3)計算:式中:Cc—洗凈比;Dt—試驗樣機洗凈率,以百分數(%)表示;Dr—參比洗衣機洗凈率,以百分數(%)表示。相同規格的器具,應在同一條件下至少試驗1臺,每臺進行3次試驗,每次試驗后計算洗凈比,全部試驗洗凈比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試驗結果按照GB/T8170修約至小數點后三位。QB/T8027—2024(規范性)烘干性能試驗方法C.1試驗負載試驗負載為41號3520白色標準棉鞋。布料為符合GB/T4288—2018中C.4要求的漂白中平布。如圖C.1所示。圖C.1試驗負載(標準棉鞋)C.2試驗用水試驗用水應符合B.3的相關要求。C.3試驗負載準備C.3.1試驗負載的調整可在一個環境受控的房間內進行,將干燥的標準棉鞋懸掛在室溫為(20±5)℃、相對濕度為60%~70%的條件下,放置時間不少于15h后稱重并記錄為調整過的試驗負載質量。C.3.2試驗負載的數量按制造商明示數量配置,若無明示則按器具標稱烘干容量進行配比,配比關系見表C.1。表C.1對應不同標稱公斤數要求的試驗負載數量0<W≤313<W≤424<W≤535<W≤747<W≤956789C.3.3加濕試驗負載的初始含水率是由負載加濕來確定的。用噴壺在鞋面和鞋內部均勻噴灑水溫為(15±2)℃、硬度為0.40mmoL/L~0.60mmoL/L的試驗用水,并稱重,初始含水率應在(30±2)%。加濕后,試驗負載的含水率按照公式(C.1)計算:μi=×100%…………………(C.1)QB/T8027—2024式中:μi——初始含水率,用百分數(%)表示;Wi——加濕后試驗負載的質量,單位為千克(kgW0——調整過的試驗負載的質量,單位為千克(kg)。C.4試驗步驟在加濕后5min內均勻裝載到器具中,裝載方法參照B.4.4,按產品使用說明或制造商明示的程序進行試驗。如無相關聲明,則使用“常用(標準)烘干”程序進行試驗。程序結束時,應在5min內取出試驗負載并且立即稱重,試驗負載質量記作Wf。C.5計算最終含水率按照公式(C.2)計算:0(C.2)μf=0(C.2)式中:μf——最終含水率,以百分數(%)表示;Wf——干燥后試驗負載質量,單位為千克(kgw0——調整過的試驗負載的質量,單位為千克(kg)。相同規格的器具,應在同一條件下至少試驗1臺,每臺進行3次試驗,每次試驗后計算最終含水率,全部試驗最終含水率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試驗結果按照GB/T8170修約至小數點后一位。QB/T8027—2024(規范性)除菌性能試驗方法D.1試驗菌種和儀器試驗菌種和儀器應符合GB21551.5的相關要求。D.2測試條件D.2.1環境要求試驗房間內應有單獨的紫外殺菌系統,該系統裝配的紫外線燈不應小于30W,在燈下1.0m處的紫外線強度不應小于70μW/cm2,紫外線燈的規格應與試驗房間的內部空間匹配,不應小于1.5W/m3。試驗時保持房間門為關閉狀態。試驗結束后,整個試驗房間要進行紫外燈殺菌,殺菌運行時間不應少于30min,殺菌運行完成后排風20min。實驗室排風系統中也要裝配紫外燈。試驗過程產生的污水,應收集進行滅菌處理后再排放。D.2.2試驗負載試驗負載應符合B.2.1要求,且內部添加支撐。負載的數量按制造商明示額定數量配置,若無明示則按器具標稱容量進行配置,配比關系見表B.1。D.2.3試驗樣塊使用符合GB/T4288-2018中C.4要求的漂白中平布,經過脫漿預處理后裁剪為60mm×60mm的試驗樣塊。每塊試驗樣塊只能使用1次,高壓蒸汽121℃滅菌30min。D.2.4試驗負載、試驗樣塊的準備試驗前,所有試驗負載、試驗樣塊,均應在121℃條件下,在高壓蒸汽滅菌鍋內滅菌20min。干燥并冷卻至室溫后備用。D.3試驗步驟D.3.1器具的預處理首次試驗前,按照器具使用說明的要求,器具在空載狀態下連續運行2個周期的除菌程序。D.3.2染菌試驗樣塊的制備用移液器在每塊試驗樣塊上均勻滴染0.5mL菌液,制成染菌試驗樣塊。肉眼觀察試驗樣塊表面微干后,取一塊染菌試驗樣塊放進無菌袋中,加入10mL質量分數為0.85%的無菌生理鹽水進行充分浸沒10min,采用均質儀以8次/s~10次/s的頻率洗脫5min,對洗脫液進行稀釋,選取合適稀釋度的溶液1mL傾注于相應培養基,按照GB21551.2的相關要求進行培養后,按照GB4789.2中菌落計數的方法進行計數,活菌計數不應低于5.0×105CFU/塊。不同菌種應單獨進行試驗。D.3.3試驗組試驗樣塊滴染后15min內,取2塊染菌試驗樣塊,將每塊染菌試驗樣塊分別固定到標準鞋負載上,釘縫在鞋面左內側中心位置,如圖D.1所示。連接后裝載進被測樣機內,裝載方法應符合B.2.4的要求,裝載過程要均勻擺放。QB/T8027—2024圖D.1試驗樣塊釘附位置啟動器具使用說明或制造商明示的除菌性能試驗程序。如無相關聲明,則使用標準程序進行試驗,不添加洗滌劑消毒劑等助劑。除菌程序運行完成后5min內,按照GB21551.5中培養計數的要求進行試驗。D.3.4陽性對照組陽性對照組選用未開啟除菌功能的標準(常用)程序,按D.3.3要求釘附、裝載和培養計數,且與試驗組同時進行。D.4計算除菌率按照公式(D.1)計算:×100%………………(D.1)式中:i—第i次試驗的編號;P—第i次試驗的除菌率,以百分數(%)表示;Bti—第i次試驗的試驗組2塊試驗樣塊上殘留的平均活菌數,單位為CFU/塊;B0i—第i次試驗的陽性對照組2塊試驗樣塊上殘留的平均活菌數,單位為CFU/塊。相同規格的器具,應在相同條件下至少試驗1臺,每臺進行3次試驗,每次試驗后計算除菌率,全部試驗除菌率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試驗結果按照GB/T8170修約至小數點后兩位。QB/T8027—2024除異味試驗方法E.1試驗異味物質和儀器E.1.1試驗異味物質試驗異味物質汗臭模擬混合原液的組成見表E.1。表E.1汗臭模擬原液組成試劑種類體積/mL28%氨水溶液399.7%冰乙酸598.0%異戊酸1如需要,也可增加其他異味作為試驗異味物質。E.1.2儀器儀器符合QB/TXXXX-XXXX中B.1.2相關要求E.2試驗條件E.2.1試驗負載與D.2.2要求一致。E.2.2試驗樣塊與D.2.3要求一致。E.2.3試驗負載、試驗樣塊的準備試驗前,所有試驗負載、試驗樣塊應以60℃烘干30min,冷卻至室溫后備用。E.2.4嗅辨室要求嗅辨室符合QB/TXXXX-XXXX中B.2.4相關要求E.3試驗步驟E.3.1嗅辨員的選任嗅辨員應符合QB/TXXXX-XXXX中B.3.1相關要求。E.3.2器具的準備器具的準備符合QB/TXXXX-XXXX中B.3.2相關要求。E.3.3異味樣塊的制備表E.1中混合液稀釋10倍,向試驗樣塊上均勻滴加0.5mL,靜置5min,待試驗樣塊表面微干,制成帶味樣塊。E.3.4異味試驗樣塊的保存異味試驗樣塊的保存應符合QB/TXXXX-XXXX中B.3.3.5相關要求。E.3.5試驗過程E.3.5.1試驗組將2塊異味試驗樣塊固定到試驗負載上,釘縫在鞋面左內側中心位置,如圖D.1所示。連接后裝載進被測樣機內,裝載方法應符合B.2.4的要求,裝載過程要均勻擺放。啟動器具使用說明或制造商明示的除異味性能試驗程序,不添加洗滌劑消毒劑等助劑,試驗樣機運行結束后,將其取出進行氣味強度評定。E.3.5.2初始樣塊氣味強度的評定初始樣塊氣味強度的評定應符合QB/TXXXX-XXXX中B.3.4.2相關要求。QB/T8027—2024E.3.5.3對照組對照組應符合QB/TXXXX-XXXX中B.3.5相關要求。E.3.6試驗樣塊的評定及數據處理試驗樣塊的評定及數據處理應符合QB/TXXXX-XXXX中B.3.6相關要求。E.4計算試驗組和對照組的評定結果中,分別去掉最大值與最小值,取余下評定值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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